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必读书:12—18岁叛逆期,妈妈要懂的心理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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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必阻止孩子追星 看偶像剧

叛逆期案例

一位14岁的初二女孩疯狂地迷恋上了某男歌星。她刚开始是反复听他的一首歌,而且喜欢不分场合地哼唱。后来她还向妈妈要钱,买他的CD专辑,买和他有关的杂志、招贴画。她的书桌上、手机上,甚至课本背面,都粘满了这个男歌星的图片。课下与同学们坐在一起,更离不开这个话题。有一段时间,电视里正好播放这个男歌星主演的电视剧,她更是废寝忘食地观看……妈妈见此情形,甚至嘲笑她:“你一个漂亮的小女生,竟然喜欢一个唱歌的老男人,真没出息。”对此,她心里非常难受,忍不住顶撞了妈妈。

男孩小军非常喜欢周杰伦,他不仅喜欢听周杰伦的歌,还喜欢周杰伦演的电影,为此常常如痴如醉。不仅如此,生活中小军也被周杰伦“包围”了:做和周杰伦一样的发型,穿带有周杰伦头像的衣服,甚至模仿周杰伦的动作和说话的方式,整个人似乎都被周杰伦同化了。有一回小军还接连几天省下吃早饭的钱去买周杰伦的海报,妈妈知道后非常生气,于是挖苦他:“你就是天天不吃饭,也变不成周杰伦。”小军却理直气壮地说:“省饭钱买海报,我乐意,又没朝你多要钱,你管得着吗?”妈妈听到这话,真恨不得抽他两巴掌,孩子怎么变成这样了呢?

妈妈要懂的心理学:孩子需要偶像,妈妈应适当允许追星

青春期的孩子追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这个阶段的孩子在思想上有了更强的独立性,他们非常希望获得一种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而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常常需要通过模仿偶像来实现。

明星具有光鲜亮丽的外表,具有非凡的才艺,受到众人的追捧,而自然就成了孩子追逐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往往会通过模仿明星的服饰、语言、动作、习惯等来向自己喜欢的偶像靠拢,借此获得满足感和归属感。另外,这个时期的孩子,思想比较活跃,但学习压力比较大,他们也希望通过追星等行为来缓解心中的郁闷和压力,从枯燥的学习生活中解脱出来。

但无论如何,对大多数孩子来讲,这一时期的追星现象只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一般到了16岁以后就会逐渐消退,直至成年以后消失。心理学上有一个光环效应,是指人们对他人的认知容易先根据个人的好恶作出判断,然后再根据这种判断来推知这个人的品质。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周身被一种光环所笼罩着,孩子们因思想不成熟很容易受这种表象的迷惑。但是,随着孩子思想的成熟,判断力的增强,他们逐渐就会意识到明星也不过和普通人一样,并非完美无瑕。

因此,对于孩子这一阶段的追星现象,父母不必强行阻止。因为每一代人都会有每一代人的偶像,就像家长们小时候曾经迷恋英雄人物一样。所以家长应当适当地允许孩子追星,合理地对孩子进行引导,防止孩子误入歧途,而不是粗暴干涉、讽刺挖苦。就像上面例子中两个孩子的妈妈那样做,即便孩子做得再不妥,也会激起他们的反抗。

叛逆期方法指导

方法一:引导孩子理性追星

前面提到了,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热衷于追星、崇拜自己的偶像是一种正常现象,家长不能一味禁止或粗暴干涉。追星这种行为本身并非一无是处,它可以激发孩子的拼搏精神,甚至可以转化为孩子学习的动力。当然,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娱乐,自然也可以让孩子放松身心。但由于青少年的心理发育不成熟,性格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不稳定性,所以家长对孩子追星要进行合理的引导,让孩子健康、快乐地追星。

