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合奇緣記(鈕祜祿氏)
鈕祜祿氏(一七八四—一八一九),名字未詳,或名瑞芸,禮部尚書恭阿拉(一七五三—一八一三)次女,嘉慶帝孝和睿皇后(一七七六—一八四九)妹。宗室肅親王永錫次子敬敍(一七八一—一八二六)室。能詩文詞曲,與清宗室存華(一七八三—一八五三)唱和,合集爲《處泰堂和鳴集》(清嘉慶二十二年存華序稿本)。撰《遇合奇緣記》傳奇,今存,實爲自傳,化名“桂仙”。傳見《鈕祜祿氏家譜》。參見戴雲、戴霞《傅惜華的硏究著述及其戲曲收藏》(《文學遺產》二〇〇六年第五期)、鄧丹《稀見清代女作家戲曲二種敍錄》(《戲曲藝術》二〇一〇年第二期)、鄭志良《雖說是奇緣,其實是孽緣——清宗室曲家存華與〈遇合奇緣記〉考論》(《文學遺產》二〇二〇年第三期)。
《遇合奇緣記》傳奇,未見著錄,現存嘉慶二十五年(一八〇二)朱墨稿本,《傅惜華藏古典戲曲珍本叢刊》第八三冊據以影印。
遇合奇緣記序
闕名[1]
嘗謂有天地卽有陰陽,有陰陽卽有夫婦,是以君子之道,以夫婦爲造端也。上古草昧初開,儀文未備,情緣義起,禮自心生。窈窕之思,未必是父母之命;虞賓之納,幾曾聞媒妁之言。所以鼓瑟鼓琴,宜家宜室。牆茨之醜無多,中媾之辱甚少。後世婚禮肇興,雁文大備,防之愈嚴,犯之尤甚。何以故?弊生於繁禮之中,變起於人情之外。燕婉之求,定不喜戚施之得;荇菜之咏,必非爲嫫母之思。此理之不待辯而自明者耳。
有桂仙夫人者,以咏絮之鴻才,塡《金縷》之豔曲。編年紀事,運史筆爲香奩;彙古鎔今,記幽情於優孟。悲歡離合,譜入聲歌;禮樂衣冠,登諸場上。寔人寔事,直筆直書。蓋以忘身取義,何妨一道並行;舍己從人,矢諸二天必報。眞名士自取其風流,假道學甘從其指摘。五就湯,五就桀,誰曰不然?爾爲爾,我爲我,又焉能浼?況乃繡窗筆墨,祗圖知己陶情;金屋聲容,非爲他人悅目。旣不災乎梨棗,又不譜於氍毹。作記者卽記中之旦,觀戲者卽戲內之生。空谷生香,孤芳自賞,此則我桂仙夫人塡此《遇合奇緣》之本志也。
惟是《霓裳》麗句,空埋沒於月中;紅葉新詞,不飄流於宮外。璞石韞玉,誰見山輝;濁水藏珠,徒增川媚。縱殉情郎之墓,地府成雙;不傳石室之經,人間缺典。此又余日夜懷思而無可如何者也。嗚呼!豐城劍氣,豈終無出現之期;洛水圖書,自應有呈禎之日。是所拭目而望於後人也。因亂之以詩曰:
禮越遏情情更深,鍾情士女古如今。舜妻姑祖寧非聖,孔見南威豈爲淫。情自中生天所賦,禮緣外起法相禁。欲求情禮能兼到,會向《奇緣記》裏尋。
遇合奇緣記凡例編列於左,計開十六條
存華[2]
一、凡作傳奇,必有幾齣武戲,參錯其間,一則爲生、旦稍歇,二則爲熱鬧場面。此記惟傳寔事,故不敢附會武事也。
一、此記惟述兒女私恩,凡有關係國家政事者,無論得失,不敢附入。
一、此記皆係生、旦寔錄,故必生、旦同場,始入記傳。其餘生家私事、旦家私事,概從刪減。
一、《閨思》一齣,有旦無生;《館憶》一齣,有生無旦。是皆彼此相思,雖不登場,寔有其人在焉。
一、《寇驚》一齣,欲敷衍武事,抑又何難?然因其有關國政,故僅就驚劇之壯點染。
一、前四齣原係楔子,故有神、佛、仙、鬼出場。旣入正傳,不敢以妄誕矜奇也。
一、本記皆按年編錄寔事,故無所謂埋伏照應,虛張聲勢之處。
