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金融新时代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推荐序

楼继伟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原部长
全球财富管理论坛理事长

时代背景

30多年来,全球经济社会逐步向信息化社会转型,而且呈跳跃式加速的态势。起点是20世纪80年代末互联网上线,以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为主要标志设备,通信技术为以太网,信息工具以搜索引擎、电子邮件为主。约20年后,4G(第四代移动信息系统)和智能手机开始普及,信息社会转型呈跳跃式加速发展,信息工具多样化、纷繁复杂,出现了社交、电商等线上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信息化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技术支撑能力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服务器计算和存储能力提升了数亿倍,基于大数据的算法能力提升更是难以计量。目前的数字化转型,由内部效益和外部压力驱动,各行业都在发生,金融行业也不例外。

金融科技(FinTech)最早发生于美国,雏形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在21世纪初得到快速发展。以股票投资为例,被动投资策略,或称指数化投资策略,是通过购买指数股和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获得贝塔。实际上,投资人并没有放弃价值主动投资,而是由一些基金管理人利用大数据和算法,辅助高效识别价值股获得阿尔法加贝塔,当然,投资人相应支付更高的费用。跟不上金融科技走势的基金管理人被逐步淘汰。截至2020年,被动投资市场占比已超过51%。被动投资者也离不开金融科技,基金管理人依靠大数据和算法,及时甚至提前投撤指数权重股或者调整ETF组合,以实现指数化投资甚至指数增强策略。与此同时,基于大数据和算法的量化高频交易策略兴起。为了减少几毫秒的时延,纽交所周边的办公室租金成倍上涨,用于加载支撑高频交易的数据库和服务器,并以最短距离接入交易所系统。金融科技还开始网联化,例如P2P(点对点网络借款)借贷模式产生,网络平台提供信息交易服务,为供贷和借贷双方提供点对点信息对接。还有大量的应用场景,此处不再赘言。

互联网加金融产生了一系列尚未大规模显现的现实问题。如数据主权的界定和应用权力的规制、反垄断及公共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在服务社会,特别是服务“长尾群体”,提升全社会金融福祉的背景下,防止“肥尾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在这方面,美国是较早遇到问题、尝试解决问题的国家。记得2010年美国一个交易员的“胖手指”将m输成b,将百万美元级的指数关联产品卖出误操作为10亿美元级,结果道琼斯指数不到一小时暴跌1 000点。以往也发生过“胖手指”事件,损失的往往是单一股票,而这次高频量化策略占很大市场份额,策略算法的相似性具有“羊群特征”,造成了雪崩效应,以至于纽交所引入“熔断和喘息”机制加以应对。一些交易商也引入了数字化快速过滤关口,防止“胖手指”事件。这是早期金融科技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例子。

但实际问题的出现总是发生在应对策略之前。金融科技的全社会甚至跨境数据平台化,出现了大量未曾遇到的场景,所以规制必须不断创新。金融科技、平台金融,起源于美国,进入欧洲后出现了与美国略有不同的发展场景。金融科技、平台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大约有10年光景,发展迅速,极具中国特色,但其背后的逻辑与先行国家是相通的。

《平台金融新时代》一书的贡献

《平台金融新时代》以平台金融为重点,兼顾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分析其正向和负向效应,以及如何在规制下发挥好正向作用,并对负向效应做好监管。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五点贡献。

第一,宽广的视野。以境内发展为主要视角,涉及境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更多地从监管者的视角看问题,抓住了当前的重点。同时,立足于发展和规制相结合,政策建议着眼于通过规制和监管争取尽量将问题解决于严重化之前,推动平台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这是这本书的主要特点。

第二,客观分析了平台金融产生的必然性和上向效应。互联网平台介入金融服务,从支付开始,逐步拓展应用场景,包括介入贷款、存款、保险、财富管理等金融业务中的不同环节,将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更细微的角落,极大地降低了对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的触达、运营和风险管理成本,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也在推动其向金融科技方向转型。

