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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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坚持和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各类组织、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美好生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功能,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方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这个目标,团结带领农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严肃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在各种歪风邪气、腐败问题面前,敢于挺身而出,旗帜鲜明作斗争,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工作,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加强对村级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敢于负责、主动作为,讲究方法、探索途径,教育引导村内其他组织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要及时跟进农村经济社会新变化,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消除空白点、补齐薄弱点,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坚持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选好育好管好用好村党组织带头人,打开视野、不拘一格,想方设法把人才发现起来、使用起来,破解党组织书记“人难选、无人选”问题。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制度约束、注重激励支持,提升能力、规范权力、激发动力、增强活力,真正使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有一个好的“领头雁”。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资源和服务功能,为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做好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都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也不能削弱。《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并就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

必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深入贯彻党章规定,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始终。

(一)更加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坚持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坚持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讨论决定本乡镇、本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基层治理。坚持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坚持乡镇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实在的而不是空泛的。

(二)更加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

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仍然存在组织力、凝聚力不强,以致各类组织各干各的,没有拧成一股绳,没有在乡村振兴中有效发挥作用。要更加突出农村党组织在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党组织,除党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着力解决过去村级党组织在各项村务治理中领导功能弱化、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

(三)更加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带领群众中的领导核心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桥梁、纽带,担负着上传下达、组织实施、树立形象、凝聚人心的神圣使命。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的作用,使其成为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强战斗堡垒,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真正把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实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重要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适应新时代对服务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构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举措

2018年12月28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重大举措。要以贯彻《条例》为抓手,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科学合理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大量出现,但党组织设置滞后。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按照“两个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打破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单一传统设置模式,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

1.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

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要根据行政村党员队伍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党建工作基础等客观条件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推进。既不能使党组织设置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也不能不顾客观需要盲目调整设置党组织。村党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负有领导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职责,领导各村级组织建设。农村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治理架构总体是稳定的,沿着这个架构设置党组织,有利于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有利于加强乡村治理。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这是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基本方式,也是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的基本前提。

2.适应农村新变化,及时跟进建立党组织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的结构形态、农村经济的组织形式以及农民党员的分布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主导社会关系日益发展的横向性决定了党组织设置不能再停滞于垂直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决定了党组织形态不能仅限于一种模式,农村党员从业结构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党组织设置不能固守地域原则。区域内没有党组织的城乡接合部、开发区、农民工聚居地等,符合条件的都要及时建立起来。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探索把党组织建在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中介组织上的工作模式。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最大限度延伸触角,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3.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从有利于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员作用发挥的角度出发,做到每个党组织都有明确的管理主体,每级党组织都有明确的管理责任,每名党员都有明确的组织关系。特别是对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这类比较复杂的情形,应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凡是党的基层组织,都要明确有负责主管的上级;凡是新成立党组织或撤销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农村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所在村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在跨村跨乡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或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4.规范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委员人数及构成

《条例》对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委员会人数及构成做了规定,指出:乡镇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应当进行合理分工,保证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村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纪委书记1名。

(二)大抓农村党支部建设

《条例》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提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落实这些要求,就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建设水平。

1.推动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

突出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使农村基层党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围绕工作制度化要求,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统一修订、制作上墙,保证村党组织工作开展有章可依;完善村级监管、村干部“四议两公开”等制度,确保村干部有规可循;制定村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推进措施分解表,将全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月、责任到人,确保有责可问;建立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制度。把包村镇干抓村党建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主要内容,作为提拔、评先评优主要依据,确保齐抓共管。

2.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农村、城中村和城市社区,往往就是基层突出问题集中的地方,也是涉黑涉恶问题多发的地方,容易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确定软弱涣散村,找准每个村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策,整体推进。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具有相对性、动态性,也有反复性、顽固性,这就决定了整顿工作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要贯穿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之中,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防止“反弹回潮”。着力增强“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巩固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组织和一切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加强党员发展管理监督,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村级阵地是村级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场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要通过“新建一批、扩建一批”的方式,推进村级办公阵地的改造升级,建起标准规范的活动场所,改善干部工作生活环境,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里开展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人民调解、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工作的综合阵地。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建设,让党员主动向群众亮身份、作承诺、晒实绩,村级重大事项让群众知晓,村级财务收支公开透明。充分运用场地开展党群活动、民主管理、科技培训、信息交流和文化宣传等活动,发挥党组织主阵地作用,打造党员经常性受教育平台,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议事活动中心,定期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集中学习培训等。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强不强,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要求,着眼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团结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

