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程保卫与水政执法
第一节 工程保卫
保证水库大坝、输水设施、溢洪道、机电设施等的工程安全对水库的建设、管理与发展至关重要。水库初建之时,即设立了河北省黄壁庄水库公安分局,水库工程局内设保卫科。1961年2月,改为河北省黄壁庄水库公安局。同年九月,工程局保卫科改为保卫处,与公安局合署办公。1962年4月,黄壁庄水库公安局改为获鹿县黄壁庄水库公安分局,1969年,水库公安分局撤销。1971年8月,河北省黄壁庄水库管理局革命委员会内设保卫组,负责工程保卫和水政管理工作。1977年,将黄壁庄水库派出所隶属获鹿县公安局,占黄壁庄水库管理处编制,党政、人事关系不变,业务由获鹿县公安局领导。1997年全国公安系统整顿,实行警衔制,之后撤销水库派出所。
河北省黄壁庄水库管理处成立后,即对大坝、溢洪道等重点部位设置了工程警卫点,派人重点值班,日夜巡查,遇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保卫部门并及时处理。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后,实现了副坝的全封闭管理。同时,水库的治安管理除重点工程保卫外,还负责保护好水库的水质和渔业资源,保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工作秩序,完成地方公安部门交办的治安保卫工作任务。多年来,执法人员和保卫人员始终坚守在工程前哨和库区第一线,以爱岗敬业、吃苦拼搏的精神,默默无闻地奉献着,特别是在护库执法与窃鱼分子的斗争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封闭管理的副坝区域
第二节 水政监察
黄壁庄水库属于宽浅型水库,水面面积较大,主副坝工程战线长,加之地处平山、灵寿、鹿泉三县市交界,协调难度大,此外库区周边乡村、厂矿企业较多且距水库都非常近。这些都使得在库区内弃渣、私围乱建、游泳、垂钓、排污、非法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对库区水质造成一定污染,水资源管理保护任务繁重。1990年以前,虽然也不断发生一些偷捕私捕行为,但总体上情况不严重,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库区秩序逐趋恶化,电鱼、毒鱼、炸鱼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水库工程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根据省水利厅冀水劳人 〔1999〕55号文精神,河北省黄壁庄水库水政监察支队成立,水政监察支队人员由九人组成。水政监察机构的职责:贯彻执行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水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制订水政执法巡查、水事案件查处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保护水库、河道、水工程等相关设施;负责查处涉水违法、违章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水库水事案件的查处;按照省水利厅水政总队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业务管理;负责受理及办结涉水违法违章的各种举报,并做好处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002年9月成立由黄壁庄水库、平山县、鹿泉市、灵寿县联合组成的执法大队,对水库水面秩序加强管理。
入村入户进行水法规宣传
水政监察
水利法规的宣传是水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除平时加大宣传力度外,每年还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运用办板报、出动宣传车、宣传船到库区人员集中地散发宣传品,在公路干线上悬挂横幅标语,在重要工程部位设立警示牌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宣传贯彻水利部发布的一系列文件法规,如 《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特别是通过开展一系列水利法规专题活动,结合水法宣传,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工程。做好水利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检查、巡查制度和方案审批制度。同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把宣传贯彻水利法规与处理水事违法案件相结合,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落到实处。如2005联合石家庄市水产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发布维护水库周边秩序的通告,同时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0起。包括工程范围内非法开荒种地3起,非法排污案3起,损坏工程设施案2起,非法倾倒垃圾案5起,三汲村民非法在水库拦坝案1起,牛城村民在水库养鸭案1起,古贤村民埋坟案4起。另外联合牛城派出所共同维护库区秩序,两次统一行动查扣非法捕捞船5只,取缔水库岸边设摊租船、游泳、垂钓点3处,劝离在水库钓鱼人员数千人次。
第三节 渔政管理
