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实务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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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无产阶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区别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支部工作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

一、“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党课的简称。

(一)认清“三会一课”的意义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制度,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重要手段,对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有重要作用。《支部工作条例》第16条规定:“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017年8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指出:“‘三会一课’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我们党在武装斗争时期就强调支部建在连上,从三湾改编,到古田会议,就开始政治建军,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于‘三会一课’制度,我们支部是认真执行的,从中央、从我本人做起,以上率下,要认真地做好这个事情。我们在座的每个人,都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是平等的。在党内平等地过组织生活,这是遵守党章、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三会一课”制度要坚持,否则怎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仅要坚持,而且要全覆盖,概莫能外,不能搞特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会一课”的论述为如何开展好“三会一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出现了内容与形式缺乏创新,对党员缺乏吸引力等问题,导致一些党员抱着应付的态度参加“三会一课”。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呈现僵化、空洞化、庸俗化的趋势,还有的脱离实际,出现“空对空”“两张皮”现象。有些基层党组织试图改变这种现状,由于对“三会一课”认识不够,结果矫枉过正,偏离“三会一课”的初衷,将“三会一课”开成了工作述职会、经验总结,等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正本清源、净化政治生态,使“三会一课”制度重新焕发生机。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真正做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实到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质量“三会一课”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何开展好“三会一课”,简单来说就是要做到“两个突出、一个主要内容、三个要求”,即:“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1.强化政治引领。“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格式,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有行动”,使之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性觉悟。要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2.落实频次要求。衡量“三会一课”制度是否有效落实,主要是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落实好“三会一课”的频次要求,否则谈不上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应定期开展,一般每季度1次。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结合实际,可以适当减少次数。

3.创新方式方法。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增强仪式感,结合实际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发挥各地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站点)和远程教育平台优势,拓展“三会一课”思想教育的阵地。推广“微型党课”“网络党课”“电影党课”“音频党课”等灵活、务实、管用的方式,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感染力,让党员坐得住、听得懂、易接受。探索依托互联网开展“三会一课”的方式方法,推动传统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切实增强“三会一课”实效。

4.规范台账管理。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集中体现,应当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缺)席党员名单、议题、主持人、发言或讲课要点等。记录原则上应实时进行,原汁原味反映“三会一课”情况;实时记录不够完整的,应在一周内补充完整,坚决防止突击补记录的情况发生。鼓励采用电子台账管理,提高台账记录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三)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当前,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让“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更大效能,关键是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1.“三会一课”要落实频次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将“三会一课”作为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珍惜每一次会议和每一堂党课,切实用以加强党性修养。

2.“三会一课”要有实质性内容。开展“三会一课”不能毫无规划设计,更不能为了召开会议而召开会议。只有让“三会一课”每次都有实质性内容,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才能增强对党员的吸引力。

3.“三会一课”要注重创新发展。时代在不断发展,党员的接受习惯也在改变,这就要求党支部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三会一课”的形式和内容。需要指出的是,任何创新都要有利于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有利于党性锻炼,坚决防止“三会一课”空对空、偏离主题。

由于“三会一课”中“三会”的基本内容,在前文中进行了重点介绍,下面着重介绍下“三会一课”中的“党课”。

(四)定期上好党课

党课,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的最经常、最基本的教育形式,是“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制度坚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党课教育,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制度,是注重从思想上建党原则在党员教育中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现在有些地方和单位,讲党课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空对空的现象较为普遍,对于如何上好党课一知半解,导致党课难以入脑、入心。对于如何讲党课,《支部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党课,一般每季度1次,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次数,一般以集中学习为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注重答疑解惑、互动交流。讲党课,应以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为基本教材,结合不同时期党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或是现场观摩、参观见学、远程教育,以及演讲比赛或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也提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为党员上党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党员作出表率,是坚持党课制度、增强教育效果的关键。

