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在标准里迷茫,不如活出自己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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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断舍离,终将无法追忆曾经的美好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只要那个东西一直留在那里,回忆便可以随时撞进我的脑子里,带我重温那个时期的美好。

忘记是谁跟我说过:“之所以不再留恋家乡,是因为儿时玩耍过的家门前的河流早已变了模样。”

《山外有山》里有一段话:“说出来怕显得矫情,我身体里常住着一个念旧的老人:他从夏日炎炎的新街口出发,哼着李宗盛的《伤心地铁》和王杰的《安妮》……他穿着白色背心,骨瘦如柴,步履矫健,从新街口到西单可以不走大马路,只需几个胡同便能抵达,这条路怎么走只有他和少数人知道。那时燕京啤酒还都是两块五的大绿棒子,三五小伙伴几十块钱可以在路边烤串吃到打嗝。那时手机只能发短信和打电话,每月电话的分钟数还得算计着打,电话里说好下午两点在朝阳公园哪个场儿打球,人就一定会在两点都到齐。对他来说,情义和责任是最重要的,只要认定了的,那就是大半辈子的事了。”

或许我的心里也住着这样一个念旧的老人,所以对久远的过往常常难以释怀。

大学毕业以后,留在同一个城市一起打拼的朋友越来越少,出租屋里的私人用品却越来越多。预想到以后搬家时的忙乱,我便开始学着断舍离。挑挑拣拣中,很多去年买的衣服、鞋子已经躺进了小区的衣物捐赠箱里,可那些有了岁月痕迹的老物件却总是在被舍弃的一瞬间又被重新拾起。放不下的不仅是那些物件,还有那些无法重来的生活。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只要那个东西一直留在那里,回忆便可以随时撞进我的脑子里,带我重温那个时期的美好。

小时候在家,总是喜欢躺在自己卧室的那张小床上。长大后,闺密曾和我一起躺在那张床上细数墙上张贴的海报,每一张都可以引出一段回忆。房间一直保持着我中学时期的样子,书架早已放不下多出来的书籍,平安果的包装纸成捆地卷在一起,不知是谁送的巧克力已在角落里落满了灰尘。再看看镜中的自己,总会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有人说,念旧的人活得像个拾荒者,因为这和大部分人所追逐的光鲜亮丽的生活是格格不入的。《喋血双雄》里说:“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我们太念旧了”。很多人为了适应“这个江湖”,放弃了过去,也放弃了自己。然而,当我们真的与过去完全隔绝开的时候,生命的意义还剩多少呢?

出租屋的书架上放着我珍藏的宝贝,每当有朋友来拜访时,我总要拿出来向他们展示一番。那是三本相册和一个公文袋,最大的那本相册里夹着我前往各个城市的飞机票、火车票和城市地图、景点门票,它们是我这些年来四处旅行的记忆。此外还有数十张电影票,它们记录了一个又一个我与自己对话的夜晚,它们见证了我的孤独,也见证了我的勇敢。还有三张英语四级的准考证和两张英语六级的准考证,它们将是我今后教育自己的后代要好好学习外语的凭证。还有那个装了58元钱的红色信封,在外人看来不值一提的58元却是我和大学舍友们梦想的开始,那是上大学时我们几人合伙做小本生意积攒下来的钱。虽然钱很少,但是每次见到它我都会非常感动,燃起斗志,因为青春、梦想,以及曾经并肩奋斗过的日子,都藏在里面。

念旧,在我看来并没有那么糟糕。

我们常常睹物思人,也常常睹物忆情。看到某样东西,我们马上就能想起彼时的自己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旧物的存在,让过去有迹可循。

看到画册里的画,忆起自己儿时曾梦想当画家;看到堆在角落里的吉他,忆起自己也曾文艺张扬;看到那些尘封的情书,忆起自己也曾被人温柔相待……应该承认,其实我们真的不该盲目跟风地断舍离,人有时候真的需要保留一些老物件,不为时常念起,只为我们韶华逝去、记忆衰退时帮我们一同追忆。当你追忆儿时的友情,追忆年少的心动,追忆曾经的疯狂与勇敢、热情与善良时,你会真真切切地感悟到:我这辈子活得还是挺有滋有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