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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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工程调度运用方案

1.6.1 枢纽调度运用方案

1.6.1.1 枢纽运用调度原则

设计阶段选择峡江坝址流量5000m3/s(略大于电站水轮机组最大引用流量)、吉安站流量4730m3/s为峡江水库的防洪与兴利运行分界流量,选择峡江坝址流量20000m3/s(略大于坝址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作为峡江水库为下游防洪的防洪控泄起始流量,选取200年一遇坝址的设计洪峰流量26600m3/s作为特大洪水峡江水库的敞泄起始流量。

峡江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分防洪调度和兴利调度两种调度运用方案。根据工程设计阶段选定的调度运行分界流量参数:当峡江坝址流量不小于5000m3/s或吉安站流量不小于4730m3/s时,峡江水库进入防洪调度运用方案运行;当峡江坝址流量小于5000m3/s或吉安站流量小于4730m3/s时,峡江水库进入兴利调度运用方案运行。

1.6.1.2 防洪调度运用方案

当峡江坝址流量不小于5000m3/s或吉安站流量不小于4730m3/s时,峡江水库进入防洪调度运用方案运行,即峡江水库按照洪水调度运行方式进行调度。峡江水库洪水调度运行方式又分降低坝前水位运行方式、拦蓄洪水为下游防洪运行方式和敞泄洪水运行方式。

1.降低坝前水位运行方式

当峡江坝址来水流量为5000~20000m3/s或吉安站流量为4730~19200m3/s时,峡江水库采取降低坝前水位运行方式运行,并对坝前水位进行动态控制的洪水调度运行方式进行调度。设计阶段通过对水库的淹没影响、机组的发电效益以及涨洪水时预降水位和洪水消退时回蓄的协调分析,将峡江坝址5000~20000m3/s流量分成4段,确定其各流量级降低坝前水位的运行分界流量及相应的动态控制水位。

编制《运用方案》时根据典型年份大洪水的调度情况和坝址下游河段两岸堤防的御洪能力以及设计回水水面线的推算和选用原则、下游沿河两岸低标准堤防对水库预泄的要求,将峡江坝址5000~20000m3/s流量分成5段,调整后的峡江水库各流量段设置及相应的动态控制坝前水位范围见表1.6-1。

表1.6-1 调整后的峡江水库各流量段设置及相应的动态控制坝前水位范围

根据峡江水库的运用调度原则,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为5000~20000m3/s或吉安站流量为4730~19200m3/s时,按表1.6-1的流量分级和坝前水位的动态控制范围进行预泄和回蓄洪水,具体按以下规则进行洪水调度:

(1)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大于5000m3/s且不大于9000m3/s(或预报吉安站流量位于表1.6-1的相应区间,下同)时,涨水段按水库的预泄控制条件尽快地将坝前水位降至45.20m运行,退水段则可按水库的回蓄控制条件将坝前水位回蓄至45.20~46.00m之间运行。

(2)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大于9000m3/s且不大于12000m3/s时,涨水段按水库的预泄控制条件尽快地将坝前水位降至44.40m运行,退水段则可按水库的回蓄控制条件将坝前水位回蓄至44.40~45.20m之间运行。

(3)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大于12000m3/s且不大于14500m3/s时,涨水段按水库的预泄控制条件尽快地将坝前水位降至43.80m运行,退水段则可按水库的回蓄控制条件将坝前水位回蓄至43.80~44.40m之间运行。

(4)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大于14500m3/s且不大于14800m3/s时,涨水段按水库的预泄控制条件降低坝前水位,其降低水位极限值为43.50m;退水段则可按水库的回蓄控制条件将坝前水位回蓄至43.50~43.80m之间运行。

(5)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大于14800m3/s且不大于20000m3/s时,涨水段按水库的预泄控制条件降低坝前水位,当泄水闸仅能按上游来水流量泄流时,坝前水位随来水流量的大小由其自然升降;退水时,当坝前水位退至43.50~43.80m时可按水库的回蓄控制条件将坝前水位回蓄至43.50~43.80m运行。

