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部小说中新的一章,有点像一出戏中新的一场,这一回当我把幕拉开时,读者啊,你得想象你看到了米尔科特乔治旅馆中的一个房间。就像一般的旅馆房间里那样,墙上贴的是那种大花壁纸,还有那种地毯,那种家具,壁炉架上的那种装饰品,那种印刷的画,其中一幅是乔治三世[1]的肖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2]的肖像,还有一幅画的是沃尔夫[3]之死。借着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油灯,借着壁炉的熊熊炉火,你可以看清这一切。我的皮手筒和伞放在桌子上,我自己则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坐在炉火边,让身子暖和过来,连续十六个小时暴露在十月天的寒冷中,全身都快冻僵了。我是早上四点钟离开洛顿的,现在米尔科特城的钟刚敲过下午八点。
读者啊,虽然我看起来安排得还舒适,可是我的心里却不那么安定。我原以为,马车到这儿后总会有人来接我。我在走下“擦靴的”[4]为我方便放的木梯级时,一直焦急地朝四下里张望,指望能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能看到有辆马车等着送我去桑菲尔德。可是一点这种迹象也没看到。我又向一个侍者打听,是否有人问起过一位姓爱的小姐,回答也是没有。这一来我没有办法,只好请他领我到一间清静的房间。我就在这儿等待着,各种各样的猜疑和恐惧,弄得我心神十分不安。
感到自己在世上孤苦无依,一切联系都已断绝,能否到达目的地难以预测,返回原地又障碍重重,对一个毫无经验的年轻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心情。冒险的魅力使这种心情显得美滋滋的,自豪的喜悦使它变得热乎乎的,可是紧接着恐惧的颤惊又使它不得安宁。当半个小时过去,我依然孤身一人时,恐惧在我心里占了上风。我想起可以打铃。
“这儿附近有个叫桑菲尔德的地方吗?”我问应声而来的侍者。
“桑菲尔德?我不知道,小姐,我到柜台上问问。”他走了,可一转眼又回来了。
“你姓爱吗,小姐?”
“是的。”
“有人在等你。”
我急忙跳起身来,抓起我的皮手筒和伞,匆匆来到旅馆的走廊上。一个男人站在开着的门边,在亮着路灯的街上。我模模糊糊地看到有一辆单马马车。
“我想,这是你的行李吧?”这个人一看到我,就指着我放在走廊上的箱子,有点唐突地问道。
“是的。”
他把箱子拎到马车上,这是一辆简陋的双轮马车。接着,我便上了车,还没等他关好门,我就问他去桑菲尔德有多远。
“大约六英里。”
“我们到那儿要多长时间?”
“一个半小时上下吧。”
他关好车门,爬到车厢外面自己的赶车座上,于是我们就上路了。车子缓缓地行驶着,给了我充分的时间去思索。我很满意,我的这番跋涉终于就要结束了。我坐在这辆虽不讲究却很舒适的马车里,身子往后靠着,从从容容地想了很多。
“我猜想,”我心里想,“从仆人和车子的朴实无华来判断,费尔法克斯太太不是很讲排场的人,这样更好。我从来没有跟爱讲排场的人一起生活过,只有一次除外,而那一次跟他们在一起我真是受够了罪。我不知道,除了这个小姑娘外,是不是就她一个人过。如果是这样的话,只要她多少和气一点的话,那我敢肯定,准能和她相处得很好。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做。遗憾的是,有时尽最大的努力去做并不总是能得到好报。在洛伍德时,的确,我下了这样的决心,实现了这样的决心,从而也取得了别人的好感。可是跟里德太太相处时,我记得尽管我尽了最大努力,总还是遭到唾弃。我要祈求上帝,千万别让费尔法克斯太太成为第二个里德太太。不过,即使她是那样的话,我也并不是非待在她那儿不可。到了实在没有办法时,我可以再登广告。不知道这会儿我们已经赶了多少路了?”
