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贡农场
我从前在非洲有个农场,就在恩贡山脚下。农场海拔一千八百米,从它向北一百六十千米处,赤道横穿高原。白日里,你会觉得身在极高处,太阳触手可及,拂晓与薄暮却闲适清澈。夜间很冷。
它的地理位置以及海拔共同绘制出一幅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画卷。土地并不肥沃,哪里都不流蜜与奶油;这是被一千八百米海拔净化过的非洲,是这片大地朴质且微妙的精华所在。色调总是干枯灼黑,像陶器上的色彩。树冠都轻盈细致,树形也不像欧洲树木般生成拱门状或圆顶形,而是呈水平状。那些孤零零矗立着的参天大树像棕榈树,或者满载的船,风帆早已卷起,周身笼罩着史诗般的浪漫气息。树林的尽头形状飘忽不定,仿佛整片林子在轻轻摇晃。一望无尽的草原上,散布着歪歪倒倒的荆棘树,全是老树枯藤,光秃秃的。草叶闻起来像百里香和沼泽桃金娘,有些地方气味馥郁得几乎冲鼻子。无论平原上的万千花朵,抑或原始森林里的藤蔓和攀缘植物都和低地植物一般小巧——只在漫长雨季开始的时候,大朵的、芬芳四溢的百合花会瞬间绽放。一望无际,一切你眼中所见,都生而庄严自由,有着无与伦比的尊贵意味。
一旦生活于此,你感受最深的一定是这里的空气。每一次回首非洲高原的旅居岁月,那种似乎生活在云端的感觉会深深震撼你。天色是淡薄的蓝或紫,云朵澎湃,既厚重又轻若无物,云头高高扬起,仿佛即将扬帆远走。天色的蔚蓝里蕴藏着勃勃的生机力量,为不远处的群山树林染上一抹新鲜的深蓝。正午时分,地面上的空气躁动起来,仿佛燃烧的焰影;它闪烁着,摇曳着,流光如大河奔腾,它映照一切,使万事万物都形影相对,缔造出壮观的海市蜃楼、仙世魔境。在高海拔的空气中,你呼吸顺畅,脏腑间既轻盈又踌躇满志。每一个高原上的早晨即起,你都会想:我在这里,这是我应该停留的地方。
恩贡山脉南北走向,山脊连绵悠长,群山掩映着四座主峰,有如静峙的碧涛直刺长空。恩贡山脉海拔两千四百米,东边高出周围地区六百米;西边山势陡然下跌,更加险峻——最后笔直栽进东非大裂谷。
高原上的风常年来自东北偏北,那是从非洲和阿拉伯半岛吹下来的风。人们称这季风为“东风”,是所罗门王爱马的名字。到这里能感觉到空气阻力,仿佛地球正把自己远远地掷入太空。大风向恩贡山扑面而来,山坡想必是绝佳的滑翔之地,滑翔机会迎风上冲,越过巅峰。浮云随风飘荡,滑过山之边缘,团团簇拥。有时,它被山尖戳破,瞬间化云为雨。而那些身在更高处的云彩则远远地离开山脉,向西方消散,下方是大裂谷燃烧般的沙漠。很多次,我从家里出发,追随着云彩的脚步,抬头仰望,它们如盛大的游行队伍。大团大团的浮云壮丽厚重,却一掠过山顶就融入碧蓝晴空,转眼消逝得无影无踪。这场面总令我惊叹不已。
从农场看去,每一天从早到晚,山峦的形貌与气质都变化多端。有时近在眼前,有时却好像远在天边。黄昏入夜,天色渐渐暗下来,当你凝视群山,起初你会看到似乎天空中有一条细细的银线,勾勒出黑暗群山的轮廓;之后,夜幕降临,四座主峰好像平坦了许多,不再险厄,仿佛山脉正动动脖子扭扭腰,伸展自己的身子。
从恩贡山极目远眺,景色举世无双。南边的广阔平原,是野生动物聚居之地,一望无际,一直延展到乞力马扎罗山;东边和北边则是平缓的山麓,风光精致如公园,身后就是森林;从这里到一百六十多千米外的肯尼亚山,山地崎岖不平,都是基库尤人居留区——小块玉米田、香蕉林和草地像一方方马赛克,镶嵌成画。原住民村落,如好多尖顶的鼹鼠山集聚在一起,这里那里,不时浮起淡蓝炊烟。朝西看去则是非洲低洼地带的地貌,荒凉缺水似月球表面。褐色沙漠偶有几丛零星荆棘点缀,蜿蜒的河床早已干涸,深绿色的林木如弯曲小径分布其上:高大的合欢树开枝散叶,遍体生满针刺;这里生长着仙人掌,也是长颈鹿和犀牛的家。
