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一)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的建立及局党委主要领导更迭
2003年10月18日,中共山东省委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发送通知(鲁委〔2003〕249号),同意耿福明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于国平、王安德任副局长。同日,山东省委向山东省水利厅党组、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下发《关于建立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并公布其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的通知》(鲁委〔2003〕250号),“省委同意:建立‘中共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委员会’,其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如下:党委书记耿福明;党委委员于国平、王安德。”11月9日,山东省政府以鲁政任〔2003〕25号任命耿福明为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11月30日,山东省政府以鲁政任〔2003〕26号任命于国平、王安德为省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局副局长。2004年9月29日,中共山东省委下发通知,决定刘鲁生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鲁委〔2004〕315号)。同日,山东省委通知省政府党组,同意刘鲁生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2004年11月9日,山东省政府以鲁政任〔2004〕79号任命刘鲁生为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2008年2月27日,山东省水利厅召开全厅领导干部会议。受山东省委委托,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巡视专员徐青宣布山东省委对山东省水利厅和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并讲话。山东省委决定,孙义福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8年3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任免通知(鲁政任〔2008〕13号),任命孙义福为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免去耿福明的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2010年9月2日,中共山东省委发出关于王安德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鲁委〔2010〕287号),批准王安德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罗辉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于国平不再担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同日,中共山东省委发出关于王祖利的任职通知(鲁委〔2010〕245号、鲁委〔2010〕246号),批准王祖利同志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列党委委员第一位)。2010年9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任免通知(鲁政任〔2010〕109号),任命王祖利为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副局长。9月26日,省府再次发出任免通知(鲁政任〔2010〕119号),决定任命罗辉为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副局长,于国平为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巡视员;免去于国平和王安德的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副局长职务。2013年3月30日,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宣布山东省委关于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文容宣布省委决定并讲话,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艺华主持会议,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建良,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受山东省委委托,山东省委组织部胡文容副部长宣布了省委决定:王安德任山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列党组成员第一位)、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义福任山东省政协常委,不再担任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党组织机构设置与沿革
为加强对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员的组织管理,根据党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2004年8月2日,经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局内成立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3个支部。随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员的充实,党员队伍不断壮大。为便于工程建设管理与党务工作的展开,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按照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开展到那里,党组织就设在那里的原则,及时成立党支部,至2011年6月,共成立了15个党支部。其中,办公室、综合部、信息办党支部简称为“第一党支部”;建设管理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党支部简称为“第二党支部”;水资源保护处、调度运行处、调度运行部党支部简称为“第三党支部”;征迁安置处、征地移民部党支部简称为“第四党支部”;计划财务处、财务部党支部简称为“第五党支部”;总工办党支部简称为“第六党支部”;稽查处、监管中心党支部简称为“第七党支部”;纪检督查室党支部简称为“第八党支部”;济平干渠管理局党支部简称为“济平局党支部”;韩庄运河段工程建管局党支部简称为“韩庄局党支部”;穿黄河工程南区建管局党支部简称为“穿黄局党支部”;济南至引黄济青段工程建管局党支部简称为“济东局党支部”;南四湖至东平湖段工程建管局党支部简称为“两湖局党支部”;鲁北段工程建管局党支部简称为“鲁北局党支部”;调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党支部简称为“调水中心党支部”。从而切实保证了工程建设管理开展到哪里,哪里就有党支部,使党组织力量渗透到最基层。截至2013年3月,党员总数达172人。同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行支部书记实职化,配齐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管理
(一)强化班子自身建设,自觉发挥表率作用
一是认真贯彻党内有关基层党委3~5年任期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并严肃换届纪律。二是党委班子健全,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建专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和分析党的建设情况和全体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加强党建工作管理,切实搞好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工作。
(二)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发展程序,按照发展党员标准和条件发展好党员,对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为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和新生力量。
(三)扎实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及年度统计工作
从2007年10月开始,山东省南水北调局进行了党员信息库建设。为确保党内信息库建设的需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参加培训班,对全体党员和申请入党人员的信息进行了采集并录入。信息库建设顺利通过了山东省直机关党工委审查。在2007年信息库建设的基础上,2008年又对相关数据进行修正和完善,基本实现了党务工作标准化,提高了党员管理水平。2009年以来,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改进完善,录入信息更加准确全面,方便完成年度统计报表工作,为处理各种业务提供信息服务,减轻了党内管理的工作强度,大幅度提高了党内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五)党费收缴管理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党费收缴办法。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党委及时转发党中央、山东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并将新的收缴党费计算公式下发至每个支部,明确了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同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全年党费的收缴及开支情况每年12月在公开栏内逐项张榜公示,确保了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