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世纪至十三世纪欧亚大陆其他地域的女性统治者
本书以女性仍在朝代政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宋元时期为开端。同处于十一世纪至十三世纪的欧亚大陆其他地区亦见证了女性对权力的掌控,从而令我能够加以比较,并集中一些问题与变量,对我所谓的“女性统治”这一概念进行定义。一些信奉基督教的女王从其父王那里直接继承了统治权,这在世界范围内相对少见,在中国则毫无可能。十二世纪时,黑海东岸的格鲁吉亚国王吉奥尔基三世膝下无子,通过加冕其女塔马尔、共同称王的方式解决了继承难题。吉奥尔基三世在1184年去世时将皇位传给了女儿。塔马尔镇压了叛乱,并权倾教宗元老,成为“王中王”,更是“女王中的女王”。塔马尔只赐予她那位被迫嫁与的俄国公爵“国王”封号。后来,她宣告婚姻无效——他们没有子嗣——并嫁给了一位信奉基督教的奥塞梯人,后来他们育有两个孩子。塔马尔的统治直到1213年去世为止,其一生的主要事迹包括镇压前夫参与的叛乱及击退威胁要娶她为妻的伊斯兰苏丹。那位苏丹扬言,如果她不成为穆斯林,那么她就得当小妾。在塔马尔的统治下,格鲁吉亚王国增长至最大规模,之后王位由塔马尔的儿子继承,他成为格鲁吉亚历史上最为人称颂的君王。21
另一位直接继承皇位、名正言顺统治的女性是拜占庭的狄奥多拉女皇。她与姐姐佐伊1042年时共同执政七周时间,并于1055—1056年单独执政。如同八世纪的伊琳娜女皇一样,狄奥多拉和她姐姐都自称“皇帝”,她们被视为合法继承人。无独有偶,耶路撒冷王国、信奉基督教的梅丽桑德亦在其父1131年死后直接继承王位,实行统治,直至1160年去世。据说她摧毁了其夫夺权的企图,并在儿子成年时拒绝让权。大致同一时期的穆斯林女性统治者,还包括1074—1138年统治也门的萨伊达·胡拉。虽然她的丈夫是名义上的统治者,但退出了政治舞台,而她则成为国家首脑,还在一段时间内出任最高宗教权威。印度的拉迪亚·宾特·伊图迷施(亦称拉齐娅)被其父任命为德里苏丹,她于1236—1240年在位。据说她“抛去女装,步出深闺,骑上大象出现在公众场合”。22十三世纪时,成吉思汗任命他的女儿们在中亚担任自己领地的女王,并在战争与外交事务中依靠她们,不过有关她们的历史后来被抹去了。最后,十世纪宋朝的刘太后临朝之时,毗邻的契丹则由两位女性相继统治。一百年后,毗邻的党项西夏亦为两位女性治理。
我们研究的案例越多,变量就更为多样复杂,但与本研究最为有关的(根据上述案例)是一位女性能否名正言顺地成为直接继承人,通过正式临朝或非正式听政来施行统治这一问题。另一关键问题则是她们的社会地位及家庭出身。十八世纪的欧洲,一国皇室之女有可能成为另一国的女王。联姻是皇室政治的一种重要策略,其中女性参与决策的程度很高,其女王或公主的身份对婚姻影响重大。23在中国,家族联姻直至宋朝都在政治中有着极重的分量,但大部分情况下(不过并非绝对)仅在王朝内部。可是明朝除了开始的几年,家族联姻政治几乎无足轻重,到了清代则更是如此。其他变量包括:女性统治者怎样及何时学习治理?她们如何选择顾问?都有哪些顾问(例如父亲、叔伯、兄弟、连襟、官员、其他女性、宦官或别的宫廷侍从)?在最后这群人中,宦官在中国扮演了重要角色。当权的皇室女性往往利用皇室与宦官间的主仆关系。由于宦官们被阉割,他们就免除了与宫中女性私通的嫌疑(尽管这并不绝对),而且宦官们还有可能与满朝文武建立广泛的联系。与此同时,宦官还可以绕开大臣,提供幕后消息,但这也有可能对女性统治者不利。
