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两个野心家的悲剧
徐焰 译
一
窗外传来村里男孩们的叫喊声,夹杂着小客店门口游手好闲的人们的断断续续的笑声;可是哈尔布洛兄弟却依然在埋头看书。
这是一栋磨坊匠的房子,这兄弟俩正坐在一间卧室里专心致志地自学希腊文和拉丁文。他们凭着自己的种种揣摩推测,鼓励自己学下去,然而真正激起他们想象力的,倒不是什么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们的打来斗去,古希腊神话中的阿尔戈船的海上探险远征,或者底比斯族人的悲惨故事。[1]他们潜心苦读的是希腊文的《圣经·新约》,竭力想理解《希伯来书》[2]一章中的特殊用语和艰涩的字句。
大热天的太阳渐渐西落,阳光照射到低矮的、人字形结构的天花板上,同时也把黄华柳叶儿的影子映在墙上,那影子缓缓地摇动,相互交错,好像一队神兵在操练似的。敞开的窗扉使远处的声响都能传到卧室里,这会儿从窗外又传来近在咫尺的声音。是他们俩的妹妹站在下面天井里对着他们叫,她是一位漂亮的十四岁的少女。
“我都能看见你们的头顶啦!老是待在楼上有什么意思呢?我是喜欢你们不去和街上的男孩们瞎混,可你们也该下来和我们一起玩玩嘛!”
他们觉得和她谈话不够味,就和她敷衍了几句,把她打发走。她很失望地走开了。不一会儿,房子旁边传来一阵沉闷的重重的脚步声,这两兄弟中有一个挺身坐起来。“我猜想我听到他回来了。”他低声说道,把眼睛凑到窗口。
从不远处,一个男人摇摇晃晃地走近前来,身上那套老式的、浅棕色衣服,是乡间手艺人常穿的。这大儿子气得满脸通红,丢下书,站起来,走下楼去。小儿子却仍旧坐着,直等到过了几分钟,他哥哥又走进房间。
“罗莎有没有见到他?”
“没有。”
“还有其他人看见他了吗?”
“也没有。”
“你把他安顿在哪里?”
“他在那间堆放麦秆的小屋里。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扶进那屋里,这会儿他已经睡着了。他所以没去干活,我想就是为了这个缘故!磨坊主肯奇的石磨没有修整,锯木厂的大轮子也没安上新的活动轮翼,就连四轮马车的轮子都没有装上去。”
“你尽想着这些事,有什么用呢!”弟弟说,一面呼的一声合上了唐纳根所编的字典[3],“唉,要是母亲那九百英镑现在还在我们手里,我们该能干成多大的事业啊!”
“对这笔必需的花费,她预先估算得多么好!她原想给我们俩每人四百五十英镑。我相信,要是我们安排妥当,这笔钱本可以让我们干成一番事业的。”
可是九百英镑已经不在了,这一损失让他们极为苦恼。他们的母亲在世的时候,得到过一笔意外的遗产,自己又非常节俭,尽可能地把她能拿到的零星散钱都一笔笔攒起来,好不容易才积蓄起这么一笔款项。她本打算用这笔钱来了却她自己的一番心愿——那就是把她的两个儿子乔舒亚和科纳里厄斯送去上大学。她曾经得知给他们俩每人四百到四百五十英镑,就可以维持他们读大学期间的开销,尽管要非常节俭地读书,她很相信他们是能够做到的。但是,为了实现这一心愿,她自己过得太苦太累,把身体弄垮了,早一两年前就去世了。这笔积蓄全部落到他们父亲的手里,已经差不多给他挥霍光了。钱花光了,儿子们上大学、拿学位的希望也随之化为泡影。
“我一想到这事,就气得要发疯,”哥哥乔舒亚说,“我们在这儿用自己的笨办法拼命地读书,而我们所能希望得到的,至多也不过是在公立学校里当上几年教师,然后有可能进神学院读点书,由教会派下去做做布道。”
哥哥怒气冲冲,弟弟却是一脸的忧愁。“我们虽然身上只穿白色的法衣,也不套那个标志学位的兜囊,可是我们仍然能够把福音[4]布讲得同样的好,一点不比正式牧师差。”他带着一点自我安慰的口气说道。
“布讲福音——这样的事固然能让我们做,”乔舒亚说,嘴巴微微一噘,“可是我们别想出人头地了!”
“我们只能充分利用机会,慢慢熬下去。”
哥哥不做声了,两个人又埋头看书。
所有这些郁闷不快,都是由那个磨坊匠老哈尔布洛造成的。他这会儿正在小屋里呼呼大睡。尽管他生性自由散漫,无忧无虑,但他原先是一位很不错的磨坊轮机工,做得一手好活,生意挺红火的。自从他喝上了烈性酒,沾染上贪杯酗酒的毛病,便再也离不开酒了。从此以后,他的坏习惯便妨碍了他的生意,情形变得很糟。已经有不少磨坊主到其他地方去做他们的磨轮装备,原先有两班工人在这里干活,如今只剩下一班了。他也已经发现很难在周末见到他的人,虽说干活的人数减少了,但留下来的这些人也只是勉强还有活儿做而已。
太阳又落下一些,终于不见了;村里孩子们喧闹的叫喊声也已平息下去了;黑暗笼罩了兄弟俩的卧室,外面万象复归宁静。这栋磨坊匠的房子的外墙上盖满了爬山虎,然而墙里面呢,这兄弟俩心潮澎湃,为自己年轻狂热的野心而兴奋不已——这情形是谁也不会知道的。
几个月后这两兄弟便离开了他们的生长地——这个村子,进了一所培训教师的学校去当学生。在动身之前,他们尽自己的财力所及,筹了一笔费用,把小妹妹罗莎送到一个很时髦的温泉去开开眼界,长点见识。
二
路上走来一个半牧师打扮的人[5],这条路从火车站通往市镇里。他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只是不时抬头看看自己是否走在人行道上,不要撞着其他过路的人。任何人如果曾经认识磨坊匠家里那两个学生的话,现在他便能认出他们其中的一位,乔舒亚·哈尔布洛,就是此地走着路还在看书的这个人了。
讲到这人脸上的神情,在童年时代原有过一股天真烂漫的活力,成人之后,这种活力变为一种判断力。他的性格正逐渐表现在他的面容上。从他脸上的神情,可以推测出他正抱着越来越浓厚的兴趣去关注他自己的前途,他不断“倾听自己将来的好消息”,对其他事情很少留意。实际上,种种狂热的野心在他胸中奔腾,只不过他很克制自己。他在心中已酝酿成熟不少计划,但更多新的计划又在胸中萌发。而若干过早的梦想,也被他有意识地保持在朦胧状态中,以免分散他目前的精力。
到目前为止,事情的发展一直是令人鼓舞的。他从他首次念书的那个学校里取得教师职位,之后不久便被介绍去拜访某一主教管区的主教,那教区离开他的家乡很远。主教挺器重他,认为他是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并对他的将来作了一番策划。在这教区总教堂所在的镇上,还设有一个神学院,他便在神学院住读,如今已是第二个年头,不久就要被提名,请教会授任一个圣职了。
他进了市镇[6],拐进一条后街,来到一处庭院前,他把他自己的那本书捧在面前,一直走到这庭院的拱门下。拱门上端写着“公立学校”几个字,门旁柱子上的石头雕饰已经剥蚀了,就好像只有男孩们和阵阵海浪才会将它们弄成现在这样。顷刻间,他便被小学生们琅琅的读书声所包围了。
他的弟弟科纳里厄斯,在这所学校当老师。他此刻正拿着教鞭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向地图上欧洲的几个海角。一看到他的兄长,他便放下教鞭,迎了出来。
“那就是他哥哥乔斯![7]”一个六年级的男生低声说道,“他不久就要当牧师了,现在在神学院里。”
3“科纳[8]很快也会是一个牧师了,只要他到时候能存起足够数目的一笔钱。”另一个男生说。
弟弟向他一别数日的哥哥问好道安之后,接着就开始向哥哥解释他教地理课的一套方法。
但哥哥对这一话题不感兴趣。“你自己钻研得怎么样了?”他问,“我寄出的那些书,你收到了吗?”
