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作规则
一、南水北调工作规则的建立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规模大,建设战线长,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管理关系复杂。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2013年建成通水的目标要求,工程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作为山东省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同时在建设期间与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联合办公,担负着工程建设管理的重任,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枢纽和具体的组织实施者。为优质高效地建设好管理好南水北调工程,山东省南水北调局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为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适应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加快实施的要求,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在深入总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于2009年5月制定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规则》(鲁调水办字〔2009〕21号)。力求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地促进山东省南水北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南水北调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包括总则、职能履行、协调机制、领导干部职责、会议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与督查督办、作风纪律、附则等内容。
(一)总的要求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指示、决定,全面履行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使工程及早发挥效益。工程建设期,暂实行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与山东干线公司联合办公。
(二)职能履行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按照省政府赋予的职能,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境内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同时,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承担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验收的组织和协调、部分工程项目的经常性稽查和举报等行政管理职能。
(三)协调机制
山东省指挥部是山东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措施和其他重大问题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督导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南水北调相关工作。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作为省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承担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指挥部决定事项的执行和督办。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山东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工程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各市、县(市、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各项目现场建管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问题,主动与山东省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山东省指挥部会议讨论确定。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对山东省指挥部成员单位提交山东省指挥部会议讨论的问题,负责做好汇总协调工作。
(四)领导干部职责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全面负责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的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副局长、总工程师等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临时性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山东省南水北调局进行对外公务活动。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各处室、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各部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单位的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同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维护政令统一,贯彻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五)会议制度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实行内部会议和工作会议制度。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内部会议包括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长专题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是党委进行集体决策的主要方式,由党委成员组成,局总工、局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委会议,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局机关各处室、山东公司各部办局和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局长专题会议由局领导召集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有关工作,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工作会议按会议内容、参加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和各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究部署全省南水北调建设综合性重要工作;二类会议由分管局领导主持,有关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有关处室、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
(六)公务活动接待制度
公务活动接待实行对口负责制度。局办公室负责来局视察、检查、联系业务工作的厅(局)级及以上领导的接待活动;负责一类会议的安排,负责局领导交办对口办公室业务的公务活动接待。其他处室、单位对口负责来局联系、商谈工作的厅级以下领导的接待活动,负责二类会议的安排。
(七)公文处理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共山东省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和《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规定程序办理公文,并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有关部门、单位报送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的公文,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审批。凡以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均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和送审、送签。公文签发明确权限,对于局长或分管局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签发的紧急公文,可特事特办,由主办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向局长或分管局领导汇报,经局长或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印发,随后再进行补签。
(八)政务信息与督查督办
各市、县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各处室、各单位,各现场建管机构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提供,及时向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办公室报送反映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重要情况,为山东省南水北调局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办公室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报送通报与考核机制,规范各类信息、简报的制发。对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迟报、漏报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
为确保上级和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得到有效落实,实行督办制度。督办工作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般业务性事项的督办采取口头、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事项、领导重要批示采用《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督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涉及多个部门,办理难度较大的,且职能划分不明确的事项,采用召集会议督办的形式;涉及工地现场的事项,采取现场督办的形式。
(九)作风纪律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建立健全领导决策、专家咨询、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严格遵守中央及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自觉服从局党委作出的决定,遵守日常工作纪律,遇有紧急、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
三、施行南水北调工作规则的成效
制定南水北调工作规则是多年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总结和实践发展的结果,同时为新形势下又好又快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一)促进了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建设好管理好南水北调工程,必须实行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南水北调工作规则的建立和施行,在构建和创新科学合理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效率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提高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水平
确立和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实行工程建设管理重大问题党委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在决策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和各方意见,严格按照程序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发挥工程建设管理协调机制的作用
按照职责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工程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各市、县(市、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各项目现场建管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在征地迁占、环境保障、工程建设结合实施等方面与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关系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促进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及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了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做到了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政务公开,积极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维护职工群众利益,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南水北调工作规则的施行,提高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了建设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指示、决定,全面履行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职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