当你步入山间,你会发现它辽阔得惊人,景色如画,充满神秘韵味;间错着狭长的山谷、灌木丛、青翠的崖坡和陡峭的绝壁。在高处,高耸的山峰下还有一片竹林。山中有小溪和泉眼,我曾在附近野营过。
那个时候,恩贡山上居住着水牛、大角斑羚和犀牛。那些年长的当地人对曾在这儿栖居的大象仍记忆犹新。可惜恩贡山并未全山划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内,让我深以为憾。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禁猎,南部主峰上的灯塔标记着禁猎区的边界。彼时殖民地正蓬勃发展,首都内罗毕迅速成长为大型都市,恩贡山遂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无与伦比的猎场。我在非洲最后那几年,每逢星期日,许多年轻的内罗毕商贩都会跑到山区,骑着摩托车,见啥打啥。我相信大型动物已经渐渐离开山间,穿过荆棘丛生的石头地,去往更远的南方。
沿着山脊和四座高峰徒步行走是很轻松愉快的事。草丛低矮,一如草坪,不时有灰色石块戳出。沿着山脊,顺着峰起峰落,有一条兽群踩出来的羊肠小路,角度平缓,略呈“之”字形。一天早晨,我在山间露营,当我沿着这条小径信步走去的时候,赫然发现了新鲜的脚印和粪便,是大角斑羚刚刚留下的。这些性情温和的庞然大物一定是在日出时分来到这里的,鱼贯而行。你简直想不出来它们出现在此地的原因,除非是为了居高临下,俯瞰山下两侧的壮丽景象。
我们在农场种植咖啡。农场的地势有点儿高,咖啡很难顺利生长。我们从来没因为农场发过财,但咖啡园是这样一件事物:它紧紧抓住你,让你无法走开,随时随地都有事儿要做;你总是跟不上你的活计,永远就差一点儿。
荒凉且杂乱无章的原野上,这片田地铺展开来,种植井然有序,十分完美。后来,当我乘飞机翱翔在非洲上空,渐渐习惯从空中看到的农场,自家的咖啡园也就看得满心喜欢:在一片灰蒙蒙的绿色大地里,它一枝独秀,满目鲜绿。我就此意识到,人们对几何图案的热衷是多么强烈。内罗毕周边的所有村庄,特别是在城北,都与之相似。这里生活着一群人,每日孜孜不倦地思考讨论播种、剪枝以及采摘咖啡果的事情,晚上睡下,又开始苦思冥想如何发展咖啡加工厂。
咖啡的生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完全不像你想象中那样刷一下开花,又刷一下结果。年轻岁月里,你满怀希望,在瓢泼大雨的日子,把幼弱、闪闪发光的咖啡幼苗从温室里扛出。农场里每一个人每一双手都在田里,湿润土地上早已整整齐齐挖好了坑,把咖啡苗放进去,让它们长高长大;为它们砍下灌木枝,搭成厚厚的凉棚以阻挡阳光的直射。对咖啡苗来说,荫凉是它们应享的特殊优待。总得四五年之后咖啡树才能够有收成,这期间干旱、病害往往接连不断,而野草除之不尽,肆无忌惮地蔓延——一种叫“海盗旗”的豆荚类植物,狭长粗糙的果皮总是钩在你的衣服和袜子上。有些咖啡树种得不好,主根受了伤,一开花就死了。一公顷土地大概种一千五百多棵树,而我的咖啡园有两百四十公顷大小;黄牛拖着耕耘机,沿着树的行列在田地间来来回回,行程几千千米,默默等待着即将来临的犒赏。