科纳里厄斯已经收到这些书,就谈起他目前所做的研读情况。
“我得提醒你早晨看书特别重要。你什么时候起床呢?”
弟弟回答道:“五点半。”
“现在这个季节,就算四点半起床也不能算太早。没有比清晨这段时间更适合用来研读、剖析疑难的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的,不过有时候我感到心情郁闷,甚至连小说都不想看,倒是可以搞点翻译——我想大概是因为翻译本身多少有点死死板板的。科纳里厄斯,你现在已经落在人家的后面,如果想在明年圣诞节之前就可以不再干教书这一行的话,你还有很多书要读呢。”
“恐怕是还要看一大堆书。”
“我们必须赶紧去试探一下主教的意思。我敢肯定,要是主教听说你的一切情况,你便不难弄到个把头衔。那位副主教,也就是我那个神学院的院长,曾经说过,最佳方案就是你能在神职考试期间赶到学院,趁主教来视察考试,他设法帮你安排一个机会,让主教和你单独谈谈。你可千万要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我已发现我的情况就是由个别谈话来决定一切的,什么教义一类的大道理几乎没什么用。科纳,这样一来,你也可以捞到一个教会里的会计或庶务的职位,即使当不到牧师。”
弟弟依然在想自己的心事。
“你近来有没有收到罗莎的信?”他问,“今天早上,我收到她的一封信。”
“不错。这个顽皮的小姑娘信倒写得很勤。她想家——尽管布鲁塞尔[9]的确是一个引人入胜的地方。不过,她也应该好好利用她在那里的这段时光。我原想让她读完在塞邦思的高中后,再读一年书,总该很够了。可我最近决定让她在那儿住上两年,好好学点东西,尽管那边的费用相当高。”
一谈到他们的小妹妹,他们那两张严肃而绷紧的脸上显露出一丝温情。比起爱他们自己,他们更爱小妹妹,因为对她存有更多的奢望。
“不过,乔舒亚,从哪儿去弄这笔钱呢?”
“我已设法筹到了。”他向四周看看,发现不远处有几个男生,就往后退了几步,“我以五厘的利息从一个农场主那儿借来的,他以前曾住在紧挨着我们家田地旁边的农庄,你应该还记得他。”
“但是怎么还他钱呢?”
“我从我的薪俸里慢慢地偿还他。科纳里厄斯,做一件事不能半途而废。她准可以出落成一位非常有吸引力的姑娘,不仅仅只是漂亮而已。这一点,我早几年就已察觉到了;如果说凭容貌,她的资本实力还不够的话,那么她的容貌、智力和气质加在一起,就是很大一笔财富了,只要我的观察和盘算都没错的话。要把她培养成在举手投足之间都显得娴淑文雅而又知书达理,成为一位高贵典雅的女士,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她的天生丽质,也能为我们努力进入上层社会增添机会。她会有出息的,这一点你将来会看到。我宁可自己过半饥不饱的生活,也不能让她现在就辍学。”
他们俩向四周看看,走进校园去。这所学校,在科纳里厄斯看来,倒并没觉得有什么不自然,或者不习惯;但是乔舒亚却不这么看。因为他的同情心有限,又是从一个比较好的环境偶尔来此看看,所以觉得处处都看不顺眼,让人觉得不舒服,就好像看到他以前丢弃不顾的东西一样。“你哪一天可以离开这地方,登上教堂的讲坛,好好地完成你的第一次布讲《圣经》,”他说,“那时候,我才高兴呢!”
“你要是干我这一行,你也可能会感到我现在的生活还是挺丰富多彩的。”
“啊,是的——不过你千万不能对教会等闲视之。你将来会发现,在教会里任何一个能干的人都会有一份好差事,”他满腔热情地说道,“要能预防并阻止对基督教不信仰的思潮的蔓延扩大;要能用新的观点去阐明古老的问题;要能具体形象地布讲基督教的信仰信条……”他说到这里,神思恍惚,好像见到了自己一生的前途,但是又不得不竭力使自己相信,那鼓舞着他苦苦奋斗的动力是对基督教的信仰热情,而不是地位的荣耀。他已肩负起布道讲经的重任,准备好竭尽全力去捍卫教义,就像古代的勇士一样,完全为了名誉和光荣而战斗。
“我想,如果教会有足够的灵活性,能顺应时代的发展,那么教会还是能存在下去的。”科纳里厄斯说道,“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你只要想一下这样的情况——我有一天在旧书摊上只花了九个便士就买到了一本帕利编著的《基督教教义考证》[10],这书是最好的版本,每页都留出宽宽的页边,保存得非常好——九个便士实在是太便宜了。我看,照此情形的话,基督教的前景很不妙啊。”
“不,不!”哥哥说,几乎生气了,“这种情况只不过表示,人们现在已不再需要像这类书中那些陈腐的辩护观点。如今人们自己便能够看到真理,而无需再借助外来的帮助去发现真理。还有,我们既然已经信仰了基督教,无论如何都必须维护它。我目前就在通读普西的《古代基督教教史教义文库》。[11]”
“乔舒亚,也许你还没来得及读完,就已当上主教了!”
“唉!”哥哥叹了口气,摇摇头心酸地说,“我本来也许可以当上的——本来也许能当上的!可是我哪儿有神学博士或法学博士的学位呢?没有博士学位这一类头衔,我又怎么能当得成主教呢?蒂洛森大主教倒是索阿比的一个裁缝的儿子,可是他被送到克莱尔学院[12]去读书。你和我都没这份福气,能把牛津或剑桥称作是自己的母校!我的上帝啊!每当我想到我们的将来——一个原本会是多么美好的将来,却被那个该诅咒的、卑微的家伙给断送得干干净净,我——”
“嘘,别说了!……我跟你一样,也是这么觉得的。最近我更是深切地体会到这一点。你本来早就可以获得你的学位了——或许毕业以后还可以谋到个职位;而我呢,原本也可以按部就班地去取得我的那一份。”
“如今就别谈这些了,”哥哥说,“我们应该竭尽全力,好好干下去。”
他们透过满是灰尘的玻璃窗往外看,心中好生难过。窗户开得很高,一眼望去只能看到天空。渐渐地,那时常萦绕在他们心头的烦恼,又隐隐约约地浮现出来。科纳里厄斯低声说了一句:“他来找过我了!”于是打破了当时的沉寂。
乔舒亚脸一沉,面色铁青,当即毫无表情地问了一句:“那是在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
“这么远的路——他是怎么来的?”
“坐火车来的。他是来要钱的。”
“噢!”
“他说,他还要去找你呢!”