如何把党课讲得让党员和群众爱听、想听、接地气,是当前在落实党课制度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1.讲党课要亲自备课。授课者亲自备课,这是讲好党课的前提。讲课前,授课者要沉到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党课的切入点。不能仅靠下发一个征求意见表收集意见,或凭授课者自己的感觉,那样党课的真实性与实际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也不能把党课作为一项临时性任务,为了讲党课而讲党课,那么对党课的思考、准备的过程,就容易变成被动应付、完成任务的过程;更不能简单地读读报纸、念念稿子。

2.讲党课要针对问题。立足释疑解惑,是讲好党课的基础。党课的内容必须联系实际、贴近基层,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只有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对策和途径找对,紧紧抓住大家渴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党课才能对症下药,引起共鸣、收到效果,否则讲党课会流于形式。

3.讲党课要简洁深刻。深入浅出、富有内涵的党课,容易吸收听众。讲党课不是把别人的内容、抽象的知识搬过来,塞进听者的脑袋里,也不是从网上随意下载一些东西像传声筒一般地传给大家听,而是要求授课者把自己理解、领会、悟到的东西讲出来、传播出去。讲党课要删繁就简,不说或少说那种“正确的废话、没用的大话和不解决问题的空话”,力求使党课中的每句话都实用管用。

4.讲党课要话风朴实。党课的语言朴实,容易拉近授课者与听众之间的距离。“文以载道”,是中国古代对文章功能的理解。“道”就是真理,真理是朴实的,因此载道的文字也应该是朴实的。讲党课时应尽量采用简朴、明快、透彻的语言风格,而不是文字上过分的雕琢,将理论性的东西化繁为简、变难为易,让听众明白你要讲什么,这才是语言的真正魅力。有的授课者喜欢文采飞扬、慷慨激昂,但不能一厢情愿,要为内容服务。

5.讲党课要有血有肉。充满真情实感的党课,最能打动人。授课者不是表演艺术家,只有情真意切、话由心出,讲出的东西才能打动听众。讲课者如果能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与身边发生的故事为例,实事求是地诠释党课内容,这种有血有肉的讲课,才能让人听了真实可信、引起共鸣;这种用心用情讲的党课,才能真正引人入胜,让人听了有所感悟、受到教育。

6.讲党课要创新形式。恰当的授课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讲课的过程中,避免空洞的我说你听形式,结合实际加入多媒体的应用,把党课内容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表现出来,内容直观化,增加党员对理论的感性认识,而且其科学、形象化的教学手段还可以增添课堂气氛,增添感染力和吸引力,激发党员学习乐趣。

进入新时代,党课更需要与时俱进。一堂好的党课,课前能让人有所期待,课中能让人全神贯注,课后能让人回味思考,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能给人以力量、激励。

二、主题党日

党支部主题党日,是指党支部根据实际,按照明确的主题在固定时间开展的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载体。主题党日应突出“党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送到每名党员身边。近年来,各地党支部将其作为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一个重要阵地,围绕不同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取得了一定实效。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主题党日活动存在不聚焦、不突出等问题,有的“没主题”甚至“离了题”,与锤炼党性的初衷相去甚远。

(一)基本要求

《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党支部通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引导党员不断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养成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夯实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思想根基。

党支部应当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每年的重大节日,如3月5日“学习雷锋日”,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爱心捐赠、站岗值勤等志愿为民服务活动。7月1日建党节,可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革命纪念馆、革命旧址等,组织党员集体瞻仰、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等,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结合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每月活动可不固定在同一天或工作时间,但每月必须开展。

(二)参加对象

主题党日和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等比起来,参加人员范围相对较大。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根据主题党日的主题,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

(三)确定主题

采取“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突出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四)组织管理

支部主题党日应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向党员提前预告内容,引导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对事先请假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党员,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

(五)主要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要紧紧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增强活力来开展。

1.集中学习交流。主要是把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党日的“必修课”。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党员领会掌握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坚持经常性交流讨论,推动党员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鼓励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2.开展组织生活。主要是通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进行民主议事。主要是按照党员先知道、党员先讨论、党员先带头的原则,落实党务公开制度,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推先表优、发展党员、党代表推荐、支部建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等进行民主讨论研究。

