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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三个妇人

1 时光未留下印记的脸

十一月的一个星期六下午,已近黄昏,埃格敦荒原这片尚未圈地的广袤原野上,天色随着一分一秒过去而暗下去了。头顶一片灰白色的宝盖云,将天空遮住,便成了帐篷顶,于是整个荒原就当作了地铺。

天上盖了这苍白的帏幕,地上铺着黑油油的植被,天际线也就清晰地标识出来了。荒原露出了夜幕降临的样子,夜色不到时辰就来卡位了,反差真大:黑夜在大地上已经大致就位,而天空中分明还是白天。于是,砍荆豆枝的樵夫若是抬头看了天,会打算接着干一会儿,若是看了地,就会决定挑了柴担回家。远处的天际线不仅仅让天地物质上下分明,而且俨然使时间产生了前后分野。荒原的地面仅仅凭其昏暗的颜色,就可以给夜晚增添半个小时,也可以推迟黎明的到来,可以使中午显得悲凉,可以预示尚在酝酿的风暴,而在没有月光的深夜,则可以强化伸手不见五指的状况,引发不寒而栗的感觉。

实际上,正是在埃格敦荒原每天入夜这一转捩点上,它的伟大荣光方才出现。没有在这个时辰到过荒原的人,就不能说了解荒原。朦胧不清之际,最能领悟荒原了。其全部印象及完整解释,正落实于此时此刻以及此后到次日拂晓的若干小时。那时,也只有在那时,荒原才会说实话。确实,这地方是黑夜的近亲。夜色一露面,就可以在昏暗和四周景物中觉察出一种显而易见的互相凑拢的趋势:那黑压压的连绵丘壑,仿佛同气相求,起身迎接着黄昏的暮色;荒原把黑暗一口吐出,跟天空撒下黑暗一样迅速。于是,空中的昏暗和地上的昏暗会合在一起,各走半程,同流合污,结成黑色的同党。

现在这个地方变得全神贯注,十分警觉的样子了;由于万物都昏昏入睡,这片荒原好像才慢慢醒来,倾听着动静。它那硕大无朋的形体,每天夜里仿佛在期待什么似的。不过,它那样一动不动地等候已历经千百年了,遭遇了那么多事情的危机仍旧按兵不动,所以只能设想,它是在等候最后一次的危机——那天翻地覆的末日。

它这个地方,能以一种奇特的宽厚亲善面目,重上爱它的人心头。花果繁茂的平川坦野,笑容可掬,却很难做到这样,因为那种坦野只有与身后名声优于现世的一种人生,才能永久性地协调合拍。暮色和埃格敦荒原的景色相结合,演变出一种不怒而威,不虚张声势而感人深远的局面,其劝诫也语重心长,虽淳朴而见其排场。监狱的门面上,往往有一种气象,比规模加倍的宫殿都森严得多;就是这种气象,赋予荒原一种崇高感,而这个,公认为美丽绝伦的地方是绝不可能具备的。美丽前景与美好的时代美满结对,但天可怜见!倘若时代并不美好呢?人们往往苦于笑傲理性的地方的嘲弄,却不感到渲染得过分悲哀的环境的压迫。野性的埃格敦荒原打动的是更微妙更稀缺的本能,是晚近才懂得的感情,而不是遇妩媚艳丽之美便起意的东西。

不错,这里好有一问,这种正统的妩媚艳丽之美,唯它独尊的地位,是不是行将结束了?因为新的坦佩谷[602],很可能是北极的一片荒漠;人们的心灵,面对人类青年时期[567]格格不入的貌似阴郁的外界景物,也许会觉得越来越协调。山海原野那种洗练的崇高,将会时来运转,绝对地符合那些更有思想的人的情绪;这一天似乎近在咫尺了。最后,像冰岛一类的地方,在普普通通的旅游者看来,也许都会变成他现在眼里的南欧葡萄园和香桃木圃[532];而人们匆匆地从阿尔卑斯山赶往席夫宁根沙丘[505]的时候,也许会对海德堡和巴登[480]不屑一顾,呼啸而过。

哪怕是彻头彻尾的苦行僧,都觉得自己有在埃格敦闲逛的天赋权利:他向这种外在影响敞开胸怀,并没有超出合法放纵的限度。享受如此暗淡的色彩,如此委琐的美色,起码是人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吧?仅仅在鲜花盛开的夏日,它的情绪才够得上明快的水平。达到壮怀激烈的程度,通常凭借庄严,而不是凭借明艳;并且往往在冬日昏天黑地、风大雨狂、迷雾笼罩的时候,才会这样。那时刻,才会激起埃格敦的你谦我让之风;因为风暴就是情人,狂风就是朋友。那时刻,荒原就成了魑魅魍魉的家乡了;那些默默无闻的蛮荒之地啊,我们半夜做奔逃避难的噩梦时,依稀觉得围困其中,梦醒时却一贯想不起来,直到身临其境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其本原出处,只是以前没有认出来罢了。

目前,这是块和人性完全融洽的地方——既不可怕,又不讨厌,也不丑陋;既不平庸,又不痴呆,也不沉闷;只是和人类一样备受冷落,任劳任怨;尽管它黑压压的很单调,却反而显得广大无比,神秘异常。它就像某些离群索居的人,脸上似乎露出孤独的神情来;而面容孤寂,预示着悲剧可能临头。

这一大片默默无闻、无人问津而荒废的乡野,《末日审判书》[455]上却赫然在目。那部最终税册上记载着,它是一片石南丛生、荆豆棘蔓延,长着野蔷薇、金刚藤的原野——“布鲁阿利亚”,随后记着它的长宽里格数。古代一里格的计量单位到底有多长,无从查考确定,但是从那数字来看,埃格敦的面积,到现在为止,不见得缩小多少。采掘泥炭的权利——“布鲁阿利亚泥炭采掘权”,也载在涉及该地区的特许书上。利兰德[430]提到过这一大片黑色的乡野,也说它“石南丛生,泥炭苔藓遍地”。

关于地貌的这些事实,至少是清楚明白的——意味深长的证据令人心悦诚服。现在埃格敦这种桀骜不驯、以实玛利[405]一般的东西,也是自古皆然。文明是它的死敌;从有植被那天起,它的土壤就披上了这件古老的褐色衣服;这本是那种地层上的自然服饰,亘古不变。它那资深的衣裳只此一件,这对于人类在服饰方面的虚荣心有某种讽刺意味。一个人穿着颜色和样式都摩登的服装,跑到荒原,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大地的服装既是这样原始,我们仿佛也要穿最古老、最朴素的衣服呀。

就在此刻,傍晚时分,跑到埃格敦荒原的中央山谷,靠在山楂树墩上面,举目四顾,除了一览无余的荒原,荒丘山肩,外界的东西一概不见;想到地上地下,周围的一切,都像天上的恒星一样,从史前时代开始就丝毫不变,我们因世事变化而随波逐流、被压不住的新生事物骚扰的心扉,便仿佛航船里有了压舱重物,安定下来。这一片圣洁的大地方,有一种古老的持久性,这是大海所没有的。谁能指出一片海洋来,说它古老?大海受太阳的蒸发,受月亮的搓捏,面貌日新月异,说变就变。沧海易容,田野变迁,江河、村落、人物,全有变化,唯有埃格敦荒原一成不变。它的表面,既不陡峭,备受风吹雨打的侵蚀;又不平坦,要遭洪水淤泥的祸害。除了一条古老的大道,和下文提到的一座更古老的大冢——古道和古冢也因持久不变,差不多升华为天然物产了——哪怕是地面上极细小的凹凸不平,也不是犁耙、锹镐所造成的,而只是最近一次地质变化的摆弄,一直保留到现在。

上面提过的那条大道,依着荒原比较低平的地势,从天边横贯到对面的天边。许多路段就铺在一条乡间老路上面,那是附近经过的古罗马时代的西方大道爱西尼亚那[387]路(也叫伊克尼德街)的一条支路。那天黄昏时候,可以看到,暮色越来越深沉,足以把荒原上细微的地貌混为一谈,但白色的路面却清晰得很。

2 人类的麻烦事与生俱来

大道上有一个老头子走来。他满头白发,好像雪山的白顶,肩膀佝偻,呈现一副老相。他戴着抛光面料的帽子,披着老式海员披风,穿着一双皮鞋,那衣服的铜扣子都有船锚的图案。他手里拿着一根镶银把儿的手杖,那是他如假包换的第三条腿,每隔几英寸,他就锲而不舍地把杖尖往地上一点。人们见了就会说,他当年大概当过海军军官什么的吧。

他面前是那条漫长的大道,空茫茫、干巴巴、白漫漫的,走起来很吃力。大道两边对荒原是开放的,它把那一大片黑色地面一分为二,好像满头黑发的中分线,弯弯曲曲,消失在最远的天边。

老头子不时抬头,极目远眺前面要走的那片旷野。他打量了半天,终于看出来,有一个小黑点在远处蠕动;黑点仿佛是一辆车,细看之后,发现那马车也朝着自己要去的地方前进。那是视野中唯一的一点生气,那一派荒凉孤寂,反倒衬托得越发明显。马车开得很慢,老头子明显在赶上去。

老头子走得更靠近了,发现那原来是一辆有弹簧悬架的大篷车,样式很普通,颜色却特别,红艳艳的。赶车的跟在车旁,人和车一样,全身红色。他的衣服、他的靴子、他头上的便帽、他的脸、他的手,一律染得红彤彤的。看他的样子,颜色并不是临时涂在身上的,而是通体一片红。

老头子了解个中的涵义。原来这个赶车的路人是贩卖代赭石的;这种职业是把红土卖给农民去染绵羊。他这行当,在威塞克斯地方快要绝迹了;在如今的农村,其地位恰似百年前岌岌可危的渡渡鸟在动物界里一样。他把背时的旧俗和现时普遍流行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成了一种稀奇有趣、快要消失的桥梁。

憔悴的老军官一步一点,赶上了那位同路人,问他晚上好。红土贩回过头来还礼,口气很悲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年纪很轻,长得虽不能说英俊,却也差得不远,要是说他还了本色就是生得不错,大概不会有人反驳。他的眼睛在染色的脸上圆睁着,有些奇怪,但本身却很迷人:跟猛禽的眼一样锐利,像秋雾一样蓝森森的。他上下唇都没留胡子,下半边脸一览无余,露出柔和的曲线来;嘴唇薄薄的,虽然那时好像若有所思地紧闭在一起,但两个嘴角不时愉悦地提上一提。他全身一套紧凑的灯芯绒衣服,料子很好,没怎么磨损,很适合用来赶车,只是被他的行当剥夺了本色。这套衣服把他那好身材溢美地凸显出来。从他那种生活小康的神气上看,可以看出他的地位虽不高,却并不贫穷。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有前途的人,却从事那种怪职业,而把魅力四射的外表埋没起来呢?观察他的人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他和老头子寒暄完毕,就不愿意再交谈了,但他俩仍旧并排走路,那位年长的路人,好像渴望有人做伴。四周一片褐色的牧草,起风了,但除了呼呼的风声、车轱辘声、脚步声、那两匹粗毛矮种马的蹄声以外,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那两匹役马身材矮小,能吃苦,是苏格兰盖勒韦和英格兰埃克斯穆尔的杂交品种,当地人叫做“荒原种”。

他们就这样赶路,红土贩偶尔离开旅伴,到篷车后面,从一个小窗户往车里看;眼神始终是焦虑不安的。然后,他回到老头子身旁,老头子就又谈起乡下的情况搭讪,红土贩仍旧心不在焉地搭腔,接着就又都沉默起来。这种静默并不给两人带来别扭感,在这种荒漠野外,行路的人互相寒暄以后,往往是一块走好些路也不再说一句话;结伴同行,就等于默默交流,这种地方跟城市不同,这里的结伴,只要是有一点点不愿意,就马上可以终止;而不终止本身,就是热络结交了。

红土贩要不是反复往车里看,他俩也许会一直沉默到分手。他第五次看完后回来,老头子便问:“车里除了货物,还有别的东西吧?”

“是的。”

“需要你照料的人吧?”

“是的。”

不大一会儿,车里传来虚弱的喊声。红土贩急忙走到车后,看了一看,又离开了。

“我说伙计,车里是个小孩吧?”

“不是。先生,是我的女人。”

“活见鬼!叫唤什么呢?”

“哦,她睡着了,坐不惯车,不舒服,老做梦。”

“年轻吗?”

“是的,年轻。”

“在四十年前,我可就来劲了。是你太太吧?”

“我太太!”对方辛酸地说,“我这种人,不愿下嫁的哟。不过,犯不着告诉你的。”

“这倒是的。也犯不着不告诉呀!我还能害你,害她不成?”

红土贩打量了老头子一下,这才开口:“好吧,先生。我认识她不是一天了,不认识也许反倒好呢。不过现在是我看不起她,她看不起我了。要是那里有好一点的车坐,她也不会跑到我车里来的。”

“请问是哪个地方?”

“安格伯里。”

“那个小镇我可熟啦。她在那儿干什么的?”

“哦,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只知道,她现在累得要死,又不大舒服,所以才睡不稳。一个钟头以前她迷糊着了,睡睡有好处的。”

“想必是个漂亮姑娘?”

“还可以。”

同路人不禁回头看看车上的窗户,嘴里说:“我看一眼她,没问题吧?”

“不行,”红土贩断然说,“天太黑了,看不清楚的;再说,我也无权同意。谢谢上帝,她睡沉了,希望她到家以前不要醒来。”

“她是谁呀?是不是这一带的?”

“对不起,是谁无所谓。”

“莫非就是布露斯头的姑娘?近来闲话可不少啊。要真是她,我可认得;我还能猜猜出了什么事呢。”

“无所谓……我说,老先生,对不起,咱们很快要分手啦。我的马乏啦,路还远着呢,要让马儿先在这山坡下面歇一个钟头。”

老头子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红土贩把车马拉到草地上,说了一声:“晚安!”老头子还了礼,照样赶路。

红土贩目送老头子的身影远去,变成路上的一个小点,消失在渐渐浓重的夜色里。他这才从拴在车下的草捆里取出干草,将一把扔在马匹前,剩下的扎成了一个草垫,铺在车旁的地上。他在草垫上坐下,背脊靠在车轱辘上。车里传来轻微匀称的呼吸声,声声入耳,听起来很舒心,他沉思着扫视四周景物,仿佛在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

身处埃格敦谷地,这种昼夜交替之际,办事思考再三,稳扎稳打,俨然是一种本分,因为荒原本身的状态里就有貌似首鼠两端的拖拖拉拉,停停走走,也即景物所特有的恬静品质。这不是实际停滞的恬静,而是缓慢得难以置信的外表恬静。如果健康生命的状况如此接近死亡的蛰伏,那当然要惹人注目了;在表现出沙漠惰性的同时,行使类似草原,乃至森林的力量;凡是琢磨它的人,都会唤起一种全神贯注的态度,好像我们听委婉含蓄的谈话,一般也要听话辨声那样。

红土贩眼前的景物,是一路缓缓走高的地形,从大路的高度,一直往后绵延到荒原的腹地。只见坑洼山脊相连,层峦叠嶂,最后耸起一座高山,背靠依然明亮的天空。路人的目光在这些景物上游动了一会儿,最后落到山上一件显眼的东西上。那是一座古冢,天然地形上隆起的土丘,占据了荒原最荒僻的山巅上最高的场地。虽然从山谷里看来,这个古冢不过像阿特拉斯[372]额上长的小疣子,但是实际的体积却不小。在这石南丛杂的地界,它就是轴心。

路旁歇脚者朝着那座古冢远远地望去,发觉本来傲视群峦的那个冢顶,却有什么东西爬在上面。它从半球形的土阜上面立起,就像铁盔上的尖尖。景物中现代的东西荡然无存,所以陌生人如果发挥想象力,第一个本能反应便会是,把它看成建造那古冢的凯尔特人[352]。仿佛是凯尔特人最后的孑遗,在追随族人投入冥冥的长夜以前,先沉思片刻似的。

那个人站定,跟脚下山体一样纹丝不动。山峦平地起,古冢耸山峦,人立古冢上。人的上面,别无长物,除非是在天球仪上标出的星星。

黑压压的山峦,这个人一亮相,就又完整又美妙,有画龙点睛之功。于是,山顶的轮廓仿佛除了添加人形,根本就摆不平。没有它,就好比圆屋顶缺了顶塔;有了它,该组团才满足了建筑学上的要求。说来奇怪,那景物统统千篇一律,那山谷、那台地、那古冢,还有古冢上那个人形,只能成为统一体。要是观察这群体,只看这一部分,或者只看那一部分,那都是见木不见林。

这人形是整个静止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看见它活动起来,足以触目惊心,以为撞见怪象。静止固定是该整体的主导特征,而那人只是其一部分,无论哪部分忽然不再静止,就说明天下大乱了。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那个人明显放弃了固定状态,挪动了一两步,把身子一转。它好像受了惊,从古冢右面跑下去,就像水珠滑下蓓蕾一般,转眼就不见了。人这一活动,足以把特点清楚表示出来,那是个女人。

她忽然躲开的原因,现在明白了。原来她刚从古冢右边跑下去,跟着古冢左边的天空里,就冒出一个新的人来,肩上挑着东西,爬上来就把担子放在古冢顶。后面还跟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后来,那座古冢上面,站满了挑担的。

这以天为背景的剪影哑剧表演,其唯一明白的意义,在于那女人和这些代替的人影毫无关系。她在拼命躲避他们,并且来此的目的,也和他们不同。观察者想象中老惦记着那位已经消失了的孤身者,好像她比刚来的那些人更有意思,更重要,更有值得打听的身世,因此就不知不觉认为那些人硬闯。但是那班人却留下了,安营扎寨了;而那位独处的人,虽然先前像女王一般统领了这片孤寂,现在却显得一时难以归位。

3 乡下习俗

要是紧挨着古冢有一个旁观者,就一定能得知,那些人全是附近一带小村庄里的老少爷们。爬古冢时,各人都挑着沉重的荆豆柴担,一根长木棍两头削尖,不用费事就把柴捆穿透了,挑在肩头,前后各两捆。他们来自后山离这儿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荒原;那儿盛产荆棘,密密麻麻的都是。

这种挑法,整个人都包裹在柴火里,直到把担子放下,各人都像长腿的树木。他们一路上前后相随,好像赶路的羊群;也就是,强壮的开路,幼弱的跟随。

柴担全堆在一起,垒成了一个荆棘金字塔,周长有三十英尺,把那个冢顶占住了;方圆许多英里的地方,都管它叫雨冢。他们有的忙着找火柴,拣干透的棘丛,有的就忙着去解开捆柴的荆条。与此同时,又有一班人居高临下,放眼远眺那一大片让夜色笼罩得朦朦胧胧的原野。身在荒原的山谷里,不管什么时刻,除了野茫茫的地面,看不见什么;但此处却可以纵览老大一片原野,遥望天边,还有许多荒原以外的地方呢。此刻原野上的地貌已经看不清了,但是整个原野仍然可以感觉得到,是一片遥远模糊的印象。

老少爷们正在那儿把柴捆堆成一垛的时候,那表示远方景物的一团阴影里也发生了变化。许多篝火逐个升起,有的像红日,有的像树丛,星星点点地散布在整个荒原上。原来,其他教区和村落,也都在点篝火举行同样的纪念。篝火有远有近,远的笼罩在浓密的雾气里,一束束麦草人状的幽暗光线,呈扇形往外辐射;大而近的篝火,在夜色中发出猩红的光亮,好像黑兽皮上的创伤;更有一些,跟酒神祭司一样,有着醉酒的红脸和披散的头发。篝火把天上云层静静的胸脯淡淡地染上了颜色,照亮了瞬息万变间出现的云洞,使之从此变成了滚烫的锅子。该区境内,细细数来,差不多有三十处篝火;正如钟面上看不见数码,照样能说出钟点来那样,地上的景物虽然看不见,但是雨冢上的人,却能根据篝火的方位角,认出它所在的地点。

雨冢上第一股烈焰冲天而起,所有盯住远处火光的人,眼光都转回到自己点的烈火上。男男女女纷纷围拢,人数大增;只见熊熊的火光,把人群的里圈用那金光号衣装点起来,甚至把四周黑暗的草地,也映得明亮生动,直到古冢下坡不见,亮光才缓缓变暗。火光下,古冢是个圆球截面,跟当初垒起时一样滚圆,连那条挖土的小沟,也完好如初。这片顽冥的土地,连一块土都没被耕耘惊动过。荒原对于庄稼人来说很贫瘠,却正是历史学家的富矿。因为没有人照看,也就没有人毁迹。

点篝火的人,仿佛正站在光芒四射的世界上层,跟下面那黑暗地带天各一方,特立独行。此刻,下面的荒原只是一片广大的深渊,而不是他们站立的地方的延伸;他们的眼睛适应了强烈的火光,对于火光照不到的深处一概看不见。诚然,有时候,柴垛上异常猛烈的火焰,会射出投枪一般的火光,像军中副官似的奔赴到坡下远处一片灌木、水塘或者白沙上,使这些东西也回报出金黄的颜色来,直到一切又都陷入黑暗之中;那时,下面整个黑压压的东西,就是那位崇高的佛罗伦萨人,幻想临渊俯瞰所见的灵薄狱,而空谷里鬼哭神嚎的风声,就是悬在里面不上不下的“品格高贵的灵魂”所发出的抱怨请愿的声音[337]。

这些老少爷们仿佛一下子又投身到了古代,从中挖掘出了这块地方从前熟视无睹的一段时光和事迹。原始不列颠人在山顶火葬的骨灰,仍旧埋在他们脚下的古冢里,清新依旧,不受打扰。很久以前在那里点燃的火葬堆火光,也和现在的篝火一样,曾照耀到下面的低地上。后来,此地出现了祭祀托尔和沃登[328]的欢庆篝火,也盛极一时。其实,众所周知,如今荒原居民玩的这种篝火,就是德鲁伊特[323]礼仪和撒克逊典礼混杂后的直系传承,而不是民众因怀念“火药暗杀案”[318]而发明的纪念仪式。

此外,严冬将至,自然界里到处都敲响了熄灯的钟声,点篝火就是人类出于本能的抗拒行为。一年一度的冬季把恶劣天气、阴冷黑暗、悲愁死亡带到人间,篝火就是一种自发的普罗米修斯[313]式叛逆习俗,来反抗这种节令。黑暗的混沌降临时,地球上被囚的诸神就跟着说:“应该有光。”[308]

明灿的光,炭黑的影,在四周环立那批人的脸上和衣服上晃来晃去,以丢勒[303]式的力度和气势,勾勒他们的脸庞和全身剪影。但每个人脸上本性难移的精神面貌,却不可能发现,因为活跃的火焰,老在四围的空气中蹿上钻下,游弋不定,阴影色块和亮光带在那群人的脸上,无休止地变形移位。一切都不稳定,像树叶随风颤动,像闪电倏忽明灭。阴暗的眼眶像骷髅头的眼眶一样深陷,忽然又成了两个明亮的坑凹;瘦削的下巴也有凹陷,继而放出光辉;皱纹加深为沟壑,光线一变,又完全被填平。鼻孔是黑洞洞的井口,老头脖子的青筋是镀金的装饰线条。本来未抛光的东西都上了一层釉,而本来就闪亮的物件,比如有人拿的棘钩刀尖,好像玻璃反光;眼珠子就像小灯笼。本来只生得有点怪异的东西,现在都变得光怪陆离,而本来斑驳陆离的东西,现在都变得神乎其神了;因为一切的一切,都达到了极致。

于是,随大流让升腾的火光招上山来的一位老者,脸上就不是只见鼻子和下巴的枯槁轮廓了,而是人脸一张,有模有样,耐人寻味。他志得意满,站在篝火旁烤着火。他手里还拿着木棍,把散落外围的柴火都拨弄到火堆里面,眼睛盯着那柴堆中央,偶尔抬起头来,看看火焰的高低,目送随着火焰飞起、飘到黑暗中去的大火星。熊熊的光景,融融的暖意,似乎让他逐步热情起来,不久他简直就是兴高采烈了。于是,他就手拿手杖,独自跳起米奴哀小步舞来,背心底下别的那一串铜图章,便像钟摆一般明晃晃地摇摆着;他嘴里还唱起歌来,嗓音就像钻进烟囱里的蜜蜂——

“国王遣散满朝贵族;

一人、二人、三人前后走;

待我前去找王后谈忏悔,

典礼大臣,陪随。

“典礼大臣单膝跪下,

开恩、开恩,

不管王后说什么,

大王千万不要伤她。”

老头气喘吁吁,唱不下去;歌声戛然而止,引起一位站着不动的中年男子的注意。此人的嘴呈月牙形,他使劲抿着嘴角,往脸颊后面拉,仿佛怕别人错以为他这样像是在笑似的,努力避免快乐的神情。

“好歌,坎特尔大爷;恐怕你老人家那破嗓子唱这个,有点够受的吧?”他朝着那位满脸皱纹的手舞足蹈者说,“大爷,你难道不想回到十七八岁,跟你刚学唱它那时候一样?”

