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两井之战(上)
唐朝太原(BJ)是大唐的陪都。
而晋阳是唐朝的“龙兴之地”,李渊和李世民在此地起兵,建立了鼎盛而强大的大唐王朝。
河东道。
黑齿常之率领着三万兵马浩浩荡荡的行走在通往河东道的官路上。
只见战旗飘扬,猎猎作响,战马咆哮,沙土滚滚。
士兵们斗志昂扬,信心满满,他们很多都是黑齿常之的旧部,随将军打遍西陲无敌手,个个强壮精干,作战骁勇,以一敌十的精良部队。
敌人一看到黑齿常之的军旗就闻风丧胆,不战而栗。
在一顶帐篷内。
黑齿常之与数员副将站在一张兽皮地图面前,琢磨着排兵布阵。
主帅两边站着十多员铁盔铠甲,腰系宝剑的将领,其中有左鹰扬大将军李多祚。
军营里到处弥漫着滔天杀气。
一将功成万骨枯。
是的,他们仿佛就是为了战场而生,为了厮杀而生。
为了保家卫国,纵然马革裹尸,青山埋尸,又如何?
黑齿常之是在整个西域威霸一方的存在,只要他跺一跺脚,敌人就会尸横遍野。
朔州。
位于河东道北部地区。
这一带,古木参天,林木茂密,遮天蔽日,杂草丛生。
这里也是古代的战场。
骨笃䘵。
东突厥人,其祖父乃单于右厢云中都督舍利元英部下的首领。
他的部下由当初的十七人发展到了拥有数十万骑兵的突厥政权。
他任命阿史德.元珍为阿波达干,统帅突厥兵马,先后攻占了并州及北境,杀了岚州刺史王德茂。
骨笃䘵生性残暴、戻气、但骁勇善战,是一个不可多见的怪才。
“报!可汉大人!唐朝由黑齿常之率领的三万大军在百里外安营扎寨。”
骨笃䘵端起青铜酒器仰头猛灌一口,“呯!”一声拍在桌子上,余酒洒湿了衣襟。
“什么黑齿常之,呸!除了被唐朝昏君处死的程咬金之外是个将才之外,其他人根本不值一提。”伸手抓起一坛酒,打开封泥,“咕噜咕噜!”的猛喝,很快的就坛底朝天。
“啪!”
空坛摔在地上变成碎片,酒味飘香。
骨笃䘵振臂狂笑不已。
“可汉大人言之有理,想那程咬金已死,堂堂大唐除了狄仁杰外已无拿得出手的大将了。”
“唐军百里行军,肯定疲惫不堪,必定会休息整顿,不如我们趁机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阿史德元珍兴奋的向骨笃䘵可汉请令出战。
“不急!没有了程咬金的大唐,本王还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传令下去,犒劳三军,养精蓄锐后就把唐兵给灭了。”
“遵命!”
夜幕悄悄降临,天上一颗星斗也没有,大地漆黑一片仿佛在沉睡,塞外陷入一片寂静。
突厥军营内一片灯火通明,人影重重,猜拳声、叫骂声,酒气冲天,杂乱无章。
另一方唐军。
呜!
第一声号角吹响,二百多士兵全部集中在一起。
呜!
第二声号角响起。
迎风飘扬的“唐”字军旗和长矛全部放下。
第三声号角再起。
军旗和长矛再次举起。
这一战,正在拉开帷幕。
咚咚咚!
战鼓响彻军营。
“兄弟们!为了大唐的江山,也为了你们的家人!给我把突厥兵杀了!”
杀!杀!杀!
二百多士兵举起兵器大声呼喊!把大地震得嗡嗡作响。
黑齿常之乘在战马宝驹上,带领着士兵向敌军方向快速推进。
战争的硝烟笼罩在这一片天地。
每个士兵都知道,不多久这里就会血染沙场,尸横遍野。
每一战他们都不知道能不能回来,提前写下了遗书。
但是,毫无畏惧,而且无比自信,因为他们是黑齿常之将军的军队。
他们纵然战死沙场,也义无反顾,因为他们知道身后站着的是自己的家乡和亲人,肩负着重任。
大唐士兵的装备精良,每个士兵配备头盔、手甲、身甲、脚甲,另有麦饭九斗、米二斗。
骑兵身穿明光铠甲,一面圆盾,背着长枪、横刀、角弓一张,一筒箭矢三十支等。
突厥兵装备非常简陋,防护能力和唐朝士兵对比不在一个层次。身穿皮甲,或衣甲,兵器也只是长予、弓箭和突厥刀。
但是突厥兵人数多,不像大唐疆土辽阔,驻守的兵力有限,更不用说打仗的将士更加的少。
所以以最好的装备用最少的人打一场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战争。
……
黑齿常之带着五十骑兵,五十陌刀手,一百步兵组成的这支小部队,趁着夜色进行急行军。
为了不让突厥兵发现异响,特意在马蹄上绑了一层布,让蹄声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