乔舒亚对此只好听其自然了。他们所谈论的这一话题,完全破坏了他那天下午轻松愉快的好心情。当天傍晚,他就回去了,科纳里厄斯送他到火车站。在回方塔尔神学院的旅途中,他没有像来的时候那样在车上看书。那个根深蒂固的烦恼仍然存在,就好像他这一生中有一个无法清除掉的污点一样。第二天,他和其他同学一起坐在教堂里唱诗班的座位上;教堂窗户上的片片玻璃把璀璨的紫色映在地上,然而他一想起那无法根绝的烦恼,就觉得眼前这美丽的紫色也变得暗淡无光了。
那是午后。神学院的广场上一片寂静,就像每次礼拜仪式过后教堂草坪上那般静寂无声,只有乌鸦叫个不停,算是唯一的声响。乔舒亚·哈尔布洛已经吃过他那顿节制食欲、修炼苦行的午饭,走进图书馆,在那里站了一会儿,从一扇面对草坪的落地窗向外望去。他看见一个男人正缓步穿过草坪,他身穿一件粗斜纹布的外套,头上戴一顶皱巴巴的白帽子,挽着一个吉卜赛女人,那女人身材高大,戴着一副长长的铜耳环。那男人正神色古怪地盯着教堂的西侧看,而哈尔布洛正是从那人身上认出了他父亲的模样和特征。至于那女人是谁,他就不清楚了。等到乔舒亚刚把这些情况琢磨清楚,几乎就在这时候,副主教大人,也就是乔舒亚对他比对主教还要敬畏几分的神学院院长,从大门走出来,踏上了这条穿过神学院广场的小路。于是这对男女便和教会里的这位高贵人物迎面相遇了。让乔舒亚感到更加恐惧的是,他父亲竟然转身跟副主教攀谈起来。
他们之间究竟说了些什么,他没法知道。就当他站在那儿浑身冒冷汗的时候,却看见父亲很亲热似的把手搭在副主教的肩上,而副主教反应冷淡,急忙退避。那女人似乎不曾开口说过什么,不过等到副主教走过去了,他们便朝学院大门这边走来。
哈尔布洛沿着走廊飞也似的奔出来,出了一扇边门,打算趁他们还没到达正门之前,便把他们拦住。果然他就在一丛桂树后面迎上了他们。
“我的天啊,这不正是我们要找的人吗!嘿,乔斯,你可真不赖,遇到了这么一桩大好事,居然连一卷烟叶都没寄给你的父亲,还让他大老远地赶来找你!”
“先请问这一位是谁?”乔舒亚·哈尔布洛说,脸色苍白却很严肃,朝那位长得丰满、戴着大耳环的女人摆了摆手。
“该死的,还会是谁?就是我的太太,你的继母!你难道不知道我又结婚了吗?有一天晚上,她从集市上扶着我回家,一路上我们俩谈妥了条件,后来就结婚了。是不是啊,塞利娜?”
“啊,可不是!全靠万能的上帝赐福,的确是这样的!”那女人装着笑脸说道。
“那么,你现在住的是个什么地方呢?”磨坊匠问道,“显然是座什么感化院吧?”
乔舒亚心不在焉地听着,一脸的无奈。他心中厌烦极了,正想问他们是否想要点什么,或者想吃顿饭什么的,他父亲抢先说道:“是这样,我们要上拜纳格集市去和太太的几位朋友聚一聚,大家准备在帐篷里睡上一两个晚上。今天路过这里,白天就住在一家小酒店[13];我们特地来找你,跟我们一起去酒店里吃顿便饭。那里的菜肴,我不能担保样样可口;可是酒是绝对好的,他们有极其难得的杜松子酒,我可多年没喝过了。”
“多谢得很;不过我是绝对滴酒不沾的;再说我已吃过中饭了。”乔舒亚说。这时候他闻到他父亲呼出的酒气,知道他的确喝过杜松子酒,于是又说:“你该明白我们在神学院是必须遵守教规的;而且我也不能被人撞见在酒店里喝酒。”
“哦,见鬼!那就不劳您大驾了,尊敬的牧师大人。不过,或许你能做东请客,请我们吃一顿,我们反正是不怕被人撞见在酒店喝酒的——这一点,你总该不在乎了吧?”
“一个钱我都不愿花,”年轻的哈尔布洛说得很坚决,“你们早已经吃饱喝足了。”
“好吧,那就谢谢你的一毛不拔。不过,顺便问问你,刚才我们碰到的细长腿儿、鞋上钉着扣带、牧师模样的那个家伙,他是谁?他倒好像以为我们会给他吃什么毒药似的!”
乔舒亚冷冰冰地告诉他,那是他们神学院的院长,随后又提心吊胆地问:“你有没有告诉他,你们是来找谁的?”
他的父亲不加回答。他和他那位丰满健壮的吉卜赛妻子——假如她真的是他的妻子的话——没再作片刻逗留,而是朝大街方向走去,走远不见了。乔舒亚也回到了图书馆。他虽然性格坚强,但还是伏在书上痛哭起来。那天下午,他比那个不曾受到欢迎的磨坊匠还要痛苦百倍。到了晚上,他坐下来给他弟弟写信,在信中他详细地叙述了下午所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关于父亲那位吉卜赛太太给他带来的新的羞辱,他讲得特别多。随后,他提出了一个计划,要筹一笔钱,足够劝说这两口子移居到加拿大去生活。“这是我们唯一的出路了,”他写道,“目前的情况真使人快急疯了。对成功的画家、雕塑家、音乐家或作家,造成一点社会轰动效应,倒不会妨碍他们什么;而且跟一些流氓、无赖搞在一起,有时候甚至还不失会是新奇浪漫的一招呢。可是,对于英国教会所任命的一位牧师来说,科纳里厄斯,这一招可就成了致命的打击了!要想能在教会里功成名就,就必须让大家首先把你当作是一位上流社会的绅士;第二是一个有财产的人;第三是一位学者;第四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第五也许才是把你当作是一个基督徒;不过,大家总是满心期望你首先是一位绅士。我虽然是一位磨坊匠的儿子,可是,假如他是一位体面的、受人尊敬的磨坊匠,我本来可以大着胆子去面对这一事实,也可以自己冒险去闯一番事业。基督教的精义原不外乎于谦恭卑逊,而且靠着上帝的帮助,我本可以硬着头皮在教会里混下去的。然而,偏偏摊上这么一个无赖,还有这桩太不体面的亲事!要是他不接受我的条件离开英国,那可就要毁了你我的希望,彻底断送了我的前途。如果真要让我们放弃崇高远大的目标,让亲爱的罗莎妹妹屈尊去管那吉卜赛女人叫继母,这样的生活我们怎么过得下去呢?”
