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杀死一只妒魔女·壹佰叁拾肆 这热闹的新生并不让我愉悦(下)
这是第二次的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在时间经过夜晚十二点的时候,纽加哥所发生的一切似乎都被抹除了,回到了这一天最开始的时候,对于子规而言,她感觉时间被定格在了这一天,不,也不能这么说,应该是,这个地方的时间被一个锚点束缚住了,不知道这个锚点为什么诞生,但显而易见,作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外来者’,她也被卷入到了这个时间之中。
子规在最短的时间之中适应了这个时代。
此时,她的腰间也带上了一把枪,这是在半小时前买的,不得不说,五点四十五招待所的服务确实不错,她只是提出了自己的需求,五点四十五就为她找来了一个最适合她的枪械,价格比市场价高了一点点,作为服务佣金却又显得便宜许多。
子规了解过一点五十星的历史,五点四十五招待所可以说是纽加哥的招牌建筑之一,一个从纽加哥这座城市建立之初就存在的建筑物,在这百年的时光,五点四十五招待所经过数次装修,直到成为二零二二年那时候的样子,当然,现在的五点四十五招待所自然没有将来那么现代化,但也算是豪华了,住一晚的价格并不高昂,只是纽加哥的人均薪水依旧不足以支撑这些普通人在五点四十五招待所常住。
不过还是挺神奇的,明明价格如此离谱,而且也没有多少外来者到来,五点四十五招待所却一直开着,顽强挺立,而且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神奇,不过这些事情对于子规来说并不重要,反正这里只是一个落脚点,是她在这个时代的住所。
纽加哥没有居酒屋,因此想要在这里产生什么思乡之情也不大可能,子规打着哈欠,从五点四十五招待所走了出去,她凌晨两三点才进入梦乡,虽然有八个小时的充足睡眠,但晚上十点睡到早上六点和凌晨两点睡到早上十点还是有区别的。
此时,她正坐在一辆双层公交汽车的位置上,这种公共汽车还是在几年前开始运营的,本来二十世纪初的时候公共汽车就已经诞生了,只是安全问题之类的东西让它们在不到两年的运营之后就销声匿迹,直到前几年的城市规划再次把这种交通工具搬上舞台,这种经济实惠的出行方式才被大众所接受。
说是这么说,实际上乘坐双层巴士的乘客依旧是那些衣着得体的人,看不见任何粗布麻衣的人,她看着窗外飞逝的景色,等待着到达自己要下车的地方,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在哪里下车,她现在不过是漫无目的地行走罢了。
不,其实是有地方去的。
沿着被锚点封锁的时间去寻找,就一定能够找到源头,不论是污染事件也好,还是什么恶魔或者污染物,如果能够把这个锚点掌握在自己手中,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今天上午就到处去走走吧,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就该去寻找那个锚点的位置了,想到这里,子规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她随手按了一下公共汽车的下车铃,不出片刻,车停了下来。
下车点位于一条干净的长街,黑与白的石砖路面,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缘由的艺术性,是的,艺术性,不论在什么时代,艺术这种东西总是和高贵挂钩,两旁那些小店铺也带着不少艺术色彩,各种精巧的设计与结构在一连串的小房子之中得到了呈现,如果让一位中世纪的画家看到这一幕,一定会为此感动的吧。
她随手在一旁用硬币买了几个面包,是那种黄油面包,应该是刚出炉没多久的,还带着烤箱的温度,拿在手中很是舒服。
子规选择在这里下车并没有任何缘由,她只是想到了而已,她沿着这条街道行走,很快,她便看见了一样前行的人,一身得体修身的西装,一根优雅的手杖,沿着街道缓步,另一个人也是西装配装饰物,还戴了一顶帽子,再往前几步,又能够看见一位戴着单框眼镜的女性,这些人似乎都有着某种目的,朝着共同的方向行走。
她可没有等待的意思,逐渐加快自己的步伐,很快,她的眼中就看见了一个还挺漂亮的展览馆,不少衣衫华丽的人正在门口静候,门口用一个惹眼的牌子写着——名声鹤起的新兴艺术家!埃里克·蒙彼利埃!
