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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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成为临时会员大约三个星期后,“幸运傻子杯”混双锦标赛开始了。配对由抽签决定。后来,我才想起来:抽签不就是看命数吗?结果我和苏珊·麦克劳德夫人成了一对儿。她显然不是卡罗琳俱乐部的。我想她四十来岁了吧,头发扎在后面,露出耳朵,不过当时我没注意到这些。白色网球裙,镶着绿边,胸衣前面扣着一排绿色的纽扣。同我一般高,也就是五英尺九,如果我说谎给自己加了一英寸的话。

“你想打哪边?”她问。

“哪边?”

“打一区还是二区[4]?”

“不好意思,我都可以的。”

“那你先打一区吧。”

第一场比赛是单盘淘汰制,对阵的是个胖雨果和一个矮胖的卡罗琳。我四处飞奔,觉得多接球是职责所在。刚开始在网前的时候,我还会略向后侧,余光注意她怎么接球,看球会不会回过去,是怎么回过去的。但每次都打过去了,稳稳当当地落地后击球,我就不再侧视,放松自己,感到非常非常想赢。最后6:2,我们赢了。

坐下喝大麦柠檬水的时候,我说:

“谢谢你帮我擦屁股。”

因为好多次我上网想截击,结果不仅漏了球,还干扰了麦克劳德夫人。

“应该说,‘打得真好,伙计’。”她的眼睛灰中透蓝,始终微笑着,“下场发球再贴边些,可以拉开角度。”

我点点头,虚心接受了她的意见,自尊心却没有任何受挫,但换成一个雨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还有别的要注意吗?”

“双打比赛里最薄弱的总是中场。”

“谢谢,麦克劳德夫人。”

“苏珊。”

“多好啊,你不是个卡罗琳。”我自顾自说道。

她竟扑哧笑了,好像明白我什么意思似的。可她是怎么知道的?

“你丈夫打球吗?”

“我丈夫?E.P.先生[5]啊?”她笑着说,“不打。他打高尔夫。打一个定在那儿的球,简直不算运动。你不觉得吗?”

这话里的话太多了,我一时消化不了,索性就点了点头,轻轻哼了一声。

第二场比赛打得比较艰难,那对组合时常停下来交头接耳,悄悄拟定战术,跟筹备婚礼的架势差不多。有一阵子,当麦克劳德夫人发球时,我使了个小伎俩,几乎站在中线上,腰猫到比球网还低,想以此干扰接球。得逞了几次,在30:15时,一听到发球声,我起身过快,球直接打中我的后脑勺。像俗套的镜头一样,我顺势一跪,滚到球网底部。卡罗琳和雨果赶紧过来表示关切,而我背后传来一阵狂笑,和一句少女般的“这球算不算触网重发呢?”。对手自然是不认的,不过我们7:5险胜,挺进四分之一决赛。

“下场比赛难度升级了,”她提醒我,“郡级水平。我们挡他们路了,但买路钱还是要收的。”

之后什么也没捞着。我们惨败,尽管我东奔西窜。想守中间,球去了两边,护住两翼,球又打在中央。赢得前两场球,算我们正常发挥了。

我们坐在长椅上,把球拍装进袋子里。我的是登路普的Maxply系列,她的是格雷。

“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我说。

“没有谁让人失望。”

“我觉得我打得不好可能是我战术上太嫩了。”

对,说得是有点浮夸,但我很惊讶她竟然咯咯地笑了起来。

“傻小子,”她说,“以后就叫你凯西[6]吧。”

我笑了,觉得当个傻子挺好。

分头去冲澡的时候,我问她:“要搭车吗?我开车来的。”

她微微转过头看着我。“呃,你要是没开车来我怎么搭车。想搭也搭不了啊。”她说话的方式挺特别的,让人丝毫不觉得冒犯,“你不怕坏了名声?”

“名声?”我答道,“我有什么名声好坏的。”

“噢,天哪。那我们得给你弄个名声才行。每个年轻小伙都得有点名声。”

写到这儿,已经能心照不宣,当时的我却浑然不觉。而且“啥事也没发生”。我开车送麦克劳德夫人到了达克斯街,她下车,然后我回家,给爸妈简要说了下那天下午的情形。“幸运傻子杯”混双。抓阄抓到的搭档。

“四分之一决赛,保罗。”我妈说,“早知道我就去看了。”

我想,那极可能是我有生以来最不愿碰到的情形,将来也不愿。

也许你会意得快了些吧。这我不怪你。我们往往把一段新关系纳入先前已有的范畴中,看到的是一般或共性的东西,而当局者的所见所感,都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我们旁观者说:“显而易见嘛。”他们当局者则说:“真没想到啊!”关于我和苏珊的种种,无论当时还是多年后的现在,我都觉得常常找不到言辞来形容我们的关系,至少找不到合适的言辞。不过,也许这是所有爱侣都抱有的幻觉吧——不落窠臼,妙不可言。

当然,我妈呢,从来不为措辞而纠结。

接着说我送麦克劳德夫人回家,啥事都没发生。然后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一而再,再而三。不过要看怎么理解“啥事都没发生”。没触碰,没接吻,没许诺,更无密谋或规划。然而,就在我们坐进车里的时候,就在她打趣完然后下车之前,我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但我必须说,这份默契还没有让我们出格去干什么事情。只是一份默契罢了,让我的个性和她的个性更加充分地得以体现而已。

但凡有所图谋,我们就会做出不一样的举动。要么私下会面,要么刻意掩饰,可哪样我们俩都没做。所以那天晚饭正无聊透顶的时候,我妈突然套我话,给我来了个措手不及。

“我们家开始跑出租车了,对吧?”

