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蕾丝花边
天信内的秦淑雨正拿着一瓶药酒和棉签,来到了沈鸿兵的办公室,叹了一口气,想到刚才许是也伤的不轻,秦淑雨想着到底是她秦家的好员工,便拿了上药来看沈鸿兵。
沈鸿兵的办公室看着就没有秦元那么大气严肃了,甚至可以说是简单的有些简陋,空荡荡的办公桌上,除了文件和必要的办公用品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秦淑雨进来时,还看到沈鸿兵正小心地用湿巾碰自己的伤口,还听得到沈鸿兵的抽气声。
秦淑雨不由摇头笑道,“怎么样,很疼吧,我这里有些药酒,你用这个吧。”说着,将自己拿过来的药放到了沈鸿兵的桌子上。
沈鸿兵也不客气,拿过伤药,用棉签沾了沾,就往自己的伤口抹去。
秦淑雨看着沈鸿兵不客气的样子,连声感谢也不说,不由翻了个白眼,转身就要出去。
这时候沈鸿兵忽然开口了,满满的调笑的说,“淑雨大美女,你那件枚红色的内衣,镶嵌着花纹和蕾丝,真是性感极了。”
秦淑雨迈出去的步子瞬间就停了下来,一脸惊讶的回过头,她那件内衣分明是被章勇偷了,她还拿袋子装了的,应该没人难见,难道.......
秦淑雨涨红了张脸,断断续续开口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沈鸿兵一挑眉,“我知道,当然是我看过呀!!”语气很是贼兮兮地欠扁的样子。
秦淑雨一张脸都涨的通红,却也是疑惑问道,“那其实,是你偷得?”
沈鸿兵也不正面回答,托着下巴,眨了眨眼,暧昧着开口说道,“其实淑雨大美女,我觉得你更适合穿白色的,像个小仙女儿,玫红的这种,更适合你的那个小姐妹,任凌菲,那丫头像个野猫一样,秦大美女,你.......诶?你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
秦淑雨只觉得自己是在听不下去,这沈鸿兵说起荤话来,更是不知羞耻了!秦淑雨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烧着了,也没注意到底是不是沈鸿兵偷得了,转身就走了。
一双高跟鞋踩在地上“哒,哒”地响声格外大,可见秦淑雨的怒气!
沈鸿兵看着秦淑雨气冲冲带着羞愤的背影,不由高高扬起了嘴角,又不小心一下子扯到了痛处,脸猛地一皱,捧着伤药,又小心上起了药,却还是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
另一边的光信企业里,赵东来听着章勇说完故事来龙去脉,直接将自己手里的玉石茶杯砸在了章勇的脚边,杯子像一朵花儿,散在章勇脚边。
章勇战战兢兢地说,“赵总,实在是这沈鸿兵太过狡猾,所有人都站在他那边,而且他还老是用总裁助理的身份压着我。”
赵东来似乎也是想到这一点,想当初,林聪那样都让他直接撸下来了,不过,没想到,这么快,沈鸿兵就又开始清人了,章勇是他埋得很深的一枚棋子,甚至还是握有股份的元老,但显然,这章勇也是被识破了身份的,不然,也不会用这么阴险的手段。
不过,如今章勇明显是被天信赶出来的人,赵东来冷冷地瞥了一眼章勇,“行了,你回去吧,以后也不要再来了,有些事,你该知道不能说出去的!”
章勇知道自己是完了,他这么被天信阴出了局,而光信也把他当做了弃子。偷盗这种事情一传十,十传百。以后想来也没有企业敢要他了,只是他一个小平民,怎么敢跟光信的总裁叫板。
这个时候,章勇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真的错了,就不该为了钱去当间谍,流落得这个下场,也是罪有应得了。
自章勇走了之后,沈鸿兵的注意力就全都放在了刘强的身上。
说起刘强,沈鸿兵也不得不感叹,真是人才!至于这人才是褒是贬,就很耐人琢磨了。
这一日早上,沈鸿兵刚进办公室,就又凑到了刘强的办公桌边上。看着刘强的办公桌上,各种办公用品都是按照顺序摆放得整整齐齐,就连各种白纸,都按照大小一摞摞地放在一起,连个多余的角都没有露出来。
沈鸿兵不由觉得眼角一抽,一个大男人,怎么啥都摆的这么整齐,这不会是个重度强迫症患者吧?!想着沈鸿兵,怪异地看了一眼刘强。
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半个身子都靠在了刘强办公桌的玻璃挡板上,极为关心地道,“刘强呀,怎么天天来这么早?不多睡会儿懒觉什么的?”
刘强调了调自己的黑框眼镜,又仔细擦了擦桌子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一板一眼地开口道,“沈助理,现在已经不早了!另外,您身为秦总助理,应该来的还要更早一点,好安排大家的工作和总裁的行程。”
沈鸿兵听着刘强正经的话,都不由得怀疑自己难道真的来晚了,下意识撸了撸自己的深蓝色运动衣的袖子,看向自己的手表,八点四十,离上班还有二十分钟,抬头四周环顾一圈,也就零零散散地来了几个人,不晚啊!
沈鸿兵这么想着,还是继续找着话头搭话:“时间还早。老板又不在,用不着这么认真。”
刘强也不接这个话茬,不过显然是不同意沈鸿兵的说法,皱着眉头,上下仔细打量了一遍沈鸿兵,直把沈鸿兵看得都头皮发麻了,也不由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这还是他早上新换的一套,干干净净的,没有污渍啊!
对话陷入了片刻的沉默,显然地,两个人的思维都不在一个频道里,刘强颇有点嫌弃地开口说道,“沈助理,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我们天信企业是大企业,做起事来自然是要有规章管理制度的,公司分明有规定,上班男士应当穿正装,您这天天一身休闲服运动服的,实在是不妥!”
沈鸿兵只觉得脑门儿里面的一根筋一跳,秦总都不管他穿什么,这小员工管的倒起劲,不过人家说的有道理,他总不能反驳可以不管公司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