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城镇市政工程系统的相互关系
一、市政工程与小城镇建设的关系
小城镇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环境卫生、防灾等各项工程是小城镇建设的主体部分,是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体系。小城镇各项工程的完备程度直接影响小城镇生活、生产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滞后或配置不合理的小城镇市政工程将严重阻碍小城镇的发展。适度超前,配置合理的小城镇市政工程不仅能满足小城镇各项活动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带动小城镇建设和小城镇经济发展,保障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完备、健全的小城镇市政工程系统是小城镇建设最重要的任务。
二、小城镇专业工程的相互关系
除小城镇道路交通工程外,其他的小城镇各专业工程之间存在着彼此相吸与相斥关系。为了小城镇工程设施的综合利用与管理,在保证设施安全使用与管理方便的前提下,有些设施可集中布置。
小城镇给水工程与排水工程组成小城镇水工程系统,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根据水质和卫生要求,小城镇取水口、自来水厂必须布置在远离污水处理厂、雨水排放口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源的上游位置。而且,原则上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不布置在道路的同侧,若实在有困难,也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小城镇的垃圾转运站、填埋场、处理场等设施不应靠近水源,更不能接近取水口、自来水厂等设施。
小城镇电力工程设施与通信工程设施由于存在磁场与电压等因素,为了保证电讯设备的安全,信息的正常传递,小城镇强电设施必须与电讯设施有相应的安全距离,尤其是无线电收发讯区应有足够安全防护范围,以免强磁场的干扰。而且原则上电信线路与电力线路不能布置在道路的同侧,以保证电信线路和设备的安全。在有困难的地段,应考虑电信线路采用光缆,或采用管道敷设,并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为了保证各类工程设施的安全和整个小城镇的安全,易燃、易爆设施工程、管线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尤其是发电厂、变电所、各类燃气气源厂、燃气储气站、液化石油气储灌站、供应站等均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范围。原则上电力设施与燃气设施不应布置在相邻地域,电力线路与燃气管道、易燃易爆管道不得布置在道路的同侧,各类易燃易爆管道应有足够安全防护距离。此外,电力设施、燃气设施还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区、化学品仓库等。
三、小城镇工程管线综合关系
小城镇各类工程管线是小城镇市政工程系统的物质输送纽带,连通各设施和用户。由于小城镇的地上空间、地下空间要保证满足小城镇生活、生产等各方面的需求,必须充分合理利用。因此,大部分工程管线都在小城镇道路的上部和下部空间中通行。在有限的通行空间中,要确保各种工程管线的通行安全,连接便利,互不干扰。因此,必须进行小城镇工程管线综合工作,从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根据各种工程管线的使用、安全、技术、材料等因素、综合合理地布置各类工程管线、既保证本专业工程管线衔接,又便于各专业系统工程管线彼此交叉通过。既要保证本专业工程管线在道路路段上和道路交叉口处的连接,又要保证各种工程管线在路段和交叉口处的水平交叉时,能在竖向方面通过。
四、小城镇用地竖向规划与小城镇市政工程的关系
小城镇用地竖向规划工程使小城镇建设合理地结合和利用自然地形,综合确定小城镇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标高,统筹考虑小城镇防洪堤、排水干管出口、桥梁、道路交叉口的标高,以及道路纵坡、地面排水等各种因素,保证交通、排水、防洪等各种市政工程的正常、经济运行。同时小城镇用地竖向工程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形成具有个性特色的小城镇空间环境。
因此,要科学地布置小城镇市政工程,必须进行小城镇用地竖向规划,合理的小城镇用地竖向规划,一定要兼顾各项小城镇市政工程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