我拉下车窗,朝外面望去。米尔科特被我们抛在后面了。从它的灯火数量来判断,这似乎是个相当大的地方,比洛顿要大多了。据我看来,这会儿我们正走在一片公有地上,不过房屋还是疏疏落落地布满这一地区。我觉得这是个和洛顿很不一样的地方:人口多了,景色少了;热闹多了,浪漫少了。
路很难走,夜雾茫茫,我的那位向导一路上都让马儿慢慢走着。我确信,一个半小时已经给拉长到两个小时。最后,他终于在赶车座上回过头来说:
“这会儿你离桑菲尔德不太远了。”
我再朝外面张望。我们正经过一座教堂,我看见天空衬托着它那低矮宽阔的钟楼,钟楼上的钟刚敲响一刻钟。我还看到山坡旁有窄窄的一长串灯光,表明那儿是一座村庄或者是个小村落。大约过了十分钟,赶车的下车去打开了两扇大门。我们驶了进去,门又在我们身后砰地关上了。现在我们缓缓地驶上车道,来到一幢房子宽阔的正面。从一扇挂着窗帘的弓形凸窗里透出烛光,别的窗口全都一片黑暗。马车在前门停了下来。一个女仆来开了门,我下了车,走进门去。
“小姐,请走这边好吗?”那个姑娘说。我跟着她穿过一间四周都有高大的门的方形大厅,然后她把我带进了一间屋子。一开始,屋子里的火光和烛光照花了我的眼睛,因为这跟我两个小时来已经习惯的黑暗对比太强烈了。不过,待到我能看清东西时,只见展现的是一幅舒适喜人的图景。
一间舒适、小巧的房间,欢快的炉火边有一张圆桌,一张老式的高背扶手椅上,坐着一位再整洁不过的小个子老太太。她戴着寡妇帽,穿着黑绸长衣,围着雪白的细布围裙,跟我想象中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模一样,不过没那么庄严,看上去比较和蔼。她正在忙着编织,一只大猫文文静静地蹲在她的脚边。总之,这儿有着一种理想中的完美无缺的家庭安乐气氛。对一个初来乍到的家庭教师来说,几乎再也想不出有比这更让人放心的开端了。既没有咄咄逼人的富丽堂皇,也没有使人手足无措的庄严肃穆。再说,我一进去,老太太就站起身来,急忙走上前来亲切地迎接我。
“你好吗,亲爱的?我想你一定坐车坐得厌烦了吧。约翰赶车太慢。你一定冻坏了,快到炉火跟前来。”
“我想,你是费尔法克斯太太吧?”我说。
“是的,你说对了。坐下吧。”
她带我到她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接着就动手替我拿掉披巾,解开帽带。我请她不用为我麻烦了。
“哦,不麻烦。我猜你自己的手一定快冻僵了。莉亚,去拿点热的尼格斯酒,再拿几块三明治来。给你贮藏室的钥匙。”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管家主妇的钥匙,交给了女仆。
“来吧,再往炉火这儿靠近点,”她接着说,“你把行李随身带来了,是吗,亲爱的?”
“是的,太太。”
“我去关照一下,让他们把它送到你的房间去。”她说着,就急急忙忙地出去了。
“她竟把我当客人接待了,”我心里想,“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款待。我原来还以为会遇到冷淡和生硬的态度呢。这可不像我听说过的对待家庭教师的态度。不过我也不能高兴得太早了。”
她回来了,亲自把桌子上的编织用品和一两本书拿开,腾出块地方来摆莉亚刚端来的盘子,接着又亲手把食物递给我。我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关怀,而且这种关怀又来自我的雇主和地位比我高贵的人,这简直使我感到有点手足无措了。可是,既然她自己好像并不认为是在做什么有失身份的事,所以我也就觉得还是默默接受她的款待为好。
“今天晚上我能有幸见到费尔法克斯小姐吗?”我吃完她递给我的东西后,问道。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耳朵有点儿聋。”这位好心的太太一边说,一边将耳朵凑近我的嘴。
我又把我的话更清楚地说了一遍。
“费尔法克斯小姐?哦,你是说瓦伦小姐吧!瓦伦是你未来的学生的姓。”
“真的!那么她不是你的女儿了?”