我一脸茫然地望着她。家里一直是我妈管我。我爸性情比较温和,不爱评头论足。他喜欢让事情顺其自然,不掺和,不蹚浑水。我妈就直来直去,不藏不掖。在我十九岁尚且黑白分明的眼里,他俩的婚姻,乃是天字第一号庸俗。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如果做个评判,天字第一号庸俗的说法本身就很庸俗。

我不愿流于庸俗,起码在这小小的年纪是不愿的,于是我死盯着我妈,剑拔弩张。

“麦克劳德夫人会变胖的,你载着她到处跑。”我妈没好气地趁势发挥。

“她这么经常打网球,胖不起来的。”我随口答道。

“麦克劳德夫人,”她接着说,“她叫什么名字?”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我撒了个谎。

“你碰见过麦克劳德一家吗,安迪?”

“高尔夫俱乐部有个麦克劳德,”我爸说,“矮矮胖胖的。打球时像恨透那个球似的。”

“也许我们该请他们来喝杯雪利酒。”

我想着那场面皱起眉头,我爸就说:“还没那个必要吧,不是吗?”

“不管怎么说,”我妈不依不饶,缠着这话题继续说,“我想她有辆自行车吧。”

“你怎么突然这么了解她。”我回应道。

“别跟我抬杠,保罗。”她脸色严厉起来。

“别管这小子,贝慈。”我爸小声说。

“不该是我不管他吧。”

“请问我可以下桌了吗,妈咪?”我像个八岁小孩儿般哀求。但愿他们还当我是个小孩儿……

“也许我们应该请他们喝雪利酒。”搞不清我爸是在装傻,还是突发奇想地在讽刺。

“你也别跟我抬杠。”我妈厉声说道,“保罗这一点可不是随的我。”

第二天下午,我去打网球,第三天,也去。我同两位卡罗琳和一位雨果展开厮杀,突然注意到苏珊在旁边的场地上打球。我背对着她打球的时候,还算好,但当我越过对手,看到她做着接球准备,顺着球的走向,轻盈转体,将脚边的球轻松击回时,我瞬间对下一局失去了兴趣。

稍后,我提议载她一程。

“好啊,只要你有车。”

我低声咕哝了几句。

“whatski[7],凯西先生?”

我们正好面对面。一方面我感到局促不安,但另一方面又轻松自在。她身着日常网球短裙。我在暗自思量裙子上的绿色扣子能否解开,抑或只是衣服点缀。我之前从未见过像她这样的人。我们的脸刚好处于同一高度,鼻子对鼻子,嘴巴对嘴巴,耳朵对耳朵。显然,她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如果我穿上高跟鞋,就能越过网看到对面场地。”她说,“不过既然没穿,我们就这样四目相对了。”

我弄不清楚她是自信满满还是紧张不安,总是这样还是只和我在一起才如此。她言语轻浮,但当时我并没有那样的感觉。

我已放下莫里斯敞篷车的引擎盖。要是我在开该死的出租车,我就搞不懂为什么该死的村里人居然没看清是该死的哪两个人坐在我车里。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哪个人坐在我车里。

“对了,”我说,边说边减车速,挂上二挡,“我爸妈可能会邀请你和你老公来喝雪利酒呢。”

“老天爷!”她答道,用手捂住嘴做惊讶状,“但我从不带大象裤先生到任何地方去。”

“你为什么这么称呼他?”

“就是某天灵光一现的想法。当时我在挂他的衣服,他有几条灰色法兰绒长裤,好几条呢,腰围是八十四英寸,我举起一条,暗自思忖,这裤子看上去就像哑剧中的大象的后半截儿嘛,于是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我爸说他打高尔夫球那架势像是和球有多大仇似的。”

“呃,他们还说了啥?”

“我妈说我老是让你搭我的车,会让你变胖的。”

她未吱声。我把车停在她家车道的尽头,转身看向她。她焦虑不安,表情凝重。

“有时我会忘记其他人。忘记其他人的存在。我是指从未见过的人。抱歉,凯西,也许我应该……我是说,好像不是……噢,亲爱的。”

“瞎说,”我语气坚定地说,“你曾经说过我这样的年轻人应该有个好名声。好像现在我有了个开出租车的好名声。这个夏天我就开出租车得了。”

她仍情绪低落,轻声说道:“哦,凯西,别丢下我。”

可是,坠入热恋中的我,为什么会丢下她呢?