4.开展志愿服务。主要是强化党员宗旨意识,针对不同党员专业特长、兴趣爱好、身体状况等,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开展党员志愿服务;通过深入推进“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等志愿行动,引导党员自觉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深化岗位行动。主要是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党员增强大局意识,特别是在服务中心任务中争创一流业绩。

6.按月交纳党费。主要是增强党员在主题党日当天交纳党费的仪式感、庄重感,教育党员强化身份意识、党性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外出流动党员等可以通过网络支付等方式交纳党费。

三、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主持。

(二)基本内容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统一布置和安排。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4.日常工作、生活中,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整体利益的情况。

5.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的情况。

6.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情况。

7.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8.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三)基本步骤

《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1.会前明确主题,要做好充分准备。党支部接到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后,要及时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从而使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明确,指向性更强。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将开会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以便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会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党小组)中有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同志对他的意见,并在会前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

2.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地开展思想斗争,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达到增进团结的目的。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每名党员自我批评之后,其他党员要客观指出其优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应率先垂范,带头发言,以保证整个生活会的质量,引导党员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脱离思想实际、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3.会后制定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组织生活会结束之后,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会议召开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指示。同时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要找其谈话,听取其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四)注意事项

1.注意思想引导。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2.选好发言人员。要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这样有利于创造严肃认真的氛围。一般来讲,领导干部应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样才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3.坚持团结互助。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工作汇报会”;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然后,大家对照自己,吸取教训。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了大家。

四、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组织生活制度。通过民主评议,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达到正面教育、自我教育,激励党员、增强党性,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还可以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强化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基本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1次,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也可以同年终总结、评议干部结合起来。主要是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的实践经验,民主评议党员的格次,以“优秀”“合格”“不合格”或者“好”“一般”“差”三个格次为宜。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既不夸大成绩,也不缩小缺点错误;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2.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坚持公开透明,不搞私下议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党内平等原则。在民主评议和党员标准面前,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是平等的,都要按党员标准进行评议,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标准,具体内容可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员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党规,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6.是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当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重点围绕“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等展开。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不同地区还可以根据党中央、上级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和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

(四)基本步骤

1.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党支部应当研究制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包括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参加人员、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以及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及时进行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民主评议的相关内容,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必要准备。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本单位党员、群众公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2.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主要有以下五个步骤:一是党性体验。党员应充分准备发言材料,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合格党员标准,联系个人实际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报告。为保证效果,必要时发言材料要经支部书记提前把关。二是个人自评。民主评议时,党员依次发言,宣读自己的党性分析报告,对自己作出评价,这实际上是自我批评。三是党员互评。按照评议内容、标准和要求,每名党员发言后,其他党员依次对其进行评价,客观地指出优缺点。四是民主测评。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进行民意测验,打分评价,必要时听取群众的意见。五是组织考察。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和测评结果,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给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六是表彰处理。民主评议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分别予以表彰和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处置。

3.民主评议党员注意事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的环节,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支部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从民主评议党员的完整过程来看,它与组织生活会的某些环节是基本相同的。因此,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五)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慎之又慎,既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是对在民主评议中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审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和本人态度等。二是支部委员会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三是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并允许被处置对象申辩。四是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五是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六是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决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限期改正作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的一种组织措施,本身不是党纪处分。在限期改正期间,仍可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六)有关材料归档

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授予称号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可保存在本单位的文书档案或党员档案里。

五、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党支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能够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利于党员队伍建设。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谈心谈话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党的各个历史时期,积累和形成了一系列开展谈心谈话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一)基本要求

《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二)谈话时机

在党员遇到下列情况时,要及时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党员岗位、职务变动或退休的;党员接受组织派遣、较长期间在外工作的;党员有被反映情况的信访件,需核实情况或及时提醒的;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遭遇重大困难或出现情绪异常的;党员本人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反映问题的;其他情况需要引起支部关注的。

(三)主要程序

在实践中,谈心谈话的主要程序如下:

