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情人(1)
王道乾 译
致布鲁诺·努伊唐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我从来不曾问过什么人。好像有谁对我讲过时间转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两眼变得越来越大,目光变得凄切无神,嘴变得更加固定僵化,额上刻满了深深的裂痕。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虐践踏,就好像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我没有搞错,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会减缓下来,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进。在我十七岁回到法国时认识我的人,两年后在我十九岁又见到我,一定会大为惊奇。这样的面貌,虽然已经成了新的模样,但我毕竟还是把它保持下来了。它毕竟曾经是我的面貌。它已经变老了,肯定是老了,不过,比起它本来应该变成的样子,相对来说,毕竟也没有变得老到那种地步。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的轮廓依然存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貌是被摧毁了。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那是在湄公河的轮渡上。
在整个渡河过程中,那形象一直持续着。
我才十五岁半,在那个国土上,没有四季之分,我们就生活在惟一一个季节之中,同样的炎热,同样的单调,我们生活在世界上一个狭长的炎热地带,既没有春天,也没有季节的更替嬗变。
我那时住在西贡公立寄宿学校。食宿都在那里,在那个供食宿的寄宿学校,不过上课是在校外,在法国中学。我的母亲是小学教师,她希望她的小女儿进中学。你嘛,你应该进中学。对她来说,她是受过充分教育的,对她的小女儿来说,那就不够了。先读完中学,然后再正式通过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自从进了小学,开头几年,这样的老生常谈就不绝于耳。我从来不曾幻想我竟可以逃脱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这一关,让她心里总怀着那样一份希望,我倒是深自庆幸的。我看我母亲每时每刻都在为她的儿女、为她自己的前途奔走操劳。终于有一天,她不需再为她的两个儿子的远大前程奔走了,他们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她也只好另谋出路,为他们谋求某些微不足道的未来生计,不过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尽到了他们的责任,他们把摆在他们面前的时机都一一给堵死了。我记得我的小哥哥学过会计课程。在函授学校,反正任何年龄任何年级都是可以学的。我母亲说,补课呀,追上去呀。只有三天热度,第四天就不行了。不干了。换了住地,函授学校的课程也只好放弃,于是另换学校,再从头开始。就像这样,我母亲坚持了整整十年,一事无成。我的小哥哥总算在西贡成了一个小小的会计。那时在殖民地机电学校是没有的,所以我们必须把大哥送回法国。他好几年留在法国机电学校读书。其实他并没有入学。我的母亲是不会受骗的。不过她也毫无选择余地,不得不让这个儿子和另外两个孩子分开。所以,几年之内,他并不在家中。正是他不在家的这几年时间,母亲购置下那块租让地。真是可怕的经历啊[1]。不过,对我们这些留下没有出去的孩子来说,总比半夜面对虐杀小孩的凶手要好得多,不那么可怕。那真像是猎手之夜那样可怕[2]。
人们常常说我是在烈日下长大,我的童年是在骄阳下度过的,我不那么看。人们还常常对我说,贫困促使小孩多思。不不,不是这样。长期生活在地区性饥馑中的“少年—老人”[3],他们是那样,我们不是那样,我们没有挨过饿,我们是白人的孩子,我们有羞耻心,我们也卖过我们的动产家具之类,但是我们没有挨过饿,我们还雇着一个仆役,我们有时也吃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水禽呀,小鳄鱼肉呀,确实如此,不过,就是这些东西也是由一个仆役烧的,是他侍候我们吃饭,不过,有的时候,我们不去吃它,我们也要摆摆架子,乌七八糟的东西不吃。当我到了十八岁,就是这个十八岁叫我这样的面貌出现了;是啊,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这种情况想必是在夜间发生的。我怕我自己,我怕上帝,我怕。若是在白天,我怕得好一些,就是死亡出现,也不那么怕,怕得也不那么厉害。死总是缠着我不放。我想杀人,我那个大哥,我真想杀死他,我想要制服他,哪怕仅仅一次,一次也行,我想亲眼看着他死。目的是要当着我母亲的面把她所爱的对象搞掉,把她的儿子搞掉,为了惩罚她对他的爱;这种爱是那么强烈,又那么邪恶,尤其是为了拯救我的小哥哥,我相信我的小哥哥,我的孩子,他也是一个人,大哥的生命却把他的生命死死地压在下面,他那条命非搞掉不可,非把这遮住光明的黑幕布搞掉不可,非把那个由他、由一个人代表、规定的法权搞掉不可,这是一条禽兽的律令,我这个小哥哥的一生每日每时都在担惊受怕,生活在恐惧之中,这种恐惧一旦袭入他的内心,就会将他置于死地,害他死去。
关于我家里这些人,我已经写得不少,我下笔写他们的时候,母亲和兄弟还活在人世,不过我写的是他们周围的事,是围绕这些事下笔的,并没有直接写到这些事本身。
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只有某些广阔的场地、处所,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那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一个人,不,不是那样,什么人也没有。我青年时代的某一小段历史,我过去在书中或多或少曾经写到过,总之,我是想说,从那段历史我也隐约看到了这件事,在这里,我要讲的正是这样一段往事,就是关于渡河的那段故事。这里讲的有所不同,不过,也还是一样。以前我讲的是关于青年时代某些明确的、已经显示出来的时期。这里讲的是同一个青年时代一些还隐蔽着不曾外露的时期,这里讲的某些事实、感情、事件也许是我原先有意将之深深埋葬不愿让它表露于外的。那时我是在硬要我顾及羞耻心的情况下拿起笔来写作的。写作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属于道德范围内的事。现在,写作似乎已经成为无所谓的事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我也知道,不把各种事物混为一谈,不是去满足虚荣心,不是随风倒,那是不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写作就什么也不是了。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归结为惟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不过,在多数场合下,我也并无主见,我不过是看到所有的领域无不是门户洞开,不再受到限制,写作简直不知到哪里去躲藏,在什么地方成形,又在何处被人阅读,写作所遇到的这种根本性的举措失当再也不可能博得人们的尊重,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不想再作进一步的思考了。
现在,我看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十八岁,十五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中年时期因饮酒过度而有的那副面孔的先兆了。烈酒可以完成上帝也不具备的那种功能,也有把我杀死、杀人的效力。在酗酒之前我就有了这样一副酗酒面孔。酒精跑来证明了这一点。我身上本来就有烈酒的地位,对它我早有所知,就像对其他情况有所知一样,不过,真也奇怪,它竟先期而至。同样,我身上本来也具有欲念的地位。我在十五岁就有了一副耽于逸乐的面目,尽管我还不懂什么叫逸乐。这样一副面貌是十分触目的。就是我的母亲,她一定也看到了。我的两个哥哥是看到的。对我来说,一切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都是从这光艳夺目又疲惫憔悴的面容开始的,从这一双过早就围上黑眼圈的眼睛开始的,这就是experiment[4]。