2.拦蓄洪水为下游防洪运行方式

当峡江库水位低于防洪高水位49.00m、预报坝址的来水流量为20000~26600m3/s时,峡江水库采用拦蓄洪水为下游防洪运行方式进行调度。该防洪运行方式采用固定泄量并分洪水的主要来源,按“大水多放、小水少放”(坝址上游来水为主)、“区间来水小多放、区间来水大少放”的泄洪原则进行;并依据坝前水位、上游来水流量和坝址至防洪控制断面区间流量3个判别指标进行拦蓄洪水,控制泄量为下游防洪的调度运行方式进行调度。具体的操作按表1.6-2中峡江水库为下游防洪的洪水调度规则进行。

表1.6-2 峡江水库为下游防洪的洪水调度规则

注 1.流量单位:m3/s。

2.峡江坝址流量在20000m3/s以下,水库不拦蓄洪水。

3.水库拦蓄洪水时,取q1q2的较小值下泄。

4.退水段,峡江坝址流量小于19000m3/s时,水库按19000m3/s下泄腾空库容,以便迎接下场洪水。

3.敞泄洪水运行方式

当峡江水库水位达到防洪高水位49.00m、坝址来水流量达到或超过峡江水库的敞泄起始流量26600m3/s(坝址2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且洪水继续上涨时,开启全部泄水闸门敞泄洪水,以保闸坝运行安全,但应控制其下泄流量不超过本次洪水的洪峰流量。

4.水库预泄和回蓄控制条件

(1)水位升降控制条件。峡江泄水闸在加大流量预泄和减小流量回蓄时,要求按照式(1.3-1)规则进行调度,其中泄水闸加大流量预泄和减小流量回蓄时Qi-1与ΔQ的关系见表1.6-3。按照式(1.3-1)规则且依据表1.6-3中的Qi-1与ΔQ的关系增减泄量,才能满足坝址上下游航运及河岸坡稳定的要求。

表1.6-3 加大流量预泄和减小流量回蓄时Qi-1与ΔQ关系表 单位:m3/s

(2)预泄时最大下泄流量控制条件。峡江水库防洪调度时,遇坝址流量大于5000m3/s或吉安站流量大于4730m3/s时即需加大下泄流量降低坝前水位运行。为了避免造成较大的人为洪水,应对预泄时的最大泄量进行控制。编制《运用方案》时,调整后的峡江水库各流量级预泄时最大泄量见表1.6-4。

表1.6-4 调整后的峡江水库各流量级预泄时最大下泄量

遇赣江涨水、预泄加大下泄流量降低坝前水位时,按以下规则控制最大泄量(泄量为发电流量与泄水闸的泄水流量之和):

1)将峡江坝前水位由46.00m降至45.20m(预报坝址流量介于5000~9000m3/s之间,吉安站为相应流量区间,下同)时,预泄时按5000~10800m3/s流量下泄,下泄最大流量应控制不超过10800m3/s(坝址2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电站正常发电。

2)将峡江坝前水位由45.20m降至44.40m(预报坝址流量介于9000~12000m3/s之间)时,预泄时按9000~13000m3/s流量下泄,下泄最大流量应控制不超过13000m3/s(坝址3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且不大于本次洪水的洪峰流量(24h以内的洪水预报值)。当坝址流量大于10500m3/s或吉安站流量大于10040m3/s时,电站的水轮发电机组关闭,停止发电。

3)将峡江坝前水位由44.40m降至43.80m(预报坝址流量介于12000~14500m3/s之间)时,预泄时按12000~14800m3/s流量下泄,下泄最大流量应控制不超过14800m3/s(坝址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且不大于本次洪水的洪峰流量(24h以内的洪水预报值)。

