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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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之一

001 家世

我们家族属于班尼亚(Bania)种姓[3],祖上似乎是卖杂货的。从我的祖父那辈开始,家族里已连续三代有成员担任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塔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原是波尔班达的帝万(Diwan)[4],后由于某种政治纷扰而被迫离开,避难于朱纳卡德。他仅以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Nawab)[5]致敬。有人质问他为何如此不恭,他解释道:“我的右手已经对波尔班达效忠了。”

祖父因丧妻而续弦。前妻与他育有四个孩子,继室又生了两个。我年幼时,并不觉得祖父这些儿子原来并非一母所生。这六个兄弟中,排行第五的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排行第六的名叫杜尔希达斯·甘地。他们兄弟俩曾先后担任波尔班达的首相。而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原是王廷法庭的法官。现在这种法庭已不存在,但是当年却是调解宗教首领及其成员之间纠纷的一个极有权力的机构。父亲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纳做过一阵子首相,去世时还领到了拉奇科特的年金。

父亲结过四次婚,每次续弦均因前妻去世。他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婚姻中育有两个女儿。最后一任妻子普特丽白生有一女三子,我是他们最小的孩子。

父亲忠勇侠义、慷慨大方,十分热爱自己的宗族,只是性情有些急躁。某种程度上,他有纵情肉欲之嫌,因为第四次结婚之时他已年过四十。不过他为人廉洁,且以在家族内外处事公正严明而闻名。众所周知,他对本邦忠心耿耿。一次,一个助理政治监督官(Political Agent)[6]出言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父亲当即挺身而出维护他的长官,对那监督官加以斥责。监督官因此动怒,责令父亲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拘留了好几个钟头。但是因为父亲态度坚决,毫不屈服,监督官只好把他放了。

我的父亲向来没有敛财致富的心意,所以也没给我们留下多少产业。

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有非常多的实际经验。父亲充其量只有古吉拉特文五年级的水平,更没有学过历史、地理,然而他那丰富的实际经验却使得他在解决最烦琐复杂的问题和管理成千上万的人时得心应手。他没有受过专门的宗教训练,却有本宗教文化的习惯,这个习惯是在经常参拜寺庙和听人讲解经文中养成的。父亲到了晚年,由于家里一位博学广识的婆罗门朋友的引导,他开始念起纪达经[7]来,每天祷告时总要高声诵读几段。

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宗教信徒,她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便是她的圣洁。她坚持每餐祷告,一餐未做祷告便绝不进食。每日到哈维立——一座毗湿奴(Vishnu)神庙[8]去参拜,从未间断过。我印象中,她从未错过“查土摩”(Chaturmas)禁食期[9]。母亲有时甚至会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并始终信守不渝。即使身患重病,也不借故失愿。记得一次,她在履行“昌德罗衍那”(Chandrayna)[10]誓言时突然病倒,但她依旧不进食。对她而言,连续禁食两三次都不算什么。在长达四个月的禁食期内,她也早已习以为常地每日只吃一顿饭。母亲还不满足于此,在某次“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竟隔日便绝食一天。在另一次“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立誓不见太阳则不进食。那段日子里,我们几个孩子总是翘首等候,太阳一出现便报告母亲。人所共知,在雨季顶峰期,太阳是不会轻易露面的。记得那时只要太阳一露面,我们就忙去告诉她。她总要跑出来亲自证实,然而等母亲出来时,那捉摸不定的太阳又转瞬隐没了,于是又剥夺了她进食的权利。她却高高兴兴心安理得地说:“不要紧,这是神的旨意,今天不能进食。”她便又回屋做家务了。

母亲有丰富的常识,熟悉本邦的各种事务,连宫廷里的贵妇人也颇为赞赏她的才智。我年幼时有幸常伴随她出去,至今我仍记得她与本邦王公的寡母所做的那些生动的交谈。

这就是我的父亲母亲。1869年10月2日,我在一个叫波尔班达也称苏达玛普里的地方出生。在那里我度过了童年,记得我也是在那儿入学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学会了乘法口诀。除了与其他孩子一起戏弄过我们的老师这件事以外,我几乎想不起当时发生的那些事了。这充分地证明了我的智力迟钝,记性也不好。

002 童年

我大概七岁时,父亲离开波尔班达,去做拉奇科特的王廷法庭的法官。我就在那里的小学就读,当时的情景现在还记得很清晰,包括曾教过我的老师的姓名,还有他们的某些特点。

我在拉奇科特的学习情况同在波尔班达一样,无足称道,平平庸庸。此后我转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学,并一直读到中学,那时我已经年满十二岁了。

记忆里,在这个不算长的求学过程里,我从来没有对师长或同学说过一句谎话。我内向害羞,常常回避与人交往,埋头于功课之中,书是我唯一的伴侣。我的习惯是每天准时到校,一放学就立刻跑回家。的确是一路跑回去的,因为我实在害怕与人讲话,唯恐取笑于人。

在中学一年级考试时,发生了一件值得写一写的事。有一位学监齐尔斯先生来巡视我们学校。他要我们拼写五个词,其中一个单词是“水壶”,我拼错了。在场的老师用鞋尖踢了踢我,可是我没有领会他的用意,还以为老师在场是为了防止我们作弊的,原来他是授意我去抄袭我旁边的一个同学的石板上的写法。最后结果是,除了我以外,那天在场的同学都正确地拼出了每个词,只有我是个傻瓜。事后,老师骂了我,想让我知道我做的是一件蠢事,可是没有用。我是永远也学不会“抄袭”这门技术的。

不过这个事丝毫无损我对师长的尊敬。我总是本能地屏蔽长者的缺点。即便后来我有机会了解到他还有诸多别的缺点,但对他的尊敬还是不变。因为我自小就学会的是要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是质疑他们的行为。

这个时期还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平日里,我并不爱阅读课外书,但日常功课我总得做完,因为我不愿意被老师罚,更不愿意欺骗他。所以功课我照做,但心不在焉地去做。既然连作业都不能好好完成,更别提课外阅读了。不过有一次,我却对父亲买的一本书很感兴趣,那是《斯罗梵纳孝顺双亲》的剧本。我还读得津津有味呢。刚好这时家中来了几个演皮影戏的巡回艺人,他们表演的其中一个段子便是斯罗梵纳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这本书和这场景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暗自思量:“这就是我应当效仿的榜样。”我至今仍难忘斯罗梵纳死去时,他的父母悲恸欲绝、伤心哀号的情状。这一段哀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还用父亲给我买的大风琴演奏过这一段曲子。

还有一件事情则与另一出戏有关。

那时,父亲允许我去看某剧团表演的一出戏,这部《哈立斯昌德罗》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百看不厌。但我又能有几次机会再去看呢?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后来我便自个儿扮演哈立斯昌德罗,也数不清有多少回了。我日夜自问:“为什么世人不能如哈立斯昌德罗那般诚实呢?”我要像他那样去追寻真理,为了真理而承受一切考验——这就是我的内心深处鼓舞我的念头。我深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一想起来就会情不自禁地落泪。时至今日,根据我的常识判断,哈立斯昌德罗大概不是现实中的历史人物。但无论如何,斯罗梵纳和哈立斯昌德罗对我而言都是现实,我确信哪怕今日我重读这两出剧本,仍会像从前那样感动。

003 童婚

我知道自己要流下很多眼泪,吞下很多苦水,所以我很不愿意写这一章。不过既然我自命为崇拜真理的人,就不能避开而不谈这段经历。把十三岁就结婚的经历写下来是我沉痛的责任。每当看到我所照料的跟当时的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们,就不禁想到我的婚姻,于是便不由得伤感了起来,也十分庆幸他们没有遭遇这样的事。在我眼里,这种荒唐的早婚毫无道德依据。

请读者不要误解,我确实是结婚而不是订婚。在卡提亚华,订婚和结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订婚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预先许下的婚约,并非不可违背的。男孩去世,女孩不必守寡。而且这完全是父母的约定,与子女无关,很多时候,本人也不清楚这些。我好像就订过三次婚。长辈们说给我挑选的两个女孩子都相继去世,因此我推想我应该是订过三次婚。第三次订婚是在我七岁那年,还有模糊的印象,但记不清是否有人跟我提过这件事。这一章里我要谈的是结婚的经过,这个我记得相当清楚。

我们兄弟三人,大哥早就结婚了。长辈们决定,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比我大一岁的堂兄还有我,三个人一块完婚。长辈们这样做,谈不上是替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尊重我们的意愿,纯粹是为了方便和节省。

印度教徒结婚非常麻烦。新郎新娘的父母为了办婚事往往是耗尽家财,精疲力竭。他们会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来购置衣饰、装饰房子、备办酒席,而且还要在数量和种类上互相攀比,努力让自家的风头盖过别家。而妇女们无论是否拥有适合唱歌的好嗓子,都要放声高歌,甚至因此生病、打搅到邻居也在所不惜。对于这些喧嚷和烦乱,邻居们总是处之泰然、平心静气,因为他们清楚总有一天自家也免不了有这么一场。

我家的长辈们知道这些麻烦,所以干脆将几个孩子的婚礼合办,既省又好,风风光光地大办一场,一次花钱要比三次开销合算得多。我的父亲和叔叔都上了年纪,我们又是需要操心婚事的最小的孩子,也许他们是希望在有生之年感受到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吧。出于这样的考虑,如我前面所言,家里就做了三婚并举的决定,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来操办这件事。

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我们才慢慢察觉到将要到来的事情。当时,我想结婚无非就是穿漂亮衣服、敲锣打鼓奏乐、迎接新娘、摆丰盛的酒席并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一起玩耍,仅此而已。后来才有了对性的欲望。为了遮羞,除了那些值得记述的细节,其余的我就不提了,留在以后再说。而且这些细节与本书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少关联。

于是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带回波尔班达。为了在如同演出般的婚礼上抛头露面,还有一些有趣的事情发生——比如我们浑身上下被涂抹了姜黄膏——然而诸如此类的细节必须从略不赘了。

虽然我的父亲是一个帝万,但终究是仆从,尤其他深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得听命从事。操办婚礼那个时候,直到最后一刻王公才肯放父亲走,还派给父亲几辆专用马车,节省了两天的车程。然而命运的安排却是另一番模样。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是五天车程。父亲只用了三天,但在最后一程时车子竟然翻了,他受了重伤,到家时全身裹着绷带。父亲和我们对婚礼的兴趣顿时大减,但婚礼还得照常举行,婚期怎可更改?于是我便又沉浸在对举行婚礼的孩子气的欢乐中,竟然把对父亲受伤应有的难过都抛在脑后了。

我是孝敬父母的,但是我沉迷于肉欲的程度并不逊于我对父母的孝顺程度。当时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是应牺牲掉一切欢愉的。像是为了惩罚我贪享欢愉似的,一件使我悔恨终生的事情发生了,下面的章节我还会提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句歌词:“抛弃外物而不清洁内心,终难持久。”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或者听到别人唱,便会想起那痛苦的回忆,羞愧难当。尽管父亲受伤,但他仍支撑着全程参加了婚礼。直到今天,他仔仔细细地检查婚礼的每个细节的情形我都记得。我没有想到有这么一天我竟会严厉地批评他给我安排的童婚。当时我觉得每件事情都合理得体,我自己也是想要结婚的。而父亲那天的举动也无可厚非,这些回忆至今依旧新鲜。如今,我还能详尽地描述出我和新娘当时是如何坐在婚礼台上,如何同行“七步礼”(Saptapadi)[11],如何把合欢糖喂到彼此口中,此后又是如何共同生活的。

还有,我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的命运就这样被牢牢地绑在一起,不知不觉地被投入人生大海之中。嫂子曾将初夜应做的事明确地告诉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没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问了。读者可以想象我们当时有多害羞,紧张得不敢面对面。我怎么跟她说话呢?说什么好呢?嫂子教给我的似乎没有什么用。其实,初夜前的教导是没有必要的,对本能的领悟使一切教导显得多余。我们开始逐渐地彼此了解,然后轻松地交谈。尽管我们同岁,但没过多久,我就行使了做丈夫的权威。

004 做丈夫

我结婚那时,有一些价值1个派司或1个派[12](现在我记不清究竟是多少钱了)的小册子常常出版发行,主要谈论夫妻之爱、节俭、童婚和其他类似的话题。每当我碰到这种小册子,总会从头至尾研读,于是养成一种忘我所憎、行我所爱的习惯。这些书里宣扬丈夫的天职是矢忠于自己的妻子,这一点我铭记在心。更何况,我生来就有追求真理的热诚,自然是不会欺骗她的。而且当时年纪还小,很少有不忠于她的机会出现。

可是有关忠诚的训诫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告诉自己:“如果我发誓矢忠于她,她也必须发誓矢忠于我。”这种想法把我变成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丈夫。做妻子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于丈夫的权利,为了确保这点,我时刻留心我的权利。我丝毫没有理由怀疑妻子的忠贞,但嫉妒并不需要理由。我总是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没我的允许,她不能随意出门。这成了我们吵架的导火线。说实话,这种人身限制形同囚禁。而嘉斯杜白又不是逆来顺受的女子,她决意自己做主,去哪儿或是何时去都要由她自己决定。我限制得越紧,她越是自由行动,我为此备感苦恼。谁都不理谁成为我们这对小夫妻的家常便饭。现在看来,嘉斯杜白不顾我的限制而自由行动并没有错,一个坦率的女子怎可忍受丈夫限制她去参拜神庙或外出访友?假使我有权限制她,难道她对我就没有相同的权利?今日我都想通了,然而当时我满心想的都是行使做丈夫的权威!

