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鬼王娶亲
片刻沉默后,王尘忽然摇头笑了笑。
念头通达间,王尘转身朝着任城隍拱手拜道:“多谢任城隍解惑,先前多有得罪还请城隍勿怪!”
既已知晓此中关节,那自己先前的态度就有些孟浪了。
现在想想,自己不知其中关节,只是自顾自的为其下了定论,确实不该。
人力有穷时,神亦如此。
有心无力之下,对他人又何必过于苛刻。
至于任城隍所言是否属实,这对自己而言并没有多大区别。
暂且就当他所言属实吧。
毕竟能得城隍职位之人,其生前必是造福一方,为国为民的大义之人,不然也承不起此间香火。
“王尘阁下客气了,老夫贵为一方城隍,承一方香火,却无力庇佑一方,老夫惭愧。”
任城隍言语惭愧,神情唏嘘。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担君之忧——
可最后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遭次一劫,自己却无能为力。
“劳烦鬼差大哥送我出去吧,此行多有得罪,还请城隍勿怪。”
王尘能感受到来自任城隍心中的愧疚。
但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无用了。
本以为能来这里找到解决的办法,没想到——只能叹世事无常。
“阁下且慢。”
任城隍见王尘准备离去,赶忙出言道:“冒昧一问,不知阁下接下来打算如何?”
“恩情如海,纵死亦偿!”
以卵击石确实很蠢,很傻。
但你让他就这样看着黄老魂飞魄散,他又确实做不到。
救命之恩,养育之情,引道之恩,如此三重又如何漠视。
至于最后是否会变成鸡飞蛋打,怒送人头。
就得看自己这个金手指给不给力了。
不过想来这木牌既能让自己来到次界,仅仅只是气息便能令城隍府动荡,这金手指应该不算太差。
它应该也不想自己连第一道印记都没完全激活就失去宿主吧?
而且自己又没打算多管闲事,只是希望插个队,让黄老魂入鬼门关去往冥界,反正他们都是换着来的,少一个不少多一个不多。
操作得当也并非毫无可能。
不过前提是自己得让对方觉得棘手,至少不是那种一巴掌就能拍死的玩意儿——
“小友德行高远,老夫惭愧。”
听着王尘的凿凿言辞,任城隍面露愧色。
王尘和黄智渊的关系他作为此地城隍自然是知晓的。
小小年纪就有这等心胸,让人钦佩。
“城隍谬赞了。”
任城隍的称赞并未让王尘有太多的心理波动。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如何让自己看起来不好惹,没时间听这些阿谀奉承的事情。
“对比小友德行高远,老夫——深感惭愧。”任城隍神情落寞。
“人有人忧,鬼有鬼怨,神亦有愁。”
王尘不为所动,神情平静的回道。
任城隍闻言下意识的看向了王尘,这是话里有话啊——
面对任城隍的注视,王尘只是双眼紧闭面容平静看不出丝毫异样。
“小友所言甚是,老夫身为一地城隍,却无力庇佑一方,老夫实在惭愧。”
任城隍也没有深究,眼见王尘没有太多谈话的性质,索性直言道:“是以,老夫愿助小友一臂之力。”
“助我?”
王尘闻言眉头微皱。
“小友有所不知,那落凤坡集怨颇深,尸气怨气早已入地百米,普通棺椁一旦葬入其中,不出一时三刻,其中生魂便会被地底尸气所染。”
任城隍解释道。
王尘闻言眼神眉头微微一皱,偏头间,睁开双眼看向了任城隍,一时不知这任城隍在搞什么鬼。
刚刚还说无能为力,现在却又说要助自己一臂之力——
而且自己也没想过将黄老葬入落凤坡来着。
他虽然不知为什么此地居民对这种,必须将亲人葬在落凤坡的事情毫无疑问。
但自己完全将黄老带出鬼王范围。
从往来商客判断,那鬼王并未限制生人来往,既然如此,那自己带着黄老尸首离开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至少比去落凤坡硬刚鬼王要靠谱的多。
面对王尘的‘注视’,任城隍不为所动。
“还请任城隍细说。”
沉默片刻后,王尘眉头松展,无论对方有何谋划,先听听也无妨。
“不知小友可否听闻,清远镇鬼王娶亲之事。”
任城隍闻言面露笑意。
“略有耳闻,可此事与我何关?”
