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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社会规范的力量

20世纪80年代末,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时,有一次在办公室附近的走廊上撞见一个法律系的女学生和一个年长的男教授正在交谈。我惊讶地发现教授竟然在摩挲女学生的头发,我确信有一瞬间我看到她的脸因反感而扭曲,不过扭曲的神情只是一闪而过。教授离开后,我对她说:“教授的做法非常不合宜,他不应该那样做。”她却不屑地说:“没关系,他是个老人,这样做真的没问题。”

但30分钟后,我听到一阵敲门声。那个女学生泪眼婆娑地站在门口,哭诉道:“教授总是做出那样的举动,实在是太可怕了。我男朋友认为我应该义正词严地反对,但我不想这样做,真的,我不想大惊小怪。你可千万不要和教授谈论这件事,也不要告诉任何人。”

社会规范犹如枷锁,束缚了这名法律系学生的言行。尽管她讨厌教授的所作所为,感到自己被骚扰了,并且听到我的微词后,她也愿意告诉我她的真实想法,但现有的规范依然使她畏首畏尾、不敢反抗。

有趣的是,我发现社会上存在着两种针对社会规范的不同主张。第一种主张认为,当社会规范开始坍塌时,人们就会得到解放,即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信仰和偏好,谈论过去难以启齿的经历,随心所欲地交往和生活。当然,旁观者在这个解放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新的社会规范及相关法律可能会将人们的信仰、偏好和价值观展露于世人面前。这一发现是振奋人心的。它还可用于解释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女权运动、残疾人权利运动和反堕胎运动。

第二种主张认为,社会规范的修订有助于构建新的偏好和价值观。新的规范及相关法律有助于催生不同于以往的信仰、偏好和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是被解放了,而是被改变了。禁烟运动和安全带的推行就是最好的例证。

就第一种人们得到解放的情境而言,当某些规范生效时,人们会掩饰自己的偏好或保持沉默。因此,陌生人甚至朋友和家人可能都无法了解他们的真实偏好。1某些拥有特定政治或宗教信仰的人索性三缄其口。一旦社会规范得到修订,人们便会重拾先前被压抑的偏好和价值观。曾经遮遮掩掩的想法,如今可以大方地谈论;曾经不敢妄想之事,转眼成为现实。

上述观点可以解释前例中女学生被性骚扰一事:女性不喜欢甚至十分厌恶被骚扰,因此修改旧有社会规范对于鼓励她们勇敢表达自己的情感和信仰来说至关重要。2显然,法律在维护既有社会规范或加快其修订进程方面经常发挥着重要作用。3禁止性骚扰的司法规范之所以重要,部分原因就在于它有助于纠正陋习。4正如选举新的领导人或颁布新的法案往往传递出一个关键的甚至是变革性的信号一样,它为人们提供了关于他人想法的信息。5又由于人们会受到自认为的他人想法的影响,因此一旦人们接收到这个信号,社会规范的变迁便应运而生。6

但是一些规范的修订及相关法律并不能使人们得到解放。随着规范被修订,人们开始持有或假装持有他们从未有过的偏好和价值观。规范的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改革并不能释放被压抑的欲望,它们只是催生了新的欲望,或者至少是与新的欲望一致的言行。

政治正确的影响

现在来看看“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这一概念。在美国,政治正确指的是“左倾”的社会规范,它严禁人们表达与左派正统观点相悖的观点,从而使一部分人噤若寒蝉。政治正确意味着人们不能吐露自己的心声,他们犹如被锁入某种“密室”。“密室”这一术语应被视为试图与现有规范作斗争的一种努力。此术语的巧妙之处在于,它将那些遵循现行观点的人视作懦弱的墨守成规者,而不是不畏艰难困苦实现道德准则变革的勇士。7“政治正确”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在美国的许多大学校园里,那些持右倾观点的人不再言论自由,他们学会了保持缄默以明哲保身。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他们被束缚住了。若置身于其他的社会规范中,他们则能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因此,有时他们的朋友和同事会感到惊讶,甚至震惊:“他真的这么认为吗?我不知道。”

