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和你同居一些日子
白思恒曾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婚姻,可轰烈其实只是把原本应该分摊在几十年才完全宣泄的能量在短时间内释放而已。那段婚姻不到三年就无疾而终。
研究生毕业后,白思恒并没有直接回国却跑到欧洲成了一个背包客,虽然白老早就替他铺好了往后事业的路,可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并不甘心一辈子活在白氏企业的荫影下,所以他选择了通过游历来最终认清自己的未来。
不过他的背包客生涯维持了几个月不到的时间就结束了,因为他在瑞士的一个滑雪圣地认识了一个旅居日本到瑞士度假的中国女孩。女孩在白思恒的眼里总像是一团炙热的火,可以直接融化阿尔卑斯山上千年的冰冠。
那年白思恒在Zermatt镇上的一家漂亮民宿做小工,这个镇上接待的几乎都是准备上山滑雪或者滑雪完了下山的游客,冬天是旺季特别的繁忙。
他是从法国过来的,在一个地中海最北端的小地方呆了整整一个夏天,工余的时间把什么风帆,滑浪,独木舟等等玩得差不多成专业运动员后就跑到瑞士继续他的背包生涯。
身体里运动细胞泛滥的白思恒,所有的运动项目对他而言都有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所以来了Zermatt以后他就迷上了滑雪;而他也真的很有运动天赋,所以很快地成了滑雪高手。
女孩来游玩的时候直接住在滑雪场附近的一家酒店。每天早上和傍晚跑这跑那,在不同的角度为那座犀牛牛角一般的Matterhorn拍照,下午会到滑雪场滑雪,晴朗的晚上跑到酒店外面拍银河,玩得有些不亦乐乎更流连忘返。也许基于自信,每次滑雪的时候她都在高级滑道上滑得如穿越花丛的蝴蝶般畅快。
兴许世界上很多人和事都是因为一些故事才会把两根原本不相交的平行线拽到一起。
那天女孩正滑得舒爽,却不知道被藏于积雪中的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在半山腰处飞出去老远,憋在胸口的一口气呼不出来直接晕了过去。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平常安保很好的滑雪场在那天竟一点没发现她出了事故,而那天不是假日,滑雪的人不多,她倦在厚厚的积雪堆里好长时间却没有被人发现。
白思恒因为那天游客不多而轮到了休息。和往常的休息日一样,他一早就离开家坐上了往来于山脚和山顶的橙色小火车。
在这里安顿好了以后,他把每个假日都用于和各条冰雪滑道斗法,那种高速滑行引发的肾上腺素暴增所带来的快感,每次都让他无法自拔。
滑到半山腰,他发现了蜷缩在一处的她,连忙过去一阵子拍打和人工呼吸。其实她连皮外伤都没有,只是岔了一口气,被白思恒折腾几下,气跑出来后,人便醒转了。
或者年轻的男女本来就自带着阴阳两极的吸引而女孩长得如他梦中情人一模一样,又或者救命恩人的光环让白思恒本来英俊的面庞更显得灿烂,更或者两个人命中就有这么一段缘分。当天晚上他没有下山,反而陪着女孩在那家修建得如占山为王强盗窝般酒店的餐厅里共进了晚餐,半夜里更应女孩的邀请陪着女孩跑到酒店附近一个小湖边上看银河。
情人的念想是星星的光,而漫天的星斗就是用念想编织而成的网把观星的人紧紧地拢到一处,高山上刀削般凛冽的风更让两个人有意识或本能地紧紧搂在了一起。下半夜,他们俩就在女孩的房间里那张并不宽大却绝对柔软的床上经历了一场声嘶力竭的角力,完全顾不上3100米海拔空气稀薄,更顾不上Matterhorn的尖顶投在房间小窗上偷窥的目光。
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女孩就住在白思恒租住在Zermatt镇上的房子里。以前白思恒总觉得房子旁边那条乳白色河水湍急流淌的声音在寂静的晚上很让人烦躁,可自从女孩子住进来后反倒成了最好的摇篮曲。
很快地,两个人都觉得非卿莫娶,非君不嫁。于是冬天还没有过完,白思恒就结束了他的背包生涯陪着女孩去了一趟日本后回到了国内。一番折腾后,女孩成了白太太,而白思恒成了白氏企业一枚最基础的齿轮。
女孩本质很浪漫,他们相识的过程更是浪漫。按白思恒的条件,婚后的生活想怎么浪漫就怎么浪漫。可他骨子里就是一个最不浪漫的工作狂,当他决定接替老爸继续做大白氏企业的时候,巴不得每天有48小时可以掰着使用,所以这段婚姻从开始的时候就注定了要提早夭折的命运。