咖啡园里有几幅图景美不胜收:雨季初来,盛放的花朵闪着微光,在迷雾及蒙蒙细雨中,宛如粉笔绘出的云朵笼罩在两百四十公顷咖啡园的上方。咖啡花有一种淡淡的、略带苦涩的芬芳,像黑刺李花。当大地被成熟的咖啡果染红,所有的妇女和孩子——当地人称作“图图”——都全部出动,和男人们一道,收割咖啡果。随后,大大小小的牛车全部整装待发,把咖啡豆运送到河边的工厂。我们的机器运行状态向来不稳定,但这工厂是我们自行设计筹建的,难免敝帚自珍。有一次,整座工厂在火灾中化为乌有,事后只得在废墟上重建。巨大的咖啡烘干机转呀转呀,在它的铁胃里咖啡豆互相摩擦,声音像海浪正在冲刷海岸上的卵石。有几次,咖啡烘干、准备出炉的时分正是子夜前后。那真是惊艳一刻,高大幽暗的厂房里挂满防风灯,处处结着蜘蛛网,遍地咖啡豆的外皮。在灯光下,一张张闪耀着兴奋的黑色脸孔围在烘干机周围。你会感觉到,整座工厂,在这不寻常的非洲之夜,宛如阿比西尼亚人耳垂上一颗璀璨的宝石。随后,咖啡豆被脱壳、分级、手工分检过,然后装入麻袋,再用缝马鞍用的粗针大线将麻袋封口。
黎明将尽,夜色还昏蒙,我躺在床上,听见大车的声音。每辆车上,装满咖啡的麻袋垒得高高的,十二袋是一吨,十六头牛拉一辆车。它们上路了,沿长长的山路从工厂去往内罗毕火车站。一片叫喊吵嚷的声音,是车夫们跟在车旁边跑。我很高兴这一条路基本都是下坡,只有一处上坡,因为农场比内罗毕城地势高三百米。傍晚前后,我走出门来迎接返程的队伍。空空的大车前,牛累得低垂着头,一个疲惫不堪的小孩领着它们,倦透了的车夫手里的鞭子无力地拖曳在道路上的扬尘间。现在我们已经尽我们所能了。咖啡一两天后就要扬帆出海,我们只能祈祷它在伦敦拍卖市场上能交个好运气。
我有两千四百公顷土地,所以除了咖啡园之外还有大量的空地,其中一部分是原始森林,还有大概四百公顷是棚民的地,他们称之为“自留地”。棚民都是原住民,和家人一道在白人农场里耕种一两公顷地,代价是每年要为农场劳动一定天数。我觉得棚民们看待这件事的视角是和我们不同的。归根结底,他们大部分都是生于斯长于斯,甚至可以上溯到他们的父辈。所以可能在他们看来,我才是住在他们土地上的棚民,只是地位较高而已。原住民的地可比农场里其他地方热闹丰富得多,一年中,随着时日更替,景象变幻多端。当你穿行在瑟瑟作响的高大青纱帐间,脚下是被踩得很硬实的细细田埂,玉米高过你头顶。收割马上就要开始了。地里的豆角也熟了,女人们负责采撷、打壳。豆秧和豆荚积成一堆后点火焚烧,所以某些特定的季节里,不时地,农场上随处冒出青烟。基库尤人还种番薯,蔓生的番薯秧匍匐满地,枝叶纠缠,宛如一张编织得很密实的草席。南瓜也多种多样,一个个墩实实的,通体斑点黄绿相间。
无论何时走进基库尤人的自留地,首先抢进眼帘的,往往是老妇人弯腰弓背的背影。正在耙田的她,看上去像只鸵鸟把头埋在沙里。基库尤人家家都有几幢尖顶茅草棚屋和库房,房与房之间的空地硬如水泥,整日都很热闹,晒玉米、挤羊奶,小孩和小鸡都跑得正欢。日已将晚,暮霭深蓝,我在原住民房子附近的番薯地里射击彩鸡鹑。叶片如穗的大树上,欧鸽发出嘹亮的咕咕欢唱。森林曾覆盖整片农场,现在只在自留地里零星可见,是当年的残存。
在农场上,我还有近千公顷的草地,长草离离,在强风中如海浪起伏,基库尤小放牛娃们在草地上放牧自家的牛群。寒冷时节,他们随身带着装满热炭的柳条筐,有时会引发草地大火,对农场来说,这可是不得了的祸患。干旱年景,斑马和大角斑羚时常下到农场的草地上。
内罗毕是我们的城镇所在,离我们二十千米,位于恩贡山脚下一处平坦土地上。总督府和市政厅都在此地,整个国家从这里被统治着。