1.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走共同富裕之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运用科技发展经济。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离不开基层党组织,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脱贫攻坚的重大胜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彻底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工作重点转向全面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就,提炼各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扶贫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全面推广并进行延伸,特别是将一些业已成型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也为后精准扶贫时代的贫困治理提供可持续动力。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扶贫攻坚的引领作用,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只有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才能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1.盘活存量资产

盘活原有的固定资产,对原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建立好台账。对村原来的会堂、学校、加工企业厂房等要通过租赁、出租、拍卖等形式盘活资产,确保集体资产增值,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要盘活土地资产,下山脱贫和新农村建设后,有的地方建立了新村,要对老村的宅基地通过整理开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根据环境条件,在集镇和城镇所在地的村,要充分利用人口集聚的有利条件和集体土地资源,在政策允许下,兴建标准厂房、民工适用房、店面房出租。山村要利用山水资源,在“四荒”地、小水电、旅游开发上做好文章,开发时被征用占用的山、地资源提倡以折价入股形式参与开发。村集体可以与农户合作经营,联合开发,收益分成。

2.强化造血功能

农村拥有丰富的发展资源要素,要充分挖掘农村产业资源,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地方资源产业化、高效化,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组织“造血”功能,促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上级部门在扶持集体开发的项目上,要足额给予扶持资金,防止留有缺口而迫使村集体举债上项目。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要改“输血”为“造血”,以项目为抓手,各级财政要集中一段时间,连续几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乡镇要抓好项目的落实、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对无资源可开发的村,可跨区域联合开发,取得收益,使村级集体经济有长期的固定收入来源,改变以往年年扶贫年年贫的现象。

3.强化管理制度

乡镇村要根据实际制订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如现金管理、审批制度,物资财产管理和使用制度,招投标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制度,把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民主选举,建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村财务的审核监督,重大村务实行民主决策。抓好增收节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村级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订非生产性开支的细则,建立严格控制的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村级债务的化解,坚决遏制村级债务增加和蔓延。

(五)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1.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

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要组织广大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挖掘宣传群众身边好人好事,用能亲眼见到、亲身感受到的文明事、文明人、文明行为来影响群众,引导群众的思想和行为。坚持树立一批有血有肉而不是“高大全”的先进典型,以“先进民选”的形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3.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敢于斗争

农民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和创造者,要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农村公共事务,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观点,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特别是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要打掉他们的“关系网”“保护伞”,做到大小苍蝇一起打。引导农民尊重科学并运用科学来认识和解决问题,自觉跟封建迷信划清界限。

(六)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在系统梳理、总结提炼近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1.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2.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打击力度,严防境外渗透,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等现象。

3.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深挖农村民风民俗、熟人社会、村规民约等蕴含的道德规范,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表扬,不断完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培育风清气正、向善向上的舆论导向,形成文明乡风。

(七)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带头人。加强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强调选优配强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

1.选出一个好带头人

就当前农村工作现状和党员干部队伍现状,要选出一个强的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并非易事。乡镇党委书记应当具备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三农”工作,带头实干、敢抓敢管。在乡镇党委书记的配备上,要关心关注基层,重视重用基层,把基层一线作为选用干部的主阵地,重点向有基层工作经历、综合素质较高、协调能力较强、实绩突出的干部倾斜,进一步提高选拔“门槛”。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应当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应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每个村应当储备村级后备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

2.育出一支好队伍

乡村干部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作风好坏,关系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乡村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情形势教育,引导乡村干部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教育,引导乡村干部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乡村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社会治理培训,帮助乡村干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提高乡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加强道德品行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用出一个好状态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事业为上,褒奖和重用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突出实践标准,倡导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坚决不让老实人吃亏;突出担当作为,大力促进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坚决不让干事的人心寒;突出基层历练,坚持干部在基层一线锻炼、组织在基层一线选人,坚决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突出从严要求,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加强日常谈心谈话,充分利用日常工作联系,与干部进行谈心交流,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在干部职务调整、思想波动、情绪不稳,或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时,及时谈心、理顺情绪、帮助解决。

(八)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农村有3500万名党员,超过全国党员总数的1/3,是我们党在农村的基本队伍。要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重视发展党员工作

针对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老化、创业能力不强的现状,争取发展创业型人才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通过从乡土人才中选培、从复员军人中推优、从优秀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吸纳等途径,将农村“田秀才”“土专家”“小老板”以及外出务工、创业有成的“打工族”纳入组织培养视野,建立创业型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变被动发展为主动出击,变被动吸收为主动吸引,对创业型人才库中年纪轻、有文化、能力强的青年,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培养力度,把农村“本土人才”和外出务工创业的“流动人才”紧紧凝聚在党组织周围,促进他们尽快成长、成熟。严把“审查关”,在审查过程中,重点做好政治审查、入党动机审查、思想觉悟审查、作风品德审查等,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加强本领培训

