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序
狱事[1]莫重于大辟[2],大辟莫重于初情[3],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4]之权舆[5],幽枉[6]屈伸之机括[7],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令[8]佐理掾[9]者,谨之至也。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10]。更历[11]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12]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13]。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14],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下;或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15]而行,死者虚被涝漉[16]。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17];示我同寅[18],使得参验互考,如医师讨论古法,脉络表里,先已洞澈[19],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则其洗冤泽物,当与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
淳祐丁未嘉平节前[20]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21]宋慈惠父[22]序。
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于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慈拜禀。
注释
[1]狱事:刑事案件,诉讼案件。
[2]大辟:古代五刑中的死刑,俗称砍头,隋唐以后泛指一切死刑。最初的五刑指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以后肉刑渐被消除,隋唐时期,五刑演变成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五刑一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废除。
[3]初情:探查事情的真相。
[4]出入:重罪轻判、有罪定无,称为“出”;轻罪重判,无罪定有,称为“入”。
[5]权舆:起始,开始。
[6]幽枉:冤屈,冤枉。
[7]机括:原指弓弩上发射箭矢的机件,后常用以比喻事情的关键或事物的权柄。这里当“关键”讲。
[8]差令:法令。
[9]理掾:古代掌管诉讼的官吏。
[10]初官、右选:初官:刚上任的官员。右选:武官。宋代吏部选拔官员,分为左右选。掌右选的负责武官的选授、铨叙、调配等。
[11]更历:经历,阅历。
[12]仵作、吏胥:仵作是古代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吏胥是地方官府中掌管簿书案牍的小吏。
[13]诘:追问,问责。
[14]四叨臬寄:四次担任提刑官。叨:担任,受任。臬寄:执法官,刑狱官。
[15]率然:轻率,草率。
[16]涝漉:同“捞漉”。“捞摝”,原义为从水中打捞,这里指尸检时对尸体的翻动或挪动。
[17]宪治:指提点刑狱,是地方最高的司法机构。这里指宋慈做官的地方。
[18]同寅:同僚。
[19]洞澈:洞彻,透彻。
[20]淳祐丁未嘉平节前:淳祐是南宋理宗的年号(1241年~1252年)。丁未:淳祐七年,即1247年。嘉平:腊月的别称。《诗集·秦始皇本纪》;“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曰嘉平。”节前:除夕前。
[21]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这些都是宋慈的官职。朝散大夫:官名,是一种无固定职务的文官。直秘阁:官名,简称直秘,是中央掌管机密文件的官吏。湖南提刑:湖南的提点刑狱官。提刑官是宋代地方上掌管刑狱的最高长官。大使行府参议官:安抚大使署衙的参议官。大使:即安抚大使,简称安抚使,是中央派到地方上掌管军务治安的官吏。行府:官衙,衙署。参议官:官名,职务类似于幕僚。
[22]宋慈惠父:宋慈,字惠父。
译文
所有司法案件的处理没有比判处死刑更严重的了,判处死刑最要紧的是弄清案件的原委真相,弄清案件的原委真相最要紧的是对伤、病、尸身的检验。因为罪犯的生死、断案是否“出入”的最初依据,案情是冤屈还是昭雪伸冤的关键,都在于此。法律中传达法令、选拔检验官员及具体检验过程的规定,是非常谨慎的。几年来,许多州县却把如此重大的事项交给初入选的官员或是武官去办理。这些人资历浅,没有多少经验,突然接手案件,再加仵作的欺瞒哄骗,吏胥的奸猾刁钻,使案件变得扑朔迷离,模糊不清,难以查问真情。纵使有些聪敏干练的人,仅凭自己的一心双眼,也无法施展才能,更何况那些在验尸现场只是远远站着观望而不亲临察看、捂着鼻子生怕被尸臭熏着而轻视检验的人呢!我宋慈四任执法官,没什么其他长处,唯独对于断案,认真周密,反复审理,不敢萌生丝毫怠慢玩忽的心理。如果明知案情存在虚假欺诈,就立即驳斥矫正,令下属重新调查;有时遇到疑团难以解开,也一定要反复思考,只害怕轻率做事,使死者的尸身徒然地被翻动检验,死不安息。每当我想到,案情的误判,多开始于细微的偏差,检验的失误,多由于检验者的经验不足、草率办案。于是,我就广发采集近世流传的各种验尸的书籍,从《内恕录》到以后的好几种,荟萃整理、订正错误,并加入自己的见解,汇总成一本书,名叫《洗冤集录》。此书在我任湖南提刑官的任所刊印出来,给我的同僚们研读,让他们在审理案件时参照验证。这就如医生讨论古代的医疗方法一样,先要对人体的内外脉络穴位了解透彻,而后施以针药,则没有治不好的病。就此书洗清冤屈、有益于百姓而言,其功用与医生救死扶伤、起死回生是相同的。
淳祐丁未腊月除夕节前十天,朝散大夫新任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字惠父)作序。
各位贤士大夫,如果在自己所见所闻及亲身处理的案子中,发现有与本书记载的检验方法、案例等不相符的,或在本书采录之外的,恳请大家以片纸记录下来,惠赐给我,以填补我的遗漏,充实我的知识。宋慈再拜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