不过,读者们不要误以为我们的生活是异常痛苦的。这种苛刻是基于我对妻子的爱。我想把妻子塑造成理想的类型。我的野心是要她过上纯粹的生活,了解我所学的一切,并使她的生活和思想与我同步。

我不了解嘉斯杜白是否也有这样的志向。她不识字,生性单纯、自立、坚忍,与我相处时沉默少言。她对自己的无知并没有感到不安,印象中,我勤于学习也没有激起她求知的热情。因此我猜,我的雄心只是自己单方面的。我的热情完全给了这个女子,同时期盼这种爱是双向的。然而即使得不到回应,我也不至于痛苦难耐,因为至少我这一方有热烈的爱。

必须承认,我十分依恋我的妻子。哪怕在学校,我也总是对她牵肠挂肚,一心期盼着夜幕降临好与她相见,这种想法一直折磨着我。分离是难以忍受的。我和她说一些无聊的话,夜深了还不睡。倘若不是因为我心中还有一份炽热的责任感,像我这样陷入贪婪的爱情里的人,不是因为恶疾缠身而早逝,就是陷入不堪的生存之苦了。无论怎样,每天早晨我总得完成学校留的作业,而我又不可能对任何人说谎。就是这点最后拯救了我,使我免于一错再错。

我曾说过嘉斯杜白不识字,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贪图爱欲使我没有足够的时间。教她识字又不是她本人的意愿,因而只能在夜间进行。在长辈面前,我都不敢看她,更不要说和她讲话了。这是卡提亚华独特的、一无是处的而又很野蛮的深闺制度,从过去到现在都是如此。那时的环境是不利的,所以我必须承认年轻时我也曾努力去教导嘉斯杜白,但收效甚微。而当我从爱欲之海中抽出身时,又已投身于公共事务,再无余力。而后我曾想过请家庭教师,却同样失败。直到现在,嘉斯杜白写起一封简单的信还是很吃力,只认识几个简单的古吉拉特字。我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贪图爱欲而耽误了教育她的机会的话,她如今应该是个很有学问的女人了,因为我可以帮助她克服不喜学习的习气。在纯洁的爱面前,没有不可能的事。

前面我写过有一种情形或多或少地把我从贪图爱欲中拯救出来了。此外,还有一事值得一提。无数的例子使我确信:神灵终将拯救那些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的社会里,在残酷的童婚习俗制度外,还有另一种风俗,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童婚的罪恶。父母通常不让年轻的夫妇长时间耳鬓厮磨,童妇大半的时间是在娘家度过的。我和妻子的状况也是如此。就是说,婚后头五年(从十三岁到十八岁),我们一起生活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三年。我们相处不到六个月,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娘家了。尽管我不喜欢她父母的这种做法,但这的确拯救了我们俩。十八岁那年我去英国留学,这无疑是一次长期而有益的别离。从英国回来后,我奔走往返在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与妻子在一起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年。接着便是去南非工作,那时我已能相当自如地从肉欲中挣脱出来了。

005 上中学

我前面提到结婚那年我还在上中学。我们兄弟三人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大哥的年级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高我一年级。我和二哥都因为结婚耽误了一年。二哥的情况更糟,他竟因此而辍学了。天知道当时有多少印度青年遭受了同样的厄运。只有在印度教的社会里,才出现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

婚后我依旧读书。中学时没有人觉得我笨,师长们都宠爱我。学校每年寄给我父母的成绩单和操行评定都是好评。事实上二年级时我还得过奖,到了五年级和六年级时,还分别拿到了4卢比和10卢比的奖学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其归功于勤奋,倒不如说是运气好。因为奖学金并不是面向所有学生的,而是保留给从卡提亚华的索拉兹地区来的优等生。而当时四五十个人的班上,来自索拉兹的孩子没有几个。

我对自己的能力评价没有那么高,每次拿到奖品和奖学金时都会惊异。然而我的确很严格地要求自己,即使犯了小错也会哭。无论我是应受责备,还是老师觉得我应受到责备,我都无法忍受。记得在一年级还是二年级,我被体罚。我倒不在意受罚这件事,而别人认为我是罪有应得却令我难过,还伤心地哭了。上七年级时,又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博济·叶杜吉·齐米。他因严于纪律和善于教学而深受学生的欢迎。体育课和棒球课都被他列为高年级男生的必修课,可这两样我都不喜欢。在这两样被设为必修课以前,我从不参加运动,无论是棒球还是足球。我回避运动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现在看来那是错的。我当时还错误地以为体育和教育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我已经了解体能的训练与智识的培养在学校教育中内应受到同样的重视。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大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却并不衰弱。我曾从书中读到过露天长时间散步的好处,我很认同这个观点,于是养成了散步的习惯,一直保持至今。由于经常散步,我练就了相当强健的体格。

我不喜欢上体育课还有一个原因:那时我热切地希望看护父亲,一放学我就要赶回去,而体育课成了必修课这件事恰好直接妨碍了我。我恳求齐米校长免除我的体育课程,好使得我有时间侍候父亲,然而他没答应。有一个周六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但我们必须在下午4点时再来学校上体育课。我没有表,恰好那天又是阴天,我弄错了时间,当我赶到学校时,同学们全都走了。第二天齐米校长检查点名册,发现我缺课,问了原因,我据实相告,但他却不相信我的话,还罚了我一个或是两个安那(现在我记不起来到底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冤枉成撒谎!我极其难过,怎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呢?我想不出办法,只有伤心大哭。此事让我明白:即使是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行事谨慎。我因疏忽而在学校犯的错误,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还隐约记得最后撤销了罚款。父亲亲自给校长写了一封长信,说明了我需要放学后回家照顾他的情况,于是不上体育课的事被批准了。

尽管我没有因为忽视运动而使体格变差,但却因为另一种疏忽而吃亏了。我不知道从何时有这样的一个观念,觉得书法并不属于教育的内容,直到我去英国那时还保持着这种观念。后来,尤其是在南非时,当我看到当地的律师和那里土生土长的印裔青年写的一手秀丽的好字时,就会感到惭愧,追悔莫及。现在我认为糟糕的书法应该被视为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表现。此后,我曾努力改善我的字体,无奈为时已晚,我已无法弥补年轻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以我为戒,应该认识到好的书法乃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现在我觉得孩子在学写字以前要先学一点绘画,应该让他从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中看图识字,等他学会了描画东西,再教他学习写字,这样他便能写得一手好字。

关于我在学校的事情,还有两件值得记述。因为结婚,我辍学一年,老师为了帮我弥补这种损失,特许我跳了一级——通常只有学习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于是,我在三年级只读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直接去读四年级,随后就放暑假了。四年级的绝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授课,于是我发觉自己如坠云中。这时开设的几何是新功课,学起来很吃力,再加上用英文授课就更让我觉得难学了。应当说老师讲得不错,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没有自信,想要再回到三年级上课,对我而言,把两年的课程并到一年来学未免太难了。然而再回去读三年级不但自己丢脸,老师也没面子,因为正是他考虑到我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跳级的。这种怕双方都没面子的想法使我坚持留了下来。后来,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时,我突然开窍了,觉得一切都变容易了。其实,如果一种课程只是单纯地需要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的话,就不会很难。此后,我便觉得几何既容易又有趣了。

梵文是另一门有难度的课程。几何是不靠记性的,但梵文却需要死记硬背。这门功课同样也是从四年级开始的,但当我一进入六年级时,便有些丧失信心了。老师非常严厉,我认为他是在强迫我们学习。而教梵文的老师和教波斯文的老师颇有一种互相较劲的意思。教波斯文的老师比较温和,同学们普遍认为波斯文容易学,说波斯文老师很好,体谅学生。于是有一天,畏难的我就去学波斯文了。梵文老师知道后很难过,把我叫到他身边,对我说:“难道你已经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的儿子吗?难道连本宗教的文字都不想学了?学习中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我是竭尽全力想要教好你们的梵文,继续坚持学下去,你会发现其中无穷的趣味的,千万不要灰心,还是重新回到梵文班吧。”

梵文老师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无法漠视他的关怀。时至今日,一想到克立斯纳商卡·潘迪亚老师,我依旧心怀感激。如若当初我没有学那一点点梵文,后来便很难有研读宗教经典的兴趣。事实上,现在我还在深深懊悔当初没有深入透彻地掌握梵文知识,此后,我坚信每一个信奉印度教的青年都应该好好学习梵文。

我觉得现在印度的中学课程里,除了开设当地的语言课之外,还应当有印度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要被这诸多的语文课程吓倒,只要我们的教育更加完善,使孩子们不需借助外语这个媒介来学习课程,学习这些语言文字就不至于变成一种令人生厌的任务,反而会从中感到无穷的乐趣。学会了一门语言的科学知识,会使得对其他语言知识的学习事半功倍。

实际上,印度文、古吉拉特文和梵文可算作一种语言,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则可归为另一种语言。虽然波斯文属于雅利安语系,阿拉伯文属于闪语系,但两者之间还是大有关联,因为它们都自以为起源于伊斯兰教。而我觉得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种,因为它的文法取自印度文,而绝大部分语汇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想要学好乌尔都文,首先要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要学好古吉拉特文、印度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先学会梵文,道理如出一辙。

006 一个悲剧(上)

中学时代,我没几个朋友。在不同的时间段里,有两个人算得上是我的密友。我和其中一人的友情并没有维持多久;不是因为我抛弃他,而是在我结交了第二个朋友后,他就不和我交朋友了。我人生中的一个悲剧就是与这第二个朋友的交往。我是以一种革新的精神与他交朋友的,这段友谊维持的时间很长。

他和我二哥是同班同学,本是我二哥的朋友。其实我很清楚他的缺点,但我坚持把他当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母亲、大哥和妻子都告诫我,说我交友不慎。为了维持丈夫的尊严,我并没有把妻子的提醒放在心上,但却不敢不听母亲和大哥的建议。我仍坚持为他辩护:“我知道你们所说的他的缺点,可是他也有你们不知道的优点。他不会把我带坏,而我和他交朋友正可以改造他。如果他改过自新,一定会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请你们不要担心我。”

我也不知道我的话是否能让家人放心,总之最后他们不再过问了。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想法错了。一个革新者是不应与他要改造的对象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的。真正的友谊是灵魂上的契合,然而这是人间稀少的巧合。只有性情相投的两人才能结成高贵持久的友谊。

朋友是互相影响的,所以友谊中几乎没有改造的余地。我们应该尽量避免那种排他性的亲密关系,因为人容易学坏,却不容易学好,要么就孤独地与神灵面对面,要么就和全世界的人为友。也许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无论怎样,我想要培养亲密友谊的企图以失败告终。

我刚遇到这个朋友时,一场“改革”的热潮正冲击着拉奇科特。他说我们的老师中有不少人背地里吃肉喝酒,还列举了本地许多有名的人,甚至有一些中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我既讶异又难过,向他追问原因。他解释道:“我们之所以是一个孱弱的民族,正是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之所以能够统治我们,就是因为他们吃肉。你是知道的,我身体强健,跑得也快,是因为我也吃肉。吃肉的人不会长血瘤,偶然长上了瘤也好得快。那些老师和社会名流并不是傻子,有好处他们才吃肉。你也不妨试试看,不要紧,亲自体验一下效果。”

他诱导我吃肉并不是一次和盘托出的,而是一次又一次地深入引导。我二哥已经坠入此道,因此他也支持我这位朋友说的话。同我二哥和那位朋友比起来,我确实显得很单薄,他们都比我结实、强壮、胆大。我当时也真的被这个朋友的技能迷住了,他跑步时速度又快耐力又强,跳高跳远也很棒,多重的体罚他都受得了,还常常在我面前展示他的技能。当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不具备的才能时,常常会为之神往,我也是这样的。此时我有一种想赶上他的强烈欲望。我既不能跳,也不擅长跑,怎样能像他那样强壮?而且我还是一个胆小鬼:怕贼、怕鬼、怕蛇,夜里我甚至不敢到室外走动,恐惧常萦绕在我的心里。对我而言,黑暗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在黑暗里,我根本睡不着,我怕要么这一边来鬼,要么那一边来贼,或是另一边又来蛇。因此,如果房里没灯,我就不能入睡。我怎么好把这些都告诉睡我身边的妻子呢?那时她已经不是小孩了,也是一个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勇敢,为此我常常自惭。她不怕蛇和鬼,夜里也敢出去。我的朋友非常清楚我的这些弱点。他说因为他吃肉,所以能抓住活蛇,不怕贼,也不信什么鬼。

当时,同学圈子里面流传着古吉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诗:英人高大威猛,印人渺小可怜;强者盖因食肉,弱者必被其治。

我在这一切的影响下,终于妥协了,也渐渐地认同了吃肉有益这种观点,以为吃肉能使我身强体壮,胆识过人;以为如果全国民众都吃肉的话,便可战胜英国人。

于是我们便选定了一日,在那天开始了肉食体验。这一切必须秘密进行。我们家族都是毗湿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笃信宗教,他们经常定期到哈维立的神庙参拜。我们家族也有自己的神庙,除此之外,古吉拉特盛行耆那教(Jainism)[13],这个教派随时随地都在影响我。耆那教徒和毗湿奴信徒都极其反对和厌恶吃肉,其厌恶程度是印度的其他地方或印度以外任何地方都罕有的。我成长在这样的传统下,况且我十分孝顺我的父母,所以一旦他们知道我破戒吃肉这件事,一定会吓坏的。再加上,出于对真理的热诚,我一定要谨慎从事。我并非不知道吃肉就是欺骗父母,但当时,我是为了“改革”,并不是逞口腹之欲,我并不觉得肉特别好吃,更多的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变得强壮勇敢,从而打倒英国人而使印度获得解放。我倒还没听过“自治”这个词,但已经明白自由的意义。这种“改革”的欲望蒙蔽了自己。既然这件事是秘密进行,我便说服了自己:仅仅隐瞒着父母,算不得是违背真理。

007 一个悲剧(下)

体验吃肉的日子终于到了,很难描述那天复杂的心情。一方面,我好奇地抱着“改革”的热望,另一方面,却又惭愧自己像贼一样偷偷摸摸地做这件事。到底哪一种心情占上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们到河边找了一个僻静之地,在此处,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还有面包店里买来的面包。我吃不出这两样东西有什么味道。那天的山羊肉硬得像牛皮一样,根本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丢下。

那天夜里我很难过,一直在做噩梦。每当快睡着时,总感觉到肚子里有一只活山羊在苦苦哀叫,然后我就会懊悔得惊跳坐起。后来,我只好自慰道:吃肉是在履行一种责任。”这样想想我的心情就会平复了。

我的朋友可不肯轻易罢休。接下来,他变着样地准备肉食,真是色香俱全。而我们聚餐的地方也不再选在河边僻处,而是在一家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椅应有尽有,都是我朋友和那里的主厨特别布置的。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先是爱吃洋面包,然后也不再对山羊抱有怜悯之心,虽然也并不很喜欢吃肉,但可以接受了。这种情况继续了约一年之久。不过实际上只吃了五六次肉,因为政府宾馆并非每天开放,而且经常准备那么多好吃昂贵的肉食也有困难。事实上,我并没钱来支付这种“改革”,每次都是我朋友筹钱。至于他的钱从何而来,我一无所知。可是他总是能弄到钱,因为他一心想把我变成肉食者。只是他的能力毕竟有限,所以后来这种肉食聚餐的次数就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每一次外出秘密聚餐时,就没法在家里吃饭了。母亲自然会叫我吃饭,而且还会问我不吃饭的原因。我总以“消化不良啊”“今天没胃口啊”这样的托词来骗她,这让我不安。我知道自己在撒谎,还是向母亲撒谎。但我清楚,如果父母知道我变成了肉食者,他们会多么难过。这些念头总是咬噬着我的心。

因此我告诉自己:“尽管吃肉是必要的,在国内推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要的,但向父母说谎比不吃肉更坏。所以在父母还活着的日子里,一定不可以再吃肉了。等到他们去世以后,我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到那时,我便可以公开吃肉,不过在这以前,我绝不能吃肉了。”

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我的朋友,从此再没有吃肉。我的父母丝毫不知道他的两个儿子一度成为肉食者这件事。

我不再吃肉是出于我的一种纯洁的愿望,即不愿向父母说谎。但我并没有和那位朋友绝交。我试图改造他的热望后来被证明对我而言是一种祸害,但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就是这位朋友,差点诱惑我做出不忠于我妻子的事情来,还好最后得以幸免了。有一次,他把我带到妓院,还告诉我该怎么做,一切都预先安排好了,连账都已经结了。我闯入了罪恶之窟,幸亏神灵以他无边的仁慈守护了我。在这淫邪之所,我几乎说不出话,看不见东西。我坐在那个女人的床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当然受不了,边辱骂着,边把我赶出门。作为男人的尊严被践踏,我羞愧难当无地自容。然而真的永远感谢神灵拯救了我。回顾过往,我曾遇到四次类似的情形,最终得以解脱,绝大部分不在个人的努力,多半是幸运使然。以严格的伦理观点来看待这类事情,无疑是道德败坏;因为这已然是肉欲的暴露,有这种想法和去做是同样的坏。但是以世俗的观点来看,一个人如果肉体上没有出轨,便已算是得救了。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获得了拯救。有时上天为他和身边的人做了安排,他就躲开了罪恶。一旦他醒悟过来,就会深深感谢神灵拯救他的慈悲。我们知道,就算有时一个人竭力去抵抗诱惑,终不免堕落;我们也看到,就算有时一个人要犯罪,而神灵却庇护他、拯救他。这究竟为什么,一个人究竟能获得多少自由,又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被环境支配,究竟自由意志能发挥多大作用,命运究竟对我们产生多大的影响——这一切都是谜,而且永远是谜。

还是让我接着把这个故事讲完吧。哪怕是这件事,也没能使我认清这个朋友人品之恶劣。我因此还有许多惨痛的经历,直到我亲眼目睹他所做的令人意想不到的劣行时,我才恍然大悟。有的留到后面再说,先按时间顺序讲。

这个时期发生的一件事,我不得不提一提。还是因为这个朋友,我和妻子之间发生一些误会。我是一个既专情又妒忌的丈夫,这个朋友便火上浇油,挑拨离间我们的感情。我对他的话常常深信不疑,当初因为他的唆使,我粗暴地对待妻子,给了她诸多伤害,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无法原谅自己。大概只有印度教徒的妻子才能隐忍这种折磨,所以我常想:女子是宽忍的化身。做仆人的无故受了怀疑,可以辞工不干;做儿子的遇到同样的情形,可以离家出走;做朋友的则可以绝交;然而做妻子的,即便她怀疑自己的丈夫,也只能保持缄默;但如果做丈夫的怀疑了她,她就无路可走了,她能怎么办?一个印度教徒的妻子是不能向法庭申请离婚的,法律不能帮助她。我曾一度把妻子逼得走投无路,尽管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还是难以忘怀,始终无法饶恕自己。

直到我完全了解“非暴力”(Ahimsa)[14]的真义后才得以根除怀疑这个毒瘤。我看到了“禁欲”(Brahmacharya)[15]的光辉后,才懂得妻子绝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助手,和他共享一切忧愁和欢乐。她有权像她的丈夫那样,选择自己要走的生活道路。每当想起那些充满猜忌的黑暗时光,我便痛恨自己的愚昧、荒唐和残忍,并为我盲目轻信这个损友而感到悲痛。

008 偷窃和赎罪

应当说一说,肉食时期以及这段时期前——差不多是结婚前后,我还犯过其他错误。

我和一个亲戚那时都喜欢上了抽烟。不是抽烟有什么好处,也不是迷恋烟草的味道,只是觉得吞云吐雾是一件好玩的事儿。我叔叔有这个嗜好,我们一看到他抽烟,就想学他。但我们没钱买烟,只好偷偷地捡叔叔扔掉的烟头抽。

烟头也并不是常有的,而且抽烟头也很没劲。因此我们便开始偷用人口袋里的零用钱,买印度本土产的烟卷抽。买来的香烟藏在哪儿呢,这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总不能当着长辈的面抽烟。这样偷钱买烟的勾当,我们干了好几个周。后来我们听说,有一种植物的梗中间有许多小孔,可以当烟,所以我们又开始抽这个了。

然而这些事还远远不能满足我们。我们无法忍受被束缚的感觉,做什么事都要经过长辈的许可,这让我们好难过。最后,我们厌世了,决定自杀!