“哦?”坎特尔大爷停下舞步问。

“我说,难道不想返老还童?眼下你那个老风箱好像捅窟窿啦。”

“我还是有艺术细胞的吧?要不是会短气运长功,那我就老态龙钟了,你说是不是,蒂莫西?”

“那边静女饭店新婚的两口子怎么样啦?”对方问,手朝着远方大道方向一个暗淡的亮光指去,不过那里离红土贩那时坐着休息的地方并不近。“他们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你见多识广,总该知道的吧。”“只是有点儿风流吧,是不是?我也承认,坎特尔老爷是个风流鬼,千真万确。不过,费尔韦街坊,年轻才风流,小毛病,年纪大了就好的。”

“听说他们今晚上回家。这时候想必已经回来了吧。别的还有什么?”

“我想,下面我们应该上门给他们道喜去了。”

“呃,不去。”

“不去?咳,我想咱们一定得去。我就非得去不可,否则就不像我啦——哪里有热闹,我就第一个出现!”

‘快披上行乞僧服,

我也和你一样打扮,

就像同门师兄师弟,

去参拜埃莉诺王后。’

“昨晚上,我见到新娘子她阿姨约布赖特太太了,她说儿子克林过圣诞节要回乡。信我的话,聪明绝顶啊——唉,我要是也跟那小伙子脑袋瓜里装的一样就好了。对啦,接着我就用那种大家都知道的乐呵呵腔调跟她说话,她一听就说啦:‘唉,模样像是德高望重的人,说话就像傻瓜!’——她就这样说我来着。我才不在乎她呢,在乎她的该死,我当时也就这样对她说了。我说:‘在乎你的才该死。’我治住她了,是不是?”

“我倒觉得是她治住了你啦。”费尔韦说。

“不会吧,”坎特尔大爷脸色略有下沉地说,“我还不至于那么糟吧?”

“好像有那么糟吧;可是,克林回家过圣诞节,就是为了这场婚礼吧?——家里就剩了他妈一个人,回来安置他妈的,是不是?”

“是,是,就这样。不过,蒂莫西,你听我说,”坎特尔大爷一本正经地说,“虽然都知道我喜欢开玩笑,可是只要认真起来,我就是见多识广的人。眼下我就是认真的。我能告诉你那两口子的许多事情。是的,今早六点钟,他们就去上面办事了,此后,他们可就无影无踪了,不过我想,他们今天下午已经回来了,成了一男一女——就是说,一夫一妻。这样说话,不像个男子汉吗?蒂莫西,约布赖特太太不是冤枉我了吗?”

“不错,那样够了。自从去年秋天她阿姨对结婚公告提出异议以后,我不知道他俩又走到一块去啦。汉弗莱,知道不知道,这场新的较量搞得一团糟有多久啦?”

“不错,有多久了?”坎特尔大爷也朝着汉弗莱随机应变地问,“我也问这件事。”

“那是她阿姨回心转意,说她可以嫁他以后的事了。”汉弗莱回答说,眼睛仍旧看着火焰。小伙子神情多少有点庄严,手里拿着镰钩和皮手套,是砍柴人打扮,腿上还有该行当又肥又粗的皮裹腿,好像腓力斯[298]人的铜护胫那么硬。“我估摸着,他们跑到外教区去举行婚礼,就是为了这一点。你们想,太太当初对结婚公告持异议,闹了个满城风雨,如今要再大张旗鼓地在本地操办婚礼,好像她并没有反对过,那岂不就要让她显得傻冒吗?”

“太对了——显得傻冒,而且那样干对于那真是傻瓜的可怜家伙们也很糟糕;当然这不过是我猜测的!”坎特尔大爷说,同时尽力维持着明白事理的神态。

“唉,对了,那天真是稀奇古怪,碰巧我也在教堂礼拜。”费尔韦说。

“是稀奇古怪,否则我就叫傻瓜蛋好啦,”坎特尔大爷强调说,“我今年一年压根儿就没去礼拜过,如今入了冬,就更不会去了。”

“我有三年没礼拜了,”汉弗莱说,“一到礼拜天就打瞌睡;路又远得不得了;就是你去了,有幸上天堂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这么多人都上不去么,所以我干脆就在家里待着,永远不去。”

“那天,我不但刚好在教堂里,”费尔韦又拼命强调说,“还和约布赖特太太坐在一排长椅上呢。你们也许不同意,可我当时听见她开口,差一点毛骨悚然了。不错,是有些古怪;可当时我毛骨悚然,并排靠着她嘛。”讲话的人环顾四周,发现旁听者凑得更近了,赶紧把嘴抿得特别紧,表示他恪守说话的分寸。

“你在那种地方碰到出事,可就够受的啦。”身后的一个女人说。

“牧师说:‘你们要当众声明。’”[293]费尔韦接着说,“随后就有一个女人,在我旁边站起来了,都碰到我身上了。我对自己说:‘该死,站起来的不是约布赖特太太才怪哪。’不错,街坊们,虽然当时在祷告堂里,我真的那样说了。当众骂人,良心不安,希望在场的妇女们别在意。不过一人做事一人当,说了那种话不认账,岂不是骗人吗?”

“不错,费尔韦街坊。”

“‘该死,站起来的不是约布赖特太太才怪哪。’我说。”叙事者重复着,说咒骂字眼的时候,仍然不动声色,一本正经,以便证明这样不是心血来潮,而完全是非说不可。“接着只听她说:‘我对结婚公告持异议。’牧师就像拉家常似的说:‘礼拜后再找你谈。’——不错,那位牧师一下子变得和你我一样普通,一点儿也不神圣了。哎呀,太太脸色刷白!你们大概记得韦瑟伯里教堂里那个纪念像吧——那个翘着二郎腿的石头兵,给学童们把手打断了的?嘿,太太说‘我对结婚公告持异议’的时候,脸色就和那个石头兵差不多。”

听众都清清嗓子,拣几根棘枝扔到火里去;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势在必行,而是想拖延时间,以便琢磨故事的涵义。

“听说结婚公告遭异议,我保证像得到了六便士赏钱一样高兴。”只听一个声音很诚恳地说;这个女人叫奥利·道登,平常靠编荆棘扫帚度日。其实,她的本性是不论敌友,都以礼相待,她能活在世上,要感激全体世人。

“现在这姑娘还不是照样嫁给他了嘛。”汉弗莱说。

“事后,约布赖特太太就回心转意啦,态度还算和气。”费尔韦当作没听见,接着讲,表明他这番话并不是对汉弗莱的补充,而是独立思考的产物。

“就算他们难为情,我看他们也不见得就不该在这里办婚事。”一个横向发展的女人说;她的胸衣跟鞋子一样,一转身,一弯腰,就吱吱作响。“隔三差五的,街坊邻居们就应该聚一聚,大家热闹一下嘛;不管是过节,还是结婚,都一样。我就是不喜欢这样偷偷摸摸的。”

“啊呀呀,信不信吧,我就不喜欢喜事办得闹哄哄的。”蒂莫西·费尔韦说,目光又在巡视四周了,“说实话,托马辛·约布赖特和怀尔狄夫街坊,这样悄悄把事办了,我可一点都不怪他们。在家里办喜事,就得整个钟头整个钟头地跳五六人的里尔舞[283]。过了四十岁,这样跳舞对腿脚可没好处。”

“对啦,只要进了女方家,就很难逃避跳舞,心里明白,人家指望你不要白吃东西啊。”

“过圣诞节非跳舞不可,一年就那么一回,婚礼上也非跳舞不可,一辈子就那么一回。哪怕人家头生儿和二生儿洗礼,还要偷偷摸摸来一两场里尔舞呢。这又不是点歌必须唱的啦。……对我来说,丧事要办得尽兴,也一样喜欢。丧事也跟别的聚会一样好吃好喝的,有的时候还更好呢。再说,只说说死者为人的好处就得啦;决不至于像跳水兵号笛舞那样,腿累得抽筋。”

“我看,办丧事跳舞,人们十有八九会认为太过分了吧?”坎特尔大爷怯生生地说。

“只有在丧事聚会上,稳当的人才会在酒杯传过几遍以后觉得踏实。”

“啊,我想不通,凭托马辛·约布赖特那样文静的小姐,居然愿意这么草草办婚事。”苏珊·农色奇说;就是那个胖女人,她喜欢谈原来的话题。“比那些穷光蛋还不像样呢。再说那个男的,有人说他长得帅,我可不中意。”

“实事求是,他也算个聪明人,又有学问——那份儿伶俐和克林·约布赖特不相上下。他受过高尚教育,本来要比开静女饭店高得多。他是工程师,我们知道,是搞工程的。只是错过了机会,才开酒店谋生。怀才不遇啊。”

“这是人之常情嘛,”编扫帚的奥利说,“继续发奋图强,还是会功成名就的!从前有些老乡,连把灵魂从地狱救出来的圈儿都画不圆,现在也都能签名了。写的时候,笔上墨水都不溅,往往连一滴墨迹都没有——怎么样?——嘿,简直连靠靠肚子和胳膊的桌子都不用呢。”

“不错,如今这世界越来越文明,令人吃惊啦。”汉弗莱说。

“嘿,在零四年,我还没到‘棒啊乡团’当兵的时候——那时人家都这么叫的,”坎特尔大爷眉飞色舞地附和,“也跟你们这里面最普通的人一样,一点也没见过世面。如今哪,去他的,我敢说我哪样不能行,呃?”

“对,”费尔韦说,“你要是年轻一点,再和女人结婚,像怀尔狄夫和托马辛太太这样,准能在结婚登记簿上签名的;这是汉弗莱不如的地方,他那点儿墨水,跟他爹一样。汉弗莱啊,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结婚签名的时候,发现你爹画的花押一直在瞪着我。他和你妈就在我们两口子前面配成对的,只见你爹画的那个十字道,横划画得很长,简直就是长臂大草人,吓唬鸟儿啊。那个可怕的十字道,黑黑的——跟你爹的长相一模一样。天地良心,我看见了忍不住要笑,尽管当时又要行婚礼,又得挽着个娘儿们,再加上杰克·钱雷和一帮小伙子都在教堂的窗外望着我笑,把我热得跟过三伏天一样。一转眼,坏了,一粒草木灰就能把我打趴下,因为我忽然想起来了,你爹跟你妈以前就吵过一次架,可结婚那么几天,就已经打闹了二十次了,我发现我就是第二个傻蛋,去找一样的麻烦。……哎呀呀,那一天真够受的!”

“怀尔狄夫比托马辛·约布赖特大好几岁,她人又好看。凭她那样有房子,年纪轻轻的,为那样一个男的撕下嫁衣,太傻了。”

讲话的人是个掘泥炭工,刚刚来到人群中。只见他肩头扛着硕大的心形铁锹,专为掘泥炭用的,磨得亮亮的刃口,在火光里像一张银弓闪闪发亮。

“只要他求婚,肯嫁他的姑娘一百个还不止哪。”那个胖女人说。

“街坊们,听说过没有女人肯嫁的男人没有?”汉弗莱问。

“从没听说过。”泥炭工说。

“我也没听说过。”另一个人说。

“我也没有。”坎特尔大爷说。

“呃,我倒听见过一次。”费尔韦说着,一条腿格外蹬了一下,“我认得那么一个人。要记住,就那么一个。”他把嗓子彻底清了一遍,好像大家都有责任,不要由于喉咙粗浊而遭到误会。“对,我认得那么一个人。”他说。

“那么这个可怜虫,是怎么样的丑八怪呢,费尔韦先生?”泥炭工问。

“啊,既不聋,又不哑,也不瞎。什么样的我先不说。”

“这地方的人,认识他吗?”奥利·道登问。

“不大认识吧,”蒂莫西说,“不过我不点名。……孩子们,来,把火堆弄旺咯。”

“克里斯琴·坎特尔牙齿怎么打起战来啦?”篝火对面一个小孩在黑蒙蒙的烟雾里问,“冷了吗,克里斯琴?”

只听一个虚弱的声音颤声回答:“不,一点也不冷。”

“克里斯琴,过来露露面。不知道原来你也在。”费尔韦说着,脸上带着体谅的样子往那面看。

一个人听到有人请,便走出来,身子摇摇晃晃,头发又粗又硬,肩膀很窄,手腕和足踝都大部分露在衣服外面;他自己只挪动了一两步,却被旁人推推搡搡了六七步。他便是坎特尔大爷的小儿子。

“你哆嗦什么,克里斯琴?”泥炭工和气地问。

“我就是那个人。”

“哪个人?”

“没有女人肯嫁的人。”

“见鬼,你就是!”费尔韦说,一面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要把克里斯琴里里外外都看到眼里;同时坎特尔大爷也目瞪口呆,好像母鸡瞪着自己孵出来的小鸭子那样。

“对,我就是那个人,所以才害怕。”克里斯琴说,“你说这会不会把我毁啦?我老是说不在乎,还起誓赌咒,其实没有一刻不在乎的。”

“哼,见鬼,想不到居然还有这种怪事!”费尔韦说,“我说的根本不是你。所以,国内还另有其人!为什么把倒霉事说出来了,克里斯琴?”

“我想,事实总归是事实呀。我也是无能为力,对不对?”他眼睛睁得圆圆的,痛苦地看着他们,眼圈周围是好像枪靶子的同心圆皱纹。

“不错,没有法子嘛。但这种事真叫人郁闷。听你一说,我就觉得毛骨悚然。本来以为只有一个,谁知道冒出两个可怜虫来了。克里斯琴,这是你的悲哀。怎么知道女人都不肯嫁你?”

“我求过她们。”

“我绝没想到你能厚起脸皮。好啦,最后那个对你怎么说?也许没什么真受不了的吧?”

“那女人说:‘给我滚开,你这个窝囊废,软绵绵、瘦巴巴的傻瓜蛋。’”

“说实话,让人听着没劲。”费尔韦说,“‘给我滚开,你这个窝囊废,软绵绵、瘦巴巴的傻瓜蛋。’这样回绝很不爽。不过这也不难缠,只要假以时日,耐心等待,那婆娘头上长出几根白头发来就成了。你今年多大了,克里斯琴?”

“上次挖土豆时已经三十一岁了,费尔韦先生。”

“老大不小啦——不小啦。不过还有指望。”

“按受洗年龄算的,教堂法衣室里的生死簿就那么记载的。不过妈告诉过我,我生下后,过了一阵子才受洗。”

“啊!”

“不过,就是要了她的命,也说不出哪一天来,只知道那天没有月亮。”

“没有月亮?那可不吉利。嘿,街坊们,那他不吉利!”

“是,是不吉利。”坎特尔大爷摇着头说。

“妈知道那天没月亮,她问过一个有历书的女人。只要生下男婴来,她就会去问人家,因为俗话说‘没有月亮,便没有男子汉’,让她生了男的就担惊受怕。你说没月亮真的不得了吗,费尔韦先生?”

“真的,‘没有月亮,便没有男子汉’。老古话很灵验的。新月里生的男孩子没有出息。你真倒霉;一个月里有这么多天,偏偏拣那一天露头出世。”

“想必你出世的时候,月亮一定圆得很吧?”克里斯琴带着既绝望又羡慕的眼神说。

“嘿,反正不是新月里。”费尔韦先生目不旁顾,表示并不借以自重。

“我宁愿拉玛节[278]没酒喝,也不要生下没月亮,”克里斯琴仍以不成调的歌剧宣叙调接着说,“有人说我仅仅是行尸走肉,对人间毫无用处。我想这就是根由了。”

“唉,”坎特尔大爷说,情绪未免低沉些,“然而他小时候,他妈还哭了多少个钟头啊,生怕他长得过快当兵去。”

“唉,像他这样倒霉的多了去啦,”费尔韦说,“阉了的羊也得同别的羊一样过呀,可怜的东西。”

“那么我也得凑合着过?你说我该不该害怕黑夜,费尔韦先生?”

“你这一辈子得打光棍啦。鬼要是出来,单找单身睡觉的现形,不去找两口子睡觉的。新近还有人看见鬼来着。稀奇古怪的鬼。”

“别——别说鬼吧,请你行行好吧!听了以后,一个人躺在床上想起来,身上非起鸡皮疙瘩不可。可是,你非要说鬼——啊,知道你一定要说,蒂莫西,好让我整夜里做恶梦。是稀奇古怪的鬼?你说的稀奇古怪的鬼,是哪一种鬼神,蒂莫西?——不,别说——还是别跟我说的好。”

“我自己根本不信什么鬼呀神呀的。不过,想必阴森森的——这是听人说的。是一个小孩看见的。”

“什么样的?——别,别说吧——”

“是个红鬼。是的,鬼大多数是白的,不过这个鬼和血里泡过一样。”

克里斯琴听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却不让身体膨胀。汉弗莱问:“鬼是在哪里看到的?”

“不是这里,但就在这荒原一带。不过,这件事不值一谈。你们看呢,”费尔韦转身看着大家接着说,语气越发干脆了,仿佛这并不是坎特尔大爷出的主意,“今天既然是新郎新娘的好日子,那咱们今晚睡觉以前,去给他们新婚夫妇唱个歌听听,你们觉得怎么样?人家新婚燕尔,不妨显得乐观其成,垂头丧气的样子,也不能把人家拆散呀。大家知道,我不会喝酒,可是,等女流和孩子们都回家以后,咱们可以到静女酒店去走一趟,在新人门前给他们来点芭蕾舞。新娘子一定高兴的;这也是我愿意效劳的,她和阿姨住在布露斯头的时候,我从她手里喝过的酒有好多好多皮囊呢。”

“哦?那就去吧!”坎特尔大爷说罢敏捷地转身,他那串铜图章拼命摆动着,“在风头里站了老半天,嘴干得跟空心干草一样了。今天中饭后,还没见过酒是什么颜色呢。据说静女店新酿的酒很好喝啊。再说,街坊们,就算咱们闹得晚点结束,嘿,明天是礼拜天,可以睡懒觉吧?”

“我说坎特尔大爷!这么老了,处事也太随便了。”那个胖女人说。

“我本来就处事随便;怎么的——太随便,无法讨娘儿们欢心!喀克[273]!软弱老头子会哭鼻子,可我会唱《乐天派》[269],唱这首,唱那首。去他的,我无所不能。

‘国王扭头往左看,

满脸狠狠地说,

典礼官,若非我誓言在先,

你难免绞架上悬。’”

“好啊,咱们就那么办,”费尔韦说,“咱们给他们唱个歌,上帝保佑吧。托马辛的表兄克林事情办完了才回来,还有什么用处?要是他想拦这婚事,自己娶她,那他就该早回来呀。”

“也许是姑娘出了门,他妈一个人觉得孤单,所以他才回来,陪她住几天吧。”

“喂,真是怪事。我就从来不觉得孤单——没有,绝没有,”坎特尔大爷说,“我到夜里跟海军上将一样勇敢!”

此刻,篝火阑珊,燃料不结实,火势无法耐久。地平线界内的篝火,大半也都微弱了。仔细观察篝火的亮度、颜色和燃烧时间,就能看出烧的材料是什么性质;由此再推测,还能多少估计各个篝火点地区都出产什么东西。大多数的篝火都通透辉煌,说明那些地方也和他们这儿一样,都是石南和荆棘野地,光一个方向就绵延无数英里;而另几个罗盘方位,火势来去匆匆,说明那一方的燃料都是最纤细的——麦秆、豆秸和庄稼地里一般的废弃物。最耐烧的篝火,都像不眨眼的行星一样稳定——那表示点燃的都是木头,榛树枝、山楂树捆和结实劈柴。烧最后一种柴的篝火比较少,和那些一把烧的熊熊火光比起来,虽然亮度不显得大,但因为耐久,到现在却占了上风。熊熊烈火都已经熄灭了,这些篝火却仍然存在。它们占据的是视野的最远处,在北方矮树林和人工林茂盛生长的地区拔地而起、背靠苍穹的峰峦;那儿的土壤不同,荒地是陌生少见的。

有一堆篝火除外,离得最近,在全场的火光之中,好像是众星捧月一般。方位正对着下面山谷里那个小窗户。离得实在近,本身虽然不大,但亮光却远远超过了他们点的篝火。

这默默的亮光,早就不时引起他们的注意了;而现在他们自己的篝火塌缩了,越来越暗,那亮光就越发引人瞩目了;就是有些烧木头的篝火,点得比较晚的,也都每况愈下了,但这里显得傲然不变。

“说实话,篝火离得真近!”费尔韦说,“我仿佛看得出来,有人在绕着它走动。当然,那篝火小而精啊。”

“我石头都能扔到那儿。”那小孩说。

“我也能!”坎特尔大爷说。

“办不到,办不到,小伙子们。篝火看着很近,起码有一英里远。”

“倒是点在荒原上,烧的可不是荆豆。”泥炭工说。

“是劈柴,肯定不错,”费尔韦说,“除了光溜木料,不可能这样耐烧。位置在迷雾岗老舰长家门前那个小岗子上。老舰长真是古怪!在自家的土堤壕沟里面点小篝火,别人没法欣赏,也靠近不得!老头子真是糊涂,没有小孩去哄,还点什么篝火?”