我才十五岁半。就是那一次渡河。我从外面旅行回来,回西贡,主要是乘汽车回来。那天早上,我从沙沥[5]乘汽车回西贡,那时我母亲在沙沥主持一所女子学校。学校的假期已经结束,是什么假期我记不得了。我是到我母亲任职的学校一处小小住所去度假的。那天我就是从那里回西贡,回到我在西贡的寄宿学校。这趟本地人搭乘的汽车从沙沥市场的广场开出。像往常一样,母亲亲自送我到车站,把我托付给司机,让他照料我,她一向是托西贡汽车司机带我回来,惟恐路上发生意外,火灾,强奸,土匪抢劫,渡船抛锚事故。也像往常一样,司机仍然把我安置在前座他身边专门留给白人乘客坐的位子上。
这个形象本来也许就是在这次旅行中清晰地留下来的,也许应该就在河口的沙滩上拍摄下来。这个形象本来可能是存在的,这样一张照片本来也可能拍摄下来,就像别的照片在其他场合被摄下一样。但是这一形象并没有留下。对象是太微不足道了,不可能引出拍照的事。又有谁会想到这样的事呢?除非有谁能预见这次渡河在我一生中的重要性,否则,那个形象是不可能被摄取下来的。所以,即使这个形象被拍下来了,也仍然无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形象存在。只有上帝知道这个形象。所以这样一个形象并不存在,只能是这样,不能不是这样。它是被忽略、被抹煞了。它被遗忘了。它没有被清晰地留下来,没有在河口的沙滩上被摄取下来。这个再现某种绝对存在的形象,恰恰也是形成那一切的起因的形象,这一形象之所以有这样的功效,正因为它没有形成。
这就是那次渡河过程中发生的事。那次渡河是在交趾支那[6]南部遍布泥泞、盛产稻米的大平原,即乌瓦洲平原永隆[7]和沙沥之间从湄公河支流上乘渡船过去的。
我从汽车上走下来。我走到渡船的舷墙前面。我看着这条长河。我的母亲有时对我说,我这一生还从来没有见过像湄公河这样美、这样雄伟、这样凶猛的大河,湄公河和它的支流就在这里汹涌流过,注入海洋,这一片汪洋大水就在这里流入海洋深陷之处消失不见。这几条大河在一望无际的平地上流速极快,一泻如注,仿佛大地也倾斜了似的。
汽车开到渡船上,我总是走下车来,即使在夜晚我也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怕钢缆断开,我们都被冲到大海里去。我怕在可怕的湍流之中看着我生命最后一刻到来。激流是那样凶猛有力,可以把一切冲走,甚至一些岩石、一座大教堂、一座城市都可以冲走。在河水之下,正有一场风暴在狂吼。风在呼啸。
我身上穿的是真丝的连衫裙,是一件旧衣衫,磨损得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来是我母亲穿过的衣衫,有一天,她不要穿了,因为她觉得这件连衫裙色泽太鲜,于是就把它给我了。这件衣衫不带袖子,开领很低。是真丝通常有的那种茶褐色。这件衣衫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觉得我穿起来很相宜,很好。我在腰上扎起一条皮带,也许是我哪一个哥哥的一条皮带。那几年我穿什么样的鞋子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几件常穿的衣服。多数时间我赤脚穿一双帆布凉鞋。我这是指上西贡中学之前那段时间。自此以后,我肯定一直是正式穿皮鞋的。那天我一定是穿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那时我穿的就是那样一双鞋子,我看那天我只能是穿那双鞋。是我母亲给我买的削价处理品。我是为了上中学才穿上这样一双带镶金条带的鞋的。我上中学就穿这样一双晚上穿的带镶金条带的鞋。我本意就是这样。只有这双鞋,我觉得合意,就是现在,也是这样,我愿意穿这样的鞋,这种高跟鞋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它好看,美丽,以前我穿那种平跟白帆布跑鞋、运动鞋,和这双高跟鞋相比都显得相形见绌,不好看。
在那天,这样一个小姑娘,在穿着上显得很不寻常,十分奇特,倒不在这一双鞋上。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头上戴的帽子,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
她戴了这样的帽子,那形象确乎暧昧不明,模棱两可。
这顶帽子怎么会来到我的手里,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看不会是谁送给我的。我相信一定是我母亲给我买的,而且是我要我母亲给我买的。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削价出售的货色。买这样一顶帽子,怎么解释呢?在那个时期,在殖民地,女人、少女都不戴这种男式呢帽。这种呢帽,本地女人也不戴。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为了好玩,我拿它戴上试了一试,就这样,我还在商人那面镜子里照了一照,我发现,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体上那种讨厌的纤弱柔细,童年时期带来的缺陷,就换了一个模样。那种来自本性的原形,命中注定的资质也退去不见了。正好相反,它变成这样一个女人有拂人意的选择,一种很有个性的选择。就这样,突然之间,人家就是愿意要它。突然之间,我看我自己也换了一个人,就像是看到了另一个女人,外表上能被所有的人接受,随便什么眼光都能看得进去,在城里大马路上兜风,任凭什么欲念也能适应。我戴了这顶帽子以后,就和它分不开了。我有了帽子,这顶帽子把我整个地归属于它,仅仅属于它,我再也和它分不开了。那双鞋,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不过,和帽子相比,鞋倒在其次。这鞋和这帽子本来是不相称的,就像帽子同纤弱的体形不相称一样,正因为这样,我反而觉得好,我觉得对我合适。所以这鞋,这帽子,每次外出,不论什么时间,不论在什么场合,我到城里去,我到处都穿它戴它,和我再也分不开了。
我儿子二十岁时拍的照片又找到了。那是他在加利福尼亚和他的女朋友埃丽卡和伊丽莎白·林纳德合拍的。他人很瘦,瘦得像一个乌干达白人似的。我发现他面孔上有一种妄自尊大的笑容,又有点自嘲的神色。他有意让自己有这样一种流浪青年弯腰曲背的形象。他喜欢这样,他喜欢这种贫穷,这种穷相,青年人瘦骨嶙峋这种怪模样。这张照片拍得与渡船上那个少女不曾拍下的照片最为相像。
买这顶平檐黑色宽饰带浅红色呢帽的人,也就是有一张照片上拍下来的那个女人,那就是我的母亲。她那时拍的照片和她最近拍的照片相比,我对她认识得更清楚,了解得更深了。那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处房子的院子里拍的。她和我们,她的孩子,在一起合拍的。我是四岁。照片当中是母亲。我还看得出,她站得很不得力,很不稳,她也没有笑,只求照片拍下就是。她板着面孔,衣服穿得乱糟糟,神色恍惚,一看就知道天气炎热,她疲惫无力,心情烦闷。我们作为她的孩子,衣服穿成那种样子,那种倒霉的样子,从这里我也可以看出我母亲当时那种处境,而且,就是在拍照片的时候,即使我们年纪还小,我们也看出了一些征兆,真的,从她那种神态显然可以看出,她已经无力给我们梳洗,给我们买衣穿衣,有时甚至无法给我们吃饱了。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母亲每天都挣扎在灰心失望之中。有些时候,这种绝望的心情连绵不断,有些时候,随着黑夜到来,这绝望心情方才消失。有一个绝望的母亲,真可说是我的幸运,绝望是那么彻底,向往生活的幸福尽管那么强烈,也不可能完全分散她的这种绝望。使她这样日甚一日和我们越来越疏远的具体事实究竟属于哪一类,我不明白,始终不知道。难道就是她做这件蠢事这一次,就是她刚刚买下的那处房子——就是照片上照的那处房子——我们根本不需要,偏偏又是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偏偏是在这个时候,难道就是这一次。或者说,她已经知道也该轮到她,也得了他为之送命的那种病?死期竟是一个偶合,同时发生。这许多事实究竟是什么性质,我不知道,大概她也不知道,这些事实的性质她是有所感的,并且使她显得灰心丧气。难道我父亲的死或死期已经近在眼前?难道他们的婚姻成了问题?这个丈夫也成了问题?几个孩子也是问题?或者说,这一切总起来难道都成了问题?