黄壁庄水库于1961年开始水库养鱼。建库初期,渔政机构和渔政人员均无专设,渔业管护只做一般性号召对待。由水库成立捕捞队直接管理水库捕捞生产。1973年3月,获鹿、平山水产部门、黄壁庄水库管理处和库区5个公社,联合成立黄壁庄水库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1975年自行解散,1976年重新成立,同时建立联合捕捞队。
1979年11月成立黄壁庄水库渔业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处与周围3县市组成,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水库渔业管理、分配、捕捞等。
1981年10月,平山县成立由三汲、胜佛、马山、黄壁庄、王角5个公社组成的黄壁庄区,负责山水林土统一的规划管理,水面利用由区组织水产经营公司负责鱼种生产、组织捕捞、水产品收购和销售。1984年5月22日,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平山县黄壁庄区,批复指出,黄壁庄区撤销后,国家已征用的山、水、田、林木等统由黄壁庄水库管理处负责管理。并以黄壁庄水库管理处为主,结合平山、灵寿、获鹿3县组成渔管会,负责水库的渔业生产和渔政管理,渔管会的日常工作由管理处承担。9月19日在省、地市的协调下,黄壁庄水库管理处与平山、灵寿、获鹿3县成立了 “黄壁庄水库渔业开发公司”,接管水面,成立渔政站。
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水面管理均由水库管理处牵头,进行渔政管理,渔业生产、鱼种投放、渔政管理有了大的发展,水库秩序虽曾一度恶化,但总体平稳,效益良好,收入也比较稳定。如1995年10月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组织库周3县市公安局成立的黄壁庄水库库区社会秩序治理整顿办公室,针对库区内的非法捕捞现象组织了一次统一抓捕行动,一举抓获偷捕分子99人,收缴迷魂阵网36套,捣毁电鱼器、炸药制造窝点4个,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水库水面秩序明显好转。1997年5月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组织周围3县市公安局及派出所,出动公安干警110多名,采取代号为 “闪电行动”的集中整治活动,一举抓捕盗捕分子287名,缴获大量雷管炸药、网具等盗捕工具,使库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渔政管理
2002年,石家庄市水产局自行组建了渔政监督管理站,水库管理处对水面的管理受到严重影响,致使库内秩序再一次混乱,竭泽而渔、乱捕私捕的现象有所加剧,渔业资源迅速遭到毁灭性破坏。
2004年4月24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的 《黄壁庄水库渔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渔业管理组织,由石家庄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牵头,3市 (县)政府和水库管理处有关负责负责参加,成立水库渔业管理协调小组,同时成立由水库管理局牵头,平山、灵寿、鹿泉3县市渔政部门参加的黄壁庄水库渔政监督管理站。办法规定,水库渔政站站长由水库管理局推荐,副站长由3市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几十年来,水库渔政管理历尽曲折,管理体制不断变化。但黄壁庄水库管理处 (局)始终把维护水面秩序、促进大水面渔业发展作为自身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看,为保护水利工程、资源增殖、推动库区渔民收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顾全大局,不单独考虑自身利益,努力搞好各种协调工作。
首先是广泛深入库区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渔政人员深入库区乡镇,走村串户了解民情,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同时印制渔业法宣传法规手册,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渔业法规宣传,在渔民活动集中地点及交通要道处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进行普法宣传,使渔业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库区群众的法制观念,为渔政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其次是联防联渔。为加强渔政管理,在石家庄市水产局的领导下,水库管理局长年派出专职管理人员5~10人,由周边3县市抽派专职人员参加渔政管理。同时,水库水政保卫处与渔政管理站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联合行动。
清理非法捕捞器具
再次是严厉打击盗鱼活动,对毁害工程设施,破坏水产资源,蓄意炸鱼、毒鱼、毁鱼的分子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处治、没收了大量船具、网具。每年10月20日前为黄壁庄水库的禁渔期,以保护水库鱼类资源的繁殖和持续利用。对在禁渔期内私捕乱捕的行为,渔政人员予以重点打击,有利保护了水库渔业资源的增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