1.谈心准备。要深入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谈心谈话的主题,把握谈心谈话的时机,选好谈心谈话的场合,确定谈心谈话的方式。同时,学习谈心谈话的相关知识,提升谈心谈话的技巧。

2.谈心谈话。一是选择话题。选择双方共同语言较多的事情进行交谈,打破谈心谈话对象的心理防线;聊一些与谈心谈话主题息息相关的话题,把谈心对象逐步引入正题。二是用心交流。进入谈心谈话正题后,抓紧完成谈心谈话所要了解和解决的中心问题。三是把握节奏。依据谈心谈话对象不同的认识程度,把握谈心的节奏,决定谈心谈话结束或延迟。谈心谈话过程中,恰当运用以情感人,把握好谈心谈话的艺术性。

3.谈后观察。谈心谈话结束之后,不能万事大吉,要注意观察谈心谈话对象的情绪与表现,及时总结谈心的经验与不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巩固谈心成果,必要时及时向本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汇报。

(四)注意事项

谈心谈话中,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严肃认真,注重政治性。谈心谈话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谈话者,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以党性为根,以事实为本,站在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以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入细致的作风、务实管用的方法开展谈心谈话。同时,要强化党性观念和担当意识,抛开个人情面,卸下心理包袱,旗帜鲜明,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面对原则问题,要敢于亮剑,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存在好人主义。要郑重其事向谈话对象讲明党的政策,讲清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使其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2.问题导向,注重针对性。谈心谈话,导向是关键。一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为其量体裁衣选取合适话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按照上级要求、工作重点、岗位职责以及干部的现实表现等实际情况确定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和侧重点。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谈什么,存在什么指出什么,开门见山,一针见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既要防止漫无边际、泛泛而谈,又要防止蜻蜓点水、草草了事。三是要谈出深度,谈出力度,把问题谈清,把根源谈准,把意见谈明,切实谈通谈透、谈懂谈晓。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既要多肯定又要多鞭策,防止骄傲自满。对存在不足的要明确指出,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根源,提出整改方向,防止积少成多。对“问题苗头”要及时提点,防患未然,防止积重难返。对已出现问题尚未构成违纪的,既要严肃批评,又要及时挽救,帮助其查找“病因”,使其迷途知返,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振作精神,防止“破罐破摔”。对那些默默无闻、安心基层、踏实干事的同志要多关心、多表扬、多勉励,使其感受到组织的关注。

3.有的放矢,注重实效性。让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是谈心谈话的落脚点。一是要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气氛,让谈话对象感到组织之家的温暖。二是坚持“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不同情况因人而定、因事而定谈话内容和方法。三是要本着关心同志、爱护同志,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的原则,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既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又体现组织的热切关心、帮助爱护,使谈话对象感到如沐春风、细雨浇心,真正达到教育、引导、启发、帮助党员,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促进工作的目的,起到解心结、卸包袱、给动力的作用。

综合上述五项组织生活制度,并根据《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支部组织生活的频次计算如下表格所示。

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频次计算

名称 频次 数量

党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1次 4次/年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每月1次,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至少12次/年

党小组会 每月1次 12次/年

党课(警示教育)每季度1次 4次/年

主题党日 每月1次 12次/年

组织生活会 每年至少1次 至少1次/年

民主评议党员 每年1次 1次/年

谈心谈话 每年不少于1次 至少1次/年

上述表格中,组织生活的频次计算近五十次,但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合”,既要确保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又能确保“减少”频次。比如,《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因此,党支部可以将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有机结合起来,将民主评议与组织生活会一起开展,或者说利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等。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

释疑解惑

1.党员为什么要过组织生活?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党员过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重要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遵守这一原则,是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组织保证。因此,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2.长期外出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有的党员长期外出,或执行其他临时性工作,无固定地点,又无法把党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党支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暂时不参加组织生活,但应当交纳党费,并经常与自己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让组织了解自己,取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3.临时外出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临时外出的党员,一般分为六个月以上或六个月以下、地点固定或不固定,应区别不同情况,加强管理。

(1)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地点固定,应转移党组织关系,到转入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