4)当预报峡江坝址上游的来水流量处于14500~14800m3/s区间段(吉安站流量为相应区间段,下同)时,预泄时按14800m3/s流量下泄,将水库的坝前水位控制在43.80~43.50m区间内。

5)当预报峡江坝址上游的来水流量处于14800~20000m3/s区间段时,水库按照上游的来水流量下泄,将坝前水位控制在43.50m或随坝下的水位上涨由其自然上升。

(3)水库回蓄时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条件。遇赣江退水时,峡江水库需减小泄量,使库水位尽快回蓄至动态控制坝前水位范围内的相应水位,以便发挥正常的兴利功能。为了避免回蓄时水库减小的下泄流量太大,编制《运用方案》时,按不同的坝址上游来水流量级限制其回蓄时的最小泄量,见表1.6-5。

表1.6-5 峡江坝址上游来水流量与水库回蓄时最小下泄流量关系

1.6.1.3 兴利调度运用方案

当峡江坝址上游来水流量小于防洪与兴利运行分界流量(坝址5000m3/s,吉安站4730m3/s)时,峡江水库坝前水位控制在46.00m(正常蓄水位)至44.00m(死水位)之间运行,按照江西电网的供电需求、坝址上游的航运要求、峡江库区和坝址下游沿江两岸农田的灌溉用水要求进行兴利调度。为了充分利用水力资源,并考虑满足峡江各防护区内的农田灌溉要求,在满足各部门的兴利用水要求前提下,尽可能使库水位维持在较高水位上运行,以利于多发电;特别是在每年4—10月的农田灌溉用水高峰期,峡江水库的坝前水位至少维持在45.30m及以上。峡江电站考虑坝址下游的航运、城镇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要求,最小下泄流量应不小于221m3/s,相应的基荷出力为27MW。若赣江发生中等洪水,坝址流量大于10500m3/s或吉安站流量大于10040m3/s时,水轮发电机组关闭,停止发电。

1.6.1.4 船闸运行调度方案

1.工程设计情况及通航流量范围复核

依据赣江航道发展规划,峡江水利枢纽通航设施按照Ⅲ级航道1000t级船闸进行设计和实施。设计阶段依据《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04)和《船闸总体设计规范》(JTJ 305—2001),船闸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确定,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按保证率98%确定。根据水文分析计算成果,船闸的通航流量范围为221~19700m3/s。

峡江船闸按上游最高通航水位46.00m、最低通航水位42.70m和下游最高通航水位44.10m、最低通航水位30.30m设计和实施。

编制《运用方案》时,依据1953—2013年共61年的坝址流量统计分析,在峡江站实测水文资料中,坝址超过5年或10年一遇洪峰流量的机会很少,61年中仅有6年共26.21天超过14800m3/s(5年一遇洪峰流量),仅有3年共4.13天超过17400m3/s(10年一遇洪峰流量)。因此,将峡江船闸的通航流量范围调整为221~17400m3/s。

2.船闸运行调度方案

(1)当峡江坝址流量为221~17400m3/s,且坝前水位为42.70~46.00m、坝下水位为30.30~44.10m时,峡江船闸按船只过往闸坝的需求正常通航。

(2)当峡江坝址流量小于221m3/s或大于17400m3/s时,峡江船闸停止通航。

(3)当峡江坝前水位低于42.70m或高于46.00m时,峡江船闸停止通航。

(4)当峡江坝下水位低于30.30m或高于44.10m时,峡江船闸停止通航。

(5)当峡江水利枢纽所在区域下大雨或暴雨、船闸引航道左岸冲沟流量(横流)较大时,峡江船闸停止通航。

1.6.2 防护区排涝排渍调度运用方案

峡江库区内设置有同江、上下陇洲、柘塘、金滩、樟山、槎滩和吉水县城等7个防护区。峡江防护区排涝排渍调度运用方案主要是排涝站的运行调度方案。

1.6.2.1 排涝站设计流量及设计水位

工程设计阶段依据防护区的集水面积、排涝方式和区内的地形条件以及设计回水水面线分析确定各排涝站的设计流量和设计内、外水位,编制《运用方案》时根据施工期的地形详细测量资料、各排涝站的试运行和泵站机组的运行调试情况,对峡江防护区各排涝站的设计流量和水位进行了复核,并对少数排涝站的设计内水位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各排涝站设计流量和水位见表1.6-6。