“维尔老舰长今天走了好多路,一定累坏了,”坎特尔大爷说,“所以不会是他点的。”

“他也烧不起那种好劈柴啊!”胖女人说。

“那么就是他外孙女了,”费尔韦说,“不过像她那样年纪,应该不大会喜欢篝火了。”

“她的举动本来就古怪,独自一人住在那儿,准喜欢这种东西的。”苏珊说。

“她算得上漂亮姑娘的,”砍柴工汉弗莱说,“特别是把漂亮裙子穿出来的时候。”

“对呀,”费尔韦说,“好,让她的篝火愿怎么烧就怎么烧吧。咱们的篝火看样子快要完了。”

“火势一下去,天有多黑!”克里斯琴·坎特尔说着把那双兔子眼往身后瞧,“街坊们,咱们还是回家去吧?我知道,这块荒原上是不闹鬼的;不过还是回家去的好。……啊,那是什么东西?”

“不过是风声。”泥炭工说。

“我觉得,除了城里,十一月五日篝火节都不该在晚上过,像这样的穷乡僻壤,应该白天过才是!”

“废话,克里斯琴。男子汉,壮起胆子来!苏珊,亲爱的,咱俩跳个舞吧——噢,我的乖乖?趁天色没有太黑,让我看看你的俊模样,尽管你那个巫婆儿子老公把你从我手里横刀夺爱,已经过了这些年了。”

这话是费尔韦对苏珊·农色奇说的;旁观者接下去只看到,那女人的胖体就倏地挪到刚才点篝火的那地方上去了;原来,没等她明白过来对方的用意,他就把她拦腰抱住举起来了。此刻,原先点火的地方,荆棘已经烧完了,只剩一圈灰烬,点缀着红红的余火和火星。费尔韦一走到那堆灰圈里,就挟着苏珊旋转着舞起来。苏珊本是身段响当当的女人;不但裹着鲸骨和木条撑起的紧身衣,脚上还穿着木头套鞋,不论寒暑,风雨无阻,以保护靴子;所以费尔韦和她跳舞时,木头套鞋的咔哒声,鲸骨胸衣的咯吱声,她大惊小怪的尖叫声,组成了一台热闹的音乐会。

“我把你的笨脑瓜给砸碎啦,你这个放肆的东西,”农色奇太太无助地同费尔韦舞着,一面嘴里骂着,她那双脚好像鼓槌一般,在火星中间乱敲,“我刚才走荆棘地,脚脖子早就刺得火辣辣的了,现在又要被火星烫得热炙火燎的了。”

费尔韦的荒唐举动有传染性。那泥炭工也把老奥利·道登抱在怀里,温柔地和她舞动起来。年轻人见长辈都这样,就毫不迟疑地跟进,把那些姑娘都搂到怀里;坎特尔大爷拿着拐杖,成了三条腿,跟大家一齐起舞。刹那间,雨冢上只见一团团黑影在晃荡,身旁火星乱舞,蹦到腰部那样高。女人们的尖声叫喊,男人们的大声嘻笑,苏珊的胸衣、套鞋声,奥利·道登的“嗬嗬嗬”和风乱弹棘丛的“呼呼呼”,种种嘈杂声组成了一种曲调,配合他们那着魔的舞步。只有克里斯琴远远站在一旁,一面心神不安地摇晃身子,一面念叨着:“他们不该这样跳——看那些火星群魔乱舞的样子!简直是在招恶魔!没错的。”

“什么东西?”忽然一个小伙子停下来问。

“啊——在哪儿?”克里斯琴急忙凑近人群问。

所有跳舞者都把舞步放慢了。

“就在你身后,克里斯琴,我听到了——在那面。”

“不错——就在我身后!”克里斯琴说,“马太、马可、路加、约翰[265],保佑我的眠床,四天使把我保——”

“快闭嘴。怎么回事?”费尔韦说。

“嗬喂……!”黑暗里一声喊。

“喂哦……!”费尔韦也喊。

“山上有没有通往布露斯头的大车道,去约布赖特太太家呢?”刚才那个声音靠近了,一个颀长的模糊人影走近了古冢。

“我说街坊们,天不早了,咱们该赶快跑回家去了吧?”克里斯琴说,“要知道,不是东奔西逃,我是说,大家挨着一起跑。”

“把散落的荆棘,捡几根放到一处,弄出点火来,照一照这个人是谁。”费尔韦说。

火焰亮起来,照出一个青年来,紧身装束,从头到脚一片红。“这里有没有大道去约布赖特太太家呢?”他又问了一遍。

“有——沿下面那条路走就是。”

“我问的是两匹马拉着大篷车可以走的路。”

“对,可以的;费点时间,就能在下面爬上那个山谷了。路高低不平,不过只要灯光照着,马匹小心一点,就可以摸到路的。你把车拉到上面来了吗,卖红土的街坊?”

“停在山下,离这儿有半英里。现在是晚上,我又好久没上这儿来了,所以自己先走在前面,把路探准了。”

“那行,你可以上来,”费尔韦说,接着又对大家全体说,连红土贩也包括在内,“刚才一见他,可真吓了一大跳!心里想,老天爷,是什么火烧怪跑来找咱们麻烦啦?我说,红土贩,并不是贬低你的长相,尽管外表弄得怪怪的,本身的底子不难看。我只是想说,刚才觉得很怪。差一点把你当成了魔鬼,或者是那个小孩说的红鬼了。”

“也把我吓了一大跳,”苏珊·农色奇说,“昨晚,我梦见了一个骷髅头。”

“别再说啦,”克里斯琴说,“要是他头上再扎上手绢,那他活脱脱就是《试探》[261]画里的魔鬼了。”

“好啦,多谢你们指路,”年轻的红土贩微微笑着说,“诸位晚安。”

他说完就下了古冢,消失了。

“那小伙子好像见过的,”汉弗莱说,“但是在哪里,怎么碰见的,他叫什么,就不知道了。”

红土贩走了没几分钟,又有一个人走近了那局部死灰复燃的篝火。原来她是街坊上一个远近闻名、广受敬重的寡妇,其身份只有用有教养这几个字才能表达。她的脸庞,在黑糊糊的荒原衬托下,显得白白的,并无暗光部分,倒像多彩浮雕的宝石。

她是一个中年妇人,五官端正匀称,眉目间透出里面的主宰——睿智。有时,她观察问题仿佛站在尼波山上一般的高瞻远瞩[257],非周围人可及。她带着离群索居的神态,好像荒原吐出来的孤独,都浓缩在这张生于斯长于斯的脸上。她看待荒原人的态度,表明她对他们有点不屑一顾,对于他们撞见她这样黑夜独行的看法,也满不在乎,这就间接地意味着,他们在某些方面不能和她平起平坐。其原因在于,她虽然只嫁了一个小农场主,却出身副牧师之家,曾经有着更美好的憧憬。

凡是个性有分量的人,都像行星总带着大气层在轨道上运动一样,能够把自己的格调带入人堆里;现在这位刚刚上场的妇人,就能够这样,通常也真的做到了。她在荒原居民中的正常举止,就是保持缄默,这是由于她觉得自己交际能力上乘。但是她刚刚独自摸黑走路,一下子走到人群和亮光之中,所以态度就比平常显得善于社交多了;这一点更表现在她的面目上,而不是言谈中。

“哟,原来是约布赖特太太呀,”费尔韦说,“太太,不到十分钟以前,还有一个人上这儿打听你来着——一个红土贩。”

“打听什么事?”约布赖特太太问。

“没跟我们说。”

“我看是卖东西吧?到底卖什么,我可就不知道了。”

“听说你儿子克林先生要回家过圣诞节,我很高兴啦,太太,”泥炭工萨姆说,“以前他可喜欢篝火啦!”

“不错,我看他是要回来的。”她说。

“他如今一定是个英俊小伙了。”费尔韦说。

“他长大成人了。”她平静地回答。

“晚上你一个人来荒原很孤单吧,太太?”克里斯琴从他的躲藏处跑出来说,“你可要小心,千万别迷了路。在埃格敦荒原上迷路,可真糟了;加上今晚这个风,刮的又真邪乎,从来没听见刮过这样的风。就是那些熟悉荒原的人,有时候也会在这里被引入歧途的。”

“是你吗,克里斯琴?”约布赖特太太问,“你怎么躲起我来啦?”

“这里光线不好,没看出来是你嘛,太太;加上我这个人生来悲观,所以有点儿害怕,别见怪。要是你看见我平日里那种愁眉苦脸的样子,你一定会紧张,怕我自杀。”

“你可一点也不像你爸。”太太说着,往篝火那面看去,只见坎特尔大爷正顾自像刚才那班人似的,在火星里跳来舞去,却毫无新意可言。

“我说,大爷,”蒂莫西·费尔韦说,“我们真替你难为情。凭你这样一个年高的老伯,都七十岁啦,还一个人这样跳角笛舞呢!”

“真是一个要命的老头,太太,”克里斯琴沮丧地说,“他这么喜欢玩,只要我能撇开他,连一个礼拜都不愿意跟他一起住的。”

“坎特尔大爷,你应该站稳了欢迎太太才合适,你是这里辈分最高的啦。”编扫帚的女人说。

“这倒是的,”跳舞的老头停下,后悔地说,“太太,我记性太坏,忘了大家伙儿爱戴我了。你一定以为,我的兴致真好,是不是?其实并不总是兴致好。一个人让别人像对领袖那样爱戴,本是一种负担,我时常有体会的。”

“很对不起,不能交谈下去啦,”约布赖特太太说,“现在非走不可了。我本来是走安格伯里路,去外甥女的新房,她今晚上跟丈夫回家;看见大篝火,听见奥利的声音也在,才上这儿来看看是怎么回事。想让她跟我搭伴儿走,一条路嘛。”

“是,好的,太太,我正想走呢。”奥利说。

“啊,你一定会碰见我说的那个红土贩,”费尔韦说,“他只是回去拉他的车去啦。听说,你外甥女跟丈夫行了婚礼就直接回家来了;我们待一会儿就过去,唱个迎宾歌儿给他们。”

“谢谢你们。”约布赖特太太说。

“不过我们是抄近路,走荆棘地,你穿着长衣服,不能那样走,所以不必麻烦等我们啦。”

“很好——你好了吗,奥利?”

“好啦,太太。你看,你外甥女窗里透出亮光来。有了它走路就不会走岔了。”

她朝着山谷底部,把费尔韦先前指点过的那个暗淡亮光指出来;接着两个女人就下了雨冢。

4 卡子路上停车

走啊走,一路下行,每走一步,下降的距离,似乎多于前进的距离。她们的裙边让荆棘磨擦得窸窣作响,肩膀也有蕨草的拂刷;蕨草虽然早已枯死,却和活着一样直立着,还没有足够强的寒流把它们放倒。两个女人没人护送,走这阴间一般的地方,一定会有人认为胆大妄为。但是这灌莽丛杂的幽处,不管是春夏秋冬,都是奥利和约布赖特太太熟悉的景物;老朋友脸上多了一层灰暗气色,并不可怕。

“托马辛到底是嫁了他。”奥利说,那时山坡的斜度,已经不太陡,用不着专心地走路了。

约布赖特太太慢吞吞地回答:“不错,到底嫁了他。”

“她一直跟在你身边,和自己亲生的一样——你一定会想念的吧。”

“非常想念。”

奥利这个人,虽然没有那种见机说话的机警,但她心地单纯,不至于得罪人。一样的问题,别人问起来招人嫌,她问起来却安然无事。所以,她重提明摆着的伤心事,太太并没发作。

“太太,听说你答应了亲事,真没想到,大吃一惊啊。”编扫帚女人接着说。

“奥利,去年这时候我比你更吃惊呀。这门亲事可以从好多方面来看。就是想告诉你,也说不完。”

“我自己觉得,他那个人不够殷实,配不上你们家。开酒店——这算什么?不过他人聪明,倒还是真的,人家都说,他当过工程师,后来不务正业,才落到眼下这步田地。”

“依我看,通盘而论,还是让她嫁到心里愿意去的地方为好。”

“可怜的小东西,她一定是感情用事了。这是天性。唉,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他在这儿除了酒店,还有开垦出来的几英亩荒原地,养着几匹荒原种,他的举止也很像绅士。再说,泼出的水收不回。”

“对对,”约布赖特太太说,“你看,到底走到车道上了。现在走路可以省力了。”

婚事的话题,已经不再谈了;很快她们走到一个迷糊不清的岔道口,就此分开,临走前奥利托同路人提醒怀尔狄夫先生,他答应结婚时要送她病着的丈夫一瓶酒,现在还没收到。编扫帚的女人就转身向左,朝着小山岗后面的自家房子走去;约布赖特太太顺着车道直走,那车道直通静女酒店旁的公路。她心里想,外甥女当天已经在安格伯里结了婚,和丈夫一同回到店里了。

她首先走到人称怀尔狄夫田块的地方,那本是开垦出来的荒原,经过多年的劳动才成为耕地。发现这块地可以耕种的人活活累死了;继承了他的产权的人,为了给土地增加肥力而弄得倾家荡产。等怀尔狄夫得到了它,就好比阿美利哥·韦斯普奇[253],把属于前人的荣誉据为己有。

约布赖特太太走近酒店门前,刚想进去,却看见二百码开外有一辆马车正朝着她走来,旁边跟着一个人,手提灯笼。很快就清楚了,那正是打听她的那个红土贩。她没有立刻进店,却越过店门,朝马车走去。

大车走近了,那个人本来要擦肩而过,但她转身朝他说:“大概你打听过我了?我就是布露斯头的约布赖特太太。”

红土贩一怔,连忙把手指举到唇上。他把马匹拉住,朝她打了个手势,叫她跟着他退到旁边几码以外的地方。她跟去了,一面不由得纳闷着。

“我想您不认识我吧,太太?”他问道。

“不认识,”她说,“哟,对啦,认得的!不是小维恩吗——你父亲不是在这地块开过牛奶场吗?”

“是啊,我和您外甥女托马辛小姐还有点认识呢。我正要报告您一个不好的消息。”

“是关于她的吧——不是?我想她已经夫妻双双回家了。他们商定今天下午回来——回到那个店里?”

“她并不在店里。”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她在这里,在我车里。”维恩慢条斯理地说。

“又出了什么乱子啦?”约布赖特太太抬手捂眼睛,嘴里嘟囔着说。

“我也说不清楚,太太。我只知道,今早我正顺着大道走,离开安格伯里大约有一英里的时候,听见身后好像有一头小鹿轻轻地走来。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她,脸白得像死尸,嘴里说:‘迪格利·维恩哪!我看着像是你,我现在有麻烦,可以帮个忙吗?’”

“她怎么知道你的名字的?”约布赖特太太疑惑地问。

“我小时候,没出来干这行当时曾有一面之缘。她当时问我能不能搭车,随即就昏过去了。我把她抱起来,放在车里头,以后她就一直在里面。她哭了很久,却不开口;只告诉我,她今天早上本来要结婚来着。我劝她吃点东西,可她吃不下去,后来才睡着了。”

“我马上要见她。”约布赖特太太说着急忙奔向马车。

红土贩提灯笼跟在后面,自己先上了车,然后把约布赖特太太扶上车,站在身旁。车门打开,她看见车里面那一头临时搭着一张床。床铺周围,红土贩显然把所有的衣物都挂出来了,防止床上的人沾染他卖的红货。床上躺的是一个姑娘,身上盖着斗篷,正在安睡。灯笼的亮光照射到她的脸庞上。

只见一张俏丽甜美、诚实天真的村姑脸笼在卷曲的栗色头发里,虽然谈不上美艳,还是很好看;尽管她双眼紧闭,却不难想象,眸子一定光彩照人,是光鲜的脸蛋上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她那眉宇间本来有希望的底子,现在却额外罩了薄薄一层焦虑和悲伤。悲伤来到脸上不很久,还没有减少青春的容光,反而增添了一份庄严,尽管最终会损害到它。唇上的深红色,也还没来得及消退,此刻因为没有脸颊上那种短暂的颜色与它为邻,反倒显得更加鲜明。那嘴唇时开时合,发出嘟嘟囔囔的字句。她好像理应属于清唱的情歌——需要从押韵与和声加以观察。

至少有一件事不言自明:她生出来不是让人家这样来看的。红土贩好像明白这一点,所以太太往车里面看她时,他很知趣,得体地别转了眼睛。那位卧床者仿佛心领神会,马上就睁开眼了。

她有点儿期待,更有点儿狐疑,嘴唇张了一张。她思绪万千,在灯光下,点点滴滴,丝毫不漏地在脸上表现出来,成为表情的变化。于是,一个天真烂漫、透明的人生昭然若揭,好像体内生命的流动,都能从外面看见。她对于眼前的情景,立刻就领悟了。

“哦,阿姨,是我呀,”她大声说,“我知道你一定吓一跳,难以相信;不过,现在这个样子回来的,正是我!”

“托马辛呀,托马辛!”约布赖特太太说着伏下身子去亲女孩子,“我的乖乖!”

托马辛眼看就要抽泣起来,却出人意外地克制住了,所以没有出声。她微微地喘着气,坐直了。

“我也跟您一样,没想到会跟您这样见面,”她急忙说,“阿姨,现在我在哪儿?”

“快到家了,乖乖。在埃格敦低谷。出了什么可怕事了?”

“一会儿就告诉你。咱们离家这么近了?那么我要下车走走啦。我想走小路回家。”

“这位好心人帮了大忙了,想必愿意把人一直送到我家吧?”阿姨转身对红土贩说;那人看见女孩子醒来,就从车前躲开,跑到路上站着去了。

“这还用问吗?当然愿意。”他说。

“他真是好人,”托马辛低声说,“阿姨,我从前跟他认识,所以今天看见他就想,我要坐他的车,不要坐陌生人的马车。不过现在要走走啦。红土贩,请把马带住了。”

红土贩温柔地看看托马辛,不大情愿地把车马带住了。

两个女的一块下了车,约布赖特太太对车主说:“我现在完全想起你来了。你为什么改了行?你父亲留给你的是好营生啊。”

“是改了行啦,”他说着看了一眼托马辛,只见小姐脸上微微一红,“那么,太太,今天晚上,您用不着我啦?”

约布赖特太太抬起头,把黑暗的天空、起伏的山峦、渐熄的篝火和近在眼前的客店点灯的窗户,依次看了一看,然后说:“我想不用了,托马辛愿意走走。路我们熟,一会儿就能顺小路走到家了。”

他们又说了几句话后就分手了,红土贩赶着马车继续向前,两个女人留在路上站着。等到人和马车刚走到听不见说话的地方,约布赖特太太就转身对着外甥女。

“好了,托马辛,这样丢人的把戏,是什么意思?”她严厉地问。

5 老实人很疑惑

见阿姨态度骤变,托马辛显得受不了了。“意思是明摆着的:我——没结成婚,”她有气无力地说,“对不起——弄出这个意外,让阿姨跟着蒙羞,我很难过。可我也是不得已呀。”

“我蒙羞?先替自己想一想吧。”

“也不是谁的错。我们到达后,牧师说结婚许可证有点不正规,不能给我们举行婚礼。”

“什么不正规?”

“我也不知道,怀尔狄夫先生会解释清楚的。早晨出去时,根本没想到会这样回来。”天色昏暗,托马辛的感情可以发泄出来,暗中流泪,满脸泪水也没有人看见。

“我简直可以说,你这是活该——不过我觉得,你并非咎由自取。”约布赖特太太接着说。她恼怒之中显温情,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交集一处,此来彼往,难分难解。“记住了,托马辛,这事可不是我找来的;从你对那个男人痴迷的那一刻起,我就警告过,他不能使你幸福。我对此体会深刻,因此才无所不用其极,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会做得到——在教堂里挺身出来反对,好多礼拜都成了大家的话柄。不过,一旦松口答应了,我可不接受这样无理取闹。事到如今,你非嫁他不可。”

“你以为我会有片刻作其他打算吗?”托马辛长叹了一声说,“我知道,爱上他是大错特错,不过阿姨,不要这样说话了,我心里难受哇!您总不会让我跟他呆在那里吧?——只有你家才是我回家的目的地呀。他说过,一两天以后,我们准能结成婚。”

“但愿他压根儿就没看到过你啊!”

“很好,那我就当世界上最可怜的女人,永远不让他再见到我。对,我不要他啦!”

“说这种话,已经为时太晚了。跟我来。我要到店里去看看,他回来了没有。我当然要即刻彻查这件事。怀尔狄夫先生就别想耍弄我,也别想耍弄我的人。”

“并不是这样的。许可证搞错了,他当天又来不及换一个。等他回来,一下就可以给你把这件事的原委说明白的。”

“他干嘛不把你送回来?”