然而到底怎样才能自杀呢?我们上哪儿去弄毒药呢?我们听说闹阳花的种子是一种好用的毒药,便去丛林里寻找,果然找到了。

想来想去,觉得晚上行事最适宜。我们晚上去了克达济神庙,把酥油倒进神灯上,参拜了神坛,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准备自杀。然而到了最后那刻,我们失了勇气。“如果一下子死不了那怎么办?自杀究竟有什么好的?缺少一点儿自由就真的不能忍受吗?”这些念头在翻滚着,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吞下了两三粒闹阳花的种子。没敢多吃,我们俩都有些怕死了,于是决定到罗摩吉神庙去自我镇静一番,摒除自杀的念头。

我这个时候才明白:自杀是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此后,我听见有人嚷着要自杀时,全然不放在心上。

自杀的念头终于戒掉了我们俩抽烟和偷用人的钱去买烟的坏习惯。

长大成人后,我再也没有抽烟的欲望了。后来我总以为抽烟是一种野蛮的、肮脏的、有害的行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瘾君子。我无法忍受旅行时坐在一节充满烟气的车厢里,那样会窒息的。

然而不久以后我犯了比那种偷窃更严重的错误。偷零用钱那年是十二三岁——或可能更小时,十五岁时,我又犯过一次更严重的偷窃行为。这回是从我那位同是肉食者的哥哥的手镯上偷着撬下了一小点儿金子。那时他欠了一笔债,大约25个卢比。而他手上的镯子是纯金的,弄下一小块来并非难事。

金子到手了,债也还清了。然而这一回我实在不安,立志不再偷窃,决定向父亲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当面谈,并不是怕挨打。不,我记得他从不打我们,我只是担心这件事会使他痛苦。但我还是要冒这个险,没有坦白地承认,就不能彻底地悔改。

最后,我决定交给父亲一封悔过书,恳求他的饶恕。我写了一页纸,亲手交给父亲看。我不仅承认了罪状,还请求给予适当的处分,最后还恳求他不要因我的过错而自责,并发誓永不再犯。

我双手颤抖地把那一页纸递给父亲。当时他正害着瘘病卧在床上。那床只是一块光木板。我把字条交给他后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父亲读完后,泪水止不住地流,甚至打湿了悔过书。他合上眼沉思了一会儿,把那张纸撕了。起初他是坐着看悔过书,后来又躺下了。我看着他也情不自禁地哭了。如果我可以成为一个画家,今天就会把当时的整个情景都画下来,这一幕依旧栩栩如生。

那天父亲那些慈爱的珍珠般的泪水,涤荡了我的心灵,冲掉了一切罪恶。只有像他那样曾经经历过这种爱的人,才能体会什么是爱。正如圣歌里唱的:曾经被爱伤过,方晓爱的力量。

对我而言,这是对“非暴力”的一次实实在在的体验。当时我认为这不过是父爱,今天我才明白这就是纯粹的“非暴力”。当我们以这种“非暴力”包容一切时,任何事物都会改变,它的力量是无限的。

对我父亲而言,做这种伟大的宽恕并不是天性所为。依常理,他定会勃然大怒,愤怒斥责,捶胸顿足。但那天他却异常平静,我相信这是我诚心忏悔的结果。在一个有权利接受自己的忏悔和保证的人面前,真诚坦白地悔过,发誓绝不再犯,这便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悔意。我知道我的悔过使父亲心安,也加深了他对我无限的慈爱。

009 父亲去世和我的双重羞耻

现在我讲的是我十六岁的事,父亲因害着瘘病,一直卧病在床,由母亲、家里一位老仆人还有我负责看护他。我担负着护士的职责,主要是替他包扎伤口,给他吃药,配好需要在家里配好的药,每晚给他按摩双腿,只有等到他吩咐我去睡或者直到他睡去后,我才回房休息。我乐于照顾父亲,从来没有什么闪失。除了盥洗等事外,我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上课和照顾父亲这两件事上。只有他让我去或者他觉得好些时,我才在黄昏时去外面散步。

也是在那时,我的妻子怀孕了。今天再看,对我而言,这件事是一种双重羞耻。其一,我当时还是学生,应当克制自己的性欲,可是我并没有做到。其二,这样沉迷肉欲妨碍了全身心去孝顺父母,而那才是我更大的天职。从小我就立志要像斯罗梵纳那样侍奉双亲,然而每晚,虽然我忙着为父亲按摩双腿,我的心却徘徊在卧室周围,而且在那种情形下,无论是从宗教伦理、医学还是从常识的角度出发,都是不应当与妻子有性行为的。但我却在职责完成后,满心欢喜地向父亲道声晚安,便直奔卧室了。

那段时间,父亲的病越来越严重。从阿育吠陀(Ayurveda)[16]的大夫们,到赫金(Hakims)[17]的术士们,还有地方上的庸医们,我们用尽了所有的膏药、秘方。还曾向一位英国外科医生求诊,他觉得动手术是最后唯一的办法了。但是我们的家庭医生不同意,他反对给父亲这样上了年纪的病人动手术。我们的家庭医生医术高明,很有名气,最终我们采纳了他的意见,决定不动手术了。因此为手术而购置的药品也扔到一边了。现在想来,如果家庭医生同意动手术的话,手术会由当时孟买很优秀的一个外科医生主刀,说不定父亲的伤口很容易就长好了。这可能是神灵的旨意吧。死亡要来临了,还有谁能想到良策?父亲从孟买带回来的所有手术器械,到后来也没能派上用场。此后,他也放弃了活下去的希望,身体越来越衰弱,连床都下不了了。可是直到万不得已时,他还坚持要下床便溺。在毗湿奴信徒的心中,保持外部洁净是不可逾越的铁律。

保持洁净的确很重要,但我们也从西方医学中学到,各种必要的生存活动,如大小便、洗澡等,在严格限制卫生的前提下,都可以在床上完成,病人不会感到麻烦,被褥也不会被弄脏。我觉得这与毗湿奴的教条并不冲突。然而父亲坚持要下床便溺的举动的确使我惊奇,也使我对他充满敬意。

那个可怕的夜晚终于来了。我叔叔当时在拉奇科特,我依稀还记得他是在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后才赶回来的。他们兄弟感情很深。叔叔整日坐在父亲的床边,打发我们去休息以后,他自己执意要睡在父亲身旁。尽管大家都知道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但谁也不曾料到那是阴阳永隔的一夜。

大约是在那晚10点半或11点钟,我正在给父亲按摩,叔叔让我回去休息,我很愉快地把这工作交给他,径直回到我的卧室。我可怜的妻子已经睡熟了。我回房后,怎会让她安心睡觉,我把她弄醒了。然而不过五六分钟后,用人便来敲门,我惊慌地跳了起来。他说:“赶快起来吧,你父亲不好了。”父亲生命垂危,所以我马上知道“不好”代表着什么意思。我跳下床,赶忙问:“什么事?赶快说!”“你父亲去世了。”一切都完了!我只有紧握双手,愧痛交加,连忙跑到父亲的房里。我当时若不为肉欲所蒙蔽,本可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守在他身边,分担他的痛苦,本能够为他按摩,让他在我怀中离去。然而现在却是我叔叔得到了这样的荣幸。他是那么深爱他的哥哥,所以才会得到在最后关头服侍他的光荣!父亲快不行时,他用手势叫人拿来纸笔,写了“准备后事”这几个字,并把手臂上的符箓[18]和罗勒珠(Tulsi)[19]串成的金链都摘下来放在一边,做完这些后他就辞世了。

我在前文中提到的羞耻,指的就是在父亲临终而需要我不眠不休去服侍他时,我还放纵情欲。这是跟随我终生的污点。我常想:尽管我认为自己对父亲的孝心是全心全意的,不惜一切去孝顺他,但是一到紧急关头,我却因身陷情欲而做得那么少,这是不可宽恕的。”所以此后我知道自己虽忠实于妻子,但却是一个放纵情欲的丈夫。我经历了多次痛苦的挣扎,花了很长时间,最后才彻底摆脱了情欲的羁绊。

在我没有结束关于这种双重羞耻的讲述前,再提一提我妻子生下来的那个可怜的孩子吧,这孩子不到三四天便夭折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让那些已婚的人以我的教训为戒吧,千万警惕啊。

010 认识宗教

六七岁到十六岁期间,我一直在学校里念书,涉猎了很多知识,但不包括宗教。老师们轻松地传授给我的东西,我没有掌握很多,但却随时随地从身边的事物中学到了许多。这里“宗教”一词是一种最广义的用法,意即“自我实现”或“自知之明”。

我生来就是毗湿奴信徒,常参拜哈维立神庙。可是这并没有触动我的心灵。

说实话,我不喜欢神庙里的金碧辉煌,而且还听说了神庙里也有人干着败坏道德的勾当的传言,于是更没有兴趣了。所以参拜哈维立神庙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宗教方面的启示。然而我倒从我们家的一个老用人——我的保姆兰芭那里得到了。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对我的疼爱。前面提到,小时候我很怕鬼怪。兰芭教我反复诵念“罗摩那摩”(Ramanama)[20]以消除我的恐惧。

虽然不大相信她这办法,但我信任她本人,所以我幼时便开始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以消除对鬼怪的恐惧。那些刹那间的事情,便是幼时所播下的良种,至今还是影响着我。正是因为善良的兰芭撒下了这粒种子,至今对我而言,诵念“罗摩那摩”依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祛除心魔的办法。

这时,有一位笃信《罗摩衍那》的堂哥要我和二哥学习《罗摩护》(Ram Raksha)[21]。我们将它背熟了,还每日在早浴以后进行朗诵。在波尔班达居住期间,我从未间断过这种做法,可一搬到拉奇科特,便忘了坚持。因为我并不怎么相信它。之所以背诵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向人夸耀自己有正确的发音。

然而,有人为我父亲诵念《罗摩衍那》的情形却留给我深刻的印象。父亲害病时,曾在波尔班达住过一段时间,在那里时每晚都请人为他诵念《罗摩衍那》。朗诵者是比列斯瓦尔的罗塔·莫卡罗治先生,他十分崇奉罗摩。据说他治好了自己所患的麻风病,不是靠药物,是将人们在比列斯瓦尔神庙里供奉过大天帝以后弃用的比尔花叶(Bilva)[22]敷在患处,并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他痊愈是因为他的信仰。我们不知道这种传言是否可靠。但无论怎样,我们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事实上,每当罗塔·莫卡罗治念起《罗摩衍那》,他仿佛完全摆脱了麻风病的折磨,歌声悠扬动人。当他为我们唱起二行和四行韵诗,并解释其中的深意时,固然他自己完全沉醉于诗文之中,而听众也被他带入了圣境。大概只有十三岁的我还记得,他的朗诵曾使我多么心悦神怡,使我深深地爱上了《罗摩衍那》。至今,我仍然认为杜拉希达斯(Tulasidas)[23]写的《罗摩衍那》是所有神性文学中最伟大的一部作品。

几个月以后,我们搬回拉奇科特,再没有人朗诵《罗摩衍那》了。但是每逢“叶卡达希”日(Ekadashi)[24],总是诵念《薄伽梵歌》。有时我也会去听,但朗诵者读得没什么意思。今天我认为《薄伽梵歌》也是一部很能激起宗教热情的书,我曾怀着强烈的兴趣读过古吉拉特文的版本。后来,当我在二十一天的绝食期间[25]听到潘迪特·马丹穆汉·马拉维亚吉[26]朗诵《薄伽梵歌》的部分原文时,真恨不得年幼时便能听到像他这样虔诚的信徒来诵念这部诗,那样的话我年轻时就会深深地喜爱它的。年幼时接触事物的印象最深刻,那个时候没有人多多给我念这种好书,是我终生的遗憾。在拉奇科特时,我养成了一种对印度教各教派及其他姐妹教派的宽忍之心。因为父母常去参拜哈维立神庙,有时也会去湿婆(Siva)神庙[27]和罗摩神庙。父母常常亲自带我们去神庙,不然就是派人送我们去。耆那教的僧侣们也常来拜访父亲,与他讨论涉及宗教和世俗的问题。甚至还会破戒接受我们这些非耆那教徒的食物。

此外,父亲还有伊斯兰教的朋友和拜火教的朋友,他们常与父亲谈起他们自己的信仰,而父亲总是尊敬地、饶有兴趣地聆听他们的言论。由于当时我在照顾父亲,所以常常在场听到他们的讨论。这许多因素凑合起来,便使我形成了兼容一切宗教信仰的态度。

但当时只有基督教是例外,我对其怀有某种反感之情。原因在于,不少基督教的传教士总站在中学附近的角落里传教,同时还侮辱印度教徒和我们所崇奉的神灵,这是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我只听过一次他们布道,但仅此一次就够了,再不愿多听了。就是那时,我听说一个声望很高的印度教徒皈依了基督教。人们纷纷议论这件事,说他接受洗礼后,就必须得吃肉喝酒,还会改变服装,从此以后要穿西服、戴礼帽出门,我也不能忍受这些事。如果一种宗教逼着人吃肉、喝酒、易服,那还配称为宗教吗?我后来还听说这个人竟然诋毁祖先创立的宗教、贬低本民族的习俗、嫌弃自己的国家。所有这一切都激起我对基督教的强烈反感之情。

尽管我对其他宗教都能够兼容并包,但对神灵并没有信仰。那时我恰好偶尔看到父亲的一部藏书《摩奴法典》(Manusmriti)[28],我对书中谈到神灵创造万物之类的说法的印象并不深,倒有点倾向于无神论了。