表1.6-6 调整后的峡江各防护区排涝站设计流量和水位汇总表

各排涝站的设计内水位还可随着工程运行资料的积累,根据防护区的实际情况和泵站机组的运行特性作适当调整。

1.6.2.2 各防护区排涝排渍调度运用方案

峡江库区内7个防护区中共设置了15座排涝站。经分析,有、无自排机会排涝站的排涝方式不同,城区排涝站与农村排涝站的排涝方式有区别。吉水县城防护区的3座排涝站属排除城区涝水的排涝站,同江防护区中的罗家、坝尾两座排涝站具有自排机会。而且排涝站的排涝排渍调度运行方式依据表1.6-6中的设计内水位进行,从表1.6-6中可知仅有柘塘防护区的柘口排涝站设计内水位与最低运行内水位之间的差值不足1.0m。因此,此处分吉水县城防护区排涝站、有自排机会排涝站、柘口排涝站和其他排涝站四种类型叙述排涝站的排涝排渍调度运用方案。

1.吉水县城防护区排涝站

吉水县城防护区位于赣江右岸、峡江库区的中段,距峡江坝址约40km。防护区内设有城北、小江口、城南3座排涝站,均无自排机会,其排涝运行调度方式如下。

排涝站一般启用1台机组将内水位维持在最低运行内水位至其以上0.5m之间,区内遇强降水时,内水位上涨,当内水位超过最低运行内水位0.5m时,可根据降雨和来水情况,适当增加运行机组台数,开始排涝。强降雨期间,泵站前池及其附近排水涵管(水塘)中的水位将随降雨强度和降雨量的加大而升高,在确保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水位控制在设计内水位以下,必要时,实行满负荷运行。降雨强度减小或降雨停止,涝区内水位开始下降,当涝区水位降至最低运行内水位至其以上0.5m之间时,可适时减少运行机组,若内水位降至最低运行内水位及以下时,全部泵站机组可暂时停开,直至内水位达到最低运行内水位以上0.5m时再开机。

2.有自排机会排涝站

峡江防护区的15座排涝站中只有同江防护区的罗家、坝尾排涝站有自排机会。同江防护区位于赣江左岸、峡江库区的坝前段,距峡江坝址约15km。罗家、坝尾排涝站坐落在同江防护区西面的万福堤保护区内、新开同南河的入口附近,距赣江干流约16km,两座排涝站均设有电排站和自排闸,有自排机会,其排涝运行调度方式如下。

(1)排涝期间(强降水期)。排涝站一般启用1台机组将内水位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排渍水位区间内,区内遇强降水时,内水位上涨,当内水位达到设计内水位及其以下0.5m之间时,此时可根据内、外水位情况确定排水方式:如有自排机会,可打开自排闸,进行抢排,以减少排涝站运行费用;当无自排机会时,关闭自排闸,并根据降雨和来水情况,适当增加运行机组台数,开始排涝。强降雨期间,泵站前池及主排水通道水位将随降雨强度和降雨量的加大而升高,在确保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水位控制在设计内水位以下,必要时,实行满负荷运行。降雨强度减小或降雨停止,涝区内水位开始下降,当涝区水位降至最低运行内水位至其以上0.5m之间时,可适时减少运行机组,若内水位降至最低运行内水位及以下,全部泵站机组可暂时停开,直至内水位达到最低运行内水位以上0.5m时再开机。