“这是我的意思嘛!”托马辛又抽泣起来说,“我一看我们不能举行婚礼,就不愿意和他一起回来,而且我又病倒了。然后我看见迪格利·维恩,情愿让他把我送回来。我无法把话说得更明白了,您要生我的气,就生吧。”

“我要查个究竟。”约布赖特太太说完,她俩就转身朝着客店走去。客店招牌上画着一个妇人头挟在腋下,所以街坊里都管它叫静女酒店。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招牌下面,写着一副对联,为常客所熟知:——

既然女人这头安静

男人就不得吵闹。[249]

店房的门面朝向荒原和雨冢,只见雨冢黑压压的,好像要从天而降,压下来似的。店门上面挂着一个没人理会的铜牌子,刻着意想不到的字样:“工程师怀尔狄夫先生”——牌子虽然无用,却是心爱的文物,当年对怀尔狄夫殷切期望却大失所望的人,曾把他安置在蓓蕾嘴的写字楼里当工程师,牌子就是当初留下来的。店房后面是花园,再后面是一条又深又静的河流,成为荒原这一方向的边界,河流对岸就是草甸子了。

但当时天昏地暗,景物中只有天际线还看得出来。屋后可听到河水的声音,两岸有挂芦花的死芦苇,构成了两排栅栏;水流缓慢,在芦苇中间懒洋洋地打漩涡。微风里,芦苇互相摩擦发出的声音,仿佛礼拜的教众在谦恭地祈祷似的,才表明其存在。

那透出烛光、跨过山谷落到篝火舞群眼里的窗户,并没挂窗帘,不过窗台太高,外面行人看不见屋子内部。一个很大的阴影把天花板遮住半面,其中隐约可辨出部分男子剪影。

“他好像在家。”约布赖特太太说。

“我也得进去吗,阿姨?”托马辛胆怯地问,“我想不必吧,不合适呀。”

“你肯定得进去——跟他当面对质,免得他跟我瞎说。咱们进去呆不到五分钟,就起身回家。”

进了敞开的过道以后,她把私人客厅的门敲了敲,把门解开,往里看去。

一个男子的背脊和肩膀,挡在约布赖特太太的目光和灯火之间,那就是怀尔狄夫的形体了。他立刻转身站起来,上前迎接来客。

他还是个小伙子;在形体和动作两种属性里,动作先引起注意。他的举手投足优雅之极,是情场老手的哑剧表现方式。随后惹人注意的,才是物质品性,那茂密的短发,覆盖在额上,脑门形成的发际线,活像早期的哥特式高角盾牌;而他的脖子像圆柱一样又圆又光滑。他的下半身是轻量级的。总体上,他这个人,男人看不到有什么可称道之处,而女人看不到有什么可讨厌之处。

他发觉过道里有姑娘的身影,就说:“那么托马辛已经回家了。亲爱的,你怎么能那样把我丢下呢?”又转身朝着约布赖特太太说:“怎么劝她都不听。她非走不可,一个人走。”

“这一切到底是什么意思?”约布赖特太太不可一世地质问。

“先坐下,”怀尔狄夫说着,给两个女人安排椅子,“这本是傻乎乎的错误,不过这种错误是免不了要发生的。结婚许可证在安格伯里不能用。那张许可证是为蓓蕾嘴开具的,可是我没有看,所以不知道。”

“但是你前些日子住在安格伯里吗?”

“不是的。我住在蓓蕾嘴——一直呆到大前天;我本来打算把她带到那里去的,可是我来接她的时候,我们临时商定去安格伯里,就是忘了必须再弄一张许可证。后来已经来不及再上蓓蕾嘴了。”

“我看都怨你。”约布赖特太太说。

“我们选安格伯里,都怪我,”托马辛哀求说,“我提议的那地方,那儿没熟人。”

“我很清楚,都得怨我,你不用提醒的。”怀尔狄夫不耐烦地回答。

“这种事不能不了了之,”阿姨说,“这对于我个人,对于我们家,都是莫大的轻慢,要是传了出去,有我们难熬的啦。她明天还有什么脸见朋友?这是重大伤害,我不能轻易就原谅的。连她的名声都会拖累了。”

“废话。”怀尔狄夫说。

两人发话的时候,托马辛的大眼睛,一下往这一位脸上看看,一下又往那一位脸上看看,这时,她焦虑地说:“阿姨,能不能让我跟戴蒙单独谈五分钟?戴蒙,好不好?”

“只要你阿姨肯给时间,亲爱的,不成问题。”怀尔狄夫说着,就领着她到隔壁去了,把约布赖特太太撂在壁炉旁。

他俩刚刚单独在一起,把门关上,托马辛就抬起苍白的脸,流着泪跟他说:“这简直是要我的命,戴蒙!今早在安格伯里,我并不是因为生气跟你分手的,我只是害怕啦,也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话。我还没告诉阿姨我今天都受了多少罪。我硬要控制表情和声音,强颜欢笑,装作小事一桩,那有多么难;不过我竭尽全力这样做,免得她对你更愤慨。亲爱的,不管阿姨怎么想,反正我知道你是无能为力。”

“她真刻薄。”

“不错,”托马辛小声说,“我觉得自己现在也显得刻薄了。……戴蒙,你打算把我怎么安排?”

“怎么安排?”

“对。那些讨厌你的人窃窃私语,有时让我起疑心。我想,咱们打算结婚的吧?是不是?”

“当然打算啦。只要礼拜一到蓓蕾嘴去一趟,咱们马上就结婚了。”

“那么咱们一定去吧!戴蒙啊,你看你居然叫我说出这个!”她用手帕捂着脸说,“我在这里求你娶我;按理说,应该是你跪在我面前,哀求我这位狠心的情人,千万不要拒绝你,要是拒绝了,你的心就要碎了。我以往总想,一定是那样又美妙又甜蜜,可是现在多不一样啊!”

“对啦,现实生活从来就不是那样的。”

“这事就是永远不办,我个人也不在乎的,”她带着点尊严补充说,“不,没有你我也一样活。我只是替阿姨着想。她自尊心很强,非常讲究家族声誉,要是问题不解决,笑话一传出去,是奇耻大辱啊,非把她憋坏了不可。我表兄克林也要觉得很受伤的。”

“那他就不通情理了。说实话,你们一家人都不通情理。”

托马辛脸上微微一红,不过不是出于爱。不管这一瞬间让她红脸的情感是哪一种,反正来的快,去的也快;她低声下气地说:“我从来就不是故意的,都是不得已嘛。我只觉得,你终于有几分能拿捏我阿姨了。”

“说句公道话,这差不多得算是欠我的,”怀尔狄夫说,“想一想,为了求得她同意,我都遭受了什么;结婚通告遭反对,无论对谁都是侮辱;再加上我这种人,生来就倒霉,太敏感,忧郁想不开,天知道还有什么缺点,所以是倍感受辱啊。结婚通告的事情,我毕生难忘。换一个无情的人,有了这种拿捏权,一定会兴高采烈,把事情拖着,整死你阿姨。”

怀尔狄夫说这番话的时候,托马辛那悲哀的眼睛沉思地望着他,那表情好像是说,在这屋子里,不止一个人会为生性敏感而痛惜。他看出来她实在痛苦,好像心里不安,接着说:“你看看,不过是有感而发嘛。我一点也没有拒绝办完婚事的意思啊,我的托马辛——我不忍心的。”

“我也知道你不忍心!”美女快活地说,“你这人甚至不忍心看见蝼蚁受罪,听见难听的声音,闻到难闻的气味,是不会忍心让我和我家的人长久受罪的。”

“我决不忍心的,只是不得已罢了。”

“一言为定,击掌为盟,戴蒙。”

他随便把手伸给了托马辛。

“啊,怪怪,怎么回事?”怀尔狄夫忽然问。

门前许多人歌唱的声音传到他们的耳朵里。其中有两个声音很特殊,所以很突出,一个是深沉的男低音,一个是上气不接下气的低声尖叫。托马辛听出来,一个是费尔韦的,一个是坎特尔大爷的。

“这是什么意思——希望不是奸夫淫妇游街吧?”托马辛惊惶失措地看着怀尔狄夫说。

“绝不是游街,这是荒原老乡们来给咱们唱迎新曲的哟。真是受不了!”他开始在屋里踱来踱去,只听外面的人,兴高采烈地唱道——

他对她说,她是他一生的快乐;

要是她点头,他就娶她做老婆。

她没法拒绝,两个就同进教堂。

小威尔已被遗忘,小苏心满意足。

他吻着她的唇,把她放在膝盖上。

天下的男人,谁能比他更多情!

约布赖特太太从外屋冲了进来,一面义愤地瞧着怀尔狄夫,一面叫:“托马辛,托马辛!真是出洋相!咱们得马上躲开。快来!”

但是当时想从过道出去,已经来不及了。前面已经有人乱敲门了。怀尔狄夫去窗户前看过情况,回来了。

“别动!”他一把抓住了约布赖特太太的胳膊,不容置疑地说,“咱们已经被彻底包围了。外面要是没有五十多人才叫怪呢。你和托马辛先在这房间里呆着,我出去见他们去。你们看在我的面上,一定得在这儿呆着,他们走了再动;这样就可以显得一切正常了。亲爱的托马辛,千万别闹别扭——这一番热闹,咱们一定得结婚了;这是你我都看得出来的。坐稳了就行啦——不要多说话。我出去对付他们!不识好歹的傻瓜们!”

他把躁动不安的姑娘硬按在椅子上,自己回到外屋,把门打开。就在外面,只见坎特尔大爷已经进了过道,和仍旧站在房子前面的那些人一同唱和。他走进屋里,心不在焉地朝着怀尔狄夫点头,嘴巴仍张着,脸红脖子粗地使劲高唱。唱完了,他热情洋溢地说:“欢迎新郎新娘,上帝保佑你们!”

“谢谢你们。”怀尔狄夫冷冷地、恶狠狠地说。他的面色好像雷阵雨一样阴沉。

大爷身后跟了一大群人,其中有费尔韦、克里斯琴、掘泥炭的萨姆、汉弗莱,有十多人,都冲着怀尔狄夫笑,并且冲着他的桌子、椅子笑;爱屋及乌,尊重主人,也尊重他的东西。

“咱们到底没能赶在约布赖特太太前面,”费尔韦说,他们站立的公用间和两个女人坐着的里屋,只隔一道玻璃,他认出了太太的帽子,“怀尔狄夫先生,知道吗,我们抄了近路,而她是走正路绕过来的。”

“我都看见新娘子的小脑袋啦!”大爷说,他也往那方向看,发现了托马辛,正手足无措、痛苦不堪,坐在阿姨身旁等待,“看样子还没安顿好啊——哈,哈,有的是时间。”

怀尔狄夫并没理会;他也许觉得,款待越早,打发走越快,所以捧出一个石头坛子来;这一来,事态马上笼罩了温暖的光环。

“一看就知道是好酒。”坎特尔大爷说。他举止很有礼貌,不是急着喝酒的样子。

“不错,”怀尔狄夫说,“是陈年蜜酒。希望你们喜欢。”

“好嘞!”来宾们都热烈地回答,发自内心的真情和礼貌用语并行不悖时,自然是这样说话的,“天下没有再好的酒了。”

“我打赌,没有再好的了,”坎特尔大爷补充了一句,“蜜酒唯一的不好,就是酒劲大,后劲长。不过明儿是礼拜天,谢谢上帝。”

“从前,我喝了一回,就觉得胆大包天,和大兵一样。”克里斯琴说。

“你喝了又会那样的,”怀尔狄夫傲慢地说,“先生们,用酒杯,还是玻璃杯?”

“要是不介意,那就用大酒杯,轮流传着喝啦。比滴拉滴拉地倒要好。”

“去他的滑溜溜玻璃杯,”坎特尔大爷说,“东西不能放在炉灰上温,还有什么用处?嘿,街坊们,我问你们哪?”

“没错,大爷。”萨姆说。蜜酒就这样传递起来。

“哦,怀尔狄夫先生,”费尔韦觉得应该夸奖几句才好,于是说,“结婚是好事;你的那位女人,是块宝石啊,是我说的。不错,”他又朝着坎特尔大爷接着说,故意把嗓门提高,好让隔壁听见,“老丈人(他把头偏向隔壁)生前是再好没有的人啦。他对任何见不得人的勾当,总是义愤填膺的。”

“那样很危险吧?”克里斯琴问。

“这地方没有几个人能和他相提并论,”萨姆说,“只要教会组织互助会游行,他就在前面开路的乐队里吹单簧管,好像是一辈子就在吹单簧管一样熟练。到了教堂门口,他就放下单簧管,跑上楼座,抓起低音提琴就拉,好像他除了低音提琴,从来没动过别的乐器似的。人家都说——凡是懂音乐的人都说——‘真的,这跟刚才我看见的那个单簧管高手,绝不是一个人!’”

“我还记得的,”那樵夫说,“一个人能把握住,指法还要不乱,真了不起。”

“还有在王埤教堂的故事哦。”费尔韦又开了头说,好像掘开了同样趣味的新矿脉似的。

怀尔狄夫喘着气,烦躁得忍无可忍,他透过玻璃看看那对被囚的女人。

“礼拜天下午,他老是上那里去找他的老朋友安德鲁·布朗;安德鲁是那儿的第一单簧管,也是一个好人,不过他的音乐总带点尖利的声音,你们还记得吧?”

“是那样。”

“做礼拜的时候,约布赖特街坊总要替安德鲁一会儿,好让他打个盹儿,朋友都要这样做的。”

“凡是朋友都要这样的。”坎特尔大爷说,其余的听者,也都用点头的简单方法,表示同意。

“安德鲁刚睡着,约布赖特街坊刚把头一口气吹到安德鲁的单簧管里,教堂里那些人,统统立刻感觉出来,他们中间有了不平凡的人了。大家都转过脸去看,都说:‘啊,我想一定是他!’有一个礼拜天,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拉低音提琴,约布赖特把自己的提琴带去了。用“利第亚”调唱第一百三十三篇[245]。唱到‘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那雄壮的大合唱,正是约布赖特街坊刚刚完成热身的时候,只见他把琴弓在琴弦上猛拉,连提琴都差一点儿没让他锯成两片。教堂里所有的窗户全都震动啦,像打了雷一样。威廉斯老牧师穿着神圣的白法衣,却像穿着便衣一样,很自然地把手举起,好像是自言自语说:‘但愿我们教区也出这样的人!’但是,王埤那些人,没有一个能和约布赖特街坊比的。”

“窗户都震动啦?那安全吗?”克里斯琴问。

没有人回答他;所有的人,听了对演奏的这番形容十分钦佩,一时都神魂颠倒了。已故约布赖特先生,在那个难忘下午的力作,和绝代艳姬法里内利[236]在众公主面前的歌喉,谢立丹[232]著名的《印度王后演讲》之类事例一样,因为幸而没有存世,它的荣誉反而得以日积月累,日益光大;倘若能用比较批评法分析一下,那它也许就要大打折扣了。

“谁也没想到他会英年早逝啊。”汉弗莱说。

“唉,他去世以前几个月,就病得半截入土了。那时候,女人们常到青山集去赛跑,赢内衣和罩衫料子。我现在的老婆,当时还是长腿长脚的姑娘,个子还不到出嫁的高度,也和街坊姑娘们一块去的,那时还没发胖,跑得快。她回家的时候,我就问她——那时候两人刚刚谈到一块儿——‘你赢的是什么东西呀,宝贝?’‘我赢的是——啊,赢的是罩衫料子。’她说的时候,脸上一红。我心里想,奖的是内衣吧。果然是的。唉,想到她现在跟我不论说什么,都一点儿也不脸红,当时却连那么点儿小事都不肯说,觉得真是奇怪啊。……好了,然后她就说啦,就因为这话,我才提起这段故事来的:‘嘿,不管我赢的是什么衣服,素的也好,花的也好,能叫人看的,不能叫人看的(她那时很会说几句谦虚话),宁愿把它丢了,也不要看见今天这件事。可怜的约布赖特先生,一到集市上就病倒啦,不得不马上又回家去。’那可是他最后一次出教区了。”

“病体一天天差下去,以后就听说他去了。”

“你说他死的时候痛不痛苦?”克里斯琴问。

“不,不一样的。心里不觉得痛苦的。他的福分大,是上帝的宠儿。”

“别的人呢——你说别的人死的时候,要不要痛苦,费尔韦先生?”

“那得看他们害怕不害怕了。”

“我根本不害怕,感谢上帝!”克里斯琴使着劲说,“我很高兴,我不害怕,那样,我就能不痛苦了。……我想自己是不害怕的——要是害怕,那也是不得已,我也不该受罪。但愿我一点儿也不害怕!”

一阵肃穆气氛。窗户没挂窗帘,也没下百叶窗,蒂莫西往窗外一看说:“嗬,那个小篝火着得真来劲,维尔舰长门外那个!现在还是那样旺,千真万确。”

大家全往窗外望,当时没人注意到,怀尔狄夫悄悄看了一眼,瞬间露出过真情。只见荒原的黑暗山谷深处,雨冢的右面,果然有一个火光,虽然不大,却和先前一样稳定持久。

“那篝火比咱们点得还早,”费尔韦接着说,“可周围所有的篝火都灭了。”

“也许这里面有名堂吧!”克里斯琴低声说。

“有什么名堂?”怀尔狄夫机敏地问。

克里斯琴心绪纷乱,一时答不出来,蒂莫西就替他说。

“他的意思是,先生,那儿不是住着一个黑眼睛孤身女人,有人说她是女巫的吗?——我凭什么管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叫女巫啊——她总是出一些古怪、别致的念头,所以也许是她点的。”

“要是她肯,我很高兴向她求婚,豁出去叫她那双放荡的黑眼睛来咒我罢了。”坎特尔大爷坚定地说。

“不要说这种话吧,爸!”克里斯琴恳求说。

“哦,谁要是娶了这位姑娘,他最好的客厅里,缺美人画才怪呢。”费尔韦喝了一大口酒,放下酒杯,以清爽的口气说。

“而且不缺像北极星那么深沉的伴儿了。”萨姆拿起酒杯,把剩下的那一点干了。

“好啦,现在我想咱们应该走了吧。”汉弗莱看见酒杯已经空了说。

“那给他们再唱一首歌儿吧?”坎特尔大爷说,“我和鸟儿一样,满肚子的小曲儿。”

“谢谢你,大爷,”怀尔狄夫说,“现在不麻烦你们啦。改日再唱也一样——等我举行聚会的时候啦。”

“届时要是不再学十个新歌儿来唱才怪呢,”坎特尔大爷说,“你放心吧,怀尔狄夫先生,我决不临阵脱逃,让你扫兴的。”

“我信你的话。”那位绅士说。

大家都告辞了,并祝款待者婚后幸福长寿,反反复复唠叨了半天。怀尔狄夫把他们送到门口;门外,黑油油的荒原有个上坡,正等着他们;那一大片黑暗,从脚下开始,差不多一直笼罩到天顶;那边才有一个明确的东西隐约可见,那就是雨冢低下的前额了。泥炭工萨姆在前面开路,他们一路纵队钻进了漆黑一团的夜色里,踏上了没有人径的回家路。

荆棘刮擦裹腿的声音渐渐听不见了,怀尔狄夫才回到安置托马辛和阿姨的房间里。两个女人已经走了。

她们要出这屋子只有一条路,就是爬后窗。后窗正开着。

怀尔狄夫顾自笑了笑,又琢磨了一会儿,才懒洋洋地回到前屋。他的目光落到了放在壁炉架上的一瓶酒上面,于是小声说:“呀——老道敦!”他走到厨房门口喊道:“有人没有,去给老道敦送点东西?”

没人回答。屋里没人,跟他打杂的伙计已经睡觉去了。怀尔狄夫抽回身,戴上帽子,拿起酒,出了屋子,把门锁上;那天晚上,店里并没客人。他刚上路,迷雾岗的小篝火,就又映入了他的眼帘。

“我的小姐,你还在那儿等哪,是不是?”他低声说。

但他当时并没有直奔那儿,而把那座小山撇在左边,走上了一条轱辘印深深的马路,摸索着来到一个村舍跟前;和荒原上夜深时别的住宅一样,由于卧室窗户透出一道微弱的亮光来,才让人知道它的所在。原来这就是扎扫把的奥莉·道敦家,怀尔狄夫走了进去。

楼下一片漆黑,不过怀尔狄夫摸黑找到了一张桌子,把酒瓶放在上面,旋即又出了屋子,来到荒原上。他站住了脚,朝着东北方看那不灭的小篝火——它高高地悬在半空,只是没雨冢那样高。

前人告诫过,女人一旦用心计,会有什么下场。而该名言警句并不一定就止于女人,只要有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参与其中的时候就行。怀尔狄夫站在那儿反复彷徨,迷惑不解地喘着气,站到后来,才认命地自言自语——“也罢,听天由命吧,看来我不得不去找她!”

