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诗坛上的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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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烦恼结

破碎的愿望梗塞我的呼吸,伤禽似的震悸着他的羽翼;白骨放射着赤色的火焰——却烧不尽生前的恋与怨。

——《冢中的岁月》

1922年前后,对于日后在诗坛上负有盛名的徐志摩来说,是一个痛苦的年代。其时,他正被“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处于种不可解脱的感情缠绕中。

他是于1918年8月离开北京大学,转而到国外留学的。

想当初,在他颇有实业家气度和才干的父亲徐申如先生教海影响下,聪慧有余而深沉不足的少年徐志摩也曾雄心勃勃,立志振兴实业,做“一个中国的Hamilton”。他少年豪兴正浓,喜欢发议论,十四岁作论,纵谈唐朝时哥舒翰潼关之败的原因;十五岁后入杭州府中学,“聪明冠全班”,和他同学的郁达夫说,每次作文,他“总是分数得最多的一个”。想那时的生活,真是寸寸如黄金,步步生光辉,少年人陶醉在虹彩四射的梦里。

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到美国克拉克大学后,徐志摩选择的专业是社会学。行前,他曾作一《徐志摩启行赴美文》分送亲友,以表示自己此一去要学古人万里觅封侯的雄心壮志。文章漂亮夸饰,是地地道道的“徐志摩风格”:

“耻德业之不立,遑恤斯须之辛苦,悼邦国之殄瘁,敢恋晨昏之小节,刘子舞剑,良有以也。祖生击楫,岂徒然哉!摩少鄙,不知世界之大,感社会之恶流,几何不丧其所操,而入醉生梦死之途,此其自为悲怜不暇,故益自奋勉……”

文情跌宕,一波三折,就文章说,确属上品,无怪乎当时就脍炙人口,到处传咏。但太夸太露,就有失坚实。太热烈了往往是不能持久的。不见自然界中吗,最活跃的生命,瞬间便消灭,而永远沉默的东西才能保持永恒。

初到美国时,徐志摩非常努力。他给自己规定了日程:“六时起身,七时朝会,晚唱国歌,十时半归寝,日间勤学而外,运动跑步阅报。”完全是一个规矩学子惕励自重的样子。

修完社会学课程,装满了一脑子的相对论、民约论,他又在美国按照规定的步骤学习银行学、经济学、政治学。徐申如先生舍得花大钱,把独子送出国外,是准备要儿子将来在金融界、政治界讨出身的。这期间的儿子也的确没有辜负期望,努力上进,学业优良,还如一切青年志士一样,关心政治,喜欢讨论各种政治学说,后来出了名,被人称作“鲍雪微克”(即布尔什维克)。

两年后,雄心勃勃的徐志摩放弃博士学衔的诱惑,转而到了英国。直到此时,他的志趣仍很专一。到英国来,他是想人剑桥大学跟哲学家罗素学习。那时的留学界有一种风气,作兴各自抱一个外国名人做牌号。如胡适之于杜威,梁实秋之于白璧德。好像是一种荣耀。老师出名,学生也跟着叨光。可以相信,徐志摩并不全是出于这种念头。他对罗素,崇拜的成分更多,称之为“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即伏尔泰),他只想跟罗素“认真念一点书”。

没有料想到,徐志摩迎头被浇了一瓢冷水。到英国后,罗素刚刚因为政治主张及私生活方面的原因,被剑桥大学除了名。这样,徐志摩想择师而学的计划也就落了空。

要说,这也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但徐志摩像是遭到天人的打击似的。自怨自艾,颓伤、消沉、无聊,有如一只渴望飞翔的乌,猛地被折断了翅膀,匍伏在地上,望着无边无垠的长空,再也鼓不起劲头。

生活失去了追求,精神也就失去了平衡。经过一番周折,他在剑桥大学挂了一个学籍,但往日那种精进不懈的劲头再也没有了。他苦闷、寂寞,孤苦伶仃地漫步在康河(今译为剑河)两岸。美丽的夕阳、田畴,益增他惆怅、迷惘之情。太孤单了!孤单得心里发冷。他渴望慰藉、渴望温情,渴望心和肉体的贴近……

在此期间,他的家书像雪片般飞向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老家中,他向父亲诉苦,要他们准许儿媳——他的妻子——来欧洲。在家书里,他把自己描绘得那么凄惨,像是世界上最孤独、最痛片的人:“儿实可怜,大人知否……儿切盼其来,非徒为儿媳计也。”简直是迫不及待了。