尽管女性能否名正言顺地统治、成为直接继承人或临朝称制在评估其权力运用上是关键问题,但这并不是唯一问题。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大多数女王与皇后都只是配偶,也就是说,她们的主要角色是男性统治者的妻子及皇位继承人的母亲——在中国,她们常常是妃嫔诞下的太子的养母。不过,即便她们不临朝或并非统治者,她们仍能参与统治,这与她们是否主持攻城略地、征收税赋或兴起改革无关。一位女性有可能已经成为受人敬重的太后,为人仰仗来任命继承人,但仅此而已;她也有可能把持朝政,至死才交出大权;她亦有可能像太后及正式临朝听政者那样合理合法地运用权力,但也有可能像宫中乳母那样非法篡权,滥用威势;她有可能通过资助宗教、艺术活动,在宫内宫外建立联系,并从事正当或不正当的经济活动以产生影响;她还有可能在一位候选人是否能够胜任职务或者适合婚嫁上给予宝贵意见,不过这可能私下进行,除了皇帝没有其他人知道。历史学家常常忽略女性的角色,因为她们并未处于国家政治的核心。有的历史学家则轻描淡写地处理她们在社会、文化、宗教领域的活动,然而这些活动对于朝代荣光与合理性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即便是与议会分享权力的皇廷或女性并不如欧洲与突厥化蒙古帝国那么显眼的朝廷亦是如此。有时,证据的缺乏仅仅是因为女性并未留下只言片语或缺少关于她们的故事。在许多情况下,留存下的资料吉光片羽,只是一些不足以重构故事的细节罢了,例如一位女性何时出生、去世,其入宫年份,经历哪些仪式,其地位如何(例如本是侍从或者正式婚配),出身什么背景,何时及是否晋升,何处及如何下葬,等等。尽管这些细节讲述的故事极其微小,还是可以把它们精心拓展,不过我还是会常常保持其简略。我的假设是,这些故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是一夫多妻制皇室如何自我存续的内在组成部分。
1武则天之后的两位皇后是中宗韦皇后及肃宗张皇后。关于晚唐皇帝并未立后的信息,见[美]马克梦(Keith McMahon):《牝鸡无晨:汉代至辽代皇帝的后与妃》(Women Shall Not Rule: Imperial Wives and Concubines in China from the Han to the Liao)(以下简作《牝鸡无晨》),第223—236页。
2见[美]弗朗西斯·欧克来(Francis Oakley):《帝王身份:狂喜的政治》(Kingship: The Politics of Enchantment),第16—17页,第39—41页;[荷]杰罗恩·杜丹(Jeroen Duindam)著,[美]罗丽丝·S. 格兰杰(Lorris S. Granger)与杰拉德·T. 莫兰(Gerard T. Moran)译:《权力的神话:诺伯特·埃利亚斯与早期现代欧洲的宫廷》(Myths of Power: Norbert Elias and the Early Modern European Court)(以下简作《权力的神话》,第108页。
3见[英]保琳·斯塔福德(Pauline Stafford):《对英格兰十世纪中期至十二世纪中期皇家女性的描绘》(“The Portrayal of Royal Women in England,Mid-Tenth to Mid-Twelfth Centuries”,以下简作《皇家女性的描绘》),收入[加]约翰·卡密·帕森斯(John Carmi Parsons)编:《中世纪女王身份》(Medieval Queenship),第143—167页;[加]约翰·卡密·帕森斯:《家庭、性与权利:中古女王身份的律动 》(“Family, Sex, and Power: The Rhythms of Medieval Queenship”,以下简作《家庭、性与权利》),收入前书,第1—11页。
4见[荷]杰罗恩·杜丹:《权力的神话》,第108页。
5这十一位皇后分别是晋朝皇后贾南风,北魏文明皇后冯氏、孝文帝冯润皇后、宣武灵皇后,刘宋山阴公主刘楚玉,南齐太后王宝明及皇后何婧英,北齐皇后胡氏(高湛之妻;除此以外,高湛的两位妃子据说亦与他人有染),武则天及韦皇后,闽国皇后陈金凤,还有梁元帝称帝之前就已迎娶的徐昭佩。她们都在正史中有所记载。汉皇后赵飞燕也可以收入正史,不过关于她事迹的记录却并未出现于史书之中。见[美]马克梦:《牝鸡无晨》,第132—134页,第273—274页。