农村党员是广大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其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村域经济的发展进程。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乡两级党委要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依托县委党校、职教中心和远程教育平台,实施农村党员创业技能培训工程,实行“菜单式”培训,体现培训的实用性需求;依托乡镇党校,组织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村党员进行面对面的培训,开办“田间课堂”,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一次。通过强化技能培训,解决农村党员普遍存在的创业无技能、发展缺动力等问题,引导和激励农村党员主动投身创业实践。

3.促进作用发挥

农村党员,是党在基层一面面鲜红的旗帜,是党联系农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骨干力量。要着眼推动党员发挥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鼓励农村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种类型的新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采取政府扶持、党员示范等办法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开展“争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奉献农村,服务社会”“我为党旗添光彩”“党员奉献日”“一面党旗一面旗帜”“一个党员一盏灯”“党员致富带头人”等主题活动,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引导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和保障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重视并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抓基层、强基础不能只靠基层自身,需要各级党委把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形成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切实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保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本领,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在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上肩负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在抓村级组织建设上负有直接责任。要着力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主业主责意识,调动“以最大力度抓最大政绩”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组织资源,进一步健全县(市、区)统一领导,组织、纪检、宣传、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定期研究、检查、指导、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新经验的总结,分析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切实找准自身业务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同步发力、同频共振,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抓乡促村

抓村必先抓乡,强村必先强乡。要保证乡镇工作力量,配强乡镇党务力量,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加强乡镇党委建设,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提高乡镇党委抓党建、谋发展、惠民生的能力。强化乡镇抓村的直接责任,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突出主责主业意识,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理念,加大资源、人力、物力向基层一线的投入倾斜力度,全力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重点工作。

(三)强化基础保障

切实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拿出务实举措、研究管用办法,着力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努力在破解难题、打牢基础上有所突破、取得实效。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加大农村党建投入,推进阵地建设,让党旗在农村高高飘扬。舍得向农村党建投入,不能出现村委办公没场所、村委会交不起电费等情况。着力解决基层组织经费不到位、基层干部报酬待遇不落实等问题。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整合资源、综合便捷的原则,把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成集村委办公、党员教育、卫生、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村级综合党群服务中心。

延伸阅读

安徽滁州: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 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近年来,安徽滁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努力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2019年,全市103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上年翻一番,全部消除5万元以下薄弱村,10万元以上村达70%。

坚持党委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市委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一是成立专班。市县乡均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抓。市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市县党政班子成员包村联系制度,帮扶指导集体经济发展。二是编制规划。市委制定发展集体经济3年规划,明确用地安排、资金项目、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涉农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到2021年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指导逐县逐乡编制实施方案,加强资源要素统筹,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引领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加强督导。对中央财政重点扶持的158个村,在县乡村申报基础上,由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逐村查看、集中会审,确保项目可行、资金安全。开展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季度述职,将集体经济推进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每年评选集体经济增量、增幅“双十佳”村,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市委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党组织提升影响、整体加强的重要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发展。一是发挥村级主体作用。组织农村党员群众开展“集体经济发展谁来干、怎么办”大讨论,通过召开党员会、群众会,让党员群众议项目、谋产业。由村党组织牵头,采取“党组织+合作社(公司、协会)+农户”模式,把党员群众绑在一起干。目前,全市建立产业党组织1000多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68万家,348万农民入股,人均收入增加15%。二是开展村企党组织结对共建。实施“党建引领助振兴、村企联建促脱贫”三年行动计划,把企业先进理念、技术、管理经验及优秀人才引入农村,激活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去年全市首批村企结对200个,带动村均增收10.9万元。三是探索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通过村党组织对农户进行乡风文明评议和信用评定等方式,把金融机构和农民联结起来,实现信息变信用、信用变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免抵押的“集体贷”产品,为22个村、2万农户授信12亿元。

强化激励约束,提振发展干劲。市委出台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12条举措,并注重以制度管钱管事。一是提升发展本领。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发展能力轮训班,选派100名村书记到经济强村跟班学习,组织100名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二是加强正向激励。安排20名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书记列席乡镇领导班子会议,在研究讨论经济社会发展等事项中出谋划策,适当提高报酬待遇。去年全市财政拿出近千万元,按增收额的10%-20%奖励发展集体经济好的村干部,个人奖励最高达4万元。三是严格监督管理。把集体经济发展事项纳入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实现巡察全覆盖。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经营管理全过程监督,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节选自《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 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国组织人事报》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