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安布罗斯踏上最后的旅程前的那个晚上,我们坐在一起说话,我当时没有丝毫的不祥之感。一点都没有“此一去便是永别”的预兆。连续三年来,医生都会要求他趁着秋天到国外过冬,我也习惯了他外出的生活,习惯了他不在时照看家里的日子。他第一次出国过冬时,我还在牛津读书,对我的影响微乎甚微;第二次的时候,我已经安顿下来,其间一直守在家里,而这正合他的心意。我毫不怀念在牛津时的群居生活,事实上,我很高兴摆脱那种状态。
我哪儿都不想去,只想待在家里。父母英年早逝,我十八个月大时来到这个家,除了在哈罗公学和牛津读书,我从来没在这个家之外的任何地方住过。安布罗斯异常高尚,对我这个小小的孤儿堂弟充满同情,于是就像对待小狗崽、小猫咪或者任何需要保护的脆弱、孤单的生物那样,亲手把我抚养大。
我们这个家庭从一开始就很古怪。三岁那年,他赶走了我的保姆,因为她用发刷打了我的屁股。我不记得有那回事,是他后来跟我讲的。
“因为你微不足道的不良行为,”他对我说,“那个蠢女人理解不了,拿粗糙的大手揍你一个小孩子,我真是气得要命。那之后,我亲自责罚了你。”
我一点都不为此痛恨他。这世上再找不到比他更公平、公正、可爱、善解人意的人了。他用最简单不过的方式教我二十六个字母:取每一个骂人字眼的首字母——整整二十六个要花费一番心思,他却想方设法做到了,同时警告我不要在人前使用。他虽然始终如一地彬彬有礼,却怕见女人,而且不信任她们,说她们会危害家庭。因此,他只雇用男仆,将房子交由从我叔叔那会儿就做管家的老西科姆管理。
异乎寻常,背离传统——这个西部乡村向来以古怪著称——虽然对女人和抚养小男孩抱有乖僻的见解,安布罗斯的脾气却不坏。邻居们喜欢他,尊重他,佃户也爱戴他。患风湿病之前,他冬天打猎,夏天乘着停泊在河口湾的小帆船捕鱼,兴致来了就外出用餐、消遣,周日去两次教堂。有时候牧师的布道时间太长,他会在教堂小包间里冲我扮鬼脸。他还试图引诱我跟他一起种植珍稀灌木。
“跟其他所有东西一样,”他常说,“这是一种创造。有些男的热衷于繁衍后代,而我喜欢在土里种东西。种植消耗的精力少,结果却更加喜人。”
我的教父尼克·肯德尔、教区牧师休伯特·帕斯科,还有经常劝他成家享受天伦之乐,别总摆弄杜鹃花的其他朋友,对于他的话深感震惊。
“我已经养了一个小伙子啦,”他会揪揪我的耳朵回击,“这一养就耗掉二十年寿命,或者以我喜欢的角度来想,是增加了二十年寿命。何况有菲利普这个现成的继承人,我就不必再自己生养了。时机一到,他会替我尽那份责任。安安生生坐下,别拘束,先生们。家里没女人管这管那,咱们可以把脚蹬在桌上,随便往地上吐痰。”
当然,我们没有那么做。安布罗斯特别讲究,可他就爱故意当着惧内又女儿一大群的可怜新任牧师的面说这些话,捉弄人家取乐。而当大家围着餐桌享受周日正餐后的美酒时,安布罗斯在他那头对我挤眉弄眼。
牧师怯懦地发出无谓的抗议,安布罗斯蜷着身,慵懒地半躺在椅子里——我从他那儿学到了这种姿势——不出声地笑得乱颤,接着他又因怕伤了牧师的心而故意改变话题,转到能让牧师放松的事情上去,使出浑身解数让小个子牧师开心起来。去哈罗公学读书时,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他的品质有多好。跟他的行为举止和结交之人相比,我的那些同学都是愣头青,教师们则刻板拘谨,一本正经,没有人情味。我只能感叹假期过得太快了。
“没事的,”在我脸色苍白、几欲泪下地出发乘坐火车去伦敦之前,他常常拍着我的肩膀说,“这只是个培养的过程,就像驯马一样,总得面对的。等你读完了书——不知不觉就读完了——我就永远陪你留在这儿,我会亲自培养你。”
“培养我做什么?”我问道。
“这个嘛,你是我的继承人,对不对?这本身就是一种职业。”