我有一位博学多识的堂兄,他现在还健在。那时我问了他很多问题,但他也无法为我解答。他对我说:“等你长大了,你自己会解开这些疑团的。现在小小年纪,没必要想这些问题。”我没话好说,但心中闷闷不乐。在我看来,《摩奴法典》中关于饮食一类的篇章,与日常生活实践实际上是背道而驰的。而我问他这个问题,他给我的回复与上次是一样的。于是我暗想:“等到将来读的书多了,见识也多了,我就会明白了。”

当时《摩奴法典》完全没有给予我“非暴力”的信念。《摩奴法典》似乎也支持吃肉的这种做法。而且那时我还认为杀死蛇虫之类是完全合乎道德准则的。我记得自己曾杀死过臭虫和其他类似的虫子,还将其当作自己的责任。

不管怎样,我心中有一个看法是不可动摇的,即道德为一切事物的基石,而真理又为一切道德的本质。追求真理已成为我唯一的目标。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真理的范围在扩大,真理的定义也随之变得更为深广。有一段古吉拉特格言同样令我深深信服,其中那以德报怨的寓意成为我日后做人处世的指导原则,我将其广泛地付诸实践。以下便是我心中最美的几行格言:

予我杯水,报以美食;

给我祝福,回以长揖;

锱铢之贻,万金以抵;

救命大德,赴义舍身。

贤者言行,人所共敬;

善小亦为,其酬十倍。

至圣眼中,无分人我,

以德报怨,其乐无穷。

011 准备赴英留学

我中学毕业于1887年。当时大学入学的统一考试只在艾哈迈达巴德和孟买两地举行。由于印度全国都很贫困,卡提亚华的学生大多选择离得较近、花钱较少的地方去应试。我拮据的家境也迫使我不得不这样做。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去艾哈迈达巴德,而且还没人做伴。

家里人希望我中学毕业以后继续读大学。当时,八万纳伽和孟买都有大学,而前者花钱较少,我决定去那里的萨玛尔达斯学院念书。我倒是去了,但遇到的困难太多了。我听不懂老师讲课的内容,更不要提对学习的兴趣了。错不在他们,那个学院的师资是公认一流的,只是我不开窍,第一学期结束后,我便辍学回家了。

马福济·达维是我们家的一个老朋友兼顾问,他是一位机警博学的婆罗门。父亲去世后,他还与我家保持往来。在我放假期间,恰好遇到他来探望我们。他在与母亲和大哥的谈话中,问起了我的学业情况,知道我就读于萨玛尔达斯学院时,便说:“现在时代变了,如果你家的孩子不接受适当的教育的话,恐怕很难继承令尊的事业。既然这个孩子还在读书,你们应当设法使他继承父业。他要拿学士的学位得念上四五年的书,毕业后充其量只能找到一个月薪60卢比的职务,是当不成帝万的。若像我的儿子一样去学法律,花的时间就更长了,而等他毕业那时,一定有很多人在竞争帝万的位置。我觉得你们倒不如把他送去英国留学。我儿子柯华尔朗说,在英国做律师很容易。不出三年他就能回来,费用也不过四五千卢比,想想看,一个从英国回来的律师该有多受欢迎啊!那时用不着他去谋求什么,帝万的职位就会自动送上门来。我强烈建议你们今年就送莫罕达斯去英国留学。柯华尔朗在英国有一些朋友,他会给他的朋友写介绍信,莫罕达斯在那儿不会遇到什么困难的。”

约希吉——我们总是这样称呼上了年纪的马福济·达维的——转过身来诚恳地问我:“与在这里读书相比,难道你不是更愿意去英国吗?”我当然十分愿意。本来我就担心学校的功课太难,我应付不了,听到这个建议后我再高兴不过了,并说要去,越早越好。但想要很快通过考试,并不那么容易。我甚至还想去国外学医。

大哥否定了我的观点:“父亲反对学医。他说我们毗湿奴信徒不应当解剖尸体。父亲希望你做律师。”

约希吉也赞同大哥的意见:“我倒不像甘地吉那样反对你当医生。我们的《沙斯陀罗》(Shastras)[29]并不反对行医。但是你获得医科学位也当不了帝万,而我希望你将来当帝万,或比帝万更好。唯有这样,你才能担负起照顾大家庭的责任。这个时代变化速度快,一日比一日艰难。做律师是条好出路。”他转过头来对母亲说,“我该告辞了。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希望我下次再来时,能听到你们准备让他去英国的消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约希吉走后,我便开始坠入云里雾里的空想了。哥哥的想法很实际:如何为我筹到旅费呢?而且像我这么年纪轻轻的独自出国能让人放心吗?母亲很困扰,她不愿意与我分离。她有了这样一个借口:“你叔叔现在是家中的长辈,我们问问他的意见。如果他同意了,我们再考虑这件事。”

哥哥另有主意,他对我说:“我们家在波尔班达邦还有一定的声望。现在那里的政务官李立先生很敬重父亲和叔叔。请他推荐你由政府出资去英国留学是很可能的。”

我觉得这个想法很好,于是立即打算动身前往波尔班达。当时还没有火车,坐牛车去要五天才赶得到。我前面说过我的胆子很小,然而那时候我一心想要到英国去,在这种愿望面前,胆怯竟消逝了。我雇了辆牛车坐到度罗基,到了度罗基便改骑骆驼,我生平第一次骑骆驼赶路,为的是可以早一天赶到波尔班达。

终于到了波尔班达,先去问候了我叔叔,然后把一切都告诉他。他仔细地考虑了:“我也不确定你去英国留学与我们的宗教信仰是否有冲突。但就我现在所听到的一切,我感到很怀疑。我见过一些大律师,看不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欧洲人有什么区别。他们对于饮食没有禁忌,嘴上永远叼着雪茄,穿的衣服也像英国人一样丢人。这些都与我们家族的传统背道而驰。不久我就要去朝圣了,而且也活不了几年了。在我大限将至时,怎敢轻易允许你远涉重洋去英国呢?不过我不愿阻拦你。还得看你母亲的意见。如果她允许你去,祝你一路平安!告诉她我不会干预此事。如果你能去,我会祝福你的。”

我对叔叔说:“我对您的期望正是如此,现在我要尽力争取母亲的允许。还有您能不能引荐我去见一见李立先生呢?”

“我怎么能这样做?”叔叔说道,“李立先生是个好人。你可以约他,告诉他你的家世。我想他会见你,甚至还会帮助你的。”

我不知道叔叔为何不肯给我写一封介绍信。我猜他是不愿直截了当地反对我留学英国,可能在他看来,出国是一种不合宗教信仰的做法。

我给李立先生写了一封信,他邀我到他家里见面。我们在上楼梯时碰了面,他简单地说了几句:“等你大学毕业后拿到学士学位时再来找我吧。现在我没法帮助你。”说完这几句话他就匆忙地上楼了。本来我已经精心准备了一番话,见到他时还向他深深弯腰、合掌致敬。但这一切都是白费劲!

于是我想起了妻子的首饰,想到了我最敬重的大哥,他为人极慷慨,而且又像爱自己的儿子一样爱我。

从波尔班达回到拉奇科特后,我向家人诉说了一切经历。还与约希吉商量此事,他当然是建议哪怕举债也要去。我则提议变卖我妻子的首饰,大概可以换来两三千卢比。我大哥答应设法去借钱。

然而母亲始终不情愿。她已经详细地向人打听了一番。有人告诉她,年轻人到了英国就会堕落。还有人说英国人是成日吃肉喝酒,离了酒就不能生活。“你知道这一切吗?”母亲问我。我答道:“难道您不信任我吗?我绝不会对你撒谎。我发誓绝不碰这些东西。如果真的这么可怕,约希吉会建议我去吗?”

母亲说:“我可以信任你,但你只身一人去国外,叫我怎么能放心?我的心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要问问贝恰吉·史华密的意见。”

贝恰吉·史华密原本属于莫德·班尼亚种姓,但那时已成为耆那教僧侣了。他和约希吉一样也是我们的家庭顾问。就是他帮助我说服了母亲,他说:“我要这孩子郑重地许下三个愿,如果他做得到,就让他去。”他给我见证,我发誓不喝酒、不吃肉、不接触女人。立下这三个誓言,母亲终于允许我出国了。

我就读的那所中学还为我开了一个欢送会。对于当时的拉奇科特年轻人来说,去英国留学的确是一件不寻常的事情。我先写好了几句答谢词,但磕磕巴巴地念不出口。还记得当时我站起来致辞时,头脑发昏,周身都在颤抖。

带着长辈们的祝福,我便起身前往孟买。这是我第一次从拉奇科特出发去孟买,是哥哥陪着我去的。然而好事多磨,到孟买以后,我又遇到了好多波折。

012 种姓身份被除

在得到母亲的允许和祝福后,我告别了妻子和刚几个月大的孩子,欢欣鼓舞地去孟买了。一到孟买,我哥哥的几个朋友便告诉他,6、7月份印度洋的风浪很大,再加上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他们要我最好等到11月再走。还听人说最近有一艘轮船因遇到风暴而沉没了。这些消息令哥哥感到不安,他不肯冒险让我立马动身,就把我托付给他在孟买的一个朋友照顾,然后回拉奇科特忙他自己的事去了。他将我的旅费交给我的妻兄来保管,并嘱咐一些朋友在我需要时给我帮助。

哥哥走后,我在孟买度日如年,常常梦见自己去英国的情景。

此时,我出国的事在我们本种姓中掀起轩然大波。莫德·班尼亚种姓的人还没有去过英国的,要是我胆敢去,就得为自己辩解。他们召开了一个种姓大会,传我参加,我便去了。我也不知道当时是如何突然鼓足勇气去那里的,总之我无所畏惧、毫不迟疑地出席了那次大会。我们的族长塞德,也是我家的远亲,而且与我父亲私交很好,在这个时候却严厉地对我说:“我们种姓一致认为,你去英国极为不妥。我们的宗教禁止远行航海。我们还听说在那里生活一定会损害我们的宗教。饮食方式不得不同欧洲人一样!”

“我倒不觉得去英国留学是违背了我们的宗教。我是为了求学深造。而且我已郑重向母亲发誓,不做你们最害怕的那三件事。我相信我的誓言可以保证我不会出问题的。”我回答他们。

“但是我们要你明白,”族长反驳道,“到了国外,不可能守住我们的宗教习俗。你知道我与你父亲的关系,所以你应当听从我的忠告。”

“我清楚您和我家的关系,”我说道,“而且您是我的长辈。但在这件事上,我无能为力了,我不能改变去英国的决定。先父的朋友兼顾问,是一个博学多识的婆罗门,他赞同我去英国,而母亲和大哥也支持我出国留学。”

“可是你竟敢违抗本种姓的命令?”

“我实在无能为力。我认为种姓的亲族是不应当干预这件事的。”

我的这些话激怒了族长。他严厉地斥责我,但我不动声色。于是,塞德宣布了他的命令:“从即日起,这孩子被本种姓开除了。要是有谁敢帮助他或送他到码头,就必须缴纳1卢比4安那的罚款。”

这个命令于我无碍,我起身向族长告辞。只是不知道哥哥会有怎样的反应。幸好他也很坚定,并写信对我保证:即便族长反对,他还是允许我出国。

这件事让我更急着要走。万一种姓的人对哥哥继续施加压力,又该怎么办?谁能担保不发生意外?就在我发愁时,突然听说有一位来自朱纳卡德的律师受召要去英国执业,9月4日走。我去找哥哥的那些朋友们,他们也都认为我不该错过与这位律师结伴同行的机会。时间匆促,我急忙打电报请示哥哥,他也回电表示同意了。然后,我去向我的妻兄索取旅费,这时他搬出了族长的命令,说他不想因我而失去种姓身份。我只好去找朋友,请他暂借我旅费和零用钱,以后我哥哥会替我还钱。这位好心的朋友不但答应了我的要求,还说了一番话来鼓励我,真的很感激他。拿到钱后,我立刻买了船票,然后收拾行李。还有一个朋友有海上旅行的经验,他替我打点好衣服和其他东西。有些衣服我很喜欢,还有些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比如当时,我很讨厌领带,后来才喜欢戴了。还有一件短马甲穿起来使人显得很轻浮。无论怎样,这些和一心要去英国的愿望比起来,都算不了什么。食物也准备得很充足,显得绰绰有余。朋友们帮我订了舱上与那位律师同一房间的床位,还把我引荐给他。那位律师名叫特里安巴克莱·马兹慕达,他上了年纪,饱经世故,而我那时只有十八岁,毫无社会经验。马兹慕达先生告诉我的朋友们不用为我操心。

我终于离开了孟买远航了,那天是9月4日。

013 终于到伦敦了

一路上我都没有晕船。只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流逝,我感到局促不安,连对船上的服务生讲话都觉得难为情。我非常不习惯说英语,可是除了马兹慕达先生以外,二等舱的其他乘客几乎全是英国人。我不敢与他们攀谈,因为当他们跟我讲话时,我几乎听不懂他们说的,有时候即便听懂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得先打好腹稿才敢说出来。此外,我还不会用刀叉,而且点餐时不敢问明菜单上哪些是素菜。因此我一直不敢在餐厅里吃饭,通常会叫餐到房间里吃,送到房间里的菜主要是甜品和水果,不过这些东西我自己也带了。马兹慕达先生就没有任何困难,他与什么人都合得来,常去甲板上自在地闲逛,而我却成日里闷在舱中,等到人少时,才敢走上甲板透透气。马兹慕达先生常常劝导我多和乘客们接触,多和他们攀谈。他告诉我做律师需要口若悬河,还给我讲了许多他的业务经验。他劝我抓住每个可能的机会来说英语,不要怕说错,因为说外语时出错是难免的。然而我还是无法克服自己的羞涩。

有一位待我很好的英国旅客,他年龄比我大,拉着我攀谈起来,问了我一些问题,诸如吃什么,做什么的,上哪儿去,为什么害羞,等等。还劝我去餐厅吃饭,笑话我坚持不吃肉。当船经过红海时,他友善地劝导我说:“现在不吃当然没什么问题,可是到了比斯开湾,只怕你就得改变你的决定了。况且英国的天气是那么冷,不吃肉是根本无法生活的。”

我辩驳道:“可是我听说有人不吃肉也可以在英国生活。”

他说:“这是瞎扯,据我所知,英国人没有不吃肉的。难道你没发现尽管我自己也喝酒,可我并没有劝你喝酒吗?但是我坚持认为你需要吃肉,否则就活不下去。”

“谢谢您的好意,但我已庄严地对我母亲做出了不吃肉的承诺,所以吃肉这件事,我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如果不吃肉确实是活不了的话,我宁肯回印度也不能为了适应英国的生活环境而去吃肉。”

我们的船终于开进了比斯开湾,我依然不觉得有吃肉或喝酒的必要。有人建议我去开一个不吃肉的证明,我便请那位英国朋友帮忙,他欣然同意,给了我写一份证书,我一直把那证书珍藏了很久。然而到了后来,我发现有些肉食者也照样可以弄到这种证书,于是这证书完全丧失了意义。如果我们说的话都不值得人信任,何必还弄一份证书呢?

