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接着,我记得,我感到自己仿佛刚从一场噩梦中醒了过来,只见眼前亮着一片红光,红光中划有一道道又粗又浓的黑杠。我还听见有人在说话,声音瓮声瓮气的,仿佛被疾风或激流掩盖住似的。激动,不安,还有压倒一切的恐惧感,弄得我神志恍惚。不一会儿,我觉察到有人在摆弄我,把我扶了起来,让我靠在他身上坐着,以前从来没有人这样温存体贴地抱过我扶过我,我把头靠在一个枕头上,或者是一条胳膊上,觉得很舒服。
又过了五分钟,迷糊昏乱的阴云消散了。我非常清楚地觉出,我正躺在自己的床上,那片红光是儿童室里的炉火。这时已是晚上,桌上点着一支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脚边,还有一位先生坐在我枕头旁的椅子上,正俯身朝我望着。
当我知道屋子里有了一个陌生人,一个不是盖茨海德府的人,和里德太太也没有任何关系,心里感到说不出的宽慰,深信自己会受到保护,安全有了保障。我转眼不再去看贝茜(虽说相比之下,她的在场远不如别人——如阿博特——那样让我讨厌),开始仔细打量起那位先生的脸来。我认出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遇到仆人生病时,里德太太有时候请他来过。她自己和孩子们生病的话,她就请一位医生。
“瞧,我是谁?”他问道。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向他伸出手去。他握住我的手,笑着说:“我们用不着多久就会好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吩咐贝茜,要她多加小心,夜里别让我受到惊扰。他还交代了几句,还说明天再来,然后就走了。这让我感到很难过,有他坐在我枕头旁的椅子上,我便觉得有了依靠,有人帮助。他走了,门一关上,整个屋子顿时变得阴暗无光,我的心又沉下去了,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沉甸甸地压在我的心头。
“你觉得想睡了吗,小姐?”贝茜问道,口气相当温和。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生怕她下一句话又会粗声粗气,“我试试看。”
“你想喝点什么,或者要吃点什么吗?”
“不啦,谢谢你,贝茜。”
“那我想我该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夜里你要是需要什么,可以叫我一声。”
这样有礼貌真让人吃惊!这使我有勇气提了一个问题。
“贝茜,我是怎么了?是病了吗?”
“我想,你是在红房子里哭病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没问题。”
贝茜到就在近旁的仆人下房里去了。我听见她在说:
“萨拉,来跟我一起睡在儿童室里吧,今晚我可说什么都不敢一个人陪着那可怜的孩子了,说不定她会死掉的。真是桩怪事,她竟会昏了过去,我疑心她是不是看见什么了。太太未免也太狠心了。”
萨拉跟她一起回来,两人上床后,又叽叽咕咕地悄声说了半个来钟头话才睡去。我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几句,但凭这我就已经能猜出她们谈话的中心了。
“有什么东西打她身边经过,一身白色穿着,随后又不见了……”“他后面还跟着一条大黑狗……”“在房门上重重地敲了三下……”“教堂的墓地里出现一道亮光,就在他的坟头上……”如此等等。
最后她俩都睡着了,炉火和蜡烛也已熄灭,而我却在可怕的清醒中度过了这个不眠的漫漫长夜,耳朵,眼睛,脑袋,全都因恐惧处于紧张状态中,这种恐惧是只有孩子才能感觉到的。
这次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肉体上带来什么严重的或长期的疾病,只是使我的精神受到了一次震撼,直到今天我还心有余悸。是啊,里德太太,是你使我在心灵上造成严重创伤,使它备受痛楚。不过我还是应该原谅你,因为你自己也不明白你做了些什么。在你扯断我的心弦时,你还以为你是在根除我身上的坏习性哩。