好心的父母总算体谅儿子。这年冬天,他们不惜让三岁的孙子离开母怀,经过一番打点,就把儿媳打发上路了。

要说徐志摩虽是个男人,却情意绵绵,优柔寡断,总难免几分儿女情态;比较起来,他的妻子张幼仪女士可就真够称得上女中丈夫:刚强,果断,干练。

张幼仪,名门望族出身。长兄张君劢,是近代哲学家,民社党主席;次兄张嘉璈是上海银行界巨子,政学系首脑人物。还在父母家中待嫁时,张幼仪就已博得无数人的青睐。有人转述见了这位大家闺秀后的感想说:“其人线条甚美,雅爱淡装,沉默寡言,秀外慧中,亲故多乐于亲近之,然不呼其名,皆以二小姐称之。”不消说,这样一位占满了十全的小姐,选择丈夫的条件是很高的。也算天缘凑巧,她一位兄长一次去杭州一中办事,在校滞留期间,对有一双细长眼睛,长下巴大鼻子的徐志摩,留下了深刻印象,回家后,极力向小妹夸赞徐志摩,说他“不仅才智出众,而且人品俊逸”,力主将小妹嫁给了志摩。

说来好笑,对这门婚姻,当事者的男女双方还不怎样,最高兴的倒要算徐申如先生了。徐申如自幼从商,长于经营。在当地一手发展起徐裕丰酱园、裕通钱庄、人和绸庄,创办了蚕丝厂、布厂、硖石电灯厂、双山习艺所。身任硖石商会会长,在浙江上海金融实业两界,都大有名气。人生追求不同,自然会影响到价值观念。对刚刚进门的媳妇,老人始则疑惧参半,生怕名门闺秀难侍候,与他这商业气息浓厚的家庭不合。但随后不久,他就释然了。他发现,他娶来的儿媳妇,不是娇贵的千金小姐,而是一个精明干练的理家好手。这一点,是最合他心意的地方。

新媳妇过门没有多久,当地人就对张幼仪有所议论了:

“是当家理财的能手。徐申如在硖石开办火力发电厂、钱庄、酱园。那些伙计见到张幼仪比见到徐申如更怕,一听说张幼仪来了,个个悚然,因她只要抓到一小点不是,就会翻脸当众训人,这一点很受徐申如赞赏。所以后来她几乎独掌了徐家财柄。”还有人说得更刻薄,说她“很有点像《红楼梦》里的王熙凤,有一套独特手腕。”

话虽如此,倒也无须担心,尽管徐志摩如蔡元培所说“谈诗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是整个被淹在诗坛子里的人物,与张幼仪的性格好似大相径庭。但他生性随和,轻快磊落,总怕对不起别人,与什么人都相处得来。因此,结婚后,夫妻关系还是很融洽和美的。郎才女貌,各得其所。

由于徐志摩的一再催促,加之张幼仪自幼受现代文明熏陶,也极希望到欧洲游历。1921年冬,得翁姑允许,她远离故土幼儿,到了英国伦敦。与分离数载的丈夫团聚了。

距离剑桥六英里,有个叫沙士顿的地方,这是一个小村舍。

靠村外有一精致的小院落。风曛日暖,犬吠鸟喧,既幽静闲雅,又富有自然情趣。这儿,就成了徐志摩夫妇的香巢。张幼仪身材修长,亭亭玉立;男主人黑方巾黑披袍,俨如一乡间牧师。生活,骤然变得如梦如幻,凭添了几分奇情异彩。

徐志摩的忧伤、孤寂之感一扫而空,他变得精神抖擞。他这年才二十五岁,在世界最闻名的高等学府留学;身旁有美貌知心的妻子伴读;推开窗子,康河流水,青青草地,尽收眼底,一派浓丽又天然的乡间景色。一切尽如人意,对此,他该是很满意了!

是的,他是满意的,幸福得心里发颤。他没有辜负生活的赐子,每时每刻,他都在细细品尝着人生的美妙。

每天一大早,他一身轻松地坐车去上学,晚间回家,年轻的妻子早在倚门候望。饭后,不是双双到康河漫步,眺望傍晚落日景色,就是从心爱的《雪莱诗集》中挑出最精彩的一些诗,细细的吟读、讨论。夫妻你恩我爱,缠绵缱绻,度过一个又一个良宵。