在美国的教育领域,政治正确带来的一个问题是左派学生并不清楚社区内意见的真实分布情况,因为他们可能误以为每个人都与自己无异,都保持左派立场。政治正确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人们越来越难以从差异化的见解中相互借鉴和学习。但是当人们勇于表达真实想法时,情况或许会发生明显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我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当时一群优秀的学生创建了联邦党人学会(Federalist Society),这是一个致力于探索和捍卫以保守立场看待美国法律制度的组织。联邦党人学会对美国的政治和法律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为它创建了一个论坛或者说一方净土,人们可以在那里畅所欲言。

但是,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政治正确的触角都超越了对观点的压制。它还试图重建人们的偏好和价值观,使某些观点变得不可思议,无论这种做法对社会而言是利还是弊。如果某些观点超出了政治正确的范围,人们便不再说下去。最终,这些观点可能再无人问津。这是耸人听闻吗?有时是,但也未必。

源于沙特阿拉伯的一项惊人的研究揭示了政治正确力量的强大。沙特阿拉伯仍然延续着“监护权”的习俗,丈夫对妻子是否能外出务工享有最终决定权。绝大多数年轻的已婚男性私下支持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但是他们对大众观点的预估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他们误以为其他男性都不希望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当研究人员随机选择部分年轻男性并纠正了其看法后,他们变得更愿意让妻子参加工作。对部分年轻丈夫的信念的干预对妻子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4个月后,该研究中受到干预的男性的妻子更有可能会去申请和面试一份工作。8

对这项研究的最好解读是社会规范的存在使沙特阿拉伯男性在某种意义上受到了束缚,他们的妻子也因此受到了禁锢。大多数年轻人私下支持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但即使是对自己的妻子,也只有在获悉其他年轻人的想法与自己不谋而合后,他们才会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客观地说,在研究人员揭示了年轻男性的真实想法后,男性和女性最终都变得更加自由了。

社会规范的修订

明确规范的修订究竟是可以让人们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还是构建出了新的偏好和价值观,这重要吗?对于理解社会现象而言,这当然重要。如果偏好和价值观被隐藏起来,那么急剧的社会变迁便可能出乎意料地发生。9当人们对自己的偏好或价值观闭口不谈或选择掩饰时,其他人便很难知道其真实偏好。一旦人们隐藏自己的偏好,局外人往往无法轻易识别。如果人们对现状敢怒而不敢言,且一旦现行的社会规范遭到冲击和挑战便立即转变态度,那么他们的行为突然发生非常大的转变也是可能的,尽管无人能预测社会改变何时会来临。10

形成反性别歧视和反性骚扰的社会氛围就是一个例证(我们很难说性别歧视和性骚扰都已消失)。允许或鼓励歧视变性人的社会规范的局部坍塌也是一个例证:对于许多变性人来说,其效果是不再沉默或掩饰偏好。

当社会规范的修订促进新的偏好和信仰形成时,社会习俗也可能会迅速变迁,但这与上述机制有所不同。推动这种改变的人不会试图颠覆人们既有的偏好、信仰和价值观。随着社会规范的转变,人们不是放弃了原有需求,而是受新兴规范的影响萌发了全新的思想和感情,或者至少假装如此。11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应该还存在着一种折中的情况。人们并未持有为社会规范所不容的先验偏好,但他们的脑海中始终回荡着一个不甘但不被重视的声音,人们只是觉得何必费心聆听心底的呐喊呢?但是随着社会规范的转变,人们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也许它在试图告诉我一些重要的事情,或者是一些可以唤醒我的真实感受和信仰的事情。”在此情形中,个人的情感一定会出现转折,经此转折,心底的答案变得更清晰且笃定,人们的言行也随之改变。

虽然我引用的例子大多与歧视有关,但这套逻辑的适用范围很广,例如:吸烟、系安全带、饮酒、使用绿色能源、购买有机食品、善解人意12、素食主义者、使用新语言13等。在这些情况下,先前的规范约束了人们的先验偏好,新规范则将人们解放了出来,或促进了新偏好的形成(至少使人们表现出新的偏好)。在上述情况下,规范的修订会以惊人的速度引起包括社会及相关法律改革在内的大规模变化。

偏好掩饰与规范倡导者

让我们从政治理论家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提供的一个合乎直觉的观点谈起,他强调:“社会规范同样作用于其他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是由人们的赞同或反对意见构成的。一个人因违反社会规范而遭受的尴尬、焦虑、内疚和羞耻感也在支撑着社会规范体系。”14埃尔斯特提出的这4种情绪值得注意,但尴尬、焦虑、内疚和羞耻感的含义各不相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那名学生同时产生了这4种情绪。在性骚扰案例中,这种情形并不鲜见。