三
有一天,纳罗布诺教区里,发生了一件热闹的事情。晨祷刚刚结束,大家从教堂里走出来,纷纷谈论着新来的候补牧师哈尔布洛先生。因为这里的教区长请假,他是第一次主持礼拜仪式。
村子里的人对于早礼拜这一类的事情,还从来不曾像今天这么兴致勃勃,群情激动。一个世纪以来,在这古老而又宁静的小村,生活一直很单调,很沉闷,今天这种情况似乎终于结束了。他们彼此反复地说着:“哦,主啊,请赐予我帮助!”像是在吟唱什么副歌似的。村里的人们也还记得,大家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牧师在礼拜仪式上布讲的题目,居然成为大家交谈的话题,何况还从教堂的门口一路谈下去,直到走出教堂院落的大门口。至于出席晨祷的人们的私下个别议论,以及当地周报上的评论,都还没有估计在内呢。
这位候补牧师出神入化的布道,使大家听得心驰神往。整整一天,他们的耳边似乎仍萦绕着他的布讲。这个教区里的人向来对一切都很冷漠,然而,那天早上参加晨祷的男女老少好像都着了魔似的,时时回想或谈论哈尔布洛所布讲的经文。他们觉得他的布道听起来很新鲜,可是他们自己又相当胆怯,顾虑重重,不敢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的感受,而是转弯抹角地发点议论,有人甚至以微笑来掩饰自己的兴奋。
这村里的人本来就不喜欢老一套。四十年来一向由教区长,即那位资深牧师给他们布道讲经,为他们的灵魂指点迷津,因此,今天这位刚从神学院出来的新牧师的布道让他们觉得新奇和激动,倒也不足为怪。真正令人更为惊讶的是村里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竟也很欣赏哈尔布洛的布道。这些有身份的人坐在教堂里他们的专席上,其中有庄园主的亲属,也有庄园主本人,他们觉得自己不会被轰动一时的布道所煽动,也不会被华而不实的宏论所蛊惑。而他们恰恰也和其他参加晨祷的人一样,为这位新牧师的魅力所折服。
费尔默先生,也就是那位庄园主,年纪轻轻便成了鳏夫,因为他太太在婚后一年生下一个柔弱的女孩之后,自己却撒手归西。他的母亲正当盛年,儿媳死后就又搬回费尔默的大宅子,重新又担当起大家庭中的女主人之位。费尔默先生自从丧偶之后,一直在这偏远的教区过着毫无生气的日子;他觉得生活中少了某种动力,日子也因而过得无精打采的。他很高兴母亲肯搬回这个凄凉的家里居住,他目前主要的事情,就是料理他那份不算太大的家产。今天早晨,他母亲——费尔默夫人,也和他一起坐在教堂里听哈尔布洛布道。费尔默夫人是一个性情开朗、心直口快的妇人,她亲自上街买东西,还向穷人施舍。她说起话来爱用陈旧的词藻,喜欢下雨天在村里走走,探访教区里的人。费尔默母子俩可算是纳罗布诺教区仅有的大人物了,可今天他们也和村里的其他人一样,为乔舒亚的口才所倾倒。
在哈尔布洛来这里的前几天,就有人向费尔默母子简单地介绍过他的情况,他们对他挺感兴趣,所以在晨祷结束后,他们留在教堂中等候了一会,待他从法衣室里出来,便和他沿着教堂庭院里的那条小路一同走去。费尔默夫人热情地称赞他的布道讲得很精彩,兴奋地说他的到来乃是教区的一大幸运,并且说希望他已经找到了舒适的住所。
哈尔布洛的脸微微一红,说是他已在一个农民的宽敞的大屋子里弄到了一处还算不错的住所,他还说出了那个农民的名字。
这夫人又说住在这种地方,恐怕他会觉得很寂寞,尤其是在夜幕降临之后,因此希望她母子俩可以常常和他见面。什么时候他可以来和她母子一起用餐?他能不能当天晚上就来?头一个星期天的晚上便寄宿在乡下,他一定觉得十分乏味吧?
哈尔布洛回答说,能得到他们的邀请,他感到非常荣幸,但他恐怕不能接受他们的一片盛情。“我不是一个人到此地来的,”他说。“我妹妹刚从布鲁塞尔回英国,她也和你们一样,觉得我一个人会感到冷清,就陪我一起来这儿住几天。她要等我这儿的住处一切安顿就绪,让我过上安定的生活,然后才回去。她一路上挺辛苦的,感到很疲劳,所以没有和我一起来教堂,这会儿正在那户农家等着我呢。”
“啊,原来是这样,那么索性就把你妹妹也带来一起用餐——这岂不更好吗!我真是很乐意认识她。要是我早点知道她也来了,那该多好!务必请你转告她,我们刚刚才知道她也在此地。”
哈尔布洛请费尔默夫人放心,他一定会把她的这番好意转达给他妹妹的;不过他还不敢担保她一定能够来。事实上,他妹妹去不去费尔默家用晚餐,得由他来决定。罗莎很尊重他的意愿,几乎就像女儿听从父亲的意见一样。但是他目前还不清楚她是否带来了正式的晚礼服,而且他早就打定主意,如果她没有合适的服饰,今天晚上便不能贸然地去庄园主家赴宴,反正将来有的是机会,等她能打扮得光彩照人再去也为时不晚。
他迈开大步,朝他寄宿的农户家走去。今天的晨祷,就是他在该教区当助理牧师的第一个上午的第一项喜人的战果。到目前为止,他的一切都还相当顺利。他已被教会授予圣职,来到了一个舒适愉快的教区任职,并且由于这教区的区长身体衰弱,他几乎一手掌握了管理和监督该教区教会工作的大权。他一上任的第一次布道就已让教区里的人刮目相看,印象深刻,尽管他的法衣外面没套上那个标志学位的兜囊,但这似乎并没有降低他在教民心中的威信。再说,由于他的百般劝说,并支付了相当可观的一笔费用,他父亲和那位皮肤黝黑的吉卜赛女人已乘船前往加拿大,在那里他们不至于再会十分妨碍他的事业了。
罗莎出门来迎接他。“啊,你应该像一个乖乖女那样,也上教堂去做礼拜。”他说。
“嗳——我希望我以后会去的。不过,我一向不喜欢上教堂,所以就连你的布道,对我也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我这样真是太不乖了!”
说这话的姑娘一脸嬉笑顽皮的神情,她金发碧眼,肤色白皙,身材高挑,穿着一套薄纱裙,落落大方,风情万种,很有一派上流社会名媛淑女的风范。她的这种气质是英国姑娘在异域生活时熏陶出来的,可往往只要回国住上几个月,这份风度很快就丧失殆尽。和他妹妹恰恰相反,乔舒亚本人非常严肃,不苟言笑。他过于关注世上的功名利禄,根本无心让自己享受生活中的轻松愉悦。他把费尔默夫人请他们吃饭一事告诉她,他的措词清楚明确,而又切乎实际。
“罗莎,我们必须去——这是已经决定了的——只要你在这次匆忙出门时带了一套像样的衣服。当然,到这么一个偏远的地方来,你肯定不曾想到带上一套晚礼服吧?”