一些新结识的青年朋友:刘叔和、陈西滢等,都极喜欢光顾这小小家庭,至则大嚼大饮大谈,兴致勃勃地谈论哲学、战争、人类的起源发展、诗……

节假日,他最喜欢骑一辆自行车到绿草如茵的田野里撒泼。他最爱去的地方是康河。那是一条梦一般的河流。据说,当年拜伦就最喜欢在这条河畔留连。不远处有一果园,玩累了,可以躺在桃李树荫下喝茶憩息,不当心,会有花果掉入茶杯,小鸟会落到桌上找食吃。万古不变的轻轻流水,熨平了诗人的一颗心,给一个被尘世生活弄得疲累不堪的不羁灵魂以无穷安慰。为此,人们把拜伦去得次数最多的一个地方叫“拜伦潭”。

拜伦潭,拜伦潭!如今又有一个新的身影在这里长久地踯躅、徘徊,不忍离去。他看不倦河畔倦斗刍草,听不厌近村晚钟。

他像熟悉自己的手掌一样,熟悉了这里的一切,闭上眼睛,他都能毫厘不爽地说出眼前的景物:

“对岸草场上,不论早晚,永远有十数匹黄牛与白马,胫蹄没在恣蔓的草丛中,从容的在咬嚼,星星的黄花在风中动荡,应和着它们尾鬃的扫拂。桥的两端有斜倚的垂柳与掬荫护住。水是彻底的清澄,深不足四尺,匀匀的长着长条的水草……”

真的,他舍不得浪费掉一分钟,在每一刻时间里,他都要努力试着品尝出生活的新鲜滋味。

谁能懂得了大自然,大自然也就懂得了谁。它永远都是慷慨的,不吝奉献出自己最宝贵的秘藏。徐志摩像一个情人一样爱恋康河,细心地“伺候着河上风光”。因而,他也得到康河最充足的回报。他喜不自胜地告诉别人:“带一卷书,走十里路,选一块清静地,看天,听鸟,读书,倦了时,和身在草绵绵处寻梦去,”天色晚了,“这里多的是不嫌远客的乡人,你到处可以‘挂单’借宿,有酪浆与嫩薯供你饱餐,有夺目的果鲜恣你尝新。你如爱酒,这乡间每每都为你储有上好的新酿,黑啤如太浓,苹果酒姜酒都是供你解渴润肺的。”

这是一片何等优美舒畅的境界!到哪里去寻?哪里去找?无怪徐志摩直把在康河边上度过一个黄昏,当作吞下了一服“灵魂的补剂”。无怪他独自倚在桥栏上向远方遥遥凝望时,总情不自禁地反复吟唱起一支深情的夜曲——

柳条青青,

南风熏熏,

幻成奇峰瑶岛,

一天的黄云白云,

那边麦浪中间,

有农妇笑语殷殷。

…… ……

南风熏熏,

草木青青,

满地和暖的阳光,

满天的白云黄云,

那边麦浪中间,

有农夫农妇,笑语殷殷。

啊!康河,康河下游的康桥,上游的拜伦潭,潭旁的果树园,园里的花、果、鸟;河两岸的草坪,草坪里的牛、马、树、草、农舍,农舍里的人、禽、烟;天空亘古飘飞的云、闪烁的星,星光下亘古流淌的水、凝结的地。啊!浑朴谐和永恒的大自然,一百年前,你以你独特的机心开启培育了一个伟大的浪漫诗人;如今,你会不会把诗的灵感注入另一个敏感多情人的心中呢?尽管他来自遥远的另一国度!

然而,以上种种不可言传的美妙,仅能看作是徐志摩的个人诗意感受。据近人张邦梅女士(张幼仪女士的侄孙女)所著《小脚与西服》,在张幼仪的自述中,对他们这一时期的生活,却另有自己的不同说法:

我来英国的目的本来是要夫唱妇随,学些西方学问的,没想到做的尽是清房子、洗衣服、买吃的和煮东西这些事。

许多年以后,我和第二任丈夫苏医生一起回沙士顿,我很讶异我当年自己是如何在那小屋里安排每天的日子的。我好像家乡的佣人一样,坐着公共汽车去市场,再拖着食物回家里。有个星期,我们接到徐家寄来的包裹,里头装了些中国土产和烹饪材料,可是大多数时候,我都是靠自己张罗吃的。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办到的,当时我啥事也不懂,又老是缺钱用,徐志摩给我的生活费差点不够支付家用,市场又离家好远,所以大部分时候都仰仗一个把货车停在我们家门前,卖我新鲜食物的菜贩。那时候,我知道的事情真是少啊!我记得我们客厅的壁柜里有个奇怪的机器,我不晓得是吸尘器,所以一直用扫把打扫。