天天都是如此。这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一切肯定是来势凶猛,猝不及防的。每天在一定的时间,这种绝望情绪就要发作。继之而来的是一切都告停顿,或者进入睡眠,有时若无其事,有时相反,如跑去买房子,搬家,或者,仍然是情绪恶劣,意志消沉,虚弱,或者,有的时候,不论你要求她什么,不论你给她什么,她就像是一个王后,要怎么就怎么,小湖边上那幢房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买下来的,什么道理也没有,我父亲已经气息奄奄快要死了,还有这平檐呢帽,还有前面讲到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鞋,就因为这些东西她小女儿那么想要,就买下来了。或者,平静无事,或者睡去,以至死掉。
有印第安女人出现的电影我没有看过,印第安女人就戴这种平檐呢帽,梳着两条辫子垂在前胸。那天我也梳着两条辫子,我没有像惯常那样把辫子盘起来,不过尽管这样,那毕竟是不同的。我也是两条长辫子垂在前身,就像我没有看见过的电影里的印第安女人那样,不过,我那是两条小孩的发辫。自从有了那顶帽子,为了能把它戴到头上,我就不把头发盘到头上了。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拚命梳头,把头发往后拢,我想让头发平平的,尽量不让人看见。每天晚上我都梳头,按我母亲教我的那样,每天晚上睡前都把辫子重新编一编。我的头发沉沉的,松软而又怕痛,红铜似的一大把,一直垂到我的腰上。人家常说,我这头发最美,这话由我听来,我觉得那意思是说我不美。我这引人注意的长发,我二十三岁在巴黎叫人给剪掉了,那是在我离开我母亲五年之后。我说:剪掉。就一刀剪掉了。全部发辫一刀两断,随后大致修了修,剪刀碰在颈后皮肤上冰凉冰凉的。头发落满一地。有人问我要不要把头发留下,用发辫可以编一个小盒子。我说不要。以后,没有人说我有美丽的头发了,我的意思是说,人家再也不那么说了,就像以前,在头发剪去之前,人家说我那样。从此以后,人家宁可说:她的眼睛美。笑起来还可以,也很美。
看看我在渡船上是怎么样吧,两条辫子仍然挂在身前。才十五岁半。那时我已经敷粉了。我用的是托卡隆香脂,我想把眼睛下面双颊上的那些雀斑掩盖起来。我用托卡隆香脂打底再敷粉,敷肉色的,乌比冈牌子的香粉。这粉是我母亲的,她上总督府参加晚会的时候才搽粉。那天,我还涂了暗红色的口红,就像当时的樱桃的那种颜色。口红我不知道是怎么搞到的,也许是海伦·拉戈奈尔从她母亲那里给我偷来的,我记不得了。我没有香水,我母亲那里只有古龙香水和棕榄香皂。
在渡船上,在那部大汽车旁边,还有一辆黑色的利穆新轿车[8],司机穿着白布制服。是啊,这就是我写的书里写过的那种大型灵车啊。就是那部莫里斯·莱昂—博来[9]。那时驻加尔各答法国大使馆的那部郎西雅牌黑色轿车[10]还没有写进文学作品呢。
在汽车司机和车主之间,有滑动玻璃窗前后隔开。在车厢里面还有可以拉下来的折叠式坐椅。车厢大得就像一个小房间似的。
在那部利穆新汽车里,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他不是白人。他的衣着是欧洲式的,穿一身西贡银行界人士穿的那种浅色柞绸西装。他在看我。看我,这在我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了。在殖民地,人们总是盯着白种女人看,甚至十二岁的白人小女孩也看。近三年来,白种男人在马路上也总是看我,我母亲的朋友总是很客气地要我到他们家里去吃午茶,他们的女人在下午都到体育俱乐部打网球去了。
我也可能自欺自误,以为我就像那些美妇人、那些招引人盯着看的女人那样美,因为,的确,别人总是盯着我看。我么,我知道那不是什么美不美的问题,是另一回事,是的,比如说,是另一回事,比如说,是个性的问题。我想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你愿意我美,那就美吧,或者说漂亮也行,比如说,在家里,觉得我漂亮,就漂亮吧,仅仅限于在家里,也行,反正希望我怎样我就怎样就是了。不妨就相信好了。那就相信我是很迷人的吧。我只要信以为真,对那个看到我的人来说,就是真的,他想让我符合他的意趣,我也能行。所以,尽管我心里总是想着杀死我的哥哥,这种想法怎么也摆脱不掉,但是,我仍然可以心安理得地觉得我是迷人的、可爱的。说到死这一点,只有一个惟一的同谋者,就是我的母亲。我说迷人这两个字,同别人总围着我、围着一些小孩说迷人可爱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我早已注意到,早已有所察觉。我知道其中总有一点什么。我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装服饰,不在美容修饰,不因为施用的香脂价钱贵不贵,穿戴珍奇宝物、高价的首饰之类。我知道问题不在这里。问题究竟何在,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一般女人以为问题是在那里,我认为不是。我注意看西贡街上的女人,偏僻地区的女人。其中有一些女人,十分美丽,非常白净,在这里她们极其注意保养她们姿容娇美,特别是住在边远僻静地区的那些女人,她们什么也不做,只求好好保养,洁身自守,目的是为了那些情人,为了去欧洲,为了到意大利去度假,为了每三年有六个月的长假,到那个时候,她们就可以大谈在这里的生活状况,殖民地非同一般的生活环境,这里这些人、这些仆役的工作,都是那样完美无缺,以及这里的花草树木,舞会,白色的别墅,别墅大得可以让人在里面迷路,边远地区的官员们就住在这样的别墅里。她们在等待。她们穿衣打扮,毫无目的。她们彼此相看,你看我,我看你。她们在别墅的阴影下彼此怅怅相望,一直到时间很晚,她们以为自己生活在小说世界之中,她们已经有了长长的挂满衣服的壁橱,挂满衣衫罗裙不知怎么穿才好,按时收藏各种衣物,接下来便是长久等待的时日。在她们中间,有些女人发了疯。有些被当作不说话的女仆那样抛弃了。被遗弃的女人。人们听到这样的字眼落到她们身上,人们在传布这样的流言,人们在制造这种污辱性的谣传。有些女人就这样自尽,死了。
这些女人自作、自受、自误,我始终觉得这是一大错误。
就是因为没有把欲念激发起来。欲念就在把它引发出来的人身上,要么根本就不存在。只要那么看一眼,它就会出现,要么是它根本不存在。它是性关系的直接媒介,要么就什么也不是。这一点,在experiment之前,我就知道了。
只有海伦·拉戈奈尔在这个法则上没有犯过错误。她还滞留在童年时期。
很久以来我都没有自己合身的连衫裙。我的连衫裙像是一些口袋,它们是我母亲的旧连衫裙改的,它们本来就像是一些口袋。我母亲让阿杜给我做的不在此列。阿杜是和我母亲形影不离的女管家,即便母亲回到法国,即便我的大哥在沙沥母亲工作的住处企图强奸她,即便不给她发工钱,她也是不肯离开我的母亲的。阿杜是在修女嬷嬷那里长大成人的,她会刺绣,还会在衣衫上打褶,手工针线活几个世纪以来已经没有人去做了,但是她依然拿着头发丝那样细的针做得一手好针线。她因为会刺绣,我母亲就叫她在床单上绣花。她会打褶,我母亲就让我穿她做的打褶连衫裙,有绉边的连衫裙,我穿起来就像穿上布袋子一样,早就不时兴了,像小孩穿的衣服,前身两排褶子,娃娃领口,要么把裙子拼幅缝成喇叭形,要么有镶斜边的飘带,做成像“时装”那样。我穿这种像口袋似的连衫裙总要系上腰带,让它变化出一个样子来,所以这种衣服就永远穿下去了。
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修长,几乎是瘦弱的,胸部平得和小孩的前胸一样,搽着浅红色脂粉,涂着口红。加上这种装束,简直让人看了可笑。当然没有人笑过。我看,就是这样一副模样,是很齐备了。就是这样了,不过戏还没有开场,我睁着眼睛看,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我想写作。这一点我那时已经对我母亲讲了:我想做的就是这个,写文章,写作。第一次没有反应,不回答。后来她问:写什么?我说写几本书,写小说。她冷冷地说: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考过以后,你愿意,你就去写,那我就不管了。她是反对的,她认为写作没有什么价值,不是工作,她认为那是胡扯淡——她后来对我说,那是一种小孩子的想法。