不管怎样,我记得我们总算在一个周六到达了南安普顿。在船上我穿的是一套黑西装,朋友们还给我买了一套白色法兰绒的西装,我特意留到上岸时才穿。原以为上岸时穿白衣服会显得比较体面,于是我便穿上了那套白色法兰绒西装。那时是9月底,上岸后我才发现只有我一人这么穿。我把所有的箱子及钥匙都委托给格林德利公司的代理人,因为看见其他人是这么做的,我也照办了。

我带着四封介绍信,分别交给了皮·捷·梅赫达医生、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兰吉特辛吉亲王和达达巴伊·奥罗吉[30]。在船上时,有人劝我们去住伦敦的维多利亚旅馆,我和马兹慕达先生都接受了这个建议,住进了那家旅馆。只有我一个人穿白衣服这件事让我觉得不舒服。到了旅馆以后,才知道我们要等到第二天才能从格林德利公司把东西取出来,而那天恰好是周日,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很憋气。

我在南安普顿发给梅赫达医生一封电报,当天晚上8点左右他便来看我。他向我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又笑我居然还穿着法兰绒西装。我们谈话之时,我随便地拿起了他的礼帽,想试试它多么平滑,毛手毛脚的竟弄乱了礼帽上的绒毛。对我这种行为,梅赫达医生多少有些生气。他本想阻止我,但已经来不及了。

对我而言,这件事是一次教训,也是我学习欧洲礼节的第一课。梅赫达医生幽默诙谐地给我详细讲解一些细节,他对我说:“不要随便动别人的东西;不要像我们在印度时那样常常在第一次见面时就问对方许多问题;不要高声讲话;也不要像我们在印度时那样总是称呼别人‘先生’[31],在这里只有仆人和下属才如此称呼他们的主人。”诸如此类,他讲了很多。他还告诉我,住旅馆很费钱,最好住在外国人的家里。但我一直拖了一个周才考虑他的建议。

我和马兹慕达先生都觉得住旅馆很不舒服,而且花很多钱。好在同船有一个从马耳他来的信德人与马兹慕达先生成了朋友,他对伦敦很熟悉,要给我们介绍几间房,我们自然接受了。到了周一,一拿到行李,我们就马上结账并搬到信德友人帮我们租好的房子里去。我记得当时我在旅馆的住宿费高达3英镑,其昂贵程度吓了我一跳!尽管花了这么钱,事实上我一直饿着肚子!我基本上没吃什么东西,有时我不喜欢一样吃的,只好又叫了另一样,但那同样要付两份钱。实际上,我一直是靠我从孟买带来的食物在撑着的。

即使搬进了新房子,我的心里也还是不舒服,时常怀念家和祖国,怀念母亲的爱,一到了晚上我便禁不住泪流满面,对家的种种回忆使我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内心的苦闷无法向别人诉说,即便可以诉说,又有何用?没有什么东西能带给我安慰,一切都是陌生的——无论是人,还是他们的习惯,甚至于他们的住所。我不懂英国的礼节,所以要时时地留心。而且在这里生活对于发誓吃素的人是极为不便的。我可以吃的素食又都是淡而无味的。这种滋味儿使我进退两难。待在英国不舒服,然而再回印度更不是办法。我思忖着,既然来了,总得住满三年再回去。

014 我的抉择

周一那天,梅赫达医生去维多利亚旅馆,以为我们还住在那里,结果发现我们搬走了,他要到了我们的新址,便到住处来看我们。在船上时,由于我的无知而染了癣病。旅途上我们用海水洗衣服和洗澡,根本使不上肥皂,但我偏偏要用肥皂,以为用肥皂是自己有文化的象征,结果不但没有洗净皮肤,反而弄得满身油腻,因而染上了癣病。我指给梅赫达医生看我的患处,于是他便教我用醋酸去洗涤,还记得醋酸涂在身上后是怎样把我痛到大叫起来。梅赫达医生看过我的房间和陈设后直摇头说:“这地方不行。我们到英国来的目的,与其说是求学,不如说是体验英国人的生活与习俗。你应当搬去和英国家庭住在一起。在这之前,我想你最好先跟着别人学习几天,我会带你去。”

我十分感激地接受了他的建议,就又搬去和一位英国朋友住。这位朋友非常和蔼、可亲、体贴,很关心我,把我当自己的弟弟一样看待,教给我英国人的礼俗,帮助我适应用英语交谈。只不过,我的饮食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我吃不下煮熟的但又不搁盐或香料的蔬菜,家里的主妇不知道该给我做什么吃才好。早餐的麦片粥倒还可口,吃得很饱,但中午和晚上我总也吃不饱。朋友一直劝我吃肉,我总以誓言为理由拒绝他的建议,后来就干脆保持沉默。午饭和晚餐通常都有菠菜、面包和果子酱。我胃口很大,可每次只吃两三片面包,不好意思再多要,觉得多要是不对的。况且,午饭和晚餐又都没有牛奶。有一次我的朋友着急了,对我说:“假如你是我的亲弟弟,我就送你回国算了。你母亲不识字,也不了解这边的情况,对她发的誓有什么价值?而且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誓言,法律上也不会承认。坚守这种承诺简直就是执迷不悟。我要告诉你,你这样执拗对你没有好处。你也承认你以前吃过肉,而且也觉得好吃。在绝对不需要吃肉的时候倒吃了,现在到了必须吃肉的时候你却又不吃。真是令人费解!”

但我还是坚定不移。

这位朋友仍是每天语重心长地劝导我,但是我始终报以否定的态度。他越是劝我,我越是固执。我天天祷告,求神灵保佑,果然很有效果。当时我对神灵并没有概念,都是信仰的作用,而这颗信仰的种子是善良的保姆兰芭种在我心中的。

一天,这位朋友开始读边沁的《功利论》给我听,其内容晦涩难懂,他便试着要给我解释。我对他说:“请原谅我吧,这么深奥的东西我实在无法理解。我承认人是需要吃肉,但是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誓言。我不争辩这个问题,也知道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成一个傻瓜或执迷不悟的人而饶了我吧。我十分感激你对我的爱护,也知道你的的确确是为我好,也知道你再三与我争辩这个问题是出于对我的关心,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是不能违背的。”

我的朋友惊讶地望着我,合上书对我说道:“那好,我不再和你争辩这个问题了。”我感到很高兴,他果然不再说起这个话题。只是他并没有停止对我的担忧。他自己既抽烟又喝酒,但从不要我抽烟喝酒。实际上,他反倒不希望我沾烟酒。他所担心的是,我的身体会因为吃素而衰弱,从而在英国待得不自在。

我就这样跟着这位朋友学习了一个月。他家在里奇蒙,每周最多只能到伦敦去一两次。梅赫达医生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决定让我去另一户人家寄宿。苏克拉先生替我选中了西肯新敦一个英印混血血统的人家,把我安置在她家了。那家的主人是个寡妇。我对她说了我的誓言。这位老太太答应会适当地给予照顾,我便在她家住了下来。在这照旧挨饿。我已写信回家,让家里寄来一些甜点和其他家乡风味的食物过来,可东西还没有寄到我手里。这里样样食物都淡而无味。房东太太每天都问我饭菜是否合口,但我该如何回答呢?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害羞,别人给多少就吃多少,不好意思多要。房东有两个女儿,她俩总会多拿一两片面包给我,但她们不知道一大块面包未必能让我吃饱。

无论怎样,现在总算安定了。还没开始正规地学习,多亏了苏克拉先生的提醒,我开始读报纸了,在印度从没读过报纸,在这里却养成了读报的习惯,常花一小时来浏览《每日新闻》、《每日电讯》和《保尔·玛尔公报》。闲着时就出去逛逛,我想找到一家素食馆。房东太太曾告诉我市区里会有的。那时我就每天步行10—20英里,然后找一家便宜的饭馆,畅畅快快地吃上一顿面包,但始终意犹未尽。终于一次闲逛时,偶尔在法林顿街发现了一家素食馆。

发现这家店使我万分快乐,恰如小孩子得到了一件心爱的宝物一般。正要进店时,看见门边的橱窗里摆着一些待售的书,里面有萨尔特写的《素食论》。我花了1先令买下这本书,然后径直走进餐厅。这是到英国以来吃得称心如意的第一顿饭。神灵终于援助我了。

我把萨尔特的书仔仔细细地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留下的印象很深刻。从读那本书的那一天起,我才算是靠自己选择真正变成了一个素食者,不禁感怀在母亲面前发誓的那个日子。从前不吃肉是为了忠于真理和信守誓言,与此同时却又希望每个印度人都能成为肉食者,盼望着终有一天自己也能公开地、自由地吃肉,并且支持别人也这样做。可是现在,我是自觉地选择了素食,认同了素食,并决心把宣扬素食主义作为终生的使命。

015 学做英国绅士

随着对素食主义的信仰与日俱增,我研究饮食的兴趣也被萨尔特的书激发了出来,开始到处搜集和阅读一切跟素食有关的书,其中有一本是霍华德·威廉斯写的《饮食伦理学》,是一部“从古至今人类各种饮食著作的传记史”。这本书力图指出,毕达哥拉斯[32]、耶稣乃至现代的所有哲学家和先知,都是素食者。安娜·金世福医生的《饮食善方》也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艾利生医生有关卫生和健康的许多著作也使人获益颇多。他在书中倡导一种以规范日常饮食为治疗病人基础的治疗制度。而他本人就是一个素食者,给病人开方子时也会严格制定素食食谱。读了这些著作后,我生活中多了一个重心,那就是饮食实验。一开始做实验,主要是为了健康,到了后来宗教信仰便成为最重要的动机了。

与此同时,曾一起住过一个月的那位朋友还是一如既往地担心我的身体会因为不吃肉而变得衰弱,变成一个无用的人,永远无法在英国社会中感觉自如。当他获悉我正陶醉于有关素食理论的著作中时,他越发担心素食实验会使我的思维混乱,影响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沉浸在幻想之中。于是,为改造我的现状,他做了最后一次努力。一天他请我看戏,演出前又请我去贺尔朋饭店吃晚饭,自从离开维多利亚旅馆以来,这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宫殿式的大饭店。住在维多利亚旅馆时,糊里糊涂的,确实没有得到什么有益的经验。这位朋友有计划地把我带到这里,显然是觉得碍于礼貌,我不会在就餐时提出任何问题。当时吃饭的人很多,朋友和我面对面坐着。送上来的第一道是汤。我很想知道这汤的原料是什么,又不敢直接问朋友,就招手叫服务生过来。看我的这一举动,朋友面色一沉,厉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犹豫了一下,告诉他只是想问一问这是不是素汤。他很生气地大声说:“你的行为在这个文明社会里显得太鲁莽了。如果你不能约束自己,最好请便吧。找家别的饭店去吃,然后在外面等我。”这话倒使我轻松多了,然后独自出去了。附近有一家素食馆,但已经关门了。于是我没吃晚饭,陪着朋友去了剧院,但是他只字不提我刚刚的行为。我呢,当然也无话可说。

这是我俩最后一次友善的争执,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友谊。我的朋友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我的爱护,我明白这一点而且深深感激他,我们在思想和行为上的分歧倒使我对他多了几分尊敬。

我决定让他宽心,想向他保证我不会再鲁莽行事,而是尽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文质彬彬、举止得体,虽然食素却又不令人生厌的人,符合这个文明社会的规范。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更不可能的任务——做英国绅士。

从孟买带来的衣服似乎不合时宜,我去陆海军商店买了一些新衣服,还花了19先令买了一顶礼帽,在当时这些都很贵。我觉得不够,又跑到伦敦的时尚中心区股票大街,花了10英镑买了一套晚礼服;还叫我善良高尚的哥哥寄给我一条双层的金表链。当时戴现成的领结是不体面的,于是我又学了自己打领结。在印度,镜子是一件奢侈品,通常只有在家庭理发师给我刮脸时才有机会照一照。在这里,我每天花十分钟对着一面大镜子,按当时正确的样式打领带、梳头发,认真端详整理仪容。我的头发很硬,每天只好用刷子和它斗争,才能使它服服帖帖的。每次戴帽和脱帽时,我的手便会不自觉地掠到头上去整理头发,置身于文雅的公共场合,为了符合文明社会的规范,就更加注意诸如手应如何摆放之类的各种举止行为了。

光这些似乎不足以显示我是一个真正的绅士,我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必要的细节中。有人告诉我还必须学会跳舞、法文和演讲。法文不仅是与英国相邻的法兰西国的语言,也是我想周游的欧洲大陆的通用语言。我还决定报一个舞蹈班去学跳舞,已经交了3英镑当一个学期的学费,三个周之内得上六堂课,可是我总掌握不了有节奏的动作。我不懂钢琴的旋律,所以步伐与节拍总是不合拍。我该如何是好?有一则寓言是这样说的:从前一个隐士养了一只猫来抓老鼠,又养了一头牛挤奶来喂猫,又雇了一个人来看牛,如此照推。我学做英国绅士的欲望同那隐士的家庭一样,有增无减,不断膨胀。为了习惯于欣赏西方的音乐,我觉得应当学小提琴,所以我又花了3英镑买了一把小提琴,还交了学费。此外,我还请了第三位老师教我演讲,并且付了1几尼(Guinea)[33]作为第一期的学费。他向我推荐培尔先生的《演说家典范》作为教材,我买了,还开始学起毕特[34]的演说词来。

然而正是培尔先生的书给我一个警示,使我清醒了。

我想,我并不打算一辈子待在英国,学演讲有什么用呢?学会跳舞就能成为一个绅士吗?在印度也可以学小提琴啊。我现在是学生,还是应当去读书,必须得成为律师才行。如果我可以凭借我良好的品行成为一个绅士,那最好不过了,不然,我就得打消这种念头。

这些类似的想法占据了我的心,我就马上给那位演说老师写了一封信,说了这些想法,并且请他原谅我不再去上课了。事实上,我只上了两三次课。我给舞蹈老师也写了一封同样的信,还亲自去找小提琴老师,请她帮忙卖掉那把小提琴,卖多少都无所谓。她对我很和善,于是我对她说了从我追求错误的观念中觉悟过来的心路历程。她也鼓励我去做这种完全的改变。

我大概过了三个月这种荒唐可笑的生活。至于对服饰的讲究,还是持续了好几年。无论如何,此后我就安心去当一个学生了。

016 改变

但愿不会有人把我跳舞和其他类似的体验想象成我人生中的一个放纵阶段。也许读者已经注意到,即使在那时我也是谨小慎微的。在那段荒唐可笑的岁月里,我依然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反省:花的每一笔钱都记了账,而且每一次开销都精打细算,每一个细小的支出,比如坐公车、寄信、买报纸所用的钱,全部登记入账,每晚临睡前都结算一次。我一直保持这样的习惯,正是这样,日后经我手处置过的高达几十万的公共基金,在开支方面也能厉行节约,在我领导的运动的经费开支中,不但没有负债,还总有盈余。希望每一个年轻人能从中学到一点儿经验,养成各项收支都记入账目的习惯,我相信他最终会受益的。

正是由于我以严苛的眼光审视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才明白节俭的必要。我决定将我的开支减少一半。通过记账,我发现车票的支出很多。而我寄住在房东那里,就意味着每周要付食宿费。有时为了表示礼貌,还要邀请房东一家人吃饭或是和她们参加一些聚会。这些都会花很多钱,尤其是邀请的对方是女士,按惯例,要由男士承担一切开销。更何况出去吃饭本就是一笔额外的开销,即便不在家里吃饭,饭钱也不好在每周应付的伙食费中扣除。我觉得这些开支都可以节省下来,由于不必要的客套而用的钱也应当省掉。

我便决定自己租房子,不再寄宿别人家里。这样就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迁移,同时还可以借此获得新的生活经验。我的新居离工作地点不远,步行只有半小时的距离,还可以省下车费。此前,我到哪儿都要坐车,还得另外找时间散步。现在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把节省开销和散步结合起来了,每天既省钱,又可以步行8—10英里。养成了这种长时间散步的习惯后,我在英国的那段日子里基本上没有生病,而且身体还相当结实。

于是我租了一套房子,包括一间客厅,还有一间寝室。这是我在伦敦生活的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还在后面。

