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城市的文学想象与民族国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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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观念建构的民族国家

现代城市的文学构形与民族国家观念的生成,都是国家和城市被“打开”的结果。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国门被打开,城市亦被打开。传统中国城市有城墙和护城河,空间封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中国城市皆曾如此。现代城市是敞开、流动的。在殖民入侵和中国主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城市的城墙被拆除。最早被拆除的是天津卫的城墙,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后,拆除了天津城墙,在原城墙的地址上修筑了四条马路。1906年,汉口城的城墙开始被拆除,并修筑马路与毗邻的英租界相连。1912年,上海县城的城墙被拆除,并在城墙的地址上修筑马路,电车可以由法租界直通华界,华界与租界在空间上相互敞开。拆除城墙,敞开城市,是民族国家在世界文明竞争的格局中,所采取的城市空间调整策略,由此,城市成了中外交流、较量的场所和民族国家观念表达的空间。

梁启超感叹历朝历代的“中国人之无国家思想”,他认为国家思想体现在“对于一身而知有国家”,“对于朝廷而知有国家”,“对于外族而知有国家”和“对于世界而知有国家”[29]。传统的忠孝观念使得中国人有家、有朝廷,而不知国家。在世界交通、“天下”转变为“万国”之前,华夏中心观阻碍了从“国家”层面对外族和世界的认知。国门、城门打开之后,在中国城市中才普遍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观念。根据条约在中国城市的内外设置领事馆,辟设租界,开公司,建工厂,办报,驻兵,传教,这一系列的举动,使得外族、外国进入中国之内,进入城市之中。城市的新变教给了城市人“对于外族而知有国家”和“对于世界而知有国家”的观念。

一般而言,“民族国家”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民族作为国民主体所构成的国家,是一种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是相对于传统朝代国家而言的现代国家。对现代民族国家的追求,既体现在器物、制度的变革,更体现在观念的更新,“民族国家观念”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族国家观念”是指对自我民族和国家的情感、立场和认识,并涉及对其他民族或国家的情感态度和价值判断。要理解“民族国家观念”,首先得厘清“民族国家”概念。“民族国家”是由“民族”与“国家”两个词语组合而成的概念,二者的意指有所不同。孙中山认为,“由于王道自然力结合而成的是民族,由于霸道人为力结合而成的便是国家”[30]。西顿-沃森把“国家”看作“法律上的政治性组织”,把“民族”看作“某类人群的共同体,其成员依靠团结观念,共同文化和民族意识联结在一起”[31]。杨剑龙、陈海英对“民族”与“国家”概念做出了更清晰的区分:“从民族和国家的概念可看出,民族更多偏重于地域、文化及心理认同,是一个文化学、人类学的概念”,“而国家更多偏重于地理、政治和军事,通常来说一个完整的国家必须包含主权、领土和人民三要素,是一个政治学上的概念。”从词语结构来看,“民族国家”可以看作并列结构,也可以看作偏正结构。看作并列结构时,“民族”与“国家”各有其意义指向,二者在文化与政治实践中可分可合。看作偏正结构时,“民族”是“国家”的限定词,民族国家“特指国家形态中的一种,作为一种特定的国家形式,它是文化与政治的结合,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共同体”[32]。因而,“民族国家观念”既可理解为关于“民族”和“国家”的观念,也可理解为关于“民族的国家”的观念。如此解释“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观念”,乃出于对近代以来中国思想文化发展中“民族”与“国家”缠绕关系的理解。

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从国家性质看,“国家”前面是否需要加上“民族”来限定,尚存在争议。张中良就认为,以西方的“民族国家”概念来框定中国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并不合适。[33]但是,在现代思想文化的发展进程中,知识分子和权力组织频繁地借用民族话语来反帝反殖,维护国家主权和人民利益,凝聚国家向心力,确立政党权力的合法性。因此,讨论城市想象时,使用作为观念建构的“民族国家”概念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对“民族国家”的理解,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