第三,分析了平台金融发展可能产生的风险。首先,基础性问题是平台科技巨头的垄断问题。例如,电商平台巨头对小微电商的欺压、服务性平台大数据杀熟、平台巨头收购潜在对手强化垄断地位等。具体到平台金融巨头,书中指出了数据伦理、信用风险和引发系统性风险等问题。

第四,以很长的篇幅阐述了对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包括共性问题,如对互联网平台和平台金融处理个人数据安全及算法伦理的规制办法,以及对后者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书中细化到金融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如支付、信贷、保险、理财等领域,以及征信、获客、事前风险识别、事中事后风险控制等环节,这是本书的亮点,值得细心品味。

第五,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有价值的政策建议。针对快速发生的向数字化社会的转变,特别是平台金融发展的实际问题,书中提出了创新监管方式的建议,具有前沿性、前瞻性。

总之,这本书侧重于监管,又力图将包容式发展和公共部门规制相结合,是我所见到的实际和学术结合最紧密的相关论述。

几点感想

我国是向数字化社会转变,并且金融科技、平台金融发展最快的国家,同时,平衡好发展与安全是最重要的前沿课题。在中央决定“去杠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出台之前的阶段,是金融科技发展最为无序的阶段,在此之后,逐步进入有序发展阶段,但不少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仍需认真对待。

第一,平台金融重点服务于传统金融机构难以顾及的“长尾客户”。正如书中所说,“这部分客群对金融产品潜在的风险理解不深,对风险定价不敏感,刚性兑付的信仰明显,容易出现‘羊群效应’,极易受到虚假信息和不当舆论的煽动,引发重大社会事件”。这是“肥尾风险”效应。这种客户特性诱使经营者为了生存竞争纷纷推出高息刚兑产品,甚至被居心不良者利用,制造庞式融资骗局。我讲过,承诺6%以上刚兑产品的,基本上都是骗子。在《资管新规》出台后,严厉禁止高息刚兑产品。目前情况大有改观,配置型收益浮动产品已十分普遍,这说明,金融消费者的心态是可以改进的。

第二,民众特别是“长尾人群”,政府救助信仰十分明显。他们总有侥幸心理,即便看到风险,也认为自己不会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就算在自己手中风险爆发,政府也会救助。甚至有些媒体也宣导这一执念。例如,Bailout(紧急救助)本意是指财政紧急援助陷入危机的企业,在我国却一直被译为“救市”。1998年香港联系汇率保卫战被渲染为“救市”。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联合出手,也被报道为“大救市”。实际上,公共部门对股票市场未投入一分钱,而只是救助陷入危机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为它们一旦垮台,那将是美国经济社会的灾难。大致的做法是,美国财政部以累积可转优先股的方式投入企业,要求5%的优先股股息还享有部分普通股的权利,如限制高管薪酬、规制某些经营活动,以这种方式进入对这些企业的股票市值是有阶段性打压的。美联储将被救助的金融机构全部纳入可融资和受监管的范围,并以略高于恐慌性下跌的市值购入MBS(抵押支持债券),稳定预期。股市经过一段恐慌式下跌后,最终企稳回升。美国财政部资金全部收回,并有盈利,美联储的盈利更大,缴纳给财政部的利润就达1 300亿美元。在我国建立全体纳税人利益至上的理念还差得较远。