但是罗莎来此地之前,住在一个城市里,那里恰巧倒是用得着礼服的,所以在着装打扮这类事情上,她是无可挑剔的。“不,我倒是带了一套晚礼服。”她说,“谁也料不到什么时候晚礼服能派上用场。”
“那可太好了!这样,我们就七点钟出发。”
夜幕渐渐降临,在暮色中他们步行前往费尔默家。罗莎披着斗篷,一手提着晚礼服的裙边,免得沾上露水,另一只手臂便夹着她的一双缎子鞋,风一吹,礼服就鼓鼓囊囊的。她原想等到进门才换上那双缎鞋,可是乔舒亚却一定要她在一棵树下就换好鞋子,这样,他们进门的时候,才不会像是一路走来的样子。对这类细枝末节的小事他都非常注意,从不掉以轻心。至于罗莎,则把整件事——步行、打扮、赴宴以及一切——当作一番娱乐。但在乔舒亚看来,这可是人生中很严肃、很重要的一步。
在晚宴上,大家不曾料想到候补牧师竟有这么漂亮的妹妹,罗莎的出现令众人眼前为之一亮。费尔默夫人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她原以为罗莎至多也不过长得和朵珈斯或玛莎或罗达差不多[14],所以这时候她脸上掠过一丝不安的神情。如果这位年轻的小姐早晨和她哥哥一同去了教堂的话,那么今天纳罗布诺家族也就不会举行这么一个晚宴了。
对于她儿子,那位年轻的鳏夫,情形却大不一样了。自从他妻子过世后,他整天无精打采,浑浑噩噩地混日子。罗莎的美丽动人猛然间唤醒了他沉睡已久的心灵,他甚至无法在众人面前掩饰住他内心的兴奋和激动。大家在餐桌前依次入座之后,他便和罗莎谈起话来,不过一开始的时候多少带点一地之主的高傲神气;他母亲坐在他旁边,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他俩如何相熟起来,但没过多久,她便不得不暗中提醒他不能不顾及到他自己的身份,不要太喜形于色。至于这位从布鲁塞尔归来的姑娘罗莎却发现费尔默先生正出神地望着她的嘴、她的手、她的人,好像不明白上帝何以能创造出如此精美的一切;之后,他对她更加心驰神往,也就不再留意这等细节了。
他说话不多,而她却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尽管当地人对费尔默一家相当敬畏,但罗莎觉得这家人还是很质朴的,所以她也就无拘无束,表现得很轻松自如。费尔默这位乡绅一直在浑浑噩噩地打发日子,对人情世故都多少有些疏忽淡忘了,在这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又一直处于他人生中最不幸、最黑暗的时期,他几乎忘记了世上还有什么美妙的东西,直到今天晚上,这个场面才使他重新认识到世界的美好。他的母亲起初还有些疑虑不安,现在她的那副神气却说明这件事该由儿子本人去拿主意,于是她就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乔舒亚了。
哈尔布洛有他的远见,又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韧劲,但今天这顿晚饭的结果竟然比他原先期望的要好得多。以前,他在野心勃勃地编织自己的锦绣前程时,曾设想过把他妹妹罗莎培养成为一颗小小的但却又晶莹闪烁的明珠,自己只要略施手腕,就能借她的光,从而引起上层社会的青睐和关注。他现在才开始醒悟,要改变他们兄妹俩的命运,罗莎的天生丽质比他自己的聪明才智能起更大的作用。这也就是说,当他凭着自己的才华,还在不畏艰难地开挖通向灿烂前程的隧道时,罗莎则凭着她的美貌,已能飞越重重难关,飞向她的理想归宿。
他的弟弟如今住在神学院里他曾住过的几间老房子里。他第二天便写信给弟弟,欢天喜地地告诉他,罗莎在费尔默的庄园里如何崭露头角,取得料想不到的成功。下一次邮件来时带给他一封祝贺的信,不过信中却又夹着一则不好的消息,说是父亲不喜欢加拿大——他的吉卜赛妻子抛弃了他,他为此感到很凄凉,所以想要回英国,回自己的家。
乔舒亚·哈尔布洛因为自己的种种成功,近来觉得很满意,已经几乎忘记了像痼疾一样缠绕着他的那块心病——因为加拿大和英国相距千山万水,他多少有点淡忘了他的烦恼。然而,这一心病如今再次向他袭来;从这则简短的消息看来,他弟弟似乎也明白父亲回国将意味着什么;只不过他自己比弟弟更清楚问题的严重性。一丝阴影掠过他的心头。
四
十二月份,在圣诞节前一两天,费尔默夫人和她儿子沿着房子东边那条宽宽的石子路散步。这天上午天空中一直飘着蒙蒙细雨,差不多半小时前雨才停止,他们出来稍微活动活动,再去吃中饭。
“亲爱的母亲,你该明白,”儿子说道,“正是由于我的情况特别,才会使她显得非常合我的心意。我刚刚开始婚姻生活就受到重创[15],一直过着残缺不全的生活;我厌恶在公众前抛头露面,也没有什么政治野心,我主要的目标和希望,便是教育好安妮[16]给我留下的那个小家伙——你倘若考虑到我刚才所说的这些情况,你肯定能明白,像哈尔布洛小姐这样的女士做我妻子会是多么合适,她能给我的生活注入活力,使我不至于像植物一般,过着单调沉闷的生活。”
“如果你爱慕她的话,我想你就应该得到她!”他的母亲侧面回答道,态度很冷淡。“不过,”她接着又说,“你将来自然会发现,她是不会像你一样,心满意足地在这儿过上一辈子,也不会一心扑在一个小孩子身上的。”
“我和你就是在这一点上看法不一致。你说她不是大家闺秀,不适合做我的太太;然而依我之见,正是因为她并非出生于名门望族,才是她身上值得称道之处。她并无什么有权势的亲戚,这倒正好能限制她的奢望。从我对她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她所期望的,也就是能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地方过上安逸的日子。假如真的要她待在家里,整日足不出户,她恐怕都不会走出大门一步的。”
“阿尔伯特,你爱上她了,有意要娶她,你便编出这么一套好像自圆其说的理由,好让这桩婚事能体面些。好吧,悉听尊便吧;反正我也无权过问你自己的事,你又何必还要征求我的意见呢?你的意思毫无疑问是要趁这个圣诞节向她求婚,是不是?”
“绝对不是。我只不过心里有这么个念头罢了。如果我和她相处久了,她的确还像现在这么好,一点不变的话——那么,我会明白该怎么做的。就目前来说,你也总该承认你是喜欢她的吧。”
“要我承认这一点,又有何难?她这个人初看起来倒是很能迷倒人的。不过,作为你孩子的继母,这就很难说了!阿尔伯特,你好像一心急着要把我撵开!”
“绝对没有这意思。而且我也并不像你所想的那样冒失。我不会仓促之间就做决定的。不过,母亲,我的确是在心里刚刚冒出这么个念头,马上就全部告诉你了。要是你不喜欢我的主意,你就说不喜欢好了。”
“我不发表意见。如果你主意已定,我就尽量往好处想,随遇而安吧。她什么时候再上这里来呢?”
“明天。”
在这期间,候补牧师家里的种种准备工作正井然有序地进行着,他如今已是一家之主了。在这一年的早些时候,罗莎已到他这里来过两次,小住了两三个星期,她的两次短暂逗留,已对庄园主费尔默的感情起了不小的影响。现在她又要第三次到她的牧师哥哥家来,同时,她的小哥哥科纳里厄斯也要来,一家人正好在一起聚一聚,好好过个节日。这次罗莎是从英格兰中部起身赶来的,需要到晚上迟些时候才能到,但科纳里厄斯在下午就能赶到。考虑到他弟弟出了火车站得穿过几处田野,所以他决定出去接站。
乔舒亚在他简朴的住处,将一切安排停当之后,便出门去,他的心情从未像现在这么轻松愉快过,心中充满了欣慰。他自己现在已拥有这般好声望,所以弟弟要想在教会里谋求发展,看来也将是料想不到的容易;并且他还急切地想和弟弟交流、比较一下彼此的经历,虽说目前还有一件更让人激动的事。从他青春年少时期开始,他便一直认定,在那些保守的乡村里,进入教会能赋予人更高的社会地位,更能出人头地,而且,比起从事其他行业想要功成名就,这条道路更为便捷,所需付出的代价也要小得多。许多事情也似乎正在证明他的看法是对的。
他走了半个小时左右,便望见科纳里厄斯沿着一条小路走过来;没几分钟,兄弟俩便会面了。科纳里厄斯的经历比不上乔舒亚的,不能那样马上就引起人的兴趣,但他个人的地位已是很不错了,可是他脸上没有任何欣喜的表情,反而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尽管他强打着精神。起初乔舒亚还以为他弟弟是看书太用功,身体疲乏的缘故;随后他就告诉弟弟罗莎今晚就要到此地来了,又说起她这一次的逗留,即她第三次造访,会有什么样的成果。“想想看吧,傻兄弟啊,下一个复活节前罗莎便是费尔默太太了!”乔舒亚的声音里流露出抑制不住的兴奋,脸上的神情却依旧是严肃的。
科纳里厄斯摇摇头,回答道:“她来得太迟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且看看这里吧。”他取出一份方塔尔当地的报纸,指着上面的一则消息,乔舒亚顺着他手指着的地方往下看。这是一则关于当地低级法庭判决的报道,案情很普通,属于破坏社会秩序一类的,说是有个人在镇上打碎了几扇玻璃窗,依法被处以七天的监禁。
“这是怎么一回事?”乔舒亚问道。
“那天晚上我正好上街,这里提到的罪犯就是我们的父亲。”
“这不可能——怎么会——他答应了继续留在加拿大生活,我不是已经给他汇去更大的一笔钱了吗?”
