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假如不具备领取条件,则尚未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则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在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中,职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予分割。通常情况下,商业保险金也可分割保单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