“不是,——我没有亲人。”
我本想再接下去问问瓦伦小姐跟她是什么关系,但我又想到,问得太多不礼貌,再说,这事我以后总会知道的。
“我真高兴,”她一边在我对面坐下,把猫抱到膝上,一边接着说,“你来了,我真高兴。现在有了个伴儿,在这儿生活是很愉快的。当然,这儿什么时候都是挺愉快的,因为桑菲尔德是座美丽的老宅子,虽说近几年也许没有怎么整修,但它依旧是个相当好的地方。不过你知道,一到冬天,哪怕住在最好的房子里,孤零零地一个人住着,也会觉得冷的。我说的孤零零,因为虽说莉亚确是个好姑娘,约翰和他的妻子也都是挺好的人,不过,你知道,他们毕竟都是仆人,不能用平等的身份跟他们在一块儿谈话,得跟他们保持点距离,要不怕会失去自己的威信。去年冬天(要是你还记得,那可是个冷得厉害的冬天,不是下雪,就是刮风下雨),从十一月直到二月,我可以肯定,除了卖肉的和送信的之外,没有一个人来过这儿。那时候,我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地独自一人坐着,心里真觉得有点儿闷得慌。有几次,我叫莉亚来念点书给我听,可我觉得这可怜的姑娘不太喜欢这项差事,她感到这挺受拘束;春天和夏天就好一些,阳光灿烂,白天的日子也长,这就大不相同了。加上今年刚入秋,小阿德拉·瓦伦跟她的保姆就来了。有了个小孩,一下子就使整幢屋子变得热闹起来。现在你又来了,我就更高兴了。”
听她讲了这番话,我心里确实对这位可敬的太太产生了好感。我把椅子朝她跟前拉近一些,并且表示我衷心希望,她会发现和我做伴定会像她预想的那么愉快。
“不过,今晚我不想让你坐得太久了,”她说,“现在钟打十二点了,你赶了一天路,一定很累了。要是你的脚已经暖和过来,我就带你上你的卧室去。我已经把我隔壁那间房子给你收拾好了。那只是个小房间,不过我想,和前面那些大房间比起来,你会更喜欢这一间。那些房间里,家具当然要好一些,可是太冷清、太寂寞了,我自己就从来不睡在那些房间里。”
我感谢她为我作了周到的选择。由于长途跋涉,我也真的感到累了,便表示愿意就去休息。她拿起蜡烛,我跟着她走出房间。她先去查看了一下大厅的门是否已经锁好;从锁孔中拔出钥匙后,就带我上楼。楼梯的梯级和栏杆都是橡木的,楼梯的窗子很高,镶有木格子。这种窗子和通向卧室的长长的走廊,看起来就像是教堂里的,而不是住家房子里的。楼梯上和走廊里,都笼罩着一种阴森森的、地下墓穴般的气氛,使人产生空旷和孤寂的不愉快感觉。因此,当我最后被领进我的卧室,看到房间很小,而且里面陈设着普通的时式家具时,我心中不由得一阵高兴。
费尔法克斯太太和蔼地向我道了晚安,我闩上门,从容地向四下里看了一番。刚才那空旷的大厅,那又宽又暗的楼梯,那又长又冷的走廊,给我留下的阴森凄凉印象,多少让这小房间里颇有生气的景象冲淡了几分。这时我想起,经过一整天身体上的劳累和精神上的焦虑之后,现在终于来到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我心中涌起了一股强烈的感恩之情,于是就在床边跪了下来,向应受感谢的上天敬献上我的谢意。在我站起身来之前,我也没有忘记再次祈求,祈求在未来的道路上,赐予我帮助和力量,使我能不辜负我所受到的恩惠——在我还不配获得它时,它好像就已真诚地赐给我了。那一夜,我的床上没有荆棘,我独自一人的房间里没有恐惧,我疲乏不堪但又心满意足,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阳光从鲜艳的蓝色印花窗帘的缝里射进来,照亮了糊着墙纸的四壁和铺着地毯的地板,这跟洛伍德那光秃秃的地板和肮脏的灰泥墙迥然不同,使得这个房间在我眼里是个如此欢畅的小天地,一看见它,我就感到精神振奋。外表状况对青年人往往有很大的影响,我觉得自己生活中一个比较美好的时期正在开始,它将会有荆棘和劳苦,也会有鲜花和欢乐。由于环境的变化,由于有希望出现一个新天地,我全身的官能都被唤醒,似乎全都跃跃欲试了。我说不清它们到底在期待什么,但总是令人愉快的东西。也许它不一定在这一天或这个月就能出现,但很可能会在某个难以确定的未来时刻突然到来。