“他现在已经安全地回到英国来了。”科纳里厄斯依旧用低沉忧郁的口气,把他所知道的情况都讲了出来。他说,他当时在场亲眼目睹了全过程,父亲没有看见他;他还听到父亲和人家说,他是去看他女儿的,女儿不久就要嫁给一位有钱的绅士了。在这件意外变故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报纸上把磨坊匠的名字印错了,把乔舒亚·哈尔布洛[17]印成了乔舒亚·阿尔布洛。
“完了!我们整天盼望胜利,可如今就在胜利的前夕,却又要被他弄得功亏一篑!”哥哥说,“他是怎么料到罗莎要出嫁了呢?我的天哪!科纳里厄斯,你也真不走运,好像注定了老是要传递坏消息似的!是不是啊?”
“是啊,”弟弟说,“不过,罗莎倒是怪可怜的!”
他们的父亲使他们蒙受此等羞辱,兄弟俩心中痛苦不堪,几乎是强忍着泪走完了去乔舒亚住处的那一段路。到了晚上,他们出去迎接罗莎,很快地把她带回家中。她走进房间里,和两个哥哥一起坐下,这时候兄弟俩几乎忘记了他们以前私下里曾在她身上寄予了多少厚望,而她呢,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次日,费尔默一家人都过来看罗莎,接下来的两三天过得倒是很热闹。费尔默先生,那位庄园主,越来越感到难以驾驭自己的感情冲动——已在暗中决定向罗莎求婚——这是毫无疑问的了。到了星期天,科纳里厄斯研读经文,而乔舒亚去教堂布道。费尔默夫人像母亲般地对待罗莎,好像她已决定爽爽快快地去迎接这件无可奈何的事。为了庆祝圣诞节,在庄园主费尔默先生家中将举行一次宴会,宴请教区里的一些教民,而这位漂亮的姑娘罗莎还得有一个下午和费尔默夫人这位女长辈在一起,指点大家安排准备这次宴会,随后她便留在费尔默家一起共享晚宴,等到晚上,再由她两个哥哥接她回去。这两兄弟也被邀请前往赴宴,但他们因为另有约会,无法应邀前往。
这兄弟俩赶赴的是一个令人不快的、忧郁的约会。他们要去见他们的父亲,他就是在这一天从方塔尔的监狱中服满七天监禁后被释放出来,他们此去是打算劝他远离纳罗布诺。他们要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回到加拿大去,或者回到英格兰中部平原上的老家去——总之,让他离他们远远的,这样他才既不阻碍他们发展的道路,给他们招致不幸,也不会妨碍他们妹妹能顺利攀上高枝,嫁给费尔默先生,目前这门亲事还是悬而未决的,因为费尔默先生尚未正式向罗莎求婚。
罗莎到了费尔默庄园,就被她的朋友们簇拥着进去活动了,她的两个哥哥就立刻启程,顾不上留下来吃顿饭或喝口茶就匆匆上路了。老磨坊匠如果和他们联系的话,总是写信给科纳里厄斯的。这会儿科纳里厄斯一边走路,一边从口袋里拿出那张短信,又看了一遍;正是为了这信上所写的事,他们今天才出门赶路的。他们的父亲昨天晚上刚刚恢复自由,便寄出了这封短信,说是在他写信的当儿就已经动身上纳罗布诺来了;因为没有钱,他不得不一路走来;又说他估计,第二天大约傍晚六点左右,他就可以穿过途中的那个艾维尔镇,在镇里的城堡饭店吃点东西当晚饭,并且希望他们会驾一辆双轮马车或者用其他什么交通工具,到那里去接他,免得他像个流浪汉一样到纳罗布诺,让他们丢面子。
“听他这话好像倒还顾及到我们的地位和身份。”科纳里厄斯说道。
乔舒亚却很明白父亲话里所带的讥讽,便没有说什么。一路上,他们交谈不多,大部分时间在默默赶路。当他们来到艾维尔镇的大街上时,街灯已亮了。在这个小镇上,没有人认识科纳里厄斯,加上他又没有穿牧师的服装,因此他决定由他上城堡饭店去接他们的父亲。在饭店的黑漆漆的拱门甬道上,有人回答了科纳里厄斯的探问,说是有一个人长得正像他所描述的那样,在饭店厨房的高背长椅上吃过一顿饭,但大约一刻钟前此人已经离开饭店了。他是喝得醉醺醺才走的。
科纳里厄斯出了饭店,回到乔舒亚那边,马上把这消息告诉了他。乔舒亚说:“那么,我们刚才在路上一定已经碰到过他,并且错过了他!现在我倒想起来,我们刚才在亨登福特山另一边的树林里,的确碰到过有这么个人,走路跌跌撞撞的,只是树林里太暗,看不清他的模样。”
他们赶紧顺着原路返回,但是走了很长一段路,也没见到一个人。不过,他们走了大约四分之三的路程,觉察到他们前面传来一种跌跌撞撞的脚步声,而且能够看见昏暗处有个模模糊糊的白色的人影在晃动。他们好生怀疑,便跟了上去。这个人碰到了另一个过路人——是在这条僻静的路上不期而遇的唯一的人——接着他们听得很清楚,他问那个过路人去纳罗布诺怎么走。那个陌生的过路人回答说——回答得很对——走最近的那条路:走到了下一座桥,桥边有几个台阶,顺着台阶往下走,拐个弯,再沿着一条岔道往前走,穿过几片草甸就到了。
这兄弟俩赶到桥边的台阶,又走上岔道,穿过了两三片草甸,才赶上让他们头痛不已的父亲。而这时,他们已能透过树林,隐约看到纳罗布诺那边费尔默家的灯光了。他们的父亲此时已停下脚步;他在附近的灌木丛边坐下来,面对着湿湿的堤岸。他看见他俩的身影,便高声嚷道:“我是要上纳罗布诺去的;你们倒是什么人?”
他们走到他身边,报上自己的名字,提醒他在自己的信中所提的办法,叫他们到艾维尔镇去接他。
“天哪,我倒把这事给忘了!”他说,“好吧,你们现在想我怎么做呢?”他带着挑衅的口吻说道。
接着他们父子长谈了一番,可等兄弟俩言谈中第一次暗示让他别进纳罗布诺村时,父子对话中的火药味就变得很浓了。老磨坊匠从口袋里掏出一瓶酒,有一品脱左右的容量,向儿子挑战似的说,如果他们刚才的用意是好的,而且他们觉得自己的确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话,那么就喝下这瓶酒。这兄弟俩多年以来是滴酒不沾的,不过他们心想最好还是领受这一趟,免得白白惹他生气。
“这瓶里装的是什么?”乔舒亚问道。
“一点兑了水的杜松子酒,很淡的。放心没事的,就凑着瓶口喝吧。”乔舒亚照着他说的话,把嘴凑到瓶口上,他父亲把酒瓶的底部往上一举,他被不由自主地猛灌了几口,酒像熔化了的铅液一般,热辣辣地流进他的胃里。
“哈哈,哈哈,这就对了!”老哈尔布洛说,“不过这可是没掺水的纯酒精啊——哈哈,哈哈!”
“你为什么要这样欺骗我!”乔舒亚愤愤然地说,他已经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尽管他还想保持镇静。
“我的儿子,因为是你骗我在先啊!把我流放到那个该死的加拿大去,还假装说是为了我好。你们这么说,真是一对伪君子。你们这么做就是为了把我打发得远远的,好摆脱我——不折不扣就是这么回事。但是,老天保佑,现在我可要好好跟你们较量一番!我要让你们这两个满嘴圣道圣经的家伙统统完蛋!我的女儿就快要嫁给这里的庄园主了。我已经听到这消息了——在报上看到的!”
“报上的消息说得太早了——”
“我知道这消息是可靠的;我是她父亲,得由我在婚礼上把她交给新郎;否则的话,就免不了要大闹一场,我是一本正经跟你们讲的!那边就是那位绅士的住处吧?”