由于违反社会规范会使人产生尴尬、内疚等负面情绪,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征税一样,它们或多或少会让违规者付出代价。15然而有一点值得注意,有些人天生便是或后天会变为叛逆者,对他们而言,蔑视和打破社会规范可能会带来益处而不是代价。后面我会阐述这类叛逆者的重要性。

举一个简单且普遍的例子,被歧视者拥有先验偏好,而社会规范阻止他们表现出这种倾向。正如那位法律系学生最初明确表示她不反对教授的行为那样,人们可能会掩饰偏好。因此,被歧视者就像戏剧演员背诵台词一样,按照人们的期望生活。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遭到性别或种族歧视的人身上。被歧视者诉求的合法化使他们得以挣脱思想的牢笼,回忆一下对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没有异议的沙特阿拉伯年轻男性的做法便知事实确实如此。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声势浩大的社会改变是很有可能的。假设一个族群中有许多人反对歧视,但迫于现有的规范而不敢声张,同时我们还假设反对现行规范的人响应反对呼声的心理阈值不同。若只有一个人挑战或公然对抗规范,则仅有少数人会呼应他;如果有一小部分人挑战或公然对抗规范,则更多的人会效仿;如果不只少数人挑战或公然对抗规范,那么便会激励更多人勇敢抗争;以此类推。在适当的条件和阈值分布情况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并最终摧毁原有的社会规范。16

在这方面,私营或公共机构的规范倡导者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反对并试图改变现行规范。17规范倡导者会将公众的注意力引至他们认为的现行规范中愚蠢、造作或具有入侵性和丑陋性的部分。他们可能认为,许多或大多数人私下也反对现有规范,从而减少多数无知(pluralistic ignorance),即对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的无知。18他们向大家讲述着自身的经历。那些仅仅为了违反规范,以及拒绝按照规范行事的规范破坏者,不一定会成为规范倡导者。这取决于他们是希望引发某种社会改变,还是为了独善其身,只做他们想做的事。

如果社会机制向规范倡导者期望的方向转变,他们的努力便可能是卓有成效的。规范倡导者不仅表达了自身冲破规范的愿望,也传递出普遍潜藏于人们心中的反对声音。“沉默的大多数”可能是用以描述这种反抗精神的一个有效且精确的概念。重要的是,规范倡导者也可能会改变遵守规范的社会意义:一旦他们取得成功,遵守规范的行为可能就变成了令人叹惜的毫无主见的表现,而那些公然对抗规范的人则成了英勇无畏、正直坚毅的象征。

从开始对抗到社会规范的坍塌

值得强调的是,社会初始状态和关键节点上的社会惯性、阻力或参与程度的不同,决定了社会改变是否会发生。假设一个社会长期以来都是重男轻女的,而其中许多人对这个规范深恶痛绝,也有些人仅仅是讨厌或不在意它,还有部分人倾向于支持重男轻女,另一部分人则是其坚定的拥趸。在该社会中,如果规范倡导者公开对抗这种规范,并且呼声传达到了呼应阈值相对较低的人群,反对浪潮就会如滚雪球般增加。同时如果反对意见越来越多,且最终传播至呼应阈值相对较高的人群,那么旧有的社会规范便可能会迅速坍塌。但是,如果早期的公开对抗之声几不可闻,或者如果它只被传达给了那些呼应阈值相对较高的人,结局将惨淡收场,原有社会规范甚至不会发生丝毫改变。

上述情形是两种极端情况。我们很容易便能想象出一种中间的情景,其中的社会规范正在缓慢而平稳地趋于灭亡,或者正遭受冲击但苟延残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初始条件相似的社会可以趋于多个不同的均衡状态。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截然不同的社会规范形成的稳态。某些社会的人员流动很频繁,其他社会则不是。某些社会的人可能喜爱饮酒,其他社会则不然。

基于以上事实,人们很容易认为,正是由于规范有别,社会之间才截然不同,而且人们还坚持认为不同社会之间存在着根本的文化差异。但这种想法可能是一种错觉,人们没有意识到一些小的社会影响、冲击或随机事件才是导致某种社会规范延续或解体的原因。历史会捉弄人,但因为它无法重演,因此我们无法参透其中的招数。