(2)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且地点相对固定,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有关文件,听有关报告。

(3)无论是六个月以上还是六个月以内,如果地点不固定,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所去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4)对于那些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应对他们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效的,应根据党章规定予以处理。

4.离退休或退职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1)就地安置且组织关系未转往街道或乡镇的,归原单位管理,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党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他们另编党支部,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党组织联系,平时在居住地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果已转街道党组织的,由街道党组织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2)异地安置的,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地区的党组织安排和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安排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次数不宜过多。

(3)离退休的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离退休党员又被聘到别的单位工作的,如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在新单位的党组织过组织生活。

(5)离退休党员如果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党组织生活,也可以根据老同志的身体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次数不宜过多。但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组织生活可参照处理。

5.受处分或处置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1)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作出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等组织处置的党员,仍可过组织生活。党员留党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

(2)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其退党、开除党籍的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仍要参加组织生活。如果问题性质十分严重,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

(3)停职反省期间的党员,一般应照常参加组织生活。如果党员错误严重或违法犯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不让其参加组织生活。

(4)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拘役、管制及其他更轻刑罚的党员,如果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党组织应根据其犯罪情节和一贯表现,给予开除党籍或其他必要的处分。未开除党籍的,也应停止其组织生活,待刑罚执行结束后再开始过组织生活。

(5)被司法机关宣布立案侦查,但没有被收审、逮捕,仍在单位交代问题的党员,如果司法机关没有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一般不要停止其组织生活。为了使被告人更好地交代问题,也可以暂时停止其组织生活。

6.预备党员在审批前能否过组织生活?

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因此,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7.长期病休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长期病休的党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方式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

(1)对于身体状况较差的,党组织不要勉强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定期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等,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2)对于身体条件许可、本人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3)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4)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由于不能正常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可暂停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待病愈后恢复。

8.留学回国党员组织关系及有关材料缺失,能否恢复其组织生活?

对留学回国党员,由于各种原因,组织关系及有关材料缺失,本人要求恢复组织生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应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其核实党员身份。若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已不存在,应与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取得联系。若其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能够出具证明,并经县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其党员身份的,可根据本人在国外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的情况,按相关程序确定是否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恢复其组织生活,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让其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注明原因,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连同其组织关系的证明材料,一并存入其本人档案。

9.如何丰富党员的组织生活内容?

(1)可以安排党员学习党内文件,讨论党的建设和工作的重要问题,通过支部决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比、学、赶、帮竞赛活动。

(3)可以围绕党员、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热点问题,组织大家讨论,求得正确的认识。

(4)可以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然后进行讨论,发表各自的见解、看法。

(5)可以组织党员参观有教育意义的展览。

(6)可以结合形势经常开展一些有利于展现共产党员风貌,发挥党员作用的主题实践活动。

(7)还可以请领导和专家作政治形势、光荣传统、科技动态、党风党纪教育等报告,使党员经常了解形势,了解社会,开阔思想和眼界。

10.党支部组织生活如何创新?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探索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模式,积极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效果。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11.党员领导干部为什么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教育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集体活动。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对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都有明确规定。规范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和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无论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还是对于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2.特殊情况下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1)党员调入新单位,在组织关系尚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2)共青团员入党后,一般不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如果在组织内担任职务的,既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党、团组织生活的时间发生冲突,应根据组织生活情况,经党组织同意后,参加党或团的组织生活。

(3)党员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组织关系挂靠在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应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尽可能地参加挂靠单位党的组织生活。

(4)女党员休完国家劳动保护制度规定的产假之后,应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些单位延长产假期,不是一项法定制度,不能作为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理由。

(5)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事先要请假,并征得党组织的同意。

13.如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思想认识。要使党员懂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要使党员认识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这有利于激励自己,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加强制度执行,落实频次要求。《支部工作条例》对组织生活制度的频次、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必须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走前头、作表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党员应当按规定要求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党组织请假。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际效果。党支部要不断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上级党组织要注重总结、宣传推广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好做法、好经验,帮助党支部和党小组提高党的组织生活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