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测量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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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单项实训

项目描述

理论教学、单项实训、技能训练、综合实训是“地形测量”课程四个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理论教学,学生掌握了地形测量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在此基础上进行单项实训,学生操作各种测量仪器进行仪器的安置、观测,完成各项实训任务的记录、计算以及实训成果的整理等,使其巩固理论教学内容,完成每个单项实训任务理论与实践的对接,升华理论知识,培养基本操作技能,提高实际动手能力。

1.单项实训目标

(1)巩固课堂上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加深理解,夯实记忆。

(2)熟悉各种测量仪器的构造、性能和操作方法。

(3)掌握利用各种不同的测量仪器进行各种不同测量工作的观测、记录和计算方法,正确进行测量数据的整理。

(4)加强基本操作技能培养,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完成理论与实践的对接。

(5)培养学生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所需要的扎实的专业素质、严谨的科学素养、吃苦耐劳的坚韧品格、和谐向上的团队精神。

2.单项实训要求

(1)单项实训前,复习教材中的有关内容,预习实训任务指导,明确目的与要求,掌握熟悉实训步骤,注意有关事项,并准备好所需文具用品,确保实训任务的顺利进行。

(2)实训分小组进行,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实训前,组长带领组员,按仪器借用规则借领与归还仪器、工具。

(3)实训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实训在指定的实训场地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地点或离开现场。

(4)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解,仔细观察教师的演示,服从教师的现场指导。

(5)按照实训任务的操作步骤和相应的测量规范进行各项测量工作的观测、记录与计算,做到操作规范、记录规整、计算准确;同时,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素养,同时要发扬互帮互助的协作精神,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保质保量完成实训任务。

(6)实训过程中,遵守纪律,保护实训现场的环境,爱护周围的各种公共设施。

(7)每项实训任务都应取得合格的实训成果,成果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方可归还测量仪器和工具,结束实训。

3.仪器借用规则

(1)实训所需仪器应按实训指导书或指导教师的要求借领,以小组为单位到仪器室领取实验仪器和工具,听从实验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实验室规定。

(2)各组组长借领仪器时,应仔细核对仪器借用明细表,清点仪器及附件数目,检视所借用的仪器,一切正常方可将仪器借出。

(3)借出的仪器、工具,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与其他小组调换或转借。

(4)实训结束后,应立即归还仪器,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核实后方可离开。

(5)仪器、工具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进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4.测量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领取仪器时,必须锁好仪器箱,检查提手或背带是否牢固;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由于剧烈震动而损坏仪器。

(2)开箱前应将仪器放在平稳处;开箱后,观察清楚仪器及附件在箱内的位置,便于用后仪器及各部件的准确还箱;安置好仪器后,注意随手关闭仪器箱盖,防止灰尘和湿气进入箱内,并注意严禁踩坐仪器箱。

(3)仪器架设时,要一手握住仪器,一手握住架腿连接螺旋,随即旋紧连接螺旋,使仪器与三脚架连接牢固;旋松所有制动螺旋,将脚螺旋调节至中间工作状态,并使三个脚螺旋大致同高。

(4)仪器安置后,无论是否操作,必须有专人看护,防止无关人员摆弄或行人碰动、车辆碾压损坏;爱护仪器,严禁在仪器周围嬉戏打闹,避免仪器受到强烈的碰撞和挤压。

(5)仪器出现故障,如发现仪器转动失灵或听到有异样的声音,立即停止工作,请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拆卸。

(6)转动仪器时,应先松开制动螺旋,再平稳转动;使用微动螺旋时,应先旋紧制动螺旋;制动螺旋应松紧适度,微动螺旋或脚螺旋不要旋到极端。

(7)远距离搬动仪器时,必须将仪器取下,装回仪器箱中进行搬动;近距离搬动仪器时可以松开制动螺旋,望远镜应直立向上,三脚架与仪器的连接螺旋应旋紧,并拢三脚架,连同三脚架一并夹于腋下,一手托住仪器,一手抱住三脚架,并使仪器在三脚架上呈倾斜状态进行搬迁,切不可将仪器扛在肩上进行搬动。