6我的主要参照标准是波斯、中国及喜马拉雅山区,我的灵感来源于[美]帕特里夏·克罗恩(Patricia Crone):《早期伊斯兰使其伊朗的排外先知们:农村地区反抗及本土拜火教》(The Nativist Prophets of Early Islamic Iran: Rural Revolt and Local Zoroastrianism),第391—438页。关于中国的一妻多夫制,见[美]苏成捷(Matthew H. Sommer):《让性运作:清代中国作为生存策略的一妻多夫》(“Making Sex Work: Polyandry as a Survival Strategy in Qing Dynasty China”),收入[美]顾德曼(Bryna Goodman)与[美]文棣(Wendy Larson)合编:《运动中的性别:晚期帝制与现代中国的分工与文化变动》(Gender in Motion: Divisions of Labor and Cultural Change in Late Imperial and Modern China),第29—54页。
7在这十一位中,北魏冯皇后、南齐王宝明(她从未成为皇后,但是后来成为太后)及武则天自然死亡。我们对何婧英的死一无所知。有六位下场很惨,被下令自尽(不仅仅是因为她们的性行为),其中包括贾南风、冯润、灵皇后、山阴公主、韦皇后与陈金凤。关于武则天,见[美]马克梦:《牝鸡无晨》,第187—202页。
8见情颠主人:《绣榻野史》,第127—128页,台北:双笛国际出版社,1995。
9见《玉房秘诀》,收入[日]丹波康赖:《医心方房内》(东京:江户文学选,1976),第6卷,第75—76页。
10见[英]劳埃德·卢埃林-琼斯(Lloyd Llewellyn-Jones):《古代波斯的国王与宫廷,公元前559年至公元前331年》(King and Court in Ancient Persia 559 to 331 BCE)(以下简称《国王与宫廷》),第99—106页;[美]莱斯莉·皮尔斯(Leslie Peirce):《皇家内室:奥斯曼帝国的女性与皇权》(The Imperial Harem: Women and Sovereignty in the Ottoman Empire)(以下简称《皇家内室》),第3—6页;[美]艾尔纳·K. 索夫昂(Elna K. Solvang),《向“内”再看一眼:内室与女性阐释》(“Another Look‘Inside’: Harems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Women”),收入[美]斯蒂芬·W. 霍洛韦(Steven W. Holloway)编:《东方主义、亚述学研究以及圣经》(Orientalism, Assyriology and the Bible),第374—398页;[英]玛利亚·布罗修斯(Maria Brosius):《推陈出新?阿契美尼德王朝下波斯的宫廷与宫廷仪式》(“New out of Old? Court and Court Ceremonies in Achaemenid Persia”),收入[英] A. J. S. 斯波福斯(A. J. S. Spawforth)编:《古代君主制下的宫廷与宫廷社会》(The Court and Court Society in Ancient Monarchies),第17—57页;[美]彼得·布兰德(Peter Brand):《国王的所有妻子们:埃及新王朝下的拉美西斯二世及皇家一夫多妻制》(“All the King’s Wives: Ramesses II and Royal Polygyny in New Kingdom Egypt”)(以下简称《国王的所有妻子们》), 即将载于《埃及史学报》(特刊;感谢作者惠赠手稿)。
11见卢埃林-琼斯:《国王与宫廷》,第xiv页,第3—6页;[荷]杰罗恩·杜丹(Jeroen Duindam):《王朝国家与帝国中的皇家宫廷》(“Royal Courts in Dynastic States and Empires”),收入杰罗恩·杜丹、[土耳其]蒂拉伊·阿尔坦(Tülay Artan)、[土耳其]梅坦·昆特(Metin Kunt)合编:《王朝国家与帝国中的皇家宫廷:全球视角》(Royal Courts in Dynastic States and Empires: A Global Perspective)(以下简称《王朝国家与帝国中的皇家宫廷》),第1—23页;A. J. S. 斯波福斯:《序言》(“Introduction”),收入其编著:《古代君主制下的宫廷与宫廷社会》,第1—16页。