(2)排渍期间(非强降水期)。坝尾排涝站在排渍期间有自排机会,罗家排涝站则无自排机会。

1)坝尾排涝站设计最低运行水位(排渍内水位)低于峡江水库的正常蓄水位,但高于水库的死水位,由降水及边山来水形成的涝水,有时可自排入江,有时需采用泵站抽排入江,以消除区内渍害。排渍期间可根据内、外水位情况确定排水方式:如有自排机会,可打开自排闸,进行自排,以减少排涝站运行费用;当无自排机会时,关闭自排闸,根据实际情况开启泵站机组,使防护区内水位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排渍水位区间内,以免防护区内产生渍害(可根据坝尾排涝区内的地形和农作物种植情况,确定或调整排渍时最低运行内水位)。

2)罗家排涝站设计最低运行水位(排渍内水位)始终低于外水位,由降水及边山来水形成的涝水,需长年采用泵站抽排入江,以消除区内渍害。由于排渍期间来水一般不大,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泵站机组,使防护区内水位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排渍水位区间内,以免防护区内产生渍害(可根据罗家排涝区内的地形和农作物种植情况,确定或调整排渍时最低运行内水位)。

3.柘口排涝站

柘口排涝站位于柘塘防护区柘塘北堤保护区内,柘塘防护区坐落在赣江左岸、峡江库区的中段,距峡江坝址约30km,设有南园、柘口2座排涝站。

柘口排涝站无自排机会,其排涝排渍运行调度方式如下。

(1)排涝期间(强降水期)。柘口排涝站一般启用1台机组将内水位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排渍水位区间内,区内遇强降水时,内水位上涨,当内水位达到41.20~41.50m时,可根据降雨和来水情况,适当增加运行机组台数,开始排涝。强降雨期间,泵站前池及主排水通道水位将随降雨强度和降雨量的加大而升高,在确保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水位控制在设计内水位41.50m以下,必要时,实行满负荷运行。降雨强度减小或降雨停止,涝区内水位开始下降,当涝区水位降至40.60~41.00m后,可适时减少运行机组,若内水位降至最低运行内水位40.60m及以下,全部泵站机组可暂时停开,直至内水位达到41.00m时再开机。

(2)排渍期间(非强降水期)。柘口排涝站设计内水位始终低于外水位,由降水及边山来水形成的涝水,需长年采用泵站抽排入江,以消除区内渍害。由于排渍期间来水一般不大,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泵站机组,使防护区内水位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排渍水位区间内,以免防护区内产生渍害(可根据柘塘北堤保护区内的地形和农作物种植情况,确定或调整排渍时最低运行内水位)。

4.其他排涝站

峡江库区内7个防护区中还有同江河口、下陇洲、南园、白鹭、舍边、燕家坊、落虎岭、庙前、窑背共9座排涝站。

同江河口排涝站位于同江防护区的同江老河口处,利用同江下游老河道进行调蓄;下陇洲排涝站位于上下陇洲防护区内、赣江左岸、上下陇洲防洪堤中段,距峡江坝址约18km;南园排涝站位于柘塘防护区的柘塘南堤保护区内;白鹭排涝站位于金滩防护区的金滩防洪堤下游段堤内,金滩防护区坐落在赣江左岸、峡江库区的中段,距峡江坝址约35km;舍边、燕家坊、落虎岭、庙前4座排涝站分别位于樟山防护区的樟山堤、燕家坊堤、落虎岭堤和奶奶庙堤保护区内,距文石河与赣江的汇合口约2~5km,樟山防护区坐落在赣江左岸、峡江库区的中段,距峡江坝址约44km;窑背排涝站位于槎滩防护区内,槎滩防护区坐落在赣江右岸、峡江库区的中段,距峡江坝址约27km。该9座排涝站均属农村排涝站,无自排机会,其排涝排渍运行调度方式如下。

