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13年,全国降水量与常年基本持平。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大部、西北地区东部和西部、西南地区东北部、华南地区大部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东北地区大部、华北地区西部和东南部较常年偏多2~5成;新疆东部、内蒙古西部、青海中部、黄淮西部、云南东南部和长江中下游等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2成以上。全国共有340余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其中65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23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黑龙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其中,黑龙江下游洪水超100年一遇,嫩江上游洪水超50年一遇,第二松花江上游洪水超20年一遇;辽河流域浑河上游发生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珠江流域北江、长江流域沱江上游发生大洪水。有9个台风(含热带风暴,下同)在我国沿海登陆,致华南、江南地区部分中小河流发生超实测记录洪水。西北地区大部发生冬春连旱,西南地区发生冬春旱及夏伏旱,其中云南部分地区连续4年受旱,江南、江淮、江汉部分地区发生严重的高温伏旱,黄淮海冬麦区发生秋旱。
2013年,全国水旱灾害总体偏轻。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洪涝灾害受灾人口、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的比值均小于2000—2012年平均值。嫩江、松花江和黑龙江流域洪涝灾害重、范围广、农业损失大。辽宁、四川、广东和陕西等省局部地区山洪灾害导致多起严重人员伤亡事件。强台风“尤特”“天兔”“菲特”给广东、海南、广西等省(自治区)带来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国有26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干旱灾害,作物因旱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粮食损失量和饮水困难人口数等均小于2000—2012年平均值。江南、江淮、江汉、黄淮及西南地区东部汛期罕见高温与少雨叠加,发生严重伏旱,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以及长江、珠江等流域河湖生态、水产养殖、水力发电、江河航运等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团结协作,广大军民携手并肩、顽强拼搏,成功抗御了江河洪水,有效应对了台风和山洪灾害,确保了大中型水库无一垮坝、大江大河重要堤防无一决口,最大程度减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了旱区供水安全,取得显著的防灾减灾效益,为实现全国粮食总产“十连增”和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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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1)本公报数据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统计数据;(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数据计入新疆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