12拉美西斯二世有两位资历较高的妻子,诞下首位皇子的妻子是主妻。公元前九世纪至公元前七世纪的亚述统治者与中国统治者一样,只有一位主妻,并可以有妾。古代近东(包括阿契美尼德帝国)的其他统治者有多名妻子。见布兰德:《国王的所有妻子们》;[丹]戈伊科·拜嘉摩维(Gojko Barjamovic):《自豪、排场与境况:亚述皇宫、宫廷与家庭,公元前879年至公元前612年》(“Pride, Pomp and Circumstance: Palace, Court and Household in Assyria,879-612 BCE”),收入杜丹、阿尔坦、昆特合编:《王朝国家与帝国中的皇家宫廷》,第27—61页;卢埃林-琼斯:《国王与宫廷》,第119页;[美]鲁比·拉尔(Ruby Lal):《早期莫卧儿帝国的家庭生活与权力关系》(Domesticity and Power in the Early Mughal World)(以下简称《家庭生活与权力关系》),第172—173页,注134;皮尔斯:《皇家内室》,第31页。
13我对“一夫多伴”与“一夫多妻” 不详加区分,通常同指称一名男子有多位妻子、多妻多妾,或一妻多妾。妻妾间的区别随着朝代更迭而变化,甚至一朝内不同的皇帝之间亦有不同,下文将会提及。所罗门王据说有“七百位妻子、公主及三百位妾妇”(《旧约列王纪》第11章)。阿契美尼德王朝的统治者们可能有成百上千的妾妇。相对晚近的非洲一夫多妻制中,男性甚至有成千上万的妻子。见皮尔斯:《皇家内室》,第二、三章;[美]华尔德·沙伊德尔(Walter Scheidel):《性与帝国:达尔文视角》(“Sex and Empire: A Darwinian Perspective”)(以下简称《性与帝国》),收入[美]伊恩·莫里斯(Ian Morris)与华尔德·沙伊德尔合编:《古代帝国动态:从亚述王朝到拜占庭帝国的国家权力》(The Dynamics of Ancient Empires: State Power from Assyria to Byzantium),第255—324页。
14《圣经·旧约》中大卫王取得了扫罗王内室中的女性(《撒母耳记下》第12章第8节)。见卢埃林-琼斯:《国王与宫廷》,第113—116页,第116—119页。
15见沙伊德尔,《性与帝国》。
16卢埃林-琼斯在《国王与宫廷》第118页提及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国王阿塔塞克西斯二世有150个儿子(华尔德·沙伊德尔引用其他文献在《性与帝国》第277页列举了118个儿子)。亦见卢埃林-琼斯前书,第7页,第114页;拉尔:《家庭生活与权力关系》,第153页。
17见皮尔斯:《皇家内室》,第17页,第42—43页,第53页。
18见马克梦:《牝鸡无晨》,第128页。
19见皮尔斯:《皇家内室》,第21—22页,第99—101页;[美]丽莎·巴拉般利拉尔(Lisa Balabanlilar):《莫卧儿帝国的皇族身份:早期现代南亚与中亚的记忆与王朝政治》(Imperial Identity in the Mughal Empire: Memory and Dynastic Politics in Early Modern South and Central Asia),第135—137页;马克梦:《牝鸡无晨》,第158页。