这样一个戴呢帽的小姑娘,伫立在泥泞的河水的闪光之中,在渡船的甲板上孤零零一个人,臂肘支在船舷上。那顶浅红色的男帽形成这里的全部景色。是这里惟一的色彩。在河上雾蒙蒙的阳光下,烈日炎炎,河两岸仿佛隐没不见,大河像是与远天相接。河水滚滚向前,寂无声息,如同血液在人体里流动。在河水之上,没有风吹动。渡船的马达是这片景色中发出的惟一声响,是连杆熔化的旧马达发出的噪音。还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从远处阵阵传送过来。其次是犬吠声,从隐蔽在薄霭后面的村庄传出来的。小姑娘自幼就认识这渡船的艄公。艄公向她笑着致意,向她打听校长夫人、她的母亲的消息。他说他经常看见她在晚上搭船渡河,说她常常到柬埔寨租让地去。小姑娘回答说母亲很好。渡船四周的河水齐着船沿,汹涌地向前流去,水流穿过沿河稻田中停滞的水面,河水与稻田里的静水不相混淆。河水从洞里萨、柬埔寨森林顺流而下,水流所至,不论遇到什么都给卷去。不论遇到什么,都让它冲走了,茅屋,丛林,熄灭的火烧余烬,死鸟,死狗,淹在水里的虎、水牛,溺水的人,捕鱼的饵料,长满水风信子的泥丘,都被大水裹挟而去,冲向太平洋,连流动的时间也没有,一切都被深不可测、令人昏眩的旋转激流卷走了,但一切仍浮在河流冲力的表面。
我曾经回答她说,我在做其他一切事情之前首先想做的就是写书,此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做。她,她是妒忌的。她不回答,就那么看了我一眼,视线立刻转开,微微耸耸肩膀,她那种样子我是忘不了的。我可能第一个离家出走。我和她分开,她失去我,失去这个女儿,失去这个孩子,那是在几年之后,还要等几年。对那两个儿子,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但这个女儿,她知道,总有一天,她是要走的,总有一天,时间一到,就非走不可。她法文考第一名。校长告诉她说:太太,你的女儿法文考第一名。我母亲什么也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说,她并不满意,因为法文考第一的不是她的儿子,我的母亲,我所爱的母亲啊,卑鄙卑鄙,她问:数学呢?回答说:还不行,不过,会行的。我母亲又问:什么时候会行呢?回答说:太太,她什么时候想要什么时候就会行的。
我所爱的母亲,她那一身装束简直不可思议,穿着阿杜补过的线袜,即使在热带她也认为身为学校校长就非穿袜子不可,她的衣衫看上去真可怜,不像样,阿杜补了又补,她娘家在庇卡底[11]乡下,家里姐姐妹妹很多,她从家乡直接来到这里,带来的东西都用尽了,她认为她这身打扮是理所当然的,是符合她的身份的,她的鞋,鞋都穿坏了,走起路来歪着两只脚,真伤脑筋,她头发紧紧地梳成一个中国女人的发髻,她那副样子看了真叫我们丢脸,她走过我们中学前面的大街,真叫我难为情,当她乘B12路在中学门前下车时,所有的人都为之侧目,她呢,她一无所知,都看不见,真该把她关起来,狠狠地揍,杀掉。她眼睛看着我,她说:你是不是要逃走呀。打定主意,下定决心,不分日夜,就是这个意念。不要求取得什么,只求从当前的处境中脱身而去。
当我的母亲从绝望的心境摆脱出来,恢复常态,她就注意到那顶男人戴的呢帽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了。她问我这行不行。我说无所谓。她两眼看着我,她喜欢这么办,脸上有了笑容。她说挺好的,你穿这双鞋、戴这顶帽子挺好,变了一个模样了。她不问是不是她去买,她知道反正她买就是了。她知道她买得起,她知道有时她也是能够买的,逢到这样的时机我就说话了,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从她那里搞到手,她不会不同意。我对她说:放心吧,一点不贵。她问在哪里卖。我说在卡蒂纳大街,大拍卖。她好意地望着我。她大概觉得小女儿这种奇怪的想法、变出花样来打扮自己,倒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征象。别看她那种寡妇似的处境,一身上下灰溜溜的,活像一个还俗的出家人,她不仅接受我这种奇形怪状、不合体统的打扮,而且这种标新立异她自己也喜欢。
戴上一顶男人戴的帽子,贫穷仍然把你紧紧捆住并没有放松,因为家里总需有钱收进,无论如何,没有钱是不行的。包围这一家人的是大沙漠,两个儿子也是沙漠,他们什么也不干,那块盐碱地也是沙漠,钱是没有指望的,什么也没有,完了。这个小姑娘,她也渐渐长大了,她今后也许可能懂得这样一家人怎样才会有钱收进。正是这个原因,母亲才允许她的孩子出门打扮得像个小娼妇似的,尽管这一点她并不自知。也正是这个缘故,孩子居然已经懂得怎么去干了,她知道怎样叫注意她的人去注意她所注意的钱。这样倒使得母亲脸上也现出了笑容。
后来她出去搞钱,母亲不加干预。孩子也许会说:我向他要五百皮阿斯特准备回法国。母亲说:那好,在巴黎住下来需要这个。她说:五百皮阿斯特可以了。她的孩子,她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知道如果她真敢那么做,如果她有力量,如果思想引起的痛苦不是每天都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母亲一定也会选择她的孩子走的这条路。
在我写的关于我的童年的书里,什么避开不讲,什么是我讲了的,一下我也说不清,我相信对于我们母亲的爱一定是讲过的,但对她的恨,以及家里人彼此之间的爱讲过没有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在这讲述共同的关于毁灭和死亡的故事里,不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不论是在爱或是在恨的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总之,就是关于这一家人的故事,其中也有恨,这恨可怕极了,对这恨,我不懂,至今我也不能理解,这恨就隐藏在我的血肉深处,就像刚刚出世只有一天的婴儿那样盲目。恨之所在,就是沉默据以开始的门槛。只有沉默可以从中通过,对我这一生来说,这是绵绵久远的苦役。我至今依然如故,面对这么多受苦受难的孩子,我始终保持着同样的神秘的距离。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就不曾写过,我以为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
我在湄公河上搭渡船过河的那天,也就是遇到那部黑色利穆新小汽车的那天,为拦海修堤买的那块租让地我母亲那时还没有决定放弃。那时,像过去一样,我们三个人常常是黑夜出发,一同上路,到海堤那里去住几天。在那里,我们在般加庐[12]的游廊上住宿,前面就是暹罗山。然后,我们又离开那里,回家去。母亲在那里分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但还是一去再去。我的小哥哥和我,同她一起住在前廊里,空空张望着面前的森林。现在我们已经长大,再也不到水渠里去洗澡了,也不到河口沼泽地去猎黑豹了,森林也不去了,种胡椒的小村子也不去了。我们周围的一切也长大了。小孩都看不见了,骑在水牛背上或别处的小孩都看不到了。人们身上似乎都沾染了某种古怪的特征,我们也是这样,我母亲身上那种疏懒迟钝,在我们身上也出现了。在这个地方,人们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张望着森林,空空等待,哭泣。低洼地肯定是没有指望了,雇工只能到高处小块土地上耕种,种出的稻谷归他们所有,他们人还留在那里,拿不到工钱,我母亲叫人盖起茅屋,用来作为他们栖身之地。他们看重我们,仿佛我们也是他们家族中的成员,他们能够做的就是看管那里的般加庐,现在仍然由他们看管。尽管贫穷,碗里倒不缺什么。屋顶长年累月被雨水浸蚀朽坏,逐渐消失了。但屋里的家具擦洗得干干净净。般加庐的外形仍在,清晰得像是一幅画,从大路走过就可以看见。屋门每天都敞开着,让风吹进室内,使房屋内外的木料保持干燥。傍晚关门闭户,以防野狗、山里的私贩子闯入。
所以,你看,我遇到坐在黑色小汽车里的那个有钱的男人,不是像我过去写过的那样在云壤[13]的餐厅里,而是在我们放弃那块租地之后,在两或三年之后,我是说在那一天,是在渡船上,是在烟雾蒙蒙、炎热无比的光线之下。
