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灯诗梦林徽因(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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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香山

林徽因移居北平西郊香山疗养,时在一九三一年春天。很多文章误传她住在著名的静宜园双清别墅,按她堂弟林宣回忆,林徽因的住所其实是别墅附近的一排平房。在那段岁月里,林宣曾上山看望病中的林徽因。他记得,平房落在斜坡上,房前一条走廊。林徽因住第一间,她母亲住第二间,女儿在第三间,第四间用作厨房。徐志摩写给山上的林徽因信里也提到,“我还牵记你家矮墙上的艳阳”,似亦可佐证。最直接的证据是留存的一张香山留影,林徽因手扶矮墙,不像豪华别墅的环境,与林宣所述吻合。

梁思成平日居城内,周末开车接林徽因三代回家过礼拜天。朋友们三三两两来探视林徽因,来的有冰心、凌叔华、沈从文这群活跃文坛的作家,也有金岳霖、张奚若、罗隆基和张歆海、韩湘眉夫妇,这些不在文学圈内的朋友。无疑徐志摩是来得最多的一个,他写信告诉陆小曼:“此次(上山)相见与上回不相同,半亦因为外有浮言,格外谨慎,相见不过三次,绝无愉快可言。”(《爱眉小扎》)这话只哄哄陆小曼罢了,能见到的史料,留下徐志摩上山痕迹就不止三次。他说绝无愉快,无非担心妻子多疑。冒雨上山那回,雷声隆隆,雷过有虹。徐志摩从沈从文那里露出马脚的,沈从文当天写信调侃他:“一个人坐在洋车上颠颠簸簸,头上淋着雨,心中想着‘诗’。你从前做的诗不行了,因为你今天的生活是一首超越一切的好诗。”(《沈从文全集》)

林徽因远居山间休养,有的是闲暇时间,书桌、床头堆满她喜爱的文学书籍。晚上,一卷在手,焚一炷香,披一袭洁白睡袍,沐浴着溶溶月色,她不免有几分自我陶醉。林徽因在梁思成面前自我得意,说她这样如画中人物,“任何一个男人进来都会晕倒”。丈夫气她:“我就没有晕倒。”聪明的林徽因糊涂一时,她该想到,此话说错了对象,配听此话的当是丈夫以外的男人。

就在这时候,林徽因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先是诗歌。置身香山诗意的环境,情不能自已;或者受女作家冰心、凌叔华的写作欲感染。徐志摩的起劲鼓动更是不言而喻。根本的动因怕还是,身怀诗人气质的林徽因,不能不写诗,迟早要写诗。她曾经表白:

对于我来说,“读者”并不是“公众”,而是一些比我周围的亲戚朋友更能理解和同情我的个人,他们急于要听我所要说的,并因我之所说的而变得更为悲伤或更欢乐。

(《致费慰梅信》)

她的诗,既为心声,又用以与知音情感交流。

这之前,她只发表过一篇王尔德童话《夜莺与玫瑰》译作,刊一九二三年《晨报》五周年的纪念增刊,署笔名尺棰。现在最先发表两首诗作《仍然》《那一晚》也署名尺棰,何以署用颇具哲学意味的笔名,未见解释。也就这几篇署了尺棰,以后不论发表哪种体裁作品,均用本名林徽音、徽音。《诗刊》杂志是她诗作起步园地,署名曾误植为林薇音,读者容易误认为海派作家林微音的作品。下期《诗刊》赶紧更正,但读者、学者混淆两位作家的现象持续了七八十年。林徽因说,不怕我的作品误会成他的,只怕误会他的作品是我的。她担心这样一直误会下去,于是署名改作林徽因,日后以徽因名字通行于世。

《谁爱这不息的变幻》是她最早发表的几篇作品之一:

谁爱这不息的变幻,她的行径?

催一阵急雨,抹一天云霞,月亮,

星光,日影,在在都是她的花样,

更不容峰峦与江海偷一刻安定。

骄傲的,她奉着那荒唐的使命:

看花放蕊树凋零,娇娃做了娘;

叫河流凝成冰雪,天地变了相;

都市喧哗,再寂成广漠的夜静!

