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流浪狗
“我这个故事唯一值得注意之处也许是:这是一只试图过自己生活的狗的故事。我当然知道,你们许多在座的也竭力在做同样的事。这就是我不爱讲我的故事的缘故,我不觉得我的一生有什么激动人心的地方,不过我的历险也许和你们的历险有所不同,我为自己赢得自由和独立的方式也许还能引起你们的兴趣。
“听到我父母谈话的几天后,我开始发现我妈妈的担心是对的。农民麦克弗森几乎每天带他的朋友来看我们,希望他们愿意收养我们中的一两只。真倒霉,我第一个被选中了。一个愚蠢的胖子——我想他也是一个农民——从一大群小狗中选中了我,可我在一百万人中也不会选中他。他根本没有头脑,也没有……呃……教养,一丁点儿也没有。他把我转过来转过去,把我拨弄来拨弄去,检查我,好像我是只被出卖的猪而不是一只狗。我当场决定,说什么也不能当他的狗。幸亏他不能马上把我弄走,便央求麦克弗森替他再养两天,然后再带我走。
“我听说过有的男孩动身去寻求他们的幸福,但从来没有一只狗这样做过。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我越想越动心。如果我不想被这蠢人带走,我就得逃走。在这之前我还没有见过世面。不过好吧,我可以动身去寻求我的幸福——对,明天就走!
“第二天早晨,农场里还没有一点儿动静时我就起来了。我已经收拾了几根旧骨头,我用一条红手帕把它们——我世界上唯一的财富——包裹起来,就动身去为自己谋得远大的前程。那个早晨我真是记忆犹新。那是个暮秋,太阳要过一个小时才能出来。可当我来到大路上,回过头去看蜷缩在山谷的黑暗中的农舍时,一只老公鸡已经用它沙哑的嗓音开始啼叫,叫声透过雾蒙蒙的寒冷空气。我轻松地对它摇摇尾巴,飞快地沿着大路跑去。
我动身去为自己谋得远大的前程
“天啊,我多么幼稚啊!我现在明白了,我真正是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农场附近的地理情况。我不知道我正在走的路到底通到哪里去。可在这种时候,这样的事只增加了冒险的刺激性。我心里说,我就顺着这条大路一直跑下去,看它能给我带来什么运气。
“我这样走了大约一小时,开始觉得非常想吃早饭。于是我离开大路,走进树篱,打开我那包骨头。我找了一根火腿骨头,它不像其他那些被啃得那么干净,我就啃了起来。我年纪轻,牙齿结实,很快就啃完了半根。
“接下来我虽然还是有点儿饿,但觉得好多了。我重新包起骨头。可正当我要上路时,我想我是听到了树篱另一边有响声。我悄没声儿地钻过树篱,心想如果惊动一只兔子,那早饭就可以吃得更饱了。可我发现这只是一个在草地上醒来的老流浪汉,我想他是在那里睡了一夜。我对他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他也是无家可归,和我一样在流浪。我躲在树丛里看了他好一会儿。田野上有一群母牛。这流浪汉很快就走过去,把牛奶挤到他带着的一个罐头盒里。罐头盒装满了,他把它拿回他睡过觉的田野的角落,放下来。接着又走开了——我想他是去弄别的东西。可他走开以后,我爬出树丛,把牛奶都喝光了。
这只是一个在草地上醒来的老流浪汉
“我吃得饱饱的,动身上路了。可我还没走上一百码,就想到我该回去和那流浪汉认识认识。也许我喝了牛奶有点儿内疚。反正我与这个让我偷喝了牛奶的流浪者的同病相怜使我折了回去。
“当我回到田野那角落时,我看见他又在远处挤牛奶。等到他回来,我便从树丛里走出来亮相。
“‘啊,小家伙,我的孩子!’他说,‘这么说,是你偷喝了我的牛奶,没关系,我现在又有了。到这里来吧,你叫什么名字?’
“他看上去是个好人,不过我对他不太感兴趣,但我很高兴有个人做伴。在大路上结伴而行,对双方都有好处。弄食物他比我有办法得多,可在其他方面我比他强。他向农家乞讨吃的,讨来分给我吃。我给他捉来野兔和野鸡,他在路边生火将它们烤熟。我们两个在一起过得很好。
“我们一路上过了几个城镇,看到许多有趣的事情。他完全让我自由行动,这一点我将永远记住并感激他。夜里我们常常几乎被冻僵,可他很会找地方睡觉,在干草堆里挖洞,打开旧谷仓的门,等等。当他躺下睡觉时,总是把他大衣的一角盖在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