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化学品安全技术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二氧化硫
化学品英文名称:sulfur dioxide
分子式:SO2
分子量:64.06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二氧化硫
含量:≥99.9%
CAS No.:7446-09-5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易被湿润的黏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致窒息。①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发生流泪、畏光、咳嗽,咽、喉灼痛等;严重中毒可在数小时内发生肺水肿;极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反射性声门痉挛而致窒息。皮肤或眼接触发生炎症或灼伤。②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少数工人有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对大气可造成严重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不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硫。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将泄漏污染区人员撤离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一捉捕器使气体通过次氯酸钠溶液。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氧化剂、还原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15
TLVTN:OSHA 5mg/kg,13mg/m3; ACGIH 2mg/kg,5.2mg/m3
TLVWN:ACGIH 5mg/kg,13mg/m3
监测方法: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甲醛缓冲液-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做防护。
身体防护: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含量:工业级,一级≥99.9%,二级≥99.0%。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特臭。
熔点(℃):-75.5
沸点(℃):-10
相对密度(水=1):1.4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26
饱和蒸气压(kPa):338.42(21.1℃)
临界温度(℃):157.8
临界压力(MPa):7.87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硫酸和保险粉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强还原剂、强氧化剂、易燃或可燃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6600mg/m3,1h(大鼠吸入)。
刺激性
家兔经眼:6(mg/kg)/4h/32d,轻度刺激。
第十二部分 废弃物处置
废弃物处置方法:把废气通入纯碱溶液中,加次氯酸钙中和,然后用水冲入废水系统。
第十三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3013
UN编号:1079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氧化剂、还原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四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对该物质进行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