生活上的改变使我省下一半的开销。可是如何利用时间才好?我知道英国的法学考试不需要看很多书,所以倒不觉得时间很紧。但一直令我很担心的是自己的英文水平。李立先生(后来的弗立德烈爵士)“拿到学士学位再来找我”的话还在耳畔回响。除了争取做一个律师,还应该拿个学位才好。我打听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课程,还咨询了几个朋友,发觉如果选定这两所大学中的任何一所,都是一笔大开销,待在英国的时间会比预期的长很多。有一个朋友提了一个建议,他说如果我真的很想体验一下通过高深考试的满足感的话,应当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准备这样的考试需要很用功,但也会大大地增加我的基础知识,而且无须额外的开销。我非常赞同他的建议,可看到课程表后却吓了我一跳。拉丁文和现代外语是必修课!我怎么学得会拉丁文?可是那位朋友力劝我学一学拉丁文,他说:“拉丁文对于律师来说是很有用的,学会拉丁文有助于对法律书籍的理解,一篇罗马法的论文就完全是拉丁文。此外,学会拉丁文便于更精确地掌握英文。”我觉得他说的话有理,于是决定不论多难也要学会拉丁文。我已经开始学法文了,我想这大概也算是现代外语吧。我参加了一个私人办的大学入学考试辅导班。入学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那时我只有五个月的时间了。对我而言,这简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做一名英国绅士的热望迅速将我转变成一个认真刻苦的学生。我制定了一个相当精密的时间表,只是无论是我的智力还是记忆力,都不容许我在这段有限的时间内除了应付其他课程,还能应付得了拉丁文和法文。最后考试的结果是,拉丁文不及格。我觉得挺可惜的,但是并没有灰心。我认为我的法文比拉丁文好很多,可以再试一次,同时,我还想在理科方面选一门新课来学。我以前学过化学,但是因为当时那门课缺乏实验教学的环节,所以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让我感兴趣,不然,学起来一定很有意思的。它是印度各校的一门必修课,所以上一次我就选了这门课程去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不过这一回我改选热光学而不选化学了,据说热光学比较容易,后来我发觉事实确实如此。

准备下一次考试期间,我更加努力地简化自己的生活,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自己的家境是不相称的。一想到我那辛苦打拼的哥哥总是慷慨地把我要的钱如数寄来,心里就不好受。有很多每月只花8—15英镑的学生,学习成绩都很优异。眼前有太多这样生活简朴的事例。我遇见过好多贫苦的学生,他们的生活条件比我差得多。其中有一个人以每周2先令的租金在贫民窟租了一个房间,每顿饭只花2便士,就从罗哈特便宜的可可屋买可可茶和面包充饥。我虽做不到像他那样,但是可以由住两个房间改住一个房间,也肯定可以做到有时自己在家里做饭吃。这样下来,每个月就可省下4—5英镑。我还读了几本关于如何过简单生活的书。后来我退掉了那套房子,改租单间,还买了一个火炉,开始每天在家做早饭。一顿早饭只要煮麦片粥和可可茶就可以了,都用不了二十分钟就做好了。午饭我是在外边吃的,晚饭则在家吃面包和可可茶。如此一来,我每天的生活费保持在1先令3便士左右。这段日子也是我最发奋读书的时光。简单的生活方式给我带来了充足的学习时间,最后终于通过了考试。

读者朋友们不要以为我这样的生活会很沉闷,相反这种改变倒使我的内心思想与外部行动更为协调,也使我的生活更加符合家庭实际的经济状况。实际上,我过着一种率真的生活,内心充满了无限的喜乐。

017 饮食实验

在进一步探索自我时,我越发感觉到自己内外两方面都需要改变。在开销和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时,甚至在此以前,我就已经开始调整饮食了。我知道许多论述素食主义的作家曾从宗教、科学、实践以及医学方面着手,细致地探讨过这个问题。他们从伦理学的观点出发得到的结论是:人之所以超越于低等动物,不在于人可以任意捕杀低等动物,而是高等动物必须保护低等动物,两者之间理应有互助互惠的关系,一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还揭示了这样的真理:人之所以饮食并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生存。由此,他们中有些人建议:不但不吃肉,而且不喝牛奶不吃鸡蛋,同时他们也身体力行。他们从科学的观点出发得出的结论是:人体的生理结构表明,人本来是一种吃果类的动物,本不需要吃煮熟的食物。人在出牙之前只能喝母乳,长牙之后便开始吃坚硬的食物。他们从医学上的观点中得出的结论是:人不应该吃所有的香料和调味品。另外,从经济实惠的角度考虑,他们指出素食是最省钱的。所有的观点都对我有影响,而且我也在素食馆里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素食主义者。英国有一个素食者协会,这个协会每周出版一期会刊。我订阅了一份,还加入了这个协会,不久之后便成了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

我就是在这里接触到许多信奉素食主义的著名人物,并且由此开始了我自己的饮食实验的。

我不再吃从印度带来的甜点和香料了。只要观念一转变,我对香料的嗜好也逐渐消失了,现在我吃开水煮熟的菠菜也觉得津津有味,可是以前在里奇蒙时却觉得淡而无味。这许多实验给我带来的体验是:真正感受到滋味的,是心情而不是舌头。

对我而言,当然还有经济上的考虑。当时流传的一种说法是茶和咖啡都是有害的,而可可对身体较好。我坚信一个人只应当吃那些对身体有益的东西,因此不再喝茶和咖啡,而代之以可可。

我常光顾的那几家餐馆里都分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是针对那些经济条件相当好的人的,有各色各样的菜供人随便选取按价支付,每顿饭大概要花上一两个先令。另一区只有三道菜和一块面包,每顿饭6便士。在我严格节约的那些日子里,通常是在第二个分区吃饭。

伴随着主要实验同时进行的,还有一些小的实验,比如有时会不吃淀粉类的食物,有时仅靠面包和水果生活,有时就只吃奶酪、牛奶和鸡蛋。最后这一项实验值得记述,它延续不到半个月就终止了。那些饮食改革者主张不吃淀粉类食物,但对鸡蛋有很高的评价,他们说鸡蛋不是荤菜,吃鸡蛋不算是杀生。我听信了这种说法,就不顾誓言而吃起鸡蛋来。不过这种荒唐终究没有持续多久,我是无权给誓言加上新的解释的。当初母亲为我监誓时所做的说明里,所指的荤菜是包括鸡蛋的。而当我一认识到这誓言的真谛时,便不再吃鸡蛋,放弃了这一项饮食实验。

还有一个很好的论点是值得在此一提的。在英国我见过三种荤菜的定义。

第一种定义,荤菜仅指禽兽的肉,凡是持这种定义的素食者除了不吃禽兽的肉之外,还吃鱼,鸡蛋就更不用说了。第二种定义是说,荤菜是指一切动物的肉。如此说来,鱼当然不能吃,不过鸡蛋还是可以吃的。第三种定义上的荤菜包括一切动物的肉及其副产品,当然包括鸡蛋和牛奶。

如果我接受第一种定义,不只可以吃鸡蛋,还能吃鱼。然而,我确定我应当遵循的就是母亲的定义。如果我要信守誓言,就不该吃鸡蛋。我是这样做的。这是个麻烦事,仔细追究起来你就会发现,即便是在素食馆里,也有好多菜里有鸡蛋。这样一来,除非我确实很清楚什么菜是什么原料做成的,否则我就得大费周折来弄清楚哪道菜里含有鸡蛋,要知道,许多布丁和糕点都是离不开鸡蛋的。尽管辨别这些很麻烦,但它却简化了我的生活。这种简化也带给我烦恼,因为我不得不舍弃一些美食。不过这些困难正在消失,而严格信守誓言则会在我们心中激发出一种更为健康、美妙和永恒的体验。

与另一个誓言有关的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但是谁能伤害被神灵庇护的人呢?

对各种誓词的解释,我有自己的体会。对于誓词的解释一直引发这世界争论不休的丰富的话题。不管这誓词是多么简明,总是有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对其加以歪曲。社会上各个阶层里都有这样的人,从有钱人到穷人,从王公贵族到乡下农夫。自私自利的动机使他们失去判断力,以模棱两可的中庸之道来欺骗自己,欺骗世人,欺骗神灵。实际上,诚心接受监誓者对于誓词的解释是一条应该遵守的金科玉律。另一个原则,如果可能存在两种解释,那就接受弱者那一方的解释。拒绝采用这两个原则,就会引起源于不诚实的争端和罪恶。追求真理的人,都应该遵循这个金科玉律,不需要再去寻求深奥的解释。按照这个金科玉律,母亲关于荤菜的定义对我而言便是唯一的真理,而不是我的广博阅历或引以自豪的丰富学识。

省钱和养生是我在英国做饮食实验的主要目的。对这个问题的宗教方面的考虑是在我去南非以后才开始的,以后还要谈到这个话题。但不管怎样,这颗种子是在英国时就种下的。

一个皈依者对于他改信的新教的热情,往往比一个生来就信奉那种宗教的人的热情大得多。当时在英国,素食主义便是一种新的信仰,对我而言亦是如此,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刚从印度到英国时,我虽然食素,但认同吃肉,后来却是自觉地成为一个素食者。作为素食主义的新信徒,我满怀着对素食主义的热忱,决定在我居住的地区贝斯瓦特成立一个素食俱乐部,还邀请了也住在此地的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担任俱乐部副主席,请《素食者》主编奥德菲尔德博士担任主席,而我自己则担任秘书。这个俱乐部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是几个月便结束了。原因是按照我定期迁居的习惯,我搬到其他地区了。可是这段为期不长而谨慎运作的经历,些许锻炼了我组织和经管社会团体方面的能力。

018 羞涩保护了我

当选为素食者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后,我就决定每一次会议都参加,可一到开会时,总感觉舌头打结,说不出话。一次奥德菲尔德博士曾对我说:“你平日里同我讲话很自然啊,可为什么在会议上从不开口呢?你是一只雄蜂吧?”我挺欣赏这个揶揄,蜜蜂总是很忙碌,而雄蜂呢,却是彻头彻尾的懒汉。当大家在会议上发表意见时,我总坐在那里默不出声,这并不是一件怪事。倒不是我从来不想发言,我只是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在我眼里,其他所有的委员都比我有想法。有时正当我鼓足勇气想要说,大家又开始讨论另一个问题了。这种情形持续了很长时间。

协会内部在这期间争论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感到如果这时还是保持沉默是不对的,是懦弱的表现。争论是这样引起的:协会的主席希尔斯先生,他原是泰晤士钢铁厂的老板,也是一个清教徒,依靠他的资助协会才得以生存。委员会里受他庇护的委员有很多。以素食者闻名的艾利生医生也是委员之一,还是新节育运动的倡导者,亲自在工人阶级中宣传节育的方法。希尔斯先生认为,这些方法简直是要在道德的本源上开刀,素食者协会的宗旨不仅是提倡素食,还应该进行道德改革,像艾利生医生这样一个持反清教徒观点的人,应该开除他的会籍。这问题引起了我高度的关注。我也以为艾利生医生关于人工节育的方法是危险的,也相信作为清教徒的希尔斯先生,有权加以反对。而且我也很敬重希尔斯先生的为人和他的慷慨大方。

尽管如此,我认为仅仅是因为有人不把清教徒的道德观念作为协会的一项宗旨就把他从素食者协会中革除的做法是很不合适的。希尔斯先生想开除协会里的反清教徒只是他个人的观点,和协会提倡素食的宗旨是不相干的。所以我的看法是,不论他的道德观念是怎样的,只要是素食者,都有资格成为协会的会员。

委员会中有一些委员与我持同样的观点,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亲自说出我本人的意见。问题是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我没有勇气说出口,于是决定把想法写出来,带着这份写好的材料去参加会议。还记得当时我甚至连读都读不出来,协会主席不得不找人代读。艾利生医生那天失败了。在这类问题的斗争中,我发现自己第一个回合就是站在失败者这一边。然而我认为我所做的是正确的,并以此自慰。依稀记得这件事过后,我就向委员会递辞呈了。

在英国期间,我一直持有这种羞涩。去做应酬性的拜访时,如果在座的有六个或更多人,我就说不出话来了。

一次,我和马兹慕达先生一起到文特诺去,住在那儿的一个素食者家里。恰好《饮食伦理学》的作者霍华德先生也待在这个避暑胜地。我们见到了他,他还邀请我们到一个宣扬素食的会上做讲演。当时,我也明白在会上照稿念的做法并非不恰当的。有很多人为了讲话前后连贯简洁而这样做。我不可能做到即席讲话,因此事先写好了我的讲稿。可是,当我在会上站起来宣读时,却读不出来,我眼前一片模糊,还瑟瑟发抖,尽管讲稿总共不过一页,最后还是由马兹慕达先生代我宣读的。不用说,他的发言是很精彩的,博得一片掌声。我感到很难为情,为自己的无能而暗暗伤心。

在我离英返国的前夕,我为可以在公众面前讲话做了最后一次努力。然而那一次我还是出了洋相。我邀请同为素食者的朋友们去前文中提过的贺尔朋饭店吃饭。我的想法是:“素餐在素食馆里吃是理所应当,可怎么不能到一家非素食餐厅吃呢?”我找到贺尔朋饭店的经理商量,请他准备一桌严格的素食席。应邀赴宴的素食者听说我这个新实验后都很高兴。一切宴会旨在一种享受,但西方已将其发展成为一门艺术。这种宴会上还会有喝彩、音乐和讲演。而我所举办的小小的宴会也少不了这些,所以也有讲演的部分。轮到我讲话了,我站起来打算说几句。本来我已经想好了腹稿,只要几句话就能说完。可是讲完第一句话后就接不下去了。以前我读过关于艾迪逊的故事,他在英国下议院开始做第一次讲演时,重复了三次“我想”,后来再也接不下去了,这时有人站起来开玩笑说:“这位先生想了三次,可是什么也没想出来。”[35]我原想引用这段趣闻发表一番幽默的讲演,可是刚开始说就卡壳了。本打算讲得幽默风趣,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于是突然冒出一句话来就坐下了:“谢谢大家,谢谢你们好意接受了我的邀请。”

直到去南非后我才对这种羞涩有所克服,实际上,我从未完全克服过它。现在我依然无法即席讲话。一面对陌生的听众时便会犹豫,只要可能,能不讲话就不讲话。如今我还是不能而且也不愿和朋友们聚在一起闲聊。

应当说,这种天生的羞涩除了时常闹笑话外,倒是没有任何坏处的。对我而言,相反,这种羞涩对我确实有极大的好处。

讲话磕磕巴巴,一度使我头疼,现在却是我的乐趣,这一点最大的好处就是让我言简意赅。自然而然地,我便养成了约束自己的想法的习惯。现在我倒敢保证,我口中还是笔下绝不轻易出现一句思虑不周的话。我的讲演和写作中没有使我感觉遗憾的地方。因此也使我避免了许多差错,很少浪费时间。经验告诉我:沉默是追求真理的人所经历的精神训练的一部分。有意或无意地夸大、抹杀或篡改事实的倾向原是人天生的弱点,要克服它,沉默是必要的。一个很少讲话的人说出来的话通常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会审慎地衡量每一句话。在日常生活里,确有许多急于讲话的人。每当开会时,没有哪个会议主席不会为与会者递条子要求发言的事犯愁的。一旦准许一个人讲话时,他就滔滔不绝,总是超过时限,要求更多的时间,喋喋不休地讲下去。所有这种谈吐对这个世界实在没什么帮助,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我的羞涩确实保护了我,容许我成长,助我识别真理。

019 不诚实之害

四十年前,留学英国的印度学生还不算多。他们普遍有一种习惯,就是装成单身汉,尽管有的人已经结婚了。而英国的中学生和大学生都是未婚的,他们认为读书和婚姻生活是相互冲突的。在印度过去比较好的时代,也曾有这样的习俗,那时候的学生叫作“波罗摩恰立”(Brahmachari)[36]。然而到了近代,国内出现了童婚制度,英国人对这种制度闻所未闻。旅居英国的印度学生往往不好意思承认他们是已婚青年。他们不敢说实话的另一个原因是:如果被人知道了实情,便不能和他们所寄宿的那个家庭的姑娘出去玩或者一起嬉戏了。英国父母甚至鼓励青年男女一块儿出去玩儿,为的是年轻人能选到一个配偶,青年男女之间有所交往,互相联系是必要的。对英国青年而言,这是很自然的,但对印度青年而言,一到英国就在这种关系里放纵自己,其结果是不堪设想的。正如我们常看到的,一些印度青年经受不住诱惑,为和英国女孩子交往而过着一种不诚实的生活。对于英国青年,这种交往不算什么,但对于印度青年却极为不妥。我也受了他们的影响,毫不迟疑地冒充单身汉,尽管我已是有妇之夫,还做了一个孩子的父亲。不过我这样自欺欺人,并不觉得快乐。好在我的谨慎和羞涩使我没有陷入更深的泥潭之中。如果我不说话,是没有女孩子会愿意与我交谈或陪我外出游玩的。

