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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说】人力资源法律成本管控方法


在人力资源成本中,有一部分是法律成本。法律成本要么在实际的成本管控环节被忽视,要么缺乏有效的方法进行管控。在这里,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人力资源法律成本的管控方法:忽略法、回避法、风险自留法、控制法和财务管理法。

1.回避法

回避法是指面对风险因素,主动避开、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与风险因素相互隔离。

具体的操作层面就是放弃或者拒绝可能导致比较重大风险的经营活动或方案,或者改变生产活动的工作方法与工作地点来避开风险因素。依据回避法的指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风险隐患,但是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人们难以准确预估具体的风险事件;即使存在风险,人们也不愿意放弃风险中可能存在的盈利机会。风险回避在实际中可实现的机会较小,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有效回避。

2.风险自留法

风险自留法也称风险承担法,指企业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即企业通过采取内部控制措施等来化解风险,或者对保留下来的项目风险不采取任何措施。

3.控制法

在常态风险损失发生之前,就要采取预防措施,尽量控制损害可能发生的根源,降低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控制法是针对风险因素的风险处理方法,涉及现时成本与潜在损失比较的问题,也就是当潜在损害远大于采取控制措施需要支出的成本时,就应该采取控制措施。那么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对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产生和作用机理、劳动者与用工环节之间的关系和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企业用工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获得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关理论,利用它来指导企业的风险管控。

4.财务管理法

财务管理法又可以分为转移法、分担法、增加法、转化法,具体含义如下。

(1)转移法是指公司通过某种安排,把面临的风险有意识地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与其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另一方承担,例如购买保险、与担保机构合作、实施业务外包、签订分散风险与明确责任的合同。

(2)分担法是指双方共担风险的风险管理方法。在企业的人力成本管控中会有这样的现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业务提成在货款收回后再支付,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对方不能支付货款的风险。

(3)增加法是逆向思维提出的一种法律风险解决方案,指企业对一些很重要的法律风险不能控制时,采取增加法律风险的方式来解决当前的风险。例如企业在招聘时,会通过员工推荐的方式来招聘专业的人才和中层管理者,然后支付给推荐人一定的报酬。这主要是因为推荐人对被推荐人有一定的了解和信任,而且这样的被推荐人素质一般较高、可靠性较强,能适应企业的需求,可以为企业节约很多的时间及精力来招聘合适的人才。

(4)转化法是指将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通过合法的方式转化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例如企业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转为民事关系,这样企业就不需要为这部分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等,从而为企业节约用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