第二天将近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一条披巾坐在儿童室的壁炉旁。我觉得浑身无力,全身像散了架似的,但最使我感到难受的是心灵上的一种莫名的痛楚。这种痛楚使得我不断地默默流泪,我刚从颊上抹去一滴咸咸的泪珠,另一滴又紧跟着淌了下来。然而,我想我应该感到高兴,因为里德家的孩子都不在,他们全都跟他们的妈妈坐马车出门去了。阿博特也在另一间屋子里做针线活,至于贝茜,她正来来去去忙着收拾玩具,整理抽屉,一边还不时跟我说上一两句不常有的体贴话。我一向过惯了老是挨骂和费力不讨好的日子,眼前的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本该是个宁静的天堂了,然而事实上,我那饱受摧残的精神已经处于这样的境地——没有任何宁静能使它得到抚慰,也没有一件乐事能使它欢快起来。
贝茜下楼到厨房里去了一趟,用一只釉彩鲜艳的瓷盘端来了一只馅饼。盘子上绘的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玫瑰花蕾编成的花环里,这图案曾令我赞叹不已,以前我多次提出过要求,让我把这盘子拿在手里细细瞧瞧,但都被认为不配有这个权利。现在,这件珍贵的瓷器就搁在我的膝盖上,贝茜还热情地要我尝尝盘中那圆圆的可口的油酥点心。好意落空了啊!就像别的许多日思夜盼却久久未能得到的恩惠那样,来得太迟了!我吃不下馅饼,就连图案中鸟儿的羽毛,花儿的色泽,似乎也奇怪地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馅饼都搁到一边。贝茜问我要不要看书。书这个字眼,就像一帖速效的兴奋剂似的起了作用,我央求她到书房里去把那本《格列佛游记》[1]拿来。这本书我曾津津有味地看过一遍又一遍。我认为书中讲的全是真事,而且还发现那里面有比神话中更有趣的东西,因为,就说神话中的那些小精灵吧,我曾在指顶花叶和风铃草丛中,在蘑菇下面,在布满连钱草的古老墙根下寻找过,但是一无所获。最终,我只好决心承认这样一个可悲的事实:准是他们全都已经逃离了英国,到某个树林比较茂密、人口比较稀少的荒凉国度去了。然而小人国和大人国,我相信,它们都是地球上实际存在的地方,因而我毫不怀疑,早晚有一天,经过一次远航,我准能亲眼见到其中一个国度里的小小的田野、房舍、树木以及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还有另一个国度里的森林般的麦田、高大的猛犬、巨兽似的猫和高塔般的男人和女人。可是此刻,当这本心爱的书交到了我手中,我一页页翻着它,在那些奇妙的插图中寻找往昔从未消失过的魅力时,一切却都变得怪诞而乏味了。那些巨人成了瘦骨嶙峋的妖魔,小人成了恶毒可怕的小鬼,而格列佛,则成了一个到过最险恶地区的最孤独的流浪汉。我合上书,不敢再看下去,把它放到桌上那个不曾尝过的馅饼旁。
贝茜这会儿已经拾掇完房间,洗过手,她打开一个里面装满漂亮的零碎绸缎的小抽屉,动手给乔治安娜的小娃娃做一顶新帽子。她一边做一边唱着歌,唱的是:
当初我们一起去流浪,
那已经是在很久以前。[2]
这首歌我以前曾听过多次,每次听到都感到心情欢快,因为贝茜的嗓音甜美悦耳——至少,我觉得是这样。可是现在,尽管她的嗓音依然很甜,我却在她的声调里觉出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有时,她做手里的活儿做得出了神,把副歌唱得很低沉,拖得很长,“那已经是在很久以前”唱得就像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那样。随后她又唱起另外一首民谣,这次倒真是一首悲哀忧伤的歌了。
我双脚疼痛难当,四肢力竭;
路远迢迢,走不尽野岭荒岗;
天空中没有月亮,苍茫暮色
即将笼罩在苦命孤儿旅途上。
为何逼我走他乡,形单影只,
来到这满是沼泽灰岩的地方?
人心歹毒,唯有善良的天使
来保佑我苦命孤儿一路安康。
远方轻轻地吹来夜晚的微风,
万里无云,晶莹的繁星闪亮;
上帝慈悲,一路上把我护送,
赐给我苦命孤儿安慰和希望。
即令我一时失足从断桥跌落,
为幻影所骗,误入沼泽泥塘;
天父仍将按他的许诺和祝福,
把苦命孤儿紧紧地拥入胸膛。
虽然我无处栖身,无亲可投,
有一个信念赋予我无穷力量;
上帝啊,你永远是我的朋友,
定会让苦命孤儿安息在天堂。
“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后说道。她这样说,还不如去对火说“别烧了”哩。不过,她又怎么能理解我这个受折磨的人内心的痛苦呢?这天上午,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已经起来了!”他一进儿童室就说,“哦,保姆,她怎么样?”