我的母亲就是在这次相遇之后一年半带我们回法国的。她把她所有家具用物全部卖掉了。最后她又到大堤去了一次,最后一次。她坐在游廊下面,面对着夕照,再一次张望暹罗那一侧,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就没有再去,尽管她后来改变想法,又离开法国,再次回到印度支那,在西贡退休,此后她就没有再到那里去过,再去看那里的群山,那里大森林上空黄黄绿绿的天宇。
是的,就让我说出来吧,在她这一生之中,即使让她再从头开始,那也是太晚了,迟了。她是办过一所专教法语的专科学校,叫做新法语学校,这样可以让她拿出一部分钱来供给我读书,维持她的大儿子的生活,一直到她死去。
我的小哥哥得了支气管肺炎,病了三天,因心力不支死去。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我的母亲。那是在日本占领时期。由此开始,一切都已告一结束。关于我们这些孩子的童年生活,关于她自己,我从来没有问过她。小哥哥一死,对我来说,她应该也是死了。同样,我的大哥,也可以说是死了。这一来,他们加之于我的恐惧感,我始终没有能克服。他们对于我从此不再有什么重大关系了。从此以后,对于他们我也无所知了。她究竟是怎样还清她欠印度商人的债务的,我一直不知道。反正有那么一天,他们不再来了,此后也没有再来讨债。我见过他们。他们坐在沙沥我家的小客堂间,穿着白缠腰布,他们坐在那里不说什么,几个月、几年时间,一直是这样。只见母亲又是哭,又是闹,骂他们,她躲在她的房间里,她不愿意出来,她吼叫着,叫他们走,放开她,他们只当什么也没有听到,面带笑容,安安静静,坐在那里不动。后来,有一天,他们都不见了,不来了。现在,母亲和两个哥哥,都已不在人世。即使回首往事,也嫌迟了。现在,我对他们已经无所爱。我根本不知道我是不是爱过他们。我已经离开他们。在我头脑里,她的皮肤的气味,早已没有、不存在了,在我的眼里,她眼睛的颜色也早已无影无踪。那声音,我也记不得了,有时,我还能想起傍晚那种带有倦意的温煦。那笑声,是再也听不到了,笑声,哭声,都听不到了。完了,完了,都忘了,都记不起来了。所以,我现在写她是这么容易,写得这么长,可以一直写下去,她已经变成文从字顺的流畅文字了。
从一九三二到一九四九年,这个女人大概一直是住在西贡。我的小哥哥是在一九四二年十二月死的。那时,不论什么地方她都不能去了。她滞留在那边,已经接近坟墓,半截入土了,这是她说的。后来,她终于又回到法国来。我们相见的时候,我的儿子才两岁。说是重逢,也未免来得太迟。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了然。重逢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除去那个大儿子,其他一切都已经完结。她在卢瓦尔—歇尔省[14]住在一处伪造的路易十四城堡中生活了一个时期,后来死在那里。她和阿杜住在一起。在夜里她仍然是什么都怕。她还买了一条枪。阿杜在城堡最高层顶楼房间里警戒。她还为她的大儿子在昂布瓦斯[15]附近买了一处产业。他在那里还有一片树林。他叫人把林木伐下。他在巴黎一个俱乐部赌牌。一夜之间就把这一片树林输掉了。讲到这个地方,我的回忆有一个转折,也许正是在这里我这个哥哥让我不禁为之流泪了,那是卖去木材的钱都输光以后的事。我记得有人在蒙帕纳斯圆顶咖啡馆门前发现他倒在他的汽车里,这时他已别无他想,只求一死。以后,关于他,我就无所知了。母亲做的事当然永远都是为了这个大儿子,这个五十岁的大孩子,依然不事生计,不会挣钱,说起来,她所做的一切,简直不可想象,她居然利用她的古堡设法赚钱。她买了几部电热孵化器,安装在古堡底层的大客厅里。一下就孵养雏鸡六百只,四十平方米养六百只小雏鸡。电热红外线操纵她搞得不得法,孵出的小鸡都不能进食。六百只小鸡嘴合不拢,闭不上,都饿死了,她只好罢手,没有再试。我来到古堡的时候,正当鸡雏破壳孵化出来,那真是一个盛大的节日。接着,死雏发出臭气,鸡食发出臭气,臭气熏天,我在我母亲的古堡里一吃饭就恶心呕吐。
在她死前最后几个冬天,她把绵羊放到她住的二楼大房间里过夜,在结冰期,让四头到六头绵羊围在她床四周。她把这些绵羊叫做她的孩子。她就是在阿杜和她的这些孩子中间死去的。
就在那个地方,她最后住过的那座大房子,就是在卢瓦尔的那个假古堡,这个家庭各种事情已经到了终点,她不停地去去来来到处奔波,这时已告结束,就在这个时候,我才第一次真正弄清楚那种疯狂。我看到我的母亲真是疯了。我看阿杜和我的哥哥也一直在发病,也是这种疯病。我么,我没有病,从来不曾看到有这种病。我并没有亲眼看到我母亲处于疯狂状态。但她确实是一个疯人。生来就是疯人。血液里面就有这种疯狂。她并没有因疯狂而成为病人,她是疯狂地活着,就像过着健康生活一样。她是同阿杜和大儿子一起生活过来的。只有在他们之间,他们是知己,互相了解。过去她有很多朋友,这种友谊关系保持多年,并且从到这个偏远地区来的人中间,还结识了一些新朋友,大多是年轻的朋友,后来在都兰[16]的人中间也认识了一些人,他们中间有的是从法属殖民地回来的退休人员。她能把这些人吸引在自己身边,什么年龄的人都有,据他们说,就是因为她为人聪明,又那么机敏,又十分愉快,就因为这种不会让人感到厌倦的无与伦比的天性。
那张表现绝望情境的照片是谁拍的,我不知道。就是在河内住处庭院里拍的那张照片。也许是我父亲拍的,是他最后一次拍照也说不定。因为健康的原因,他本来再过几个月就要回国,回到法国去。在此之前,他的工作有调动,派他到金边去任职。他在那里只住了几个星期。后来,不到一年,他就死了。我母亲不同意和他一起回国,就在那里留下来了,她就留在那里没有走。在金边。那是湄公河畔一座很好的住宅,原是柬埔寨国王的故宫,坐落在花园的中心,花园方圆有若干公顷,看上去是怕人的,我母亲住在里面感到害怕。那座大宅子,在夜里,是让我们害怕。我们四个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在夜里,她说她怕。我母亲就是在这个大宅子里面得到父亲的死讯的。在接到电报之前,她已经知道父亲死了,前一天夜晚已经见到征兆,只有她一个人看到,只有她一个人能听到,是一只飞鸟半夜三更失去控制狂飞乱叫,飞到王宫北向那间大办公室里消失不见了,那原是我父亲办公事的地方。在她的丈夫过世几天之后,仍然是在这个地方,也是在半夜,我母亲又面对面看到了她的父亲,她自己的生身之父。她把灯点上。他依然还在。他站在桌子的一侧,在王宫八角大厅里。他望着她。我记得我听到一声尖叫,一声呼救。她把我们都吵醒了,她给我们讲了这个故事,讲他穿什么衣服,穿的是星期日穿的服装,灰色的,又讲他是怎么站的,还有他那种眼神,怎样直直地望着她。她说:我叫他了,就像我小时候叫他那样。她说:我不怕。那个人影后来渐渐隐没,她急忙追上去。两个人都死于飞鸟出现、人影显现的那个日期和时间。由此,对于母亲的预知能力,对万事万物以及死亡都能预见,我们当然是十分敬服的。
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从小汽车上走下来,吸着英国纸烟。他注意着这个戴着男式呢帽和穿镶金条带的鞋的少女。他慢慢地往她这边走过来。可以看得出来,他是胆怯的。开头他脸上没有笑容。一开始他就拿出一支烟请她吸。他的手直打颤。这里有种族的差异,他不是白人,他必须克服这种差异,所以他直打颤。她告诉他说她不吸烟,不要客气,谢谢。她没有对他说别的,她没有对他说不要啰嗦,走开。因此他的畏惧之心有所减轻,所以他对她说,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她没有答话。也不需要答话,回答什么呢。她就那么等着。这时他问她:那么你是从哪儿来?她说她是沙沥女子小学校长的女儿。他想了一想,他说他听人谈起过校长夫人,她的母亲,讲到她在柬埔寨买的租让地上运气不佳,事情不顺利,是不是这样?是的,是这样。
他一再说在这渡船上见到她真是不寻常。一大清早,一个像她这样的美丽的年轻姑娘,就请想想看,一个白人姑娘,竟坐在本地人的汽车上,真想不到。
他对她说她戴的这顶帽子很合适,十分相宜,是……别出心裁……一顶男帽,为什么不可以?她是这么美,随她怎样,都是可以的。
她看看他。她问他,他是谁。他说他从巴黎回来,他在巴黎读书,他也住在沙沥,正好在河岸上,有一幢大宅,还有带蓝瓷栏杆的平台。她问他,他是什么人。他说他是中国人,他家原在中国北方抚顺。你是不是愿意让我送你到西贡,送你回家?她同意了。他叫司机把姑娘的几件行李从汽车上拿下来,放到那部黑色小汽车里去。
中国人。他属于控制殖民地广大居民不动产的少数中国血统金融集团中一员。他那天过湄公河去西贡。
她上了黑色的小汽车。车门关上。恍惚间,一种悲戚之感,一种倦怠无力突然出现,河面上光色也暗了下来,光线稍稍有点发暗。还略略有一种听不到声音的感觉,还有一片雾气正在弥漫开来。
