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