虽说千万年在她掌握中操纵,

她不曾遗忘一丝毫发的卑微。

难怪她笑永恒是人们造的谎,

来抚慰恋爱的消失,死亡的痛。

但谁又能参透这幻化的轮回,

谁又大胆的爱过这伟大的变幻?

如果这首十四行诗算是林徽因的处女作(与《仍然》《那一晚》同时发表,不易区分它们创作时间的先后),那么它向世人表明,林徽因的诗歌创作的起步不同凡响。那时不少抒写个人失意的女性诗人,她们的作品多缠绵而流于滥情,或过分胶着于具体生活的描摹。这首诗纵然没有完全摆脱个人失意情怀,落笔却升华到形而上的抒怀,不无些微哲理意味。与此相辅,作者摄取那些日月星云、峰峦江海的意象,自然给诗作平添几分胸襟的博大、气魄的雄浑。诗歌的最后一问,将无限的遐想留给了读者,余音袅袅。

当然,最吸引读者的往往是那些歌咏爱情的诗篇。有个青年读罢《那一晚》热泪盈眶,特意买了一册关于林徽因的著作送给他爱恋的女友。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拖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里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此诗于一九九一年才被发现,首次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版《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林徽因》。)

有研究者把这首诗认定为林徽因写给徐志摩的恋歌。他们这样读解,算是见仁,别人不妨见智,不要规定读者非如何读它不可。“诗无达诂”,有如中国民俗七月初七看巧云,云朵飘在夏日晴空,说它像马像犬,皆无可无不可。林徽因即说过:“写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真是惟有天知道得最清楚!读者与作者,读者与读者,作者与作者关于诗的意见,历史告诉我传统的是要永远地差别分歧,争争吵吵到无尽时。因为老实地说,谁也仍然不知道写诗是怎么一回事的,除却这篇文字所表示的,勉强以抽象的许多名词,具体的一些比喻来捉摸描写那一种特殊的直觉活动,献出一个极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究竟怎么一回事》)读诗,还是虚空一点相宜。西方本有以抽象“爱情”为歌咏主题的写诗传统,林徽因写诗正从西方诗人学起。带着先验之见坐实了读它,往往难以自圆其说。先设定林徽因恋过徐志摩,难免越读越像剑桥康河那一晚幽会的重现。事实林徽因离开伦敦,是与徐志摩不辞而别的,根本不存在缠绵牵手这一幕。凭着有些研究者的索引本事,有些诗句就无法索引得彻底。“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漂),/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诗句中飘荡不定的生活与写诗时林徽因安居乐业的现状大相径庭。她作这首诗在成家以后,倘若她真盼望有一日私闯徐志摩的爱情花园,那么置丈夫梁思成于何地?此诗发表的《诗刊》杂志由徐志摩主持编政,在恋人的刊物发表给恋人的情诗,林徽因不至于如此招摇。《那一晚》署笔名“尺棰”,同期刊登的《谁爱这不息的变幻》则署原名林徽音,这是否要避免误读以引起无聊的流言?

另一首《别丢掉》,梁实秋(灵雨)批评它晦涩难懂,朱自清作《解诗》为之辩白,说它“是一首理想的爱情诗,托为当事人的一造向另一造的说话”。经朱自清一番解读,这首诗屡屡进入各种选本,翻译家许渊冲还译成英文:

Don't cast away

This handful of passion of a bygone day

which flows like running water soft and light

Beneath the cool and tranquil fountain,

At dead of night

In pine-clad mountain

As vague as sighs,but you should e'er be true.

The moon is still so bright;

Beyond the hills the lamps shed the same light,

The sky besprinkled with star upon star,

But l do not know where you are.

It seems

You hang above like dreams.