所以,如今,你会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一个十九岁男孩,或者说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和一位四十八岁女人的关系呢?或许用通俗小报上的字眼“熟女”和“小白脸”?不过那时候这样的字眼还没出现,即便早在这些名称被发明之前就有这样的风流韵事。或者,你也许会联想到那些法国小说中,上了年纪的女人给年轻男人传授“爱的技艺”,哦,天哪[8]!但法语中并没有描述我们这种恋爱关系的词语。我们是英国人,所以我们只能用道德意味甚浓的英语词汇来形容:譬如淫妇,奸妇。但是,要说淫荡,周围人比起苏珊通通有过之而无不及。苏珊曾告诉我,当她第一次听人提起“通奸”这个词的时候,她以为那是指往牛奶里掺水。

当下我们谈论性交易,性娱乐。那会儿没有性娱乐这一说。好吧,也许有人那么干过,但没有那个叫法。彼时,彼地,有爱,有性,也有两者的融合,有时别别扭扭,有时水乳交融,也就是说,有时进展顺畅,有时未能尽兴。

我与父母(写作父母,读作母亲)曾经有过一次对话,是那种将彼此的滔滔憎恨浓缩成寥寥数语的英式对话。

“但我已经十九岁了。”

“一点没错——你才十九岁而已。”

我和苏珊都是彼此的第二个恋人,实际上,是准处男处女。在大二上学期的期末,我与一位女生有了第一次性事——不过是一时兴起的温柔冲动,既急不可耐,又笨手笨脚;而苏珊,尽管已经结婚二十五年,还育有两个孩子,也不见得比我更有经验。回想起来,如果我们之中有个人懂得更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可是,热恋中的人谁会想回顾过去呢?回顾什么呢?是“在性方面更有经验”还是“在恋爱方面更有经验”呢?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发觉自己有些操之过急了。

那天下午,我穿了一身刚洗过的白套装,拿着登路普的Maxply系列网球拍在俱乐部打完球,茶水间传来窃窃私语声。我知道俱乐部成员在打量我,仍在评估我是否够格,核实我是否来自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以及所有这些方方面面。他们叽叽喳喳,调侃我一个男生蓄长发,还用束发带。随后,他们不失时机地问我对政治的看法。

“恐怕我对政治一点都不感兴趣。”我答道。

“呃,那就是说你是保守党啰。”一个俱乐部成员说道,我们全都哈哈大笑。

当我跟苏珊提起这次谈话,苏珊点头应答:“我是工党,不过这是秘密。嗯,这之前我谁都没告诉。所以呢,你觉得怎么样,我漂亮的鸟友[9]?”

我说我压根儿没当回事。

我第一次去麦克劳德家时,苏珊让我从后门穿过花园进去,我还蛮喜欢这份随意。我推开未锁的门,踏上一条凹凸不平的砖路,小道两旁有几座肥料堆,以及几只装有腐叶土的垃圾箱。大黄从烟囱管帽中生长出来,有几棵长势不佳的果树,还有一块菜地。一位衣衫凌乱的老园丁正在翻耕一块正方形的地。我向他点头致意,仿佛一位年轻学者在权威地肯定一个农民。他也向我点了点头。

趁苏珊在烧水,我环顾四周。和我家房子差不多,不过整体摆设比较时髦,或者更确切地说,陈旧的摆设更像是老一辈遗传下来的,而非二手货。一盏盏灯泛着黄色羊皮纸色调。家中摆设也并非不讲究,更像一种有意为之的漫不经心。我瞧见玄关处躺着个包,里面插着几根高尔夫球杆,餐桌上尚有几个玻璃杯待清洗,可能是午餐用过的,抑或是昨天晚餐的也说不准。在我们家,不可能有东西没收拾规整,该理的要理,该洗的要洗,该扫的得扫,该擦的得擦,免得有谁突然造访,搞得我们手足无措。不过谁会不请自来呢?牧师?当地警察?想打电话的人?还是挨家挨户敲门的推销员?事实上,根本没人不请自来,在我看来,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是出于一贯恪守的社会节操。而在这里呢,人们像我这样直接登门拜访,这地方看上去——我妈毫无疑问会这样说——好像半个月没用抹布打扫卫生了。

“你家园丁还真是勤快。”我说道,实在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开场白。

苏珊看着我,哈哈大笑。“园丁?不是别人,他恰恰是一宅之主哇。尊敬的大人。”

“实在太不好意思了。千万别告诉他。我还以为……”

“不过,我很高兴他身体看上去棒棒的。像个真正的园丁。老亚当。千真万确。”苏珊递给我一杯茶,“加奶还是糖?”

我希望,你能明白我在完全按照自己的记忆给你讲述这一切,好吗?我从不写日记,我的故事——我的故事!我的人生!——中的大部分参与者要么已离开人世,要么远在天涯。所以我不必按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序来一一记述。我认为记忆有不同的真实性,而且这不同的真实性各不逊色。按照记忆者的要求,记忆会自动分类和切换。记忆是如何确定优先事项的,我们能否一探究竟?也许不能。但是,我猜想,记忆会优先考虑最利于帮助记忆者奋力前行的内容。因此,出于自身利益,人们首先会挖掘较为快乐的记忆。但是,我重申一遍,这只是我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