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团宠大佬五岁种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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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进山

吃过早饭,唐默理所当然地对一诺道:“以后我负责做饭,你负责洗碗,去!把桌子收拾一下。”

一诺对于唐默这随意指派他的态度非常生气,但现在他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少爷脾气也只能放一放,他也怕人家不要他,默默地收拾碗筷只在心里又狠狠地记了一笔。

唐默喜欢做饭,但是她不爱刷碗。

随意地安排完任务,她自己也在院子里忙乎起来,仔细的把生姜切片涂抹到头皮和眉毛上,然后把购买的草药分出来,美容的研磨成粉,其他用的放在一边。

“姐姐你这是?”一诺看到了,有些好奇的问道。

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唐默惆怅地回答,“你没看到吗?我的眉毛和头发都要掉没了,需要养一养。”

“我觉得姐姐现在也很好看。”一诺装着乖巧随口夸道。

听到这话,唐默一脸震惊,“你什么时候瞎的?”

心里有些沉甸甸的。

家里孩子审美不正常怎么办?

不行,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审美如此扭曲!以后务必要多注意,正确的引导,不能让他跑偏了。

一诺:……

他都要气笑了,听不出好赖话是吗?他这夸奖她,结果说他是瞎子?

猛地背过身,脸色阴沉下来。

本来还想等以后好好报答她一下,可现在呵呵……他绝对,绝对不会放过她!

唐默可不知道,她差点让一枚汤圆露了馅。

吃过早饭,唐默打算今天进山而且是进深山。

明天就是半月一次的大集了,她想趁这个机会赚上一笔,赶快把家里的房子修一修,否则她睡觉都是天天担心下雨,毕竟房上还有一个球大的窟窿呢,万一哪天下雨她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没有。

说干就干。

通过这些天的锻炼她对自己很有信心,哪怕遇到了凶兽她也有百分之九十的胜算,而且就算出了意外她也有信心可以跑掉。

可是进山带上院子这位就有些不太方便了,于是和他说道:“一诺,一会我要去山里,山路不好走,带着你特别不方便,你自己在家害怕吗?”

一诺听到,气的肺子都要炸了。

她什么意思?嫌弃他是累赘还如此理所当然。

只要是个正常人谁听了不生气?

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这里怎么说也比当乞丐强得多而且他还要找机会为寻找他的人留些痕迹,做些暗号。

于是他装出一副很懂事的样子点了点头,“我不怕,最多在家附近走一走,姐姐要上山吗?会不会很危险?”

“不,不危险。”唐默摸了摸一诺的脑袋,心里还在感叹,自家的孩子怎么如此懂事。

一诺无声的垂下眼帘,眼底的透着一股毛骨悚然的冷色:他最烦别人摸他的头!上一个摸他脑袋的妃子现在还在冷宫呆着呢。

可他不敢反抗……

“那,那姐姐小心点,别让我担心,我会好好在家等你的。”一诺歪了歪脑袋做出了一个乖巧的表情。

唐默:可爱!自家崽崽真可爱。

她并不知道,就是因为一诺在村里走动,才惹的村里谣言沸沸扬扬。

期初只是有人说看到唐默家里走出来一个孩子,有些奇怪。

李氏听到了就帮着解释了一下,说孩子是个小乞丐,年纪太小在乞丐堆里总是挨打,唐默这个孩子太善良,自己都吃不饱却还是可怜他,把他带了回来。

本是一件小事,结果谁也没想到谣言传来传去,变成了唐默从京城回来的时候兜里竟然是揣了银票子的,不仅自己能吃香喝辣的还能有余钱接济乞丐。

唐默也没有想到,仅仅几天的时间,她在别人眼里竟然成了一个抱着金砖的肥羊。

现在的她只是一心想要进山,安排好了一诺,她进屋取针。

她今天早上已经偷偷实验过了,她甩针可以穿透小半个土墙。

这针是她进山的资本。

“哦,对了,中午我不一定能赶回来,锅里有吃的我用小火温着呢,自己吃。”想着今天可能会走很远,紧忙嘱咐了一声。

一诺点了点头,依恋的拽了拽她的衣袖。

这孩子,唐默伸手扯了扯他的脸颊,真是光滑,皮肤真好。

一诺脸色顿时一僵。

他更讨厌别人捏他的脸蛋,比摸头还烦。

山里的夏天会比外边凉爽一些,只是蚊虫实在太多。

唐默一路走来,仿佛一个诱惑蚊子的血库,胳膊上腿上已经有了很多红点。

这点确实是她失算了,没有考虑到这点,所以明明知道驱蚊的香方却没带,现在回去还觉得走了冤枉路。

算了反正她皮糙肉厚,叮一下就叮一下吧,可想到家里的小胖子,她还是暗暗记在了心里。

回头一定配一些香方,也不知道一诺有没有被咬。

家里的一诺并不知道,他即将迎来了他的第一个噩梦。

就因为唐默的一个想法,他得到一个特殊香味的香囊,不,不是香囊只能称之为口袋。

而这个味道特殊的口袋,他一带就带了一辈子。

起初是不敢摘,后来是舍不得摘,甚至坏了还会主动要求换新的。

也是因为他一直随身带着这个丑东西,导致京城的大家闺秀争先效仿。

可是这个手艺实在太难了,大家闭着眼睛都做不成这个样子。

一时间众多闺秀无不扼腕长叹,不知道如果用脚来秀能不能绣成这个鬼样子。

就算用脚闺秀们都没有很大的信心。

唐默一路上走走停停,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大型动物,只远远的看到了几只野兔。

虽然有点失望,但是她今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去之前惦记的山壁看一看,从远处看到山壁有白色的物质,她想确定一下是什么。

都说看山跑死马,确实不假,明明看着不远的山壁却花了她一个时辰。

当她迈着小短腿走到山壁下的时候,摸着那白色土壤,一瞬间忽然觉得心里生出了一些斗志。

值了!看到这个土壤,她走点远路也是太值得了。

山壁没让她失望,是高岭土!

高岭土也就是现代的黏土,是制作瓷器最重要的物质,她对以后的事业发展已经有了思路。

没带工具,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弄下来一点,打算带回家再仔细研究研究。

天气闷热的厉害,加上抠了好久的石头,唐默的警惕心难免有些下降,等她感知到危险的时候,已经可以闻到它身上恶臭的味道。

唐默顿时一个激灵,转过身来。

一头长达一米半的野兽,浑身都是灰褐色的鬃毛,嘟出来的鼻子下边,有两个锋利的獠牙。

一头成年的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