社会级联效应

关于社会影响力的几项有趣的研究涉及了信息和声誉“级联”(cascades),这种研究显然与社会规范的修订及最终的法律改革相关。19

信息级联(informational cascades)往往是由缺乏大量非公开信息的个体(甚至有时他们拥有这些信息)密切关注他人的言辞或行为所蕴含的信息开始的。如果A不确定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那么当B认为需要警惕转基因食品时,A也会倾向于保持戒备。如果A和B认为警惕是合理的,那么当缺乏与之抗衡的非公开信息时,C最终可能也会对转基因食品抱有警惕心态。如果A、B和C都认为转基因食品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那么D将需要对转基因食品有足够的信心才能拒绝接受他们的共同结论。当大部分人仅仅因为其他人似乎相信某些事情就最终也选择相信时,级联效应便产生了。很明显,社会级联效应发生与否取决于一些看似微小的因素,如信仰的初始分布、人们公开自己想法的顺序,以及人们为了尊重他人的观点而放弃个人信念的阈值。

虽然对于社会级联效应的讨论主要与事实判断相关,但在社会规范的形成过程中也伴随着社会级联效应,我们可以很容易联想到基于信息或其他因素的规范级联,这对法律改革有很好的促进作用。20某些社会级联效应可能是信息的产物,而某些可能与价值观有关。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缺乏独立而坚定的信念的人最终可能会跟随他人做判断。社会公众对吸烟、饮酒、气候变化、循环利用和性骚扰的态度转变就与这些效应密切相关。初始条件、迫于声誉压力而放弃个人信念的阈值,以及人们接触到的他人意见的微小差别,都会导致结果呈现巨大差异。

可用性启发式

可用性启发式(availability heuristic)21,通常在规范级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2。首先必须明确一点:人们是以相关事件是否会在脑海中呈现来判断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例如,一个极端歧视案件若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那么人们可能会意识到或开始相信这种歧视是普遍存在的。在可用性启发式的变体中,单个事故可能演变为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件,最终影响人们对某事件发生概率的判断,甚至影响人们对道德和规范的判断。在性骚扰方面,广为传播的安妮塔·希尔(Anita Hill)指控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性骚扰案,给20世纪80年代公众对性骚扰的看法带来了重大影响。始于2017年的“我也是”(Me Too)运动也是如此,包括女演员阿莉莎·米兰诺(Alyssa Milano)、阿什莉·贾德(Ashley Judd)和乌玛·瑟曼(Uma Thurman)在内的知名女性,引起了社会对众多女性面临的性骚扰或性侵犯的关注,并最终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轰动。

包括希尔和“我也是”运动成员在内的这些人扮演着可用性倡导者(availability entrepreneurs)的角色。她们渲染的这些特定事件,产生了一个包含事实或规范的可用性级联效应。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讨论着重于阐述纯粹的信息压力和信息级联。由于人们不知道该持何种观点,所以他们关心别人的见解,根据别人的意见来判断什么样的观点才是正确的。但在规范方面,还存在着声誉压力和声誉级联效应。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人们选择吐露心声或保持沉默,有时甚至需要付出不能说出真实想法的代价。例如,假设A认为气候变化是一个极其严重的环境问题,同时B对此持怀疑态度,但B为了维护A的观点可能会选择保持沉默或者甚至选择同意A。C看到A赞同气候变化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而B似乎同意A,因此即使C私下持反对或将信将疑的态度,也依然会表示同意。

我们很容易理解声誉压力和声誉级联在政治生活中的表现,如政治家即使私下持怀疑态度,但依然公开表达他们对持枪权利、死刑、阻止移民潮和消除歧视变性人的支持。由此可见,当许多人只是跟随其他人的立场行事时,结果便是引发朝着某一个方向发展的大规模社会运动的级联效应。

思维方式的革命

当然,尽管被歧视者往往对歧视行为持反对态度或保持沉默,我们也仍然不能简单地认为被歧视者都是这样想的。因为当歧视现象普遍存在且被社会规范默许时,被歧视者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歧视是与生俱来的。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可能感觉不到自己的偏好和价值观受到了限制,人们可以适应某些由不公正的社会施加给自己的价值观。如果性骚扰的受害者发自内心地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可能是因为坚信此事无关紧要是最让人舒服或最容易的。