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需搭乘本地人的汽车出门了。从此以后我就算是有了一部小汽车,坐车去学校上课,坐车回寄宿学校了。以后我就要到城里最讲究的地方吃饭用餐。从此以后,我所做的事,对我所做的这一切,我就要终生抱憾,惋惜不已了;我还要为我留下的一切,为我所取得的一切,不论是好是坏,还有汽车,汽车司机,和他一起说笑,还有本地人乘的汽车车座后面那些嚼槟榔的老女人,还有坐在车子行李架上的小孩,在沙沥的家,对沙沥那个家族的憎恶、恐惧,还有他那很是独特的无言沉默,我也要抱憾终生,只有惋惜了。
他在讲话。他说他对于巴黎,对于非常可爱的巴黎女人,对于结婚,丢炸弹事件,哎呀呀[17],还有学士院,圆厅咖啡馆,都厌倦了。他说,我么,我宁可喜欢圆厅,还有夜总会,这种“了不起”的生活,这样的日子,他过了整整两年。她听着,注意听他那长篇大论里面道出的种种阔绰的情况,听他这样讲,大概可以看出那个开销是难以计数的。他继续讲着。他的生母已经过世。他是独养儿子。他只有父亲,他的父亲是很有钱的。他的父亲住在沿河宅子里已有十年之久,鸦片烟灯一刻不离,全凭他躺在床上经营他那份财产,这你是可以了解的。她说她明白。
后来,他不允许他的儿子同这个住在沙沥的白人小娼妇结婚。
那样的形象早在他走近站在船舷前面白人女孩子之前就已经开始形成,当时,他从黑色小汽车走下来,开始往她这边走过来,走近她,当时,她就已经知道他心有所惧,有点怕,这,她是知道的。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里面总有着什么,就像这样,总有什么事发生了,也就是说,他已经落到她的掌握之中。所以,如果机遇相同,不是他,换一个人,他的命运同样也要落在她的手中。同时,她又想到另一件事,就是说,以后,那个时间一定会到来,到时对自己担负的某些责任她也是决不可规避的。她明白,这件事决不可让母亲知道,两个哥哥也决不能知道,这一点在那一天她就已经考虑到了。她上了那部黑色的小汽车,她心里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避开她家做的事,由此开始,这也就成了永远的回避。从此以后,她发生什么事,他们是再也不会知道了。有人要她,从他们那里把她抢走,伤害她,糟蹋她,他们是再也不会知道了。不论是母亲,或是两个哥哥,都不会知道了。他们的命运从此以后也是注定了。坐在这部黑色小汽车里真该大哭一场。
现在,这个孩子,只好和这个男人相处了,第一个遇到的男人,在渡船上出现的这个男人。
这一天,是星期四,事情来得未免太快。以后,他天天都到学校来找她,送她回宿舍。后来,有一次,星期四下午,他到宿舍来了。他带她坐黑色小汽车走了。
到了堤岸[18]。这里与连接中国人居住区和西贡中心地带的大马路方向相反,这些美国式的大马路上电车、人力车、汽车川流不息。下午,时间还早。住在寄宿学校的女学生规定下午休息散步,她逃脱了。
那是城内南部市区的一个单间公寓。这个地方是现代化的,室内陈设可说是速成式的,家具都是现代式样。他说:我没有去选一些好的家具。房间里光线暗暗的,她也没有要他打开百叶窗。她有点茫然,心情如何也不怎么明确,既没有什么憎恶,也没有什么反感,欲念这时无疑已在。对此她并不知道。昨天晚上,他要求她来,她同意了。到这里来,不得体,已经来了,也是势所必然。她微微感到有点害怕。事实上这一切似乎不仅与她期望的相一致,而且恰恰同她的处境势必发生的情势也相对应。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他,他在颤抖着。起初他注意看着她,好像在等她说话,但是她没有说话。于是他僵在那里再也不动了,他没有去脱她的衣服,只顾说爱她,疯了似地爱她,他说话的声音低低的。随后他就不出声了。她没有回答他。她本来可以回答说她不爱他。她什么也没有说。突然之间,她明白了,就在一刹那之间,她知道:他并不认识她,永远不会认识她,他也无法了解这是何等的邪恶。为了诱骗她,转弯抹角弄出多少花样,他,他还是不行,他没有办法。独有她懂得。她行,她知道。由于他那方面的无知,她一下明白了:在渡船上,她就已经喜欢他了。他讨她欢喜,所以事情只好由她决定了。
她对他说:我宁可让你不要爱我。即便是爱我,我也希望你像和那些女人习惯做的那样做起来。他看着她,仿佛被吓坏了,他问:你愿意这样?她说是的。说到这里,他痛苦不堪,在这个房间,作为第一次,在这一点上,他不能说谎。他对她说他已经知道她不会爱他。她听他说下去。开始,她说她不知道。后来,她不说话,让他说下去。
他说他是孤独一个人,就孤零零一个人,再就是对她的爱,这真是冷酷无情的事。她对他说:她也是孤独一个人。还有什么,她没有讲。他说:你跟我到这里来,就像是跟任何一个人来一样。她回答说,她无法知道,她说她还从来没有跟什么人到过一个房间里。她对他说,她不希望他只是和她说话,她说她要的是他带女人到他公寓来习惯上怎么办就怎么办。她要他照那样去做。
他把她的连衫裙扯下来,丢到一边去,他把她的白布三角裤拉下,就这样把她赤身抱到床上。然后,他转过身去,退到床的另一头,哭起来了。她不慌不忙,既耐心又坚决,把他拉到身前,伸手给他脱衣服。她这么做着,两眼闭起来不去看。不慌不忙。他有意伸出手想帮她一下。她求他不要动。让我来。她说她要自己来,让她来。她这样做着。她把他的衣服都脱下来了。这时,她要他,他在床上移动身体,但是轻轻地,微微地,像是怕惊醒她。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肉体。那身体是瘦瘦的,绵软无力,没有肌肉,或许他有病初愈,正在调养中,他没有胡髭,缺乏男性的刚劲,只有生殖器是强有力的,人很柔弱,看来经受不起那种使人痛苦的折辱。她没有看他的脸,她没有看他。她不去看他。她触摩他。她抚弄那柔软的生殖器,抚摩那柔软的皮肤,摩挲那黄金一样的色彩,不曾认知的新奇。他呻吟着,他在哭泣。他沉浸在一种糟透了的爱情之中。
他一面哭,一面做着那件事。开始是痛苦的。痛苦过后,转入沉迷,她为之一变,渐渐被紧紧吸住,慢慢地被抓紧,被引向极乐之境,沉浸在快乐之中。
大海是无形的,无可比拟的,简单极了。
在这一时刻到来之前,在渡船上,那形象就已经先期进到现在的这一瞬间。
那个穿着打补丁袜子的女人的形象也曾在这房间里闪现。她终于也像一个少女那样显现出来。两个儿子早已知道此事。女儿还自懵然不知。这兄妹三人在一起从来没有谈过他们的母亲,也没有讲过他们对母亲的这种认识,正因为这种认识才使他们和她分隔开来,这决定性的,终极的认识,那就是关于母亲的童年的事。
母亲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快乐存在。
我不知道我在出血。他问我痛不痛,我说不痛,他说他很高兴。
他把血擦去,给我洗净。我看着他做这些事。他又回来,好像是无动于衷似的,他又显得很是诱人。我心想,我母亲给我规定的禁令,我怎么抵制得了。心是平静的,决心已经下定。我又怎么能做到把“这样的意念坚持到底”呢。
我们对看着。他抱着我的身体。他问我为什么要来。我说我应该来,我说这就好比是我应尽的责任。这是我们第一次这样说话。我告诉他我有两个哥哥。我说我们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他认识我的大哥,他在当地鸦片烟馆遇到过他。我说我这个哥哥偷我母亲钱,偷了钱去吸鸦片,他还偷仆人的,我说烟馆老板有时找上门来问我母亲讨债。我还把修海堤的事讲给他听。我说我母亲快要死了,时间不会拖得很久。我说我母亲很快就要死了,也许和我今天发生的事有关联。
我觉得我又想要他。
他很可怜我,我对他说:不必,我没有什么好可怜的,除了我的母亲,谁也不值得可怜。他对我说:是因为我有钱,你才来的。我说我想要他,他的钱我也想要,我说当初我看到他,他正坐在他那辆汽车上,本来就是有钱的,那时候我就想要他,我说,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可能知道我究竟该怎么办。他说:我真想把你带走,和你一起走。我说我母亲没有因痛苦而死去,我是不能离开她的。他说一定是他的运气太坏了,不能和我在一起,不过,钱他会给我的,叫我不要着急。他又躺下来。我们再一次沉默了。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恍惚之间,我看见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浴衣。他坐在那里,在喝威士忌,抽烟。
他告诉我:我刚才睡着了,他洗了一个澡。我刚才只是恍惚觉得有些睡意。他在矮矮的小桌上点起了一盏灯。