贝茜回答说我很好。
“那她应该显得快活些。到这儿来,简小姐。你叫简,对吗?”
“是的,先生,我叫简·爱。”
“哦,你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哭吗?是哪儿疼?”
“不,先生。”
“唔!我敢说,她准是为了没能跟太太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贝茜插嘴说。
“绝不会!嗨,她已经不小了,不会这么任性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毫无根据的指责,大大伤了我的自尊心,我立即反驳说:“我从来都没有为这种事哭过,我最讨厌坐马车出去了。我是因为自己不幸才哭的。”
“哎哟,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显得有些迷惑不解。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朝我看着。他的眼睛是灰色的,很小,也不太有神,不过现在我敢说,我认为他的眼神很锐利;他的脸长得难看,但却和蔼可亲。他不慌不忙地打量了我一番之后,问道:
“你昨天怎么会病的?”
“她摔倒了。”贝茜又插进来说。
“摔倒!嗨,这可又像是个娃娃了!她这么大了,还不会走路?她总有八九岁了吧。”
“我是给人打倒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引起的不快,使得我直言不讳地解释说。“不过我生病不是因为这个。”我又补充了一句。这时候,劳埃德先生拈了一撮鼻烟吸了起来。
正当他把鼻烟盒放回背心口袋里去时,响起了招呼仆人去吃饭的响亮铃声,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叫你哩,保姆,”他说,“你下去吧。我在这儿好好开导开导简小姐,等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下来,可她又不得不去,因为盖茨海德府一向严格执行准时吃饭的制度。
“你生病不是因为摔倒,那是因为什么呢?”贝茜走后,劳埃德先生接着问道。
“我给关在一间有鬼的屋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一面微笑,一面皱了皱眉头。“有鬼!咳,你到底还是个孩子!你怕鬼?”
“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就是死在那间屋子里的,还在那里停过灵。不管是贝茜还是别的什么人,晚上只要能不去那儿总是不去的。可是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那间屋子里,连支蜡烛也不点,真是狠心——太狠心了,这件事,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瞎说!这就让你感到不幸了?现在是白天,你还怕不怕?”
“不怕,可是黑夜马上又要来了,再说……我不快活……很不快活,还有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能说点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详详细细回答这个问题啊!可是真要回答起来又是多么困难啊!孩子们能够感觉到,但他们不会分析感觉到的东西,即使在脑子里能进行一些分析,也不知道该如何把分析的结果用语言表达出来。不过,我生怕错过这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机会,来吐一吐我心头的苦水,所以在稍稍犹豫一会儿之后,还是竭力作了回答,这回答尽管不够详尽,但完全真实。
“首先,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
“你有一位慈祥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呀。”
我又犹豫了一下,接着鲁莽地说:
“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我舅妈又把我关进红房子。”
劳埃德先生又掏出了他的鼻烟盒。
“你不觉得盖茨海德府是座非常漂亮的府邸吗?”他问道,“你有这样好的房子住,难道还不觉得非常幸福?”
“这不是我的家啊,先生。阿博特就说我根本没有资格住在这儿,还不如一个仆人哩。”
“啐!你总不会傻到想离开这么个好地方吧?”
“要是我有别的什么地方好去,我会很高兴离开这儿。不过在我成年以前,我是决不会离开盖茨海德府的。”
“也许你会——谁知道呢?你除了里德太太之外,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先生。”
“你父亲那边也没人吗?”
“我不知道。有一次,我问过里德舅妈,她说我可能还有几个姓爱的穷亲戚,不过她对他们的情况一点也不清楚。”
“要是你真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上他们那儿去吗?”
我想了一下,贫穷在成年人看来是可怕的,在孩子们心目中就更加如此了。他们不大懂得什么是辛勤劳动、值得尊敬的贫穷。在他们脑子里,贫穷这个字眼,是只跟破烂的衣服、匮乏的食物、无火的炉子、粗暴的举止和卑劣的品行联系在一起的。在我看来,贫穷是堕落的同义语。
“不,我可不愿做穷人。”这是我的回答。
“要是他们待你很好,你也不愿意吗?”