You ask the dark night to give back your word,

But its echo is heard

And buried though unseen

Deep,deep in the ravine

它被许多学人看作是林徽因积极回应徐志摩的作品。朱自清并没有这么说,只言“托为当事人”,即不专指哪一个具体的人。朱自清和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多有过从,写这文章前不久,他还在火车上和梁思成相遇长谈过一次。所谓假托的话不会是虚言,也正是创作惯用的一种手法。一厢情愿索引本事的研究者,忽略了此诗写作时间是在徐志摩飞去的第二年夏天。斯人已逝,诗里如何能一再说“你仍要保存着那真!”“你问黑夜要回那一句话——你仍得相信”。有评论家认为“述事”是林徽因诗歌的一大特征,是它高出那些只是抒情写景的作品的原因所在,“将林诗里所述之事分析出来,理解因此而深下去并且清晰了”。(蓝棣之:《林徽因的文学成就与文学史地位》)假如甘居索引派读林徽因诗歌,大概会越读越糊涂的。哪怕索引得似乎一清二楚,那蕴涵普遍意义的情愫也要被索引圈住,这样赏诗,极易将人生意义的普遍性降为专指具体人事的个别性,束缚你品味林诗的深邃意境和想象空间。

退而言之,即使她写了实有所指的爱情诗篇,也未必均为徐志摩而作。某些篇什,硬要索引,或更适合索引给其他男性,如写于一九三三年岁末的《忆》,是不是像给金岳霖的呢?去年两人刚确凿无疑地相爱过一回;《城楼上》像是给梁思成。凭什么说,“没有任何一首是写她与丈夫梁思成之间的爱情故事的”?不给丈夫的理由居然是“丈夫又不大有时间读诗”。(见蓝棣之文)再退一步,即使写给徐志摩,也并非抒发林徽因热恋徐的情感。《仍然》若像有人所考订,是给徐的话,那也是谢绝:“你的眼睛望着我,不断的在说话:/我却仍然没有回答,一片的沉静/永远守住我的魂灵。”

这位持偏见的学者,把林徽因诗作内容简单、生硬地归纳为一个诗“核”,“核”的含义是写她“在爱情中的体验和成长,从而探索爱情在生命中的意义,诗在人生中的地位”。他的本意可能在于充分评价林徽因诗歌的成就,结果却将枝叶扶疏的林诗曲解为一株孤寡干瘦的独干,与初衷适得其反。认真统计,爱情题材的诗篇占林诗比重倒是有限,她吟咏最多的还是直接抒发人生感受的作品。她常常会记录一个细小的生活画面,如《静坐》《风筝》《藤花前》和《山中一个夏夜》。它们不是生活琐屑的简单实录,定要与读者咀嚼出人生的诸多况味。有时她会描摹一缕难以言说的思绪,如《昼梦》《题剔空菩提叶》和《八月的忧愁》,而诗人看似抽象的思绪又总附着在形象的画面上,仿佛与你为难,将其归类为生活的描摹,抑或思绪的抒发,皆不容易。最典型莫如一首《中夜钟声》:

钟声

敛住又敲散

一街的荒凉

听——

那圆的一颗颗声响,

直沉下时间

静寂的

咽喉。

像哭泣,

像哀恸,

将这僵黑的

中夜

葬入

那永不见曙星的

空洞——

轻——重,……

——重——轻……

这摇曳的一声声,

又凭谁的主意

把那剩余的忧惶

随着风冷——

纷纷

掷给还不成梦的

人。

本来无非常见的人间一瞬,到了林徽因笔下,便营造出浓浓的伤怀氛围,感人至深。忧惶人所见的夜自然荒凉,荒凉的夜引得人愈加忧惶。情景交融,很有意境,近乎王国维所言“不隔”的标准。中国新诗出现“阶梯式”,常人多以为起始于共和国初期的郭小川,他仿效马雅可夫斯基,由前苏联舶来。读罢林徽因这一首,大概可以说,中国的此种诗体“古”已有之了。沈从文写于一九三八年的《谈朗诵诗》说到诗歌形式问题,已经提到三十年代诗坛,“或摹仿马雅可夫斯基的体裁的诗歌,两字组成梯级形的新体裁,盛行一时”。这篇文章批评“革命诗”的同时赞赏了林徽因,据此猜想,林徽因可能早已读过马雅可夫斯基。