我起了床,仔细地穿好衣服。虽然我只能穿得很朴素——因为我的衣服件件都做得十分简朴——可是出于天性,我仍然力求穿得整洁。不修边幅,或者不注意给人什么印象,都不是我的习惯。正相反,尽管我长得并不漂亮,但总希望自己尽可能显得好看一点,尽可能得到别人的好感。我有时候很惋惜自己没能长得再漂亮一点,有时候真盼望自己有红润的脸蛋、笔直的鼻梁和樱桃般的小嘴,盼望自己有修长端庄、匀称丰满的身材。可是我感到不幸的是,我竟长得这么矮小,这么苍白,五官这么不端正,特征又这么显著。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盼望和惋惜呢?这很难说清,当时我对自己都没法说清。不过,我是有理由的,而且是一个合理、自然的理由。不管怎样,我还是把头发梳得平平整整,穿上我的那件黑色外衣——虽说这有点像贵格会教徒[5],但至少有非常合身的好处——再把白净的领饰整了整,我想这总可以够体面地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了,我的新学生至少也不会厌恶地躲开我了吧。我打开卧室的窗户,眼看我放在梳妆台上的所有东西都已理得整整齐齐,就鼓起勇气去了。
我穿过铺着地席的长走廊,走下光滑的橡木楼梯,来到大厅。我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看了看墙上的几幅画(我记得有一幅画的是一个身披胸甲的严峻男子,还有一幅画的是一位敷着发粉、挂着珍珠项链的贵妇人),又看了看从天花板上垂下的一盏青铜吊灯,还看了一座大钟,这座钟的外壳是用雕有精细花纹的橡木,以及因年深日久和擦拭变得乌黑发亮的黑檀木制成的。在我看来,一切都显得那么庄严和气派,可是当时,我对富丽堂皇还很不适应。大厅里那扇半镶着玻璃的门正开着,我跨出门去。这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朝阳宁静地照耀着已经枯黄的树丛和仍然碧绿的田野。我来到门前的草坪上,抬头仔细打量着这座宅子的正面。它有三层高,规模虽说可观,但还算不上宏大,是座绅士的住宅,而不是贵族的府第。屋顶四周的一圈雉堞,给它增添了画意。宅子灰色的正面正好被宅后一片白嘴鸦栖身的树林衬托着,林中哇哇鼓噪的居民们,这会儿正在到处飞翔。它们飞过草坪和庭园,纷纷停落在一个大草场上。草场跟宅子隔着一道坍塌了的篱笆,那儿还有一排高大的老荆棘,一棵棵都粗壮多节,高大得简直像橡树,这一下子就说明了这座宅子名字的由来[6]。再过去是一座座的小山,这些小山不像洛伍德四周的群山那么高,那么嶙峋陡峭,也不像那样屏障似的把人世隔绝。不过,这些小山也是够幽静孤寂的了,它们似乎用一种归隐遁世的气氛包围了桑菲尔德,我真没想到,在离米尔科特这个热闹地区如此近的地方,竟会有这样僻静的处所。一个屋顶和树丛交杂在一起的小山村,零落地散布在一座小山坡上。区教堂坐落在离桑菲尔德不远的地方,它那古老的钟楼尖顶,凸露在宅子和庭园大门之间的土坡上方。
我还在享受着这恬静的景色和宜人的新鲜空气,愉快地听着白嘴鸦的哇哇叫声,还在观察着这座宅子宽阔的灰白色正面,心里正想着,让费尔法克斯太太这样一位小老太太孤零零地住在这儿,这地方实在太大了。就在这时,这位老太太出现在门口。
“怎么!已经上外面来了?”她说,“我看你是个爱早起的人。”我走到她跟前,她和蔼亲切地吻了我一下,跟我握握手。
“你觉得桑菲尔德怎么样?”她问道。我告诉她,我非常喜欢这个地方。
“是啊,”她说,“这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不过我怕它会慢慢衰败下去,除非罗切斯特先生想回到这儿长住,或者,至少来得更勤一点。大宅子和好庭园都需要有主人在跟前。”
“罗切斯特先生!”我惊叫了起来,“他是谁?”
“桑菲尔德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他叫罗切斯特吗?”
我当然不知道,我以前从没听人说起过他。可是这位老太太却似乎把他的存在看成众所周知的事,好像人人都该凭直觉就知道他似的。
“我还以为,”我继续说,“桑菲尔德是你的呢。”
“我的?天哪,孩子,多奇怪的想法啊!我的?我只不过是个管家——管理人。的确,从他母亲方面说,我跟罗切斯特家是远房亲戚,或者,至少我丈夫跟他家是远亲。我丈夫在世时是牧师,是那边山坡上那个小村子干草村教区的牧师,靠近大门的那座教堂就是他的。现在的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姓费尔法克斯,她父亲跟我丈夫是堂兄弟。不过我从来不以亲戚自居——实际上,我只当没有这回事,我只把自己看作一个普通的管家。我的主人待我总是客客气气的,我也就不再指望别的了。”
“那么那个小姑娘——我的学生呢?”