车夫威灵顿载着我去博德明转乘前往伦敦的火车,我依依不舍地回头望向安布罗斯。爱犬守在身旁,他斜身倚着拐杖,眯起的双眼透露出笃定和坚毅,浓密的卷发已然花白;当他吹口哨召唤爱犬,转身走进家里时,我便压下心中的不舍,认命地任由马车载我离去,沿着嘎吱作响的鹅卵石车道穿过公园和白色大门,经过门房,驶向学校,驶向别离。
然而,他没把自己的身体状况考虑在内,等我读完了书,他就该走了。
“他们说,要是我再度过一个天天淋雨的冬天,下半辈子就得瘫在浴椅上过了,”他对我说,“我必须走出家门,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去西班牙或者埃及的海边,或者去地中海那边,只要温暖干燥就行。我其实不想走,可腿要真的残了,我又心有不甘。去国外有一个好处:我可以带回谁都没有的植物。看看那些奇花异草怎么在康沃尔的土地上茁壮成长吧。”
第一个冬天来了又去,第二个冬天同样来了又去。他在国外过得很享受,我觉得他并不孤单。天知道他带回来多少形态各异、颜色多样的树木、灌木和花草。山茶花是他的最爱。我们为这种花单独新辟了一个种植园,不知是他种植技术高还是会巫术,总之山茶花从一开始就长得茂盛,一株都没死。
几个月过去,第三个冬天到了。这一次他决定去意大利,去看看佛罗伦萨和罗马的一些花园。这两座城市在冬季都不暖和,但他不以为意。有人曾给他打包票,说那里虽然很冷,但很干燥,而且完全不用担心下雨。那天夜里,我们聊到很晚。他向来晚睡,我们常常在图书室里一坐就坐到凌晨一两点,有时候沉默无语,有时候聊天说话,两人都把长腿伸直了,凑近火炉,爱犬围卧在脚边。我之前曾说过,我当时没有一点不祥的预感,但回想起来,我现在不禁怀疑他是否已经有所感应。他不断地用迷惑、深思的目光打量我,又转向镶着饰片的房间墙壁和镶边的家庭照,然后看向火炉,再从火炉转向沉睡的爱犬。
“我希望你能随我去。”他猝然说道。
“我收拾行李费不了多少时间。”我答道。
他摇摇头,笑了笑。“别,”他说道,“我开玩笑的。我们不能同时离家好几个月。身为家主,你知道的,要担负责任,只不过并非谁都像我这样想。”
“我可以陪你到罗马,”想到这儿,我很兴奋,“然后,假如天公作美,我圣诞节前就能回来。”
“不行,”他慢悠悠地说,“不行,我只是一时兴起。别想了。”
“你身体还行吧?”我问他,“没疼没痒吧?”
“老天啊,没有的事,”他哈哈笑道,“你把我当什么,病人吗?我好几个月没犯风湿痛了。问题是,菲利普小子,我太恋家了。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或许会有跟我一样的感受。”
他起身走到窗前,拉开厚窗帘,望着窗外的草地站了一会儿。夜很静谧,万籁俱寂。寒鸦归巢,连猫头鹰也缄口不叫。
“幸好咱们把路铲了,让草皮离房子更近,”他说,“要是草坪能斜着直通那边的尽头,伸到马驹的围场那儿,就更美了。哪天你务必把矮树丛砍了,方便看海。”
“什么意思,”我说道,“我务必?怎么不是你干?”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都一样,”他最终说道,“都一样。区别不大。记着就行。”
我那年迈的猎犬老唐抬起头,看着对面的他。老唐见到了门厅里捆扎好的箱子,察觉有人要离别。它摇摇晃晃地起身走了几步,在安布罗斯身旁站定,尾巴左摇右晃。我轻声喊它,但它充耳不闻。我在火炉边上敲敲烟斗,烟灰落入火炉。钟楼的大钟响了四声,我听见西科姆在仆人居住区嘟嘟囔囔地训斥负责餐具的小童。
“安布罗斯,”我说道,“安布罗斯,让我陪你去吧。”
“别犯浑了,菲利普,回去睡觉。”他答道。
我们言尽于此,再没讨论过这个话题。第二天早餐时,就春季耕作和回来之前想要我做的各种事情,他一一再次叮嘱。东侧车道入口处停车场的土壤湿软,他突发奇想,要改造成一个小水池,如果冬季天气允许,就可以把湿土挖出来,打好池岸。分别的时刻来得太快。由于行程紧凑,他不得已需要早点出门,所以七点就吃完了早饭。他当晚会在普利茅斯过夜,次日趁早上涨潮从那儿出航,乘商船到马赛,再从那儿自便前往意大利;漫长的海上旅行让他很受用。那天早上天气阴冷,威灵顿把马车赶到门前,很快装满了行李。马焦躁不安,急于跑起来。安布罗斯转过身,把手搭在我肩上。“都照看好了,”他说,“别让我失望。”