那时我没有想过我们夫妻到西方以后,丈夫对我的态度会不会有所改变呢?在中国,夫妻之间应该保持距离,尤其是在公婆面前,以表示尊重。可是在西方,就我们两人一起,我们本来可以为所欲为,不过只有徐志摩做到了,他爱来就来,爱去就去,好像我不在那儿似的。他总是回家吃午饭和晚饭,也许是因为我们太穷了吧!如果饭菜好吃,他一句话都不讲;要是饭菜不好吃,他也不发表意见。他的心思飞到别处去了,放在书本文学、东西文化上面。

今天你们年轻人知道怎么样讨论事情,像你大概就会尝试和你先生商量大小事情,可是当年我没办法把任何想法告诉徐志摩;我找不到任何语言或词藻说出,我知道自己虽是旧式女子,但是若有可能,我愿意改变。我毕竟人在西方,我可以读书求学,想办法变成饱学之士,可是我没法子让徐志摩了解我是谁,他根本不和我说话。我和我的兄弟可以无话不谈,他们也和徐志摩一样博学多闻,可是我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的时候,情况总是:“你懂什么?”“你能说什么?”他骑着自行车往返于沙士顿火车站和康桥之间,有时候乘着公共汽车去校园。就算不去康桥,他每天早上也会冲出去理发,我完全不能理解他这个习惯,我觉得他大可以简简单早在家修剪头发,把那笔钱省下来,因为我们好像老在等着老爷寄支票来。可是,徐志摩还是我行我素,做了好多我无法置喙的事情。

1921年的整个春天,徐志摩过的惬意、轻松,给老父亲的信里,总流露出一种满足而又洋洋自得的口气,似乎他此生的道路就此确定,余下的问题,只是如何走得更好一些罢了:

“……儿到伦敦以来,顿觉性灵益发开展,求学兴味益深,庶几有成,其在此乎?儿尤喜与英国名士交接,得益倍蓰,真所谓学不完的聪明,儿过一年,始觉一年过法不妥,以前初到美国,回首从前教育如腐朽,到纽约回首第一年如虚度,今后悔去年之未算用,大概下半年又是一种进步之表现,要可喜也。”

徐志摩自以为有自知之明,说自己是个“好动的人”。

“我爱动,爱看动的事物,爱活泼的人,爱水,爱空中的飞鸟,爱车窗外掣过的田野山水。星光的闪动,草叶上露珠的颤动,花须在微风中的摇动,雷雨时云空的变动,大海中波涛的汹涌,都是在在触动我感兴的情景。是动,不论是什么性质,就是我的兴趣,我的灵感。是动就会催快我的呼吸,加添我的生命。”

但这样的“自剖”,无论就哪个方面看,都显得粗糙、片面、肤浅。徐志摩没有省悟到,他喜形于色、沾沾夸耀的“爱动”气质,不见得净给他带来欢乐、解放,有些时候,恰恰是这种太不稳定、太过活跃的性格,成为他致命的缺点,把他推入深渊而不自觉。

在世间,他最爱的是“美”。但,美有种种:颜色美、结构美、运动美……美不固定;无生命的会腐朽,有生命的会衰老……你爱的是何种美?只爱一种美,你不算爱美;爱一切美,你自己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以“有限”之身企求占有一切,有谁人会不堕入苦闷之渊无法超拔呢!

伦敦是一个世界都市,它以特有的魅力吸引着无数异域人的心。早于徐志摩两年,在中国政坛上名气颇大的林宗孟因政坛失意,也一路西行,到了伦敦。不到一两年,在伦敦就名声大振,成为名流。

喜欢交朋友的徐志摩早就倾慕林宗孟的为人。很快,在一个社交场合,他结识下这位老书法家。一来二去,成为关系密切的忘年朋友。

由林宗孟,徐志摩见到了他的女儿林徽音。林徽音这年十八岁,生得娇艳如花,是出了名的美人。

多么不幸的事呵,第一次同林小姐见面,徐志摩就被丘比特的神箭射中了,心窝里滴出点点鲜血。

而丰姿绰约、仪态万方的林徽音对徐志摩同样报以火样的热情。她敬慕徐志摩的绝代才华,更爱他风流倜傥、坦率赤诚。

从此,一个倩影便在徐志摩心上生下根,再也涂抹不掉。他迷孔、惶惑、痛苦、六神无主,精神空空荡荡,如同在高高的悬崖上悠荡。

他们接触日渐频繁,谈诗艺、谈书法,相偎相伴,出入于剧场、舞厅。这种时候,徐志摩总是额头发亮,精神焕发,像是整个换了一个人。

他现在最怕的是回到沙士顿的那个“家”。从前那般温暖的“香巢”,变得冷清凄凉。在家里,他怔怔地发呆,眼前老漂浮着一闭模糊不清的幻影。康河景物也顿觉黯然失色,有时一连几周,也懒得去上一次。他弄不准自己心中的隐秘是合理?还是罪恶?