我固然个性胆怯,却很谨慎。一次,我寄宿在文特诺一户人家里,那里有的人家有这样的规矩:主人家的女儿要带着客人外出散步。我就遇上了这样的情形,有一天房东家的女儿带着我去爬文特诺附近那些可爱的小山。我走路速度不慢,但我的女伴走得比我还快,她一面拽着我往前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话。我只是时不时轻轻地回一声“是”或“否”,至多也不过说一句:“是的,多么美!”她像一只小鸟一样迈着轻盈的脚步,我却暗暗地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就这样我们走到了山顶。但怎样再跑下山倒成了问题。尽管穿着高跟鞋,这位二十五岁的活泼少女竟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下山。我在山顶上扭扭捏捏地挣扎着下来。她站在山下笑嘻嘻地给我打气,还要上来拉我。我为什么这样胆小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跌跌撞撞地爬下山来。她却放声大笑道:“真有意思!”使我更加难为情。

然而我仍然无法避免不出问题,大概是神明要替我摆脱这不诚实之害了。我去文特诺之前,曾在布莱顿避暑胜地待过一段时间。那是我到英国的第一年,在那儿的一家旅店里偶遇一位中产阶级的上了年纪的寡居女士。旅店里的都是法文写的菜单,当时我还看不懂法文。我恰好和这位老太太同桌,她见我是外地人,知道我正在犯难,便马上过来帮忙。她说:“看来你是个外地人,不熟悉这里的情形。为什么不叫东西吃呢?”在这位好心的太太讲话时,我正一个字一个字地念菜单,打算问一问服务生这些菜的原料。我谢过她,告诉她困难的原因是我不懂法文,不知道哪些菜是素菜。

“我帮你,”她说,“我给你解释菜单,告诉你什么可以吃。”我高兴地接受了她的帮助。从此便与这位太太结识了,并成为朋友,在我留英期间和回国以后很长的时间内,这种友谊一直维持着。她给我她在伦敦的地址,还请我每周日到她家吃饭。有时她还找机会邀请我,介绍我和一些年轻的女子认识,引导我和她们交谈,以帮助我克服羞涩。尤为明显的是她常常引导我和一位与她同住的女孩交谈,还让我们二人单独交往。

最初我感到十分烦恼,既不会交谈也不敢开玩笑。但是老太太总是引导我,我开始学习了一些相处之道,不久后竟盼着每个周日,开始喜欢和这个女孩聊天了。

这位老太太的罗网越撒越大,她对我们的会面非常感兴趣。也许她对我们的交往早有计划。

这时我才进退两难。暗想:“如果早点把我已婚的事实告诉这位老太太,那么她就不会撮合我们两人订婚了。现在补救还不算晚。说出实情,就可免去以后更多的麻烦。”我怀着这种想法,给她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自从我们在布莱顿相识,您一直待我很好,如同母亲对待儿子一般照顾我。您大概觉得我应该结婚了,所以总把我介绍给一些年轻姑娘们。为了不惹出什么麻烦,现在我要向您坦诚,我实在不配接受您的深情厚谊。我早该在拜访您时就告诉您,我已经在印度结婚了。我知道在英国留学的印度学生总是隐瞒他们已婚的事情,我也照着他们的样这样做了。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补充说明,我是在童年时就结婚了,现在已经是有一个儿子的爸爸了。这么长时间了,没有告诉您这件事情,实在抱歉,可喜的是,现在神明给我勇气去说真话。您可以原谅我吗?我保证我绝没有冒犯您好意给我介绍的姑娘,我有我应守的规矩。您不知道我是一个有妇之夫,所以才有心撮合我们。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我必须说出实情。

如果您看完这封信后,觉得我有负您的深情厚谊,我绝不会抱怨。我将永远铭记您对我的热心和关怀。假若自此以后,您并不嫌弃我,依然把我当成值得关心的人,我当然高兴,并把它理解为是您进一步加深了对我的爱。”

读者朋友们能看出来,这封信并非一气呵成,而是经过了再三修改。实际上,它帮我卸下了心里的负担。不久后我就收到了回信:

“收到你那封坦白的信后,我们二人都很高兴,还痛快地大笑了一番。你所说的关于你的不诚实之过,是可以原谅的。将事实告诉我们也是对的。我还会继续邀请你来,希望你下个周日来时能为我们讲一讲有关你的童婚的故事,让我们再笑一场。我们的友谊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受到什么影响的。”

就这样,我成功地消除了不诚实之害。自此以后,我总是毫不迟疑地告诉别人我已婚的事实。

020 接触各种宗教

在英国第二年的年末,我偶遇两个通神论者,他们是未婚的两兄弟。他们和我谈起《纪达圣歌》[37]。当时这两兄弟正在阅读艾德温·安诺德爵士翻译的《天国之歌》,邀我和他们一起读原著。我深感惭愧,因为这篇圣歌的梵文或古吉拉特文版本我都没有读过。我不得不对他们说我没有读过《纪达圣歌》,但是我很乐意和他们一起读,尽管我的梵文水平很有限,不过仍希望可以通过原著来弥补看译本时可能会出现的讹误之不足。于是我开始和他们一起读《纪达圣歌》,其中印象很深的第二章的几行诗句,至今还萦绕在我的耳畔:沉迷于外在的感觉,必将受它的诱惑;诱惑生成愿望,愿望煽起欲火,熊熊欲火一旦燃烧起来,便会置一切于不顾,理智丧失,浩气无存,终至精神泯灭,身心同归于尽。

这本书是无价之宝,给我留下的印象日渐深刻,时至今日,我依然把它奉为圭臬。在我最烦闷时,它带给我莫大的帮助。我差不多读遍了所有的英文译本,最好的还是安诺德的译本。他忠实原著,读起来甚至并不像翻译稿。尽管和这些朋友一起读《纪达圣歌》,但当时并没有对它进行深入研究,直到几年后,我才每日必读这本书。

这两兄弟还向我推荐了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所著的《亚洲之光》,此前我只知道他是《天国之歌》的译者,直至读起《亚洲之光》,这本书甚至比《薄伽梵歌》还吸引我。一旦开始读起来,便爱不释手。有一次他们还把我带进布拉瓦斯基的住宅里,将我介绍给布拉瓦斯基夫人和贝桑特夫人。贝桑特夫人那时刚加入通神学会,我对她改变信仰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们也劝我入会,但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对他们说:“我对于自己本民族的宗教的认识也很有限,不想再加入其他宗教团体了。”我听从了这两位兄弟的建议,读了布拉瓦斯基夫人的《通神学入门》。这本书不仅激发了我阅读印度教典籍的愿望,还在我心中排除了传教士们宣传的关于印度教是充满迷信的宗教的观念。

大概就在这个阶段,在一家素食公寓里,我遇见了一位善良的基督教徒,他来自曼彻斯特。我们谈起了基督教,我把我在拉奇科特的一些经历告诉了他。他听后觉得很难过,说道:“我自己是一个素食者,也不喝酒。毋庸置疑,的确有很多基督教徒既吃肉又喝酒,但是吃肉喝酒都不是经文训示的。你一读《圣经》便知。”我接受了他的建议,他给我了一本《圣经》的复印本。我隐约记得他也常常卖《圣经》,便向他买了一本含有地图、索引和其他有用的附录资料的《圣经》。我开始读起来,可根本读不下去《旧约》。读完《创世记》后,一读后面的几章就昏昏欲睡。但是为了在人前炫耀我也读过《圣经》,我还是极为勉强地读完了其他部分,既无兴趣,也不求甚解。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民数记》。

然而《新约》却带给我不同的感受,尤其是《登山宝训》,简直说到我的心坎了。它完全可以与《纪达圣歌》媲美。我欣赏那句“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有人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让他拿去”,这使我想起萨玛尔·巴特说的“予我杯水,报以美食”那段话。年轻的我试图把《纪达圣歌》、《亚洲之光》以及《登山宝训》的训诫都贯穿起来。克己是宗教的最高形式的这个观点极大地鼓舞了我。

对这几本书的阅读,引发了我研究其他宗教导师生平的兴趣。一位朋友向我推荐卡莱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读罢《先知是英雄》那一章,我才了解先知的伟大、勇敢和简朴的生活。

刻苦攻读以准备考试这件事,使我几乎没有时间涉猎其他知识了,除了对宗教的这点认识以外,当时我已无力进行更多的研究。但我已做好打算,今后要广泛地阅读宗教书籍,以求对所有主要的宗教都有所涉猎。

对于无神论,我又怎能没有一点儿认识呢?每个印度人都知道布拉德劳和他所谓的无神论。我曾读过一些关于无神论的书,书名都忘记了,总之它们没有对我产生什么影响,我早已走出了无神论的撒哈拉沙漠。当时贝桑特夫人是社会上备受关注的人物,她也从无神论者转为有神论者,我读过她写的书——《我如何成为一个通神论者》。

大约就在这个阶段,布拉德劳去世了。他被安葬在沃金公墓。我参加了他的葬礼,我以为每个旅居伦敦的印度人都会参加。还有几个牧师也前往墓地,对他表示了最后的敬意。葬礼结束后,我们一起在车站候车,人群中有一个无神论者,诘问其中的一位牧师:“喂,先生,你相信上帝存在吗?”

“我相信。”那位善良的牧师低声答道。

“你也同意地球的周长是28000英里,是吗?”那位无神论者自信满满地笑着说。

“当然。”

“那么请你告诉我,你的上帝有多大?他在哪里?”

“好的,只要我们去感受,他就住在我们的心中。”

“行了,行了,别拿我当孩子哄了。”那位无神论者带着胜利的表情望着我们说。

那位牧师谦逊地保持沉默。这段对话加深了我对无神论的偏见。

021 罗摩给弱者以力量[38]

虽然我对印度教以及世界上其他宗教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我清楚当我经受着考验时,这一点点知识还远不能使我得到拯救。究竟是什么东西支撑着一个人经受考验,他是不会先有所感的。没有信仰的人,一定会将自己获救的事归功于机遇。而有信仰的人,会说这是神明拯救了他,是他自身的宗教修养或他的精神信条发生作用的结果。然而在他获救时,他并不清楚究竟是他精神信条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拯救了他。那些深信精神力量的人,不是也看见过精神也会被世俗折服吗?在经受考验时,所谓的宗教知识与得自经验的知识是不同的,它不过是戏言罢了。第一次发现靠宗教知识是无济于事的,是留学英国时。当时我太年轻,也说不上来是如何从以前经历的几次遭遇中得救的。但现在我已经二十岁了,已经有了做丈夫和父亲的经验了。

我记得我在英国的最后一年,也就是1890年,我和一位印度朋友应邀去参加在朴次茅斯举办的一次素食者会议。朴次茅斯是一个海港,驻扎着很多海军人员。那里的公寓住着许多名声不好的妇女,她们并不是真正的妓女,但是品行不端。我们就被安排住在其中的一个公寓。老实说,会议的组织者也不知道这里的情况。要在朴次茅斯这样的城市里区分住所的好坏,对于我们这种偶然来到的旅客是十分困难的。

我们开完会后,晚上回到寓所,吃完晚饭后大家一起坐下来玩桥牌,女房东也参加了,这是英国的一种规矩,哪怕是上等人家也是如此。每个玩牌的人一般要讲一些无伤大雅的话,可是我的朋友和女房东越说越不像样。我以前没看出来我的这位朋友是精于此道的人。我被吸引了,不由自主地加入了他们的谈话。正当我打算越出界限,放下手中的牌然后去做坏事时,我的这位朋友向我发出了警告:“你哪儿来的这种坏念头啊,我的孩子?离开吧,快!”

惭愧顿时涌上心头,我接受了警告,向朋友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想起在母亲面前立下的誓言,我立即从现场狼狈地、颤抖地、心慌意乱地逃回自己的房间,像一只猎物从猎人手心逃脱一样。

这是我印象中除了妻子以外第一次对异性触动了情欲。那一夜我辗转难以成眠,各种念头在脑中盘桓。我是否该离开这屋子?我是否该逃离这个地方?我现在在哪儿!如果我失去了理智,会发生什么?我决定今后要小心行事:不但离开这个公寓,而且要离开朴次茅斯。这次会议两天就开完了,第二天晚上我便离开了朴次茅斯,我的朋友在那里多住了几天。

我那时还不了解宗教或神明的实质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如何对我产生作用,我只是模糊地觉得那一次是神明拯救了我。我经历考验的所有时刻,都是从神明那里获得拯救的。如今我才了解“神灵拯救我”这句话更深刻的含义,但我并不能完全明白它的意义。只有更多的经验才能帮助我做更透彻的理解。但就我所经受的一切精神性的考验而言,我敢保证,无论是身为一个律师,还是管理公共事务、从事政治活动,都是神明在庇护着我。当一切希望都趋于幻灭时,即“孤立无援而全无安慰时”,神会在我不确知的某刻出现,给我帮助。不能将祈愿、膜拜、祷告算作迷信,它们是比饮食住行更为真实的行为。即使说只有它们才是真实的而其他一切都不真实也不为过。

这种膜拜或祷告不是长篇大论,也不是说说而已。它发自内心深处。所以,当我们的心灵达到“除了爱以外别无杂念”的境界时,我们会感觉到“无法用眼睛看到的天籁之音”穿透心灵。祷告是静默的。它本身是独立于任何外物的精神上的修为。我完全相信通过祷告是可以清心绝欲的,但要做到这一点,还是必须对神灵怀着谦逊的心。

022 纳拉扬·亨昌德罗

纳拉扬·亨昌德罗这个时候到英国来了。早就听说他是作家,我们也在印度国民大会的曼宁小姐家中见过面。曼宁小姐知道我不善于交际,每次去她那儿我总是默默地坐在一边,除了回答别人的问话外,自己从不吭声。于是她把我介绍给纳拉扬·亨昌德罗。他不懂英文,那天穿的衣服也很古怪——一条粗陋的裤子,一件皱巴巴的肮脏的帕西人(Parsi)[39]常穿的褐色外衣,既没打领带,也没有打领结,还戴着一顶有穗子垂下来的绒帽,留了一颔长须。

他个子不高,体格瘦小,圆圆的脸上布满了出天花后留下来的斑点,鼻子既不挺也不扁,老是用手抚摸自己的胡须。

这样一个样貌奇特、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在这个时髦的社会里自然特别醒目。

我对纳拉扬·亨昌德罗说:“久仰大名,读过您的一些作品,如果您愿意光临寒舍,我将深感荣幸。”

纳拉扬·亨昌德罗声音沙哑、面带笑容地回答我说:“当然可以,你住在哪儿?”

“斯多尔大街。”

“那我们是邻居呢。我想学英文,你可以教我吗?”

“只要我知道的,我都愿意教您,我会尽力效劳。如果您愿意,我可以到您那儿去。”

“那怎么好意思?还是我去你那儿吧。我还要带翻译练习本去。”我们就这样约好了,不久之后便成为好朋友了。

纳拉扬·亨昌德罗对于英文文法一无所知,他认为“马”是动词,而“跑”是名词。我记得诸如此类的笑话还很多。可是他丝毫没有为自己的无知而气馁。我的文法知识也有限,不能帮他学通。但说真的,他从不以自己不懂文法为耻。

他全然漫不经心地说:“我从来不觉得在表达思想时需要什么文法。你懂孟加拉文吗?我懂,我在孟加拉旅行过。就是我把玛哈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Maharshi Devendranath Tagore)[40]的作品转译成古吉拉特文的。我还希望把其他外文著作都译成古吉拉特文。你知道我很满意于我的译文可以表达出来原文的精神。别的人可能知识更丰富,将来可能做得更好,但是如今,不懂文法的我所能做到的也很令人满意。我懂马拉底文、印度文、孟加拉文,现在又开始学英文。我所缺的不过是丰富的词汇,你以为我的抱负仅止于此吗?别担心,我还要去法国学法文。我说过,语言是更广博的文学。可能的话,我还想去德国学德文呢。”就这样,他会说个没完,对于学外文和到外国旅行充满着无穷的兴趣。

“然后,你还要到美国去吗?”