林徽因有句诗“我想象我在轻轻的独语”(《十一月的小村》),独语是她诗歌创作基本手法,也就是自我对话。她原本不是为发表而写,发表只是应对编辑朋友的索讨。莫非她曲高和寡,常感到孤独?莫非是孤独,才那么无比健谈?独处时她异常寂寞,也就异常善感,同时也异常多愁。她说:“没有情感的生活简直是死!”执着追求完美的生活质量,现实却总不如她憧憬的完美。于是诗人的情绪难免沮丧,寂寞这个词就反复出现于她的诗句。尽可说这是女诗人的弱点,却是不难得到谅解的弱点,何况它呈现在诗里那么凄美动人。秋天来了,诗人心里愈加有许多话倾诉,标明感秋题目的诗即有《秋天,这秋天》和《给秋天》,含有秋意的题目有《红叶里的信念》和《十月独行》,另外一些诗篇,题目没有点明秋字,似乎也不与秋相关,但说的还都是秋意的话。她的诗作大多篇幅短小,而写给秋天的诗篇则相对较长。《秋天,这秋天》七十余行,《红叶里的信念》整一百行,算是她现存最长的两首作品。(梁从诫先生说,林有一首遗佚的长诗《刺耳的歌声》,不详其篇幅。)林徽因患恶疾肺结核,在当时属不治之症,或许她觉得自己提前进入了人生的秋天,来日无多了。但她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到了人生的冬季,她坚信自己的才华,亟待有一次秋的丰收。那信念正像诗里写的:“但(我)心不信!空虚的骄傲/秋风中旋转,心仍叫喊/理想的爱和美,同白云/角逐;同斜阳笑吻;同树,/同花,同香,乃至同秋虫/石隙中悲鸣,要携手去;/同奔跃嬉游水面的青蛙,/盲目的再去寻盲目的日子,——/要现实的热情再另涂图画,/要把满山红叶采作花!”这才是林徽因诗作中最为令人感佩的思绪。她珍爱生命,但决不苟且。她写道:“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莲花,/正中擎出一枝点亮的蜡,/荧荧虽则单是那一剪光,/我也要它骄傲的捧出辉煌;”“算做一次过客在宇宙里,/认识这玲珑的生从容的死,/这飘忽的途程也就是个——/也就是个美丽美丽的梦。”美丽岂止是诗人的梦,同样美丽的是耽于这美梦的心灵。

切莫误会林徽因,以为她只作专注个人情感的低吟浅唱。她的野外考察经历,她素来具有的人文精神,令笔墨投向“太太客厅”窗外。诗人现存的诗篇仅六十余首(林徽因生前没有出版过诗集,直到一九八五年由陈钟英、陈宇两位先生搜集成册,初次出版了《林徽因诗集》,收入作品五十五首。二〇〇五年陈学勇编集的《林徽因文存》,收诗歌计六十七首),其中颇有一些叹息民众苦难或描摹民众生活的作品,可惜它们没有得到读者以及研究专家应有的关注。例如《微光》:

街上没有光,没有灯,

店廊上一角挂着有一盏;

他和她把他们一家的运命

含糊的,全数交给这暗淡。

街上没有光,没有灯,

店窗上,斜角,照着有半盏。

合家大小朴实的脑袋,

并排儿,熟睡在土炕上。

外边有雪夜,有泥泞;

沙锅里有不够明日的米粮;

小屋,静守住这微光,

缺乏着生活上需要的各样。

缺的是把干柴;是杯水;麦面……

为这吃的喝的,本说不到信仰,——

生活已然,固定的,单靠气力,

在肩臂上边,来支持那生的胆量。

明天,又明天,又明天……

一切都限定了,谁还说希望,——

即使是做梦,在梦里,闪着,

仍旧是这一粒孤勇的光亮?