我们可以参考历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Wood)对美国革命前殖民地时期的描述。当时“平民”被迫承认和感受他们比绅士低一等的身份,“所以那些地位低下的人……变成了所谓的‘下等公民’”,并且“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处阶层的位置,当绅士们骑马时,他们就心甘情愿地选择步行;到目前为止,他们很少表现出任何强烈的改变自身状况的意愿”。23在伍德的叙述中,我们“只有了解当时众多平民依然接受自己低人一等这一状况的程度有多深,才能理解这个前现代世界等级的森严”。24

伍德竭力主张:随着美国共和制的确立,社会规范会发生巨大改变,人们不会再接受自己的卑微。他的主张产生了一定的级联效应,但这种级联效应并不是通过唤醒人们先前存在的偏好形成的,因为过去平等的思想从未浸染过人们的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认知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美国前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惊叹道:“对君主的盲目崇拜和对傲慢贵族的卑躬屈膝,从来没有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这么多人的大脑中彻底被根除。”25美国历史学家大卫·拉姆齐(David Ramsay,在美国革命战争期间被英国人俘虏)惊呼美国人已从“臣民转变为公民”,这个转变是“巨大而深刻”的,因为公民“拥有自主权,臣民仰望主人,但公民之间是如此平等,没有人拥有比其他人更优越的世袭权利”。26政治家、思想家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这样说:“我们的模式和思维方式经历了一场比一个国家的政治革命更非凡的革命。我们换了眼睛,换了耳朵,也换了思想,我们摒弃了过往。”27

亚当斯、拉姆齐和潘恩谈论的是全新的偏好、信仰和价值观,而不是被压抑的那些。但人们还不能完全理解新偏好产生的机制。虽然我正在研究的领域很大部分都与偏好掩饰有关,但与此同时我也会探讨适应性偏好被全新的或经过修正的社会规范转变的机制。

部分自适应偏好

事实上还存在一些中间的情形,也就是所谓的部分自适应偏好(partially adaptive preferences)。这些情形十分有趣,因为它们不仅普遍存在,而且是急速的社会改变得以壮大的沃土。

被歧视者和其他遭受不公正或被剥夺权利的人,或许并不完全接受歧视、不公正或被剥夺,但因为他们自觉难以改变现状,于是只能平静且无奈地接受这个事实。不撞南墙不回头并不有趣。在部分自适应偏好的情况下,被歧视者不会像戏剧演员一般掩饰自己的真实偏好,他们能感觉到异样,脑海中萦绕着微弱的反抗声。而关键在于他们选择摒弃心底的声音,还是试图侧耳倾听。

一旦社会规范发生改变,一些过去被压制的或者始终盘旋于心底的不成熟的信仰或价值观就可能会被激活。我们固然可以认定人们在此过程中获得了解放,但这并不像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那名学生那样简单明了,毕竟她完全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而部分自适应偏好者只是对内心的呐喊感到亲切且熟悉,因此规范倡导者的任务便是把他们从思想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歧视者的偏好

到目前为止,我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歧视”上。但是沙特阿拉伯年轻男性的案例表明,歧视者也会受到社会规范的影响。我们可以把那些基于性别和种族(或其他特征)因素而歧视他人的人划分为4种类型:

1.想要歧视他人,并且规范允许他们这样做。

2.想要歧视他人,但规范不鼓励或禁止这种行为。

3.不想歧视他人,同时规范也肯定他们的做法。

4.不想歧视他人,但规范鼓励或要求他们这样做。

在类型1和类型3中,偏好和规范之间没有冲突。类型2则是我们熟悉的情形,这里规范充当着规训和约束者的角色。需要注意的是此情境中,至少在相关规范有效的情况下,人们不会表现出歧视他人的言行。歧视者会掩饰自己的偏好,或者至少不会将其泄露,他们会假装自己并不想歧视别人。与此同时,他们可能希望至少可以改变所在社区的规范,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能否成功。为达目的,他们很可能必须集体行动。如果他们的这种有组织的活动被广泛传播,那么其目标便更有可能实现。显然,一些歧视者会公然对抗规范。

类型4可能是最有趣的情况。许多歧视者也会掩饰自己的偏好。正如沙特阿拉伯男性一样,即使自己并不是性别歧视者,他们也会表现出性别歧视者的样子。这在人类历史上经常发生。面对此类矛盾,他们除了公然对抗规范外是否已无计可施?