“当然。不去见识一下那个新大陆,我怎么能够返回印度呢?”

“可是你要上哪儿去弄钱?”

“我要钱干什么?我又不像你那么时髦,我只求有吃有穿就行了。维持这种生活需求只要靠我写书和朋友们的接济就够了。我旅行时总是坐三等车的。即便去美国,也一样搭统舱。”

纳拉扬·亨昌德罗的简朴是十分自然的,同时他又是一个非常率直的人。他一点儿也不骄傲,只不过对于自己写作的才能过分在意了些。

我们天天见面,思想和行动常常不谋而合。我们都是素食者,又常在一起吃午饭。那段时间我正过着自己做饭,每周只花17先令的日子。有时我去他那儿,有时他到我这儿。

我煮的饭大多是英式的,他却是除了印度菜之外,一律都不爱吃。他顿顿不能没有黄豆汤(Dal)[41],我做的却是胡萝卜汤,而他始终不认同我的口味。有一次他弄到了一点地道的蒙豆(Mung)[42],煮好了带到我这里来一起吃,我吃得很爽。此后,我们之间经常交换食物,有时我把好吃的东西送到他那儿,有时他带美食给我。

当时,曼宁主教名声大振。由于约翰·伯恩斯和曼宁主教从中斡旋,码头工人的罢工才得以提早结束。我告诉纳拉扬·亨昌德罗,狄斯荣立十分赞赏曼宁主教的简朴。于是他说:“那么我一定要见见这位圣人。”

“他是大人物,你怎样才能见到他呢?”

“怎么会见不着?我自有办法。我必须请你以我的名义写封信给他,告诉他我是作家,想以个人的名义当面祝贺他对人道主义的贡献,再告诉他我不懂英文,所以带你同去,你当翻译。”

我照他的意思写了一封信。两三天后,曼宁主教真的回信约见我们了。于是我们一同去拜访这位主教。我穿上平日会客的正装,纳拉扬·亨昌德罗依然故我,还是从前那副邋遢打扮。我对他开起了玩笑,可是他却大笑起来:“你们这些文明人都放不开,其实大人物从来不关心一个人的外表,他们注重的是一个人的内心。”

我们进了曼宁主教住处的大厅。刚一坐下,便看见这位瘦瘦高高的老绅士走出来同我们握手。纳拉扬·亨昌德罗表达了他的问候:“我不想占用您太多的时间。久仰您的大名,特地来当面感谢您为罢工工人所做的善事。拜会世界名人是我的习惯,所以今天冒昧地打扰您了。”这自然是我帮纳拉扬·亨昌德罗做的翻译,他讲的是古吉拉特话。

“很高兴你们能来看我,希望你们在伦敦称心如意,也希望你们能和这里的人多来往。愿上帝保佑你们。”

说完这几句话,主教便起身和我们告别。

还有一次,纳拉扬·亨昌德罗穿着一件内衣,裹着一条“拖蒂”(Dhti)[43]到我这里来。

我那位好心的女房东开门后,便慌张地跑过来找我。这是一位新来的房东,她不认识纳拉扬·亨昌德罗,于是对我说:“外面有一个疯子要见你。”我连忙跑到门口,没想到就是纳拉扬·亨昌德罗,我吃了一惊。他却一如平常,脸上充满笑意。

“难道街上的小孩子没有追你吗?”

“是的,他们追着我跑。可是我不理会,他们也就不闹了。”

在伦敦住了几个月后,纳拉扬·亨昌德罗便到巴黎去了。他果然开始学起法文来,而且还翻译了法文书籍。我的法文程度倒是足够帮他校对译文了,所以他就常常将稿子寄给我看。严格地说,他那不算是翻译,只是写下了大意罢了。

纳拉扬·亨昌德罗最后果然实现了他访问美国的愿望。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弄到一张统舱船票。到美国以后,他有一次因为穿那件内衣和“拖蒂”上街,竟以“奇装异服”的罪名被起诉。

我记得他最后被判无罪开释。

023 大博览会

1890年巴黎举办过一场大博览会。我早就听说了关于这场博览会详细的筹备情况,也怀有热望想去看看巴黎。因此我觉得这时候去巴黎真是一举两得。这场博览会最吸引人的是一座高1000英尺左右、完全用钢铁铸成的埃菲尔塔。当然博览会上还展示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无疑这座铁塔是最突出的,因为那时人们还认为这么高的建筑物是很难安然屹立于地面的。

我早听说巴黎有一家素食旅馆,就在那里订了房间,住了七天。当时,我非常节省,无论是去巴黎的路上还是到那里以后的参观游览,全都精打细算。靠着一张巴黎地图和博览会的路线图指南,我步行游览了巴黎,这些工具足以指导一个人找到主要的街道和名胜古迹了。

关于这个博览会,除了规模宏大和品种繁多以外,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不过我还清楚记得埃菲尔塔,自己曾攀登过两三次,为了表明我也曾在很高的地方吃过饭,我花了7先令在塔上的第一层平台的餐厅吃了一顿午饭。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巴黎的古老教堂,它们的宏伟和肃穆令人难忘。巴黎圣母院的恢弘建筑、内部华丽的雕塑与精致的装饰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觉得如果人们心中没有充满了对于上帝的虔诚的敬爱,是不会耗费巨资来修建这么神圣宏伟的大教堂的。

来巴黎前,我就读过很多有关巴黎的时尚逸闻,这一点体现在巴黎的每一条街上。然而与此同时,那些教堂却醒目地屹立于这些繁华之外。当人们走进这些教堂,立即就会忘却门外的嘈杂与繁忙。

当人们从跪在圣母像前的人身边走过时,他们的神情态度就会转变为庄重而虔敬。当时我体会到自己体内的宗教情感也在升华,我觉得这样跪下来的祈祷者绝非出于迷信,跪在圣母像前的虔诚的灵魂膜拜的对象绝非那块大理石。他们心中燃烧的是热诚的爱,他们所膜拜的并不是石像,而是它象征的神灵。我觉得他们的崇拜不是减损了而是增加了上帝的荣耀。

我再提一下埃菲尔塔。直到今天我也不懂得究竟是为了什么要建它,当年我听闻的关于它的诋毁和褒誉都不少。我记得托尔斯泰就是批评它的主要人物之一。他觉得埃菲尔塔乃是人类的愚蠢而不是智慧的象征。他说烟草是最能麻痹人的麻醉品,因为一个有烟瘾的人敢犯一个醉鬼所不敢犯的罪;酒能使人疯狂,然而烟草却会蒙蔽人的心智,而使他沉迷于建立空中楼阁。埃菲尔塔就是在这种麻痹影响之下的产物之一。它不算是一件艺术品,不过是为了显示这个博览会的博大华丽而建。人们之所以争先围观,还以一登高塔为快,无非是因为它的新奇和庞大。实际上,它是博览会的玩具,我们还像小孩子那样,会被各种各样的玩具吸引住。这座高塔恰好证明了我们还具有容易被玩具所吸引的孩子的心态。这也许就是建造埃菲尔塔的用意所在吧。

024 当了律师又怎样

我去英国是打算当律师,一直到如今还没有谈到这个,现在该简单地谈一点儿了。

在正式当上律师之前,一名学法律的学生必须履行两个事情:一个是“持续的学期”,十二个学期相当于三年的时间;还有一个是通过考试。“持续的学期”意味着参加聚餐,每一个学期的二十四次聚餐必须至少参加六次。这种聚餐并不是指单纯地吃一顿饭,而是要求参与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表现自我,并在整个宴会过程中保持形象。当然,宴会上人人都是随意享用好菜、大喝美酒。一次聚餐每人要花2先令6便士到3先令6便士,即2—3个卢比。这个价位还算合适,如果是在外面的餐厅吃饭,光是酒钱就得花那么多了。对于我们印度人来说,如果我们还没有变得“文明”的话,实在无法接受酒钱超过饭钱。刚开始我也奇怪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后来就逐渐理解了。在宴会上,我常常不吃东西,能吃的只有面包、煮的马铃薯和卷心菜。最初这些东西我也不吃,我根本不爱吃这些;后来既然吃了,也就渐渐有了勇气要别的东西吃。

宴上提供给法官的食物往往比学生的好。有一个帕西学生,也是素食者,出于替素食者着想,我申请了只提供给法官席的素菜。这个请求获允了,我们开始从法官席上得到水果和蔬菜。

由于每四人一组便可以分到两瓶酒,而我不喝酒,所以人们都想拉我凑数,这样三个人就能喝两瓶酒了。每学期还有一个提供额外酒水的“盛夜”,除了葡萄酒和樱桃酒,还有平常没有的香槟酒。一到“盛夜”,我便特别受欢迎,到处都有人拉我加入他们。

当时我既想不通,而且一直也搞不懂,这种聚餐怎样使学生变得更有资格当律师。最初只有少数几个学生有资格参加这种宴会,因此他们就有机会和法官攀谈,发表自己的见解。这种场合有助于他们学会得体、优雅、精练的社交知识,而且还提高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可是到了我读书的那个时候,法官们自己分设一席了,像以前那样是不可能了。这样一来,这种教学体制便逐渐丧失了它的本意,然而保守的英国依旧保持着这种形式。

我们学的课程是容易的,因而律师们被笑称作“宴会律师”。人人知道考试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我读书时,考试有两门:一是罗马法;一是普通法。当时有指定的参考书,而且可以带进考场,可是很少有人去读它们。据我所知,很多人用一两周突击一下笔记,便可以通过罗马法的考试;普通法也只是需要花上两三个月的时间读一读笔记就可以通过。考卷十分容易,主考员的监考也很宽松。罗马法考试平时测验的及格率高达95%—99%,而最后大考也有75%或更多的人通过。所以大家都不怕落榜,更何况考试一年四次,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困难。

我对付这两种考试的办法只有一个。我想我应该读遍课本所有的内容,不读是错误的。于是花很多的钱去买课本,还决定读拉丁文版的罗马法。在应付伦敦大学入学考试时学到的拉丁文知识,对我很有帮助。尤其在我到了南非以后,很有用,因为罗马荷兰法就是南非的普通法。所以读贾斯丁尼亚的著作确实有助于我了解南非的法律。

经过了九个月的艰苦劳动,我终于读完了英国的普通法。布罗姆的《普通法》是一部体系庞大而且十分有趣的著作,我花了很久才读完。斯尼尔的《平衡法》很有意思,可是有一点儿不好理解。怀特和提德尔合著的《案例精粹》收集了很多重要的案例,有很强的可读性和启发性。我还怀着极大的兴趣读过威廉士和爱德华合著的《论不动产》以及古德维著的《论私有财产》。威廉士的著作读起来很像小说。回到印度后,我继续怀着浓郁的兴趣去读麦尼的《印度教徒法》,不过这里并非谈论印度法律书籍的地方,不再赘述了。

我通过了律师资格认定考试,于1891年6月10日取得了律师资格,并于11日在高等法院注册。12日我便动身回国了。

我内心的恐慌和束手无策并未因此告终,我并不觉得自己已经具备执行律师事务的资格。

要详述我这种无助的情形,只好另辟一章了。

025 我的不安

在英国取得律师资格并不算难,但是执行业务却很难。我倒是钻研过法律书,但是却没有学过如何执行业务。我曾经用心读过《法律通则》,但不知道如何应用在实践上。“使用自己的财产应使其无害于人”是其中一条格言,然而我实在不知道怎样把这个格言很好地应用于为我的当事人争取权益。我读遍了书中所有重要的案例,可是并没有在法律实践时给我多少信心。

而且,我根本没有学过印度法律,对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法律完全不懂,连起诉书怎么写都不知道。我曾听说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在法庭上大显身手的故事,倒是令我感觉奇异的是他是如何在英国学得这种功夫的。我并不奢望具有他那种敏锐的法学意识,但是我不确定自己今后能不能以这样的职业为生,这使我深深地不安。

我把这些困难告诉了身边的几个朋友,有一个朋友建议我去请教达达巴伊·奥罗吉。我说过,去英国时,本来身上带着一封给达达巴伊的介绍信,可是时间过很久了我才把这封信交出去,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麻烦这样的大人物接见我。只要有他的讲座,我便赶去坐在大讲堂的一个角落里听,等到大饱眼福和耳福后,便自行回家了。为了和学生建立更密切的往来,达达巴伊曾建立了一个学会,我常去参加集会,看到他对学生的关怀和学生对他的尊敬时,我心中充满了欣喜。过了一段时间后,我终于鼓足勇气把那封介绍信交给他。他说:“你随时都可以来和我谈心。”但我一直没去,我想只有万不得已时,才可以去麻烦他。所以当时我竟没有接受朋友的提议向达达巴伊说出自己的困难。我不记得是否还是这位朋友建议我去见弗立德烈·宾卡特先生。他是一个保守派,对印度学生的关怀充满了纯洁和无私的爱。有很多学生去向他求救,我也请他约见我,他同意了,我永难忘怀这一次会晤。他待我向朋友一样亲切,用爽朗的笑声驱走了我的悲观情绪。他说:“难道人人都应该成为费罗泽夏·梅赫达吗?毕竟费罗泽夏和巴德鲁丁这样的人总是少数。做一个普通的律师用不着非凡的本领。只要忠实勤奋,就足够维持生活了。也不是总能遇到繁难的案子。好吧,请你告诉我你都读过什么书。”

当他听说了我读过的少量的那几本书后,我察觉到他有点失望。但只是一瞬间,他的脸上很快又挂满了可爱的笑容。他说:“我知道你的困难在哪儿,你读的书不多,也不懂得人情世故,甚至连印度的历史也没有读过。这些都是做律师不可缺少的知识。身为一个律师,需要通晓人情,应该具备从一个人的长相中推断出他品格的能力,而且每个印度人都应该了解本国的历史,这与法律实践没有什么关系,而是你该有的知识。我觉得你大概连凯依和马尔逊的1857年兵变史[44]都没读过。你快去读一读这本书吧,我觉得你还得读几本关于人情世故的书。”这就是拉伐拓和申梅尔品尼克等人写的有关相貌学的书。

我十分感激这位令人尊敬的朋友。在他面前,一切恐惧全都走了,一离开他,我又不安了起来。“从一个人的长相中就可从看出他的品格”倒成了盘旋在我心中的一个问题,回家途中我一直想着那两本书。第二天我就买了拉伐拓的书,当时已经买不到申梅尔品尼克的书了。读过拉伐拓的书后,觉得它甚至比斯尼尔的《平衡法》还要艰涩难懂,而且索然无趣。我仔细研究过莎士比亚的长相,可是到底没有学会在往来于伦敦街头的人群中发现莎士比亚之流的人物的本事。

我并没有通过拉伐拓的书增长什么知识。宾卡特先生的建议对我的直接作用也很小,但是他的情谊鼓舞了我。他那明朗的笑脸深深印在了我的心里,我相信他说的,即费罗泽夏·梅赫达的高度敏锐的法学意识、超级好的记忆力和不凡的才能并不是每一个成功的律师所必需的;对于普通人而言,只要忠诚和勤奋便足够了。就这两个方面,我自问还算不差,自己多少有了点信心。

我没能在英国读凯依和马尔逊的书,但决心一有机会就马上读,最终在南非读到了。

带着一点点掺杂着无可奈何的既有憧憬又有绝望的复杂心情,我乘“阿萨姆”号轮船在孟买上岸。当时港口的风浪很大,我不得不乘一艘小艇停靠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