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党支部的基本概述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其中基层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在党的组织系统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在整个党的建设中,党支部占有极其特殊的重要位置。
党支部是把党员组织起来必不可少的一种组织形式。党支部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群众组织、经济组织或行政机关,而是存在于社会基层单位的一种政治组织,是党设立在社会中的终端组织和战斗堡垒,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社会基层单位的最直接的依托,是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正是这样一种基层组织形式,才保证了我们党的坚强有力,保证了我们党能从思想上政治上团结、凝聚广大群众,保证了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党的纪律,教育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都需要党支部去落实。
一、党支部的发展历程
马克思主义政党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强调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以“共产主义”命名的工人政党,由马克思、恩格斯亲自参与缔造。马克思、恩格斯还直接领导和参加了布鲁塞尔支部和区部的组建工作,马克思亲自担任支部领导人,明确将党支部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最基本的政治细胞,首次提出了党支部的主要任务、组织原则,第一次对党支部的活动形式进行了探索。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支部建设的思想对其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支部建设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由于党员人数较少,只建立了地方支部。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当时,党的基层组织并不叫“支部”,而叫“组”或“小组”;党的二大党章规定各组组织为“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党的三大通过的修正章程把成立基层组织的标准由“三人至五人”提高到“五人至十人”,同时明确不足五人时也应当成立组织。党的四大第一次将党的基层组织由党的“小组”改为党的“支部”,明确规定了在农村、工厂、铁路、矿山、兵营和学校等,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强调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而且要时常利用机会“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党的五大党章第一次将支部单独列为一章,并对支部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新的规定,强调“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由此,关于党支部建设的探索便逐步展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连队是部队战斗力的基础,是部队执行各项任务的基本单位,因此党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把支部建在连上加强了党与士兵群众的紧密联系,因而使部队具有很强的战斗力。毛泽东说:“红军之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
抗日战争时期,党正式提出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陈云在《解放》第七十三期发表的《支部》一文中指出,“支部不但要在组织形式上具有核心的堡垒的姿式,而且要在实质上真正能起核心的堡垒的作用”。这样就必须建立起支部的基本工作,并分配和责成每个党员去执行。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在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机关和学校中成立的党的组织,要成为党在工厂、矿山、机关和学校等群众中的“战斗的堡垒”;强调指出,“党的基础组织,一般称之为党的支部,特殊地称为党的总支部或党的工厂、机关、学校、委员会”。第一次提出把党的基层组织从党的支部扩展到党的总支部和基层党委。党的七大党章对其内涵作了总结和概括,明确了支部的四项任务,即:一是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二是经常注意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生活,并组织人民群众来解决他们自己的各种问题。三是吸收新党员,征收党费,审查与鉴定党员,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四是教育党员,组织党员的学习。
新中国成立后,党员在各项建设中热情高涨、作用日益显现。党的八大党章对党的七大党章中有关支部的四项任务予以基本保留,又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规定了包括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八项任务。比如,“领导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发扬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劳动纪律,保证完成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同一切违法乱纪、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进行斗争”等。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把党的基层组织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党员超过一百人的基层组织,成立基层党的委员会,下面设立若干个总支部或者支部;第二类是党员超过五十人的基层组织,成立总支部委员会,下面设立若干个支部;第三类是党员不足五十人的基层组织,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党的八大之后,党的基层组织的形式被固定下来,一直沿用至今。长期以来,党支部在组织形式、工作内容等方面有所变化,但在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础的地位始终没有改变。
党的十一大后,党章关于党支部的表述略有差异,但总体是一致的。党的十一大党章首次提出“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还具体规定了包括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六项基本任务。这实际上就是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基本特征与具体内容要求。党的十二大党章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同时还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更加凸显了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提出要“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他们中间的先进分子以及其他为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进行革新和创造”。党的十四大党章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了总结党的十二大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建的新经验,在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党章增写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等内容。这些内容在之后党的十五大党章中基本得以延续。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十六字方针。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则提出,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不仅强调了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而且也强调了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实际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二者是统一的、一致的。[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
201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所有章节均简称《支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支部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建设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的党支部建设历程
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始终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党成立以来,党支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在探索发展中,充满了曲折、艰辛和探索、创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调整加强阶段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届四中全会前,党坚决清除“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党支部的基本规范得到恢复和完善。
1.1982年9月
党的十二大党章凸显“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党支部建设提出新要求。
2.1986年2月
为适应农村的发展变化,决定在农村建立党支部,农村党支部组织形式也由原来按照生产大队设置改为按行政村设置。
3.1986年9月
党中央重视企业党组织建设,并对企业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等作出全面规范,有力推动了企业改革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开放初期,深圳特区建立了第一家合营企业党支部,这一经验得到党中央的肯定。
4.1987年11月
党的十三大党章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了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的职能定位,规定农村党组织的基本设置。
5.1988年12月
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规定了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又一次重要探索。
二、全面发展阶段
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党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推进新兴领域党支部建设。
1.1989年6月
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强党的建设,首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建设这一重大任务,强调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核心作用。
2.1992年10月
党的十四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3.1994年9月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探索如何加强和改进以党支部为重点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战略思想基本形成。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外资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迎来新发展。全国近3万个外商投资企业中,有31%建立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组织、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街道、社区等领域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4.2002年1月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这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5.2007年10月
党的十七大强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赋予了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新的内涵。
三、深化提升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1.2012年11月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先后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中央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
2.2015年10月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次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3.2017年10月
党的十九大首次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4.2018年7月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确要求“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
5.2018年10月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党支部建设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有利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二、党支部的地位作用
《支部工作条例》对党支部地位作用作出明确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这也是迄今为止,对党支部地位作用最完整的描述。这一描述科学阐释了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们加强党支部建设提供了遵循、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
(一)党支部的地位
