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在亨利八世时代的英格兰
倘若英诺森八世和他的继承者们还保有他们的世界性权力,那么我们的故事就得在这里结束了(也许你们的作者的生命也得结束了)。哎,即使在1492年,天主教欧洲在庆贺他们对于西班牙的摩尔人的最终胜利(而且当时还把克利斯多弗·哥伦布送了出去,以便让他被印第安人发现)的时候,教会霸权的终结已经初露端倪了。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父,当时已经9岁了。也许更有意义的是,“信仰的保护人”亨利八世已经长到了1岁,在不到20年内,他就注定要接受英格兰的王位。
对于我们的历史来说,17世纪后欧洲天主教会权力的衰败是重要的,不过,起自13世纪、内含于不列颠习惯法的对于精神疾病的观点也许同样重要。在“国家亲权”(parens patriae)的法定传统下,英国的国君是他所有臣民的“家长般的”看护人。因此,国王对于照料那些精神上无能力的人们的“财产和人丁”也负有终极的责任。因此,当18岁的亨利八世于1509年继承王位时,他也就成了他王国中所有精神病人、大脑损坏者以及严重低能的“笨蛋、疯子和天生的白痴们”的法定监护人。在这种状况下,从理论上讲,精神病人是不会被当作女巫和异教徒而被遣送和处死的。同样,正如诺杰巴尔(Neugebauer,1979)指出的,精神疾病的“问题”成了政府行政上和财政上的责任。36
在天主教的欧洲,精神病人的苦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件关乎信仰的事情,而在圣公会的英格兰,它也成了关乎政策和政治的事情。在对精神疾病这个主题的思考上,法学家代替了祭司。如果斯佩尔斯乡绅是个英国人,他也许该有这样的政治力量,可以让当地行政长官召集一个陪审团,以便决定:他那亲爱的妻子是如此的不受控制,可见她精神上是再也无能力了。如果这个乡绅有能力说服陪审团,那么对于她的权利和义务还有斯佩尔斯夫人的财产就都让渡给了国王。国王当然会予以驳回,以避免为了照顾她而需要付出的开销和带来的不便。不过在国家亲权这个方针下,许多有这样的情感痛苦的人都住进了国王资助的收容所。
不过更现实地,乡绅自己可能终究也要住进那收容所。在他不幸倒下的时候,英国的习惯法有着一个颇为老于世故的体系——即使是从今天的标准来看——以判决关于精神上无能力的申诉。诺杰巴尔报道说,在这些审讯中,大部分调查结果都显得很充分:约翰·挪维克“由于长期无法治愈的疾病丧失了理性”;巴瑟洛姆·德·萨德维尔需要国王的照料,因为他“自从头被打开花后”就精神失常了;约翰·伯瑞“对父亲的恐惧”使他精神上无能力了;詹姆斯·贝努克“于1556年10月20日受惊吓,从那时一直受折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