“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孩子。他委托我给她找一个家庭教师。我相信,他是打算把她带到××郡来抚养成人。这样她就来了,带着她的‘bonne’[7],她是这样叫她的保姆的。”谜终于解开了,这位矮小的和蔼可亲的寡妇原来不是什么贵妇人,不过是个和我一样受雇用的人,我并没有因此就不像原先那样喜欢她,相反,我比以前更感到高兴。她与我之间的平等是真正的平等,而并不是她纡尊降贵的结果。这样更好,我的处境更自由了。
我正在思考着这个新发现,一个小姑娘从草坪上跑了过来,后面跟着她的保姆。我打量着我的学生,而她一开始好像没有注意到我。她还完全是个孩子,七八岁,身材纤细,面色苍白,五官小巧,过长的鬈发一直垂到腰际。
“早安,阿德拉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来跟这位小姐说说话,她就要教你读书了,好让你有一天成为一个聪明的女人。”孩子走了过来。
“这是我的家庭教师吗?”[8]她指着我对她的保姆说。
保姆回答:
“是的,当然啦。”[9]
“她们都是法国人吗?”听到法国话,我感到诧异,便问道。
“保姆是外国人,阿德拉出生在大陆,而且我相信,她六个月前才第一次离开那儿。她刚来时不会讲英语,现在总算勉强能讲一点了。我听不懂她的话,她把英语和法语搅和在一起了。不过我想你准能弄懂她的意思。”
幸好我有个有利条件,我是跟一位法国女士学的法语。而且,由于我一直注意尽可能经常和比埃洛夫人交谈,此外,在过去的七年中,我还每天背诵一些法文——努力在语调上下功夫,尽可能模仿老师的发音——因此,我已能相当流畅和正确地使用这种语言,在阿德拉小姐面前,不至于感到不知所措。她听说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就走过来和我握手。我带她进去吃早饭时,用她的语言对她说了几句话。开始,她回答得很简短,但是待我们在餐桌前坐下,她用她那双褐色的大眼睛打量了我十来分钟后,就突然开口流利地接连不断说了起来。
“啊!”她用法语大声说道,“你讲我的话讲得跟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我能像跟他说话那样跟你说话了,还有索菲,也能这样了,她一定会很高兴的。这儿谁也不懂她的话。费尔法克斯太太说的全是英语。索菲是我的保姆,她跟我一块儿从海那边过来,我们坐的是一条很大的船,船上有一个冒烟的烟囱——冒的烟多极了!后来我直想吐,索菲也想吐,罗切斯特先生也一样。罗切斯特先生躺在叫头等舱的一间漂亮房间的沙发上,索菲和我睡在另外一个地方的小床上。我差一点从床上摔下来,那床就像一个搁架。还有,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爱——简·爱。”
“埃尔!嗨,我说不来,哦,我们的船停下来时是在早上,天还没有大亮,停在一个大城市那儿。那个城市很大,房子全是黑乎乎的,到处都是煤烟,一点也不像我离开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走过跳板上岸,索菲跟在我们后面,我们一起乘上了一辆马车。马车把我们送到一座叫作旅馆的漂亮大房子跟前。那座房子比这座还要大,还要好。我们在那儿待了约莫有一个星期。我和索菲每天都到一个叫公园的地方去散步,那地方挺大,到处是树,一片碧绿。除了我,那儿还有好多好多孩子,还有一个池塘,里面有很多美丽的鸟儿,我用面包屑喂它们。”
“她说得那么快,你能听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道。
我完全能听懂,因为我听惯了比埃洛夫人流利的口语。
“我希望,”这位好心的太太接着说,“你问她一两个有关她父母的问题。我不知她是不是还记得他们。”
“阿黛尔[10],”我问道,“你跟谁一起住在你说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里呢?”
“很久以前,我跟妈妈住在一起,可是她上圣母玛利亚那儿去了。妈妈常教我唱歌跳舞,朗诵诗。有好多好多先生和太太来看妈妈,我常常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膝头给他们唱歌。我喜欢这样。现在就让你们听我唱歌好吗?”
她已经吃完早饭,所以我允许她一显身手。她从椅子上下来,过来坐在我的膝上,然后将小手一本正经地合在胸前,把鬈发往后一甩,抬起两眼望着天花板,唱起歌剧里的一支歌曲。这是一个被遗弃的女子唱的歌。她在哀叹了情人的负心之后,想出以骄傲对付对方。她要仆人用她最晶莹的珠宝和最华丽的衣服把她打扮起来,决定当晚到一个舞会上去跟那个虚情假意的人见面,用她的欢快举止向他证明,他的遗弃对她的影响是多么微不足道。
选这种题材的歌让一个小歌手来唱,似乎有点奇怪。不过,我猜想让她这样表演,目的是要听听从奶声奶气的童声唱出的爱情和嫉妒的曲调。这种目的是很低级趣味的,至少我这样看。
阿黛尔把这支短歌唱得相当委婉动听,而且还带着她那种年龄的天真无邪,唱完以后,她跳下我的膝头,说:“小姐,现在我来给你背几首诗。”
摆好姿势后,她开始报题目:“拉封丹的寓言:《老鼠同盟》。”[11]接着,就抑扬顿挫地朗诵起这首小诗来。她声音宛转自如,动作表情恰到好处,就她的年龄来说确实非常难能可贵,这说明她受过认真的训练。
“这首诗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
“是的,她常常这么念:‘你怎么啦?’一只老鼠问,‘说吧!’[12]她叫我举起手——就像这样——好让我记住问话时要提高嗓门。现在我给你跳舞好吗?”