城市几乎不可能不在你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不管你对它是赞美有加,还是颇多怨言,都无甚差异。凭借一种意识的万有引力定律,它牵引着你的心。傍晚,从农场的某一处,我能看到城市上空那闪着微光的暮霭,让我的思绪随风飞去。曾经到过的欧洲大城市,此刻又历历在目。
我初到非洲时,这个国家还没有汽车,我们骑马或者乘坐六匹骡子拉的两轮车上内罗毕,进城后,把骡子安置在高原运输公司的马厩里。我在非洲那些年,内罗毕始终是一个杂糅的城市,新落成的石头建筑富丽堂皇,可是也有大片大片旧波纹钢搭起来的商铺、办公室和平房。光秃秃的街道上尘土飞扬,两旁夹立着长长的桉树。高等法院、原住民事务部及兽医部的办公室都脏乱得一塌糊涂,我对这些部门的职员膜拜到五体投地:他们居然能在这样炙热漆黑的小屋里完成任何公务。
但不管怎样,内罗毕是一座城市,在这里可以买东西,听消息,在宾馆吃中饭、吃大餐,在俱乐部跳舞。这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地方,如流水般永不止歇,如幼兽般不断成长。它的面貌日新月异,你不过离开个几天去远征狩猎,回来时,新的总督府已经落成,是一幢华美荫凉的豪宅,舞厅陈设精良,花园美轮美奂。大饭店逐步建成,大型农业展览和花卉展都场面壮观,让人过目难忘。移民区的准精英剧团还不时上演轻快的情节剧,让城市生活更加有声有色。内罗毕在对你说:“尽情享用我吧,尽情享用时间——当我们再次相遇,你我都会老去,不再如此放浪形骸,如此贪得无厌。”我与内罗毕有深刻的默契,有一次我驱车穿过城市时想到:“如果没有内罗毕的街道,也就没有全世界。”
原住民与有色人种移民居住的城区比欧洲人的聚居区大得多。
斯瓦希里人聚居区位于通往穆海迦俱乐部的路边。从各方面来看,它都名誉不佳,委实俗艳、脏乱且生机勃勃,每时每刻,各种奇闻怪事层出不穷。绝大多数建筑都是用敲扁平的旧煤油桶铁皮搭成的,到处锈迹斑斑,整体像珊瑚礁或者风化的远古化石。现代文明的精神正缓缓从这个城区抽离,渐渐远逝。
索马里人聚居区则远离内罗毕,我估计与索马里妇女不抛头露面的风俗有关。我在非洲的那些日子里,曾有几位年轻标致的索马里女子住在市场街,全城皆知。她们聪明灵巧且颠倒众生,令索马里警方很是头疼。但规规矩矩的索马里妇女是从来不在城中现身的。索马里人聚居区四面无遮无拦,成日狂风大作,灰尘四起,这一定让索马里人想起了他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大沙漠。欧洲人不管在同一地区住了多长时间,甚至住了好几代,都无法说服自己对游牧民族生活区周边的脏乱差视若无睹。索马里人的房子随意地散落在空地上,看上去仿佛是用一堆四英寸的长钉勉勉强强钉在一起,只能维持个把星期。然而,一旦步入其中,你定会大吃一惊,里面竟如此整齐清洁:笼罩在阿拉伯熏香的芬芳空气里,地上铺着精美的地毯,墙上挂着华丽的饰物,摆设着黄铜与银制的器皿,象牙柄短剑锐不可当。索马里妇女仪容庄重,举止端庄,生性乐观且热情好客,笑声如银铃般悦耳。我有一位索马里忠仆名叫法拉,他陪伴了我在非洲的每一天,我多次随他一起去索马里村庄出席盛宴,每次都觉得宾至如归。盛大的索马里婚礼是隆重的传统盛会。作为贵客,我被延入洞房,洞房的墙壁和婚床上都铺满了古老的闪光锦缎及刺绣织物。深黑眼眸的年轻新娘遍体丝绸,穿金戴银,那沉重的金银与琥珀首饰把她约束得直挺挺的,一动也不能动,身子僵硬得像元帅手中的权杖。
索马里人都是牲口贩子和足迹遍布肯尼亚的行商。为了运输货物,他们在村中养了一群灰色的小毛驴。我在那里还看到了骆驼:它们是沙漠的产物,高傲而坚韧不拔,能超越世间的所有苦难,有如仙人掌或者索马里人自身。