单知道他再也无法摆脱它的缠绕。瞻望前景,未来的命运,将是何等景象,幸?还是不幸?他也拿不准。他愁肠百结、顾影自怜,憧憬着“希望”,又不敢真地相信“希望”,一手将“希望”埋葬。他反来复去,唱的不再是轻快活泼的“小夜曲”,而是哀哀切切的断肠之音。在以后写的一首诗中,他曾这样地倾诉衷肠:

希望,只如今……

如今可剩些遗骸;

可怜,我的心……却教我如何埋掩?

希望,我抚摩着,

你惨变的创伤;

在这冷默的冬夜,

谁与我商量埋葬?

埋你在秋林之中,

幽涧之边,你愿否,

朝餐泉乐的琤琮,

暮偎着松茵香柔?

我收拾一筐的红叶,

露凋秋伤的枫叶,

铺盖在你新坟之上——

长眠着美丽的希望!

我唱一支惨淡的歌,

与秋林的秋声相和;

滴滴凉露似的清泪,

洒遍了清冷的新墓!

我手抱你冷残的衣裳,

凄怀你生前的经过,

一个遭不幸的爱母,

回想一场抚养辛苦。

我又舍不得将你埋葬,

希望,我的生命与光明!

像那个情疯了的公主,

紧搂住她爱人的冷尸!

梦境似的惝恍,

毕竟是谁存与谁亡?

是谁在悲唱,希望!

你、我,是谁替谁埋葬?

“美是人间不死的光芒”,

不论是生命,或是希望;

使冷骸也发生命的神光,

何必向秋林红叶去埋葬?

徐志摩的变化,没有逃过张幼仪的眼睛。她以女人特有的敏感,体察到其中的奥秘。凭一个妻子的本能,她断定:那个常与丈夫呆在一起、情意绵长、美若天仙的林小姐,已构成威胁她现在地位的危险人物。毫无疑问,丈夫与林小姐的关系,已超过一般的朋友关系。她受过现代教育,思想开朗,对男女间的情感关系特别看得开,但要她不明不白地与别人共同分享丈夫,也是为她所难以接受的。

关于这一敏感事态变化的蛛丝马迹,在《小脚与西服》中同样有极翔实的记载。张幼仪自述中只不过把那重要的“第三者”称作了“明小姐”:

有天早上,徐志摩对我宣布:“今天晚上家里要来个客人,她是从爱丁堡大学来的一个朋友,我要带她到康桥逛逛,然后带她回来我们一道吃晚饭。”

我们家里从没来客人,所以我很惊讶,可是我只对徐志摩点了点头,问他想要什么时间开饭。

他说:“早一点。”我就告诉他五点吃饭。

他说:“好。”然后匆匆忙忙理发去了。

我那一整天都在打扫、买菜、准备晚饭。你知道我脑子里有什么念头吗?我以为我要和徐志摩准备娶来当二太太的女朋友见面了。

打从我到西方的第一刻起,还有看到徐志摩和他朋友在公共汽车里聊天的样子时,我就知道他心里藏了个秘密。后来住沙士顿的时候,看到他每天一吃完早饭就赶着出门理发,而且那么热心地告诉我,我也不知怎么搞的,就猜到他这么早离家,一定和那女朋友有关系。

几年以后,我才从郭君那儿得知徐志摩之所以每天早上赶忙出去,的确是因为要和住在伦敦的女朋友联络。他们用理发店对街的杂货铺当他的地址,那时伦敦和沙士顿之间的邮件送得很快,所以徐志摩和他女朋友至少每天都可以鱼雁往返。他们信里写的是英文,目的就在预防我碰巧发现那些信件,不过我从没发现过就是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有这回事,只晓得徐志摩要带个年轻女士回家吃晚饭。我只猜他有朋友(事实上也是如此),而且想知道他会不会对我吐露这事实。他大可以干脆一点,向我宣布她是谁,然后叫我接受她,这是中国人的一套。就算我给他生了儿子,他还是有资格拥有别的女人,不管是像老爷那样和她们玩玩了事,还是娶来做小老婆都行。

徐志摩要我们这两个女人碰面这件事情,给了我这样的暗示:她不光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很有可能变成他第二个太太,我们三人会在这异国他乡同住一个屋檐下。梁启超的小太太就是他在日本求学的时候嫁进他家的,徐志摩显然也会如法炮制。

我那一整天都面临着徐志摩女朋友的威胁,她正在英国一所大学读书,所以比我有学问多了。我料想她会讲流利的英文,也可能和徐志摩一样雅好文学。那她家人是谁?是哪个地方人?他们认识谁?她兄弟又是何许人?