中外学者在理论上对“民族”和“国家”概念的阐释,观点纷呈。对“民族”的定义,可以区分为强调客观因素(如语言、身体、习惯、宗教、地域等)和强调主观因素(如情感、性格、认同等)两种类型。[34]就客观因素而言,血统、历史、文化和语言等通常被认为是确定一个民族的基本要素。孙中山把民族的形成“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35]。吉尔·德拉诺瓦认为“自身,承袭某一血统、生于某一地、某一语言,甚至某一道德:这些就是民族的词源学组成部分”[36]。就主观因素而言,最流行的看法为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安德森把“民族”界定为“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37],认为“资本主义、印刷科技与人类语言宿命的多样性这三者的重合”[38],使民族作为想象的共同体得以实现。安东尼·史密斯则兼顾主客观因素,把“民族”定义为:“具有名称,在感知到的祖地(homeland)上居住,拥有共同的神话、共享的历史和与众不同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员拥有共同的法律与习惯的人类共同体。”[39]客观、自然的民族观与主观、建构的民族观,以及主客观融合的民族观,在近世文明发展和社会变革中皆有其现实依据,也各有其理论限度。自然出现的、由出生所决定的民族特征,在城市中形成了黄种人与白种人、华人与洋人、中国人与日本人相分的观念现实,构成了城市人群在文化接触时自发的、原初的情感和立场。“城市经常以换喻的方式现身,比如体现为人群。我们通过人群看见城市”[40]。城市人群的构成与权力关系,是民族观念通常的现身方式,作家对之的叙述态度基本一致。

民族观念所具有的文化活力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强势参与,是在“民族”成为一种“主义”之后才发生的。“民族主义”有着民族自治、民族统一和民族认同三个基本目标,可以定义为:“一种为某一群体争取和维护自治、统一和认同的意识形态运动,该群体的部分成员认为有必要组成一个事实上的或潜在的‘民族’。”[41]当“民族”被看作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政治团体,进而与国家、政党、阶级等政治组织以及近代殖民运动相关联时,“民族”就成了一个聚讼不已的概念,城市则成了民族话语的角逐场。民族主义主要是对外的情感和观念,而现代城市是中外民族接触的主要地带,日常生活和各类空间都可感受到华洋冲突和民族屈辱。这就使得文学中的城市想象,所包含的民族主义观念混合着自贬与自尊、改造与复兴、仇外与媚外的态度。中外民族在身体、语言、习俗、信仰等自然属性和文明观念上的差异,叠加外侨的种族歧视和殖民霸权,激发、培育了城市人群复杂的民族意识,民族主义因而构成了城市想象的重要情感和观念来源。萧乾的《皈依》、彭家煌的《Dismeryer先生》、朱自清的《白种人——上帝的骄子》、郭沫若的《月蚀》、陶晶孙的《毕竟是个小荒唐了》等作品,在民族意识与殖民话语的交织中,叙述了民族压迫和文明冲突中的个人境遇。在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对现代民族国家的追求过程中,“自然”的民族根据启蒙、革命、反殖、抗日的要求,被不断“建构”为“主观”的民族。

然而,中外人士的观念在城市中交流碰撞,也扰乱了城市人群原初的文化身份和民族认同,语言、服饰、生活、习惯、信仰等作为民族“共享的特点”,在民族内部一些成员身上(如:新式知识分子、买办、西崽、华人传教士)发生了程度不一的变更,变更的结果是向(欧美)异族靠拢,民族主义因此不仅面临对外的问题,也面临内部分化的问题。可以说,正是民族主义把民族卷入文化共同体建构和国家权力分配的竞争中,从而成为推动中国近百年来变化的“一个最大的动力”[42]

“国家”是难以描述的,因为“我们从来无法实实在在地看见国家。我们最多可以看见‘政府’这个具体个人的聚合,它在某一个时间点上表示着国家的存在”[43]。关于“国家”的界定有许多种说法。1932年翻译出版的《政治学原理》一书列举了西方学者关于“国家”的几个定义,[44]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大致是把领土、政治组织、政府、人民等作为国家的组成要素。这些解说倾向于把“国家”实体化,但是忽视了“国家”作为一种观念意识的一面,而这一面正是文学书写与城市想象驰骋的领地。