他没有转身回家去,却顺着雨冢下面一条山路,朝着那明摆着的信号,急急忙忙地奔去。

6 天空衬托的人影

埃格敦汇聚起来的人群都走了,点篝火处又回归了惯常的孤寂冷清。此刻,一个女子的影子,身上裹得严严实实,从荒原上点小篝火那里,靠近了雨冢。倘若红土贩还在观察,那他就可以认出来,她正是先前那样独特地站在冢上、见了生人来就消失的那个女人。她又爬上了古冢顶上的老地方,熄灭的火堆剩下的红炭,好像白日的尸体,眨着眼睛迎接她。她在那儿站定,身边是一片广阔无垠的夜色,比起下面那片荒原的漆黑,还没有黑透,好像那是轻罪,和十恶不赦的重罪不同。

她身材颀长,身躯端正,一举一动符合淑女规范,这是眼下能看出来的全部特征:她的身体裹了按老式样斜对折的围巾,脑袋也包了大头巾;在此时此地,这样的保护不算多余。她将后背对着西北风,至于究竟为什么回避那个方向,是因为身在高处觉得寒风凛冽呢?还是因为她的兴趣在东南方呢?起先还看不出来。

再说,她为什么要这样纹丝不动地站立,充当四围这片荒原的枢纽呢?也同样不明白。她那异乎寻常的固守,那明显的凄凉孤独,那样对夜色不予理会,至少表明了她是无所畏惧的。这片原野环境恶劣,在古代曾使恺撒[228]每年在秋分之前,就急于摆脱它的阴沉昏暗,而这种状况至今并无改变;那种穷山恶水和阴沉天气,让南方来的旅行者把我们岛国比作荷马笔下的辛梅里安[224]土地,这一切只就外表来看,并不对女人友善。

要是说那个女人正在听风的声音,倒也合情合理;夜色渐深,风也大了起来,很令人注意。确实,那风好像是因景而设,而景物仿佛又是为那时刻而设。风中的部分音调十分特别,此处的风声,无法在他处听到。一阵紧似一阵的西北风,无休止地刮来,前仆后继,每一阵风刮过的时候,其行进的声音可转化作三种音调,其中有低音、中音和高音。整体的风势,在坑洼和山冈上下振荡,产生了齐鸣的套钟里那最低沉的声音。随后能听出来的,是冬青树嗡嗡的男中音。还有一种变细变弱了的声音,比这两种力度小而音调高,却使劲哼作沙哑音调,这就是刚才提到的那种特殊乡音。它比起另两种来,虽然更细弱,难以直接追踪,却远远要引人入胜。其中有荒原的所谓语言特色。离开荒原,这种声音天底下无缘听到,那个女人之所以神情紧张,而且连续不断地僵着,也许就是由于此些许理由。

十一月里寒风凄切,那个声音贯穿始终,很像九旬老翁的嗓子里残余的废歌曲。它是一种声嘶力竭的耳语,干枯嘶哑,如揉搓纸片。它从耳边拂过,听来非常清晰,听惯了的人,对于发声的细微来源,都能体会到,好像伸手可及。它是细小植物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过这些植物,并不是柄叶、干果,也不是棘刺、地衣、青苔。

它们是干枯的灰色石南花,夏天里盛开,本来花瓣柔嫩,呈紫色,现在叫米迦勒节[220]的寒雨冲刷得失色,又让十月的太阳晒成死皮了。花儿个体发出的声音非常低微,所以成百成千合起来的声音,刚刚能脱颖而出;坡上坡下亿万的花声,到了女人的耳边,也不过像懒洋洋的宣叙调,时起时伏。但今晚浮动的众声里,却几乎没有一个有能耐令人想到声音的来源。听者心里浮现漫山遍野的一片花,密密麻麻,体会到朔风把每个小喇叭抓住,钻进去,冲洗一遍,再跑出来,完全彻底,仿佛它跟火山口一样大似的。

“圣灵对它们的感应。”此话的意义不由人不注意;感情用事的听者,其拜物教情绪会止于一种更高境界的情绪。毕竟,这不是左边那片山坡的枯花,也不是右边那片山坡的死瓣,也不是前边那片山坡的死花在说话,而是另有一个单一的人格,通过每个花朵,异口同声地说话。

忽然,雨冢上又听到另一种声音,和这种夜的野性雄辩混合一气。它自然而然地变调,融会于别的声音之中,所以分辨不出其始终。悬崖峭壁、灌木丛、石南花打破了沉寂,最后那个女人也开口了;她的话不过是同一篇讲话中的一个词语。那一声,乘风发出,与风浑然一体,又随风飘去。

原来她发出的是一声长叹,显然是针对引她到冢上来的那件心事而发的。长叹里有痉挛性爆发的放任自流,好像女人容许自己发声时,大脑认可了它所无法调节的行动。其中有一点很明显,那就是,她并不是生活在无所用心、四肢不勤之中,而是在压抑状态之下苦熬。

低谷深处,客店窗口的微弱灯光经久不灭;再稍过片刻就能证明,她那一声叹息,正是为了此窗,或是窗户里的什么,而不是由于她自己的举动,也不涉及紧挨着的景物。她左手抬起,拿着折叠的望远镜。她把望远镜很快地打开,好像习以为常似的,举到眼前,对准店里的灯光。

她的脸部略有仰起,盖在头上的头巾也微微翻开了。一个面部的侧影,在黑沉沉阴云的衬托下依稀可见;好像是萨福[216]和西登斯夫人[212]从坟里爬了出来,其侧面容貌合为一体,既有两人的影子,却一个也不像。但这不过是表面现象,面部的轮廓只能少许供认人的性格;而面部的变化,才能表示彻底坦白。这是千真万确的,所以要了解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所谓表情的作用,往往超过其余各部位加在一起的努力。因此,黑夜对那个女人,揭示不了什么,夜色笼罩,脸上的活动部分看不见。

她终于停止了窥探的姿态,合上望远镜,转到慢慢熄灭的余烬。那时,已经看不见光线往外四射了,偶尔来一阵异常强劲的风拂过上面,才能吹出一息红火,好像女孩子脸上的红晕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她俯首那一圈寂静的余火上,从木炭里面捡了一根红炭最大的,拿到她先前站立的地方。

她把那段木炭戳向地面,嘴吹着头上的红炭,直到把草皮微微照亮,照出一件小小的东西,原来是一个沙漏,其实她身上带着怀表的。她把炭火不住地吹,发现沙子都漏完了才罢。

“啊!”她好像吃了一惊似的说。

她吹出的炭火忽明忽暗,瞬间照亮了肌肤,但头部仍盖着头巾,仅仅看见一面脸颊和两片无与伦比的嘴唇。她把木炭扔掉,沙漏拿在手里,望远镜夹在腋下,上了路。

顺着山脊隐隐约约有一道脚踩的踪迹,小姐就走在上面。熟悉的人说那是一条路;偶然路过的游人,哪怕在白天,都会不知不觉跨过去;而在荒原游荡惯了的人,就是半夜都不会找不到它。夜色昏沉,连收费大道都难辨得出来,要走这样似路非路的小径,其秘诀在于培养足部感觉,它来自在人迹罕到的地方多年的夜游。对于这种地方上练过的人,就是穿着极厚的靴子也能觉察出来,没受蹂躏的野草,和小径上经过践踏的草茎,踩到脚下并不一样。

那位走这条小径的孤独者,对于枯死的石南花上奏出的风声丝毫未在意。她沿着沟壑行走,往前不远,有一群黑糊糊的动物正在吃草,看见她来都跑开了,她却连头都没回。原来是叫做荒原种的小野马,有二十几匹。丘壑起伏的埃格敦荒原,本是它们自由游荡的地方,不过数目太少,未能给荒僻的地方增色。

步行者当时对什么都不在意,从一件小事上就可看出她心不在焉。一丛黑莓刺把她的裙子勾住了,无法前进。她并没把刺藤扯开,继续赶路,却被刺藤拉住,索性老老实实地站住了。后来她开始摆脱纠缠,是身子反复回旋,才把刺藤松脱开的。原来她陷入了忧郁沉思。

她行走的方向是那个小而不灭的篝火,它曾经引起了雨冢上的人和山谷里怀尔狄夫的注意。微弱的光线,开始照到她的脸,过一会儿就能表明,篝火并不是点在平地上,而是点在一个两道土堤交接的凸角堡上。那土堤外面是一道壕沟,沟里基本上都干了,只有紧靠篝火那一段,还存着一大滩水,四周围满了石南和灯心草。只见那平静的水面上,倒映出篝火的影子来。

后面那两道连起来的土堤上并没有树篱,只有不成行的荆豆,沿着堤顶各处丛生,撑在茎干上面,活像插在木桩上的人头,高悬在城头上,勉强充当篱笆。只要火光一亮,就能照到一个白色桅杆,上面装着帆桁和索缆之类,高耸在乌云密布的夜空中。总而言之,那场景很像一座堡垒,且点起了烽火。

一个人也不见;但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时不时从土堤后露出来,旋即不见了。那是一只小小的人手,正在一块一块地往火里添劈柴。不过从观察得知,那手却跟令伯沙撒[208]恐慌的那只手一样,是孤零零的。偶尔有炭火从堤上滚下去,“咝”的一声掉在水里。

水塘的一边有土块垒的台阶,要上土堤顶可以走那儿,女人拾级而上。土堤里面是荒废的马场,虽然有耕种过的迹象,现在石南和蕨草已悄悄侵入,重振旗鼓。再往里可以隐约辨出一座错落有致的住宅,连着庭园和裙房,后边有杉树林子。

那小姐——她轻快矫健地跳上堤,露出青春年少的体格——并没走下土堤往里面去,却顺着土堤,走到点篝火的拐角。那火焰能持久的唯一原因,现在明白了,燃料都是极坚实的木材,劈开了,锯成一段一段的——那是三三两两长在山坡上那些老山楂树疙疙瘩瘩的树干。只见土堤内的角落,还有一堆这样的劈柴没烧过。就在这个角落里,她看见有一个小孩仰起脸来。他时不时慢腾腾地往火里扔一块劈柴,那天晚上,他似乎大部分时间都在做这桩事,脸上有些倦意。

“你来好极了,游苔莎小姐,”他如释重负,松了一口说,“我不喜欢一个人待着。”

“胡说八道。我走了不远,只是去散一散步。只离开了二十分钟的工夫。”

“好像不止二十分钟,”闷闷不乐的小孩嘟囔着说,“再说,走了好几次。”

“怎么,我本来想,你有篝火玩一定高兴。我给你点了篝火,难道不感激吗?”

“对呀,可是这儿没人和我一起玩。”

“看来我走了以后没人来过吧?”

“除了你外公,没有别人;他到门口找了你一回。我告诉他,你到山上走走,去看别人家的篝火去啦。”

“好孩子。”

“我听好像你外公又出来啦,小姐。”

一个老头从住宅那边,走到火光所及的远处。他就是那天下午在路上追上了红土贩的那个人。他眼巴巴地看着站在土堤上的姑娘,张嘴露出一口整齐完全的牙齿,好像帕罗斯[204]大理石一样洁白。

“游苔莎,什么时候进屋哪?”老头问,“差不多该睡觉了。我已经回家两个钟头啦,累坏了。你未免有些小孩子气,在外头弄篝火这么久,还浪费了那样的柴。我那些宝贵的山楂根儿,都是最难得的好劈柴,我特地留着过圣诞节用的,现在差不多都让你给烧光啦!”

“我答应了强尼点篝火,这下他还不愿意熄灭呢,”游苔莎说,那态度一下子就表露出,她在这儿是说一不二的女王,“您进去睡吧,外公,我很快就来。你喜欢这个篝火,是不是,强尼?”

那孩子疑惑地抬头看着她,小声说:“我不想再玩了呀。”

外公已经转身走了,并没有听见小孩的回答。白发老人刚消失,她就怄气地说:“你个没良心的小东西,敢顶嘴?你要是不把火弄旺了,就别想再点篝火。过来,告诉我你愿意为我效劳,别改口。”

小孩无奈地说:“是,我愿意,小姐。”继续敷衍塞责地拨弄篝火。

“再多待一会儿,就给你一个弯背六便士[200],”游苔莎口气温和下来说,“隔两三分钟就扔一块劈柴进去,不要一下子扔许多。我要在这个岗子上再走一会儿,一定会不断地回来看你。要是你听见有青蛙跳到水塘里,像扔进石块似的扑通一声,一定要跑来告诉我,那是下雨的先兆。”

“是,游苔莎。”

“维尔小姐,先生。”

“维——苔莎小姐。”

“够啦。现在再扔一块劈柴。”

小奴隶照旧继续添着火。他俨然是一个机器人,一言一行任由游苔莎颐指气使;活像传说中大阿尔伯图斯[191]做过的铜人,仅仅给了它说话、移动和供役使的活力。

姑娘再次去散步之前,先在堤上站住,静静地听了一会儿。那地方尽管地势低一些,却完全和雨冢一样孤寂;北面有几棵杉树,所以少受一些风吹雨打。围在住宅外面的那道土堤,保障它免遭堤外那种蛮荒状况的侵袭,土堤是用堤外濠沟里掘起来的方土坯砌起来的,微微拍打过,稍有倾斜;这块地方风高地荒,树篱难长,砌墙材料又没法搞到,所以土堤有不小的防护作用。除此以外,地形颇开阔,俯视整个山谷,直到怀尔狄夫屋后那条河流。它的右上方是雨冢朦胧的山影,遮蔽着天空,去那里要比静女酒店近得多。

游苔莎把荒凉的高坡和低狭的空谷都悉心观察了一番,不由显露出一种不耐烦的姿势来。烦躁的字句不时从嘴里冒出,不过其中却夹杂着叹息,而叹息之间又有突然的静听。她从站着的高处下来,又朝着雨冢漫步,不过这次却没把全部的路程走完。

她重新露了两次面,都间隔几分钟,每次都问——

“小鬼,听见水塘里有咕咚一下没有?”

“没有,游苔莎小姐。”小孩回答。

“好吧,”她终于说,“我很快就进去啦,届时给你弯背六便士,放你回家。”

“谢谢啦!游苔莎小姐。”疲乏的烧火工说,喘气轻松了许多。游苔莎又从火堆旁走开,不过这一次却不是去雨冢。她只沿着土堤,绕到房子前面的边门,站住看风景。

五十码开外,就是两堤相遇的弯角,上面点着篝火:土堤里面,就是那小孩的身影,像先前一样,一次举起一块劈柴往火里投。游苔莎懒洋洋地老远看着他,他有时爬上土堤背角,站在炭火边。晚风把烟火、小孩的头发和背心的衣角,都往一个方向吹起,风停息时,衣角和头发不动了,烟就直上夜空。

游苔莎远远看着,发现那小孩明显一惊;他溜下土堤,朝着白色的栅栏门跑过去。

“怎么啦?”游苔莎问。

“一个青蛙跳到水里去啦。没错,我听见了。”

“那是要下雨了,你还是回家去吧。不害怕吧?”游苔莎说得非常急促,仿佛听见小孩的报告,心跳到了喉咙口一般。

“不害怕,我有了弯背六便士嘛。”

“不错,给你。现在赶紧跑吧——不是那边——走这边庭园好啦。荒原上没有一个小孩有过你这样好玩的篝火。”

小孩显然大喜过望,轻快地步入了茫茫夜色。他一走,游苔莎便把望远镜和沙漏都放在栅栏门边,敏捷地走小门直奔土堤角,篝火的下面。

她就在这里等候,由外围工事掩护着。不大一会儿,只听堤外的水塘里,又扑通的一响。要是小孩还在那儿,他一定会说水里又跳进了一只青蛙;但是让大多数的人来听,那声音却很像一块石头落到水里。游苔莎上了土堤。

“谁?”她屏住了呼吸问。

在山谷低垂的夜空衬托下,一个男人的影子,应声在水塘对面隐约出现。他绕过水塘,跳上土堤,来到她身旁。游苔莎不觉低声一笑,这是姑娘今晚上嘴里发出来的第三种声音。头一种是站在雨冢上发的,表示焦虑;第二种是在山岗上发的,表示不耐烦;现在这第三种表示胜利的喜悦。她一言不发,只喜上眉梢地看着他,仿佛她从混沌之中创造出了一个奇迹。

“我来啦,”那个男人说,他正是怀尔狄夫,“你让我不得安宁。干嘛不让我一个人呆着?一晚上,都在看你那篝火。”这些话不免含着感情色彩,语气却保持平稳,好像为了防止突如其来的极端感情迸发而如履薄冰。

姑娘看到情人意外地克制起来,自己也好像克制着。“当然看得见我的篝火啦,”她故作冷冰冰的态度,平静地说,“荒原人十一月五日都点篝火,我怎么就不该点一个啊?”

“我知道这是为我点的。”

“你怎么知道的?一直没跟你说过话呀,自从你——你选中了她,和她出双入对,就把我完全甩开了,好像我从来就不是你不离不弃的命根子似的!”

“游苔莎!能忘吗?去年秋天,同月同日同地点,你也点了一模一样的篝火作信号,约我来跟你见面。要不是同样的目的,维尔舰长门外干嘛又点起同样的篝火来了?”

“不错,不错——我承认,”游苔莎低声喊着说,说话举止无精打采,骨子里却很热烈,这是她个人所特有的,“别一开口就对我这样说话,戴蒙,你会逼我把本来不愿意出口的话说出来的。我本来对你不指望了,下决心不再把你放在心上了;后来我又听了消息,让我觉得你没变心,所以才跑出来点了篝火。”

“你听见什么消息啦,才这样想?”怀尔狄夫吃惊地问。

“听说你没跟她结成婚!”游苔莎凯旋似的小声说,“我知道这是因为你更爱我,不能跟她结婚。……戴蒙,你狠心把我甩了,我说过永远也不能饶恕你。就是现在,我看也不能完全饶恕你——凡是有点志气的女人,对于这种大事,都不能释怀的。”

“要是早就知道你叫我来,只是为了责备我,我就不来了。”

“我才不在乎呢。既然你并没跟她结婚,又回到我身边来了,那我就饶恕你吧!”

“谁告诉你的,我没跟她结婚?”

“外公。他今天走得很远,回家路上追到一个人,告诉他婚没结成。他猜到可能是你,我知道一定是你。”

“还有别的人知道吗?”

“看来没有吧。我说,戴蒙,现在看出我点信号火的用意了吧?要是我认为你已经娶了那个女的,那就不要想我会点篝火。那么想,就侮辱我的自尊心了。”

怀尔狄夫没说话,他显然那么想过。

“你当真以为我相信你已经结婚了吗?”她很认真地又问了一遍,“那就看错我了。我以性命和心灵担保,我实在无法接受你那样看扁我!戴蒙,你这个人,真的配不上我;我明明知道,还是爱你。没关系,随它去吧——我只有尽力忍受你的鄙薄就是了。……”她见怀尔狄夫还是没有什么表示,就掩饰不住心中的焦灼,补充道,“我问你,你无法把我释怀,还是要最最爱我,是不是真的?”

“是啰,要不然我为什么来了?”他生气地说,“不过既然承蒙你说我配不上你,那我就是对你一片忠心,也没什么大不了了。要说不配,也应该我自己来说,出自你口中就不够开恩了。不过我这个人,生来就倒霉,脾气火暴,一辈子都得受罪,对女人要逆来顺受。我从工程师落魄到店小二,都是因为这。至于还有什么低级行当等着我,我还拭目以待呢。”他仍旧神色忧郁地看着游苔莎。

游苔莎抓住时机,把围巾往后一甩,让火光充分照到脸和脖子上,微笑着问:“你在外面游历这几年,见过比这更好的吗?”

游苔莎那个人,没有把握是不会摆出这种姿态的。他静静地回答说:“没有。”

“就是托马辛的肩膀上也没有吗?”

“托马辛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可爱姑娘。”

“那与此无关,”游苔莎一下就冲动起来,喊着说,“要把她放开;现在要考虑的,只有你我两个人。”接着她把对方看了老半天,才恢复了原先那外冷内热的态度,“是不是我得继续跟你示弱表白呢?本来这是女孩子应该隐瞒的嘛。我现在可以承认:直到两小时前,我还认为你把我抛弃了呢;我心里让那可怕的念头搞得那么郁闷,简直难以言表。”

“对不起,让你那样痛苦。”

“不过我这种郁闷,也许不全是为的你,”游苔莎自矜地添了一句说,“心情郁闷,本是我的天性。我想我生来就这样的。”

“疑心病症。”

“再不然,就是因为搬到这片荒原上。住在蓓蕾嘴的时候,我倒也很快活。那个好时光啊,蓓蕾嘴的日子好哇!不过从此以后,埃格敦也要亮堂起来了。”

“但愿如此,”怀尔狄夫闷闷不乐地说,“亲爱的旧欢,你知道旧情复萌对我有什么后果吧?又要跟从前一样,到雨冢上跟你相会了。”

“你当然要那样。”

“然而我可要声明,今晚到你这之前,本打算这次说再见以后,就永不见面了。”

“说这个,我才不感谢你呢。”她说着别过身体,无名火像地热一般扩散到全身,“想去雨冢的话请便,但你休想看到我;你尽可以呼唤,但我不会听[187];你尽可以诱惑我,但我再也不会对你一心一意了。”

“你从前也说过这话的,亲爱的;不过像你那种性格,要说话算话,恐怕不容易吧。像我这种性格,想要那样,也办不到。”

“这就是我费尽心机得到的快乐了,”她辛酸地低声说,“我为什么要把你叫回来呢?戴蒙,我心里有时会打怪仗的。你伤害了我,等我平静下来,就想道:‘难不成我拥抱了一片普通的云雾?’[183]你是一条变色龙,现在你的颜色变得最坏了。回家吧,别让我恨你!”

怀尔狄夫只对着雨冢出神,到了从一数到二十的工夫,才显得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说:“好吧,回家就回家。你还打算和我见面吗?”

“除非你向我承认,你是因为更爱我,才没举行婚礼。”

“我想这种策略不怎么样的吧,”怀尔狄夫微笑着说,“你自己的能耐究竟有多大,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你要告诉我!”

“你心知肚明。”

“她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我不想对你谈她的事。我还没和她结婚,你召唤我,我奉命而来。这还不够吗?”

“我只是无聊,才点了这篝火。就像隐多珥的女巫招引撒母耳[179]那样,我想把你引来,对你炫耀能耐,心里想这样挺刺激的。下决心把你引来,你果然来了!这已经证明我很有能耐了。来是一英里半,回家又是一英里半——为我走三英里地的黑道儿。这难道还没证明我有能耐吗?”

怀尔狄夫朝她直摇头:“我太了解你了,我的游苔莎,太了解你了。你的口气,我无所不知;你那滚烫的胸怀,要了命也玩不出这样冷酷的把戏来。黄昏的时候就看见一个女人,在雨冢上朝我的房子观察。我想是我先把你引出来,然后才是你把我引出来的吧。”

怀尔狄夫此刻显然是旧情复燃了;只见他凑过去,脸好像要去贴游苔莎的脸颊。

“不要,”游苔莎说,倔犟地往渐熄的篝火对面跑,“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么吻吻你的手行吗?”

“不可以。”

“那么拉拉你的手吧?”

