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赫里斯托佛·切欧多尔-歌特立勃·列姆于一七八六年生于萨克森郡开姆尼茨市一个贫寒的音乐师之家。父亲吹圆号,母亲弹竖琴。他五岁时已练习弹奏三种乐器,八岁父母双亡,到了十岁就开始了卖艺糊口的生涯。他长期流浪,到处演奏:饭馆,集市,农家婚礼,直至大型舞会。最后他进了乐队,从此步步高升,一直升到乐队指挥。他是个相当糟糕的演奏家,但对音乐却很精通。二十八岁他迁居俄罗斯,是一位大贵族召他来的。这位贵族对音乐十分厌恶,但为了排场也养了一个乐队。列姆在他那里干了七年,担任乐队长,离开他时两手空空,因为贵族破了产,本想给他开张支票,但连支票也不给开了——一句话,连一戈比也没给他。有人劝他离开俄国,但他不愿意离开伟大的俄罗斯,离开对艺人说来遍地是黄金的国度,不愿意穷困潦倒地回到故乡去。他决心留下来碰碰运气。二十年来,可怜的德国人到处碰运气,他跟过各种各样的主人,在莫斯科和许多省城都待过,吃了不少苦,尝尽穷滋味,冰上的鱼儿般苦苦挣扎。他历尽艰辛,但从未放弃回乡的念头,这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然而,命运却连这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福气也不肯赐给他。他在五十之年,一身疾病,未老先衰,潦倒在O市……只能终老于此,完全失去了离开这可恨的俄罗斯的希望,只能靠教课勉强度日。列姆的外表对自己不利。他个子不高,有点驼背,耸肩,瘪肚子,大片脚;两只手红红的,青筋暴起,指头僵直,长着淡青色的指甲;脸上皱纹堆叠,双颊塌陷,嘴唇紧闭,却又不停地嚅动,如同在咀嚼,这副模样再加上沉默寡言,简直令人觉得他是个不祥之兆;低矮的前额上耷拉着几缕白头发,凝然不动的小眼睛发出黯淡的光芒,宛如泼上水的煤球儿;他走路吃力,一步一晃动自己不灵活的身躯。他的某些动作像笼子里的猫头鹰,一觉得有人看自己就笨拙地打扮起来,眨巴着又大又黄、又害怕又想睡的眼睛,其实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多年以来冷酷无情的重重磨难在这可怜的音乐家身上刻下了抹不掉的痕迹,把他那本就其貌不扬的形象扭曲得更加不成样子。可是,对于那些不停留于初次印象的人来说,在这饱受摧残的生命中却显现出某种善良,某种正直,某种不同凡响。他是巴赫和亨德尔的崇拜者,是本专业的行家,天生的想象生动,思维大胆,这是日耳曼民族特有的禀赋。有谁知道,要不是生活把他引入歧途,也许早晚他会跻身于自己祖国伟大的作曲家之林。但他并没有生在福星照耀之下!当年他写了许多曲谱,但没看到一部作品得以发表。他不善于办事,不会恰当地巴结,适时地奔走。很早以前,崇拜他的一位朋友,也是个穷德国人,曾自己出钱给他出了两部奏鸣曲;但全都堆在音乐商店的地下室里卖不出去,最后它们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夜里被人扔到河里去了。最后,列姆万念俱灰,再说年纪也大了,他的心变得冷漠、僵硬,和他的手指那样。他从未结过婚,一个人住在O市距卡里京家不远的小屋里,从养老院里找了个厨娘。他常常散步,念圣经、新教圣歌集、施来格尔[14]译的莎士比亚。很久以前他就不写东西了。但是,显然他最好的女学生丽莎又使他振作起来,他为她写了一首潘申提到过的清唱剧。歌词主要摘自圣歌集,有几首是他自己作的。整个剧由幸运者和不幸者二部合唱,最后合二为一,共同唱道:仁慈上帝怜吾罪人,清除吾等之种种邪念凡心。封面上用花体字仔细写道:唯虔诚者无罪。圣歌清唱剧,给我亲爱的学生丽莎薇塔·卡里京娜。她的老师赫·列姆。“唯虔诚者无罪”和“丽莎薇塔·卡里京娜”几个字周围还加上了光圈,下面还有一行小注:专为您而作。就为这行小注,列姆脸上发烧,还斜瞟了丽莎一眼。潘申当着他的面谈起他的清唱剧,叫他心里挺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