第三,规制和监管总是落后于风险的出现,问题在于,平时要加强规制,出现问题苗头要及早监管,将发展纳入正轨。这需要及时明确监管责任,但这在我国十分滞后。例如,P2P造成极大的肥尾风险,现在P2P已经清零,但尾部人群损失巨大。P2P在欧美也有一定的发展,定位是为点对点民间借贷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如有标的分拆则视为证券,由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P2P进入我国后很快变味,从信息中介演变为征信服务、平台贷款、分拆标的融资,直至庞氏融资,酿成重大风险。在演变中后期,由于没有对产品的金融性质准确定位,已不可区分该由哪一监管机构负责。最后,各地方、各机构全力清零,一个可以正常发展、主要为长尾客户服务的行业也因此清零。保险行业的投连险、万能险在欧美国家也占有较大份额,发展比较正常,但进入我国后便迅速变味,成为刚性兑付筹款。有些机构利用混业经营缺乏监管的空隙,通过“资金池”加杠杆入股银行进行自融,获得大量资金用于激进投资,有的甚至转为庞氏产品。其中,监管不完善是主要原因。保险监管部门为了提升行业占比,一味放纵,监管变主管,直至发生重大风险,目前仍处于清理之中。影子银行是指在传统银行之外发放贷款的机构。在欧美国家,理财公司针对银行不关注的小微融资项目发行固定收益产品,正规的P2P也在其列,有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也有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正面效果。我国的影子银行风险极高,例如,所谓P2P、银行理财主要是发行高息固定收益产品来应对地方隐性债务。更危险的是成为“银行的影子”,银行通过“通道”“资金池”将资金和风险出表,但给全社会带来了重大风险。总体上看,我国因监管不完善,影子银行集聚了大量风险。目前,一些中小银行出险,整顿甚至救助是必要的,但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秉持纳税人利益至上的原则。

第四,一些地方政府政绩观发生偏差或不重视风险。例如,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盲目发展金融中心,给予各种优惠,反而集聚了风险。我在财政部工作时,一些市长向我介绍本地发展战略,大都有成为全国或区域金融中心的内容。我一般都会告诫,不宜只看到资源集聚和税收效应,还要看到风险,而且你们监管责权不足,监管能力有限,非正规金融方式如P2P,非规范发展的投连险、万能险等过于聚集,一旦出险,第一责任人就是当地政府。数年后,有些地方果然出险,当地政府只能自食苦果。还如,因中央地方监管责任不清,一些地方政府发放平台金融机构执业牌照,但这类机构完全是跨域经营,早已脱离了当地监管范围。再如,有一些地方政府过分依赖举债搞建设,不规范的城投债、变味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越做越大,大量债务是高息刚兑产品,地方政府债务率高企。财政部多次发文规范,但作用不大,现在高层越来越重视,地方政府隐性举债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第五,在这种背景下讨论平台金融的发展和规制,需充分考虑国情,更加重视风险。例如平台公司对个人数据采集问题,我看到有些应用程序服务说明中大量篇幅是降低服务方的义务和风险,并要求用户同意对个人数据过分采集,相信长尾用户一般不会特别关注。正如书中所述,要加以规制。平台金融巨头助贷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算法,有画像准确、风险识别能力强、风险定价水平高的优势,可帮助中小银行获客以及做风险识别。但数据偏差和算法伦理偏差可能诱导过分消费,有意或无意地识别失败,如果服务的银行数目太多,助贷的规模达万亿元之巨,就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书中的监管建议实操性偏低。对于平台公司的助贷服务,我认为不能做单纯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服务,要做联合贷款,即平台金融公司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跟贷,比如10%,保持风险留存,并对可服务金融机构做出数量规制。平台金融具有垄断性,那就引入垄断竞争,通过有规制的竞争降低系统性风险。为解决监管滞后问题,这本书引入了监管沙盒的概念,学术性强、实操性不足。互联网平台的特点是各领域覆盖,平台金融即便介入某几个金融业务节点,也难以将其装入封闭盒子中试验各种运营方式,测试监管规制办法。实际上,我国金融领域出现的风险大量属于违背财政、金融原理的常识性问题,有的还认为华尔街可行中国就可行,没有引入并改进其监管做法,其实成熟金融市场国家的做法是总结经验教训的结果,我们宜重视借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列有专篇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第十五篇)。这本书贯彻了这一理念,在指出平台金融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大量研究集中于公共利益安全。纲要还列有专节论述“实施金融安全战略”(第五十三章第三节),鲜明地提出“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以及提出“防范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稳妥化解地方隐性债务,严惩逃废债行为”等具体任务。这本书体现了这一要求,通篇结合平台金融的特点,探索了合适的监管方法。

这是一本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好书,兹推荐给大家。我在推荐语中略有批评性的评价,是提示读者要更注重联系中国经济社会的特殊场景和机构运行的特点,这样会更受启发。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