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筹集背景
一、兴隆水利枢纽临时工程提前开工建设
兴隆水利枢纽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节点性工程,是汉江中下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个重要项目。200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恳请将南水北调中线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列为2006年汛前开工项目的请示》(鄂政文〔2005〕113号),迫切要求尽快开工建设兴隆水利枢纽工程。2006年年初,为实现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南北双赢”的目标和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加快工程同步建设步伐的重要指示,兴隆水利枢纽临时工程建设提前全面铺开。由于当时主体工程尚没有正式开工建设,国家还没有下拨专项资金,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和进场道路施工资金短缺,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必须“找米下锅”。
二、兴隆水利枢纽建设初期资金需求
(一)临时工程建设(含征地拆迁安置)资金需求
为加快推进兴隆水利枢纽建设前期工作,2006年4月初,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印发了关于编制工程建设资金(包括移民资金)支出预算表的通知,要求以工程概预算项目及内容为依据,结合临时工程建设进度,同口径编报临时工程建设内容的资金需求情况。由于兴隆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文件尚未审批,现场管理单位在前期工作资金申请中,还不能严格按照概算项目和实施内容申报,导致投资筹措数额或下达数额与实际发生数额有出入。2006年工程资金筹措汇总表,初步预计工程建设资金(包括移民资金)总的需求量约为2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2万元,征地移民经费270万元。实际缺口近1800万元。
(二)主体工程建设(含征地拆迁安置)资金需求
2009年2月26日,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由于国家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有一个周期和过程,短期内工程建设资金会造成一定缺口。如2009年兴隆水利枢纽建设资金缺口为1亿元,2010年缺口资金为5亿元。
三、兴隆水利枢纽短期筹资可行论证
针对短期资金缺口的问题,为不影响工程建设,确保进度和质量,湖北省南水北调局从单位资格、信用等级、融资成本和承保条件等方面,对短期融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论证。
1.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均是独立法人,具备办理银行短期融资资格条件
承接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都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且有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这些单位都是经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拥有独立法人的贷款卡(证),具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短期融资的资格条件。
2.项目法人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能够获得较高授信额度
湖北南水北调工程属于中央全额投资项目,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湖北省南水北调局既是项目法人,又是省政府主管南水北调工作的办事机构,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参与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单位基本上都是国家级或者省级建筑施工企业,一般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在建设银行和其他银行无不良记录,这些银行愿意为这类单位办理短期信贷业务。
3.办理短期融资费用不高,参建单位能够接受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除交纳合同总额10%的保证金外,在一定时期内,仅支付少量的手续费,一般为万分之五。对于银行优质客户等特殊情况还可以优惠。这对于大多数施工单位而言,能够用较少的资金费用,获得足额的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可及时投入设备和人员,全方位地组织施工,赢得了时间、工期和效益,总体上是划算的。据统计,中国水电基础公司等10个施工单位办理承兑汇票8084万元,共实际支付贴现费用仅39.71万元。至于信贷费用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也可以降低融资成本。
4.具备办理银行短期信贷业务承保条件
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具有很高的资金保障率,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条件,具有很强的调控手段和资金保证能力,能够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或兑付汇票资金,符合办理银行短期信贷业务的条件。