婚后不到三年,他觉得她活得累连带着自己也累,她更觉得他木讷弄得自己也不洒脱。于是,某一天她留下一封长长的信附着一份签了字的离婚协议就潇洒地走了。
或者是对第一次婚姻的敬畏,又或者认同邓凯的说法,不仅程序员,工作狂也不该谈恋爱不该结婚不该生儿育女。所以每次当他们八卦他女朋友的时候,白思恒只有一个想法:
逃,赶紧逃,逃得越远越好。
下午一点多刚吃完午饭白思恒就坐到了邓凯咖啡厅那个靠窗的位置。反正无心做事,坐在这看着窗外各式各样的人流发呆也算是一种身心的放松。
邓凯的咖啡厅一如既往地在这个钟点没有其他客人。不过白思恒坐那却把邓凯弄得有点儿慌了神:这两天咋搞的,两个生意上的最佳拍档竟不约而同地坐在同样的位置,做着同样的事情。心里头求爷爷告奶奶一百多遍,千万别再出事。
不过,他的成功就在于,不关他的事,他绝对不主动去八卦。所以,把白思恒最喜欢的咖啡送过去后,他又自顾自和他的咖啡豆战斗了。
两点差一分,林逸虹到了。
她从网约车上下来的那一刻,立即就抓住了白思恒的目光。不是白思恒好色,而是她整个人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吸引力,让白思恒的双眼从她站在路面上的瞬间一直到隔着桌子站在他面前的那一秒钟就没有离开过。
白思恒一直认为自己的前妻很美,起码是百分百契合自己梦中情人的模样。可不知怎的,再次见到林逸虹的时候,他的心脏居然有点儿久违了的狂跳感觉,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也很不习惯。
林逸虹没有穿制服,穿了一件薄薄的短袖白色高领紧身毛衣,把整个人的曲线弄得有点夸张而且上半身和双腿的比例有点失衡,一条色彩斑斓的大方巾披在双肩在胸前扎成一个蝴蝶结,下面穿了一条弹力的浅蓝色牛仔长裤,乌黑的长发自然披在背后,脚上穿了双白色运动鞋,背上背了个黑色的皮革小双肩包,手上拖了个黑色的行李箱。
在她推门进来的时候,邓凯并没有特别留意,甚至连林逸虹对着他点头示意也没看到。可当她走到白思恒桌前,邓凯的心却无来由又是一紧,暗自咒骂自己乌鸦嘴。
林逸虹也有些误会,当她走到白思恒面前的时候,发现这个男人用他的双眼盯着自己,既没有站起来打招呼也没有说话,以为他没有认出自己,于是把口罩脱了下来后说道,“白董,您好。”弄得白思恒很是尴尬,连忙站起来伸出右手,说道,“哟,实在抱歉,林警官不穿警服还真的一时没反应过来。”林逸虹看见白思恒伸出的手也很自然地把自己的手伸了过去,两人轻轻握了一下手后,白思恒连忙招呼林逸虹坐下。
其实,到了这会儿,白思恒才有机会清楚看到林逸虹的面容。
林逸虹属于美女的范畴,可与中国传统审美的美女不同,她有点像西方的女孩,棱角鲜明,眼睛很大,鼻梁高挺,鼻子却小巧,嘴唇有点厚,可五官配在一起又显得很是和谐。皮肤在白色毛衣的映衬下更显得有点发红,如经常晒日光浴造成的浅棕色。
也许昨天的阴影过于强烈,这个时候邓凯拿着本菜单走了过来,问道,“这位小姐想喝点什么,要不要试试我们家新进的哥伦比亚咖啡豆?”林逸虹转头看着邓凯笑着说,“邓先生难道不认得我了?”搞得邓凯愣了起码三十秒才想起来,“噢,原来是林警官,我还以为有人要来绑架白董呢。林警官想喝什么?我请客。”
“我说邓老板,你怎么这么不地道?我来这么多次从没听过某人说请客,美女来了就这么大方,有企图吧?”白思恒终于等到机会化解自己刚才的窘态。
“白老板,如果你是女人,我准保天天给你免费咖啡。怎么样,想不想去帮衬一下我那个做整形外科的同学?”邓凯回应道,
“滚一边去,几杯咖啡就想让我变性,美不死你。哦,对了,林警官,邓老板吹牛不行,可冲调咖啡的手艺却真心是超一流。”白思恒虽然打趣邓凯,可也没忘了帮他推销。
“那好,请邓老板帮我弄一杯你认为最好的咖啡吧。”林逸虹说道,
邓凯走开了后,白思恒问道,“案件今天有没有进展?”
“有一些进展,但是实质性的进展却不多。”林逸虹回答道,“不过,我今天约你出来谈的目的不是为了和你说案情。”
“那你要和我说什么?”白思恒一下子被弄出了兴趣。
“我想这段时间做你的女朋友,住在你家,和你一起上下班,一起出席你的商务应酬。”
林逸虹略带沙哑的声音仍然是波澜不惊,可不知道为什么传到白思恒的耳朵里竟让他觉得原本已经乱跳一气的心脏一下子就蹦到嗓子眼。本来打算说些风趣的话作为回应,可总卡在咽喉处怎么努力也吐不出来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