“不,已经够了。可是像你说的,你妈妈上圣母玛利亚那儿去以后,你跟谁一块儿住呢?”
“跟弗雷德里克太太和她丈夫。她照料我,不过她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我想她很穷,她没有我妈妈那么好的房子。我在那儿没待多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到英国来住,我说愿意。因为我认识弗雷德里克太太以前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了,他一直待我很好,还送我漂亮的衣服和玩具。可是你看,他说话不算数,他把我带到英国来,他自己这会儿又回去了,我一直没有看到他。”
吃过早饭,阿黛尔和我一起去书房。看来罗切斯特先生有过吩咐,要把这间房子作为教室。大部分书都锁在玻璃橱里,不过有一个书橱是开着的,里面放的是初等教育所需的各种书籍,还有一些轻松的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和几本传奇故事等。我想,他大概认为家庭教师个人阅读所需要的,就是这些书了。确实,从目前来说,这些书已经使我非常满足了。和我在洛伍德时难得能觅到几本旧书相比,有这些书可说让我在消遣和求知方面获得了一次大丰收。在这间房子里,还有一架崭新的立式钢琴,音色好极了。另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我的学生相当听话,尽管不大肯用功。她对任何有规律的活动都还不习惯,我觉得一开始就对她限制得严是不明智的。所以,在我跟她说了许多话,总算哄她学了一点功课,时间也快到中午时,我就放她回到她保姆那儿去了。接着,我打算利用吃午饭前的时间,画几张小速写供她学习用。
我正上楼去取我的画夹和画笔,费尔法克斯太太叫住了我。“我想,你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吧。”她说。她正站在一个双扇门开着的房间里。她和我打招呼,我就走了进去。这是个富丽堂皇的大房间,有深紫色的椅子和窗幔,土耳其地毯,镶着胡桃木壁板的墙壁,一扇镶有很多彩色玻璃的大窗子,还有雕刻着华丽花纹的高高的天花板。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给餐具柜上几只精致的紫晶石花瓶掸灰。
“好漂亮的房间!”我朝四周打量着,惊叫了起来。因为以前我连有这一半气派的房间也没见过。
“是啊,这是餐厅。我刚把窗子打开,好让它透点阳光和空气进来。难得有人进来的房间里,样样东西都会变得潮乎乎的。那边的客厅简直就像地窖一样。”
她指了指一个和窗子式样类似的大拱门,门上也和窗上一样,挂着泰尔紫[13]的帷幔,这会儿已收系在两边。踏上两级宽阔的台阶,走近拱门前朝里一看,我简直以为看到了一个仙境。在我这不曾见过世面的眼睛看来,里面的景象实在太辉煌了。其实,那不过是一间十分漂亮的客厅而已。大客厅里面还有一间小客厅,两间屋子都铺着白地毯,地毯上面仿佛撒满一个个色彩鲜艳的花环,天花板上全都雕刻着白色的葡萄和葡萄叶蔓的花纹,下面则摆放着深红色的卧榻和躺椅,形成强烈的对比。白色的帕罗斯大理石[14]壁炉架上的摆设,都用红宝石般红光闪闪的波希米亚玻璃制成。窗子和窗子之间的一面面大镜子,重现出房间内到处是雪火交相辉映的景象。
“你把这些房子收拾得真整洁啊,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没有灰尘,也不罩布套。要不是有股冷气的话,人家还以为这儿每天都有人住的呢!”
“嗨,简小姐,虽说罗切斯特先生不常来这儿,可他来时总是很突然,出人意料。我看得出来,他最讨厌的是样样东西都用布罩着,等他来了才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所以我想还是把房间收拾得随时可以让他来住的好。”
“罗切斯特先生是个要求过严、喜欢挑剔的人吗?”
“那倒未必是这样。不过他有绅士的习惯和爱好,他希望什么都安排得合他心意。”
“你喜欢他吗?一般人都喜欢他吗?”