“国家”既是实体性的,也是观念性的。有学者从法学角度对“国家”进行解读,认为“政府根本是和国家不同的,因为前者是许多官吏的集合体,而后者是包含社会或民族的政治状况的一种假定的实体”,是“一个集合的人”,“是必须由我们的自觉加诸我们的一种总合”,“国家本身,除被认为一种法律的或政治的实体外,没有实物”[45]。《社会中的国家》一书把“国家”既看作具有凝聚力与控制力的观念,又看作“国家各个组成部分的实际实践”,并指出二者之间存在裂隙和抵触:“国家观念隐示了一种单一的道德体系,一种标准模式,一种做事的正确方式;而实践则意指多种表现类型,以及可能包含许多关于什么是正确行为方式的观点”[46]。陈独秀也看到了“国家”意指的裂隙,他从阶级革命的立场指出,在一个国家中,“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横断的社会之存在,抽象的整个国家是不存在的”[47]。正因为“国家有抽象的一面,文学能发挥语言的魔力,把国家加以人格化、情感化和形象化,以城市来隐喻国家即为其中的一种方式。这与现实中城市的国家隐喻相互促进。民国时期的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都曾对城市空间进行国家隐喻化改造。民国建立后,北洋政府着手改造北京,打破帝制时代北京的封闭空间结构,解除皇权在道路、城门、园林等空间的独占权力,向公众开放,通过空间的解禁来宣传民国新的思想观念和政治制度。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建造中山陵、中山路,把党国观念寓于城市空间格局中;国府迁渝后,又在重庆建造“精神堡垒”,以民权路、民生路、中华路、中山路等名称对街道进行重新命名,以彰显战时国家观念;在上海,国民党政府则试图通过确立空间的优势来对抗西方的空间殖民主义。[48]

作为观念构设物或人格化的“国家”需要通过历史追溯、政治宣传、文艺表现等来建构。尽管统治集团希望各类文本强化国家观念的凝聚力与控制力,但“国家即一个争议的场所”[49]。对于文学分析与城市想象研究而言,恰恰需要在观念的差异和冲突中寻找其背后的意图,以捕捉文学的观念动向和社会的思想结构。因此本书更关注相对意义上的“民国”。正如《近代国家观念》的两位英译者所指出的那样,“国家是一个相对的名词,这是很明白的。在团体内还有团体,每个团体以一种关于正义的同意为标志”[50]。一些分歧和例外的情形往往更能引起我们的兴趣,如左翼作家、通俗作家、自由知识分子想象上海时家国观念的分野,再如本书将讨论到的天津租界的“小洋鬼子”把祖国当他国的情形。在城市想象中,“国家”与“城市”一样,是一个问题汇聚场和观念触发器。

国家比较抽象,普通民众难得有切己感,而民族能够“使用生物隐喻来赋予社会存在以生命的、有机的色彩”[51],因此经常借用民族的生物隐喻和文化认同机制来表达国家观念,把国家危机、生存的问题转换为“民族危机”“民族生存”的问题。“民族”涉及祖先、血脉、语言等共同记忆和与生俱来的特点,以及个人对土地的情感,故能有效激发国民的文化认同,产生患难与共的感受。民族主义在近代主要作为政治观念与实践而存在,用于排满、反帝、革命、独立自强、国家统一等政治行动,其目的在于建立、巩固现代国家。民族主义之所以甘愿被国家观念征用,不仅缘于殖民时代的种族说深入人心,亦表现为近代的社会革命和国家建构一直宣传民族主义。而中国政府对民族主义的征用,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中国的“家国一体”观念,由家族而民族而国家,构成了完整的情感和语意逻辑,在特殊的语境尤其是战争年代,这种情感愈发深厚。

但是,“民族”也潜藏着拆解“国家”的力量。正如吉尔·德拉诺瓦所指出,“若没有与高于民族概念的政治目的,如政治平等和公共自由等结为一体,民族观念传播的机制或许会以更快、更深刻的方式分裂世界”[52]。孙中山领导的近代革命因此把“驱除鞑虏”与“恢复中华”“建立民国”联系在一起。当“国家”与“民族”结盟,国家内部的矛盾则暂时退居其后,尤其是国家安全受到外部威胁时。这时,“国家”在表意上可以向“民族”滑动,正如“中华”与“中国”存在复指关系,“国家”从而隐含了民族的凝聚力,通常“用于遮蔽次于国家层次的冲突:种族或人种群体之间的冲突,地区之间的冲突,或围绕权力或意识形态问题的冲突”[53]。这也是南京政府成立后即大力提倡民族主义的原由,它想以此消除军阀割据和阶级斗争问题,稳固中央政权,推进党国一统。而左翼知识分子正是以阶级观念来洞穿民族主义的欺骗性,他们意识到“国家”与“民族”的观念结盟后对阶级意识的遮掩,故左联在“九一八”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即宣告:“中国的工人现在没有祖国”,“只有苏联是我们的祖国”,并号召中国的士兵、工人、农民反对“自己民族的政府,自己民族的豪绅地主阶级”,同时“反对帝国主义的战争”,进而“创造自己的祖国”[54]

在反殖民、无产阶级革命、种族主义、世界主义、中华复兴、全面抗战等观念的裹挟之下,现代知识分子关于民族国家的思考生发出繁复的观念形态,这些观念形态与城市想象之间构成了相互促进、相互质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