“也不行。”

“那么一概免了,我向你道晚安吧。再见,再见。”

游苔莎并没回答;怀尔狄夫跳舞领班一样欠了一下身,像来时那样在水塘对面消失了。

游苔莎长叹了一声;这并不是少女柔弱的叹息,而像是一阵冷战,全身都撼动了。有的时候,她的理智之光瞬间照射到她的情人身上,揭示了情人的缺陷,她就要打这样的冷战。但它稍纵即逝,她又照样爱下去。她明知对方只是跟她闹着玩,然而她照样爱下去。她把没有烧光的柴火拨散,立刻进了屋,没有点灯就到了卧室。在表示她摸黑脱衣的窸窣声中,不时传来沉重的喘息;十分钟以后,她进入了梦乡,同样的战颤偶尔还撼动了她的全身。

7 夜的女王

游苔莎·维尔本是做天神的料;稍稍打点一下,就能在奥林匹斯山[175]上混得很好。她拥有做模范女神的那种激情和本能,也就是说,不大能做好模范的女人。若有可能把地球和人类暂时都交给她掌控,让她随心所欲地操纵纺纱杆、纺锤和剪刀[171],则世上很少会有人察觉治权的变动。我们现在有命运不公,有宠爱集于一身,屈辱不离某处,公道之外先实施宽大,永远进退两难,风云难测,旦夕祸福,即使治权易手,遭际也会一模一样。

她胳膊腿脚丰满,比较富态,面色既非红润,亦非苍白,肌肤就像浮云那样柔软。一看到她的头发,就会想象,整个寒冬积累的阴沉昏暗,都不足以形成那样的乌云笼罩。头发覆盖在她的前额上,好像夜色抹去了西方的晚霞。

她的神经贯通到这些长发的末梢,轻轻抚摩,就能缓和脾气。头发一梳,就立刻沉静起来,好像斯芬克斯[167]一样神妙莫测。在埃格敦荒原的坡崖下走过时,厚密的飘发有时会被荆豆的带刺枝条挂住几绺,枝条就成了某种发刷,而她会回身几步,故意贴着枝条再次经过。

她有非基督教徒的眼睛,富于夜的神秘。厚眼皮和长睫毛半遮着,妨碍了眼波的往复转动;她的下眼皮比英国一般妇女要厚得多。所以她能沉湎于遐想,却看不出在出神:有人认为,她不闭眼睛也能睡觉。假定世间男女的灵魂都是肉眼可见的实体,就能想象游苔莎的灵魂是火焰的颜色。她灵魂里发出的火花,进入她那漆黑的瞳孔里,也给人同样的印象。

她的嘴与其说为说话而生,不如说为颤动而生;与其说为颤动而生,不如说为接吻而生。也许有人还要补充一句,与其说为接吻而生,不如说为撇嘴而生。侧面看,其双唇抿合的曲线,几乎具有几何学的精确性,形成设计艺术上叫做表反曲线或者葱形拱的S形曲线。在阴森肃杀的埃格敦荒原上面,居然能见到这么柔和的唇形,真是奇观。一看便知,这样的嘴唇决不是从石勒苏益格[163]侵入英国的那一群撒克逊海盗遗传下来的,因为他们的嘴巴闭拢时,都像一个松饼分两片合拢一样。有人想象,这样的嘴唇曲线,多半埋在南方[159]地下,藏在遭到冷落的大理石雕塑残像上面。她的双唇曲线非常优美,虽然很厚实,但两个嘴角和铁矛尖一样轮廓分明。只有在她一下子抑郁起来的时候,嘴角的锋芒才会钝化;她年纪轻轻,就过于习惯抑郁,那本是感情的阴暗面之一。

她的风姿,让人忆及波旁蔷薇、红宝石和热带的午夜,等等;她的情绪,使人想起食落拓枣者[155]和《阿达莉》[146]里的进行曲;她的动作,就是海潮的涨落;她的声音,就是悠扬的中提琴。在幽暗的光线里,头发稍微梳理一下,她的外形就可以代表高级女神。脑后一弯新月,头上一顶旧盔,额上勒着散落的露珠作为王冠,凭这些饰物足以让她分别表现阿耳忒弥斯、雅典娜、赫拉[142],她和古典天神的相似度,不逊于许多尊贵的油画里那些栩栩如生的女神。

然而天神的威严、爱情、愤怒、热情,在下界埃格敦,未免有点浪费。她的力量有限;她自己意识到这一局限,发育就产生了偏向。埃格敦就是她的冥土[138],自从来到这儿,那种黑暗的情调,她已经吸收了不少,虽然心里永远格格不入。她的外貌和这种难以抑止的叛逆性十分调和;她的美丽有一种幽黑的光辉,那是她内心被悲伤郁结的热情的真面目。她的眉宇间透出阴曹地府式的正宗尊严,既非矫揉造作,也无拘束的痕迹,因为长年累月它已在她身上生根。

她额上束着一条黑色天鹅绒细发带,挽住那幽黑茂密的头发,参差不齐的乌云盖在额上,给那种威仪平添一种尊贵。里希特尔[134]说过:“除了一条横束额上的细带,没有东西能更好地装饰美丽的脸庞了。”街坊里的姑娘们,有的用彩带把头发束拢,还在别处佩金戴银;但是若有人劝游苔莎·维尔扎彩带,佩金戴银,她就一笑走开。

这样一个女郎为什么住在埃格敦荒原上呢?她出生于当时那个时髦的海滨胜地蓓蕾嘴。她父亲是希腊科菲欧特人,一个很好的乐师,在驻扎蓓蕾嘴的一个团里当军乐队指挥。当时他未来的妻子跟着父亲,一位出身高贵的老舰长,是来蓓蕾嘴旅行的。夫妻俩的相遇、结合,很难说令老人称心,乐队指挥钱袋空空如也,职业也微不足道。不过,这位乐师却尽力而为,不但改姓太太的姓,在英国定居,而且对孩子的教育很费神,费用则由外公出。作为城里的主要乐师,日子倒也过得红火;不过她母亲一死,他就潦倒起来,还酗酒,最后也死了。姑娘就由外公照看。老舰长遇险失事,断了三根肋骨,从此就搬到埃格敦这个通气的山岗住下。老人喜欢上这个地方有两条理由:那所房子几乎不花钱就能得手,房门前能眺望到天边一片蓝色,夹在群山间,相传那就是英吉利海峡。游苔莎对于这一变动耿耿于怀,觉得跟流放一样,不过她不得不在那儿住。

于是,游苔莎的脑子里,新旧观念并存不悖,真是蒹葭倚玉树。她的透视视野里并没有中景,海滨广场上,阳光暖人的午后,军乐队、军官,围着打转的风流少年,种种浪漫回忆,和四周的茫茫荒原一比,就是辉煌的金字,刻在黑黑的招牌上面。在她身上,可以找到闪闪发光的海滨胜地和庄严肃穆的荒原随机撮合而产生的种种离奇效应。如今她看不到日常人生,就更加回味以往见过的东西。

她那种尊贵的仪态来自何方呢?父亲是费阿刻斯[130]岛人,尊贵从阿尔喀诺俄斯[126]家族辗转一脉相传?——或者外公有一位贵族表兄,尊贵来自菲查伦和德·维尔家族[122]?也许那只是天赋——自然法则的巧合。比如说,她离群索居,近年来就杜绝了沾染上不尊贵陋俗的机会。在荒原上与世隔绝,使得粗俗行为近乎不可能。让她庸俗化,还不如去让荒原马、蝙蝠、蛇虫百脚庸俗化容易呢。蓓蕾嘴那边的狭隘生活,倒很可能会使她卑贱不堪的。

没有王国掌管,没有臣民拥戴,却要母仪天下,看上去像女王,唯有做出领土尽失、子民离散的样子来;游苔莎就做得很成功。她虽然住的是老舰长的村舍,却能使人联想到她身居从未见过的庄园。也许是因为她常常游荡的地方,那些开阔的山冈,其规模超过了任何庄园。她的心情,正和周围那些地方的夏景一样,她身体力行了“群居的孤独”[118]这句话——表面上无所事事、空漠寂静,实际上却忙碌而充实。

把情人搞得为爱而痴狂——这就是她的最大愿望。对于她,爱情就是排遣岁月里那种揪心孤寂的唯一兴奋剂。她所渴求的,仿佛不是任何具体情人,而是叫做痴情的抽象观念。

有时,她会面带责备的样子;不过她发作的对象,与其说是普通人,不如说是想象中的某家伙,主要是命运;她隐约悟到,由于命运的作弄,爱情才只能降临滑翔的青春身上——她所得到的那点爱情才要与沙漏中的沙子同步流逝。想着想着,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刻毒意识,容易酝酿出惊世骇俗的草率行动,她准备尽可能因地制宜,攫取一年一月,一时一刻的激情。现在她没有爱情,虽歌唱,却不欢乐;虽拥有,却不得享受;虽风光照人,却不觉得意。孤独加深了她的欲望。在埃格敦荒原上,哪怕最最冷淡小气的亲吻,都标出荒年的高价;能够和她相配的嘴唇,到哪儿找去呢?

她和大多数的女人想法不同,觉得爱情的忠贞方面,为忠心而忠心没意思,倒是爱得难以自拔而忠心才有意思。爱情如炎炎烈火顷刻消灭,也胜过荧荧灯火延续多年。这一点,多数女人亲身经历后才知道,她却全凭先见之明;她已经神游了爱情的国度,点数了它的城楼,察看了它的殿宇;最后得出结论,爱情不过是苦涩的喜悦。然而,她渴望爱情,像在沙漠里的人,对于咸水也感激不尽。

她常常反复祷告,倒没有一定的时刻,而像那自然的信徒一样,什么时候想祷告就祷告。她的祷告内容总是发自内心,老是说:“啊!快把我的心灵从这可怕的抑郁和孤独中拯救出来吧,快快让伟大的爱情从天而降吧,否则我必死无疑了。”

她的最高英雄,是征服者威廉[114]、斯特拉福德伯爵[110]和拿破仑,她读书时学校课本《女子历史》中提到过这些人物。要是她做了母亲,会给儿子们取名叫扫罗或西西拉,而不是叫雅各或大卫[101],后两个人她不喜欢。她在学校里读到以色列和腓力斯人打仗,有好几次帮后者;并且纳闷,彼拉多[97]坦率公正,但是不是也英俊呢。故此,她这个姑娘思想颇激进;而且,考虑到她净跟思想落伍的人相处,她非常有独创性。她那种不服从社会成规的本能,就是这种思想的根源。对于假日,她的态度就像一匹马,自己被放出来吃草,却喜欢看同类在马路上拉车。别人劳作她得闲的时候,她才珍视自己的休息。因此,她恨礼拜天,那天大家都休息;她常常说,礼拜天早晚要断送了她。荒原人处于过礼拜的状态时,大家手插口袋,脚穿擦亮的靴子,连靴带都不系(过礼拜天的特别标记),在他们本周铲的泥炭和砍的柴堆中间闲逛,还挑剔地拿脚去踢那些东西,好像它们用途不明似的:看到这一切,她的心情便沉重得可怕。为了减轻讨厌礼拜天的腻烦,她就一面嘴里哼着乡下人礼拜六晚上唱的谣曲,一面翻箱倒柜地整理外公放旧地图和破烂的柜子。但是礼拜六晚上,她倒常常唱赞美诗;《圣经》也老是在平日念,这样就没有敷衍塞责的压迫感了。

像她这种人生观,一定程度上是所处环境对她天性产生的自然结果。身居荒原却不研究荒原的意义,就仿佛嫁给外国人却不学外语。荒原微妙的美,游苔莎并未领略,所能抓到的,仅仅是荒原的缥缈云雾。荒原的环境,能让知足的女人赋诗,能让受罪的女人虔心礼拜,能叫虔诚的女人写圣歌,甚至能叫轻佻的女人沉思,现在却叫桀骜不驯的女人忧郁不合群。

游苔莎对于辉煌莫名的婚姻,早已不复憧憬了,但她虽然感情奔放,却又不肯降格凑合,所以我们发现她处于离奇的孤立状态。放下了天神那种为所欲为的自尊自大,又没有获得平常人尽力而为的热情,这就表现出高贵豪迈的脾气,在抽象的道理上,本来倒无可厚非,因为这是一种心境,失恋不失意嘛。不过,这尽管在哲理上说得通,对于家国社会却易构成危险。在这个世界里,有作为就是成家,家国社会就是由心和手所构成的婚姻家庭联合体,故这样的心境里险象环生。

于是,我们就看到这位游苔莎——有时她也并非不可爱——正抵达那个豁然开朗的阶段,她觉得天地间没有什么值得一做,既缺乏更好的对象,便将就着把怀尔狄夫理想化,以充实她闲暇无事的生活。怀尔狄夫所以能登堂入室,这是唯一的原因:她本人也不是不知道。有的时候,她的自尊心会抗拒对他的激情,甚至还渴望解套。但是要驱他出门,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一个更强的人现身。

除此而外,她情绪低落,烦闷而苦恼,所以老拿着外公的望远镜和外婆的沙漏,在荒原上漫步,消愁解闷;拿沙漏是因为她看着光阴渐渐过去的物象,从中攫取一种奇怪的乐趣。她不常用计谋,但一旦用起计谋来,她的策划颇像大将统筹全局的战略,而不是所谓妇道人家的小聪明。不过,她不肯直言不讳的时候,也会说像特尔斐[93]神谕那类模棱两可的话。在天堂里,她大概位居埃洛伊兹[89]和克娄巴特拉[86]之间。

8 无人迹处发现人

那个闷闷不乐的小孩,刚从篝火旁走开,就把那钱紧紧捏在手心里,好像这么一来可以壮胆似的,同时急忙奔跑起来。本来在埃格敦荒原这一带,让小孩独自回家实在没什么危险。这小孩回家的路,不超过八分之三英里;他父亲的村舍,加上几码以外的另一所,就是迷雾岗小村的大部分;唯一剩下的第三所,就是维尔舰长和游苔莎住的那所了,它和那两所稍许隔开,在那片本来人烟稀少的山坡上,算是静中取静了。

他一直跑到连气都喘不上来了,才放大了胆子,把脚步放慢;他用他那老头一样的嗓子唱着小曲,唱的是小水手和小美人,还有金闪闪的宝藏。刚唱到一半,小孩就停住了,前面山下的低坑里射出一道亮光,照出飞扬的尘土,还传来咬啮的声音。

只有不同寻常的场景和声音,才能吓唬住这小孩。荒原那种憔悴的风声,并不能吓着他,习惯了嘛。山路上时时出现的棘丛,就不那么叫他悠然自得了,树丛呼啸声阴沉沉的,加上天黑以后,老现出使人毛骨悚然的黑影,像跳跃的疯子,躺卧的巨人,丑陋的瘸子。那天晚上,亮光并不少见,但是所有的亮光,都和这个不一样。男孩转身回去,而不是走过那亮光,心里想要去求游苔莎小姐,打发仆人送他回家;这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出于谨慎。

小孩重新爬上山谷高处,发现篝火还在土堤上燃烧,不过火势已弱。他看到,火光旁边不只是游苔莎孤寂的人影,而是一对,另一个是男的。小孩沿着土堤下面慢慢爬到近处,先确定事情的性质,再决定为了自己区区一点小事打扰游苔莎那样一位尊贵的天人,是否精明。

那孩子在土堤下面偷偷地把谈话听了几分钟之后,疑惑不解地转身,和来的时候一样,悄悄地走开了。显而易见,他通盘考虑后认为,不宜打断游苔莎和怀尔狄夫的谈话,否则她不高兴了,非让他吃不了兜着走不可。

可怜的孩子进退两难,真是处于锡拉岩礁和卡律布狄斯大漩涡之间[83]。他先退到没人能发现的地方,停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去面对低坑现象;两害相权取其轻嘛。他喘了一口粗气,原路折返,哪里来哪里去。

亮光已经不见了,飞扬的尘土也无影无踪——他希望永远不出现才好。他毅然决然,勇往直前,也并没有什么叫他惊恐的;等他走到离沙坑只有几码远的时候,却听见前面有轻微的声音,才站住了。不过这是片刻间的事情,那声音听出来了,是两匹马在那儿吃草,不停地咬嚼着。

“两匹荒原马跑到这儿来啦,”他大声说,“我从来不知道野马还会跑得这么远。”

两匹马正好挡在去路上,但孩子并不怎么理会,他从小就围着马匹玩耍,和马蹄背部的毛厮磨着长大的。不过,他靠近时,发现小东西并没跑开,且马匹都拖着防止走失的坠子,才多少觉得有点奇怪;这说明马儿已经驯服了。他现在能看见沙坑的内部了,位于山的侧面,所以入口是平坦的。沙坑最里面的角落有一辆方形的大车,背朝着他。大车里面射出一道亮光,把一个活动的人影,映在沙坑尽头那正对车门的砂石立面之上。

小孩以为那是吉卜赛人的车子;他对这种流浪者的恐惧程度不高,够不上心惊肉跳,最多是心痒难耐。他自己以及家里人,要不是有几寸厚的土墙围着,和吉卜赛人也没有什么两样。他与砂砾坑保持距离,顺着坑边爬上了山坡,走到坡顶,转到车门那边往车里看,那影子究竟是谁。

那情景令他吓了一大跳。原来车子里面有一个小火炉,旁边坐着一个人,从头到脚红彤彤的——他正是托马辛的朋友。他正在补袜子,袜子也和他全身一样红。他补袜子的时候嘴里含着烟袋,也是红烟杆、红烟斗。

此刻,只听外面黑地里吃草的荒原马,有一匹正哗哗地要把脚上的绊子甩掉。红土贩被惊动,就放下袜子,把挂在身旁的马灯点起来,从车里走出来。他要把蜡烛剔亮,便把马灯举到面前,蜡烛光直射到眼白和白牙上,叫红脸一衬托,在小鬼看来,真得算是一副吓人的怪样。孩子已经知道自己闯入什么人的老窝了,心里十分慌乱。据说在埃格敦走动的怪人,还有比吉卜赛人更难看的,红土贩就是一种。

“要是他只是吉卜赛人就好了!”小孩小声说。

那时候,红土贩已经从马匹那边返回。小孩怕被看见,就紧张地哆嗦起来,反而暴露了自己。原来沙坑顶部,有一层石南和泥炭像席子一样悬在上面,掩盖了坑边。那孩子已经踩到外面去了,石南丛一下子塌下去,他也滚下了灰白沙石壁,落到那人的脚下。

红土贩把马灯门打开,朝倒在地上的小孩身上照去。

“你是谁?”他问。

“强尼·农色奇,先生!”

“在那上面干什么?”

“说不上来。”

“想必是看我的吧?”

“是,先生。”

“为什么要看我?”

“因为我从维尔小姐的篝火那儿来,回家路过。”

“摔坏了没有?”

“没有。”

“啊呀,摔坏了:手在流血。上我的篷车,给你包扎。”

“先让我找一找我那六便士钱吧。”

“哪儿弄来的?”

“维尔小姐给的,给她照看篝火来着。”

钱找到了,红土贩往大车走去,小孩简直大气都不敢喘,跟在后面。

那人从针线袋里拿出一块和别的东西同样红的布头,撕下一条来,给那小孩裹伤口。

“我的眼睛起了雾——在这坐一会儿好吗,先生?”小孩问。

“当然好了,可怜的孩子,够摔得头晕眼花的了。坐在那个包袱上好了。”

包扎完了以后,小孩说:“先生,我想该回家去了。”

“你有点儿怕我。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小孩带着疑惧,把血红的身躯打量了一番,才说:“知道。”

“哦,干什么的?”

“那个红土贩!”他颤抖着说。

“不错,我正是红土贩。不过卖红土的不止一个。你们小孩儿,总以为杜鹃只有一只,狐狸只有一只,巨人只有一个,魔鬼只有一个,卖红土的也只有一个,是不是?其实多得很哪。”

“真的吗?先生,你不会把我装进袋子里拐走吧?据说,那个卖红土的有时会拐小孩的。”

“胡说八道。红土贩就卖红土。没看见车厢里那些口袋吗?那里面不装小孩——只有红土材料。”

“你生出来就是卖红土的吗?”

“不是,长大了才干的。我要是不干这行当,也能和你一样白——我是说,过些日子,我还能变白——也许得过半年:起先不会白的,红色都长到皮肤里去了,洗不掉的。好,你不会再怕卖红土的了吧?”

“不会了,永远不了。威利·奥查德说,他前几天在这看见了一个红鬼——红鬼也许就是你吧?”

“我前些日子在这待过。”

“刚才看见灯光里有一些尘土,那是你弄的吗?”

“是啊,刚才我在拍打口袋。你是不是在那上面点了很好的篝火?我看见那火光了。维尔小姐花六便士钱雇你照看篝火,她怎么就那么喜欢点呢?”

“不知道。她不管我累不累,硬让我留在那儿替她添火,她自己呢,老往雨冢上跑。”

“照看了多大的工夫?”

“一直到有只青蛙跳到水塘里去。”

红土贩忽然停止了闲聊的口气,郑重地问:“青蛙跳水?这个季节没有青蛙往水塘里跳的。”

“跳的,我就听见咕咚一声啦。”

“真的吗?”

“真的。她先告诉我说能听见,果然就听见了。别人都说她聪明、深沉,也许是她用魔法把青蛙唤来的吧。”

“后来呢?”

“后来我就到这儿来啦,因为心里害怕,又回去啦;可是一看有一位绅士在,我就不愿意过去和她说话,所以就又回来啦。”

“一位绅士——啊!哥们,她都对那个人说什么来着?”

“告诉他,他没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她想一定是因为他还是最爱他的旧情人;还有这一类的话。”

“那绅士对她说什么来着,好孩子?”

“他只说他最爱她,说他要天天晚上再到雨冢下和她见面。”

“哈哈!”红土贩喊了一声,同时往车厢上一拍,车篷布都拍得震动起来,“这就是奥秘!”

那小孩从凳子上一下跳开了。

“哥们,别害怕,”红土贩忽然温和起来说,“我忘了你在这儿了。这不过是卖红土的一种怪样子,忽然一阵愤怒,不会伤人的。然后,小姐又说什么来着?”

“不记得了。红土师傅,请问我可以回家去了吧?”