“哦,喜欢。他们家在这一带一向受到敬重。不记得从什么年代起,只要你眼睛望得到的四周一带的土地,全都是属于罗切斯特家的。”
“哦,那么撇开他的土地不谈,你喜欢他吗?人家喜欢他这个人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我相信他的佃户们也都认为他是个正直、宽厚的地主。不过他很少跟他们一起相处。”
“可是,难道他没有特别的地方?总之,他的性格怎么样?”
“哦!我想,他的性格是没有什么可指摘的。也许只是有点怪。我想,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过不少世面。我敢说他一定很聪明,不过我从来没有跟他说过多少话。”
“他怎么个怪法呢?”
“我也不知道——这很难说清——没什么特别怪的地方,不过你跟他说话的时候,你会有这样的感觉:你总是没法断定,他是在开玩笑呢,还是认真的;他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总之,你没法彻底了解他——至少,我是这样。不过这没有关系,他是一个很好的主人。”
这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儿听到的她的和我的主人的全部情况。有些人似乎不懂得概括人的性格,也不会观察或描述人或事物的特点,这位和蔼的太太显然就属于这一类。我的问题只能使她感到迷惑不解,但却问不出什么结果来。在她看来,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是位绅士,是个地主——仅此而已,此外她再也不会去作进一步的打听和追问了。我想对他的为人有一个更确切的了解,对此她显然感到奇怪。
我们从餐厅里出来后,她主动提出要带我到这座宅子的其他地方看看。我跟着她上楼下楼,边走边赞叹不绝,因为一切都拾掇得既整洁又漂亮。我觉得前面的几个大房间特别富丽堂皇,三楼的几个房间照说又低又暗,但因为有点古色古香,倒也别有情趣。由于时尚的变化,一度布置在楼下的家具不时被搬到这儿来,在从窄窄的窗子透进来的昏暗光线照射下,可以看到有上百年历史的床架,橡木和胡桃的柜子,上面雕刻着棕榈树枝和天使头像一类的古怪图案,看上去模样好像是希伯来约柜[15],一排排古老的高背窄椅,以及更加古老的矮凳,凳垫上还留有大半磨去的刺绣的痕迹,而刺绣的手指化为尘土已经有两代之久了。所有这些遗物,使桑菲尔德府的第三层看起来像个往事之家,回忆之所。白天,我很喜欢这些隐蔽处所的寂静、昏暗和古怪,可是夜晚,我绝不会贪求在这种宽大而笨重的床上睡觉。这些床,有的还装有可以关上的橡木门,有的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帐子,上面密密麻麻地绣着古怪的花朵,更古怪的鸟儿,还有最最古怪的人——所有这一切,要是在惨淡的月光下,看起来准会非常古怪的。
“仆人们就睡在这些屋子里吗?”
“不,他们都住在后面的一排小屋子里,谁也没在这儿睡过。几乎可以这么说,要是桑菲尔德府真有鬼的话,那这儿就是它出没的地方。”
“我也这么想。那么,你们这儿没有鬼咯?”
“我从来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着回答。
“也没有什么鬼的传说?没有传奇或者鬼故事什么的?”
“我相信没有。不过,听说罗切斯特家的人在世时,一个个都比较暴躁,他们不是个文静的家族。也许正因为这样,他们现在都文静地在坟墓里安息。”
“是啊——‘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好好的。’[16]”我喃喃说道,“你现在去哪儿,费尔法克斯太太?”因为她正要走开。
“到铅皮屋顶上去,你愿意一起去,从那儿眺望一下风景吗?”我跟着她,登上一道很窄的楼梯,来到阁楼,再从那儿爬上一张梯子,钻出天窗,来到屋顶上。现在我和那些鸦群的栖息地在同一个高度上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鸦巢。我从雉堞上探出身子,远眺下面的景色,俯瞰着像地图般展开的地面。只见丝绒般平滑光洁的草坪,紧紧环绕着灰色的宅基。猎场般广阔的田野上,点缀着一棵棵古树。一条小径从满是枯枝黄叶的树林中穿过,小径上覆满青苔,比长着叶子的树木还要绿。大门外的教堂、大路、宁静的群山,全都安然地沐浴在秋日的阳光里。在四周的地平线上,是一片有着珠白色大理石花纹的碧蓝晴空。这景色并没有一点独特之处,但一切都那么赏心悦目。当我转过身子,重新钻进天窗时,我几乎都看不清下楼的梯子了。我刚才一直在仰望蔚蓝色的天穹,一直欢快地俯视着宅子周围阳光照耀下的树丛、牧场和青山。对比之下,阁楼里看起来昏暗得就像地窖一般。
费尔法克斯太太为了关天窗,在后面耽搁了一会儿。我摸索着找到了阁楼的出口,从阁楼的狭窄楼梯爬了下来。然后我就在楼梯脚下的长长走廊里徘徊着。这条走廊把三楼的前后房间分成了两排,它又窄又低又暗,只在远远的一头有一扇小窗子,两边的两排小黑门全都关着,看起来活像是蓝胡子[17]城堡里的走廊。
正当我轻手轻脚朝前走去时,突然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如此寂静的地方会听到这样的声音。这是一种奇怪的笑声,清晰、呆板、凄惨。我停下脚步,笑声也停了,但只停了一会儿,接着便又响了起来,而且声音更大,因为刚才尽管清晰,但声音很小。它震耳欲聋地大响了一阵后才停下,仿佛在每个冷寂的房间里都激起回声。不过,这声音其实是从一个房间里发出来的,我几乎能指出发自哪个房间。
“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大声喊道,因为这时我正听到她从楼梯上下来,“你听见那大笑的声音了吗?是谁啊?”