街角里有盏灯,有点光,

挂在店廊;照在窗槛;

他和她,把他们一家的运命

明白的,全数交给这凄惨。

面对微光下苟延残喘的贫民,诗人岂能无动于衷,笔墨简练,却有十分动人的力度。“窗外”题材的诗篇可以见到的还有《年关》《旅途中》《茶铺》《小楼》,等等。

无视这些作品,你视野里的林徽因诗歌便不全面,心目中的诗人林徽因决不完整。与她同时期的众多女诗人,或为民众呐喊而流于粗制滥造,或于词句精雕细镂而忘却民生疾苦,她们笔下鲜有林徽因似的,以优美形式表现“窗外”内容的精品。林徽因的诗歌优美,但与柔媚无缘;它坚韧,却远离刚烈。哪怕看似没有多少内容的小诗,她也要做得亦玲珑精致,亦别有滋味,像描述“窗内”琐事的《静坐》:

冬有冬的来意,

寒冷像花,——

花有花香,冬有回忆一把。

一条枯枝影,青烟色的瘦细,

在午后的窗前拖过一笔画;

寒里日光淡了,渐斜……

就是那样底(地)

像待客人说话

我在静沉中默啜着茶。

从常人以为很平常的生活里(有的甚至谈不上是生活,仅仅人生长河里一个瞬间的静态)能写出诗来,足以见出林徽因那有别常人的纤细敏感的艺术禀赋。她的《六点钟在下午》,距发表三十一年后,后辈诗人邵燕祥偶然向别人提起这首诗,对方竟一下就能背出:“六点钟在下午,/点缀在你生命中,/仅有仿佛的灯光,/褪败的夕阳,窗外/一张落叶在旋转!……”女诗人这类绝句小令式的作品,有如“床前明月光”般脍炙人口。

林徽因曾以《新月》杂志为发表诗作园地(事实上,发表于《新月》的诗作数量很是有限),也与徐志摩多有交流切磋,她的作品入选《新月诗选》,研究者因而不无原由地奉她为“新月诗人”。诗人卞之琳可不这么看:“她的诗不像新月诗人那样的方块格律诗,而是将口语融入古典的外国的词语,创造出独特的形象和意境,才气过人。”(见陈钟英《人们记忆中的林徽因》)林徽因尤其不喜欢强加于她的这顶桂冠。她虽为女性,但与新月的男诗人们相比,譬如最负盛名的徐志摩,她的诗歌难得地那样纯净、雅洁,绝对无染颓唐、轻浮以至偶尔的俗气(徐的某些诗即难脱此种瑕疵)。其中咀嚼人生的作品,尤不乏思考的深邃。诗歌是最宜宣泄感情的文学体裁,林徽因阐释诗歌创作机制时,正视它灵感重要的同时,一再提醒不可忽略理智的因素,应该:

追逐着理智探讨,剖析,理会这些不同的性质,不同分量,流转不定的意象所互相融会……

写诗,或又可说是自己情感的、主观的、所体验了解到的;和理智的、客观的、所体察辨别到的同时达到一个程度,腾沸横溢,不分宾主地互相起了一种作用。

(《究竟怎么一回事》)

理智与情感并存,这意思她重复过多次。见诸自己的创作实践,她的诗,富于情致而外,含一点知性,耐一点寻味,便助成有些篇章的典雅、大气。林徽因还把小说的白描手法用于写作诗歌,擅长素描场景和人物,予浓郁的诗意以鲜活生活画面来支撑,诗风又增添了几分明朗、清新。如果不算入选《新月诗选》的沈从文,新月诗人中就少有如林徽因这样同时擅写小说的诗人了。

林徽因为自己编定过一本诗集,一九三七年春天出版的《新诗》杂志刊登过出版它的预告(尚未定书名)。可能是她忙于野外考察,耽搁了编辑进程,等到她归来已经爆发全面抗战,由此她错过了生前唯一一次出版诗集的机会,遗憾之至。后人经多方搜寻,终于在一九八五年印行了《林徽因诗集》,离她立志出版诗集那年将近半个世纪,距诗人病逝整整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