“这话太损了,”我回答道,“我至今还没让你失望过。”
“你年纪尚轻,”他说,“我给你施加了太多重担。不管怎么说,我的一切都是你的,这你心里明白。”
我相信如果当时我再劝劝,他就会让我同行,可我什么都没说。西科姆和我扶着他上了马车,放好毛毯和拐杖,他从开着的窗户对我们笑了笑。
“好了,威灵顿,”他说,“动身吧。”
他们沿着车道驶去,雨点落了下来。
几周时间转瞬即逝,正如前两年一样。我一如既往地想念他,但有很多事情可以排解思念。想找人说话时,我就骑马去找教父尼克·肯德尔,他的独生女露易丝比我年轻几岁,是我青梅竹马的玩伴。她行事果敢可靠,不花里胡哨,长得也够俊。安布罗斯偶尔开玩笑,说她将来会成为我的妻子,不过坦白来讲,我从没有这样的念头。
十一月中旬,载他抵达马赛的那艘商船带回了他的第一封信。旅途一切顺利,天气很好,只是在比斯开湾遇到了些微颠簸。他身体健康,精神抖擞,对意大利之行满怀期待。他不愿坐公共马车,因为那样还得绕行到里昂,于是他雇了马和马车,打算沿着海岸去意大利,再转往佛罗伦萨。听了这个消息,威灵顿摇摇头,预言说要出事。他坚信法国佬没一个懂驾车的,而意大利人全是劫匪。不管怎样,安布罗斯幸免于难,从佛罗伦萨寄来第二封信。他的信我都保存着,现在我的面前放着好几封。后来的几个月里,我时常拿出来,大拇指摩挲几下,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仿佛通过双手按压,就能从纸上获得远远超出文字所能表达的东西。
正是在从佛罗伦萨——他显然在那儿过了圣诞节——寄来的这第一封信的末尾,他头一次提到了表姐瑞秋。
“我结识了咱们的一个亲戚,”他写道,“跟你提过的科林家族,以前在塔马河边有块地,如今已经卖光易主了。两代之前,科林家族和阿什利家族联姻,这在族谱上能找到记录。那一支的一个后人出生之后,被穷得叮当响的父亲和意大利裔的母亲带到意大利,年纪轻轻就早早地嫁给了名叫圣加利特的意大利贵族,这意大利人似乎因为决斗而死,他生前贪杯无度,只给妻子留下一屁股债和一栋家徒四壁的大宅子。两人没有子嗣。圣加利特女伯爵,就是坚持让我以瑞秋相称的表姐,是个通情达理的女人,很会待客,主动要带我去参观佛罗伦萨的花园,还有,之后我们会一同前往罗马。”
安布罗斯结交了朋友,而且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我很高兴。我对佛罗伦萨和罗马的上流社会一无所知,原本担心那里会说英语的人屈指可数,幸好有这么个从康沃尔移民过去的家族后裔,两人才能讲共同的语言。
第二封信几乎全篇列举花园名称,虽然时令不佳,却给安布罗斯留下深刻印象。我们那位亲戚也是如此。
“我开始对咱们的瑞秋表姐萌生发自内心的兴趣,”安布罗斯在早春写道,“想到她因那个圣加利特而遭的罪,我心里特别痛苦。意大利人都是见利忘义的恶棍,这是无可否认的。她的行为举止和观点见解,与你我一样是地道的英国式,仿佛昨天还住在塔马河边。家乡的消息,我的见闻,她都听不厌。她极有才智,但幸得老天保佑,她懂得适可而止,从不像女人惯有的那样喋喋不休。她给我在菲耶索莱寻了好住处,离她的大宅不远,等天气变得暖和些,我会在她家待很久。要么坐在门廊,要么在花园里闲逛。这些花园很有名,似乎是因为设计和雕塑,这方面我懂得很少。她如何过日子,我不知道,但我猜想为了还清丈夫的债务,她必定卖了家里不少值钱物事。”
我问教父尼克·肯德尔是否记得科林家族。他记得,而且对他们印象较差。“在我小的时候,他们就挥霍无度,”他说,“赌博把他们的钱和家产全败光了,塔马河边的房子如今也只剩破败的农场,四十多年前就塌了。这女人的爹一定是亚历山大·科林——我记得他去了欧洲大陆,再无音信。他是次子的次子,不知道后来怎样了。安布罗斯提及这位女伯爵的年龄了吗?”