“大概是哪个仆人吧,”她回答说,“也许是格雷斯·普尔。”
“你刚才听见了吗?”我又问了一句。
“听见了,清清楚楚。我常听见她笑,她就在这儿的一个房间里做针线活。有时候莉亚和她在一起。她们在一起时常常很吵闹的。”
笑声又低沉而有节奏地响了起来,最后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嘟哝声。
“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喊了一声。
我实在并不指望会有什么格雷斯来回答,因为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凄惨、怪异的笑声。不过,好在这时正值中午,在怪笑的当儿,并没有什么出现鬼魂的迹象,而且当时的情景和季节,也不容易使人产生恐惧感,要不是这样,我准会因为迷信害怕起来。不过,事实向我证明,即使我只是感到惊奇,我也已经是个傻瓜了。
离我最近的那扇门打开了,一个仆人走了出来。这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身材笨拙、粗壮,红头发,还有一张刻板而平常的脸。你简直再也想象不出比这更缺少神秘气息,更不像鬼魂的形象了。
“太吵闹了,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记住我的吩咐!”格雷斯默默地行了个屈膝礼,就走进去了。
“她是我们雇来做针线活的,也帮莉亚做些家务活,”这位寡妇继续说,“虽说有些方面不是没有毛病,不过她活儿还是干得挺不错的。顺便问一下,今天上午你给你的新学生上课上得怎么样?”
话题就这样转到了阿黛尔的身上,一直谈到我们来到楼下明亮而又欢快的地方。阿黛尔在大厅里迎着我们跑上来,嘴里嚷着:
“女士们,午饭已经摆好了!”[18]接着又嚷了一句:“我呀,我可是饿坏了!”[19]
我们看到午饭已经准备好,正摆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里等着我们。
注释
[1]乔治三世(1738—1820),英国国王,1760至1820年在位。
[2]原为英王长子称号,此处似专指乔治三世的长子威尔士亲王,亦即1820年即位后的乔治四世(1762—1830)。
[3]詹姆士·沃尔夫(1727—1759),英国将领,曾任远征加拿大魁北克英军司令官(1759),大败统治魁北克的法军,其本人在此役中因负重伤死去。
[4]旧时英国旅馆中替旅客擦靴及搬行李的杂役。
[5]由乔治·福克斯(1624—1691)创建的基督教一教派贵格会(又称公谊会、教友会)的教徒。
[6]桑菲尔德的原文Thornfield,意思是“荆棘地”。
[7]法语:保姆。
[8]原文为法语。
[9]原文为法语。
[10]阿德拉的法文名字。
[11]原文为法语。拉封丹(1621—1695)为法国寓言诗人。
[12]原文为法语。
[13]即一种红紫色,此色最早由古时腓尼基泰尔城人提取的染料染成,因而得名。
[14]产于希腊帕罗斯岛上的名贵白色大理石。
[15]据《圣经》记载,约柜为犹太人保存两块十诫碑的木柜。详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25章第10—16节。
[16]引自莎士比亚剧本《麦克白》第三幕第二场中麦克白讲到被他谋害的邓肯时说的一句台词。原文中为“他”此处被改为“他们”。
[17]法国民间故事中一个残酷的丈夫,曾杀死过六个妻子,她们的尸骨后来被第七个妻子在密室中发现。
[18]原文为法语。
[19]原文为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