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负责人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是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的个人品质、才能、工作方法对党员、群众的凝聚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既要言传更要身教。抓支部关键要抓支部书记。《支部工作条例》针对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实际,对党支部书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
一、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条件
《支部工作条例》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以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规定了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方式:“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是“优秀党员”,包括了支委、副书记,以及其他党员。
《支部工作条例》还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支部书记除了具备上述起码的要求外,以下三个方面明确了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
第一,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第二,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第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从上述三种情况看,不同领域选任党支部书记范围不同,承担的任务也不同,即使是由上级党组织直接选派党支部书记,一方面强调的是“没有合适人选”,另一方面强调的是“根据工作需要”,选任的职务除党支部书记外,还有党支部第一书记、专职党支部书记。《支部工作条例》还强调要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这对于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具有深远影响。
二、党支部书记的选举产生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果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要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三、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激励措施
(一)党支部书记培训
《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二)党支部书记激励措施
《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四、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
《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中指出:“对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空缺、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村和社区,要限期配备到位,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派‘第一书记’;对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的,要限期调整;对班子不团结、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限期整顿;对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要帮助找准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关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职责任务,请参见上篇第二章《党支部的职责任务》,在此不再赘述。
五、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开展
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的“领头羊”和“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深入学习领会《支部工作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支部工作条例》内容,在增强贯彻执行《支部工作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走前头、做表率,努力把每一个党支部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一)党支部书记干什么
1.从党支部的功能定位来看,党支部书记要熟知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党支部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贯彻党的主张、决定的前沿阵地。党支部书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识深刻、把握准确,决定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种子”能否在党员和群众中生根发芽,能否凝聚起伟大的磅礴力量,能否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2.从党支部书记自身来看,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党支部书记既是基层组织的参与者更是组织者,要当好新时代的“播种人”,必须对“播种”的内容保持高度的清醒自觉。对党员来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来武装,由共产党员变成共产党人,做到“四个合格”,即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对干部来说,标准要更高,还应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让群众相信党、听党话、跟党走;要履行职能,发挥作用,解决好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问题。
3.从党支部整体建设来看,党支部书记要教育引导好党员。无论对党员、对干部、对群众还是对党组织,都必须从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出发,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出发,从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出发,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出发,从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出发,最终要达到的根本目的是:让群众相信党、听党话、跟党走,让党组织保持先进性、纯洁性。
(二)党支部书记怎么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重中之重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向和任务,明确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
1.准确定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基层党支部书记是基层党组织的第一责任人,是党支部的核心和灵魂,是群众的主心骨、领头羊。基层党支部工作抓得好不好,关键看党支部书记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因此,党支部书记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扎实实履职尽责做表率,激活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组织力。
2.牢记责任。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要做到责任在心、担当在肩,对自己应当履什么职、尽什么责做到心中有数。一方面,要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同时要结合实际,对照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等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履行好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这既是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使命,同时也是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衡量标准。
3.提升能力。当前,我们正处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关键时期,尤其需要基层党支部书记发挥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本色。《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的党龄。”党支部书记要努力做到“四个合格”“五个过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党支部书记怎么干
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表明,党正是依靠数百万个党支部和数千万名党员的努力奋斗,才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党支部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付。
1.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党支部书记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引领人,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人、是党支部的负责人,不断强化角色意识、本色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和铁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2.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时指出:“对于‘三会一课’制度,我们支部是认真执行的,从中央、从我本人做起,以上率下,要认真地做好这个事情。”党支部书记要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把12个方面要求一个一个地内化为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真正让支部工作强起来,把党员队伍带起来。
3.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支部书记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重大论断,清醒认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风险挑战,立足基层、立足支部、立足党员、立足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广大党员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党的声音,守牢支部阵地,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支部的阵地上高高飘扬,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