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职工学术工作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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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及生态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陈长清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新疆 库尔勒 841000

摘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条红线”和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为依据,进一步保护胡杨林资源和塔里木河下游 “绿色生态走廊”,改善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对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区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保护拯救措施。

关键词:生态保护 水事治理 行动方案 治理措施

1 塔里木河流域概况及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塔里木河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干流全长1321km,流域由环塔里木盆地的九大水系和144条河流组成。塔里木河干流自身不产流,到20世纪70年代初,只有和田河、叶尔羌河、阿克苏河以及开都—孔雀河四条源流与塔里木河干流存在地表水联系,形成“四源一干”的格局,其他源流均已无水注入塔里木河干流[1]。为遏制塔里木河下游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促使塔里木河流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国务院批复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明确了生态保护目标:即在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塔里木河干流阿拉尔来水达到46.5亿m3,大西海子断面下泄水量3.5亿m3,水流到达台特玛湖,使塔里木河干流上中游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下游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1]

规划投资474个单项工程,总投资111.34亿元,近期治理项目建设一批生态引水闸,整治疏浚河道工程使河道输水能力大为改善,从而增加了塔里木河流域的生态用水,特别是“四源一干”区域的6100余万亩的林地、灌木、疏林地和草地的供水提供了条件。塔里木河干流上中游林草植被得到部分保护和恢复,初步遏制了塔里木河下游两大沙漠合拢趋势,河道两岸绿色走廊重现生机,下游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2]

伴随塔里木河流域下游生态治理取得成效,但是上游、中游胡杨林生态受各种因素影响存在问题逐渐凸显,及时进行保护治理刻不容缓。

2 目前流域水资源管理及生态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水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用水被严重挤占

目前,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达85%,总体上处于过度开发利用状态,已经严重挤占流域的生态用水。

2.2 用水结构失衡,用水效率和效益较低

近期综合项目实施期间,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灌溉面积从实施前的1883万亩增加到2561万亩。新增灌溉面积增加的用水量不但抵消了节水的效益,同时还吞噬了近12年来因丰水期多来的近30亿m3水量[2]

2.3 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民生水利发展相对滞后

目前塔里木河流域一些重要流域防洪标准偏低,一旦发生严重汛情,易造成经济和财产损失。同时,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河流两岸和人工绿洲边缘自然形成的6100万亩天然林草植被绿色屏障,仅靠地下水渗漏及河道两岸漫溢灌溉,已不能满足维持生态正常生长用水需求。

2.4 流域水资源生态综合监测能力较低

现有的国家级专用水文站55处,分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塔管局、兵团第一师和第二师四个系统。各单位监测项目标准不一,环境监测项目指标不统一、不规范,信息数据无法实现共享和交流,更无法实现实时化、网络化监控服务,造成缺乏对供水、用水、排水、水质、地下水、生态、经济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信息数据无法实现统一分析、科学管理。

2.5 缺乏统一认识和行之有效的综合考核机制

目前,流域尚未形成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共识,还没有建立与兵团、地方、水利、国土、林业、环境、畜牧等部门直接挂钩的、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目标考核机制,造成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无序开发和低效利用,致使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积重难返。

3 治理措施的主要内容

3.1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其主要目标是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着力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在塔里木河流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是要以水定需,控制灌溉面积,通过实施退地减灌,可有效降低灌溉用水总量,最终使灌溉用水总量降低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定的灌溉用水总量控制范围内。

3.2 加快实施退地减水措施

根据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新修订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十三五”期间,各州(地)、兵团师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地减水实施方案,近期应优先考虑先退减塔里木河干流中游国家级胡杨林自然保护区内的泵灌区耕地,并以此为突破口,逐年退减全塔里木河干流胡杨林区内的泵灌区耕地。

3.3 进一步加强塔里木河干流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

自塔管局加大塔里木河干流地下水监督管理以来,虽然地下水随意滥采的现象逐步得到了遏制,但目前还存在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规划严重滞后,无法实行科学有效的“两水”统管、统调等问题。根据新修订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各州(地)、兵团师:一是对流域内取用地下水资源进行充分论证,建立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位双控制制度,并将地下水开采总量纳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二是与退地减水工作相结合,制定胡杨林林区内已建非生活用水取水井的逐年退出计划,优先考虑退减塔里木河干流胡杨林区内的机电井,并以此为突破口,逐年退减全塔里木河干流胡杨林区内的机电井[3]

3.4 加强源流调控能力建设,保证输水能力

塔里木河源流大多数河流缺少控制性工程,水资源调控能力严重不足,建设控制性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才能提高灌溉保证率同时控制引水总量、提高防洪能力。根据国外多年的实践表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配,建立跨行业的统一的水量调度中心,强化流域管理,才能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供水和生态用水安全[4]

3.5 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建设以水为主线,兼顾土壤、植被与生态环境,构建涵盖山区、绿洲、荒漠三大生态系统的综合检测体系,服务于水资源综合管理与生态环境建设[4]

3.6 加强流域水行政能力建设

随着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塔里木河干流胡杨林生态保护行动的实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的人员及经费需求也随之增大,加之塔里木河干流点多、线长、面广又地处荒漠,气候恶劣,交通困难,人烟稀少,管理难度异常艰巨,目前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不断加强流域执行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的职能,强化落实“三条红线”,不断加强对塔里木河干流胡杨林的生态保护,需要自治区在人员编制、经费方面予以支持。

3.7 积极推进水价调整工作

目前,塔里木河干流供水水价是按照2007年水利工程成本核算的水价。按照2016年全疆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到“十三五”末,应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基本达到成本水价。近几年,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工程设施不断增加,按照原有的供水成本,根本无法承担起现有供水工程维护养护的需要。另外,若现行水价偏低,水价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也不利于改变落后的大水漫灌灌溉方式,造成水资源浪费。

3.8 工程措施

通过“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塔里木河干流建设了一系列的工程措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通过这几年的运行,仍然暴露了工程设施标准低,布置不尽合理的问题,造成水资源浪费极大,影响到生态保护和向下游的输水量,因此,需结合河道行洪和过水能力,尽快开展塔里木河后续生态治理工程,进一步实施源流至干流及干流下游河道疏浚整治、增加建造生态闸、实施生态封育、修建湿地湖泊保护和修复等生态工程建设,才能可靠保障生态用水得以输送至河道两岸及下游地区,进一步巩固近期综合治理生态恢复的效果。

4 结论

针对目前塔里木河流域重点胡杨林区存在的问题及保护拯救措施,建议自治区开展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区保护活动,加强维护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节约用水和生态保护的意识。

参考文献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2] 缪康.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经济效益后评价[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5(8):16-20.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4.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南疆水资源利用和水利工程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