有一会儿,我想到徐志摩女朋友说不定是个洋女人。他认识不少洋妞,说不定迷上了她们豪放的举止,大笑时把头往后一甩的姿态,还有穿着露出脚踝的裙子的模样。可是我很快又打消这个念头,不,那不可能,没有外国女人会同意以二太太的身份嫁进一个家庭的。

我从早到晚不得不一再向自己保证,我在徐家的地位是不会改变的:我替他生了个儿子,又服侍过他父母,我永远都是元配夫人。于是我发誓,我要以庄重高贵的姿态超脱徐志摩强迫我接受的这项侮辱,对这女人的态度要坚定随和,不要表现出嫉妒或生气。

说也奇怪,我竟然也想不起那女人的名字,干脆叫她明小姐好了。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事,是她的外表。她非常努力想表现得洋里洋气,头发剪得短短的,擦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我顺着她那穿着长袜的两条腿往下看,在瞧见她双脚的时候,惊讶得透不过气来,那是双挤在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原来这新式女子裹了脚!我差点放声大笑。

我们四人(连郭君在内)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明小姐说她也是在上海市郊长大的,而且提到我认识和不认识的几家人。她父亲在外交部任职,可是我没听说过他。我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明小姐家里这么新潮,肯让她单身到海外求学,为什么还把她的脚缠了。

后来,徐志摩、明小姐和郭君开始讨论起英国文学,讨论的时候中文里夹满了英文,所以我几乎没法听懂他们的谈话。我注意到徐志摩说话的时候不停看着地板,偷视明小姐的脚。于是我不由自主焦躁地把我的大脚伸到桌子底下,差点就踢到徐志摩。他为什么如此平起平坐对待她?而她看来是这么特异,那身外套和裙子与她的小脚摆在一起,完全不相称,而且根本不成比例。她父母看到她那样子把两双脚露在外面,会做何感想?

徐志摩把我给弄糊涂了,这难道就是他从两年以前到伦敦以后一直约会的女人吗?为什么是她?他老是喊我乡下土包子,如今他带回来这么个女人,光看她那双脚,就显得比我落伍了。可是,她受过极好的教育,假如徐志摩打算接受这种女人的话,他为什么不鼓励我上学?为什么不让我学英文?为什么不帮忙我变得和普通大脚女人一样新潮?为什么徐志摩想和这女人在一起的程度,超过想和我在一起的程度?我并没有双小脚,年轻的时候也读过书,我学的东西可以和这女人一样多啊!

我恨徐志摩想在家里多添一个她。他没有小心看紧荷包,现在家里又多了张嘴要喂。于是我的脑海突然掠过一个念头:徐志摩要我去打胎,是不是想把这女人带进家里生孩子?想到这儿我都想哭了。这女人对家里会有什么超过孩子的贡献吗?她是谁呀?我看她才不三不四,有了那双小脚,她只会给我制造更多家务事,我还是得一手包办买菜、打扫种种事情,而且得像服侍老太太那样伺候她。

这以后,事情就按照其应有的逻辑向前发展了,《小脚与西服》中张幼仪是这样描述当时情景的:

吃过晚饭以后,徐志摩把明小姐送到火车站,郭君回房休息。我被那个晚上搞得心烦意乱,笨手笨脚慢吞吞的洗着碗盘。徐志摩回到家的时候,我还在厨房洗碗。他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对他气愤、失望、厌恶之至,差点说不出话来。我洗好碗盘以后徐志摩跟着我走到客厅,问我对明小姐有什么意见。

虽然已经发誓要采取庄重随和的态度,可是因为脑子里有太多念头在打转了,就冲口说出心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因为我知道我应该接受他挑选的小太大,我就说:“呃,她看起来很好,虽然小脚和西服不搭调。”

徐志摩不再绕着客厅走来走去,他把脚跟一转,好像我的评语把他的烦躁和挫折一股脑儿宣泄出来似的突然尖叫说:“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

这是徐志摩头一回对我提高嗓门,我们那间屋子骤然之间好像小得容不下我们了。于是我从后门逃了出去,感觉到夜晚冰凉的空气冲进了我的肺里。

徐志摩一路追着我到阳台,气喘吁吁出现在我身边说:“我以为你要自杀!”

