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气的屏护
一、屏护的概念、种类及其应用
屏护是采用屏护装置控制不安全因素,即采用遮栏、护罩、护盖、箱闸等把危险的带电体同外界隔离开来,以防止由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所引起的触电事故。屏护还起到防止电弧伤人,防止弧光短路和便利检修工作的作用。
屏护可分为屏蔽和障碍(或称阻挡物)。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可防止无意或有意触及带电体;后者只能防止人体无意识触及或接近带电体,而不能防止有意识移开、绕过或翻越该障碍而接近带电体。从这点来说,前者属于一种完全的防护,后者是一种不完全的防护。
屏护装置的种类有永久性屏护装置和临时性屏护装置之分。前者如配电装置的遮栏,开关的罩盖等;后者如检修工作中使用的临时屏护装置和临时设备的屏护装置等。
屏护装置的种类还有固定屏护装置和移动屏护装置之分。前者如母线的护网;后者如跟随天车移动的天车滑线屏护装置。
屏护装置主要用于电气设备不便于绝缘或绝缘不足以保证安全的场合。如开关电器的可动部分一般不能包以绝缘,因此需要屏护。对于高压设备,由于全部绝缘往往有困难,如果人接近至一定程度时,即会发生严重的触电事故。因此,不论高压设备是否有绝缘,均应采取屏护或其他防止接近的措施。室内、外安装的变压器和变配电装置应装有完善的屏护装置。当作业场所靠近带电体时,在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过道、入口等处均应装设可移动的临时性屏护装置。
二、屏护装置的安全条件
屏护装置是一种简单的装置,但为了保证其有效性,需满足以下安全条件:
①屏护装置不直接与带电体接触,虽然对所用材料的电气性能没有严格要求,但所用材料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耐火性能。为防止意外带电所造成的触电事故,对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必须实行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措施。
②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距离。遮栏高度不应低于1.7m,下部边缘离地不应超过0.1m。对于低压(小于1kV)设备,网眼遮栏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宜小于0.15m;10kV设备不宜小于0.35m;20~35kV设备不宜小于0.6m。栅栏、遮栏的高度户内不应低于1.2m;户外不应低于1.5m。对于低压设备,遮栏与裸导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8m,栏条间距离不应超过0.2m。户外变配电装置围墙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5m。
③被屏护的带电部分应有明显标志,标明规定的符号或涂上规定的颜色。
④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板状屏护装置或网眼屏护装置,网眼屏护装置的网眼应为(20mm×20mm)~(40mm×40mm)。
⑤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根据被屏护对象挂上“止步,高压危险!”“切勿攀登,生命危险!”等标志。
⑥必要时应配合采用声光报警信号和联锁装置。前者是利用声音、灯光或仪表指示有电;后者是采用专门装置,当人体越过屏护装置可能接近带电体时,被屏护的装置自动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