我摇摇头。我不明白穷人怎么会待人好,何况还要学得像他们那样说话,养成他们那样的举止,变得没有教养,长大后成个穷女人,就像有时候我在盖茨海德村见到的那些女人那样,她们常在自己的茅屋门前洗衣服,奶孩子。不,我还没有足够的英雄气概,宁愿降低身份去换取自由。
“不过,你的亲戚真是那么穷?他们都是干活的吗?”
“我不清楚。里德舅妈说,就算我有什么亲戚的话,也准是些穷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
“那你愿意进学校吗?”
我又想了想。我不大清楚学校是什么。贝茜有时倒说起过,好像那儿的年轻小姐都得套着足枷,系上脊椎矫正板坐着,一个个行为都得非常规矩,举止也要十分文雅。约翰·里德恨透了他的学校,大骂他的老师。不过约翰的好恶不能作为我的标准,而且尽管贝茜说的学校纪律(在来盖茨海德府之前,贝茜曾在另一家人家做过,这些话是她从那家人家的小姐那儿听来的)听起来有点吓人,但她说到那几位小姐在那儿学到的种种才艺,我觉得倒也挺让人感兴趣的。她把她们画的美丽的风景花卉,她们能唱的歌和能奏的曲子,她们编织的钱袋以及她们能翻译的法文书,大大夸耀吹嘘了一番,听得我心都动了,真盼望能和她们一样。再说,进学校可以彻底改变我的处境,意味着可以做一次长途旅行,完全离开盖茨海德府,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
“我当然愿意进学校。”我细想了一番后,说出了这样的结论。
“嗯,好吧。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劳埃德先生说着站起身来。“这孩子是该换换空气和环境了,”他又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怎么好啊。”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还传来了马车沿石子路驶近的辚辚声。
“是你家太太吧,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我想在走之前跟她谈一谈。”
贝茜请他去早餐间,说着就带他出去了。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我猜这位药剂师在随后跟里德太太的谈话中,准是大胆提出送我去学校的建议,这一建议无疑马上就被接受了。因为有一天晚上,阿博特和贝茜一起在儿童室里做针线活时,谈起了这件事。当时我已经上床睡觉,她们以为我已经睡着了。阿博特说:“我敢说,太太正巴不得能摆脱掉这个坏脾气的讨厌孩子哩。这孩子好像老在盯着每一个人,想要在暗地里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阿博特准是把我看成个小小的盖伊·福克斯[3]了。
就在这一次,我从阿博特小姐对贝茜说的话中,第一次知道我父亲是个穷牧师,我母亲不顾亲友们的反对,和他结了婚,亲友们都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外祖父对她的违逆行为大为恼怒,和她断绝了关系,一分钱遗产也没有留给她。我母亲跟我父亲结婚一年以后,父亲担任副牧师的那个大工业城市流行斑疹伤寒,我父亲在访问穷人时染上了这种病,我母亲也从他那儿受到了传染,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人都相继去世了。
贝茜听了这番话,叹了口气,说道:“阿博特,苦命的简小姐也真够可怜的啊。”
“是啊,”阿博特回答说,“要是她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那她的孤苦伶仃也能让人同情,可她偏偏是这么一个鬼丫头,实在没法让人喜欢。”
“的确不太讨人喜欢,”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像乔治安娜这样的美人儿要是落到这种地步,那就会招人同情得多了。”
“是啊,我太喜欢乔治安娜小姐了!”阿博特狂热地喊了起来,“这小宝贝!——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脸蛋儿又那么可爱,简直就像画出来似的!……贝茜,我真想晚饭时能吃上威尔士兔子[4]。”
“我也想——再配上烤洋葱。走,咱们下楼去吧!”她们走了。
注释
[1]英国作家斯威夫特(1667—1745)所著的讽刺小说,书中有小人国和大人国等假想国。
[2]《当初我们一起去流浪》系埃德温·兰斯福特(1805—1876)写于1837年的一首歌。
[3]盖伊·福克斯(1570—1606),英国军官,曾和其他天主教徒一起,企图在1605年11月5日炸毁国会大厦,杀死英王詹姆士一世及支持他的议员,后因事泄被捕,在国会大厦对面被处决。
[4]一种浇有化开的奶酪和浓啤酒的烤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