他以为我太保守,所以担心我会一头撞到阳台栏杆上。我望着外面黑暗的夜色,又回头看着徐志摩那终被客厅透出来的灯光照亮的脸。那一刹那,什么事情——我们之间的痛苦、误解、分歧——好像都荒唐地凑在一起了。

当天晚上我上床的时候,徐志摩还在客厅用功。不过,到了三更半夜,他蹑手蹑脚进了卧房,在低下身子爬上床的时候拉到了床单,而且他背着我睡的时候,身体轻轻擦到我。我虽然知道他是不小心的,却有一种这是我们身体上最后一次接触,也是在向我们那段可悲的亲密关系挥手告别的感觉。

事后我们有好些天没说话,虽然这一点也不新鲜了,可是我还是觉得那种死寂快教人受不了了,徐志摩那天晚上说话的声音在我脑中回荡不已。以前他从没那样发过脾气,这很明显地表露了他沮丧的程度,而他在要求我离婚的那一刻,已经把我们生活的次序破坏掉了。我现在没办法拿捏他的脾气了,他说话的时候,我怕他再提高嗓门;不说话的时候,我又很想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这样。我仔细察言观色,注意他一举一动;每当他离开饭桌跨出大门的时候,他好像急躁、紧张,又怀有目的似的。有天早上,他头一次完全没碰早饭就走了,我从屋子前的大窗看着他踩着自行车踏板顺着街道骑下去,心想不晓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他要离婚?为什么?难道他觉得我没好好服侍他或是他父母吗?他是不是以为我不愿意接受小太太?我觉得和徐志摩说离婚的事一点意义也没有,有人会谈钱的问题或是早饭要吃什么,可是不会商量离婚的事情。徐志摩既然已经说他要离婚了,要商量也为时已晚了。

现在,不仅是徐志摩早已无可挽回,就是张幼仪,对未来两人关系的结局也已经洞然于胸了:

这样大约过了一星期,有一天,徐志摩就像他当初突如其来的要求离婚那样忽然消失了。他第一天、第二天,甚至第三天没回家,我还都以为他可能是去伦敦看朋友了。陪我买菜的郭虞裳虽然还住我家,可是连他也不知道徐志摩行踪。我的丈夫好像就这样不告而别了。他的衣服和漱洗用具统统在家里,书本也摊在书桌上,从他最后一次坐在桌前以后就没碰过。我知道,要是徐志摩早就计划离家出走的话,他至少会记得带他的书。

一星期过完了,他还是不见人影。郭君好像猜到事有蹊跷,有天一大早便带着箱子下楼说,他也非离开不可了,说完就走。

这时候,怀孕的身体负荷让我害怕。我要怎么办?徐志摩哪里去了?我没法子睡在与他共枕过的那张大床上,也没办法在觉得自己不会尖叫失声的情况下,穿过一个房间。我完全孤立无援。

待在那屋子的那些日子好恐怖。有一回我从后窗往外瞄了一眼,看到邻居从草地走过去,竟然吓了一跳,因为我有好几天没看到别人或跟任何人讲话了。我也不想过去告诉他们这件事,因为我不觉得这事情与他们有什么相干。

回想在硖石的时候,当日子一天天变暖,附近的西湖出现第一只游船后,我们就会换上轻薄丝绸衫或棉纱服,佣人也会拿来一堆家人在夏天期间用来纳凉的扇子;在他的托盘里摆着牛角、象牙、珍珠和檀木折扇,还有专给男士用的九骨、十六骨、二十骨或二十四骨的扇子,因为女士从不使用少于三十根扇骨的扇子。有的扇面题了著名的对子,有的画着鸟、树、仕女各种东西。

我们一整个夏天都用扇子在空中扇着,天气逐渐转凉以后,就把扇子收在一边。所以中文里面有个形容,可以拿来形容被徐志摩孤零零丢在沙士顿的我:我是一把“秋天的扇子”,是个遭人遗弃的妻子。

就在这个时候,我考虑要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我想,我干脆从世界上消失,结束这场悲剧算了,这样多简单!我可以一头撞死在阳台上,或是栽进池塘里淹死,也可以关上所有窗户,扭开瓦斯。徐志摩这样抛弃我,不正是安着要我去死的心吗?后来我记起《教经》上的第一个孝道基本守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岂毁伤,孝之始也。”于是我打断了这种病态的想法。这样的教诲好像一辈子都挥之不去。