而一样呈现在牌子上面的,是一个浮夸的男人,一头子规无法理解的抽象发型,身上的衣物在她眼中甚至可以被称为破烂,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此时被印在了展览牌上,而在一旁,是人们排着队的长流,在十一月的最后一天,他们在这里欣赏着这个人的作品。
在门口不远处,子规看见了那个名为埃里克·蒙彼利埃的人的作品的一部分,她无法欣赏那样的作品,那就是凌乱的色彩,所以,她绕过了展览馆,沿着展览馆和一旁建筑物的间隙走了进去,那是一条巷子,并不脏,墙壁上还有各种颜料堆积而成的痕迹,这里可比外面安静多了。
然后,子规在这里看见了‘那个人’。
一个看起来好几天没有洗过澡的年轻人,正在欣赏着属于自己的画作,他身上的衣服打满了补丁,还染上了各种各样的色彩,让本就朴素的衣着变得更加肆意妄为,他面前的那副画作却和他完全相反,那是用灰色与白色构筑而成的画,画的内容是一片宏伟的城池,很美丽,宛若神话之中描写的国度。
年轻人看起来很虚弱,瘦骨嶙峋,只有一只眼睛,腰间还有一道疤痕,他的肚子干瘪下去,显然很没有有吃过饭了,在看见子规走进来的时候,年轻人显然十分惊讶,他站在自己的画作之前,像是守卫国王的卫兵。
“怎么样,女士,喜欢我的艺术吗?”
“很喜欢。”子规没有否认,“这是画的什么?”
“不,女士,这幅画并不是画的什么,这是我的艺术,我在画出来作品之后用白色的颜料将它们覆盖,然后再往上面绘制新的作品,您现在所看到的便是它们凝聚而成的终极,我所有的物质都已经在上面了,我已经没有颜料了。”年轻人说着,指了指一旁放在地上的手枪,“而这就是我的总结,我最后的钱用来买了这把枪,这是我最后的画笔。”
“你把它称为艺术。”
“是的,这是艺术!”年轻人忽然高喊,“如同每一位前人!这是艺术!它能够带给人肉眼感官上的冲击,也能够带给人心灵上的震撼,在完成它的那一刻,我是一位艺术家了……还差一点点,距离完成它还差一点点。”
“还差多少?”
“马上。”年轻人说,“我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进食了,在这一个星期,我就在这里绘制它,没有人会来打扰我,他们只会朝着外面的展览馆涌去,埃里克·蒙彼利埃,那只是一个跳梁小丑,他用一种夸张的颜料描绘他的无知,他的眼界就和他那令人可笑的思想一样匮乏,我不是在贬低他,我只是在述说事实,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卖出去了自己的名声,可是他并不是一个艺术家。”
一九八九年的纽加哥,有不少人如同年轻人一样无法果腹,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阶层,一个最底层的阶层,他们大部分人会用得来的钱财苟延残喘,而如同年轻人这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投入到某件事中的,始终都是少数。
“我的眼睛,卖了八百块,买了颜料;我的一半肝脏卖了五百块,买了画笔和纸,女士,你刚才说,你喜欢我的作品?”
“确实如此。”
“我给它取名为F旋律小调,不过我不会为她著名,等我完成了这个作品,它属于谁就是你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了,这是我最喜欢的音阶。”
年轻人的手抚过画作,仅有的一只眼中露出不易察觉的温柔。
“女士,你知道吗?如同埃里克这样的人,他们的作品并不能被称为艺术,他们也不配被称为艺术家,艺术应该是什么?一个所有人都无法复制的作品,一个寄托了一切思想的实质,我已经创作出了这幅画,这幅画已经寄托了我人生的全部意志,现在,想要让它成为真正的艺术,只剩下最后一步。”
“是什么呢?”子规饶有兴致地问道。
“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一块面包,我将向您展现这幅作品的最后一步。”
这并不是什么难事,说实话,这个疯疯癫癫的年轻人都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恶意,一块面包的价格子规完全付得起,相比起面包的价格,聆听这个年轻人想要说什么才更加让她感到好奇。
她将一块面包递给了年轻人,后者没有形象地将面包吃的一干二净,在这个过程中,年轻人还呛到了一下,拿起那碎裂的陶瓷杯喝了一口水之后,才把面包咽了下去,他拍打着自己的胸膛,感受着面包从自己的喉管流入自己的胃中。
许久没有得到滋润的肚子终于感受到了食物的存在。
“那么,请让我向您展示每一个艺术品都需要经历的最终步骤。”
年轻人拿起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一场盛大的死亡。”
他扣动了扳机,红色颜料溅射在了灰白色的画上,在图画之中,那一抹红色是如此鲜艳,就像一只不肯屈服的鸟儿在暴风雨中引吭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