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从入门到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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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两人合伙的禁忌和解决方案

两人合伙表面看上去最简单,实际上是最复杂、最难的,简单在100%的股权只需一刀切,难在后续公司运营的过程中两人意见不统一的时候,争吵到拍桌子耳红面赤,也未必能把最终方案确定下来。不像三人、四人、五人合伙,当意见有分歧时,可以遵循多数决原则。

所以我坚定地认为:两人合伙,散伙的概率要远远大于多人合伙。因为只要合伙,在日常的运营当中就会有摩擦,这是每个人对每件事的认知程度不同造成的。合伙运营公司不像生活中与朋友相处那么轻松自得,它直接决定一个人的未来,甚至一个家族的命运。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想法,害怕对方的错误导致公司失败,让自己的心血付诸东流。有摩擦是好事,说明大家都在努力付出,但有摩擦不能没有结果,如果时间都用来说服对方、用来吵架,公司又怎能得到发展呢?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因为意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达成一致的,既然如此,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股权的架构了。当两个合伙人各执己见,谁也不想让步时,只有看股权分配了。

所以股权结构是重中之重。两个人合伙如何分配股权才能让公司高效运转?一定要避免三种情况发生。

1.甲99%,乙1%

这是典型的大股东吃独食的案例。二股东最终会因为极度不平衡而与大股东矛盾不断。就算大股东前期投了99万元,二股东只投了1万元。也不能只给二股东1%的股份。我们假设公司逐步走上正轨,一年营收一个亿。除去各种成本和支出,大股东和二股东有1000万元可以分。这时大股东分得990万元,二股东只分得10万元。而股东都是全职工作,付出的精力都是一样的,你觉得二股东会平衡吗?谁会长期忍受这样一种分红模式?这时就算让二股东出局,再招一个合伙人,也得让出更多股份,更何况新的合伙人并不一定能够胜任。

所以股权分配一定坚决杜绝吃独食的情况。股东想分更多的钱是人之常情,但一定得取之有道,与其压榨合伙人,不如让出更多股份,换取他的忠诚和能力,把业务越做越大,大家分的钱都会更多,而且更稳定。

2.甲66%,乙34%

这种股权结构相对于上一种进步不少,不会由于分红太少导致矛盾不断,但依旧会有问题。前面的章节我讲过只要股权超过三分之一就有一票否决权,这是《公司法》赋予每个股东神圣的权利,而34%刚好越过三分之一这条生命线。

这种分配会出现的情况:大股东做什么样的决定,二股东都会一票否决!只要这种股权结构存在,这种极端的情况就会发生,而且一定会发生;即使现在不会发生,将来也会发生!墨菲定律告诫人们:只要有可能出错,就一定会出错。实际生活中,因为这种股权结构导致团队解散的案例多如牛毛,所以发起人在进行股权分配的时候,一定要格外注意三分之一这条很危险的生命线!

3.甲50%,乙50%

这是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股权架构。一般初次创业的团队对这种股权的分配极为推崇,一是经验主义,他们根深蒂固地认为兄弟合伙就应该平分;二是实在拉不下面子,只好均分。无论什么情况,均分主义应该坚决杜绝!

两个人的股权一样,就意味着贡献也要一样,而贡献是不能量化的东西,只能凭感觉,所以很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合伙人A觉得自己比合伙人B做的贡献多,而合伙人B觉得自己比合伙人A做的贡献多。他们的矛盾每天都在酝酿,直到爆发的那天,以“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惨淡收场。

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也是本章一直在强调的问题:公司究竟谁说了算?两个人的股权一样,都拥有一票否决权,都坚持自己的路线,谁也不肯退让,于是公司在争吵中停滞不前,在争斗中错失占据市场的先机,在两人的悔恨中解散!

两人合伙,我给出三种解决方案:

甲70%,乙30%;

甲75%,乙25%;

甲80%,乙20%。

这样既杜绝了大股东吃独食,又避免了二股东用一票否决权绑架大股东的情况发生。如果你的股权已经分出去了,也不用担心,后续章节我会详细讲解怎么把分出去的股权“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