20见丽莎·巴拉般利拉尔:《神秘盛宴中的贝吉母女儿们:莫卧儿帝国内室中的突厥化蒙古传统》(“The Begims of the Mystic Feast: Turco-Mongol Tradition in the Mughal Harems”)(以下简作《神秘盛宴中的贝吉母女儿们》),载《亚洲研究学报》(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69卷,第1期(2010),第123—147页;[美]普莉希拉·索切克(Priscilla Soucek):《帖木儿王朝的女性:一个文化角度的思考》(“Timūrid Women: A Cultural Perspective”),收入[美]加文·汉布利(Gavin Hambly)编:《中古伊斯兰世界的女性:权力,赞助与虔诚》(Women in the Medieval Islamic World: Power, Patronage, and Pietry)(以下简称《中古伊斯兰世界的女性》,第199—226页;皮尔斯:《皇家内室》,第212—216页;[英]安妮·J. 达根(Anne J. Duggan)编:《中古欧洲的女王与女王统治》(Queens and Queenship in Medieval Europe),第xv—xxii页,第xviii页。
21见[英]唐纳德·雷菲尔德(Donald Rayfield):《帝国边缘:格鲁吉亚史》(Edge of Empires: A History of Georgia),第103—117页。
22见[美]艾瑞斯·L. 哈尼库特(Iris L. Huneycutt):《十二世纪牧师笔下的女子继承与权力语言》(“Female Succession and the Language of Power in the Writings of Twelfth-Century Churchmen”),收入帕森斯编:《中世纪女王身份》,第189—201页;[英]萨拉·M. 兰勃特(Sarah M. Lambert):《女王或配偶:东拉丁帝国的统治与政治,1118—1228》(“Queen or Consort: Rulership and Politics in the Latin East, 1118-1228”)(以下简作《女王或配偶》),收入达根编:《女王与女王身份》,第153—169页;[澳]琳达·嘉兰(Linda Garland):《拜占庭女王:拜占庭女性与权力,527—1204》(Byzantine Empresses: Women and Power in Byzantium, AD 527-1204),第161—167页,第168—179页(十一世纪的欧多西亚·玛克勒姆玻利提萨尽管不是直接王位继承人,却握有实权,一段时间内是真正意义上的皇帝);[美]法尔哈德·达夫塔里(Farhad Daftary):《萨伊达·胡拉:也门伊斯玛仪教苏雷伊得王朝女王》(“Sayyida Hurra; The Ismā‘īlī Sulayhid Queen of Yemen”),收入汉布利编:《中古伊斯兰世界的女性》,第117—130页;[英]彼得·杰克逊:《苏丹拉迪亚·宾特·伊图迷施》,收入前书,第181—197页;[摩洛哥]法蒂玛·莫尼斯(Fatima Mernissi)著、[美]玛丽·乔·莱克兰(Mary Jo Lakeland)译:《伊斯兰教国家中被遗忘的女王们》(The Forgotten Queens of Islam)。
23见[英]克拉丽莎·坎贝尔·奥尔(Clarissa Campbell Orr):《序言》(“Introduction”),收入其编著《1660—1815年欧洲的女王身份:配偶的角色》(Queenship in Europe,1660-1815: The Role of the Consort)(以下简作《欧洲的女王身份》),第1—15页。本书中其他相关文章,例如:[丹]麦克·布莱根斯勃(Michael Bregnsbo):《丹麦专制政体与女王身份:路易莎、卡罗琳·玛蒂尔达、朱莉安娜·玛利亚》(“Danish Absolutism and Queenship: Louisa, Caroline Matilda, and Juliana Maria”),第344—367页;克拉丽莎·坎贝尔·奥尔:《大不列颠女王及汉诺威王储妻子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的夏洛特:北部王朝与北部文坛》,第368—4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