“没有,”我说,“他只告诉我她结婚挺早,但没说多久前结的婚。我估计她到中年了吧。”
“能让阿什利注意到的女人,她一定非常有魅力,”露易丝说,“以前从没听他夸过女人。”
“或许秘诀就在于此,”我说,“她长得平淡又亲切,他无需被迫赞美。我很高兴。”
又有一两封信寄来,内容零零碎碎,几无新意。他刚与我们的表姐瑞秋用餐回来,或者正要前去用餐。他说在整个佛罗伦萨,能就她的事给出不偏不倚建议的她的朋友,简直屈指可数。他主动请缨,说自己能给出合理的建议,她特别感激。她虽然兴趣广泛,却似乎异常孤独。她与圣加利特毫无共通之处,坦承这辈子一直在渴望结交英国朋友。“除了购买上百株新植物带回家之外,”他说,“我感觉自己还做成了一件大事。”
之后是一段空白。他没有提及返程日期,但通常是在四月底。冬季似乎不愿离去,向来对这个西部乡村兴致缺缺的寒霜,这年也出人意料地凶狠。几棵山茶花幼苗被严霜打蔫了,我多希望他别回来太早,否则会和我们一起遇上凛冽的寒风和猛烈的骤雨。
复活节后不久,他的信到了。“亲爱的小子,”他说,“多日未去信,你一定很疑惑。说实话,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给你写这样一封信。天意难测啊。你我向来亲近,或许对我过去数周的精神波动有所察觉。不能说是波动,应该说是幸福的迷茫,这迷茫正向确定转变。我不急于下定论。你知道,我墨守成规,不会一时兴起就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我明白,早在几周前就明白,此事已别无他法。以前从未发现的、原本以为不存在的东西,竟被我找到了。我到现在依然不敢相信这种事情居然发生了。我常常想到你,但不知为何,我心绪不宁,直到今天才平静下来给你写信。你表姐瑞秋和我两周前结婚了。现在我们一起在那不勒斯度蜜月,打算短期内回佛罗伦萨。再往后的安排,我说不准。我们漫无计划,就目前而言,除了享受当下,我们也没有别的想法。
“有朝一日,菲利普,我希望不会太久,你会了解她的。那些会让你厌烦的个人描述,还有她的善良,毫不做作、充满爱意的温柔,我就不写了,你自己就能体会到。世间多男子,为何她独独选中了头一号粗鲁无礼、愤世嫉俗而且讨厌女性的我,我想不出来。她拿这事嘲笑我,我甘拜下风。不过败于她这样的人之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场胜利。若不是怕自负得叫人讨厌,我倒愿意说自己是胜者,而非败者。
“把好消息说给每个人听吧,转达我的所有美好祝愿,还有她的祝愿。记住,我最亲爱的小子,这暮年迟来的婚姻,绝不会让我对你深深的喜爱减少半分,反而会使它更深。想到我是最幸福的人,我将尽全力比以往更加为你着想,况且还有她助我一臂之力。盼复,回信时,向你表姐瑞秋致以问候。
“永远爱你,挚爱你的安布罗斯。”
信是在五点半左右送到的,我刚刚吃过晚饭。幸好只有我一个人,西科姆把邮袋搬进来就走了。我把信放进口袋,出门跨过庄稼地走向海边。西科姆的侄子在海滩上开了磨坊,看见我道了声日安。他的渔网散开挂在墙上,靠太阳的余晖晒干。我勉强回应了他,他一定会觉得我不懂礼节。我翻过石头,爬到一个指向小海湾的岩架上。夏天的时候,我常常在小海湾里游泳。安布罗斯会把船锚定在五十英尺开外的地方,我就下水游向他。我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信又看了一遍。若我心里有一丁点的同情,一丁点的喜悦,对身在那不勒斯、向我们分享幸福的那对伉俪有一丝的祝福,或许就能良心稍安。然而,羞愧,对自私的极度愤怒,让我内心提不起丝毫的情绪。我坐在那儿,呆呆地看着风平浪静的海面,沉浸于痛苦之中。我已经二十三岁,却像数年前坐在哈罗公学四年级教室的长椅上那样,孤单而迷茫。我独身一人,无朋无伴,在我面前,除了一个充满我不愿体验的古怪经历的全新世界,其他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