乔舒亚·哈尔布洛苦恼万分,心里感到一阵绝望,却又对他父亲一筹莫展。费尔默本人直到现在还没有明确表示过他自己的态度,他的母亲也还没有完全被争取过来;要是在这节骨眼上,他们的父亲再在教区里大闹一场的话,那么他们心中所曾构筑的美好的希望之宫,将被毁得一干二净。这时候,老磨坊匠站起身来。“要是那边就是那位绅士的住处的话,我现在就去拜访他。我刚从加拿大回国,加拿大的好运气也让我给带回来了——哈,哈!我不想去找那位绅士的麻烦,他也就不会找我的麻烦。但是,我要维护我在这个家里的家长地位,要坚持行使我的权力,也好杀杀有些人的威风!”
“你不是已经达到目的了!你以前带在身边的那个女人,如今又到哪里去了呢——”
“女人!她是我的妻子,她就像宪法那样的合法——看上去比你母亲生下你之前还要更合法一些呢!”
多年以前,乔舒亚就听到人家风言风语地说,他父亲认识他母亲没多久便去引诱、欺骗她,而且拖延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多少弥补上他造成的漏洞;但是直到今天,他父亲才亲口说出来。对乔舒亚来说,这最后的打击真让他受不了。他跌坐到地上,身体靠在那丛矮树上。“一切都完了!”他说,“他把我们全都给毁了!”
老磨坊匠往前走去,得意扬扬地挥舞着他的手杖,而这兄弟俩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们在黑暗中还能看到他那穿着黄褐色外套的身影,昂首阔步地沿着小路走去;他们也看见纳罗布诺那所大宅子的暖房射出的灯光掠过他的头顶。或许就在此时,在那座大宅子里,阿尔伯特·费尔默很可能正和罗莎坐在一起,握着她的手,请求她和他一起共同拥有这个家。
那个步履蹒跚的、灰黄色的身影,那个想前去破坏这美好的一切的身影,在黑暗中越走越远,变得越来越小,这时突然在水坝边消失了。水里响起一片挣扎的声响。
“他跌进水里去啦!”科纳里厄斯说,连忙朝着父亲消失的地方奔去。
乔舒亚一直在出神、发呆,这时候猛然惊醒过来,跑了十来步,赶到弟弟身边。“停一下,停一下,你想怎么样?”他沙哑着嗓子低声说,一面紧紧抓住科纳里厄斯的胳膊。
“把他从水里拉上来!”
“是的,不错——我也这么想,但是且等一下——”
“乔舒亚,可是——!”
“科纳里厄斯——妹妹一生的幸福,你应该明白的——还有你我的名声——再有我们共同飞黄腾达的机会,我们兄妹三个人的一切——”
他紧紧地拽住弟弟的手臂,站在那儿,气都透不过来,听到水坝那边水里面扑通扑通的挣扎声不断传来。他们望见水坝的上方,从庄园主家中暖房里射出的充满希望的灯光,照到树林中光秃秃的树枝上,树枝在摇曳,灯光也随之闪烁,忽明忽暗。
水里的挣扎声和水花飞溅声渐渐变弱,他们还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呼救声:
“救命啊——我要被淹死了!罗茜[18]啊——罗茜!”
“我们得上前去——我们一定要把他救上来。哦,乔舒亚!”
“对,对!我们一定要救他!”
他们仍然在原地站着不动,在等待着,两个人你拉住我,我拖住你,脑子里想的是同一个念头。他们的双腿像灌满了铅似的,死沉沉迈不开步,一点不听自己的使唤。草甸上一片沉寂。静寂中他们仿佛看到了费尔默家暖房里罗莎和庄园主正深情款款地相拥而行,那边的空气中也似乎散发出亲吻的甜蜜。
最后还是科纳里厄斯奔上前去,几乎同时乔舒亚也跟着冲上前去。他们两三分钟就赶到了溪边,起先他们看不见水里有什么东西,不过,这水不算太深,天也不算太黑,假如父亲躺在水底的话,他们还是能看到水里他的那件短绒外套的。于是乔舒亚这边看看,那边望望。
“他肯定被冲到哪条深沟里去了。”他说。
这条溪流经水坝上的人行小桥附近,水面忽然变得只有前面的一半那么宽了,因为下面筑有一道沟,水都从沟里流过去了。要是在翻晒干草的时节,装草的四轮马车都可以越沟而过。现在正是涨水的季节,沟里的溪水已满到沟顶部,溪水潺潺地流,水面不住地泛起旋涡。就在小桥边,乔舒亚刚刚瞥见有一样白乎乎的东西往下漂,可一转眼就又不见了。
他们走到溪流的下游,但没有看到有什么东西浮在水面上。他们花了好长时间,沿着溪流上上下下地来回找,企图能发现还有某个水道通往深沟的,但是却毫无结果。
“我们本该早一点赶上去救他的!”深受良心责备的科纳里厄斯说道。这时候他们已经精疲力竭,浑身湿透。
“我想我们是该早点赶上前去的。”乔舒亚心情沉重地回答道。他看见岸上有根手杖,认出那是他父亲的手杖;他连忙捡起来,插进蒲草中的烂泥里,于是他们又继续向前走去。
当他们走近乔舒亚的屋子时,科纳里厄斯低声说:“我们要不要——把这件意外事故讲出去呢?”
“那有什么用呢?一点好处都没有。我们还是等到他的尸体被发现后再见机行事吧。”
他们走进屋子,换过衣服,接着就出发去费尔默家,走到那边差不多已是十点了。除了他们的妹妹之外,只有三位客人:一位住在附近的地主和他的太太,再就是那位年老体弱的教区区长。
罗莎虽说和他们分别并没多久,这时却欣喜若狂地紧握着他们的手,一脸喜气洋洋,好像是见到了阔别多年的亲人似的。“你们脸色很苍白。”她说。
两个哥哥回答说他们刚刚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回来,多少有些疲乏。房间里的每个人的举止都显得很有趣:费尔默的那位邻居和他太太谨慎地上下来回打量,脸上一副很知情的样子;而费尔默本人也因为感情有所寄托,所以分外殷勤地款待客人,非常热情好客。到了十一点兄妹三人才起身告辞,主人要用马车送他们,他们没有接受,因为路不远,路上又很干燥。主人一直把他们送到门外,还陪着他们再走了一段黑乎乎的路,其实他本无须这样做。后来他又和其他客人稍稍拉开点距离,很是神秘地向罗莎道了晚安。
他们一行三人往前走去,乔舒亚问道:“罗莎,有什么新进展吗?”他竭力想装出很轻松愉快的样子,可是没做到。
“哦,哦,”她连喘带跳地开始说道,“他么——”
“不说也没关系的——假如让你觉得心烦的话。”
她太兴奋了,开头说起话来也语无伦次了,在这一刻,她竟失去了往日的稳重娴静。心情平静一些之后,她接着说:“我并不觉得心烦,也没有发生什么事。只不过他说将来有一天,他要向我提出某个请求;我说,现在不必把它放在心上。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向我提出正式请求,他要和你们先谈谈这件事。他本想今天晚上就和你们谈的,还是我请他不要太性急。不过我敢肯定,他明天会来找你们谈的。”
五
六个月以后,正值夏季,割草和晒草的人们在草甸上干活。因为费尔默的庄园正好面对着草甸的对面,人们在干活时闲聊的话题便常常是有关这座大宅子的。他们在谈话中批评到庄园主和他那位年轻的太太,也就是牧师的妹妹,对他们的言行举止进行一番评头品足,但没有用过激的言词——因为她现在已是他们之中大多数人所钦佩和一致感兴趣的人了。
假如女人也能够说是幸福的话,那么罗莎便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她还不曾知晓她父亲已命归西天,所以她有时也感到纳闷——一边却在暗中感到宽慰——父亲既然在加拿大也算是有了他自己的家,那他为什么从不给她来信呢?她的大哥乔舒亚在她结婚后不久,便被举荐到一个小城镇里去当牧师了,而科纳里厄斯也就此继承了纳罗布诺所空出来的副牧师的职位。