其实不然,规范倡导者也可以采取行动来修改规范。他们可以要求或呼吁立法。思考一下这个发人深省的事实:一些受美国1964年《民权法案》(the Civil Rights Acts)监管的餐馆和酒店实际上也在大力游说颁布该法。28也许你会好奇,为什么这些公司会坚持呼吁立法来禁止种族歧视?如果他们不想歧视他人,大可以直截了当地停止歧视。他们为何还需要法律?

规范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答案。企业的固有偏好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好方法是为所有愿意买单的人提供服务。因此,他们不想歧视任何人,对于他们而言歧视黑人的代价是难以承受的。但根据现行规范,如果不表现出歧视,将会招致来自本社区的敌视,他们也将为此承担高昂的代价。正如法学家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所说:“对于一个白人来说,为黑人服务或雇用黑人会被其他白人视作利欲熏心或对黑人怀有特殊感情。”29因此,人们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重新定义人人平等的含义。1964年《民权法案》一经颁布,人人平等就成了必须遵守的准则,此后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便获得了解放。

我们可以在其他领域看到类似现象,修订后的规范或新颁布的法律起到了反歧视的作用。毋庸置疑的是,许多有过性别歧视行为的男性其实内心并不愿这样做,但他们遵从了自己不认可甚至是深恶痛绝的规范。随着规范倡导者的积极反抗,规范开始发生改变,再加上法律也开始禁止歧视行为,他们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内心行事。诚然,这还远不是反歧视运动带来的所有好处,但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

不仅是反歧视,我们也借助法律工具实现了其他方面的解放。许多人对于交通法规中系好安全带的要求非常赞同,因为这使他们既能遵从内心所愿系好安全带,也不需要去指责他人危险驾驶。许多人支持酒驾法,部分是因为这部法律保障了他们酒后拒绝驾车的权利。新规范、修订后的规范及相关法律,可以被人们用作事先承诺策略以帮助他们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这一点是原有规范做不到的。

公开与匿名

一些规范减少了歧视,但另一些则增加了歧视。假设人们对某社会群体的成员有成见和敌意,而规范限制他们这种带有敌意的言行。这是“政治正确”有利的一面,因为它防止了人们冲动之下的口无遮拦。但是约束性别主义和种族主义的社会规范有时比较严格,有时却可以被放宽或取消。我们很难严格地检验这个论断,不如思考下面这个具有高度启发性的实验。

芝加哥大学的莱昂纳多·布尔茨坦(Leonardo Bursztyn)、美国西北大学的乔治·埃戈罗夫(Georgy Egorov)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斯特凡诺·菲奥林(Stefano Fiorin)曾尝试对特朗普的上任是否影响了美国人公开支持排外组织的意愿进行测试。302016年,在美国大选前2周,他们从明智预测网站(Predict Wise)预估的特朗普将获胜的8个州(亚拉巴马州、阿肯色州、爱达荷州、内布拉斯加州、俄克拉何马州、密西西比州、西弗吉尼亚州和怀俄明州)中招募了458人。一半的参与者被告知特朗普会赢,另一半则没有收到关于预计特朗普将获胜的信息。

随后,所有参与者都被问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他们是否授权研究人员向美国移民改革联合会(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捐赠1美元。准确地说,这是一个反移民组织,该组织的创始人曾写道:“我认为要使欧美社会和文化延续下去,需要欧美人占多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31如果参与者同意捐赠,他们将被告知会额外得到1美元。研究人员向其中一半的参与者承诺他们授权捐赠的决定是匿名的,而另一半则没有得到这样的保证。相反,他们被告知研究人员可能会与他们联系,以向他们表明其授权捐赠的意愿可能会被公开。