根据《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的地位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基础组织。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的严密而完整的组织体系,是通过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基层党组织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构成。由此可见,在这个体系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细胞,也是党的组织的主体。
2.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此外,党的力量壮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等,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经过党支部。也就是说,党支部是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基本组织,党员通过党支部参与对党内事务的管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也是通过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反映出来的。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党能否经受住“四大考验”、化解“四种危险”,与党支部能否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密不可分。党支部正是通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好党员,使他们经受住考验和危险的挑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战斗堡垒”是我们党对党支部作用的创造性的概括,也是由党支部在本单位的各种关系中所处的位置而决定的。党的性质、任务和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支部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必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实现党的领导,首先要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最终要通过党支部的大量工作,使之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党支部所在的基层单位千差万别,但都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主要目的是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把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协调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维护团结稳定,等等。党支部的这种作用,是党的领导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具体体现,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替代的。
4.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党的所有活动基本上都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的,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等,也集中在支部的各项活动中。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的主体,承担了从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到发展党员壮大党的力量,以及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都是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的。党支部的组织形式灵活多变,渗透并覆盖到社会各个领域的基层单位,真正做到了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党的实践表明,只有把党支部建设好了,党的组织才穿不可破,党员队伍才坚不可摧,党执政的基础才坚如磐石,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才能顺利完成,党和人民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
从实践中看,党支部的地位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是党的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党支部是最基本的细胞。只有党支部生机勃勃,党的肌体才会健康,党的整个组织才能坚强有力。党正是通过党支部这一组织形式,将全国各地各条战线和各个单位的每一个党员紧密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具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整体。
2.党支部是党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前沿阵地。党支部是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基本场所,担负着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和发展新党员,以及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责任,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组织生活、思想政治工作等途径,参与对党内事务的管理。党支部是否坚强有力,能否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完成党所担负的历史重任,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3.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活动于人民群众之中,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认识党、了解党的窗口,同时也是我们党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的主渠道,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党支部和党员的表现来评价我们党。也就是说,党支部既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传达给群众并将其直接在群众中贯彻落实的任务,还担负着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各种要求的任务。
4.党支部是党员最直接和具体的组织归属。中国共产党的每一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每位党员的组织关系无论怎么变,最终都必须归属党的一个支部。
5.党支部是在基层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保障。我们党是执政党,实现党的领导,首先要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而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最终要通过党支部的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争取自己周围的群众,接受党的领导,跟着党走。
6.党支部是党生生不息的力量之源。党要发展,需要依靠支部去进行这项工作。党支部是党在群众中的组织,它生活在群众之中,天天与群众接近。而党的发展是有群众对象的,除特殊情况外,党的发展只有通过党的支部才能实现。支部是党团结群众的核心,党依靠支部去接收新的党员、扩大党的力量。所以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力量增长的主要源泉。
7.党支部是党的教育和宣传的学校。共产党员学习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与政策,只有通过党支部才能实现;共产党员要实现思想上和行动上的无产阶级化,也只有在支部中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8.党支部是党的生活中心。党的生活集中在党的支部,每个党员脱离了支部,就是脱离了党的生活;而脱离了党的生活,就等于脱离了党。
9.党支部是党实际监督党员工作的组织。每个党员都应该尽其所能为党工作。党支部应当按照每个党员的能力和性情去分配工作,并按照党章的规定监督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党支部的作用
党支部的作用,体现在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具体来说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发展的作用。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决定性意义。离开发展,一切无从谈起。党支部承载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与时俱进的全部内容,担负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生根的历史使命和艰巨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发展新阶段,广大党员更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把握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2.服务群众的作用。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能不能坚持好这一宗旨,是衡量党支部是否具有先进性的根本标尺。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是党支部的职责任务。党支部也只有不断地组织广大党员深入群众倾听呼声、关心疾苦、反映诉求,才能不断地总结推广党员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比如,在服务群众中广泛应用的“党员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有效做法,反复检验是可行的,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
3.凝心聚力的作用。党支部承担着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应当把群众的积极因素调动和凝聚起来,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入新时代,基层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显示出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求党支部必须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扩大组织覆盖,积极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使党支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强战斗堡垒。通过教育引导,使之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
4.组织协调的作用。党支部由于所在的单位多种多样,致使其担负的主要职责和具体任务也千差万别,但组织协调作用是基本相同的,只是工作方式方法不同。与此同时,党支部所在单位的结构和各种关系也比较具体而复杂,如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单位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等,有效协调好、组织好、利用好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使之在共同利益之上形成强大的合力,党支部责无旁贷。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进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这就要求党支部充分做好协调和凝聚工作,运用各种方式方法,为单位中心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证。
5.化解矛盾的作用。矛盾和问题无处不在,特别是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的今天,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导致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而这些矛盾和问题往往汇集在基层,这就要求党支部必须切实承担起化解矛盾的责任、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既要运用沟通协调、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又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分析工作,及早发现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及时妥善地采取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党支部的工作原则
《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第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第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党支部工作遵循的五项原则,又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坚持:
第一,坚持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要求。
第二,是坚持了以党章党规为根本遵循,凸显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着眼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第三,坚持了问题导向,特别是对于党支部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了短板、形成了规范。
第四,坚持了继承与创新,弘扬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传承了我们党在发展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的宝贵经验,凝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建设中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
第五,坚持了从党支部建设的客观实际出发,围绕党支部工作实际,对于不同领域的党支部,都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规定和要求,简便易行。
注释
[1]参见朱孟光:《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由来与发展》,《学习时报》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