王尘一时不解任城隍的意思。
清远镇鬼王娶妻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他即使没有外出也听说过一些。
传言,清远镇首富于老爷,在十四年前乃是一落魄农户,因少年时期上山采药摔断了腿没能及时医治落下病根,导致一直瘸腿。
所以也被人称为于跛脚,其家中极为清贫。
就连娶妻成亲的花销都是东拼西凑才借来的。
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于跛脚突然不采药了,反而开始做起了药材买卖。
这一做就不得了。
说是一帆风顺,财源广进那都是谦虚。
他那里几乎什么山珍药材都能给你找来,并且年份充足让人汗颜。
到了后面,甚至连大魏皇室的药材都有一部分是从他这里去的。
凭借着那些数量繁多的稀有药材,于跛脚在短短十四年不到的时间里,一路顺风顺水,毫无波折的积攒下了巨大财富。
摇身一变,从于跛脚变成了现在家财万贯的清远镇首富——于老爷。
说他是清远镇首富都是谦虚,毕竟这于老爷在整个大魏国那都是数一数二的药商。
不过就在半个月前子夜时分。
一支提亲队伍敲锣打鼓,浩浩荡荡的来到了他家门口。
直言时间已到,家中贵人不日便要与于老爷的女儿于嫣然成婚,还请于老爷家早做打算。
那装聘礼的箱子,连起来更是连绵十丈开外,提亲人数也是近百人。
于老爷一听自然不允,毕竟这于嫣然传言不仅生的貌美倾城,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其才智更是令无数男子汗颜。
三岁可识千字,六岁精于算术,八岁便帮家中生意忙整理账簿,十岁开始为于老爷出谋划策,可以说,于老爷能走到这一步,于嫣然功不可没。
后面,在其十三岁时,于嫣然更是在大魏国都天罗城的晚宴上一展才华,一首限题言词令,让大魏无数青年才子汗颜。
后面更是一舞倾城,让大魏太子也为之倾倒。
一时间,即使那于嫣然天生异相,前来求娶的达官贵人依旧络绎不绝。
加之他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子嗣,就于嫣然一根独苗。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于老爷又怎会答应这种无礼要求。
可结果对方直接拿出了一张文书,上面大致写着:为一世富贵,于老爷(于承)愿将刚满一岁的女儿于如烟嫁入赤血城。
其上甚至还有于老爷的鲜血手印。
看着那纸文书,于老爷也是微微一愣。
当初他确实在山中遇见了一个人,两人聊着聊着便有了这个草率的交易决定。
不明真相之人或许会说,这于老爷太不是东西,为了财富就将儿女如此作践。
可事实却是,那于嫣然天生异相,出生时发丝惨白不夹一丝杂色,眼眸泛红极为骇人。
于承本就有将其抛弃的想法,如非良心上过意不去,于嫣然早已被其溺死。
现在眼见有这等好事,自是欣然答应了下来。
况且当初于承也只是随意签订,毕竟那交易书上并无任何违约惩罚,怎么看都是开玩笑。
谁承想。
后面对方竟真的差人送来了金银。
不仅如此,在药材上,但凡于承有所求,对方也必会差人送来所需药材。
而于承也正是凭此发家。
眼见自己当初落笔签订的契约出现在自己面前,于老爷一时也是有些恍然。
不过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赖账好像也有些不太合适。
如果没有对方当初的支援,自己或许走不到这一步,或许还是那个于癞子。
加之对方给的聘礼也是极为丰厚。
能给出这等聘礼之人必不是什么普通人家。
于嫣然若能嫁到这般家中,说起来也不算亏待了自己女儿。
而且这家中妻妾一直无法诞下子嗣,自己也是年岁已高有些力不从心。
所以他也存了在于嫣然结婚后,从那边过继一个孩子继承家业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