索马里人部落分歧极其严重,这给他们惹来很多灾祸。在这件事上,他们的感受和思维与其他人绝不一样。法拉隶属于哈泼-尤尼斯部落。因此出于私人感情,每遇纷争,我总站在哈泼-尤尼斯一边。一次,在索马里人聚居区爆发了一场真刀真枪的大战,对阵双方分别是杜尔巴-汉蒂斯部落和哈泼-乔洛部落,两方使用步枪和火把互相攻击,约有十或十二人丧生,直到政府出面干预才平息下来。法拉有一个同部落的年轻朋友,名叫赛义德,是个举止潇洒的小伙子,经常到农场来看他。一次,仆人们告诉我,赛义德去一个哈泼-乔洛人家做客,正遇到杜尔巴-汉蒂斯部落一个愣头青经过此地,对着屋子开了两枪,子弹穿透墙壁,射断了赛义德的腿。我听后真心难过,向法拉表达对他朋友不幸遭遇的慰问。——“什么?赛义德?”法拉气冲冲地咆哮道,“够便宜赛义德了。为什么他非得去哈泼-乔洛人家喝茶呢?”
印度人在内罗毕掌控着市场街的大型本地商业,印度富商们都在城外有小别墅:杰瓦杰、苏莱曼·卫杰、阿里迪那·维思若姆等。他们都偏爱石台阶、石栏杆、石花瓶等石艺品,用本地的一种软石刻成,雕工粗陋,看上去像孩子们用粉红色釉面砖搭出来的玩具房子。他们在花园里举办茶会,印度茶点的风味与别墅浑然一致。在非洲的印度人都是聪明、见多识广、举止优雅的人,也都是奸诈的商人。你永远无法预知,你将面对的是他生活中的样子,还是他作为公司老板的那一面。我曾经去过苏莱曼·卫杰的家,一天,当我看见他的商铺大院里竟然在降半旗,我问法拉:“是苏莱曼·卫杰死了吗?”“半死。”法拉说。我问:“他还半死就下半旗了?”“苏莱曼死了,”法拉说,“卫杰还活着。”
在开始管理农场之前,我极其迷恋狩猎,参加过无数次远征狩猎,但变成农妇后,我就把步枪放到一边了。
马赛人是游牧民族,以养牲畜为生。他们是农场的近邻,就住在河对岸。隔一段日子,他们中就会有人到我家来,向我抱怨有狮子在为害牛群,求我为他们除害。只要有可能,我一定照办不误。有时,星期六,我会徒步到奥龙基平原上,打一两只斑马给我的农场工人们打牙祭。一长串基库尤少年,兴高采烈地尾随在我身后。在农场上我打鸟,彩鸡鹑和珍珠鸡都是美味。但是,有很多年,我不再参加任何远征狩猎了。
然而,在农场上,我们还是常常谈起往昔的那些远猎。宿营地在你的脑海里扎了根,仿佛你已在那里度过漫长的一生。你的马车在草原上轧出的一道车辙依然历历在目,你记得,如同记得一张朋友的脸。
远征狩猎期间,我见过一群野牛,共有一百二十九头,在铜红色的天穹下,自黎明的薄雾间,一头接一头走出来,它们这群黝黑、魁梧如钢铁铸就的巨兽,硕大的角在它们头上水平摇动着,它们好像不是一步步走近我,而是在我眼前被刹那间炼就,一完工就落地成行。我也见过一群大象穿行在密密的原始森林中,阳光从藤蔓的缝隙间点点滴滴射下来。大象们从容迈步,仿佛在世界尽头有个约会。世界尽头一定漫无边际,如同一块非常古老、极其珍贵的波斯地毯的边缘,绿、黄、黑棕色彼此交织。我也曾一次又一次屏息注视着长颈鹿们成群结队穿过草原,它们的趣致、独特及植物一般的沉静,让人晃眼不觉是一群动物,而仿佛是一种罕见的花卉,抽着长长的花柄,花瓣硕大无朋,还洒满斑点,这花之家族正缓缓向前。我还曾跟着两只犀牛在清晨闲荡,它们在黎明的冷空气里又打喷嚏又擤鼻子——如此寒意逼人,鼻子觉得不舒服吧?——看上去,它们像两块在山谷间滚动的巨石,棱角分明,且自得其乐。还有一次,我邂逅了一只雄狮,正是日出之前,残月当空,它刚完成杀戮,穿过灰色旷野回家去,它暗黑的身影投在闪着银辉的草尖上,被血染红的脸一直红到耳根。也有一次,我遇到的狮子正在狮子家族的前呼后拥下心满意足地午后小憩,短草如茵。在这片非洲狮的乐园里,金合欢树展开宽宽的枝叶,狮子就睡在它泉水般清凉柔和的荫下。