一个初二的女孩,特别迷周笔畅,在妈妈看来似乎有些疯狂,但妈妈并没有盲目地阻止女儿,而是想办法合理地引导她。

一天晚上,电视上播放超女比赛,周笔畅正深情地演唱,女孩看得目不转睛。妈妈悄悄地坐到她的身边对她说:“这么优秀的歌手一定有过人之处。”女孩听到妈妈对偶像的肯定,马上兴奋起来,滔滔不绝地向妈妈讲起了偶像的事情。妈妈了解到周笔畅在女儿心中的位置,也变得关注起周笔畅来,并且帮助她搜集周笔畅的信息和各种海报。女儿对此感到很开心,并且逢人便夸她有一个通情达理的好妈妈。

后来,妈妈了解到周笔畅不仅歌唱得好,而且还精通多种乐器,字写得也非常漂亮,在校成绩也非常优秀,于是妈妈便引导女儿多向偶像学习这些才艺。渐渐地,女孩从最初迷恋周笔畅的歌声,逐渐转移到钦佩并关注周笔畅的多才多艺上面了,而且女孩从此学习更认真、更努力了。

例子中的这位妈妈的确是一位开明且非常有智慧的妈妈。发现女儿痴迷偶像时,她没有粗暴地干涉和制止,而是全力地帮助女儿“追星”,由此获得了女儿的认可和尊重。接下来,妈妈又通过了解偶像的其他才艺,来诱导女儿向偶像学习,使女儿由单纯关注偶像的外表和歌声,到深入学习偶像的才艺和素质。这个例子实乃成功的典范,值得每位家长学习。

方法二:孩子狂热追星不能放任

大多数孩子追星只是出于对偶像的崇拜和模仿,一般情况下他们还是能够比较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尽管有时候为此会影响到学习,但只要孩子的行为没有超出正常范围,家长就不必过多干涉。有的情况下,孩子追星达到废寝忘食、近乎痴迷的地步,家长就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了,以免孩子“走火入魔”。众多因追星而导致悲剧的事件,给家长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些曾经发生过的悲剧。

2002年,浙江温州一名17岁的初中生因没钱亲眼见到梦中偶像而服毒自尽。

2003年,大连一位16岁花季少女因母亲没有给她买偶像歌星的CD而自杀。

四川一位13岁的女孩在连看8遍《流星花园》后,独自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

还有另一个令人心痛的例子。内地有一个女孩从十几岁开始就痴迷港台某歌星,直到几年后其父在香港自杀才算告一段落。

女孩对偶像的痴迷缘于她十几岁时的一个梦,她觉得这个梦暗示了她与该歌星的缘分,本来成绩优秀的她却为此开始辍学在家,“专职”追星,家里贴满了明星的照片、海报,也收藏了大量的偶像录音带。她的父母多次阻止、劝说无效,出于对女儿的疼爱,只好转而支持她,并卖房筹资供女儿两次赴港、多次赴京“追星”。其父为了让她到香港见偶像一面,甚至不惜采取让人心痛的方式来筹措费用。在家人的多番努力下,终于再次赴港,她也为自己赢得了与偶像合影的机会,但当她进一步提出另外的要求时,没有得到偶像的同意。她非常难过,其父也为此自杀。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成为人们热衷谈论的话题。

少男少女追星本来没有错,但如果不能有效地把控自己,追星陷入狂热和痴迷的泥沼,则会得不偿失,甚至引发悲剧。上面的几个例子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当孩子有追星行为时,父母要及时关注和引导,防止孩子误入歧途。

方法三,转移注意力,培养孩子多方面兴趣

前面提到了,孩子追星是一种精神上的需要,或许出于生活或学习方面的压力,他们也需要一种精神的寄托或情绪的宣泄口,而追星不失为一种现实的方式。但是追星并不像其他方式那样积极而稳妥,有时候需要付出代价,甚至会诱使孩子误入歧途。因此,家长平常要在关心孩子的基础上,多培养孩子的一些业余爱好,帮助孩子发展多方面的兴趣,比如阅读、书法爱好、体育活动或琴类、棋类爱好等。这些爱好,无论再痴迷,也不会把孩子引入歧途,可以称之为绿色爱好。当孩子把精力投入到学习和这些爱好上面时,他们的精神世界就不再空虚和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