一、上下場詩,有用舊詩者,有集舊句者,有自作一首者,要皆看其文勢之自然,不能一定。
一、塡詞不按元人故套,興到則塡,惟取其可歌可咏,以成段落。然譜入九宮,依然吻合。
一、詞用大字正寫,詞中帶白者,用小字旁寫。
一、白用大字低一格正寫,白中帶科介者,用小字旁寫。曲牌名、詩曰、歌曰,皆用紅字寫,以期便於觀覽。
一、《作記》一齣之後,生、旦皆在中年,應續之事正多。以俟後之才人,另成續編,閨中筆墨,正不妨悠然而止也。
一、記中雖有淨、丑登場,凡一切粗俗鄙厭,插科打混,匪言濫語,一概不入。
一、記中稱呼不敢率眞,無非夫子、夫人,相公、小姐,哥哥、妹妹,媽媽、姐姐而已,識者自明。
一、衣冠仍用古制,蟒袍玉帶,鳳冠霞帔,紗帽圓領等服色。奴婢亦用裙衫、背心、束帶、繡履等類,一別時粧。
一、聲調皆用蘇白崑曲,雖有【北新水令】、【北點絳脣】等幾折,均非弋腔。
嘉慶戊寅季春上浣,韞齋筆記[3]。
(《傅惜華藏古典戲曲珍本叢刊》第八三冊影印清嘉慶間朱墨稿本《遇合奇緣記》卷首)
遇合奇緣記後跋
存華
嗚呼!自作記之後,夫人卽絕筆矣。問其故,則笑而不答。求其詩古文詞,片紙隻字,皆吝而弗與。未二年而修文天上,可勝悲哉!豈彼蒼之定數,僅令留此一記,以爲人間之夢幻泡影乎?是又不可知也。然讀之則傷心,置之則未忍,談之則無人,刻之則不敢。將抱此以爲殉乎?是使錦心繡口,後世無知音也。可奈何?思之思之,鬼神通之。俟余罷閑之日,諒擇一二同志之友,於花朝月夕,酒後燈前,讀之、玩之、評之、注之、歌之、咏之,以不傳之傳而傳之。使記內之生、旦、淨、末、外、貼、老、丑,以至鸚鵡金鈐,凡屬含生賦者,一併同垂於不朽焉,斯亦庶幾其無憾矣。
庚辰三月[4],總角盟兄櫝珍氏抆淚跋。
(同上《遇合奇緣記》卷末)
[1] 此文當爲存華撰。存華(一七八三—一八五三),生平詳見本卷後文箋證。
[2] 存華(一七八三—一八五三),字韞齋,愛新覺羅氏,滿洲人。嘉慶七年壬戌(一八〇二),中式翻譯舉人。八年癸亥(一八〇三),中式翻譯進士,授禮部主事,因迴避候缺。十三年(一八〇八),補授副理事官。次年調補戶部緞匹庫員外郎。因失察,降捐筆帖式。道光五年(一八二五),補放正白旗蒙古副都統。十二年,調補寧夏副都統。十八年,補放廂藍旗蒙古副都統。十九年,因寧夏任上克扣兵餉案革職,次年謫黑龍江,二十五年,放歸。與鈕祜祿氏唱和,合集爲《處泰堂和鳴集》(嘉慶二十二年序稿本),著有《慎修堂外集》(稿本)、《塞上同人集》(稿本。以上三種,清華大學圖書館藏)、《秦游記》(附《慎修堂詩稿》,《稀見清代四部叢刊》第九輯第四二冊影印稿本)。恩華《八旗藝文編目》著錄《歷代災祥考》、《讀書雜記》二書,云:“字韞齋,餘俟考。”此韞齋疑卽存華。撰雜劇《龍江守歲》,《清代雜劇全目》著錄,現存清道光間朱墨稿本。傳見咸豐四年(一八五四)鑲白旗第三族族長宗室受綸奏折《爲呈報鑲白旗已故寧夏副統宗室存華履歷事》、《愛新覺羅宗譜》、《玉牒》甲冊、《大清國史人物列傳及史館檔傳包傳稿》等。參見鄭志良《清宗室曲家存華與〈遇合奇緣記〉考論》。
[3] 題署之後有陽文方章“韞齋”。
[4] 庚辰:嘉慶二十五年(一八二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