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化学品安全技术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一氧化碳
化学品英文名称:carbon monoxide
分子式:CO
分子量:28.01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一氧化碳
CAS No.:630-08-0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一氧化碳在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①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黏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等症状,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可高于50%。部分患者昏迷苏醒后,约经 2~60天的症状缓解期后,又可能出现迟发性脑病,以意识精神障碍、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②慢性影响。能否造成慢性中毒及对心血管影响无定论。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将泄漏污染区人员撤离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之。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30
TLVTN:OSHA 50mg/kg,57mg/m3; ACGIH 25mg/kg,29mg/m3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发烟硫酸-五氧化二碘检气管比长度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生产、生活用气必须分路。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熔点(℃):-199.1
沸点(℃):-191.4
相对密度(水=1):0.7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97
临界温度(℃):-140.2
临界压力(MPa):3.50
闪点(℃):<-50
引燃温度(℃):610
爆炸上限(体积分数,%):74.2
爆炸下限(体积分数,%):12.5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化学合成,如合成甲醇、光气等,及用作精炼金属的还原剂。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2069mg/m3,4h(大鼠吸入)。
第十二部分 废弃物处置
废弃物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第十三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05
UN编号:1016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四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对该物质进行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