(1)排涝期间(强降水期)。排涝站一般启用1台机组将内水位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排渍水位区间内,区内遇强降水时,内水位上涨,当内水位达到设计内水位至其以下0.5m之间时,可根据降雨和来水情况,适当增加运行机组台数,开始排涝。强降雨期间,泵站前池及主排水通道水位将随降雨强度和降雨量的加大而升高,在确保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水位控制在设计内水位以下,必要时,实行满负荷运行。降雨强度减小或降雨停止,涝区内水位开始下降,当内水位降至最低运行内水位至其以上0.5m之间后,可适时减少运行机组,若内水位降至最低运行内水位及以下,全部泵站机组可暂时停开,直至内水位达到最低运行内水位以上0.5m时再开机。

(2)排渍期间(非强降水期)。同江河口、下陇洲、南园、白鹭、舍边和窑背6座排涝站的设计内水位始终低于外水位,燕家坊、落虎岭和庙前3座排涝站的设计内水位有时虽高于外水位,但其排涝区适宜农作物正常生长所需的地下水位始终低于峡江库区水位,因此,该9座排涝站均需长年采用泵站将由降水及边山来水形成的涝水抽排入江,以消除区内渍害。各排涝站具体的排渍运行方式为:由于排渍期间来水一般不大,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泵站机组,使防护区内水位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排渍水位区间内,以免防护区内产生渍害(可根据各堤防保护区内的地形和农作物种植情况,确定或调整各排涝站排渍时的最低运行内水位)。

1.6.3 超标准洪水的应对措施及启用条件

1.6.3.1 枢纽工程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坝址区有泄水闸、混凝土挡水坝、电站厂房、船闸、灌溉总进水闸和鱼道等水工建筑物,还有副厂房、GIS室、中控楼等建筑物。工程设计标准为正常运行标准的上限,因此,将设计洪水标准作为超标准洪水的启用条件。峡江水利枢纽坝址区各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及超标准洪水启用条件和应对措施见表1.6-7。

表1.6-7 坝址区各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及超标准洪水启用条件和应对措施

注 1.枢纽工程永久挡水建筑物指的是泄水闸、混凝土挡水坝、厂房(上游侧)、船闸上闸首、鱼道上游防洪闸、灌溉总进水闸、鱼道补水函防洪闸等。

2.下游防洪保护对象主要是赣东大堤保护区和南昌市城区。

峡江水库的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水库为保障下游防洪保护对象安全度汛的上限标准为200年一遇。因此,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超过24600m3/s(发生超过100年一遇洪水)时,应及时转移电站厂房、安装间、副厂房、GIS室、中控楼内可以搬动的贵重财物,并撤出室内全部人员;当预报峡江坝址流量超过26600m3/s(发生超过200年一遇洪水)时,峡江泄水闸应全部敞开泄洪,不允许拦蓄洪水,以保障峡江枢纽闸坝的运行安全。

1.6.3.2 库区防护工程

峡江库区设置有同江、上下陇洲、柘塘、金滩、樟山、槎滩和吉水县城等7个防护区,在7个防护区内设有15座排涝站。与坝址区枢纽工程相同,将设计洪水标准作为防护工程超标准洪水的启用条件。各防护区中的防洪堤和排涝站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及超标准洪水的启用条件见表1.6-8。

表1.6-8 峡江库区的设计标准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的启用条件

当预报峡江库区将发生超过某防护区防洪堤的设计洪水标准时,相应防护区即须启动超标准洪水的应对措施,及时转移防护区和排涝站内可以搬动的贵重财物,并撤出防护区和排涝站内全部人员。