(8)勿使仪器淋雨或曝晒,以避免降低仪器的精度;无论任何情况,仪器应有人看守,防止风吹、伞动等原因碰动或损坏仪器。

(9)实训结束后,应清点仪器、用具,避免丢失,尤其注意清点零星物件。

(10)仪器装箱前,旋松所有制动螺旋,将脚螺旋调节至中间工作状态,并使三个脚螺旋大致同高。装箱时,仪器、附件应保持原来的放置位置;旋紧所有制动螺旋,以免晃动;如果仪器箱盖不能盖严,应检查放置是否正确,不可强行关箱。

5.测量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1)水准尺、标杆、测钎等禁止横向受力,以防弯曲变形。作业时,水准尺、标杆应由专人扶直,不准贴靠树上、墙上或电线杆上,不能磨损尺面分划和漆皮。塔尺的使用,还应注意接口处的正确连接,用后及时收尺。

(2)测图板的使用,应注意保护板面,不得乱写乱扎,不能施以重压。

(3)皮尺要严防受潮受湿,万一受潮受湿,应晾干后再收入尺盒内。

(4)钢尺的使用,应防止扭曲、打结和折断,防止行人踩踏或车辆碾压,尽量避免尺身着水。用完钢尺,应擦净、涂油,以防生锈。

(5)小件工具如垂球、测钎、尺垫的使用,应用完即收,防止遗失。

(6)全站仪使用的反光棱镜,表面若有灰尘或其他污物,应先用软毛刷轻轻拂去,再用镜头纸擦拭,严禁使用手帕、粗布或其他纸张擦拭,以免损坏镜面。

6.测量记录

(1)所有观测成果均要使用硬性(2H或3H)铅笔记录。

(2)记录员必须熟悉记录手簿上的各项内容以及记录、计算方法;记录观测数据之前,应将仪器型号、日期、天气、测站、观测者及记录者姓名等无一遗漏地填写齐全。

(3)观测员读数后,记录员应随即在记录手簿上的相应栏内填写并复述,以防听错、记错,不得另纸记录事后转抄。

(4)记录时,要求字体端正清晰,字体的大小一般占格宽的一半左右,留出空隙作改正错误用。

(5)观测数据应体现其精度及真实性,如水准尺读数1.300m,不能记成1.3m。

(6)水平角观测,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天顶距观测,分的读数在各测回中不得连环更改。

(7)距离测量和水准测量中,厘米及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米和分米的读记错误在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8)更正错误,均应将错误数字、文字整齐划去,在上方另记正确的数字和文字;划改的数字和超限划去的成果,均应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所在页数。

(9)严禁伪造观测数据,否则全部测量成果作废,并重新观测。

7.测量计算

(1)每站观测结束后,必须在现场完成规定的计算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站的观测。

(2)测量计算时,数字进位按照“四舍六入、奇进偶舍”的原则,如数据1.3244m、1.3236m、1.3235m、1.3245m,若取至毫米位,按四舍六入原则,1.3244m和1.3236m均应记做1.324m;按奇进偶舍原则,1.3235m和1.3245m均应记做1.324m。

(3)测量计算时,数字的取位规定:水准测量的观测数据取位至1mm,前后视距取位至0.1m,视距总和取位至0.01km,高差中数一般取位至0.1mm,高差总和取位至1mm;角度测量的秒取位至1″。

(4)观测手簿中,对于有正负意义的量,记录计算时,一定要带上“+”“-”号,即使是“+”,也不能省略。

(5)简单计算,如平均值、方向值、高差等,应边记录边计算,如果超限则立即重测;较为复杂的计算,可在实训结束后及时算出。

(6)所有的观测与记录数据严禁转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