有天早上,我被一个叫黄子美的男人敲门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说他知道我一个人在家,又说他从伦敦带来了徐志摩的口信给我。我就请他进门,倒了杯茶给他,以紧张期待的心情与他隔着桌子对坐。

“他想知道……”黄君轻轻皱着眉头,好像正在一字不漏地搜索徐志摩说的话那样顿了一下说,“……我是来问你,你愿不愿意做徐家的媳妇,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

我没立刻作答,因为这句话我听不懂。最后我说:“这话什么意思?我不懂。”

“如果你愿意这么做,那一切就好办了。”黄君接腔,一副没听见我说什么的样子,然后慎重吸了口气说,“徐志摩不要你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试着不在他面前露出僵硬的表情,又重问了一遍我的问题:“这话是什么意思?”然后咽着口水说,“假如徐志摩要离婚,我怎么可能做徐家的媳妇?”

黄君喝了一小口茶,若有所思打量我的头发、脸孔和衣服。我晓得他准备回去向徐志摩报告结果,一念及此,我就火冒三丈,突然顶起下巴对着他发言:“徐志摩忙得没空来见我是不是?你大老远跑来这儿,就是为了问我这个蠢问题吗?”

然后我就送他到门口,坚定地在他背后关上门。我知道徐志摩不会回来了。

最终,在1922年3月,由两个朋友吴经熊、金岳霖做证人,徐志摩与张幼仪在德国柏林草草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已经怀有身孕的张幼仪即留在柏林求学。

诗人的眼睛看什么事情都要抹上诗的色彩。徐志摩把他这次离婚,想象得很是悲壮豪迈,犹如一英雄壮举。他告诉张幼仪,这叫作“自由之偿还自由”,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他真诚地编织了许多理由,竭力使自己的行动显得非凡、伟大:

“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间事矣。……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痛苦,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堂堂皇皇,漂亮大方,不理解“诗人的逻辑”者,听了这种话,可能要掩口而笑,视为迂不可及的陈词滥调。然而,这是徐志摩的心声,假若说太夸饰、太做作了,也是一种真诚的夸饰与做作。他一身轻松,如同卸下了一副不堪负荷的重担,以一种莫可名状的轻快心情,写下了一首题为《笑解烦恼结》的诗,连同《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一起发表于报纸上。诗中道——

这烦恼结,是谁家扭得水尖儿难透?

这千缕万缕烦恼是谁家忍心机织?

这结里多少泪痕血迹,应化沉碧!

忠孝节义——咳,

忠孝节义谢你维系四千年史髅不绝,

却不过把人道灵魂磨成粉屑,

黄海不潮,昆仑叹息,

四万万生灵,心死神灭,中原鬼泣!

咳,忠孝节义!

东方晓,到底明复出,

如今这盘糊涂账,

如何清结?

莫焦急,万事在人为,

只消耐心共解烦恼结。

虽严密,是结,总有丝缕可觅,

莫怨手指儿酸,眼珠儿倦,

可不是抬头已见,快努力!

如何!毕竟解散,烦恼难结,烦恼苦结,

来,如今放开容颜喜笑,握手相劳;

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

听身后一片声欢,争道解散了结儿,

清除了烦恼!

一桩最严肃的事情,就这样被以最轻率的态度处理了。徐志摩获得了“自由”,可以毫无挂碍地去追求他“唯一灵魂之伴侣”了。

但是,可悲的是,他面前并没有一条用金子铺砌的大道,命运残酷地玩弄了他。

美丽多才的林徽音,固然极其爱慕徐志摩,一见倾心,相见恨晚。但她另有自己的苦衷,她的家人亲友强烈地反对他与徐志摩所建立的关系;她也另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她不可能拿自己的整个人生去做毫无把握的赌博。就在徐、张离婚之际,她已随同她的父亲扬帆归国了。

徐志摩满腹愁苦,对着浩淼的大西洋发怔。他不得不接受这由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苦果。

自1918年出国,徐志摩在国外已生活了四年多。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几年间的变化竟如此之大。雄心壮志早付于东流之水;家庭破裂,结发之妻流落异国他乡;天边一颗星曾在他头上照耀,给他带来无穷希望,但在天未亮时已悄然隐去。他回首往事,不胜感慨,多么希望揉揉眼睛再睁开一看,发现原来一切都只是一个梦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