对于那些没有收到关于预计特朗普将获胜的信息的人来说,在匿名的情况下授权研究人员向反移民组织捐赠更具吸引力:当授权以保密方式进行时,54%的人同意捐赠;而当公开授权时,只有34%的人同意授权。但对于那些得知特朗普很可能会获胜的人来说,匿名与否变得无关紧要!当被告知特朗普可能获胜时,大约一半的参与者表示无论是否得到匿名承诺都愿意授权捐赠。因此我们得出的关键结论是,关于特朗普或将取得胜利的信息改变了社会规范,使许多人更愿意公开授权捐赠,并消除了匿名捐赠相对更受欢迎的现象。

此外,研究人员还进行了附加测试,在特朗普2016年选举胜利后的第1周,布尔茨坦等人在相同的州重复了这个测试。他们发现特朗普的胜利也消除了匿名对捐赠意愿的影响:大约一半的参与者表示无论授权是否公开都会同意捐赠。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如果特朗普没有到达权力中心,许多美国人会拒绝授权向反移民组织捐款,除非他们得到匿名的承诺。但在特朗普担任总统后,人们感觉获得了解放。显然这是因为特朗普的当选削弱了舆论对反移民运动的阻力,匿名变得无足轻重。现在人们仿佛更容易接受这种观点:欧美社会和文化的延续需要欧美人在社会中占多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这一重要发现也可以被用来解释那个法学院学生和教授的案例。对于某些人来说,对反移民群体的不满是一件私事,他们不想在公共场合表达这种敌意。但如果规范正在被削弱或改变,他们将愿意公开表达自己的想法。沙特阿拉伯男性的情况基本亦是如此。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联想到削弱社会规范的约束力衍生出来的负面影响,如警察执法事件增加,以及社会歧视、暴力冲突愈演愈烈等。出现以上情形的其中一个原因便是过去对这些现象具有抑制作用的规范已被削弱或改变。32在某些情况下,类似征税那样的惩罚效果被消除了;而在另一些情况下,这部分则被转化为类似财政补贴的奖赏效果。这种奖赏足以激起破坏性行为,但对于那些渴望得到解放的公民来说,仅仅去除规范中原有的那些征税般的惩罚就已足够了。

规范内化行为

在前文的论述中我一直将重点放在这类情形上:人们怀有先验偏好或价值观,既有规范阻碍了他们的自由表达,而修订后的规范则解放了他们,使其能够随性而为。性欲望可能是最贴切的例子,在规范被修订后人们可能会吃惊地发现自己并不排斥性欲望,尽管此时我们还难以分辨人们究竟是发现了自己固有的性欲望还是建立了这种新的偏好,毕竟这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着盘根错节的相互作用。对于性欲望,规范的削弱能够且确实使人们得到了解放,因为人们可以自由地承认和表达这种潜在的偏好。有时人们甚至不承认自己有这些偏好,这时就需要一个评论、一个形象或一个伴侣来释放它们。

但我也注意到,一些规范被人们内化了,因此人们根本不会感到被束缚。一旦规范被修订,人们会迫于新规范的压力或形成了与新规范一致的偏好和价值观,开始改变自身的言行。

这是规范内化的负面性。但让我们回到性骚扰的案例上,许多男性一想到性骚扰就会感到震惊。对于他们来说,反性骚扰的规范和法律规则不是问题,超过反对盗窃和攻击范畴的规范和法律规则才是问题。一部分年长男性在其一生中可能会经历思想上的转变,一些年轻男子则可能无法想象对别人进行性骚扰怎么会是一个“有趣的经历”。

对于这样的男性,我们不能用偏好掩饰来解释。对于其中一部分人而言,适应偏好可能更有助于解释他们的言行,也更清晰易懂。但与其如此,倒不如认为这些人已将规范内化,恪守规范已成为一种本能,因此公然反抗规范不仅代价高昂且是难以想象的。

生活中还有许多将规范内化的行为。比如大多数人不会认为反对打架斗殴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困扰。对于许多人来说,扣上和松开安全带也不是代价,而只是每日惯例,对于那些扣上或松开安全带的人来说,这种行为对自身是有益的。当社会上盛行的是一种体贴入微的社会规范时,那些同样善解人意的人通常不会觉得自己被束缚了,因为体贴他人、推己及人正是他们需要的。若事事如此,便能形成和谐社会。规范倡导者无法识别普遍但隐蔽的对规范的不满。无论局内人还是局外人都很难判断是真的出现了规范内化,还是只是一种假象。因此,有时发生出人意料的社会改变也是无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