不管农场生涯多么沉闷,回想起这所有,都让人欢欣雀跃。大型动物都还在那儿呢,在属于它们自己的世界里;只要我想,随时可以去探访它们。它们近在咫尺,这就像生活中的一道光,给农场带来了鲜活热闹。法拉——虽然随着时间过去,他越来越对农庄事务上心——以及曾随我打过猎的原住民用人们,都日夜盼望着远征狩猎。
在野外,我学会了绝对不要突然动作。跟你打交道的这些生物是害羞且警觉的,天生就想避开人类,虽然你非常不希望它们如此。家畜永不会像野生动物一般沉着。开化了的人类已经失去静默的本能,必须学会安静,才能被荒原接纳。猎人,尤其是手持照相机的那一种,要学会的第一课就是缓慢移动的艺术,绝不轻举妄动。猎人不可以自行其是,必须顺依荒原的规则:风、颜色以及味道,彼此步调也得保持一致。有时猎物反反复复做同一个动作,猎人也得蹑足跟踪在后。
一旦你掌握了非洲的节奏,你会发现,它也深藏在非洲音乐里。当我与原住民打交道的时候,野外狩猎的经验也派上了用场。
男人天生要爱女人和女人味道,女人总归要迷恋男人和男人气概。同样,对南部国家和民族的敏感多情,是北欧人的特征。诺曼人注定要爱上异国他乡,首选是法国,其次是英国。十八世纪的历史和小说里出现过的老派北国绅士总是在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旅行,他们没有一丝一毫南方血统,却被那些与自己迥然不同的风景人事深深吸引,以至流连忘返。过往有多少德国及斯堪的纳维亚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他们第一次踏上佛罗伦萨和罗马时,都禁不住双膝着地,对南方顶礼膜拜。
这些性情急躁的人,却对异邦世界保持着荒谬至不可理喻的耐心。如同真正的男人不会被女人激怒;对女人来说,只要对方保有男子气质,就永远不会看不起他,不会将他拒之门外;这些冒冒失失的红发北欧佬对热带国家和民族有同样的恒久忍耐,无限量,无限期。他们对本国本族的无聊不能容忍,却忍受着非洲高原的干旱、高温中暑、牛群中的瘟疫蔓延、原住民用人的不合作,并且低声下气,忍气吞声。他们早就失去了独立的自我意识,只是不停寻找一切可能性,想锲入不友好的人群,力争与对方打成一片。南欧来客和混血儿从不这样做;相反,他们以之为耻,或者当作笑话。所以,硬汉子嘲笑痴情男,对男人缺乏耐心的理智女也对格里泽尔达这般低眉顺眼的小女人嗤之以鼻。
说到我自己,从踏上非洲的第一个星期起,我就萌发了对原住民深厚的感情,这情意如此浓烈,不分老幼,不管男女,我全爱。对黑人种族的了解极大地拓宽了我的世界。设若有人对动物怀着与生俱来的恻隐之心,却在没有动物的地方长大,到人生晚年终有机会与动物们接触;或者一个人,天生喜欢树木,热爱森林,到20岁才第一次步入森林;或者一个人生来就有慧耳,对音乐无师自通,却意外地,长大成人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他们的情形与我类似。在遇见原住民之后,我全部的日常生活都倾注在这片壮美如同交响乐的大地之上。
先父曾在丹麦和法国军队中服役。当他还是杜帕尔驻军中一位年轻中尉的时候,他写信回家:“回到杜帕尔之后,我成为纵队军官。工作很辛苦,也很光荣。对战争的热爱和对其他事物的激情其实一样,你爱你的士兵,正如你爱年轻姑娘们——几近疯狂,却随时会见异思迁,这种事,姑娘们最清楚。对女人,一次只能爱一个,但对士兵的爱,却包含了整个团队,只要可能,就希望多多益善。”我和原住民之间正是如此。