我突然转念在思忖这个人,他有他的习惯,相对来说,他大概经常到这个房间来,这个人大概和女人做爱不在少数,他这个人又总是胆小害怕,他大概用多和女人做爱的办法来制服恐惧。我告诉他我认为他有许多女人,我喜欢我有这样的想法,混在这些女人中间不分彼此,我喜欢我有这样的想法。我们互相对看着。我刚刚说的话,他理解,他心里明白。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我叫他过来,我说,他必须再抱我。他移身过来。英国烟的气味很好闻,贵重原料发出的芳香,有蜜的味道,他的皮肤透出丝绸的气息,带柞丝绸的果香味,黄金的气味。他是诱人的。我把我对他的这种欲望告诉他。他对我说再等一等。他只是说着话。他说从渡河开始,他就明白了,他知道我得到第一个情人后一定会是这样,他说我爱的是爱情,他说他早就知道,至于他,他说我把他骗了,所以像我这种人,随便遇到怎样一个男人我都是要骗的。他说,他本人就是这种不幸的证明。我对他说,他对我讲的这一切真叫我高兴,这一点我也对他说了。他变得十分粗鲁,他怀着绝望的心情,扑到我身上,咬我的胸,咬我不成形的孩子那样的乳房,他叫着,骂着。强烈的快乐使我闭上了眼睛。我想:他的脾性本是如此,在生活中他就是这样做的,也是这样爱的,如此而已。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他把我当作妓女,下流货,他说我是他惟一的爱,他当然应该那么说,就让他那么说吧。他怎么说,就让他照他所说的去做,就让肉体按照他的意愿那样去做,去寻求,去找,去拿,去取,很好,都好,没有多余的渣滓,一切渣滓都经过重新包装,一切都随着急水湍流裹挟而去,一切都在欲望的威力下被冲决。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
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他点燃一支烟,把烟拿给我吸。对着我的嘴,他放低声音对我讲了。
我也悄声对他说了。
因为,他不知道他自己是怎样的,我站在他的地位上代他讲了,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基本的优雅他并不知道,我代他讲了。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我再看看他的面孔,那个名字也要牢记不忘。我又看那刷得粉白的四壁,开向热得像大火炉的户外的窗上挂着的帆布窗帘,通向另一房间和花园的另一扇有拱顶的门,花园在光天化日之下,花木都被热浪烤焦了,花园有蓝色栅栏围住,那栅栏就和湄公河岸上沙沥列有平台的大别墅一模一样。
这里是悲痛的所在地,灾祸的现场。他要我告诉他我在想什么。我说我在想我的母亲,她要是知道这里的真情,她一定会把我杀掉。我见他挣扎了一下,动了一动。接着他说,说他知道我母亲将会怎么说,他说:廉耻丧尽。他说,如果已经结婚,再有那种意念他决不能容忍。我注意看着他。他也在看我,他对这种自尊心表示歉意。他说: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们笑了。我问他,像我们,总是这样悲戚忧伤,是不是常有的事。他说这是因为我们在白天最热的时候做爱。他说,事后总是要感到心慌害怕的。他笑着。他说:不管是真爱还是不爱,心里总要感到慌乱,总是害怕的。他说,到夜晚,就消失了,暗夜马上就要来临。我对他说那不仅仅因为是白天,他错了。我说这种悲戚忧伤本来是我所期待的,我原本就在悲苦之中,它原本就由我而出。我说我永远是悲哀的。我说我小的时候拍过一张照片,从照片上我就已经看到这种悲哀。我说今天这份悲哀,我认出它是与生俱来,我几乎可以把我的名字转给它,因为它和我那么相像,那么难解难分。今天,我对他说,这种悲哀无异也是一种安舒自在,一种沦落在灾祸中的安乐,这种灾祸我母亲一直警告我,那时她正在她那荒凉空虚的一生中啼号哭叫,孤苦无告。我告诉他:母亲对我讲的一切,我还不太理解,但是我知道,这个房间是我一直期待着的。我这样诉说着,并不需要回答。我告诉他说,我母亲呼唤的东西,她相信那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她呼号叫唤,她说不要等待什么,不要期待于任何人,任何国家,任何上帝。他看着我,听着我这样说,眼光一刻也不曾离开我,我说话的时候,他看着我的嘴,我没有穿衣服,赤身在外,他抚摩着我,也许他没有听,有没有听我不知道。我说我并不想搞出祸事来,我觉得那是一个个人的问题。我向他解释,靠我母亲的薪水吃饭穿衣,总之活下去,为什么偏偏这么难。我说着说着说不下去了。他问:那你怎么办?我告诉他:反正我在外面,不在家里,贫穷已经把一家四壁推倒摧毁,一家人已经被赶出门外,谁要怎么就怎么。胡作非为,放荡胡来,这就是这个家庭。所以我在这里和你搞在一起。他压在我身上,猛烈冲撞。我们就这样僵在那里不动了,在外面的城市喧嚣声中呻吟喘息。那闹声我们还听得见。后来,我们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吻在身体上,催人泪下。也许有人说那是慰藉。在家里我是不哭的。那天,在那个房间里,流泪哭泣竟对过去、对未来都是一种安慰。我告诉他说,我终归是要和我的母亲分开的,甚至迟早我会不再爱我的母亲。我哭了。他的头靠在我的身上,因为我哭,他也哭了。我告诉他,在我的幼年,我的梦充满着我母亲的不幸。我说,我只梦见我的母亲,从来梦不到圣诞树,永远只有梦到她,我说,她是让贫穷给活剥了的母亲,或者她是这样一个女人,在一生各个时期,永远对着沙漠,对着沙漠说话,对着沙漠倾诉,她永远都在辛辛苦苦寻食糊口,为了活命,她就是那个不停地讲述自己遭遇的玛丽·勒格朗·德·鲁拜,不停地诉说着她的无辜,她的节俭,她的希望。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我们从公寓走出来。我依旧戴着那顶有黑饰带的男帽,穿着那双镶金条带的鞋,嘴唇上搽着暗红唇膏,穿着那件绸衫。我变老了。我突然发现我老了。他也看到这一点,他说:你累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这里是一群中国人,在当今那繁荣兴旺的景象中我又看到了他们,他们走路的方式从容不迫,在人群嘈杂中,孤身自立,可以说,既不幸福,也不悲戚,更无好奇之心,向前走去又像是没有往前走,没有向前去的意念,不过是不往那边走而从这里过就是了,他们既是单一孤立的,处在人群之中对他们说又从来不是孤立的,他们身在众人之间又永远是孑然自处。
我们走进一家有几层楼的中国饭店,这些中国饭店占有几幢大楼的全部楼面,大得像百货公司,又像军营,面向市面的一面筑有阳台、平台。从这些大楼发出的声音在欧洲简直不可想象,这就是堂倌报菜和厨房呼应的吆喝声。任何人在这种饭店吃饭都无法谈话。在平台上,有中国乐队在奏乐。我们来到最清静的一层楼上,也就是给西方人保留的地方,菜单是一样的,但闹声较轻。这里有风扇,还有厚厚的隔音的帷幔。
我要他告诉我他的父亲是怎么发迹的,怎样阔起来的。他说他讨厌谈钱的事,不过我一定要听,他也愿意把他父亲的财产就他所知讲给我听。事情起于堤岸,给本地人盖房子。他建起住房三百处。有几条街属他所有。他讲法语带有巴黎音稍嫌生硬,讲到钱态度随随便便,态度是真诚的。他父亲卖出原有的房产,在堤岸南部买进土地盖房子。他认为,在沙沥有一些水田已经卖掉了。我问他关于瘟疫的问题。我说我看到许多街道房屋整个从入夜到第二天禁止通行,门窗钉死,因为发现了黑死病。他告诉我这种疾病这里比较少见,这里消灭的老鼠比偏僻地区要多得多。他忽然给我讲起这种住房的故事来了。这种里弄房屋比大楼或独门独户住宅成本要低得多,与独家住户相比,更能满足一般市民居住区居民的需要。这里的居民,特别是穷人家,喜欢聚居,他们来自农村,仍然喜欢生活在户外,到街上去活动。不应当破坏穷苦人的习惯。所以,他的父亲叫人建筑成套的沿街带有骑楼的住房。这样,街道上显得非常敞亮可喜。人们白天在骑楼下生活,天太热,就睡在骑楼下面。我对他说,我也喜欢住在外面走廊里,我说我小的时候,觉得露天睡觉理想极了。突然间,我感到很不好受。只是有点难受,不很厉害。心跳得不对头,就像是移到他给我弄出的新的创口上直跳,就是他,和我说话的这个人,下午求欢取乐的这个人。他说的话我听不进,听不下去了。他看到了,他不说话了。我要他说。他只好说下去。我再次听着。他说他怀念巴黎,想得很多。他认为我和巴黎的女人很不相同,远不是那么乖觉讨喜。我对他说修建房子这笔生意也未必就那么赚钱。他没有再回答我。
