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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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第二十一条“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从而将标准化建设上升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7年5月,水利部结合行业实际发布了《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水安监〔2017〕261号),明确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之一,要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

近年来,水利部相继印发了《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办安监〔2013〕168号),一并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四项评审标准(简称原评审标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2018年4月,水利部根据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近年来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对原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安监〔2018〕52号)(简称《评审标准》)印发。

《评审标准》突出了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调整一级要素数量。《评审标准》将原评审标准的一级要素由13个调整为8个,即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

二是对部分要素进行了修改完善。原评审标准实施以来,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若干新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SL 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 714—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水安监〔2016〕221号)、《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等。《评审标准》加强了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的衔接。

三是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重点。《评审标准》补充完善了风险管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等相关内容。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增加了否决条件,把“水库大坝、水闸未按规定进行注册、变更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评价安全状况和评定安全等级;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未达到二类及以上(有水电站的,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评审未达到B类及以上),水闸、泵站安全类别未达到二类及以上”列为否决条件;此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未对金属结构设备进行检测、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未治理完成的,均不允许申报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定级。

为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水利部于2017年9月12日印发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安监函〔2017〕1088号)要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自愿申请标准化等级评审,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和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由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取消了评审机构评审,优化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管理要求,减轻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负担。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评审标准的发布,水利行业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的依据,对于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2010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4月,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正式发布实施,替代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标准突出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了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参与,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指导和规范企业自主进行安全管理。引导企业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指导企业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三是调整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为使一级要素的逻辑结构更具系统性,将原13个一级要素梳理为8个。

四是提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并重的要求。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要求一体化,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实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与国际通行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