“啊,当然可以。我送送你好啦。”

他把孩子带出了沙坑,送到往他家里去的小路上。小小的人影在夜色里消失后,红土贩又回到车里,重新在火炉旁坐下,仍去补他的袜子。

9 爱情让精明汉用计

老派红土贩现在不常看见了。自从威塞克斯通了火车以后,当地羊倌赶绵羊赴庙会时大量使用的那种鲜明颜料,已另有来路,农民不必依靠这些红魔[80]一般的行商了。即使有一些人保留下来,从前那种特有的诗意生活也渐渐不复存在了:当初做这种营生的,都定期到挖红土的土坑运原料,除非天寒地冻,他们成年累月在野外露营,在成百上千的农场游历,生活虽然漂泊不定,却能随时随地掏出鼓鼓的腰包而确保体面。

红土无论落到什么东西上面,都要撒播那鲜明的颜色;无论是谁,只要接触半个钟头,就一定要像该隐[77]似的,身上烙上明白醒目的记号。小孩子初见红土贩,就是毕生难忘的大事变。在幼小的心灵里,这样一个浑身血红的人物,就是他们从想象力启动那一天起所做的一切噩梦的升华。祖祖辈辈,威塞克斯的母亲们用来吓唬小孩的套话,就是“红土贩捉你来了!”本世纪初,他一度被拿破仑取而代之,但时过境迁,拿破仑这个人物陈腐失效以后,从前那句老话又恢复了原先的突出地位。不过现在,红土贩也追随拿破仑沦入了过气鬼怪的国度,已有了近代的发明取而代之。

红土贩的生活和吉卜赛人一样,却都看不起吉卜赛人。他们的生意和编筐编席的手艺人差不多一样兴隆,但和那些人却没有来往。他们的出身、教养比牛羊贩子要好,但牛羊贩子在路上和他们频频相逢的时候,却只对他们点头致意。他们的货物比货郎沿街叫卖的东西值钱,但是货郎却不以为然,看见他们的大车目不斜视地走过。他们的颜色看上去非常不自然,旋转木马的老板和展览蜡像的人,相比之下倒成了绅士;但他们却认为这种人身份低下,不肯接近。红土贩不断地出现在路上各色行人之中,却和那些人不搭界。那种营生本来就可能孤立他们,而人们看到的他们,也往往处于隔绝状态。

人们有时候说,红土贩都是罪犯,自己行为不端,却让别人顶了罪去受苦:虽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却逃不过良心的谴责,所以从事这种营生,终身忏悔。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要选择它呢?在本个案中,这个问题倒切中了要害。当天下午走进埃格敦荒原的红土贩,就是大材小用而形成怪样基底的一例,本来干此行,丑陋的根基也能顶用的。这位红土贩唯一令人生畏的地方在于全身赤色。要是洗脱去那一点,他就是乡下男人里面一个常见的可爱典型。目光敏锐的人倒会觉得,一定是他对原来的身份不感兴趣,所以才把它放弃了(部分属实)。并且看过他以后,人们一定会试作一猜,他的性格主体是脾气柔和,才思敏捷之极,却不设城府。

他补着袜子,心里有事,脸就绷得紧紧的。后来表情温和下来,那天下午他在马路上赶车时的伤感柔情又出现了。不久,他手里就停住了针,把袜子放下,站起来,从篷车角落里的钩子上取下一个皮袋来。皮袋里装有许多东西,还有一个牛皮纸包。纸包的折痕都磨损得像铰链一般,可以断定,纸包一定是小心打开又包起许多许多次了。他在车里唯一的坐具,挤牛奶用的三腿小凳上坐下,烛光下把纸包端详了一会儿,才从里面拿出一封旧信展开。信上的字本来写在白纸上,由于处境特殊却染上了淡红色,黑色的笔画就好比冬天树篱的枝桠,衬托在红彤彤的夕阳里。信的日期是两年以前,落款是“托马辛·约布赖特”。信上写道——

亲爱的迪格利·维恩:

那天我从旁德克罗斯回家,你追上来向我提出了那个问题。我听了惊惶失措,恐怕当时没能让你确切了解我的意思。当然,我阿姨要是没来接我,我当场就可以把话说清楚的,但当时没有机会谈嘛。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忐忑不安,虽然你知道我不想惹你难过,但恐怕非惹你难过不可了,现在要把那时好像说过的话收回去了。迪格利,我不能嫁你,不能让你拿我当心上人看待。实在不行啊,迪格利。希望你听了之后不要介怀,心里不要痛苦。想到你会难过,我很悲伤,因为我很喜欢你;在我心里,除了表兄克林以外,就是你了。我们不能结婚的原因很多,一封短信难以说完。你跟着我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想到你会向我提那件事,因为我向来不把你当作情人。你不能因为你说话时我笑而骂我;你以为我笑你傻,那就错了。我是因为那个想法太奇怪才笑的,并不是笑你。我不让你向我求爱,个人的主要理由是,我心里并没有感觉,那种答应和你好,打算做你的太太的女人应有的感觉。并不是像你想到的那样,我另有意中人;因为我并没鼓励过任何人来追,而且一辈子都没鼓励过人。还有一层原因,就是我阿姨。就算我愿意嫁你,她也不会同意的。她固然很喜欢你,但她却要我看得比小牛奶场主高一点,嫁一个专业人员。希望你不要因为我秉笔直书,心里就存了芥蒂;不过我觉得你会设法再和我见面的,咱们两个还是不见面的好。我将永远把你看作是好人,关心你的幸福。我让简·奥查德的小女仆把这封信带给你。

你的忠实朋友,托马辛·约布赖特

牛奶场主维恩先生收

这封信是多年前一个秋天的早上送来的,红土贩再没和托马辛见过面,直到今天。期间,他改变身份,干起了卖红土营生,比原来离她越发远了;不过他的实际境遇仍很宽裕。其实,考虑到他的支出只占收入的四分之一,他算是富翁了。

求婚遭拒,就和无窝可归的蜜蜂一样,自然要去游荡了;维恩玩世不恭之余所从事的生意,在许多方面都是投其所好。但是漂泊间旧情难忘,他常来埃格敦方向,只是始终没冒昧造访吸引他到那里的她。能待在托马辛住的荒原上,靠近她,而不被她看见,在他看来,就是他剩下的唯一带来快乐的小母羊[74]了。

接着是那天发生的事。红土贩仍一往情深,没想到紧要关头碰巧能帮上她的忙,便兴奋不已,他随之立下誓愿,要为她的事情主动效劳,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敬而远之,独自叹息。事到如今,他对怀尔狄夫是否用心老实,是不可能不生疑窦的。不过,托马辛的希望显然集中在怀尔狄夫身上,维恩也就把自己的遗憾放下,决定帮助托马辛,让她以自己选定的方式幸福美满。这一种方式当然是天底下最痛苦的了,令他感到很尴尬;但是红土贩的爱是无私奉献的爱。

他维护托马辛的利益而采取的第一个主动措施,是在第二天晚上约莫七点钟的时候,行动根据的是从那悲伤小孩得到的消息。听说游苔莎和怀尔狄夫在秘密相会,他就立刻断定,怀尔狄夫对于婚事粗心大意,她是某种缘由。他并没想到,游苔莎向情人示爱的信号,本是被弃的美人听见外公带回的情报后产生的柔情效应。他本能地把游苔莎看成是破坏托马辛幸福的主谋,却没想到,她本是旧情复燃性质的障碍。

白天里,他心急火燎地打听托马辛的病情,但没有去做不速之客,尤其是在现在这种难熬的时候。他主要在忙着搬家,车马和货物全都移到了原落脚点的东面;在那块荒原地,他精心选择了一个遮风挡雨的地点,看他的意思,好像这次要在那里长久驻扎。接着,他步行照原路返回一段,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便往左转,来到离雨冢不到二十码的一个土坑边上,站在冬青树丛后面。

他本打算在那儿看约会的,却一无所获。那天晚上,除了他自己,并没人走近那地方。

红土贩白费了气力,却并不气馁。他设身处地,体会坦塔罗斯[71]的遭遇,仿佛觉得,一定数量的失望是心愿实现的天然序曲,没有序曲,反而要引起警觉了。

第二天晚上,他又在老时间老地点出现,但期待中的幽会者游苔莎和怀尔狄夫并未出现。

后来,他接连四个晚上又照样去等,都没成功。但又是一个晚上,离他们前次相会刚好隔一个礼拜,他却看见一个女子模样的人,在山脊上飘然前行,同时一个青年的影子从山谷里走上山来。两人在围绕雨冢的小壕沟里见了面,壕沟是古代不列颠人掘土造墓时挖的。

红土贩怀疑,这下又要对托马辛不利了,不免急火攻心,便忽地心生一计。他迅速出了树丛,匍匐前进,尽量爬得靠近些,但在可以不被发觉的地方,却发现由于横向风的原故,那对幽会情人说的话听不见。

荒原上,许多地方都摊满了大块的泥炭,他的身旁,泥炭有的侧立,有的翻转躺着,待费尔韦在入冬以前运走。红土贩趴到地上,拖过两块泥炭,一块盖住头部和肩膀,一块盖住背脊和两腿。这样就是大白天,也很难被看见;泥炭的石南一面朝上,贴在身上,看着和长在地上一样。于是,他又向前爬,背上的泥炭也跟着爬。天色已是黄昏,就是没有东西遮盖,大概也不会被发现,现在加上掩护,更像钻地道一般。就这样,他爬到了离他们两个很近的地方。

“要跟我商量这件事?”游苔莎圆润的声音急匆匆的,传到他的耳朵里,“跟我商量?说这样的话就是侮辱我呀,我再也受不了了!”说到这里,她哭了起来,“我已经爱上了你,并且也已经表白爱你,可心里后悔啊;你居然还能跑到我这儿,冷冰冰地说,要跟我商量娶托马辛是不是更好一些。是更好——当然更好。娶她就是了:她的社会地位比我更接近你!”

“好啦,好啦,那很好,”怀尔狄夫不容分说,“不过我们要面对现实。事情弄到这步田地,不管怎么怪我都行,反正托马辛现在的处境,比你要糟得多。我不过直言相告,我是进退两难啊。”

“你不该对我说的!你肯定清楚,这样做只会折磨我嘛?戴蒙,你的所作所为可不好,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呢。凭我这样曾经心高万丈的小姐,看上你是多么大的善意,你却不珍惜这种礼遇。不过,这都是托马辛的错,是她把你抢走的,所以现在吃苦是活该。她现时在哪儿待着?我可不在乎的,连我自己待在什么地方还都不在乎呢。啊,要是我死了,那她该多么开心!我问你,她在什么地方?”

“托马辛在她阿姨家,躲在卧室里,谁也不见。”怀尔狄夫不动声色地说。

“就是现在,我觉得你也并不怎么关心她,”游苔莎忽然快乐起来说,“不然的话,你谈起她来就不会这样冷淡了。你对她谈起我来,也这样冷淡吗?啊,我想是吧!你当初为什么把我甩了?我想我是永远也不会饶恕你的,只有一种情况才例外:每次把我甩了以后,你就回心转意,觉得对不起我。”

“我从来也没想把你甩了啊。”

“那样我也并不感激你。一切顺顺利利的,我反而讨厌。其实,我倒喜欢你时不时把我甩开一下。情人太老实,爱情就成了最沉闷的东西了。哎哟,话说出来难听,不过这是真话!”她纵情一笑,“一想到那种爱情,我马上就觉得没情绪。不要净给我温顺的爱情,否则就请走开好啦!”

“但愿托马辛不是一个极好的小妇人。那样,我就可以对你忠心耿耿,不至于伤害好人了,”怀尔狄夫说,“不管怎么说,我是罪人,我连你们两位的小指头都配不上。”

“不过,你千万不要出于正义感而为她牺牲自己,”游苔莎急忙回答说,“如果你并不爱她,那就不要再理她,长远看这样最仁慈。那永远是最佳办法。嘿,我这样说话未免有失女人的身份。你离开我以后,我老在为对你说了不该说的话,生自己的气。”

怀尔狄夫并没回答,在石南丛中间踱了一两步。无言之际,只听上风头不远处传来了一棵削去树梢的山楂树的声响,微风在那坚强的硬枝中间刮过,仿佛筛子过滤一般,听起来就像黑夜正咬着牙唱挽歌。

游苔莎不无伤感地继续说:“上次见面以后,我曾想到过一二,你也许并不是因为爱我才不跟她结婚。告诉我吧,戴蒙,我会挺住的。我跟这件事就毫无关系?”

“你非逼我说吗?”

“是的,我一定要弄个明白。我觉得我对自己的能耐过于自信了。”

“好吧,直接的原因是许可证不能在那地方用,没等到我去调换,她就跑了。直到那时,你跟这件事并无瓜葛。后来,她阿姨对我说话的口气,我根本不喜欢。”

“对啦,对啦,我无关紧要——无关紧要啊。你不过跟我玩玩而已。天哪,我游苔莎·维尔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把你看得这样高!”

“没有的话,不必这样冲动嘛。……游苔莎,记得夏天里,天凉快下去以后,咱俩在这灌木丛中徜徉,山影把咱们隐蔽在山坳里,简直隐身不见了!”

游苔莎仍闷闷不语,待了一会儿才说:“记得,那时还因为你居然敢仰望我而取笑你哪!但是后来,你让我为此而大受其罪。”

“不错,你对我够凶的了,后来我觉得我找到了比你更漂亮的。游苔莎,找到这样的人,真是福气。”

“你现在还以为你找到了更漂亮的人吗?”

“有时候是那样,有时候又不是。天平秤盘不偏不倚,只要一根羽毛,就可以倾斜。”

“不过,你对我跟你见面不见面,到底在乎不在乎?”游苔莎慢慢地问。

“多少也在乎一点,不至于坐立不安,”男青年懒洋洋地说,“不在乎,一切都过去了。原以为只有一朵花,现在却找到了两朵。也许还有三朵、四朵,无数朵,都跟第一朵一样好。……我的命运真怪。谁想得到,这一切会让我碰上呢。”

游苔莎按捺住火气,是爱火是怒火都有可能,她单刀直入:“你现在还爱不爱我?”

“谁能说得清?”

“告诉我,我一定要弄清楚的!”

“也爱,也不爱,”他调皮地说,“也就是说,我要看时令和季节的。你一下子太高,一下子太懒,一下子太忧郁,一下子又太深沉,一下子我不知道怎么样——只知道,你已经不像从前那样是我世上的唯一了,亲爱的。不过你是可爱的小姐,值得结识,和你相会还很不错,我敢说还是一样地甜美——差不多一样。”

游苔莎不言语,她背对他,然后收起威力说:“我要散一散步,就走这边。”

“哦,不跟着你,就更无聊啊。”

“尽管你喜怒无常,变化多端,你也知道不得不跟着的,”她挑衅地答道,“不管你怎么说,不管你怎么努力,尽可能把我甩开——反正你永远忘不了我。你要爱我一辈子的。你会急着娶我的!”

“不错,是会那样!”怀尔狄夫说,“游苔莎,我时不时有一些怪念头,现在又来啦。你依然很恨这荒原,这我知道。”

“是的,”游苔莎声音低沉地说,“这是我背的十字架,我的耻辱,总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

“我也痛恨荒原,”怀尔狄夫说,“你听四周刮的风有多凄凉!”

游苔莎并没有回答。那风声确实是庄严悲凉,无孔不入。混响的音调如泣如诉,作用于他们的感官,附近一带的景物,也就可以用耳朵看到。昏暗的景物还之以音画:长石南的地带从哪里起,到哪里止;荆豆棘在哪个地方长得又高又壮,哪儿新近割过;杉树丛长在哪一方向;长冬青的坑谷离开多远,都可以听出来。所有这些不同的特征,都各有各的声音和腔调,正如各有各的形状和颜色一样。

“上帝呀,太孤寂了!”怀尔狄夫接着说,“山谷和云雾风景如画,对于咱们这样眼里一无所有的人算得了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呆在这儿?一块去美国吗?我在威斯康辛州有亲戚。”

“这得考虑考虑。”

“人要不是小鸟,也不是风景画家,在这儿好像无法过得好。怎么样?”

“给我点时间,”她拉着他的手温柔地说,“美国太远了。你和我一块走一走好吗?”

她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古冢的基座,怀尔狄夫跟在后面,红土贩就再也听不见了。

他把泥炭掀到一旁,站起身来。夜空衬托出游苔莎和怀尔狄夫的黑影,慢慢降下去,消失了。他俩好像是蛞蝓般懒散的荒原的一对触角,从头上伸出来,现在又缩了回去。

红土贩尽管年方二十四岁,身材苗条,从这个山谷翻到车马所在的山谷时,步履却并不轻快。他心烦意乱,痛苦不堪。一路上,嘴边吹过的微风,都捎带着他扬言报复的腔调。

他进了篷车,里面生着火。他连蜡烛都没点,一下就坐在那三脚凳上,掂量着刚才所见所闻的种种,那可涉及他仍旧爱慕的人哪。他发出一种声音,既非叹息,又非啜泣,却比叹息啜泣更显出心烦意乱的情绪。

“我的托马辛啊,”他心事重重地低声说,“这可怎么办?对,我去见一见那个游苔莎。”

10 竭力劝说

第二天一早,红土贩就从布满黑刺莓荆棘的山窝、他临时的寓所里走了出来,上了迷雾岗的山坡;太阳的高度无论从荒原上哪一地方看,和雨冢相比显然还太低;而地势较低的地方丘陵绵延,活像一个群岛,在云雾缭绕而成的爱琴海里冒出来。

那草木丛生的群山上,看起来荒凉僻静,但即使现在这种冬天的早晨,也有几双犀利的眼睛圆睁着,有人走过的时候,马上盯上去。这里有路过的禽鸟潜行,要是在别的地方会成为奇观。此处是一只鸨鸟的窝,不多年以前,埃格敦一度可以看到二十五只一窝的。怀尔狄夫住所附近的那个山谷,有白头鹞出没。这座小山本来有一只米色走鸻常来光顾;这种鸟儿非常稀少,就是全英国,目击过的也不到一打。但有一个野蛮人,却夜以继日地算计这只逃出非洲的鸟儿,最后把它打死了事;不过此后,米色走鸻就认为,埃格敦不再适宜进来了。

要是有旅行者一路上观察维恩所见的任何候鸟,就会觉得自己在跟人类未知的异域进行着直接的交流。维恩面前就有一只绿头鸭——刚从朔风的故乡来到。这飞禽携带了有关北方的大量知识,冰川灾变、暴风雪的故事、极光流彩、天顶的北极星、脚下的富兰克林[63]——它的这类老生常谈实在是了不起。但此鸟注视红土贩时却像哲人似的,仿佛在想,现实的片刻良辰美景,抵得上十年往事的回忆。

维恩经过这些野鸟,朝着那位独孤美人的家走去,她和野鸟们在山上做伴,却鄙薄它们。那天是礼拜天,不过在埃格敦,除了婚礼和葬礼,大家很少上教堂,所以没什么两样。他决定当机立断,求见维尔小姐——要软硬兼施地攻击她做托马辛情敌的阵地,由此格外明显地表露出,他缺乏对于女子的殷勤气度,而这是某类精明强干男人的特长——上自王侯,下至农夫,概莫能外。腓特烈大帝曾经向美丽的奥地利女大公宣战[60],拿破仑曾经拒绝美丽的普鲁士王后的条件[57],比起红土贩自行其是地驱逐游苔莎来,他们两个在漠视性别差异这一点上,也得甘拜下风了。

到维尔舰长家来拜访,对于身份低的居民始终是不大不小的事情。舰长偶尔也健谈,但是脾气难以捉摸,没有人猜得透某时某刻他会有什么举动。游苔莎矜持寡言,差不多独处。除他们自己以外,几乎没有什么人进家门了;只有一个农家女当仆人,一个小伙子在园子和马棚打工。除了约布赖特家,本地区只有他们是体面人家,虽然不富裕,却并不觉得有必要对每一个人、每一只鸟兽都保持友好,只有那些贫穷邻居,才感到有这必要。

红土贩走进园子,老头正拿着望远镜观看远景里那一抹蓝色的海,他那钮扣上的小船锚还在日光里闪闪发光。他认出来,维恩是马路上遇见的旅伴,但他没提那段情节,只是说:“啊,卖红土的——你来啦?喝杯格罗格酒[54]吧?”

维恩借口时间太早谢绝了,同时说明来意,有事要找维尔小姐。舰长从帽子打量到他的背心,从背心又打量到他的裹腿,一会儿之后,才请他进了屋。

此刻,维尔小姐谁也不见;红土贩就在厨房窗下的凳子上坐等,手垂在叉开的膝上,帽子提在手里。

“我想小姐还没起来吧?”他等了一会儿问女仆。

“还没有。没有这时候拜访小姐的!”

“那么我先出去吧,”维恩说,“要是她愿意见我,就请她传出话,我再进来。”

红土贩离开了屋子,到附近的山上逛逛。过了很长时间还没有召见的消息。他心里开始琢磨,计谋要失败了,却看见游苔莎的身影不慌不忙地朝他走来。单单接见怪人所产生的新奇感,就足以把她引出来了。

游苔莎只看了迪格利·维恩一眼,好像就察觉到他的来意怪异,同时觉得他并不如她想象中那么鄙陋;因为她靠近他时,并没有使他身体扭动不安,脚步挪移,像老实乡下人看见出众女子时那样,不知不觉露出那些小毛病来。他问游苔莎,可不可以和她说几句话,她回答说:“可以,就跟着我走走好啦。”说完就继续往前走去。

他们没走多远,悟性高的红土贩就发现,要是表现得不那么设防拒谏,会更明智,于是决定不失时机地修正错误。

“小姐,我冒昧登门,想把刮到耳朵里的关于那个人的奇怪消息告诉你。”

“啊!什么人?”

他把胳膊肘往东南方——静女酒店方向一抬。

游苔莎旋即转过身来。“你是说怀尔狄夫先生吗?”

“不错,现在有一家人因他而陷入了麻烦,我跑来告诉你,是因为我认为你有能耐解决。”

“我吗?什么麻烦?”

“这本是一个秘密。怀尔狄夫也许最后还是不肯和托马辛·约布赖特结婚。”

游苔莎听了,虽然心里怦怦地跳起来,但要演这种戏,她绰绰有余。她冷冷地说:“我不想听这个,你也不要指望我出面干预。”

“不过,小姐,一句话你肯听吧?”

“不能听。对于这桩婚事,我根本不感兴趣;就是有兴趣,也没法强迫怀尔狄夫听我的。”

“作为荒原上独一无二的淑女,我想你有办法的,”维恩旁敲侧击地说,“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没有别的女人插足,怀尔狄夫先生马上就要娶托马辛了,一切也就风平浪静了。那位女郎是他结识的某人,我认为他有时跟她在荒原上见面。他是永远也不会娶她的,不过有了她,他就连真情爱他的那女人,也永远不娶了。你看,小姐,像你这样对我们男人有巨大影响力的人,要是出面一口咬定说怀尔狄夫必须真诚善待你那位小街坊托马辛,放弃另一位,他也许就会照办,免得托马辛受苦受难了。”

“哟,我的天!”游苔莎大笑起来说。这一笑就把嘴张开了,日光射进嘴里,好像射进郁金香花一般,映得红彤彤的。“红土贩,你把我对男人的影响力实在高估了。要是我真像你想的那样,那我立马就用我的力量,替善待我的任何人谋幸福——不过据我所知,托马辛并没有特别善待过我啊。”

“会不会你不知道真情呢——托马辛向来对你赞不绝口的?”

“我一无所知。我们住得虽然只隔两英里路,我可一辈子没踏过她阿姨家门槛。”

游苔莎一言一行里透出傲慢来,红土贩意识到,至此他是毫无进展。他不觉暗中叹气,觉得有必要把第二个论据亮出来。

“好啦,我们不谈这个,维尔小姐,我保证,你有力量替另外一位女人谋很大的幸福。”

她摇了摇头。

“你的美貌,对于怀尔狄夫就是法律,对于一切看见你的男人,也是法律。他们都说:‘那里来了这么一位标致小姐——她是谁?多漂亮!’比托马辛都漂亮。”红土贩一面嘴里这样坚称,一面自责,“上帝饶恕说谎的坏蛋!”她固然比托马辛漂亮,但红土贩很不以为然。游苔莎具有某种朦胧美,而维恩的眼睛又没有历练。她现在这样穿着冬装,外貌就好比虎甲虫在昏暗的场合观察,是极素净的中性色彩,但是在充足的照明之下,却能放出耀眼的万紫千红。

游苔莎忍不住要回答他,但心里知道,回答不免要损害自己的尊严。她说:“比托马辛可爱的女人多着呢,所以此话没什么意义。”

红土贩忍住了隐痛,接着说:“他这个人尽注意女人的外表,只要你有心,就可以随意摆布他,像搓柳条一样。”

“老在一起的人都做不到,像我这样住在高处,离他老远的,当然不能把他怎么样了。”

红土贩转身直面游苔莎说:“维尔小姐!”