与原住民结交并不容易。他们听力敏锐,天性敏感;一旦被吓着,便在一秒钟之内缩回自己的小世界,正如野生动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你身边消失——转眼间逃之夭夭。想从他们那里得到明确答复,是不可能的事,除非已经和他们混得很熟。对直截了当的问题,比如他有多少头牛,他总应对得躲躲闪闪:“跟我昨天告诉你的一样多。”这样的答法很伤欧洲人感情,就像这样的问法伤了原住民感情一样。如果我们对他们施压或者穷追不舍,要求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出一个解释,他们就尽可能地回避敷衍,顺嘴说一些荒谬幽默的白日梦话,把我们引进错误的迷宫。在这种局势下,甚至小孩都精于此道,表现出扑克高手的全部资质,不在乎你是高估还是低估他们手中的牌,只要你捉摸不透真正的底牌是什么。一旦我们干扰到原住民的存在,他们的表现就像蚂蚁一样——当有人把棍棒捅进蚁冢丘,蚂蚁大军会发挥出难以想象的顽强和坚毅,无声无息地迅速清除被损毁的部分——仿佛抹消一件不得体的行为。
我们手中到底握着什么样的危险,让他们害怕我们?我们始终不知,甚至无从想象。我私人觉得,他们对我们的恐惧,更多是那种你对平地一声巨响的惊恐,而非害怕痛苦或死亡。但这仍然不好说,因为原住民都精于伪装的艺术。黎明时分,在自留地间,你有时会看到一只彩鸡鹑蹿到你的马前,看上去像翅膀断了,惊慌失措,很怕被狗咬到。但事实上它翅膀完好无损,也不怕狗——一旦时机来临,随时会腾空而起。只不过,它的一窝小雏正在附近某处,它要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开而已。就像彩鸡鹑一样,原住民也许只是假装怕我们,因为某种我们一无所知也猜无可猜的更深的恐惧。也可能他们这样对我们,只是一种拙劣的玩笑,这些腼腆的人儿对我们根本不曾心怀一丝惧意。跟白人比起来,原住民对于生活中的危险简直算是毫无知觉。狩猎途中,或者农场上,某个箭在弦上的紧张时刻,我与原住民伙伴们的目光相遇,那一刻我深深意识到何谓“身手相连,心隔天涯”。对于我们面前的危险,他们不仅无动于衷,还对我的提心吊胆感到莫名其妙。这使我不由得想到:也许,他们深处俗世生活,生活已成为他们细胞的一分子。他们与生活如此浑然一体,这是我们绝对做不到的。对于各种变动,他们都如鱼得水,徜徉在深海的鱼如何能理解我们对溺水的恐惧?这种确信,这种游泳的技能,他们与生俱来。我想,这是由于他们保有我们自祖辈起就丧失的常识。在所有的大陆上,唯有非洲,能传授给你:上帝就是魔鬼,神性与魔性共同生生不息。这并非双重无限,无限只是一元化的存在。基于此,原住民既不会根据外部因素干扰对人的认识,也不会把事物孤立看待。
狩猎中,农场上,我与原住民彼此的相知越来越加深稳固,成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都是好朋友。我说服自己接受现实:我永远不会真正懂得他们,理解他们,他们却把我看得透透的。我还在犹豫不决,不曾下定决心,他们早已知道我最终的决定。一度,我在吉尔-吉尔有个小农场,在那里住的是帐篷。我经常在恩贡和吉尔-吉尔之间乘火车来回。我在吉尔-吉尔的时候,一旦下雨,就得仓促回家。返程站是基库尤站,离农场还有十六千米,我下车时,总发现一个仆人已经等在那儿,还带着一头骡子供我骑乘。当我问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回家了,他们会看向别处,表情很不自在,像被吓着了又像觉得无聊。假设一个聋人坚持要我们给他解释何谓旋律,估计我们也是一样满脸尴尬。