这两兄弟一直忐忑不安地等待他们父亲的尸体被发现的消息;然而尸体却一直没有被人发现。每天他们都在期待,会有一个男人或男孩从草甸那边跑来告诉他们这一消息,但却不曾有这么个人来过。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几周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妹妹罗莎的婚礼也举行过了;乔舒亚也已在新的教区里开始履行圣职,布道讲经;可是却总也不曾听见有人惊愕地叫道发现老磨坊匠的尸体了。
然而,现在已是六月里了,大家开始收割牧草,为了干活更方便些,必须拔开水闸,让沟里的水流出来。这样一来,尸体便被发现了。有一个人拿着长柄镰刀俯身割草时,看到了水沟另一头的沟底有一样东西被新近晒干了的水草缠绕着。过了一两天,法官前来检验尸体,但已无法辨认出是谁的尸体,因为水的冲刷和鱼儿的觅食已使老磨坊匠的尸体面目全非,加之他又没有带手表或其他什么有标记的物品来证明他的身份,于是一张无名氏失足落水的判决书就了结了这桩案子。
既然这尸体是在纳罗布诺教区发现的,所以应该就地埋葬。科纳里厄斯给乔舒亚写了一封信,请求他回来主持葬礼,给死去的人念上一段经文,或者他派一个牧师来也行;这件事他自己做不了。乔舒亚倒没有让一个陌生人来参与此事。他亲自到场,那个承揽殡葬事宜的人把验尸官的一份文件递给他,他默不作声地看了一遍,上面写道:
“外威塞克斯中部验尸官亨利·吉尔斯特此命令埋葬尸体一具,该尸体业已经地方法庭陪审官检验,并予判明确系男性,成年,姓名身份不详……”等等。
乔舒亚·哈尔布洛总算把葬礼仪式主持完毕,随后回到他弟弟科纳里厄斯家中,和他会面。他们的妹妹请他们去她家吃午饭,他们俩却都婉言谢绝了。他们要在一起商谈有关教区的事务。这天下午,她来了。他们已经去看望过她了,原不打算再次和她会面。她一进门就显得光彩照人:一双欢快明亮的美眸,一头棕色的秀发,戴着一顶华丽的无边系带软帽,手上套着一副柠檬黄的手套,双颊泛着玫瑰色的红晕,分外娇媚动人——就好像一道美丽的霞光照射进陋室似的,他们在心情忧郁时猛然间见到如此炫目的美,几乎难以承受。
“我忘了告诉你们,”她说,“在我结婚之前一两个月左右发生过一件奇怪的事——那件事,我现在想起来很可能与今天你们安葬的那个可怜的人有点关系。就是那个晚上,我在费尔默庄园等着你们来接我。当时,我和阿尔伯特一起静静地坐在暖房里,好像听到远处草甸那边传来呼叫声,我们连忙打开门,阿尔伯特跑去拿他的帽子,撇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这时候呼叫声又响起了,我情绪激动,觉得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似的,可是等阿尔伯特拿了帽子回到我身边后,却又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于是我们断定大概是一个醉汉在乱叫,并不是呼救声。我们俩都忘了这件事,我也从不曾再想起过这件事,直到今天举行葬礼时,我才又想起那天晚上的呼叫声可能就是这个无名氏发出的。那人当时好像叫我的名字,当然,这只不过是由于我当时产生的幻觉而已,说不定他的太太或孩子的名字有点像我的名字吧。哎,真是个可怜的人!”
当她起身回去后,兄弟俩一直默不作声,最后还是科纳里厄斯开口说道:“乔舒亚,得留心这件事。她迟早会知道的。”
“怎么会呢?”
“她会从你或从我嘴里听到这件事的。难道你真的认为人心是铁打的保险箱,我们俩能永远不泄露这一秘密吗?”
“是的,我想有时候人心的确是铁打的保险箱。”乔舒亚说。
“不,真相终将大白。我们会说出来的。”
“什么?这岂不是要毁了她——置她于死地吗?羞辱她的孩子们,并且搞垮家道兴旺的费尔默一家?决不能这么做!要让我泄露这个秘密,我宁可先投入他淹死的那个地方!绝对不能说出去的,绝对不能说出去的!科纳里厄斯,你肯定也会这样主张的!”
科纳里厄斯似乎不再犹豫了,于是他们也不再谈论这一话题了。自从这一天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不曾见到乔舒亚。第二年不到,费尔默夫妇便喜得贵子,费尔默家族有了继承人了。村里的人接连一个多星期每天晚上打三次钟以示庆贺,费尔默先生用啤酒款待他们,大家都开怀畅饮,尽情欢庆。快到要给孩子举行洗礼和命名仪式时,乔舒亚才又到纳罗布诺来了一次。
那天大家聚集在一起,其中最提不起兴致的便是这当了牧师的兄弟俩。他们心里老是觉得父亲穿着短绒外套的阴魂整日缠住他们不放,搅得他们心神不宁。晚上,他们俩一同到野外去散步。
“她如今倒是过得很美满,”乔舒亚说,“不过,科纳里厄斯,你在这里日复一日地做着单调重复的工作,像个雇工似的,而且依我之见大概没有什么出头之日了。我呢,也和你一样,拿着这么微薄的薪俸勉强糊口——说到底我又算是什么呢?说句真话,对无权无势的人来讲,教会是一个可怜的、令人绝望的地方,特别是当这类人的信仰热忱开始动摇的时候。一个雄心勃勃的人,还是在社会上有更多更好的机会去争取出人头地,因为教会之外的社会,是没有教义和法典之类的传统枷锁来束缚他的。对我来说,我现在还真的不如去修修磨子,哪怕每天啃着干巴巴的面包,毕竟还是可以享受到我的自由的。”
他们几乎不由自主地都朝溪边走去;已经走了一程,现在停了下来。他们站在他俩熟悉的那个水坝边上。闸门依旧还在,水沟也依旧还在;透过清澈的溪水,可以看见沟底的鹅卵石。教堂的钟声随风飘来,夹杂着村民的喧闹声,和悠扬的钟声很不协调。
“哎,你看——那边就是我藏匿他的手杖的地方!”乔舒亚一边说,一边朝着长着蒲草的方向望去。一阵微风轻轻拂过,就在那时,那儿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闪闪烁烁,引起了科纳里厄斯的注意。
从蒲草丛中长出一棵笔直的银色的小白杨树,原来就是这棵小树的叶子随风摇曳才使刚才他们看到有白乎乎的东西在闪烁。
“他的手杖居然活了而且长大了!”乔舒亚接着又说。“那手杖原是很粗糙的——我记得是从树上折下来的小树枝。”
一阵阵风吹来,小白杨白影颤动,直到后来他俩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便走开了。
“我是每天晚上都看见他,”科纳里厄斯低声咕哝道……“唉,乔斯,我们是读过《希伯来书》的,可是也没有从中得到多少益处!忍受得了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那般的痛苦,不要把这当作一桩可耻的事——这就是伟大之所在!不过如今我时常这样想,情愿就在这棵树生长的地方彻底根除我们的烦恼。”
“我也这样想过。”乔舒亚说。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做到的。”他的弟弟低声说道。
“也许吧。”乔舒亚忧郁不快地说。
他们往家里走去,从此后白天黑夜的清静时刻,他们始终默默思量着这桩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