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实施完成情况及成效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不含截污导流工程)征地移民涉及10个地级市32个县(市、区)。截至2013年6月30日(以下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不特别指出的,均为2013年6月30日),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面上的工作已经完成,共完成永久征地8.6万亩、临时用地4.6万亩,搬迁安置人口8058人,生产安置人口3.3万人,拆迁房屋42.5万m2,完成征地移民投资约75亿元。与初步设计批复相比,经过优化设计,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共节约永久征地0.4万亩、临时用地0.6万亩。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第一个在全国南水北调系统成功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第一个获得全部建设用地批复手续,自2002年底开工建设以来,工程沿线没有发生一起恶性征地移民群体性事件,被征地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工程建设环境得到有力保障。
一、前期工作
截至2005年底,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各设计单元(单项)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报批等工作均已完成,并获得了国土、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和备案手续。
山东省由于原征地补偿年亩产值测算时间较早,之后国家实行了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再加上山东省粮食亩产量和经济作物种植比例均有了大幅度提高,原采用的征地补偿年亩产值标准已明显偏低。山东省南水北调局责成设计单位重新对有关地区年亩产值进行了详细调研测算。根据测算成果,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积极向国调办汇报争取,经过多方协调,国调办批复同意了山东省征地补偿年亩产值由原来的1100~1200元/亩提高至1780~2040元/亩。通过这一举措,切实保障了广大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征地迁占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向山东省政府汇报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工作后,为进一步照顾南水北调被征迁群众利益,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此标准高于国家初设批复的16倍亩产值补偿标准,之间的差价由省、市、县三级分级承担。仅此一项,就为被征迁群众增加补偿资金约17亿元。
二、征迁机构设置
山东省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山东省南水局早在2003年8月就已批准成立。至2012年底,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干线主体工程(不含截污导流工程及配套工程)涉及的济南市、淄博市、滨州市、潍坊市、东营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聊城市、德州市等10个市均成立了市南水北调局,作为市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工程沿线部分重点县(市、区)也设立了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没有专门设局的也明确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和人员。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的形成,为南水北调征地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制度机制建设
为规范好征地移民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山东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征地移民实施管理办法,对永久征地界桩埋设、征地移民评比奖励、临时用地复垦、专项设施复建、征地移民实施管理、验收、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初步形成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实施管理的制度体系,这些办法在征地移民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与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局、文化厅、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用地、林地协调、文物保护、安全保卫等工作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沿线各市也相应地建立了协调机制。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会同现场建管机构、施工单位等建立了征地移民和建设环境协调联动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四、实施方案编制
山东省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了全部17个设计单元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共29个单元工程,其中济平干渠输水工程、韩庄运河段工程4个设计单元、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及水质监测工程5个设计单元工程因实施较早,没有编制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及临时用地复垦实施方案;东平湖蓄水影响处理工程和南四湖下级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尚在实施中,尚未编制实施方案)征地移民实施方案的批复和报备,2012年12月底前完成了37个县级设计单元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批复工作,2013年4月底前完成了17个设计单元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实施方案的评审工作。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很好地指导了征迁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并且在进度、资金控制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五、永久及临时用地交付
截至2012年12月底,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干线主体工程共提交永久征地8.6万亩、临时用地4.6万亩,征地移民资金已全部补偿兑付到村级。特别是2010年,为实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济南至引黄济青段、南四湖至东平湖段、鲁北段等(以下简称“三大段”)工程全线开工的目标,山东省创新工作举措,压茬推进交地进程,从9月初至12月28日,仅用了不到4个月的时间,就完成近300km输水线路、6万亩永久和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除和交地任务,保证了工程开工需要。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为此专门发来贺电。
六、专项设施迁建
在各级人民政府、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各专项设施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协调下,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征地范围内专项设施迁建工作已全部迁建到位,共完成管道、电力、通信等各类专项设施迁建1500余项,全部专项设施迁建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七、临时用地复垦
截至2013年6月30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干线工程沿线10个市32个县(市、区)4.6万亩临时用地中已退还耕种4.09亩,剩余0.51万亩计划于2013年底前全部退还给群众。被征地群众对复垦补偿和复垦保障措施基本满意。
八、使用林地和土地征用手续办理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永久及临时征占用林地手续已全部通过国家或山东省林业局批复,共批复22个设计单元工程,其余7个设计单元工程不占用林地。山东段全部永久征地手续已全部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共批复26个设计单元工程永久征地手续,其余3个设计单元工程没有永久征地。这在全国南水北调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九、信访维稳
山东各级党委政府及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高度重视维稳和信访工作,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破解信访突出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一是注重从源头防范,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施工造成道路破坏、影响农田灌溉排水、建筑垃圾及临时用地地力损失等,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认真调查研究,妥善进行处理,沿线群众和乡村普遍比较满意。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三是大力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工程沿线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公安机关与工程现场建管机构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妥善处置各类阻工事件,为工程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2002年底开工至今,山东省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的征地移民群体性事件,工程沿线征地区群众满意,社会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