1.6.3.3 坝址下游的分蓄洪工程

峡江水利枢纽为下游防洪时须合理地进行峡江水库的防洪调度,并配合坝址下游泉港分蓄洪区的合理运用,才能实现赣东大堤保护区和南昌市城区提高防洪标准的目的。

1.泉港分蓄洪区及其分洪调度规则

泉港分蓄洪区位于赣江下游西岸的樟树、丰城、高安三市境内。分蓄洪工程由泉港分洪闸、稂洲堤和肖江堤、蓄洪区等部分组成。

峡江水库为下游防洪的标准分为两档:一是保障大堤安全度汛的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二是保障南昌市城区防洪安全的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设计阶段选择石上水文站为工程的主要防洪控制断面,石上站50年一遇和100年一遇的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22800m3/s和24800m3/s,泉港闸50年一遇和100年一遇闸外赣江的设计洪水位分别为32.13m和32.67m。

赣江下游兴建泉港分蓄洪区的主要目的是在赣江下游洪水流量超过其河道安全泄量情况下,适时开闸分洪,降低赣江下游洪水位,以保障赣东大堤和南昌市防洪堤的度汛安全。因此,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阶段确定的泉港分蓄洪区的分洪调度规则为:当泉港分洪闸上游赣江流量超过22800m3/s(峡江水库下泄流量演算至防洪控制断面石上站再加区间流量,实际调度时可以上游樟树站流量指示,下同)或闸外赣江水位达到32.13m且洪水继续上涨时,打开泉港分洪闸实施分洪,分洪时控制闸门开启高度,使闸外赣江水位维持在32.13m不变,此时泉港分洪闸处于正常运用状态;当预测赣江下游洪水流量将达到24800m3/s(依据吉安站、区间来水预测)时,可关闭泉港分洪闸,当峡江库水位在防洪高水位49.00m以下且赣江下游樟树站流量达到24800m3/s或泉港分洪闸闸外水位达到32.67m时,可重新开启泉港分洪闸继续分洪,泉港分蓄洪工程进入非常运用状态。

2.泉港分蓄洪区启用条件及应对措施

泉港分洪闸正常运用时,石上站的河道安全泄量为22800m3/s;非常运用时,石上站的河道极限泄量为24800m3/s。泉港分洪闸正常运用时,闸外赣江洪水位为32.13m;非常运用时,闸外赣江洪水位为32.67m。因此,将石上站流量22800m3/s和泉港分洪闸闸外赣江水位32.13m作为赣江下游遇超标准洪水时泉港分洪闸正常运用的启用条件,将石上站流量24800m3/s和泉港分洪闸闸外赣江水位32.67m作为赣江下游遇超标准洪水时泉港分洪闸非常运用的启用条件。

当预报石上站流量将超过22800m3/s(赣江下游发生超过50年一遇洪水)时,应及时转移泉港分蓄洪区内可以搬动的贵重财物,并撤出分蓄洪区内全部人员,当泉港分洪闸闸外赣江水位达到32.13m且洪水继续上涨时,打开泉港分洪闸为赣东大堤安全度汛实施分洪;当预报石上站流量将超过24800m3/s(赣江下游发生超过100年一遇洪水),但流量为22800~24800m3/s时,关闭泉港分洪闸(仍须保持泉港分蓄洪区内的人和物撤出状态),准备为南昌市的防洪安全进行第二次分洪,分洪闸闸外赣江水位上涨;当泉港分洪闸闸外赣江水位达到32.67m,且洪水继续上涨时,打开泉港分洪闸为南昌市的防洪安全实施第二次分洪。赣江下游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应对措施及启用条件见表1.6-9。

3.结束分洪及关闭分洪闸条件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关闭泉港分洪闸,本次分洪结束。当闸外赣江水位退至低于闸内水位时,打开泉港分洪闸,将分蓄洪区内的滞蓄水量排入赣江。

(1)当预报石上站洪峰流量为22800~24800m3/s、洪水处于退水段、后期流量小于22800m3/s,且分洪闸外赣江水位低于32.13m时。

(2)当预报石上站洪峰流量为24800~26600m3/s、洪水处于退水段、后期流量小于24800m3/s,且分洪闸外赣江水位低于32.67m时。

表1.6-9 赣江下游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应对措施及启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