“你为什么这样说话——难道你怀疑我吗?”游苔莎有气无力地说,呼吸急促起来,“想不到,你会用这口气来跟我说话!”她又故作傲慢的笑容说,“你心里想什么来着,才这样说话?”

“维尔小姐,你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此人?——我当然明白的啦。他的身份比你低,所以你难为情。”

“你错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红土贩决定打真相牌了。“昨晚上雨冢见面的时候,我也在场,我都听见了,”他说,“离间怀尔狄夫和托马辛的女人,就是你呀。”

这样突然揭幕,真叫人难为情,她脸上火辣辣的,就像坎道勒斯王后一样羞愤[51]。此刻,她的嘴唇不由自主地颤动起来,呼吸也急促,不能平静。

“我不舒服,”她急忙说,“不对——不是这个——我没情绪再听下去啦。请你走开吧。”

“维尔小姐,管你难受不难受了,我要一吐为快。我要对你说的是,不管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不管是她的错,还是你的错——毫无疑问,她的处境比你糟。你把怀尔狄夫放弃了,对你实际是有利的,你怎么能嫁给他呢?托马辛可不能这么容易就脱身的——要是她失去怀尔狄夫,大家都要怪她的。所以我请求你,把怀尔狄夫让给她——不是因为托马辛的权利最充分,而是因为她处境最糟糕。”

“不行——我不干,不干!”游苔莎忘了此前把红土贩视若走卒的态度,急促地说,“从来没有人受过这样的亏待!事情本来一帆风顺——我不能让人打垮——让她那样的低等女人打垮。你来替她求情,好倒是好,不过她不是咎由自取吗?难道没有一群乡下人的恩准,我就不可以向我相中的人示好吗?她妨碍了我实现心愿,现在罪有应得,又找了你来替她说情是不是!”

“天地良心,”维恩诚恳地说,“她对于此事一无所知。只是鄙人请你放弃怀尔狄夫,这对你对她会两全其美。淑女跟曾亏待过别的女人的男人私会,要是人家知道了,会说闲话的。”

“我并没有伤害她,他在和她相好之前,就已经是我的了!他现在因为——因为更爱我,又跑回来了!”她怒不可遏地说,“不过跟你说话,太失自尊了。你看我都说了些什么!”

“我能保密的,”维恩温柔地说,“别害怕。知道你跟他相会的人,只有我一个。我还要跟你说一件事,完了我就走。昨天我听见你对怀尔狄夫说,你讨厌在这个地方住——说埃格敦是你的牢狱。”

“我是那样说过,我知道荒原风景里有一种美,不过它对于我是牢狱。你说的那个人,虽然就住在这儿,却没有把我从这种感觉里解救出来。要是附近有比他好的人,我就不会把他放在心上了。”

红土贩露出大有希望的神色来:有了她这句话,他的第三步计划看来成功在望了。“小姐,既然咱们现在都把心里的话说出了一点,”他说,“那我就要告诉你,我有什么计议。自从我干卖红土这种营生以后,你知道我走遍了许多地方。”

她低下头,环顾四围,目光最后落到他们下面那个雾蒙蒙的山谷里。

“我到处游历,曾到过蓓蕾嘴附近。我说,蓓蕾嘴真是个好地方——了不起——亮闪闪的一片海水像一张弯弓伸进了陆地——成千上万的先生小姐在那儿散步——乐队演奏着——海军和陆军里的军官也一块儿闲逛——那儿碰到的人,十有八九在谈情说爱。”

“那地方我熟,”她鄙夷地说,“蓓蕾嘴我知道得比你还多呢。我生在那儿的。我父亲从外国回来,到那儿做了军队的乐师。哎呀,蓓蕾嘴,我的天啊!恨不得我现在就在那儿!”

红土贩发现,慢火有时也能发出烈焰来,不由得一惊。“要是诚心想去,小姐,”他回答说,“那么,只要一个礼拜,你心里就再也不会想着怀尔狄夫了,就像把那边的野马一样一脚踢开。嘿,我可以把你送到那儿去。”

“怎么个去法?”游苔莎朦胧的眼睛放出了极大的好奇心。

“蓓蕾嘴有位富孀,我叔叔替她管事快二十五年了。她有一所很漂亮的海景房。她现在又老又瘸,想找一个年轻陪伴,读书唱歌给她听。她在报纸上登过广告,试用过五六个人,可无论如何找不到称心的人。她会对你相见恨晚的,叔叔能从中疏通。”

“也许我得干活吧?”

“不,不能算是真干活:只要做一点点小事,比方读书之类。等到了元旦才需要你呢。”

“早知道得干活。”她又垂头丧气地说。

“说实话,多少得做点小事逗她乐;但是闲人可以说那是干活,而工作的人却把它当作玩。想一想以后跟哪些人做伴,过上哪种生活吧,小姐;想一想可以看到哪种欢乐情形,想一想可以嫁哪种绅士。我叔叔奉命到乡下去寻访可靠的小姐,那老太太不喜欢城里的姑娘。”

“这是要我消耗自己取悦她!才不去呢。要是我真能跟淑女一样住在追求享乐的城市里,自行其是,自得其乐,该多好啊!我愿意用皱纹巴巴的后半辈子去交换,心甘情愿!不错,红土贩,我肯那样做。”

“你帮我一把,使托马辛幸福吧,小姐,你机会多着呢。”同伴敦促她说。

“机会!这不算什么机会,”她充满自尊地说,“真是的,像你这样一个穷人,能提供什么?——我要回家去啦,我没话要说了。难道你的马不要喂吗?你的红口袋不要补吗?你不要找买主出货吗?跑到这儿来这样闲扯。”

维恩再没说一句话。他背着双手转身走开,不让对方看见一脸无奈失望。他早就发现这孤寂的姑娘思维清晰,意志坚强,接近她才几分钟,他的一举一动就充满了疑惧。她年纪轻轻,处境不好,他原本以为一定单纯得很,容易支使。但他那一套利诱,骗骗没主见的乡下姑娘还可以,反而令游苔莎反感。一般来说,荒原人一听到蓓蕾嘴这个词,就会心驰神往。那皇家港口和浴场,如果在荒原居民的心目中真实反映出来,就是大兴土木的迦太基[48],加上奢靡豪华的塔兰托[45],健康美丽的波伊[42],以妙不可言的方式融为一体。游苔莎对这地方,狂热也不亚于他们,但她不能为了前往而丧失自主性。

迪格利·维恩走远以后,游苔莎才上了土堤,顺着下面那荒凉而美如画的山谷,往太阳望去,那也是怀尔狄夫住的方向。雾气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他家周围的树梢刚刚露出来,就好像从遮天蔽日的巨大白蜘蛛网里钻出来。毫无疑问,游苔莎的心就在那里;那颗心游弋飘忽,浮想联翩,围绕他身体缠了又解,解了又缠,她的眼界以内,他是唯一可赖以梦想成真的物体。其实,此人起初只不过是游苔莎的消遣品而已,要不是他有适时抛弃她的手段,就永远也不会超出业余爱好的层面;但是现在,他又成了她想念的人物了。他一停止向她求爱,她的爱就起死回生。游苔莎随便施予怀尔狄夫的感情,由于托马辛的围堵而泛滥成灾。她一度确实在戏耍怀尔狄夫,但那是别人属意他之前的事。在平淡无味的场合,加上一点点反讽成分,往往能使全场变得生动活泼。

“我永远也不会放弃他——永远不!”她心急火燎地说。

红土贩关于引起物议闲话的暗示,并不能永远吓倒游苔莎。她对于那种可能性漠不关心,就像女神无所谓衣不遮体一样。倒不是她天生不知羞耻,而是生活圈子离社会太远,她并不感到人言可畏。芝诺比阿[39]远在沙漠里,很难在乎罗马人对她的议论。游苔莎在社会伦理方面,土得近乎茹毛饮血,但在情感方面却细腻得食不厌精。她还没迈进人情世故的门坎,对于感官刺激却已经曲径通幽了。

11 老实女人不老实

红土贩离开游苔莎时,对托马辛未来的福分忧心忡忡,但在他回篷车的路上,老远看见约布赖特太太慢慢地朝静女酒店走,猛然醒悟,还有一条路没有试过。他于是走过去,来到她跟前。他从她脸上焦急的样子,猜到她往怀尔狄夫这儿跑一趟,目的和他自己找游苔莎一模一样。

她并不隐瞒实情。“那么,太太,”红土贩说,“这件事您就不用管啦。”

“我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她说,“不过除了对他施加压力,没有别的法子了。”

“我倒想先说一句话,”维恩坚定地说,“向托马辛求过婚的,不止怀尔狄夫一个,别人为什么就不能有机会呢?太太,我就乐意娶你外甥女。近两年以来,随时都可以办手续的。哟,说出口了,除了她以外,我可谁也没告诉过。”

约布赖特太太不动声色,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瞄向他那怪异但好看的身材。

“外表不代表一切,”红土贩觉察出了这一瞥。“论财力,有许多行当进账比不上我多呢,我的日子跟怀尔狄夫也许差不多吧。专业人员一旦事业不成功,比谁都穷;要是您不喜欢我这身红色——好的,您知道我并不是生出来就是红的,我不过一时心血来潮,才干了这种行当;我可以及时金盆洗手干别的呀。”

“你对我家姑娘这片心,我很感激;不过我担心有人反对。还有,她一心一意在这个人身上。”

“此话不错,否则今天早晨我就不会那样办了。”

“除此之外,这件事就没有什么麻烦的了,你现在也不会看见我往他家跑了。你对托马辛表白感情,她是怎么答复的?”

“她写信给我,说您会反对,还有别的话。”

“她说的有几分是对的。你听了可不要不服气,我只是实话实说。你待她好,我们牢记在心。不过,既然是她自己不愿意做你的太太,那问题就解决了,跟我愿意不愿意没关系。”

“没错,不过昨是今非呀,太太。她现在是愁肠百结,我在想,要是您现在跟她提起我,自己也赞成我,也许有机会使她回心转意,让她摆脱这个怀尔狄夫耍的朝三暮四的把戏,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她呢。”

约布赖特太太摇了摇头。“托马辛觉得,我也有同感,她要在世人面前不坏名声,就应该做怀尔狄夫的老婆。要是他们尽快结婚,大家都会相信,上次婚礼不成的确是意外。否则也许会给她的品格留下阴影——反正会弄得她滑稽可笑。总而言之,如果办得到,他们现在必须结婚。”

“半小时以前,我也是那么想的。但是,说到底,她不过同怀尔狄夫一起到过安格伯里,呆了几个小时而已,怎么能伤害到她呢?凡是知道她纯洁无邪的人,都会觉得这种想法很不公道。今天早晨,我曾努力促成她和怀尔狄夫这段婚姻——是我,太太——我相信我应该那样做,谁叫她被他迷住了呀。可我终究怀疑自己做得对不对。不过,事情毫无结果。所以我才自荐的。”

约布赖特太太显然不愿意深谈。“恐怕我要走了,”她说,“我看别无它法。”

她就往前走了。这场谈话虽没打消托马辛阿姨一心和怀尔狄夫会晤的念头,却大大改变了她的会晤开展方式。红土贩给了她武器,她衷心感谢上帝。

她到旅店的时候,怀尔狄夫在家。他一声不响,把她让进客厅,把门关上。太太开口说:“我觉得今天来跑一趟,是我责任所在。有人向我做了新的说项,让我很有些吃惊。这对托马辛会有很大影响,所以我决定至少来对你说一下。”

“是吗?什么新东西啊?”怀尔狄夫彬彬有礼地说。

“自然事关托马辛的前途啰。你也许不知道,还有人表示很想娶托马辛。现在,虽然我还没支持他,但不能再有意不给他机会了。我固然不愿意怠慢你;但是我对他,对托马辛,也要一视同仁啊。”

“此人是谁?”怀尔狄夫吃惊地问。

“此人爱上托马辛的时间,比托马辛爱上你还久呢。两年以前,他就向托马辛求过婚了,当时托马辛没答应。”

“啊?”

“他新近又见了托马辛,还请求我同意向托马辛求婚。托马辛不一定再拒绝他的。”

“他叫什么名字?”

太太避而不谈。“他这个人,托马辛是喜欢的,”她补充道,“至少他始终如一,她是佩服的。在我看来,那时她虽然拒绝了,现在却乐于得到。她对自己的尴尬处境很懊恼呢。”

“她一次也没跟我提起过这位旧情人啊。”

“有教养的女人没那么傻,会把手里的牌全都摊出来。”

“好啦,既然她想要他,我看就得嫁啦。”

“此话说说容易,你不知道里面的难处。托马辛想嫁他,远不如那人要娶她来得急切;我先要得到你的明确谅解,说你不会横加干扰,不会破坏我认为属于最佳方案并且尽力促成的安排,我才能支持这种事。比方说,他们订了婚,并且把一应结婚事宜都安排顺当,那时你跑出来插一脚,重新求婚怎么办呢?你不一定把她再拉回去,却会造成不快的。”

“我当然不会做那事的,”怀尔狄夫说,“不过他们还没订婚。你怎么知道托马辛会答应他的?”

“这是我仔细推敲的问题啰,总的看来,托马辛日后答应他的可能性非常大。我自诩,对托马辛还能有些影响。她很柔顺,我又可以力荐他。”

“同时力贬我。”

“好啦,保证不会捧你的,”她冷冷地说,“如果觉得这是耍手腕,那你得记住,托马辛现在的处境很特殊,被捉弄得够受的。她很想摆脱屈辱的现状,我顺势促成婚事,也可以省事呀。这种事情,女人的自尊心要起很大的作用。叫她回心转意,多少还需要一点点手段,这个我有把握,只要你答应我一件必不可少的事;也就是,你要明确宣告,她不要再把你当作她的丈夫人选了。这样一来,就可以激她接受那人了。”

“我现在还很难说这句话,约布赖特太太。太突然了。”

“那就干预我的整个计划了!真不识相,连明确说你和我们家没有关系,这样的小忙都不肯帮。”

怀尔狄夫尴尬地思索着。“我承认没防到这一手,”他说,“你要我放弃托马辛,如果万不得已,我当然可以照办。不过我想还是可以做她丈夫的。”

“从前也听到过这种话。”

“哦,约布赖特太太,咱们用不着争执的。给我一点点时间吧。我并不想妨碍她得到任何更好的机会,只希望你让我知道得早一些。我明后天就写信给你,或者登门拜访。这样够了吧?”

“可以,只要你答应,不私自和托马辛沟通。”她回答说。

“这我答应。”怀尔狄夫说。会晤就此结束,太太照原路回家去了。

那一天,约布赖特太太略施小计,其最大的效应却产生在设计目标以外的地方,歪打正着是常有的事。首先,她的到访,使怀尔狄夫当晚天黑后就到迷雾岗找游苔莎去了。

此刻,那静僻的房子里,百叶窗和窗板拉得严严实实,隔绝了外面的寒气和夜色。怀尔狄夫和她约定的暗号,是拿一块小石头从安在外面的百叶窗窗顶缝隙投下去,顺着百叶窗和玻璃之间轻轻溜到下面,沙沙的声音就像老鼠爬窗。引起她注意的方法颇为小心谨慎,本是为了防止她外公起疑心。

只听游苔莎的声音在里面轻柔地说:“听见啦,等着吧。”他就知道她独自在家了。

怀尔狄夫按老规矩,顺着土堤散步,或者在池塘边闲站等候,那位情人尽管屈尊俯就,但态度高傲,从来就没请他进过屋。她并没有急忙出来的迹象。时光慢慢过去了,他等得不耐烦起来。有二十分钟的工夫,她才从拐角后转出来,走路好像只是出来透透气似的。

“你要是知道我为什么来,就不会让我等这么久了,”怀尔狄夫悻悻地说,“不过,你这样的人,还是值得等的。”

“出了什么事啦?”游苔莎问,“不知道你有了麻烦。我也闷闷不乐啊。”

“我没有麻烦,”怀尔狄夫说,“只是事情到了紧要关头,我非采取明确的路径不可了。”

“那是什么路径?”她关注地问。

“难道那天晚上我跟你提议的,你这么快就忘了吗?嗬,带你离开这个地方,携手出国去呀。”

“没有忘。不过你答应下礼拜六才来的,为什么忽然跑来重复这个问题呢?我还以为有的是时间考虑呢。”

“是的,不过情况有变。”

“说给我听听。”

“我不想说,又要惹你痛心了。”

“我一定要知道你为什么这样猴急。”

“只怪我激情如火嘛,亲爱的游苔莎。现在一切都顺利了。”

“那你为什么这样心绪不宁呢?”

“自己并没有觉得。一切都正常的呀。约布赖特太太——不过她跟咱们没有关系。”

“啊,我知道她跟这件事有关系!快说,我就不喜欢城府深深。”

“没啥——她没有什么的。她只是对我说,她希望我放弃托马辛,另外有人很想娶她。这女人现在用不着我了,当真趾高气扬起来了。”怀尔狄夫的烦躁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

游苔莎沉默了良久。“你就像没人理睬的官员一样尴尬。”她换了口气说。

“好像是这样。不过我还没见到托马辛。”

“这让你生气啊。戴蒙,不要抵赖。你实际上是遭到了冷不防的怠慢,才大为恼火的。”

“哦?”

“你得不到她,就跑来找我。的确是别开生面啊。我成了补缺的了。”

“请记住,那天我就提出同样的内容了。”

游苔莎又哑口无言了。她心里产生的奇怪涟漪是什么样的呢?她对怀尔狄夫的兴趣,是不是纯属分庭抗礼的产物?所以一听说她的情敌不再迫切地要他了,光荣和梦幻就立刻荡然无存了?她现在终于能控制住他了。托马辛已经不要他了。这样的胜利有多么可耻!她想,怀尔狄夫最爱的是她;可是——他这个人连比自己低级的女人都不看重,还有什么价值呢?她敢把这种无情无义的批评哪怕轻轻地嘟哝出来吗?自然界的所有生命,都是人弃之物我不要,这种情感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一点,而现在在游苔莎食不厌精、超级细腻的心里,它却像活跃的激情。她的社会地位高于怀尔狄夫,这一点她此前并没什么印象,现在却刻骨铭心,真不爽快;她生平第一次感觉到,她爱他真是屈尊了。

“好啦,亲爱的,你答应了?”怀尔狄夫问。

“要是伦敦,哪怕是蓓蕾嘴就好了,而不是美国嘛,”她懒洋洋地嘟囔着,“好啦,我要想想看。事关重大,不是说话之间就能决定的。但愿我少恨这荒原一点——或者多爱你一点。”

“你倒是直言无忌啊!一个月以前,你还那样热烈地爱我,愿意跟我走到天边。”

“你当时还爱着托马辛呢。”

“是的,也许这就是原因所在了,”他差不多冷笑出来了,“我现在也并不恨她呀。”

“千真万确。就是你不再能得到她了。”

“喏——游苔莎,别揭短啦,免得吵起来。要是不答应跟我走,不能短时间内答应,那我就一个人走啦。”

“或者再去试试托马辛吧。戴蒙,真是奇怪,你娶她娶我都无所谓,而且来找我只是因为我——最廉价!是的,是的——没错的。从前,我会对这种人大声抨击,还大发脾气呢。时过境迁啊。”

“去不去吧,亲爱的?先偷偷跟我到布里斯托尔[36],结了婚,然后永远离开英国这个狗窝怎么样?同意了吧。”

“离开这鬼地方,我不惜任何代价,”她疲乏地说,“只是不愿意跟你走。再多给一点时间来决定吧。”

“已经给了你时间了,”怀尔狄夫说,“好吧,再给你一个礼拜。”

“再多点吧,就可以给你准信。我得考虑许多许多事情啊。想一想,托马辛正急于摆脱你呢!这一点我难忘啊。”

“就别管它啦。下下礼拜一怎么样?我准时在这儿等。”

“雨冢上去等吧,”她说,“这儿离家太近了,外公也许会出来走动的。”

“谢谢你,亲爱的。下下礼拜一这个时候,我一定在雨冢上等。再见吧。”

“再见。不要,现在不许你碰我,我还没下决心以前,握握手就够啦。”

游苔莎看着他那模糊的身影消失。她手按额上,不住地喘粗气;接着她那丰满、浪漫的嘴唇张开了,是迫于普普通通的冲动——打呵欠。她对对方的激情,居然有可能昙花一现,还连自己都瞒不住,她顿时恼起火来。她现在无法立刻就承认,她可能过高估计了怀尔狄夫,因为现在意识到他的平庸,就等于承认自己以前愚不可及。她现在发现,自己拥有的性情,纯属占着茅坑不拉屎那种,个中的含义,起初还使她脸红呢。

约布赖特太太的外交手腕虽然还没有她预计的那种效果,却也令人刮目相看。怀尔狄夫明显受了影响,而对游苔莎的影响要更大。她那位情郎,在她眼里已经不再是令人兴奋的人物了;他原来是许多女人争夺的对象,本是自己得通过争斗才能留住的人物,而现在已经是多余的人了。

游苔莎进了家门,心中有一种很特殊的苦恼,不完全是悲痛,而是在一场轻率、短暂的恋爱末了时理智初现的时候,才出现的伴随感觉。意识到大梦即将终结,却还没完全猛醒,是激情从发端到结束的过程中最使人疲乏、最奇怪的阶段之一。

她外公已经回家了,正忙着把新买来的几加仑朗姆甘蔗酒,往他那方形酒橱的方形酒瓶里倒。家里的存货一旦喝完,他就跑到静女酒店里,背着壁炉站着,手里拿着格罗格搀水酒,对那些本地人讲述当年在军舰的吃水线下度过了七年的不平凡经历,以及其他种种海军奇闻。那些人都迫切希望他赏点儿啤酒喝,所以对他讲的是否属实,从不表露任何怀疑。

当天晚上,他又去过店里了。他顾不得抬头就问:“游苔莎,我想你已经听说埃格敦新闻了吧?大家在静女酒店里,像谈论国家大事那样谈论它的。”

“没听见。”她说。

“一个青年,人们都管他叫克林·约布赖特的,下礼拜要回家,陪母亲过圣诞节。现在他好像是个棒小伙子了。我想你还记得他吧?”

“一辈子没见过他。”

“啊,不错;你还没来,他就走了。我可记得清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

“他这些年都在什么地方住?”

“我想是那讲排场、争名逐利的巴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