在我们交往期间,前后有一年半时间,我们谈话的情形就像这样,我们是从来不谈自己的。自始我们就知道我们两个人共同的未来未可预料,当时我们根本不谈将来,我们的话题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内容相同,推理相逆。
我对他说,他去法国住下来,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同意我的看法。他说他在巴黎什么都可以买到,女人,知识,观念。他比我大十二岁,这让他感到可怕。他说着,我在听,又说什么他是受骗了,还说什么他反正是爱我的,说得很有戏剧味儿,说得既得体又真挚。
我对他说我准备把他介绍给我家里的人,他竟想逃之夭夭,我就笑。
他不擅于表达他的感情,只好采取模仿的办法。我发现,要他违抗父命而爱我娶我、把我带走,他没有这个力量。他找不到战胜恐惧去取得爱的力量,因此他总是哭。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的父亲的金钱。
先时我讲到我两个哥哥的情况,他已经是很害怕了,他那副假面仿佛给摘掉了。他认为我周围所有的人无不在等待他前去求婚。他知道在我家人的眼里他是没有希望的,他知道对于我一家他只能是更加没有希望,结果只能是连我也失去。
他说他在巴黎是念商科学校,最后他说了真话,他说他什么书也不念,他父亲断了他的生活费,给他寄去一张回程船票,所以他不能不离开法国。召他回家,是他的悲剧。商科学校他没有读完。他说他打算在这里以函授方式学完那里的课程。
和我家人会见是在堤岸请客吃饭开始的。我母亲和哥哥都到西贡来了,我和他说,应该在他们不曾见到过、见识过的中国大饭店请他们吃饭。
几次晚饭请客的经过情况都是一样的。我的两个哥哥大吃大嚼,从不和他说话。他们根本看也不看他。他们不可能看他。他们也不会那样做。如果他们能做到这一点的话,尽力看一看他,那他们在其他方面就可以用功读书了,对于社会生活基本准则他们也就可以俯首就范了。在吃饭的时候,只有我母亲说话,她讲得也很少,起初尤其是这样,她对送上来的菜肴讲上那么几句,对价格昂贵讲一讲,接下去,就缄口不说了。他么,起初两次吃饭,自告奋勇,试图讲讲他在巴黎做的傻事这一类故事,没有成功。似乎他什么也没有说,似乎也没有人听他。沉默之间,几次试图谈话,不幸都没有效果。我的两个哥哥继续大吃大喝,他们那种吃法真是见所未见。
他付账。他算算是多少钱。把钱放在托盘上。所有的人都看着他。第一次,我还记得,付账七十七皮阿斯特。我母亲忍着没有笑出声来。大家站起来就走了。没有人说一声谢谢。我家请客一向不说什么谢谢,问安,告别,寒暄,是从来不说的,什么都不说。
我的两个哥哥根本不和他说话。在他们眼中,他就好像是看不见的,好像他这个人密度不够,他们看不见,看不清,也听不出。这是因为他有求于我,在原则上,我不应该爱他,我和他在一起是为了他的钱,我也不可能爱他,那是不可能的,他或许可能承担我的一切,但这种爱情不会有结果。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不是白人。我的大哥不说话,对我的情人视若无睹,表现出来的态度,是那样自信,真称得上是典范。在我的情人面前,我们也以大哥为榜样,也按照那种态度行事。当着他们的面,我也不和他说话。有我家人在场,我是不应该和他说话的。除非,对了,我代表我的家人向他发出什么信息,比如说,饭后,我的两个哥哥对我说,他们想到泉园去喝酒跳舞,我就转告他说:他们想到泉园去喝酒跳舞。起初他假装没有听明白。我么,按照我大哥的规矩,我不应该也不准重复刚才讲过的话,不许重申我的请求,如果我那样做了,就是犯了错误,他有所不满,我就应当承担一切。最后,他还是给了回话。他的声音低低的,意在表示亲密,他说,他想单独和我在一起待一会儿。他这样说,是想让这种活受罪的场面告一段落。我大概没有听懂他的意思,以为又来了一次背叛行为,似乎他借此指摘我的大哥对他的攻击,指出我大哥的那种行为,所以我根本不应该答话。他呢,他还在不停地说着,他竟敢对我说:你看,你的母亲已经很累了。我们的母亲在吃过堤岸这顿神奇的中国菜之后确实昏昏欲睡。我不再说话。这时候,我听到我的大哥的声音,他短短讲了一句话,既尖刻又决断。我母亲却在说他了,说三个人之中,只有他最会讲话。我的大哥话说过之后,正严阵以待。好像一切都停止不动了似的。我看我的情人给吓坏了,就是我的小哥哥常有的那种恐惧。他不再抵抗了。于是大家动身去泉园。我的母亲也去了,她是到泉园去睡一睡的。
他在我大哥面前已不成其为我的情人。他人虽在,但对我来说,他已经不复存在,什么也不是了。他成了烧毁了的废墟。我的意念只有屈从于我的大哥,他把我的情人远远丢在一边了。我每次看他们在一起,那情景我相信我绝对看不下去。我的情人凭他那荏弱的身体是完全被抹杀了,而他这种柔弱却曾经给我带来欢乐。他在我大哥面前简直成了见不得人的耻辱,成了不可外传的耻辱的起因。对我哥哥这种无声的命令我无力抗争。只有在涉及我的小哥哥的时候,我才有可能去对抗。牵涉到我的情人,我是无法和自己对立的。现在讲起这些事,我仿佛又看到那脸上浮现出来的虚伪,眼望别处心不在焉,心里转着别的心思,不过,依然可以看出来,轻轻咬紧牙关,心中恼怒,对这种卑鄙无耻强忍下去,仅仅为了在高价饭店吃一顿,这种情况看来应当是很自然的。围绕着这样的记忆,是那灰青色的不眠之夜。这就像是发出的尖厉鸣响的警报一样,小孩的尖厉的叫声一样。
在泉园,仍然是谁也不去理睬他。
每个人都叫了一杯马泰尔—佩里埃酒。我的两个哥哥一口喝光,又叫第二杯。我母亲和我,我们把我们的酒拿给他们。两个哥哥很快就喝醉了。他们不仅不和他说话,还不停地骂骂咧咧的。尤其是小哥哥。他抱怨这个地方气闷不快,又没有舞女。不是星期天,泉园来客很少。我和他,我的小哥哥跳舞。我也和我的情人跳了舞。我没有和大哥跳,我从来不和他跳舞。我心里总是又怵又怕,胆战心惊,他这个人行凶作恶不论对谁都做得出,不要去惹他,那是危险的,不能把祸事招引上身。
我们这几个人集合在一起,非常触目,特别是从脸色上看。
这个堤岸的中国人对我说他真想哭,他说,他没有什么对不起他们的。我对他说,不要慌,一向是这样,在我们一家人之间,不论在生活中的什么场合,都是一样,一向是这样。
后来我们又回到公寓,我向他作了解释。我告诉他,我这个哥哥这种粗暴、冷酷、侮慢是因我们而发,冲着我们来的。他第一个动作就是杀人,要你的命,把你这条命抓到手,蔑视你,叫你滚,叫你痛苦。我告诉他不要怕。他,他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这个哥哥只怕一个人,有这人在,很奇怪,他就胆怯,这就是我,他就怕我。
从来不讲什么你好,晚安,拜年。从来不说一声谢谢。从来不说话。从来不感到需要说话。就那么待在那里,离人远远的,一句话不说。这个家庭就是一块顽石,凝结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我们没有一天不你杀我杀的,天天都在杀人。我们不仅互不通话,而且彼此谁也不看谁。你被看,就不能回看。看,就是一种好奇的行动,表示对什么感到兴趣,在注意什么,只要一看,那就表明你低了头了。被看的人根本就不值得去看。看永远是污辱人的。交谈这个字眼是被禁止的。我认为这个字在这里正表示屈辱和骄横。任何一种共同关系,不论是家庭关系还是别的什么,对于我们这一家人来说,都是可憎的,污蔑性的。我们在一起相处因为在原则上非活过这一生并为之深感耻辱不可。我们共同的历史实质上就是这样的,也就是这个虔诚的人物——这个被社会谋害致死的——我们的母亲的三个孩子的共同历史的内涵。我们正是站在社会一边将我们的母亲推向绝境。正因为人们这样对待我们的母亲,她又是这么好,这么一心信任人,所以我们憎恨生活,也憎恨我们自己。
自从母亲陷入绝境,我们将会变成怎样的人,她也无从预料,这里我主要指那两个男孩,她的那两个儿子。如果她能够预见这一切,对于她的故事竟发展到这般地步,她怎么会闭口不说呢?怎么会听任她的面孔、眼睛、声音在那里谎话连篇?她的爱又将如何?她也可能就死了。自杀吧。把这个无法生活的共同关系打散吧。让大的一个和两个小的孩子彻底分开。她没有这样做。她是很不谨慎的,她真没有道理,真不负责任。她是这样。她活下来了。我们三个孩子都爱着她,还不止是爱。正因为这样,她过去、现在都不能保持沉默,躲躲藏藏,说谎骗人,尽管我们三个人没有共同之处,但是我们爱她,这是相同的。
说来话长。已经七年了。这是在我们十岁的时候开始的。后来,我们十二岁了,十三岁了,十四岁,十五岁。再下去,十六岁,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