当原住民渐渐习惯了突如其来的喧哗和行动,萌生安全感之后,他们会对我们说很多,坦率程度远甚欧洲人。他们不可信任,但十分真诚。一个好名声——或称威望,在原住民世界里至关重要。一旦某时某刻,他们似乎会不约而同对你做出评价,之后再不会有人反对它。
有时,农场生活非常孤独,夜晚静滞,只听见钟摆的嘀嘀嗒嗒,仿佛你的生命也随之一点一滴流逝,那时候只盼着有个白人可以谈天说地。而每时每刻,我都能意识到原住民那令一切黯然失色的静默生命,与我自己的生命在不同的轨道上并行。两种存在,彼此呼应。
原住民就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非洲。大裂谷之上高耸入云的隆戈诺特火山、河流两岸招展枝叶的合欢树、大象与长颈鹿并不比原住民本身更加非洲,也只是辽阔山河间小小的身影。这一切,人与物,都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表达,同一段旋律的多种变奏。并非异类原子的简单堆砌,而是同类原子的复杂汇聚,恰像橡树叶、橡子和橡木器具。我们白人穿着长靴,来去匆匆,与景致很不搭调。而原住民却与这片大地水乳交融。这些高高瘦瘦、黑肤黑眸的人们奔走着——总是一个接一个,因为当地大型交通要道也不过是狭窄的羊肠小道——耕作、放牛、开盛大舞会,或者给你讲故事,这就是非洲在徜徉,在舞蹈,在张开怀抱将你搂入怀。在高原上,你永难忘这样的诗句:
在原住民身上,
我发现了高贵。
移民却总是百无聊赖。
殖民地在变迁,从我住在那里到现在,已变得面目全非。我将尽量如实记下我的农场经历、我周围的乡野岁月、平原和林间的一些居民,或许也别有一种历史意趣吧。
注释
[1]所罗门王:《圣经·旧约》中的以色列王,大卫王之子,在位四十年,令以色列达到前所未有的强盛。
[2]基库尤人:肯尼亚最大的民族,世代农耕为生,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都直接与土地有关。
[3]鼹鼠山:鼹鼠挖深地道后常在地面形成土丘,称为鼹鼠山。
[4]阿比西尼亚:埃塞俄比亚旧称。下文统称埃塞俄比亚。
[5]棚民:作者的农场原本世世代代由基库尤人使用。但肯尼亚沦为殖民地后,这些土地被视为闲置土地出售。基库尤人还可以住在原处,但已被视为“非法占地者”,此处译为“棚民”。他们自己的小块土地,即下文所称“自留地”。
[6]斯瓦希里人:东非跨界民族。主要分布在坦桑尼亚、肯尼亚东部、莫桑比克北部沿海地区、科摩罗以及附近岛屿。属黑白混血种人,使用斯瓦希里语,多信伊斯兰教。
[7]穆海迦俱乐部:当时东非最著名的贵族俱乐部,是肯尼亚白人社交的天堂。
[8]马赛人:游牧民族,终年成群结队流动放牧,几乎全部依靠牲群的血肉和奶为生,主要活动范围在肯尼亚南部及坦桑尼亚北部。
[9]诺曼人:8至11世纪间自日德兰半岛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地向欧洲大陆各国进行掠夺性远征的日耳曼人。
[10]格里泽尔达:薄伽丘《十日谈》中第十日的故事十中的人物。现在格里泽尔达已经成了温顺、忍耐的女性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